正文

第一章 家 族

度光阴的人 作者:苏辛 著


第一章
家 族

一个人,是家族结出的一颗小小果实。

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独立地生存于世界上。人首先是社会的人,被植根于一个世代,之后是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家族,然后是一个家庭,最后,才是自己。

而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次序,却是相反的。婴幼儿觉得自己无限大,是世界的中心。世界因我而存在。功在我,过亦在我。父母幸福因我,不幸亦因我。一点点长大,才发现不是如此,世界不围着自己转,自己做不到的事太多。

不能飞。梦里飞来飞去,醒后身体却滞重无比,慢慢也就接受了。

不能变。不能像孙悟空七十二变,不能呼来风唤来雨,亦不能无中生有,幻外生真。

不能为这个小小的家庭负责。父母的幸福,不完全由自己决定。相反,自己才是这小小家庭的一颗小果实。或者说,是家族之河上的一条小小支流,顺着上游的态势蜿蜒而下。

细细探究此生的来处,最根本处竟然是奇点的一次爆炸。宇宙诞生,地球出现,有机物出现,生命出现,人类出现,家族的第一个祖先出现。他们觅食,织布,做官,避难,逃荒,富有,败落……人类史上那么多次天灾人祸,他们居然都神奇地熬了过去,然后,才有了你。

想明白了这层,突然就放过了自己,对命运释怀:你穿越无穷岁月来到人间,生命本身就是最大的奇迹,而非那些为了活着而必须去攫取的东西——财富、地位、名声……把时间的尺度拉长来看,一切都是云烟,一切都是过客,唯有生命本身,值得敬畏,值得珍惜。

普通生活

每次想到父亲,鼻端先浮起一阵属于他的气味:常年与木材打交道,他身上有一股强烈的木料气息,夹杂着浓烈的烟草味,还有一股特有的脑油气——可能因为木料与烟草的味道足以中和这种男人味儿,这混合的气息并不难闻,反而带来一种难言的安心。

自我七岁起,父亲就盘下了街上的一处房子,做木材来料加工的生意。这工作依旧是木匠行中的一种,只是常年与电锯打交道,乡下人都说这叫“玩锯”。像把田地叫作“地里”一样,他的工作场地被我们叫作“锯上”。锯上有电锯、推车、各种工具,以及一些客户寄存的木料,晚上需要看铺,于是备了床、柜和一些生活用品。童年的很多时刻,我就枕着父亲的气息,在他的床上滚来滚去看小说。而父亲自顾做他的事:发锯条、看书、下棋,或者在树木和电锯共同产生的巨大嘶鸣声中,将一根根木料分解为大大小小的板材。

那时的父亲,正在走向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家里的新房刚盖好没几年,妻子生了一女一儿,凑齐了一个“好”字。因为女儿和儿子晚上总跑去邻居家看电视,他索性买了一台日本原装进口彩电——那是村里第二台彩电。另外一台是更有钱的胡姓人家买的。于是,每到下午四五点,邻居们就带着席子、凳子来家里占位,晚饭时院子里塞满了人,宛如一个小型电影院。其时,乡里正轰轰烈烈地鼓励村里上报“万元户”去领奖,村支书找到他,他想了一夜,婉拒了。

婉拒的原因说起来简单,无非是中国人都懂的处世箴言“财不露白”——我们这个家族,扎扎实实为这四个字付出过代价。

几十年前,太爷爷靠卖粉汤、烧饼起家,置买了八十多亩良田。可惜当时正是乱世,华中平原上多股土匪横行。只因为不慎被人知晓了真正的家底,在我父亲满一周岁的晚上,我爷爷被村人勾结土匪绑票而去,家产花光也没赎回人来。四年后,我奶奶病逝,父亲和姑姑只能跟着太爷爷生活。之后,比父亲大七八岁的姑姑嫁了人,太爷爷也去世了,十二岁的父亲便退了学,跟着村里大人一起去西乡拉煤过活。这么算来,传说中太爷爷挎着竹篮进城去看二儿子,在集市上被熟人开玩笑地拉开盖篮子的手巾,发现里面装满了钱的那天,正是父亲一生坎坷的开端。

三十多年过去了,无父无母的父亲并未变成一个野孩子,反而成了十里八乡备受尊敬的手艺人,也是我们整个家族事实上的管事人。他熟稔红白喜事的流程与规矩,亦因行事方正,说话做事都有人愿意听,非但自己家族的婚丧嫁娶要他出面,其他人家也有找他主持大事的。高而瘦削的他,经常出现在各种宴席和酒友们的夜晚聚会上。过了晚上十点还不回家,母亲便出门去找他,这让爱面子的他脸上挂不住,颇闹过一些不愉快。很多年后父亲谈起这件事,脸上挂着一点惊奇和好笑:“真是神了!不管在哪儿喝酒,你妈总是能找到!也不知道她是咋知道的!”

然而母亲对于父亲喝酒的事,没有一点约束力。那是“场面人”的战场,男人们为之所苦却又甘之如饴。于是每年总有那么几次,父亲会喝得大醉,醉后亦无他事,只是指天画地,提着自己的名字剖白:“我这一生,无愧于天地!”犹记得有一次,他醉得走不了路,被母亲用架子车拉回家后,在客厅吐了一地血红色的呕吐物。我一边听他喃喃“我无愧于天,无愧于地”,一边暗暗担心他会不会死。

我十二岁上了初中。开学前父亲就主动跟我说,他每周会给我五块钱的生活费——一笔巨款,毕竟,当时一碗胡辣汤才两三角钱。他其实并未严格照这个标准执行,只是隔一段时间问问我是不是没钱了,如果我回答没有,他就给我十五到二十块钱。可是我宁愿为了一块钱去跟母亲磨一天,也不愿意告诉他我没钱了。如果一定要追究原因,大概是因为我八九岁之后,他越来越严肃,对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让我觉得紧张吧。

我记忆中父亲的形象至少变化了三次:在我八岁之前,他是会跟母亲、我和弟弟打牌,给我和弟弟讲“神农尝百草”故事的慈父;八岁到二十岁,他是在家中沉默如冰、我考了年级第三却说我“不考年级第一就不要给我看”、母亲絮叨太多时会突然暴怒摔了饭碗的暴君;二十岁之后,他逐渐成为与我互相支撑、互相理解的盟友。

我的初中时代,正是父亲的暴君时代,也是我们家经济的鼎盛时代。他筹划着盖一所新房子,地址选在位置最好的乡道旁。虽然盖的是平房,打的却是足以承载三层楼的地基。这样将来一楼可以做生意,接上二楼三楼来住。房顶选了说是冬暖夏凉的昂贵的珍珠岩,外墙全部贴上了淡黄色的瓷砖。这房子在当时十分惹眼,村里人人都知道,父亲好本事。

