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假如我有九条命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作者:余光中 著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

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

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能塞满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九十,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二十七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儿子、儿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八十,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恩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职。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取。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又穷又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信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书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的,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至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三十年代文学,夜间写八十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身心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本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在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优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太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做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我的四个假想敌

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儿了。

我对广东男孩儿并无偏见,在港六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都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因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能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十二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小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脚、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露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慈(编者注:叶芝)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翼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趁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编者注:纳什)(Ogden 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My dream,I fear,are infanticidl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寇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士、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败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军事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的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至于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不再是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喃细语,嗫嚅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其他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气氛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真的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一起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的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么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笨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晌,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篡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二十一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作‘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

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稀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

“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能嫁到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他,我自然也欢迎。”

“那么学识呢?”

“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

“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

四月,在古战场

熄了引擎,旋下左侧的玻璃窗,早春的空气遂漫进窗来。岑寂中,前面的橡树林传来低沉而嘶哑的鸟声,在这一带的山里,荡起幽幽的回声。是老鸦呢,他想。他将头向后靠去,闭起眼睛,仔细听了一会儿,直到他感到自己已经属于这片荒废。然后他推开车门,跨出驾驶座,投入四月的料峭之中。

水仙花的四月啊,残酷的四月。已经是四月了,怎么还是这样冷峻,他想,同时翻起大衣的领子。湿甸甸、阴凄凄的天气,风向飘忽不定,但风自东南吹来时,潮潮的,嗅得到黛青翻白的海水气味。他果然站定,嗅了一阵,像一头临风昂首的海豹,直到他幻想,海藻的腥气翻动了他的胃。这是外向大西洋岸的山坡地带,也是他来东部后体验的第一个春天。美国的孩子们告诉他,春天来齐的时候,这一带的花树将盛放如放烟火,古战场将佩带多彩的美丽。文葩告诉他说,再过一个星期,华盛顿的三千株樱花,即将喷洒出来。文葩又说,鲨鱼和曹白鱼正溯波多马克河与塞斯奎汉纳河而上,来淡水中产卵,奇娃妮湖上已有天鹅在游泳,黑天鹅也出现过两只了。“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有一次他问她。文葩笑了,笑得像一枝洋水仙。“我怎么不知道,”她说,“我是在兰开斯特长大的嘛。”“你是一个乡下女娃娃。”他说。

在一座巍然的雕像前站定,他仰起面来,目光扫马背骑士的轮廓而上,止于他翘然的须尖。他踏着有裂纹的大理石,拾级而上。他伸手抚摩石座上的马蹄,青铜的冷意浸冰他的手心,似乎说,这还不是春天。他缩回手,辨认刻在石座上的文字。塞吉维克少将,一八一三年生,一八六四年殁,阵亡于弗吉尼亚州,伟大的战士,光荣的公民,可敬的长官。已经一百年了,他想。忽然他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欲攀马尾而跃上马背,欲坐在塞吉维克将军的背后,看十九世纪的短兵相接。毕竟这是一座伟大的雕塑,马鞍距石座几乎有六英尺,而马尾奋张,青铜凛然,苔藓滑不唧溜。他几度从马臀上溜了下来,终于疲极而放弃。他颓然跳下大理石座,就势卧倒在草地上。一阵草香袅袅升起,袭向他的鼻孔。他闭上眼睛,贪婪地深深呼吸,直到清爽的草香似乎染碧了他的肺叶。他知道,不久太阳会吸干去冬的潮湿,芳草将占据春的每一个角落。不久,他将独自去抵抗一季豪华的寂寞,在异国,冷眼看热花,看热得可以蒸云煮雾的桃花,冷眼看情人们十指交缠的约会。他想象得到,自己将如何浪费昂贵的晴日,独自坐在夕照里,数那边哥特式塔楼的钟声,敲奏又一个下午的死亡。然而春天,史前而又年轻的春天,是不可抗拒的。知更说,春从空中来。鲈鱼说,春从海底来。土拨鼠说,春是从地底来的,不信,我掘给你看。伏在已软而犹寒的地上,他相信土拨鼠是对的。把饕餮的鼻子浸在草香里,他静静地匍匐着,久久不敢动弹,为了看成群的麻雀,从那边橡树林和样木顶上啾啾旋舞而下,在墓碑上、在铜像上、在废炮口上做试探性的小憩,终于散落在他四周的草地上,觅食泥中的小虫。他屏息看着,希望有一双柔细而凉的脚爪会误憩在他的背上。不知道那么多青铜的幽灵,是不是和我一样感觉,喜欢春天又畏惧春天,因为春天不属于我们,他想。我的春天啊,我自己的春天在哪里呢?我的春天在淡水河的上游、观音山的对岸。不,我的春天在急湍险滩的嘉陵江上,拉纤的船夫们和春潮争夺寸土,在舵手的鼓声中曼声而唱,插秧的农夫们也在春水田里一呼百应地唱:“溜啊溜连溜哟,咿呀呀得喂,海棠花。”他霍然记起,菜花黄得晃眼,茶花红得害初恋,嗡嗡的蜂吟中,菜花田的浓香熏人欲醉。更美,更美的是江南,江南的春天,江南春。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一次在中国诗班上吟到这首词,他的眼泪忍不住滚了出来。他分析给自己听,他的怀乡病中的中国,不在台湾海峡的这边,也不在海峡的那边,而在抗日战争的歌谣里,在穿草鞋踏过的土地上,在战前朦胧的记忆里,也在古典诗悠扬的韵尾。他对自己说,西北公司的回程票,夹在绿色的护照里,护照放在棕色的箱中。十四小时的喷射云,他便可以重见中国。然而那不是害他生病、害他梦游的中国。他的中国不是地理的,是历史的。他凄楚地,他凄楚地想。

四月的太阳,清清冷冷地照在他的颈背上,若亡母成灰的手。他想。他想。他想。他永远只能一个人想。他不能对那些无忧的美国孩子说,因为他们不懂,因为中国的一年等于美国的一世纪,因为黄河饮过的血、扬子江饮过的泪多于他们饮过的牛奶、饮过的可口可乐,因为中国的孩子被烽火的烟熏成早熟的熏鱼,周幽王的烽火,卢沟桥的烽火。他只能独咽五十个世纪乘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凄凉,中秋前夕的月光中,像一只孤单的鸥鸟,他飞来太平洋的东岸。从那时起,他曾经驶过八千多英里,越过九个州界,闯过芝加哥的湖滨大道,纽约的四十二街和百老汇,穿过大风雪和死亡的雾。然而无论去何处,他总是在演独角的哑剧。在漫长而无红灯的四线超级公路上,七十英里时速的疾驶,可以超庞然而长的二十轮卡车,太保式的猎豹,雍容华贵的凯迪拉克,但永远摆不脱寂寞的尾巴。十四小时,哈姆雷特的喃喃独白,东半球可有人为他打喷嚏烧耳朵?偶或驶出冰雪的险境,太阳迎他于邻州的上空,也会逸兴遄飞,豪气干云,朗吟李白的辞白帝或杜甫的下襄阳,但大半总是低吟:“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八千里路的云和月,八千里路的柏油和水泥。红灯,停。绿灯,行。南北是Avenue,东西是Street,方的是Square,圆的是Circle。他咽下每一里的紧张与寂寞,他自己一人。他一直盼望,有一对柔美的眼眸,照在他的脸上,有一个圆熟可口的女体,在他的右手的座位,迷路时,为他解地图的蛛网;出险时,为他庆幸,为他笑。

