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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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食之后 作者:[美] 萨拉·佩里 著,熊依旆,韩阳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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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你讲讲我的妈妈。

让我试着详细而准确地描述她。最主要的事实有哪些呢?凡母亲般的慈爱之举,她没有落下的。通常情况下,她既温柔又充满关怀,而且我一直都知道她爱我。她的朋友和亲人告诉我,我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常常将此挂在嘴边,而且毫不吝惜地表现出来。我们在一起生活的十二年中,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为我掖被子。她会坐在我的床边为我唱歌,用手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

当我生病或哭泣时,她会拿来一块凉爽的毛巾为我敷额头。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叫我“小甜心”,久到我不希望朋友们知道。大多数周六的早晨她会为我做薄饼和培根,还让我一边蘸着浓厚的糖浆吃饼干,一边看我最喜爱的动画片《加菲猫》,而且她会陪我一起看。她总是务必让我把作业做完,确保我上学的时候带着午餐,穿着打扮整洁得体。

但这些都没有什么新意,和其他所有疼爱孩子的女人并无两样。

让我再试一试。

我的妈妈是一个充满活力、热情洋溢的女人。她相信家猫有灵性,而且雨天蕴藏着令人忧愁的特质。她认定人要辛勤地劳动,而且她在工作中——在工厂里手工缝制皮鞋——投入的精力似乎无穷无尽。她觉得人要活得随性自然,有一次还怂恿我借着她男朋友的普通调频民用波段电台唱歌,我们俩扯着嗓子唱道:“我们坏,坏,坏,坏,坏到骨子里!”直到他从比萨屋买完吃的回来,两只手满满当当,不住地摇头,我们则在那儿傻笑。

她有着一头优雅夺目的红发,那种金红的色调我只见过为数不多的几次。小时候,我从未在杂货店买东西时错牵别人的手,也从未和妈妈走散或迷失过。我就盯着那头亮发,不让它离开我的视线。如今,每当我难得一遇地看到拥有那种红发的女人时,嘴里便开始发干。我会目不转睛地一直盯着看,双手感觉空落落的,同时希望对方没有注意到我。

缅因州短暂的夏天到来时,她会晒好几个小时的日光浴,懒洋洋地躺在湖边狭窄的沙滩地带,躲在一副超大的白色塑料太阳镜后看小说。她非常瘦,一对锁骨出落得很精致,星罗棋布的雀斑洒满了全身,而且会随着每次日光浴的进行加深颜色,越来越多。我会和她一起做烘焙,随着夏天急匆匆地迈向甜苦参半的秋日,我那金黄的头发色调也愈发浓烈了。此时的树木会变成红色,接着由红转黄,又由黄变橙,仿佛一团火焰,燃尽所有那些周末慵懒的午后时光。

每年我们都会开车去几次波特兰南部的海边。她最喜欢在海滩上收集海胆,我也很爱踩着黄色的沙粒帮她四处搜寻。在我很小的时候,海胆的数量还很充裕,但随着年月的推移,情况发生了变化。也许是因为水温的升降,又或许是猎食者多于以往。

对于那些将头发染红的女性,她总是毫不掩饰地表现出自己坚定的优越感。她把她们指出来,告诉我问题所在——这个发色染得太过均匀,那个眉毛颜色太深,肤色不够红润。如今我也成了这些女性中的一员,但她的基因帮我缓和了伪装。我的驾驶证上,“头发”一栏旁甚至有一个小小的“红”字。

不过,那些天生的红发女郎,则是妈妈心中秘密的姐妹淘。她喜欢英国王室的菲姬、维诺娜·贾德、邦妮·瑞特,甚至还有长袜子皮皮。

大概在我八岁的时候,我们第一次一起去美发厅烫了卷发。我喜欢那种被关注的感受,一连数小时坐在那里,任由别人打理头发。但我讨厌那令人窒息的药水味,还有头皮被紧紧拉扯的感觉。这次经历让我开始明白,痛苦可以换来美丽。

妈妈害怕鸟儿离得很近,而对于飞蛾,不论距离是近是远都令她恐惧不已——它们模糊不清的翅膀在空中扑腾,飞行轨迹捉摸不定。她四岁的时候就看了希区柯克的《群鸟》。然而,这非但没有让她对恐怖电影望而却步,反而还让我看了许多不该看的惊悚片,包括我十一岁时看的《双面女郎》,还有同一年看的《阶梯下的恶魔》,影片《继父》也在其列。

自我记事起,她几乎每天都画着牛仔蓝色的眼线,令她淡蓝色的眼神更显专注。在小镇的百货商店和破旧的乡村商场里,她为自己淘到了满衣柜炫丽的奇装异服。几乎每个月她会出去放松一次。每次出门时,她的装扮都让人以为她要去的不是一间昏暗的酒吧或者市政厅的舞会,而是一个迷人得多的地方。她偏爱有着大衣领和法式袖口的白色薄纱衬衫,合身的背心裙上绽放着明快大朵的花卉图案,黑色的缎纹裙摆褶裥垂至膝盖。她的首饰盒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服装配饰——猫型的仿金耳环,琢面玻璃心形挂在银色的弯钩上,细小的贝壳用钓鱼线连成一串,那是我们一起在海滩上买到的。她略微收藏了一些镶嵌着半贵重宝石的细金戒指——紫水晶是她的最爱——都是从凯马特百货商店和埃姆斯连锁店买到的。她的梳妆台上立着一排高低错落的香水——Exclamation,BabySoft,XiaXlang,Tabu。这些味道柔和而清新的香水,都是她在药店所卖的节日贺卡旁找到的。