可是,房子还没盖好,母亲先疯了。是真正意义上的疯了——她得了精神分裂症。

在父母的婚姻中,我真切地看到了两个不能互相理解的人是如何互相摧毁对方的。婚姻中没有输赢,因为它本就是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的太极鱼,在旋转变化中实现着微妙的平衡与和谐。一旦失去了平衡,阳刚的强者固然可以令弱者活得逼仄,弱者亦可用自毁将强者置于死地。

父亲像是婚姻中的绝对强者,他掌握着家里的经济来源和绝对话语权——母亲确实不具备管理财务的能力,但又多心敏感,常将小事发酵成大事。久而久之,父亲便尽量不再让她参与大事。然而家里的事没有能瞒得住的,母亲最终还是会发现,“原来我是外人,你跟我并不是一条心”的感觉油然而生,伤心欲绝,再找父亲大闹一场,渐渐形成恶性循环。母亲性格敏感倔强,亦是个强硬之人,她的意志与情感反复被压制,最后终于崩盘。

母亲的病症主要表现为幻视幻听,总看见妖魔鬼怪,嚷嚷有人要害她。同时疑心所有女人都对我父亲有意,不停唾骂眼前出现的每一个女性。不时又冲出家门,坐车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两三天后再回家来。

这病说是难以根治,但按期打针,也能控制住。过不了多长时间,却又复发。半年好,半年坏,反反复复,折腾了十六年。

后院失火,起初影响的不过是家务。七八年后,终于一举摧毁了父亲的事业。

当时我已上了高三,在城里寄宿,三周回家一次,意外地发现父亲竟然不再去锯上了。这才知道,母亲去把房东骂了一顿,说她勾引我父亲,房东当时就气晕在地。第二天,父亲就把电锯转给了一直跟着自己干活的弟弟和师弟,不干了。

转手不干,一了百了——这确实是我父亲会干出来的事儿。他决绝,坚定,充满“我对得起任何人”的傲气,还有一种隐隐的自信:我为妻子做的事付出代价,斩草除根永绝后患。同时,我也相信即使不在这里做,我依然能赚到钱。靠着这种傲气和自信,父亲戴着“富农后代”的帽子,以二十五岁的“高龄”开始跟着村里的木匠师傅学艺,一年多后就可以给屋子上大梁,成了“首徒”;也是靠着这种傲气和自信,第一次跟人合伙做生意被拆伙后,他不信邪,偏要自己单干,又是一年多时间,成为方圆一二十里生意最好的“玩锯的”;还是因为这种傲气和自信,他相信自己要做的事必然都能做成,包括这次。

他只是忘记了,这次做出这个决定的自己,已经五十四岁了。五十四岁的他,已经不能独自扛起一根木头。离开他雇佣的伙计,他已经很难单独完成工作。

我是父亲的女儿,从生物学意义到精神意义上,都是。我拥有跟他一样的傲气与自信。在我们成为朋友后,我向他检讨自身的骄傲,他却为之欣慰——说,这才是我的女儿。做人,应该有这种傲气和傲骨。

如今活到了人生的中段,我才渐渐明白,我和父亲的傲气,来自人生的俭薄。人到世间一遭,践行自身的命运,同时与命运交手。而父亲与我拥有的东西太少,不可依恃,于是一味将希望放在自身的力量上,随时准备迎接命运的致命一击。却不知道,命运出招有虚有实,有时不需硬碰硬,只需闪开一下,让它过去。

傲气的人,不是不懂“过刚易折”的道理,只是坚硬的质地注定拗不出柔软的身段。非要是百炼钢,才能做绕指柔。

所以,熬炼来了。即使在看似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阶段,父亲也未能为家庭攒下多少积蓄——盖了两次房子,供两个孩子上学,妻子经年生病吃药……维持一个家庭的体面生活需要很多钱。为了哥们儿义气也为了资金储蓄,他借出了一些钱给朋友,电锯停业后,我家财务状况一落千丈,这些钱花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完全要回来,只是以各种物品抵扣的方式,一点点地抵消了。

父亲开始过上“一年收入抵不上过去两个月”的生活,慢慢又开始半年半年地失业。他辗转去邻乡一些电锯点打工,每月收入几百一千,也不能保证月月都有活儿干。而我已经上了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多半是东拼西凑借来的。这时候的母亲,也还在时而清醒时而疯狂的病中。照顾母亲与外出上班不能兼顾。钱,远远不够用。

贫穷与疾病,单独一样都可以令人发疯。贫穷阻断选择,令你短视;疾病耗空一切,从物质到精神。它们结伴而行,则足以令人绝望。而这一次,命运微笑着伸出了这两只宽大的灰色之翼,罩住父亲很多年。

毕业四年后,我终于鼓足勇气到了北京,进入了心心念念的出版业,在这个自己热爱的行业里,渐渐找到了位置,收入逐渐增加,终于还清了家里的债务。二〇〇九年,徘徊于绝境中多年的父亲,做了最后一次搏击——再一次为母亲注射了针剂。他说,没有效果的话,他就带上母亲一起去寻求最后的解脱。

而这次,母亲霍然而愈。这简直是个奇迹,却又像是命运开的一个恶劣玩笑。它似乎正在撤回那两只翅膀,却还要留下一丝阴影——二〇一一年,父亲因高烧休克,确诊得了肺气肿。重体力劳动,粉尘工作环境,重度烟草爱好者,这些叠加在一起,造就一个肺病患者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村里的同行就没有这个问题。疾病选择一个人,也并没有必然的道理好讲。不过是,摊上了。

二〇一六年秋天,我在旅途中得了支气管炎。从广州到贵阳,再到昆明、大理、丽江、泸沽湖,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只要稍微接触一点凉气,就开始咳嗽不止。自此才体会到肺是一种多么娇嫩的器官,它对气温又是多么敏感——皮肤还并不觉得多凉的时候,它已经咳得声嘶力竭了。就在那段时间,我感受到了父亲的痛苦的百分之一。

年底回家过春节,我睡在跟父母卧室只有一门之隔的小屋里。深夜十一二点,父亲可能睡着了。人入睡了的呼吸和醒着时完全不同。他沉重的、撕扯着的,似乎随时都会窒息的呼吸声,透过门上的小窗,传进我心里来。

父亲确诊得了肺气肿之后,我和弟弟断断续续开始劝他戒烟。他一开始其实是考虑过的,也允许我给他买电子烟,想要试着替代一下。但长久的时间慢慢过去,他逐渐开始转到另外一个立场上:抽烟已是余生唯一的乐趣,如果放弃,不如去死。