为他笑,他出神地想,且为他流泪,这么一双奇异的眼睛。一只鹰在顶空飞过,幢然的黑影扫过他的脸颊。他这才感到,风已息,太阳已出现好一会儿了。他想起宓宓,肥沃而多产的宓宓。最肥沃的地方,只要轻轻一挤,就会挤出杏仁汁来。他不禁自得地笑出声来。以前,他时常这么取笑她。可怜的女孩,他爱惜而歉疚地想。先是纤细而多情的表妹,如是其江南风,一朵瘦瘦的水仙,江南的风中。然后是知己的女友、缠绵的情人、文学的助手、诗的第一位读者。然后是蜜月伤风的新娘,套的是他的指环,用的是他的名字,醒时,在他的双人床上。然后是小袋鼠的母亲,然后是两个、三个,以至于一窝雌白鼠的妈妈。昔日的女孩已经蜕变成今日的妇人了,曾经是袅袅飘逸的,现在变得丰腴而富足,曾经是羞赧而闪烁的,现在变得自如而安详。她已经向舀努瓦(编者注:雷诺阿)画中的女人看齐了,他不断地调侃她。而在他的印象中,她仍是昔日的那个女孩,苍白而且柔弱,抵抗着令人早熟的肺病,梦想着爱情和文学,无依无助,孤注一掷地向他走来,而他不得不张开他的欢迎,且说:“我是你的起点和终点,我的名字是你的名字,我的孩子是你的孩子,我会将你的处女地耕耘成幼稚园,我会喂你以爱情,我的桂冠将为你而编!”他仍记得,敬义说的,车票和邮票,象征爱情的频率。他仍记得,一个秋末的晴日下午,他送她到台北车站,蓝色长巴士已经曳烟待发。不能吻别,她只能说:“假如我的手背是你的上唇,掌心是你的下唇。”于是隔着车窗,隔着一幅透明的无可奈何,她吻自己的手背,又吻自己的掌心。手背。掌心。掌心。这些吻不曾落在他唇上,但深深种在他的意象里,他被这些空中的唇瓣落花了眼睛。

太阳晒得草地蒸出恍惚的热气,鸟雀的翅膀扑打着中午。不久,塞吉维克将军的剑影向他指来。他感到有点胃痛,然后他发现自己伏身在草上已太久,而且有点饿了。已经是晌午了呢,他想。他从草地上站起来,抚摩压上了草印的手掌,并且拍打满身的碎草和破叶。忽然他感到非常饿了,早春的处女空气使他呼吸畅顺,肺叶张翕自如,使他的头脑清醒,身体轻松。一刹那,他幻想自己一张臂成了一尾潇洒的燕子,剪四月的云于风中,以违规的速度飞回国去。一阵风迎面吹来,他的发扬了起来,新修过的下颌感到一抹清凉。他果然举起两臂,迅步向那边的瞭望塔奔去,直到他稍稍领略到羽族滑翔的快感。然后他俯倚在灰石雉堞上,等待剧喘退潮。松枝的清香沛然注入他腔中,他更饿了,但同时感到四肢富于弹性,腹中空得异常伶俐。如果此刻宓宓在塔下向他挥手且奔来,他一定纵下去迎她,迎好雌性胴体全部的冲量。在温燠的阳光中,他幻想她的淡褐之发有一千尺长,让他将整个脸浴在波动的褐流之中。他希望自己永远年轻,永远做她的情人。又要不朽,又要年轻,绝望地,他想。李白已经一千二百六十四岁了。活着,呼吸着,爱着,是好的。爱着,用唇,用臂,用床,用全身的毛孔和血管,不是用韵脚或隐喻。肉体的节奏美于文字的节奏。他对塔下辽阔的古战场大呼,宓宓!宓宓!宓——宓!呼声在万年松之间颤动、回旋,激起一群山鸟,纷纷惊惶地折响黑翼,而二千座铜像和石碑,而四百门黝青的铁炮,而迤逦二十多里的石堆和木栅,都不能应他的呼声。它们已经死了一个多世纪,一百多个春天都喊它们不应,何况他微弱的呼声。

不朽啊。年轻啊。如果要他做一个抉择,他想,他宁取春天。这是春天。这是古战场。古战场的四月,黑眼眶中开一朵白蔷,碧血灌溉的鲜黄苜蓿。宁为春季的一只蜂,不为历史的一尊塑像。让缪斯嫁给李贺或者嘉尔西亚·洛尔卡,可是你要嫁给我,他想。让冰手的石碑说,这是诗人某某之墓,但是让柔软的床说,现在他是情人。站在瞭望塔的雉堞后,站在浩浩乎夐不见人的古沙场顶点,站在李将军落泪、米德将军仰天祈祷的顶点,新大陆的河山匍匐在他的脚下,四月发育着,在他的脚下,发育着、放射着、流着、爬着、歇着。茫茫的风景,茫茫的眼眸。茫茫的中国啊,茫茫的江南和黄河。三百六十度的,立体大壁画的风景啊,如果你在她的眸里,如果她在我的眸里,他想。中午已经垂直,阳光下,一层淡淡的烟霭自草上、自树间漾漾蒸起。成群的鸟雀向远方飞去,向梅苏·狄克生线以南。收回徒然追随的目光,惘然,怅然,他感到非常、非常饥饿。他想起古战场那边的石桥,桥那边的小镇,镇上的林肯方场,方场上,一座三层七瓴的老屋,他的公寓就在顶层,适宜住一个东方的隐士,一个客座教授,一个怀乡的诗人,而更重要的是,冰箱里有烤鸡和香肠,还有半瓶德国啤酒。

附识:文葩(Barbara Wenger),班上一女孩,日耳曼后裔,德国文学系,宾州兰开斯特人,常和另一个同学贾军霞(Patricia Carey)来看作者,并赠以兰开斯特的双黄蛋和新泽西州海边的连翘花。

焚鹤人

一连三个下午,他守在后院里那丛月季花的旁边,聚精会神做那只风筝。全家都很兴奋。全家,那就是说,包括他、雅雅、真真和佩佩。一放学回家,三个女孩子等不及卸下书包,立刻奔到后院里来,围住工作中的爸爸。三个孩子对这只能飞的东西寄托了很高的幻想,它已经成为她们的话题,甚至争论的中心。对于她们,这件事的重要性不下于太阳神八号的访月之行,而爸爸,满身纸屑,左手糨糊、右手剪刀的那个爸爸,简直有点太空人的味道了。

可是他的兴奋,是记忆,而不是展望。记忆里,有许多云、许多风,许多风筝在风中升起。至渺至茫,逝去的风中逝去那些鸟的游伴,精灵的降落伞,天使的驹。对于他,童年的定义是风筝加上舅舅加上狗和蟋蟀。最难看的天空,是充满月光和轰炸机的天空。最漂亮的天空,是风筝季的天空。无意间发现远方的地平线上浮着一只风筝,那感觉,总是令人惊喜的。只要有一只小小的风筝,立刻显得云树皆有情,整幅风景立刻富有牧歌的韵味。如果你是孩子,那惊喜必然加倍。如果那风筝是你自己放上天去的,而且越放越高,风力越强,那种胜利的喜悦,当然也就加倍亲切而且难忘。他永远忘不了在四川的那几年。丰硕而慈祥的四川,山如摇篮水如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那时他当然不至于那么小,只是在记忆中,总有那种感觉。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西半球的天空、东半球的天空,机群比鸟群更多。他在高高的山国上,在宽阔的战争之边缘仍有足够的空间,做一个孩子爱做的梦。“男孩的意向是风的意向,少年时的思想是长长的思想。”少年爱做的事情,哪一样,不是梦的延长呢?看地图,是梦的延长。看厚厚的翻译小说,喃喃咀嚼那些多音节的奇名怪姓,是梦的延长。放风筝也是。他永远记得那山国高高的春天。嘉陵江在千崎万崎里寻路向南,好听的水声日夜流着,吵得好静好好听,像在说:“我好忙,扬子江在山那边等我,猿鸟在三峡,风帆在武昌,运橘柑的船在洞庭,等我,海在远方。”春天来时总是那样冒失而猛烈,使人大吃一惊。怎么一下子田里喷出那许多菜花,黄得好放肆,香得好恼人,满田的蜂蝶忙得像加班。邻村的野狗成群结队地跑来追求它们的阿花,害得又羞又气的大人挥舞扫帚去打散它们。细雨靠霜的日子,雨气幻成白雾,从林木蕴郁的谷中冉冉蒸起。杜鹃的啼声里有凉凉的湿意,一声比一声急,连少年的心都给拧得紧紧的好难受。

而最有趣的,该是有风的晴日了。祠堂后面有一条山路,蜿蜒上坡,走不到一刻钟,就进入一片开旷的平地,除了一棵盘根错节的老黄果树外,附近什么杂树也没有。舅舅提着刚完工的风筝,一再嘱咐他起跑的时候要持续而稳定,不能太骤、太快。他的心扑扑地跳,禁不住又回头去看那风筝。那是一只体貌清奇、风神潇洒的白鹤,绿喙赤顶,缟衣大张如氅。翼展怕不止六尺,下面更曳着两条长足。舅舅高举白鹤,双翅在暖洋洋的风中颤颤扑动。终于“一——二——三——”他拼命向前奔跑。不到十码,麻绳的引力忽然松弛,也就在同时,舅舅的喝骂在背后响起。舅舅追上来,一边检视落地的鹤有没有跌伤,一边怪他太不小心。再度起跑时,他放慢了脚步,不时回顾,一边估量着风力,一边慢慢地放线。舅舅迅疾地追上来,从他手中接过线球,顺着风势把鹤放上天去。线从舅舅两手勾住的筷子上直滚出去,线球轳轳地响。舅舅又拽线跑了两次,终于在平岗顶上站住。那白鹤羽衣蹁跹,扶摇直上,长足在风中飘扬,他兴奋得大嚷,从舅舅手中抢回线去。风力越来越强,大有跟他拔河的意思。好几次,他以为自己要离地飞起,吓得赶快还给了舅舅。舅舅把线在黄果树枝上绕了两圈,将看守的任务交给老树。

“飞得那样高?”四岁半的佩佩问道。

“废话!”真真瞪了她一眼,“爸爸做的风筝怎么会飞不高?真是!”

“又不是爸爸的舅舅飞!是爸爸的舅舅做的风筝!你真是笨屁瓜!”十岁的雅雅也纠正她。

“你们再吵,爸爸就不做了!”他放下剪刀。

小女孩们安静下来。两只黄蝴蝶绕着月季花丛追逐。隔壁有人在练钢琴,柔丽的琴音在空中回荡。阿眉在厨房里煎什么东西,满院子都是葱油香。忽然佩佩又问:“后来那只鹤呢?”

后来那只风筝呢?对了,后来,有一次,那只鹤挂在树梢上,不上不下,一扯,就破了。他掉了几滴泪,舅舅也很怅然。他记得当时两人怔怔站在那该死的树下,久久无言。最后舅舅解嘲说,鹤是仙人的坐骑,想是我们的这只鹤终于变成灵禽,羽化随仙去了。第二天舅甥俩黯然曳着它的尸骸去秃岗顶上,将它焚化。一阵风来,黑灰漫天飞扬,带点名士气质的舅舅一时有些感慨,朗声吟起几句赋来。当时他还是高小的学生,不知道舅舅吟的是什么,后来年纪大些,每次念到“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就会想起自己的那只白鹤。因为那是他少年时唯一的风筝。当时他曾缠住舅舅,要舅舅再给他做一只。舅舅答应是答应了,但不晓得为什么,自从那件事后,似乎意兴萧条,始终没有再为他做。人生代谢,世事多变,一个孩子少了一只风筝,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久他去十五里外上中学,寄宿在校中,不常回家,且换了一批朋友,也就把这件事渐渐淡忘了。等到他年纪大得可以欣赏舅舅那种亭亭物外的风标和舅舅发表在刊物上但始终不会结集的十几篇作品时,舅舅却已死了好几年了。舅舅死于飞机失事。那年舅舅才三十出头,从香港乘飞机去美国,正待一飞冲天,游乎云表,却坠机焚伤致死。

“后来那只鹤——就烧掉了。”他说。

三个小女孩被妈妈叫进屋里去吃煎饼。他一个人留在院子里继续工作。三天来他一直在糊制这只鹤,禁不住要一一追忆当日他守望舅舅工作时的那种热切心情。他希望,凭着自己的记忆,能把眼前这只风筝做得跟舅舅做的那只一模一样。也许这愿望在他的心底已经潜伏了二十几年了。他深切感到,每一个孩子至少应该有一只风筝,在天上,云上,鸟上。他,朦朦胧胧感到,眼前这只风筝一定要做好,要飞得高且飞得久,这样,才对得起三个孩子,和舅舅,和自己。当初舅舅为什么要做一只鹤呢?他一面工作,一面这样问自己。他想,舅舅一定向他解释过的,只是他年纪太小,也许不懂,也许不记得了。他很难决定:放风筝的人应该是哲学家,还是诗人?这件事,人做一半,风做一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表面上,人和自然是对立的,因为人要拉住风筝,而风要推走风筝,但是在一拉一推之间,人和自然的矛盾竟形成新的和谐。这种境界简直有点形而上了。但这种经验也是诗人的经验,他想。一端是有限,一端是无垠。一端是微小的个人,另一端,是整个宇宙,是整个太空的广阔与自由。你将风筝,不,自己的灵魂放上去,放上去,上去,更上去,去很冷很透明的空间,鸟的青衢云的千叠蜃楼和海市,最后,你的感觉是和天使在通电话,和风在拼合,和迷迷茫茫的一切在心神交驰。这真是最最快意的逍遥游了。而这一切神秘感和超自然的经验,和你仅有一线相通,一瞬间,分不清是风云攫去了你的心,还是你掳获了长长的风云,而风云固仍在天上,你仍然立在地上。你把自己放出去,你把自己收回来,你是诗人。