此言一出,子女束手。我和弟弟自此不再跟他提起此事,只有见他抽得太多时,偶尔说一句:稍微少抽两根吧。

父亲说,抽烟是习惯。人无事可做,手会不由自主摸到烟上去。父亲又说,抽烟是现在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如果连烟都不能再抽,活着也没啥意思。

可我觉得,也许他没意识到,抽烟也是他的武器,是他对命运的又一次反抗。他一生不服气,不信邪,不愿轻易低头。偏偏肺病来了,就要他放弃嗜好,低头顺从?他办不到。余生他可能没有其他的事可以做,不再能有更多成就,那就不要向脆弱的肺投降好了。我猜,是有这样的成分在的。

海明威写《老人与海》,在我看来像是某些人一生的隐喻。他们来了,他们做过一些事了,他们曾将大鱼捆在船头上,却又被鲨鱼一口一口撕下肉去,最后他们抵达海岸,船上只剩大鱼的骨架。

我们能不能说他们双手空空,一无所有?海明威的老人其实还算是幸运的。他到底曾捕上过大鱼。而那些不幸运的人呢?如果他们一网一网落下去,拉上来的都是小鱼甚或海草,当他们回到人生的岸边,是否应该承认自己的失败?

我们很可能不是那位带着大鱼骨架回到岸边的老人,而是那些仅仅捞上了小鱼或海草的人。

我的父亲,在这个世界的极小范围内,卑微过、成功过、失意过。命运一再向他出手,支持他摇摇晃晃永不倒下的,无非是那点傲气和不甘心——我自己的人生,到底还是要有点我自己的自由意志。与命运开战也好,不尽力治病也好,我总要去实现一点属于自己的欲望,哪怕要赔上性命。

在晚年,父亲也过上了普通的老年人生活:不再劳作,靠子女供养,与疾病共存。

他心平气和。

母亲:爱你,是我唯一的道路

近十年来,我有两个时刻觉得最幸福,一次是从二〇一五年至今,我终于彻底爱上自己,于是获得了深层次的自由和平静;另外一次,是二〇〇九年,母亲从极远的远方归来,重新回到我们身边,这个家终于再度回归完整。

所谓极远的远方,并不是说母亲的肉体曾经去过天涯海角,而是说她的精神,在长达十六年的时光中,都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徘徊、流浪、奔突、颤抖。那个世界里到处都是神迹,到处都是恶魔,到处都是居心叵测的歹徒,到处都是觊觎她丈夫的女人。她看得见屋檐下有古魔巨蛇爬行,听得到上帝对她说话,感觉到有人击打她的头部,跟随直觉离开家去几十公里外的野地徘徊,叱骂那些不怀好意的人——除了她的子女、丈夫之外的任何人。

也因此,她逐渐失去了他人的耐心和同情,亲戚们渐渐避开她,朋友原来就不多,后来就更谈不上了。不只是她,我们整个家庭,也渐渐从原来庙会时要准备三四桌宴席接待几十位客人,变得门庭冷落。

外婆生了七个孩子,母亲排行老四。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她肯定不是最受宠的那个。我从未见过外公,对他的了解全部来自母亲的叙述。母亲说,外公年轻时卖过牛肉,那时候家里条件不错,有时候跟外婆吵了架,他会发狠把刚煮好的牛肉抛到河里;母亲说,外公后来得了肺结核,全家就他自己吃小灶,孩子偷吃,他会打掉他们的筷子;母亲说,大舅有一次惹到了外公,外公把他吊在房梁上抽打;母亲说,四姨机灵,每次挨打都会跑掉,自己笨而倔,挨打时偏要站直了一声不吭,外公气她“一脖子犟筋”,就打得更狠了。

母亲对外公最温情的回忆,是有一次外公已经拿起了棍子要抽她,而她突然福至心灵撒腿就跑,外公反而扔掉棍子哈哈大笑:“这闺女,这次不傻了!”

母亲说自己不是个聪明人,只是记性还不错。她读到小学三年级,一二年级考试常是双百分。四十岁她还记得自己二年级考试时写错的一个字,还写得出当时认下的字,甚至因为要抄写基督教的灵歌,又多认识了几百个字。读完三年级,家里没钱再供她,她就退了学。十七岁,外公在赌桌上把她输给了一个男人。嫁过去几年,母亲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男人总是打她,“有一次用铁锨砍到背上,流的血把棉袄都浸湿了”。母亲最后狠了心,费尽周折离了婚,嫁给了我父亲。

从七岁起,我就想不通,父亲和母亲都是好人,为什么过得不开心?

热气蒸腾的秋日傍晚,全家人坐在新收回来的玉米棒子堆边剥玉米粒。记不得为什么,父亲和母亲就吵起来,甚而动了手。

当年还没有空调的夏夜,吊扇在客厅呼呼转动,水泥地上是一层塑料膜、一层被子、一层竹席铺出来的地铺。那夜我们都睡在床上,父亲深夜应酬完回来倒在地铺上,因为醉酒难受而发出阵阵呻吟。母亲问他是不是不舒服,需不需要喝点水。他答了两声便嫌母亲聒噪,勃然大怒。

村中央有一条村级公路,父亲就在公路旁赁下了人家的一间房子,装了一盘电锯,做木材来料加工生意,晚上也住在那里。早晨时母亲给他送荷包蛋,一碗窝着四五个,因为嫌浪费,父亲大怒拒吃。母亲把冷掉的荷包蛋原样端回,只说父亲性情古怪,我在旁边,心里堵到发寒。

也就是七岁那年,母亲差点诱使我杀了她。

她跟父亲吵了架,中午带我午睡。没一会儿说睡不着,给我五角钱让我替她买安眠药。那时候安眠药一分钱一粒,五角钱可买五十粒。她要我全部买了给她。路上我遇见堂妹,她跟我一起回家,说安眠药吃一粒就够了。母亲一仰脖把药片吃完,打发妹妹回了家,又抱我午睡。不过十分钟,她说还是睡不着,让我再去买五十粒。这次我攥着钱在路边犹豫,遇见了父亲的师弟。于是,当天晚上母亲在乡卫生所洗胃,我坐在婶婶伯母之间,垂着头被她们戳着额角说“傻”。

七岁的我,不懂安眠药可以吃死人,也不懂母亲的绝望。

据说母亲年轻时是个苗条的美人。但我记事时,她已经发福,身体也不是很好。她常年痛经,例假时无论寒暑都要抱上一个热水袋。我十岁之前她一直偏头痛,又不好好看医生,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偏方,熬石膏水喝,吃枸杞子。我十岁那年,她突然开始流鼻血。不是那种常见的秋冬干燥季节意思意思的流法,是一旦滴下第一滴血就流个不息的那种流法。为了治疗,那一年,她跑遍了周边县市。最后,是用激光烧灼封闭了毛细血管治愈的。