太阳把金红的光收了回去。月季花影爬满他一身。弄琴人已经住手。有鸟雀飞回高挺的亚历山大椰顶,似在交换航行的什么经验。啾啾啭啭,叽叽喳喳?黄昏流行的就是这种多舌的方言,鸟啊鸟啊他在心里说,明天在蓝色方场上准备欢迎我这只鹤吧。

终于走到了河堤上,他和女孩子们。三个小女孩尤其兴奋。早餐桌上,她们已经为这件事争论起来。真真说,她要第一个起跑。雅雅说真真才七岁,拉不起这么大的风筝。一路上小佩佩也嚷个不停,要爸爸让她拿风筝。她坚持说,昨夜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一个人把风筝“放得比气球还高”。

“你人还没有风筝高,怎么拿风筝?不要说放了。”他说。

“我会嘛!我会嘛!”四月底的风吹起佩佩的头发,像待飞的翅膀。半上午的太阳在她多雀斑的小鼻子上蒸出好些汗珠子。迎着太阳她直眨眼睛。星期天,河堤车辆很少。从那边违建的小木屋里,来了两个孩子,跟在风草后面,眼中充满羡慕的神色。男孩有十二三岁,平头,穿一双木屐。女孩只有六七岁的样子,两条辫子翘在头上,她举着那只白鹤,走在最前面。绿喙赤冠、玄裳、缟衣,下面垂着两条细长的腿,除了张开的双翼稍短外,这只白鹤和他小时候的那只几乎完全一样。那就是说隔了二十多年,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

“雅雅,”他说,“你站在这里,举高一点。不行,不行,不能这样拿。对了,就像这样。再高一点。对了。我数到三,你就放手。”

他一面向前走,一面放线。走了十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看着雅雅。雅雅正尽力高举白鹤。鹤首昂然,车轮大的翅膀在河风中跃跃欲起,佩佩就站在雅雅身边。一瞬间,他幻觉自己就是舅舅,而站在风中稚髫飘飘的那个热切的孩子,就是二十多年前的自己。握着线,就像握住一端的少年时代。他在心中默祷说:“这只鹤献给你,舅舅,希望你在那一端能看见。”

然后他大声说:“一——二——三!”便向前奔跑起来,然后他听见雅雅和真真在背后大声喊他,同时手中的线也松下来。他回过头去,白鹤正歪七扭八地倒栽落地。他跑回去。真真气急败坏地迎上来,手里拽着一只鹤腿。

“一只腿掉了!一只腿掉了!”

“怎么搞的?”他说。

“佩佩踩在鸟的脚上!”雅雅惶恐地说,“我叫她走开,她不走!”

“姐姐打我!姐姐打我!”佩佩闪着泪光。

“叫你举高点嘛,你不听!”他对雅雅说。

“人家手都举酸了。佩佩一直挤过来。”

“这好了。成了个独脚鹤。这怎么飞得起来!”他不悦地说。

“我回家去拿胶纸好了。”真真说。

“那么远!路上又有车。你一个人不能——”

“我们有糨糊。”看热闹的男孩说。

“不行,糨糊一下子干不了。雅雅,你的发夹给爸爸。”他把断腿夹在鹤腹上。他举起风筝。大白鹤在风中神气地昂首,像迫不及待要乘风而去。三个女孩拍起手来。佩佩泪汪汪地笑起来,违建户的两个孩子也张口傻笑。“这次该你跑,雅雅。”他说,“听我数到三就跑。慢慢跑,不要太快。”雅雅兴奋得脸都红了。她牵着线向前走,其他的孩子跟上去。

“好了好了。大家站远些!雅雅小心啊!一——二——三!”他立刻放开手。雅雅果然跑了起来。没有十几步,白鹤已经飘飘飞起。他立刻追上去。忽然蹿出一条黄狗,紧贴在雅雅背后追赶,一面兴奋地吠着。雅雅吓得大叫爸爸。正惊乱间,雅雅绊到了什么,一跤跌了下去。

他厉声斥骂那黄狗,一面赶上去,扶起雅雅。

“不要怕,不要怕,爸爸在这里,我看看呢。膝盖头擦破一点儿皮。不要紧,回去擦一点红药水就好了。”

几个小孩合力把黄狗赶走,这时,都围拢来看狼狈的雅雅。佩佩还在骂那只“臭狗”。

“你这个烂臭狗!我教我们的大鸟来把你吃掉!”真真说,“傻丫头,叫什么东西!这次还是爸爸来跑吧。”说着他捡起地上的风筝和滚在一旁的线球。左边的鹤翅拴在一丝野草上,钩了一个小洞。幸好出事的那只腿还好好地别在鹤身上。

“姐姐跌痛了,我来拿风筝。”真真说。

“好吧。举高点,对了,就这样。佩佩让开!大家都走开些!我要跑了!”

他跑了一段路,回头看时,那白鹤平稳地飞了起来,两只黑脚荡在半空。孩子们拍手大叫。他再向前跑了二三十步,一面放出麻绳。风力加强,那白鹤很潇洒地向上飞升,愈来愈高,愈远,也愈小。孩子们高兴得跳起来。

“爸爸,让我拿拿看!”佩佩叫。

“不行!该我拿!”真真说。

“你们不会拿的。”他把线球举得高高的,“手一松,风筝不晓得要飞到哪里去了。”

忽然孩子们惊呼起来。那白鹤身子一歪,一条细长而黑的东西悠悠忽忽地掉了下来。

“腿又掉了!腿又掉了!”大家叫。接着那风筝失神落魄地向下坠落。他拉着线向后急跑,竭力想救起它。似乎,那白鹤也在垂死挣扎,像四月的风。

“挂在电线上了!糟了!糟了!”大家嚷成一团,一面跟着他向水田的那边冲去,野外激荡着人喊声、狗叫声。几个小孩子挤在狭窄的田埂上,情急地嘶喊着,绝望地指着倒悬的风筝。

“用劲儿一拉就下来了,爸爸!”

“不行不行!你没看它缠在两股电线中间去了?一拉会破的。”

“会掉到水里去的。”雅雅说。

“你这个死电线!”真真哭了起来。

他站在田埂上,茫然握着松弛的线,看那狼狈而褴褛的负伤之鹤倒挂在高压线上,仅有的一只脚倒折过来,覆在破翅上面。那样子又悲惨又滑稽。

“死电线!死电线!”佩佩附和着姐姐。

“该死的电线!我把你一起剪断!”真真说。

“没有了电线,你怎么打电话、看电视——”

“我才不要看电视,我要放风筝!”

这时,田埂上、河堤上、草坡上,竟围来了十几个看热闹的路人。也有几个是从附近的违建户中闻声赶来。最早的那个男孩子,这时拿了一根晒衣服的长竹竿跑了来。他接过竹竿,踮起脚尖试了几次,始终够不到风筝。忽然,他感到失去了平衡,接着身体一倾,左脚猛向水田里踩去。再拔出来时,裤脚管、袜子、鞋子全浸了水和泥。三个女孩子惊叫一声,向他跑来。到了近处,看清他落魄的样子,真真忽然笑出声来。雅雅忍不住也笑起来,一面叫:

“哎呀,你看这个爸爸!看爸爸的裤子!”接着佩佩也笑得拍起手来,看热闹的路人全笑起来,引得草坡上的黄狗汪汪而吠。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他气得眼睛都红了。雅雅、真真、佩佩吓了一跳,立刻止住了笑。他拾起线球,大喝一声“下来!”使劲儿一扯那风筝。只听见一阵纸响,那白鹤飘飘忽忽地栽向田里。他拉着落水的风筝,施刑一般跑上坡去。白鹤曳着褴褛的翅膀,身不由己地在草上颠倒扑打,纸屑在风中扬起,落下。到了堤上,他把残鹤收到脚边。

“你这该死的野鸟,”他暴戾地骂道,“我看你飞到哪里去!”他举起泥浆浓重的脚,没头没脑地向白鹤踩去,一面踩,一面骂,踩完了,再狠命地猛踢一脚,鹤尸向斜里飞了起来,然后木然倒在路边。“回家去!”他命令道。

三个小女孩惊得呆在一旁,满眼闪着泪水。这时才忽然醒来。雅雅捡起面目全非的空骸,真真捧着纠缠的线球,佩佩牵着一只断腿,三个女孩子垂头丧气地跟在余怒犹炽的爸爸后面,任旁者似笑非笑。

午餐桌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碗碟和匙箸相触的声音。女孩们都很用心地吃饭,连佩佩也很文静地在喝汤。这情形,和早餐桌上的兴奋与期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幸好妈妈不在家吃午饭,这种反常的现象,不需要向谁解释。三个孩子的表情都很委屈。真真泪痕犹在,和尘土混凝成一条污印子。雅雅的脸也没有洗,头发上还沾着几茎草叶和少许泥土。这才想起,她的膝盖还没有搽药水。佩佩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和汗珠。她显然在想刚才的一幕,显然有许多问题要问,但不敢提出来,只能转动她长睫毛下的灵珠,扫视墙角。顺着她的眼光看去,他看见那具已经支离残缺的鹤尸僵倚在墙角的阴影里。他的心中充满了歉疚和懊悔。破坏和凌虐带来的猛烈快感,已经舍他而去。在盛怒的高潮,他觉得理直气壮,可以屠杀所有的天使。但继之而来的是迟钝的空虚。那鹤尸,那一度有生命有灵性的鹤骨,将从此弃在阴暗的一隅,任蜘蛛结网,任蚊蝇休息,任蟑螂与壁虎与鼠群穿行于肋骨之间?伤害之上,岂容再加侮辱?

他放下筷子,推椅而起。

“跟爸爸来。”他轻轻说。

他举起鹤尸。他缓缓走进后院。他将鹤尸悬在一株月桂树上。他点起火柴,鹤身“轰”的一下烧了起来。然后是左翼,然后是熊熊的右翼。然后是仰睨九天的鹤首。女孩儿们的眼睛反映着火光。飞扬的黑灰白烟中,他闭起眼睛。

“原谅我,白鹤。原谅我,舅舅。原谅我,原谅无礼的爸爸。”

“爸爸在念什么呢?”真真轻轻问雅雅。

“我要放风筝。”佩佩说,“我要放风筝。”

“爸爸,再做一只风筝,好不好?”

他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他不知道线的彼端究竟是什么?他望着没有风筝的天空。

失帽记

2008年的世界有不少重大的变化,其间有得有失。这一年我自己年届八十,其间也得失互见:得者不少,难以细表;失者不多,却有一件难过至今——我失去了一顶帽子。

去年年底在香港中文大学演讲的那一次,听众之盛况不能算怎么拥挤,但也足以令我穷于应付,心神难专。等到曲终人散,又急于赶赴晚宴,不曾检视手提包及背袋,身边的人们又川流不息,始终无法定神查看。餐后走到户外,准备上车,天寒风起,需要戴帽,连忙逐袋寻找。这才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了。

仅仅为了一顶帽子,无论有多贵或是多罕见,本来也不会令我如此大惊小怪。但是那顶帽子不是我买来的,也不是他人所送,而是我身为人子继承得来的。那是我父亲生前戴过的,后来成了他身后的遗物,我整理时发现,不忍丢弃,就姑且戴起来。果然正合我头,而且款式潇洒,毛色可亲,就一直戴下去了。

那顶帽子呈扁楔形,前低后高,戴在头上,由后脑斜压在前额,有优雅的缓缓坡度,大致上可称贝雷软帽(beret),常覆在法国人头顶。至于毛色,则圆顶部分呈浅陶土色,看来温暖体贴。四周部分则前窄后宽,织成细密的十字花纹,为淡米黄色。戴在我的头上,倜傥,有欧洲名士的超逸,不止一次赢得研究所女弟子的青睐,但帽内的乾坤,只有我自知冷暖,天气越寒,尤其风大,帽内就愈加温暖,仿佛父亲的手掌正护在我头上,掌心对着脑门。毕竟,同样的这一顶温暖曾经覆盖着父亲,如今移爱到我的头上,恩佑两代,不愧是父子相传的忠厚家臣。

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有幸集双亲之爱,才有今日之我。当年父亲爱我,应该不逊于母亲。但小时我不常在他身边,始终呵护着我、庇佑着我的是母亲。呵护之亲,操作之劳,用心之苦,凡她力之所及,哪一件没有为我做过?反之,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打过我,甚至也从未对我疾言厉色,所以绝非什么严父。不过父子之间始终也不亲热。小时他倒是常对我讲论圣贤之道,勉励我要立志立功。长夏的蝉声里,倒是有好几次父子俩坐在一起看书:他靠在躺椅上看《纲鉴易知录》,我坐在小竹凳上看《三国演义》。冬夜的桐油灯下,他更多次为我启蒙,苦口婆心引领我进入古文的世界,点醒了我的汉魄唐魂。张良啦,魏征啦,太史公啦,韩愈啦,都是他介绍我初识的。

后来做父亲的渐渐老了,做儿子的越长越大,各忙各的。他宦游在外,或是长期出差,数下南洋,或担任同乡会理事长,投入乡情侨务;我则学府文坛,烛烧两头,不但三度旅美,而且十年居港,父子交集不多。自中年起他就因关节病苦于脚痛,时发时歇,晚年更因青光眼近于失明。二十三年前,我接台湾“中山大学”之聘,由香港来高雄定居。我毅然卖掉台北的故居,把我的父亲、她的母亲一起接来安顿在高雄。

许多年来,父亲的病情与日常起居,幸有我悉心照顾,并得我岳母操劳陪伴。身为他的独子,我却未能经常省视侍疾,想到五十年前在台大医院的加护病房,母亲临终时的泪眼,谆谆叮嘱:“你要好好照顾爸爸。”实在愧疚不已。父亲和母亲鹣鲽情深,是我前半生的幸福所赖。只记得他们大吵过一次,却几乎不曾小吵。母亲逝于五十三岁,长她十岁的父亲,尽管亲友屡来劝婚,却终不再娶,鳏夫的寂寞守了三十四年,享年,还是忍年,九十七岁。

可怜的老人,以风烛之年独承失明与痛风之苦,又不能看报、看电视以遣忧,只有一架古董收音机为伴。暗淡的孤寂中,他能想些什么呢?除了亡妻和历史的渺渺往事,除了独子为什么不常在身边,而即使在身边时,也从未陪他久聊一会儿,更从未握他的手或紧紧拥抱他的病躯。更别提四个可爱的孙女,都长大了吧,但除了幼珊之外,又能听得见谁的声音?