就是在这一年治病的过程中,母亲开始接触基督教,并最终受洗成为信徒。

母亲说,她从小就相信世界上是有真神的。幼年时代,她还不知道祷告是何物的时候,在后院里仰望星空,她就想:“如果世界上有一个神就好了。”信基督教之前,她相信的是中国传统的那些神道。弟弟十二岁前,身体一直有点弱,为了保证他健康长大,母亲曾让他认下碾场上的石磙做“干大(干爹)”,为此还专门在石磙边放了一串鞭炮。而一旦信了基督教,耶和华和耶稣基督便成为她唯一的信仰,过去的那些事儿再也不用提起了。

母亲信基督教,信得虔诚。她原本最爱吃猪血,因基督教不许,她便戒了,至今再未尝过;原先家里奉行的风俗也基本全部废除,祖父母忌辰的黄表纸和刀头肉都免了,外公外婆收到的祭礼也都是一通祷告。星期天的一大早,她还会提溜着我和弟弟的耳朵把我们叫醒跟她一起去教堂,走聚会。于是年少时代,我经常会下意识地哼唱起一首灵歌来,至今也还能一字不差地背诵主祷文。

我初二那年,母亲的精神崩溃了。

一开始的症状并不十分明显,她只是不再做饭了。每天中午放学回家,只有冷锅冷灶,我和弟弟就随便抓点冷食啃着去学校。而母亲坐在床上,抓着父亲的手絮絮说话,不让他去上工。直到后来,她说的话越来越离谱,家人才发现不对。

当时的措施,是给她打针。具体用的什么药,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打完针的母亲在一周到十天内表情木讷,反应迟钝,之后慢慢好起来,可以正常生活。但过上半年一年,就再复发一次。中间有相当一段时间,她都很稳定,我们以为她好了,直到一九九六年元旦那天,我骑车从狼冲岗上下来摔伤了腿骨,被父亲送到姑姑村里的骨科医生那儿打石膏,她守了我一夜,第二天回家就犯了病。

她的病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我不相信《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那样的神话。精神病患者如果都是书里那样的人物,精神病院就不再是医院,可以成为民间科学研究院了。不是那样的。多数精神病患者游荡在无边的孤独和恐惧之中,而我们只看见他们的疯狂,看不到他们的勇敢——他们在疯狂中抵抗的,是可怕的魔鬼,是巨大的蟒蛇,是不可抵挡的恐惧——也是直到今天写这篇文章,我才想到母亲的勇敢。那孤独游荡、露宿田野的夜晚,我竟没有陪在她身边,而陪在她身边的时候,我竟也不能进入她的世界,去为她屠龙!

这十六年中,我和弟弟相继离家,一开始是求学,后来是工作。父亲留在家里,断断续续工作过几年,却再也没有赚到钱。他少年和青年时吃的是大苦,挖水渠、盖房子、做木匠、开电锯,全是重体力活。他又习惯透支身体,不按时吃饭,吃得也不多。失去工作后,他的身体也很快垮下去。重粉尘污染加常年烟瘾向他讨债,慢阻肺、肺气肿相继而来,二〇〇七年左右,父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二〇〇八年初,我离开待了四年却一无所获的郑州,到了北京,进入心仪已久的出版业。刚入行薪资不高,住在公司附近的平房里,每天加班,却因为得偿所愿而欢喜非常。只是在念及家里的债务和父母的身体时,依然有着挥之不去的绝望: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让他们依靠?

二〇〇九年,父亲跟我讲,他撑不下去了。他说,他想了想,活着毫无乐趣,不如找个地方投河算了。我只能听着痛哭,甚至无法劝他。何止是他,连我都有过几次“干脆全家一起喝毒药死了吧”的念头。我甚至明白,支撑父亲和我的,就是那份骄傲和不甘。凭什么我们要被命运击败?如果我自认有才华,有风骨,凭什么我不是在命运的对面微笑,而是丢下性命落荒而逃?我相信父亲也是如此。在内心深处,他既不承认他的失败,更不愿承认我也会失败。

最后他说,这样吧,我再去医院给你母亲配一次药打一针。如果这次她好了,我们就接着活下去。如果好不了,我可真要去找一条河了。

于是,我们东关医院一剂五块钱的针剂,救回了我的母亲,还有我的父亲。

二〇〇九年,我又一次听见母亲逻辑清晰地跟我讲话。我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好到不能更好了。

没有生病之前的母亲非常能干,天性快活。她一晚上能做好一件棉袄。我小学三年级之前的裙子都是妈妈亲手做的,上面还要绣上花。我还穿过妈妈做的绣花鞋。她会跟家禽家畜说话,喂猪时还要笑骂我家的猪猡一番。夏日晚上在屋顶乘凉睡觉,她会唱小时候学过的歌给我们听。“天上布满星,月牙亮晶晶……”“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歌喉算不上特别甜美,但是绝不走调。白天下地和妯娌们一起干活,她会开各种玩笑:“喂,孙焕芝(我小婶),咱俩比赛看谁先锄完这垄菜。谁要是锄得晚,谁就得改姓十八子。”“好呀,”我婶婶三下两下锄完了菜,站在地头开心地对我妈喊,“哈哈,你可姓个十八子吧!”妈妈比她笑得还欢:“我本来就姓十八子(李)啊!”她做的饭好吃,胡辣汤也好喝,我十二三岁时还谋划过让她去我们学校门口摆摊的事。

病愈之后的母亲没有以前那么活跃了。她的活泼里添了自责和哀愁,时常说若非自己生病,便不会耽误家里这么多。有那么两三年,她做饭的水准也大幅下降,有时候甚至做不熟。而这几年,突然又恢复了当年三分之二的水准。

母亲一生没有完全长大。她一直都是一个渴望爱的孩子。她从未理解过自己,也从未了解过别人,包括她的丈夫和儿女。她只是用属于她的那种方式,执拗地爱着我们,却从未有力量反思,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可惜,父亲和她一样,一生都没有被好好地爱过,于是对待爱的方式也是一样生硬执拗。他那种近似冷酷的抵制和拒绝,最终以他无法承受的方式反弹。后院崩溃之时,前院也就一片荒芜了。

好在,他从来没有真的放弃过母亲。好在,母亲近乎奇迹般地回来了。

人之为人,不是因为自身有多完美,恰恰是因为太不完美,才只能是人。接受别人和自己的不完美,是给予真正的爱的第一步。我曾怨过母亲,因为她拖着整个家庭走向深渊,但后来我明白了,让整个家庭走向深渊的,并不只是母亲,而是我们四个人弱点的总和。她的问题,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而是这个家庭所有问题的聚合。她经受的磨炼,不是她一个人的劫难,也是对整个家庭的试炼。幸运的是,她回来了,虽然已不再年轻,但是,她还是回来了。