长寿的代价,是沧桑。

所以在遗物之中竟还保有他常戴的帽子,无异于继承了最重要的遗产。父亲在世,我对他爱得不够,而孺慕耿耿也始终未能充分表达。想必他内心一定感到遗憾,而自他去后,我遗憾更多。幸而还留下这么一顶帽子,未随碑石俱冷,尚有余温,让我戴上,幻觉未尽的父子之情,并未告终,幻觉依靠这灵媒之介,犹可贯通阴阳,串联两代,一时还不致径将上一个戴帽人完全淡忘。这一份与父共戴帽的心情,说得高些,是感恩,说得重些,是赎罪。不幸,连最后的一点凭借竟也都失去,令人悔恨。

寒流来时,风势助威,我站在岁末的风中,倍加畏冷。对不起,父亲。对不起,母亲。

日不落家

一元的旧港币上有一只雄狮,戴冕控球,姿态十分威武。但1997年7月1日以后,香港归还了中国,那顶金冠就要失色,而那只圆球也不能号称全球了。伊丽莎白二世在位,已经四十五年,恰与一世相等。在两位伊丽莎白之间,大英帝国从起建到瓦解,凡历四百余年,与汉代相当。方其全盛,这帝国的属地藩邦、运河军港,遍布了水陆大球,天下四分,独占其一,为历来帝国之所未见,有“日不落国”之称。

而现在,日落帝国,照耀了香港最后这一片晚霞。“日不落国”将成为历史,代之而兴的乃是“日不落家”。

冷战时代过后,国际日趋开放,交流日见频繁,加以旅游便利,资讯发达,这世界真要变成地球村了。于是同一家人辞乡背井,散落到海角天涯,昼夜颠倒,寒暑对照,便成了“日不落家”。今年我们的四个女儿,两个在北美,两个在西欧,留下我们二老守在岛上。一家人分在五地,你醒我睡,不可同日而语,也成了“日不落家”。

幼女季珊留法五年,先在翁热修法文,后去巴黎读广告设计,点唇画眉,似乎沾上了一些高卢风味。我家英语程度不低,但家人的法语发音,常会遭她纠正。她擅于学人口吻,并佐以滑稽的手势,常逗得母亲和姐姐们开心,轻则解颜,剧则捧腹。可以想见,她的笑话多半取自法国经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法国男人。马歇·马叟是她的偶像,害得她一度想学默剧。不过她的设计也学得不赖,我译的王尔德喜剧《理想丈夫》,便是她做的封面。现在她住在加拿大,一个人孤悬在温哥华南郊,跟我们的时差是八个小时。

长女珊珊在堪萨斯修完艺术史后,就一直留在美国,做了长久的纽约客。大都会的艺馆画廊既多,展览又频,正可尽情饱赏。珊珊也没有闲着,远流版两巨册的《现代艺术理论》就是她公余、厨余的译续。华人画家在东岸出画集,也屡次请她写序。看来我的“序灾”她也有份了,成了“家患”,虽然苦些,却非徒劳。她已经做了母亲,男孩四岁,女孩未满两岁。家教所及,那小男孩一面挥舞恐龙和电动神兵,一面却随口叫出凡·高和蒙娜丽莎的名字,把考古、科技、艺术合为一体,十足一个博闻强识的顽童。四姐妹中珊珊来得最早,在生动的回忆里她是破天荒第一声婴啼,一婴开啼,众婴响应,带来了日后八根小辫子飞舞的热闹与繁华。然而这些年来她离开我们也最久,而她自己有了孩子之后,也最不容易回台,所以只好安于“日不落家”,不便常回“娘家”了。她和幺妹之间隔了一整个美洲大陆,时差,又早了三个小时。

凌越淼淼的大西洋更往东去五个小时的时差,便到了莎士比亚所赞的故乡,“一块宝石镶嵌在银涛之上”。次女幼珊在曼彻斯特大学专攻华兹华斯,正襟危坐,苦读的是诗翁浩繁的全集,逍遥汗漫,优游的也还是诗翁俯仰的湖区。华兹华斯乃英国浪漫诗派的主峰,幼珊在柏克莱写硕士论文,仰攀的是这翠微,十年后径去华氏故乡,在曼城写博士论文,登临的仍是这雪顶,真可谓从一而终。世上最亲近华氏的女子,当然是他的妹妹桃乐赛(Dorothy Wordsworth),其次呢,恐怕就轮到我家的二女儿了。

幼珊留英,将满三年,已经是一口大不列颠腔。每逢朋友访英,她义不容辞,总得驾车载客去西北的坎布利亚,一览湖区绝色,简直成了华兹华斯的特勤导游。如此奉献,只怕桃乐赛也无能为力吧。我常劝幼珊在撰正论之余,把她的英国经验,包括湖区的唯美之旅,一一分题写成杂文小品,免得日后“留英”变成“留白”。她却惜字如金,始终不曾下笔,正如她的幺妹空将法国岁月藏在心中。

幼珊虽然远在英国,今年却不显得怎么孤单,因为三妹佩珊正在比利时研究,见而不难,没有时差。我们的三女儿反应迅速,兴趣广泛,而且“见异思迁”:她拿的三个学位依次是历史学士、广告硕士、行销博士。所以我叫作“柳三变”。在香港读中文大学的时候,她的钢琴演奏曾经考取八级,一度有意去美国主修音乐;后来又任《星岛日报》的文教记者。所以在餐桌上我常笑语家人:“记者面前,说话当心。”

回台以后,佩珊一直在东海的企管系任教,这些年来,更把本行的名著三种译成中文,在“天下”“远流”出版。今年她去比利时做市场调查,范围兼及荷兰、英国。据我这做父亲的看来,她对消费的兴趣,不但是学术,也是癖好,尤其是对于精品。她的比利时之旅,不但饱览了佛朗德斯名画,而且遍尝各种美酒,更远往土耳其,去清真寺(下)仰听尖塔上悠扬的呼祷,想必是十分丰盛的经验。

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这感觉,看电视上的气象报告最为具体。台湾太热,温差又小,本地的气象报告不够生动,所以爱看外地的冷暖,尤其是够酷的低温。每次播到大陆各地,我总是寻找沈阳和兰州。“哇!零下十二摄氏度耶!过瘾啊!”于是一整幅雪景当面掴来,觉得这世界还是多彩多姿的。

一家既分五地,气候自然各殊。其实四个女儿都在寒带,最北的曼彻斯特北纬五十三度又半,最南的纽约也还有四十一度,都属于高纬了。总而言之,四个女儿纬差虽达十二度,但气温大同,只得一个“冷”字。其中幼珊最为怕冷,偏偏曼彻斯特严寒欺人,而读不完的华兹华斯又必须久坐苦读,难抵凛冽。对比之下,低纬二十二度半的高雄是暖得多了,即使嚷嚷寒流犯境,也不过等于英国的仲夏之夜,得盖被子。

黄昏,是一日最敏感、最容易受伤的时辰,气象报告总是由近而远,终于播到了北美与西欧,把我们的关爱带到高纬,向陌生又亲切的都市聚焦。陌生,因为是寒带;亲切,因为是我们的孩子所在。

“温哥华还在零下!”