痛苦的时光太漫长了,但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父母都健在,虽然还会吵架,却给我留下了爱他们的时间。从高中起,我开始阅读心理类的图书,后来,又接触了佛学,试着用它们来解释我的生活。我爱过一些人,却几乎无法走近他们。最后我知道,隔开我们的不只是所谓世俗眼光,还有我自己的心魔。我眼看过母亲渴爱而不得,眼看过父亲仅为责任而生活。在我内心深处,埋藏着“不被爱”的悲哀,不只有我自己的,还有他们的。那种渴望爱又不相信自己会被爱的绝望,直到我真的爱上了自己,才全部化为自由和爱,无边无际的,自由,爱。

我们无法不爱自己的父母,这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在这一生中,我们已经把自己的童年交付给了他们。他们的爱,他们曾犯的错误,他们的伟大与愚昧,都已经深刻入我们的基因。我们无从选择,甚至不能奢谈爱或不爱。但是,我们真的懂得如何爱上他们吗?

想要真正爱上自己的父母,就要把他们当成一对普通人,拉开视角,至少再去看看他们的童年,他们的父母。如果你看了,就知道这对男女不是凭空而来。有过去的经历,才有曾经和现在的他们,才有现在的我们。他们经受过的,可能会在我们的来路上重演,他们渴求的,可能化为我们心底不易察觉的渴望。他们很难超越命运的局限,我们或许也不能。然而,如果我们曾爱上影视剧的主角,就能真正爱上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母亲,未来的日子,让我们好好牵起手往下走。这一次,我永远不会放开。因为这一次,我已经认识了爱,学会了如何好好去爱你。

深夜谈话

“爸爸,说点你小时候的事儿吧。”

“说点啥呢?差不多都忘完了。”

“随便说点什么吧,你能想得起来的。你记得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唉,真是想不起来了,具体的事儿记得不多,光记得那时候心里总是很高兴。……嗯,要不,说个我印象比较深的事儿吧。

“你爷爷奶奶不是都没了吗?我就跟着俺爷和俺叔过。那时候我已经七八岁了,上了小学二年级。应该是夏天,放学了我往家走——小孩儿嘛,走路总是蹦蹦跳跳的——没注意路上有一堆石子,脚一跐,就摔倒了。当时膝盖就破了,流了很多血。我站起来,也没哭,从地上挖了一捧黄土面捂在伤口上就回家了。回家我也没跟俺叔俺婶说,每天还是正常去上学,在家也正常干家务活。

“到了星期天,我跟俺爷在街上玩。他们那群老头儿坐在一起喷空儿(聊天),不知谁说起来贴膏药治病的事儿。我在旁边听着,突然插了一句嘴:‘爷,你给我也买张膏药吧!’俺爷笑了:‘你小小孩儿家,要膏药干啥?’‘我正经得要一张膏药啊。你看我的腿!’我把裤子卷上去,俺爷一看可心疼坏了:‘你这孩儿,咋弄的!也不说一声!’赶紧带我去看医生。

“自从俺爷知道了,我好像一下子松了劲儿,腿肿得老高,路都不会走了。那几天都是俺叔背着我去上学。

“到现在,我记起这件事时偶尔也会想,要是我亲爹亲妈都在,我也不至于连着好几天都不敢吭一声吧。”

“爸爸,说说你年轻时候谈恋爱的事儿吧。跟我妈结婚以前,你能没谈过女朋友吗?”

“咦!这闺女!咋啥事儿都问!那有啥好说的?”

“说说嘛,就说说嘛!有啥不好意思的。你活了一辈子,总该有人了解你过去的事。”

“你这闺女……说说就说说吧。唉,我从来没说过这些事呀。说起来,那时候也确实有一些闺女撵我撵得挺紧的。咱生产队就有两三个。就像谁谁她二姑,每隔两三天,总得去我小屋里跟我聊半天。但是要说最典型的,还是我在城里修大礼堂认识的一个闺女。

“当时,县政府要修一个大礼堂,从各个村里都抽调了一些人。一天发一块钱工钱,吃饭是工人自己从家带一斤粮票,工程上再补一斤粮票。一天三顿饭,早上五两粮票,中午六两,晚上再五两,加班到夜里十二点的话,还有一顿夜饭——不能叫夜宵,因为吃得多,随便吃吃也得四五个蒸馍。那时候我已经学木匠一年多了,基本功不错了,所以村里也调我去了。

“工程上不只有木匠、泥瓦匠,还得有小工,帮着推砖瓦、递泥兜。刘慧琴就是这样的小工。这个姑娘性格特别活泼,好说好笑,老跟别人开玩笑。我到工地的第一天,她一看见我,马上就说:‘你咋长得跟我三哥一模一样啊!以后我就叫你三哥吧!’我听了脸红了,也没搭腔。

“从那开始,她就天天撵着我,非要跟我分一个组里干活。她跟工地上的人都混得熟,抢物料下手也快。小车一趟一趟地把水泥啥的都抢过来。我觉得这样不好,就跟她说别这么干。她还生气了,说:‘我这不是给咱抢好东西吗?’我说:‘你把东西都抢过来了,那我就别休息了,只能一直干活了。其他人还可以歇歇。’——那时候还是吃大锅饭,一天干多干少都是那么多工分。我这么一说,她拍拍脑袋:‘对对,就是啊!’才不抢了。

“刘慧琴每天对我这么热乎,整个工地都知道她对我有意思,咱村九队的建民逗她:‘我知道,你就是看上俺叔了,他要是不答应,你不能算完。’她就笑着骂他一顿。她妈其实也在那里做小工,那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话也不多。闺女跟别人开玩笑,她也不说话,也不会过去干涉。

“后来我回家的时候,也跟你姑姑说过这事儿。我的意思,成的可能性不大。咱家条件不好,还是个富农成分,最关键人家是个回族姑娘。那年代回族姑娘是很少嫁给汉族人的,人家家里也不能愿意。

“干到阳历新年前后,工地上准备减员。当时我就想好了,如果把我减掉,以后求我我也不回来。结果真把我减掉了。我就在家歇了一段时间。建民回家的时候看见我,跟我说刘慧琴天天撵着问他:‘俺三哥咋不来了?’他说:‘咋不来了,还不是生你气了?叫你跟他结婚,你不愿意。’刘慧琴捶他一拳:‘你叫俺三哥来,我跟他有话说。’

“又过了几天,我让建民带了话,跟人家约好在工地旁边见面。我带了一口袋咱家出的粉条,跟她一起去了趟她家。也就是在人家家里吃了顿饭,也没说什么。她妈、她家人都在旁边,待承得也可好。临走她妈又送给我一些他们回族炸的油香。

“这次见面以后,她又约过我。我想了想,没有再去过。”

“爸爸,我问你个问题吧?”

“你说。”

“你这一辈子,最高兴的事儿是啥?”

“最高兴的事儿啊……我想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我特别想买一辆自行车。后来存了很长很长时间的钱买了一辆。喏,就是那辆凤凰牌的加重自行车,你小时候老坐的。我攒了可长时候钱,总算凑齐了。取好车在路上骑着,心里是真美啊,感觉路都是宽展的。”

“啊?那,生我都不是你最高兴的事儿?我可是你的头生闺女啊!当爸了,你不高兴吗?”

“嘿,生你当然也高兴啦……这咋说呢,生你,好像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比较起来,还是买车这件事更高兴。”

因为略感尴尬,父亲伸手去抹自己的脸,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是的啊,父亲,买自行车确实是比生了女儿更让人高兴,我懂的。

击败西西弗斯的葱花面

夏天来了,于是妈妈经常做葱花面。

地里自己种的小葱水灵灵的,拔回来三五棵,细细切成葱花,放进碗里,倒上酱油、醋,撒一点盐、味精,再滴上几滴香油,然后就把这个碗丢在一边腌着,先不管了。

那边火膛里,锯末填的火烧得嘶嘶叫,火苗舔着锅底,水也渐渐兴奋起来。

也许是自己擀的面条,也许是买回来的鲜面条——买回来的居多。村里有个孤寡老人买了个面条机,每天上午十点半开始给大家压面条,去的人都从自己家里带面粉,有人带了杂面去,压完面条一屋子都是豆子的青苦味儿。我小时候极不喜欢黄豆杂面,我妈却极爱。

总之,面条是绝不能少的。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快要开了,再添一把火,水立刻激越地跳起芭蕾舞来——可以掀开锅盖了。

手里一边抖散面条,一边把它们撒进水里去,任它们欢喜地跟水交缠在一起,翻来滚去,银丝伸展舞动,如丝绸舞。

加两次凉水,滚开两次,面就熟了。这时候把腌好的葱花倒进去,用筷子搅一下,立刻出锅。葱花的香味、香油的香味、醋的酸香味,一时把屋子塞得满满的,把肚子里的“饿”生生地勾引出来。

夏天我就爱吃这样的葱花面,做起来快,酸香开胃,而且我不喜欢在这样的面条里再冲入面糊做成糊汤面,嫌它没有清爽相。可是每次妈妈做葱花面,我爸都不高兴——他干体力活,这样清汤寡水的面,吃不饱。

上个月我在北京的住处试做葱花面。买的小葱,一切如法炮制,出来却酸酸苦苦,自己都难以下咽,大概是放葱花太早了些。这周我又用大葱切细丝做,居然好了一点,但怎么吃都没有妈妈当年做的味道。

也许是现在的作物普遍不如以前好吃了吧;也许是我那时太小,吃什么都香吧;也许不是妈妈做的吧……总之,那种味道已经没有了。

当年做葱花面的妈妈,经过漫长的跟疾病共生的岁月,回到人间后,许多技能已经生疏,做的饭大不如前,一度甚至不能把面煮熟,至今也不过恢复了当年的五成功力。当年炒土豆丝举世无双,随便煮一碗鸡蛋面就让我想要追问菜谱的爸爸,现在只能每天坐在屋子里看书了。当年经常吵架的爸妈,如今依然用不断吵架的方式陪伴着对方;当年总是没事就叫“妈”,把她烦得不行的我,现在在北京做巨大的时代机器上一枚微小的螺丝钉;当年总是过段时间就被狠狠揍一顿的调皮弟弟,如今和我一样,是巨大时代机器上不被注意的一个微小零件——我们甚至不是那种丢失了会影响到运转的部件。

如果没有我们,这时代不会有任何不同。

我们这微小的一家,除了彼此相爱,再无任何道路可走。我们已经彼此深深相爱。

可是,那一触即发的危险,还是让我们在悬崖边上,摇摇欲坠。

我只想做西西弗斯最痛恨的人,将那巨石缓缓推到平原地带,安全降落。

即使不够完满,但是,一切诸神啊,请让我们不完美地相聚在一起,不完美地继续生活吧。

哪怕,让我像少女时代那样,经常因为顶嘴被妈妈拍打。

姥娘

我是没有资格纪念姥娘的,我自己知道。我和她之间的交集,贫瘠到只用几个画面就可以说完,而且那画面是静默的,没有一句值得被记起的话。

儿时自然是每年要去姥娘家的,但一年也不过两三次而已。先是父母各自骑一辆加重自行车,把我和弟弟安置在后座上,蹬三十多里地过去;后来是弟弟开着农用三轮车“嗵嗵嗵”一路颠过去;直到近年,才开了电动汽车过去。有电动汽车的时候,已经没有姥娘很久了。

姥娘跟姥爷生了七个孩子,三男四女。姥爷不喜欢女儿,当年生完我二姨后,十分厌烦地给二姨取名“隔妮”(“隔”是家乡土话,意思是“讨厌”),禁止姥娘给她喂奶,甚至还把她装进摇篮放在床底下,一心想把她饿死。于是姥娘狠了狠心,把二姨送人了。多年后大姨寻回了二姨,二姨也始终未曾回家见过她父亲,没有认祖归宗。

大姨是孩子中的老大,嫁去了邻村。我记事起,她就已白发满头。大姨身材高大,面目端庄,声音响亮,使人见了便生亲近之心。因为嫁得早,她六十来岁已经四世同堂,做了曾祖母好几年了。我去大姨家的次数更是有限,长到十八岁才去了第一次,到现在总共也不过两次。

母亲说她跟二姨长得像,都丑。我只见过一次二姨。应该是我八九岁时,她带了几十个小螃蟹来看我母亲。饭后,母亲一边跟二姨闲话家常,一边在鏊子上把小螃蟹焙熟了。因为实在太小,并没有什么肉好吃。我和弟弟每人抓了几只胡乱啃了一气,只图一点壳子的奇香。之后就把啃不出肉的腿子掰下来,丢到门前的大水坑里打水漂。之后很多年,二姨没有再来过,我也从未有机会去她家。