“暴风雪袭击纽约,机场关闭!”

“伦敦都这么冷了,曼彻斯特更不得了!”

“布鲁塞尔呢,也差不多吧?”

坐在热带的凉椅上看海外的气象,我们总这么大惊小怪,并不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冰雪,或是孩子们还在稚龄,不知保暖,更不是因为那些国家太简陋,难以御寒。只因为父母老了,念女情深,在记忆的深处,梦的焦点,在见不得光的潜意识底层,女儿的神情笑貌仍似往昔,永远珍藏在娇憨的稚岁,童真的幼龄——所以天冷了,就得为她们加衣,天黑了,就等待她们一一回来,向热腾腾的晚餐,向餐桌顶上金黄的吊灯报到,才能众辫聚首,众瓣围葩,辐辏成一朵哄闹的向日葵。每当我眷顾往昔,年轻的幸福感就在这一景停格。

人的一生有一个半童年。一个童年在自己小时候,而半个童年在自己孩子的小时候。童年,是人生的神话时代,将信将疑,一半靠父母的零星口述,很难考古。错过了自己的童年,还有第二次机会,那便是自己子女的童年。年轻爸爸的幸福感,大概仅次于年轻妈妈了。在厦门街绿荫深邃的巷子里,我曾是这么一位顾盼自得的年轻爸爸,四个女婴先后裹着奶香的襁褓,投进我喜悦的怀抱。黑白分明,新造的灵瞳灼灼向我转来,定睛在我脸上,不移也不眨,凝神认真地读我,似乎有一点困惑。

“好像不是那个(妈妈)呢,这个(男人)。”她用超语言的混沌意识在说我,而我,更逼近她的脸庞,用超语言的笑容向她示意:“我不是别人,是你爸爸,爱你,也许比不上你妈妈那么周到,但不会比她少。”她用超经验的直觉将我的笑容解码,于是学起我来,忽然也笑了。这是父女间第一次相视而笑,像风吹水绽,自成涟漪,却不落言筌,不留痕迹。

为了女婴灵秀可爱,幼稚可哂,我们笑。受了我们笑容的启示,笑声的鼓舞,女婴也笑了。女婴一笑,我们以笑回答。女婴一哭,我们笑得更多。女婴刚会起立,我们用笑勉励。她又跌坐在地,我们用笑安抚。四个女婴马戏团一般相继翻筋斗投来我家,然后是带爬、带跌、带摇、带晃,扑进我们张迎的怀里——她们的童年是我们的“笑季”。

为了逗她们笑,我们做鬼脸。为了教她们牙牙学语,我们自己先儿语牙牙:“这是豆豆,那是饼饼,虫虫虫虫飞!”成人之间不屑也不敢的幼稚口吻、离奇动作,我们在孩子面前,特权似的,却可以完全解放,尽情表演。在孩子的真童年里,我们找到自己的假童年,乡愁一般再过一次小时候,管它是真是假,是一半还是完全。

快乐的童年是双全的互惠:一方面孩子长大了,孺慕儿时的亲恩;另一方面父母老了,眷念子女的儿时。因为父母与稚儿之间的亲情,最原始、最纯粹、最强烈,印象最久也最深沉,虽经万劫亦不可磨灭。坐在电视机前,看气象而念四女,心底浮现的常是她们孩时仰面伸手,依依求抱的憨态,只因那形象最萦我心。

最萦我心是第一个长夏,珊珊卧在白纱帐里,任我把摇篮摇来摇去,乌眸灼灼仍对我仰视,窗外一巷的蝉嘶;是幼珊从躺床洞孔倒爬了出来,在地上颤颤昂头像一只小胖兽,令众人大吃一惊,又哄然失笑;是带佩珊去看电影,她水亮的眼珠在暗中转动,闪着银幕的反光,神情那样紧张而专注,小手微汗在我的手里;是季珊小时候怕打雷和鞭炮,巨响一迸发就把哭声埋进婆婆的怀里,呜咽久之。

不知道她们的母亲,记忆中是怎样为每一个女孩的初貌取景造型。也许是太密太繁了,不一而足,甚至要远溯到成形以前,不是形象,而是触觉,是胎里的颠倒蜷伏,手撑脚踢。

当一切追溯到源头,混沌初开,女婴的生命起自父精巧遇到母卵,正是所有爱情故事的雏形。从父体出发长征的;万头攒动,是适者得岸的蝌蚪宝宝,只有幸运的一头被母岛接纳。于是母女同体的十月因缘奇妙地开始。母亲把女婴安顿在子宫,用胚胎喂她,羊水护她,用脐带的专线跟她神秘地通话,给她暧昧的超安全感,更赋她心跳、脉搏与血型,直到大蝌蚪变成了大头宝宝,大头朝下,抱臂交股,蜷成一团,准备向生之窄门拥挤顶撞,破母体而出,而且鼓动肺叶,用尚未吃奶的气力,嗓音惊天地而动鬼神,又像对母体告别,又像对母亲报到,洪亮的一声啼哭:“我来了!”

母亲的恩情早在孩子会呼吸以前就开始,所以中国人计算年龄,是从成孕数起。那原始的十个月,虽然眼睛都还未睁开,已经样样向母亲索取,负欠太多。等到降世那天,同命必须分体,更要断然破胎、截然开骨,在剧烈加速的阵痛之中,挣扎着,夺门而出。生日蛋糕之甜,烛火之亮,是用母难之血来偿付的。但生产之大劫不过是母爱的开始,日后母亲的辛勤照顾,从抱到背,从扶到推,从拉拔到提掖,字典上凡是手字部的操劳,哪一样没有做过?《蓼莪》篇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其实肌肤之亲、操劳之动,母亲远多于父亲。所以《蓼莪》又说:“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其中所言,多为母恩。“出入腹我”一句形容母不离子,最为传神,动物之中恐怕只有袋鼠家庭胜过人伦了。

从前是四个女儿常在身边,顾之复之,出入腹之。我肌肤白皙,四女多得遗传,所以她们小时我戏呼之为“一窝小白鼠”。在丹佛时,长途旅行,一窝小白鼠全在我家车上,坐满后排。那情景,又像是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只篮里。我手握方向盘,不免倍加小心,但是全家同游,美景共享,却也心满意足。在香港的十年,晚餐桌上热汤蒸腾,灯氛温馨,四只小白鼠加一只大白鼠加我这大老鼠围成一桌,一时六口张,美肴争入,妙语争出,叽叽喳喳喧成一片,“鼠伦之乐”莫过于此。