生下母亲以后,姥娘因为二姨的事,偏要跟姥爷赌气,给母亲取名“爱枝”。母亲天性倔强不讨喜,也不太有眼色,经常挨打。跟姥娘学擀烙馍,姥爷在一旁闲看,面片擀得越来越大,母亲不知道该翻上去卷起来接着擀,手足无措。姥爷说:“用膝盖接住!”母亲当真用膝盖接着,姥爷气得给她后脑勺来了一巴掌。姥娘不乐意了,说:“女大自巧,狗大自咬!不用学了,长大自己就会了!”把母亲支开了。

四姨是个机灵的孩子,自小便懂得察言观色。姥爷每次要揍她,她都一口气跑出很远,最远的一次跑了三十多里地到自己的姥娘家。我见四姨的次数也不多,更没有去过她家。

大舅年轻时非常英俊,老来发了胖,身材滚圆,都还能依稀看到青年时代的风采。他十六岁时正逢特殊的十年,因瞎写了一句标语,入狱待了几年。后来娶了我第一位妗子,那妗子不会生育,抱养了一个女孩。过了几年,两人离了婚,妗子带着女孩离开。大舅又娶了我现在的妗子,生了两位极美丽的表妹,还有一位表弟。大舅性情外向,善于言谈,爱喝酒吃肉,却未曾赚到什么钱,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幸亏表妹表弟们成绩优异,自己也要强,大概从高中起就不怎么花家里的钱。毕业后各自找了工作,又独力成家立业,大舅的日子渐渐好过起来了。现在最大的烦恼无过于子女不听他的话——他有过一次中风经历,痊愈后家人要他戒吃肥肉,多运动。但胖人都懒得动,他依旧买了个电动车,百米之外,必定骑车,把表弟表妹气得要命。

为了生儿子,二舅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当时计划生育抓得紧,只能把老大留在家里养,其余四个都寄养在亲戚家。第六个孩子落地,果然得偿所愿。姥娘家旁边有一条沙河,河沙可以挖去卖。二舅有很长一段时间跟别人合伙挖沙赚钱,之后陆陆续续做过许多活儿,甚至也不小心涉入过传销。这十年来,表妹们都长大了,各自嫁人成家,时常贴补娘家。小表弟去年也结了婚,刚刚生下一个儿子。二舅成了三兄弟中过得最舒服的那一个。

三舅年轻得多。我小时候他还是个小伙子,刚结婚没多久。他在家里开过理发店,后来去广州、郑州等地打过工,现在在家开个棋牌室,也是做了爷爷和外公的人了。三舅生了一儿一女。小表妹三四岁时在我家住过一个多月,十分俏皮可爱。

姥爷患有肺结核,我出生之前他就去世了。他死在大年初二,按老家风俗正是女儿回娘家的日子。姥娘说他:“死也选了个好日子,唯恐闺女们把他忘了。”

我最后一次见到姥娘时,因为骨质增生恶化,她已经不太会走路了。为了我和弟弟,她凭靠一只高脚凳子,一步步挪到三舅家的门楼下,陪我们坐着。我低头,看见她的手指甲长得很长很厚了,就拿出指甲刀来给她剪指甲。

凑近了她,我闻到一股老人身上特有的气味,还有一股轻微的尿味——一瞬间,我意会到原因:那是病人身上最常出现的气味。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握着她干瘦如鸟爪的手,一点点把呈淡黄色的坚硬指甲剪掉,又修好了边。

姥娘也什么都没说。她一向就不说什么。

从这天起,我就没有再见过姥娘。她去世那天,曾想到过我吗?

我希望是没有。

我希望她忘记这世间的一切人,自由地、自由地飞到另一个轻盈的国度。

很久很久以后,我的大表妹跟我谈起她的奶奶:

“你不知道吧?当年我三叔本来是有女朋友的。那女的是城里人,长得可漂亮,他俩可好了。我奶不同意,逼着他跟人家分了手,娶了现在的三婶。”

“为什么?”

“奶奶说人家是城里人,跟咱不匹配,娶回来也过不好。后来我三叔跟我三婶不是也经常吵架?”

“啊?想不到……”

“想不到吧。还有一次,我爸跟我妈回娘家了,回来刚进村,村里人就说:‘你快回家看看吧,你妈在村里骂你呢!’我爸赶紧回家看。原来奶奶拄着拐杖在村里已经喊了半天了,骂我爸不孝顺,不给她足够的粮食和钱。我爸臊死了,赶紧把她弄回了家。”

“我姥娘还有这一面?”

“嗯。想不到吧。”

“……”

“我奶奶死的那天晚上,我在学校打排球,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里烦躁难受。打了一会儿我就回宿舍了,也睡不着。后来打电话把最好的朋友叫出来,在操场走了半夜。第二天家里跟我说我奶没了……”

“姥娘没了,家里没人告诉我。你姑姑那时候还在生病,你爸爸他们也没告诉她,还是她回娘家来才知道的。你姑姑找到你奶的坟,躺在坟包上哭了半天。而我呢,因为一直没上过坟,其实在心里一直觉得她还活着。因为我本来就很久很久才能见她一次,这次,不过也是很久很久没见了而已。”

缺席者

缺席,也是一种在场。

一个人出生了,世界上就有了一个属于他的位置,像在一张白布上决然地点上了一个黑点,不论墨色深浅,他就在那里。而他的逝去,一定会留下一个微小黑洞,形成一个微小旋涡,带动那些跟他紧密相连的人一起旋转。

爷爷奶奶死去很久了,久到知晓他们的人已经大半凋落,久到他们的孙女只能问到零碎的片段,且无人再可印证。

族人们时常说起爷爷,因为那场绑架案,但很少有人说起他的性情。那位不过三十出头的青年汉子,在我的想象中没有面容,只有浓黑的剪影——秋天的深夜里,反绑着双手被几个同样浓黑的剪影推推搡搡着前行。这想象也大半来自影视剧,并无一丝真实。

父亲并不记得自己的父亲。他只是一生都不过生日,因为他父亲被绑走那天,正是他一周岁生日。

他把爷爷的二三事讲给我听,真的只有二三事,可能是我儿时每年会到家里坐一坐的那位老长工讲给他的。那位爷爷话不多,习惯蹲在地上抽一根旱烟。我十五六岁后,他不再到家里来。也可能是姑姑讲给他的,比父亲大八岁的姑姑,已经记得很多事。

说,白手起家的太爷爷难免吝啬,“人不对的话,想抽他根烟也难”,爷爷却大方。家里做烟草生意,跟伙计们出门进货,住店费、路费都是他拿。伙计们跟他客气,他只静静笑着:“你们赚点钱不容易。我出这点不算啥。”