而现在,一窝小白鼠全散在四方,这样的盛宴久已不再。剩下二老,只能在清冷的晚餐后,对着海外的气象报告揣摩四地的冷暖。中国人把见面打招呼叫作寒暄。我们每晚在电视上真的向四个女儿“寒暄”,非但不是客套,而且寓有真情,因为中国人不惯和家人紧抱热吻,恩情流露,每在淡淡的问暖嘘寒,叮嘱添衣。

往往在气象报告之后,做母亲的一通长途电话,越洋跨洲,就直接拨到暴风雪的那一端,去“寒暄”一番,并且报告高雄家里的现况,例如父亲刚去墨西哥开会,或是下星期要去川大演讲,她也要同行。有时她一夜电话,打遍了西欧北美,耳听四地,把我们这“日不落家”的最新动态收集汇整。

看着做母亲的曳着电线,握着听筒,跟九千里外的女儿短话长说,那全神贯注的姿态,我顿然领悟,这还是母女连心、一线密语的习惯。不过以前是用脐带向体内腹语,而现在,是用电缆向海外传音。

而除了脐带情结之外,更不断写信,并附寄照片或剪稿,有时还寄包裹,把书籍、衣饰、药品、隐形眼镜,等等,像后勤支援前线一般,源源不绝向海外供应。类似的补给从未中止,如同最初母体用胎盘向新生命输送营养和氧气:绵绵的母爱,源源的母爱,唉,永不告竭。

所谓恩情,是爱加上辛苦再乘以时间,所以是有增无减,且因累积而变得深厚。所以《诗经》叹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这一切的一切,从珊珊的第一声啼哭以前就开始了。若要彻底,就得追溯到四十五年前,当四个女婴的母亲初遇父亲,神话的封面刚刚揭开,罗曼史正当扉页。到女婴来时,便是美丽的插图了。第一图是父之囊。第二图是母之宫。第三图是育婴床,在内江街的妇产医院。第四图是摇婴篮,把四个女婴依次摇啊摇,没有摇到外婆桥,却摇成了少女,在厦门街深巷的一栋古屋。以后的插图就不用我多讲了。

这一幅插图,看哪,爸爸老了,还对着海峡之夜在灯下写诗。妈妈早入睡了,微闻鼾声。她也许正梦见从前,有一窝小白鼠跟她捉迷藏,躲到后来就走散了,而她太累,一时也追不回来。

金陵子弟江湖客

1

我这一生,先后考取过五所大学,就读于其中三所。这件事并不值得羡慕,只说明我的黄金岁月如何被时代分割。

第一所是在南京。那是抗战胜利后两年,我已随父母从四川回宁,并在南京青年会中学毕业。那年夏天在长江下游那火炉城里,我同时考取了金陵大学与北京大学,兴奋之中,一心向往北上。可是当时北京已是围城,战云密布;津浦路伸三千里的铁臂欢迎我去北方,母亲伸两尺半的手臂挽住了我——她的独子。

我进金陵大学外文系做“新鲜人”,是在一九四七年九月。还不满十九岁的男孩,面对四年的黄金岁月,心情已颇复杂,并不纯然金色。回顾七年的巴山蜀水,已经过去,但少年的记忆与日俱深,忘不了那许多中学同学:“上课同桌,睡觉同床,记过时同一张布告,诅咒时,以彼此的母亲为对象。”眼前的新生活安定而有趣,新朋友也已逐一出现,可是不像远去北京那么断然而浪漫,而且名师众多,尤其是朱光潜与(后来才知道的)钱锺书。至于未来,我直觉不太乐观。抗战好不容易结束,内战迫不及待又起,北方早成了战场,南方很可能波及。茫茫大地正在转轴,有一天目前这社会或将消失,由截然不同的社会取代。新的价值也许朴素,也许苛严,对文学的要求只会紧,不会宽吧?到那时,文学就得看政治的脸色了。这种疑虑惴惴然、隐隐然,一直困扰着我。

记得当时金陵大学的学生不多,我进的外文系尤其人少,一年级的新生竟然只有七位。有一次,系里的黑人讲师请我们全班去大华戏院看电影,稀稀朗朗几个人上了街,全无浩荡之势。较熟的同学,现在只记得李夜光、江达灼、程极明、高文美、吕霞、戎逸伦六位。李夜光读的是教育系,江达灼是社会系,程极明是哲学系,高文美是心理系,后面两位才是外文系。其中李夜光戴眼镜,爱说笑,和我最熟。程极明富于理想,颇有口才,俨然学生运动的领袖,不久便转学去了复旦大学,跟大家就少见面了。他仪表出众,很得高文美的青睐,两人显然比他人亲近。高文美人如其名,文静而秀美,是典型的上海小姐。她的父亲好像是南京的邮政局长,所以她家宽敞而有气派,我们这小圈子的读书会也就在她家举行。至于讨论的书,则不出当时大学生热衷的名著译本,例如《约翰·克利斯朵夫》《冰岛渔夫》《罗亭》《安娜·卡列尼娜》之类。

吕霞和戎逸伦倒是外文系的同学。吕霞大方而亲切,常带笑容,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她的父亲是著名的学者吕叔湘,在译界很受推崇。有了这样的父亲,也难怪吕霞谈吐如此斯文。

那时我相当内向,甚至有点羞怯,不擅交际,朋友很少,常常感到寂寞,所以读书不但是正业,也是遣闷、消忧。书呢,读得很杂,许多该读的经典都未曾读过,根本谈不上什么治学。因此当代文坛与学府的虚实,我并不很清楚,也没有像一般文艺青年那样设法去亲炙名流。倒是有一次读莫泊桑小说的英译本,书中把“断头台”误排成了quillotine,害我查遍了大字典都不见,乃写信去问我认为当时最有学问的三个人:王云五、胡适、罗家伦。这种拼法他们当然也认不得,也许我写的地址不对,信根本没有到他们手里,总之一封回信也没有收到。

名作家来南京演讲,我倒听过两次。一次是听冰心,我去晚了,只能站在后排,冰心声音又细,简直听不真切。一次是听曹禺,比较清楚,但讲些什么,也不记得。金陵大学的文科教授里,举国闻名的似乎不多,也许要怪我自己太寡闻,徒慕虚名,不知实况吧。隔了半个世纪,我只记得文学院长是倪青原,他教我们哲学,学问有多深我莫能测,但近视有多深却显而易见,因为就算从后排看去,他的眼镜边缘也是圈内有圈,其厚有如空酒瓶底。教我们本国史的陈恭禄也戴眼镜,身材瘦长,乡音颇重。有一次见他夹着自己的新著《中国通史》两大册,施施然在校园中走过,令我直觉老师的“分量”真是不轻。还有一位高觉敷教授,教我们心理学,口才既佳,又能深入浅出,就近取喻,难怪班大人多。有一次他公开演讲,题目竟是“青年的性生活”,听众拥挤当然不在话下。这讲题十分敏感,在当日尤其轰动,高教授却能旁敲侧击,几番峰回路转,忽然柳暗花明,冷不防点中了要害。同学们的情绪兴奋而又紧张,禁不起讲者一戳即破,大爆哄堂,男生鼓掌,女生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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