说,他脾气坏。收麦子时忌讳女人在打麦场上出没。有一次奶奶从那里路过,被他大骂一顿。

就没有了。

他的身高、样貌、性情,全都弥散在时间中。

相较之下,奶奶几乎不被提起。

姑姑八十岁了,突然成了一个话很多的老太太,说话时,可以把根根秧秧藤藤蔓蔓都翻出来,一句话勾起另一句话,一件事牵到另一件事,不知不觉,旧事如藤萝,覆满了整个下午。傍晚快回家时,我问她一句:“我奶奶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两个月后表姐跟我视频聊天:“你姑还在惦记你上次问你奶奶的事,说要好好告诉你。”

这次,姑姑说了一整天。

奶奶姓胡。嫁给爷爷的那天,因为两个村子离得有点远,花轿到晚了,错过了吉时。

奶奶生过四五个孩子,活下来的只有姑姑和父亲。那年夏天,她去菜地干活,回到家腿就不会动了。躺在床上七八个月,全靠姑姑伺候。

“在床上躺得时间长了,从屁股到腿弯,都黑了。医生一个月来一回,拿刀子直接把黑肉一层层削掉,我在旁边看得冒汗,你奶奶吭都不吭一声。你奶要强。躺在床上不能动,也不知道她咋找来的麻绳,趁着没人撂到窗户上系着,准备上吊,被人看见了,没死成。自杀过两回,都被人看见了。”

“只知道奶奶是得病没了的,也不知道是啥病。看这样子,是风湿吧?”

“不知道,杂症吧。不是都说‘紧七慢八’?七八个月,人没了。她没的前一天下午,跟你爸说了半天话。我跟你爸提起来,他一点印象也没有。你奶没的当天,你爸也木呆呆的,不知道哭。家里要他捧孝盆,他就是不愿意。后来我实在生气,踹了他一脚,他才哭起来。”

父亲幼时有一顶八棱帽,每一面都缀着一个银寿星和一只银铃。奶奶在病床上把它送给了族里的大侄媳妇,她跟奶奶年纪相当,是她最好的朋友。——那是我大伯母,她活到我一二十岁。儿时我常去她家玩,却也没听到她说起过奶奶。

奶奶娘家原本有三个兄弟,后来有病死的,有娶不到媳妇的,居然再也没了后人。

我八岁的时候,父母带我去给爷爷奶奶上过坟。因为尸首无着,爷爷的坟是个衣冠冢。很快,因为母亲信教的缘故,我们家取消了一切传统的祭祖仪式。如今我完全不知道祖坟位于何处了。

直到三十岁,我都不能跟别人谈起父母的身世,谈起他们的祖辈和他们经历的一切,只要谈话时间超过五分钟,我就会哭。

太悲伤了。他们的一生浸满了无常、疾病、贫穷、暴力,就像一直穿着浸透了冰冷海水的衣服。晒不干,熨不平。

我虽然是他们的孩子,却常常想向时空里尚幼小的他们伸出双臂,拥抱他们,为他们擦去肮脏小脸上的泪水,给他们食物、糖果、新衣,告诉他们,这世上有人爱他们,很爱很爱的那种。

父亲后来在自己的叔叔、我的堂爷爷家生活到二十五岁。前一年,堂爷爷用“三家转亲”的方式,为自己的大儿子完了婚。与父亲同岁的我五伯,这时已有了一个儿子。

没有人为父亲张罗婚事。堂爷爷即使有心,大概也无此能力吧——他自己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逐渐明白了命运的意义。在爷爷奶奶不得不那么早从父亲的人生中退场时,父亲就已经上了一条四处漏水的破船。他失掉的不只是父爱母爱,还有一般家庭本来会有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彼此支持。

在通往“正常生活”的路径上,父亲一开始就被远远抛下了,而直到现在,我们整个家庭都没有再追上那趟车。

追不上,那就不追吧。索性安步当车,慢慢走。

慢慢走,带着这一脉基因里的血气、浪漫、倔强、狭隘、蒙昧,承受连绵不绝的世代带来的余波,享受活着的每一种感触乃至痛苦。

活着,就很好了啊。

母亲,让我牵起你的手

看到《三联生活周刊》的编辑朱伟怀念母亲的文字,泪落。

已经逝去的年少时的忧伤瞬间再次浸透全身,我太渴求朱伟年少时那样温暖、安定、祥和的家庭。少年时代,我的梦想中始终有一位慈爱、耐心的母亲和一位温和、宽厚的父亲在。我年少的心是嗷嗷待哺的雏鸟,嘴张开到露出喉咙,要吞食大量的幸福。

现在,很多人说家庭中的幸福是不存在的,但读朱伟的文章,我可以肯定,世间有这样的幸福,像古老的故事一样存在,地老天荒也不改变。我想朱伟现在一定是个性格极好、生活幸福的男人,他的家庭给予他的,不仅仅是儿时的幸福,也是一生的幸福。

年少时,我仰望着朱伟这样的家庭,它们是夜晚中染着淡黄光晕的一个个窗口,我渴望经过时,那光辉也洒落我身——高中时暗恋一个白衣少年,其实更多是暗恋他温馨欢乐的家庭。

儿时缺乏的,在年少时形成巨大的黑洞,强烈到要抓住任何形式的温情,不管需不需要,正不正确。丢失的亲情无法寻回,就奢望在爱情中补回一切,用尽力气想抓紧自己爱恋的人,向他呼喊,向他祈求,向他坦白,然后,吓到他,吓倒他,失去他。最后,还是剩下自己一个人,茫然站在旷野里,用力去想,用力想得明白,想明白了,就如同儿时一样,独自行走,无人同路。

幸而一切都已过去。当我上天入地,问遍诸神问遍苍生,最后还是问到我自己,才明白失去的永不可能追回,没有的也不必要再得到,命运没有道理可讲,天道或有轮回,也非我短暂一世就能明白。少年时代的大梦徐徐落幕,我终于容许臆想中的母亲和父亲在那个世界安息,接受自己在尘世的命运,接受自己已经长大的事实,不再向外界寻求幸福,而是转向自己的内心。

这个时候,我才将视线放平,看到自己拥有的幸福。我把过去的记忆迎风扬起,大风吹走沙子留下金粒,每一粒的每个侧面都闪闪发光。我收藏好它们,不时翻检,每翻检一粒脸上就露出一朵纯净的微笑;我把现在的日子铺开,仔细搜剔镶嵌在格子中的小小碎钻,对着太阳举起,它们璀璨夺目,七色绚烂,缀成一条不间断的细细珠链——终于,我明白了,我和幸福就住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再是梦中独自哭泣的孩子,因为没有得到母亲的拥抱,哀哀地流泪到天明。

母亲,你早放开了牵我的手,而我在梦里寻找那只手寻找了那么多年,直到现在,我想我该牵起你的手,和你一起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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