她的高跟鞋落在厨房地板上发出的咔嗒声,对我而言意味着快乐,我能从那声音里体会到其中的兴奋。她只会在一切准备就绪的最后一刻把它们穿上。我们会开车到她最要好的朋友琳达家,只需要往镇上的方向开两英里,下车后穿过木制的门廊就到了她家的纱门前。妈妈会喊一声:“嘿!”琳达便让我们进门。她忙着一会儿从卫生间到卧室,又从卧室转到厨房,还不忘在换衣服、抹口红和涂睫毛膏的空当抿一口咖啡。她说话的音调盖过了收音机的声音,腕上的手镯叮当作响。我喜欢琳达,她的皮肤是始终如一的棕褐色,脸上常挂着笑容。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给人的拥抱却舒适有力,亮眼的金色卷发拂过我的脸颊,我能感觉到她的头发因为发胶而定型,还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她一向都会稍微有些拖延,而我总是乐意于此。晚上的这段时间是我能够参与其中的,之后我们三人便会回到车里,开车穿过小镇到外婆家。我将在这里过夜,而她们则会出去跳舞。

跳舞是妈妈最大的乐趣之一,她可以融入到任何一首歌的节奏中,四肢如一位可靠的泳者般优雅自如地舞动。直到今天,她的朋友们还对此念念不忘:她在舞池中是那么投入,带着他们一起沉浸其中。

就连坐在车里的时候她也喜欢动起来,一边跟着音乐唱歌,一边摇摆身体,她称之为“车之舞”。她经常会考我,让我在副歌部分开始之前听辨乐队的名称或歌名。她会大声而略微走调地唱出歌词,我则忸怩害羞地咕哝着。她会用胳膊肘轻轻地推我一下:“小可爱,大点儿声唱啊!”

有一次,我看着她压在驾驶座上被短裤半遮的大腿,以一个十岁孩子稚气的直率对她坦诚相告:你的大腿跟你身体的其他部分比起来太粗了。她变得异常严肃,并用我从未听过的尖锐且一本正经的口气说道:“我告诉你,这双大腿可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相似的场景:五年级的一天,我穿了一双艳粉色的高跟鞋去上学。我记得我们买这双鞋时她脸上露出的坏笑——它们正在大减价,这是一次既好玩又奇怪的大手笔花销。那天我搭配了一条紧身裤和一件艳粉色针织衫。尽管那时的我还有些胖,但我感觉棒极了。那天早上,当我十分醒目地站在学校前面的冰上等待校门打开的时候,一个高年级女生嘲笑了我的高跟鞋,而这一回,就这么一次,我没有因为受到奚落而影响心情。我告诉她这是她在嫉妒我。我告诉她我看起来美极了。而且我相信自己说的话,瞪着眼睛回应这个无趣的穿雪地靴的小贱人。

有一天,妈妈的男朋友突然离开了她,那天是7月4号。他在我们的住处醒来,说好先回家拿些东西,然后在一个朋友的烧烤聚会上和她碰面,结果却再也没有出现。几个星期后,我们开车去他家。她一个人进去,我则留在车内。大约半小时后她回来了,一下子坐进车里,右手用纸巾包裹着。纸巾上印有小碎花,浸透着迅速漫延的深色鲜血。许多年后我了解到,那天她一怒之下用拳头击碎了一扇窗户。但我并不记得那天她情绪失控过。相反,我记得她嘴唇紧闭,左手平掌在方向盘上,划出一道流畅的弧线,将我们倒出了陡峭的私人车道回到公路上,动作完美,一气呵成。

当用新洗好的床单铺床时,她会先在床上撒上婴儿爽身粉,让床单下面变得柔软清新且干爽。她总是先把鸭绒被缩拢在枕头下方一两英寸处,然后一顺溜把被子拉上去。她还喜欢给床罩上床幔。

她有腕管综合征的前期症状,还有严重的偏头痛。由于这些缘故,她最终不得不戒掉口香糖,后来还得停掉咖啡因饮品。

我人生中经历过一次偏头痛,那是我十一岁的时候。尽管她让房子里的光线暗了下来,也关小了音响,但我确信她并不相信我,而是认为我在假装她头痛时的症状,好借此获得关注。其实并没有;我鲜明地记得当时可怕的疼痛——更糟糕的是,那疼痛是伴随恐惧开始的。我原本一直在看书,突然之间那些字句对我失去了意义,它们变成了我无法辨识的黑色符号。我害怕它们将永远停留在这种状态。

她会在晚上锁好家里的每一扇门,镇上没有人像她这样小心谨慎了。她总是一再检查,把铜制插销拉进拉出。如果外面很热,她会把几扇窗户开个缝隙,但这会让她有些提心吊胆。

她喜欢吃腌制的罐装希腊青椒,坐在沙发上捏住干瘪的茎柄把它们拎出来。她还喜欢冰淇淋,一口气可以吃掉一品脱的量。

如果学校有毛孩子叫我“小母牛”,她会教我听而不闻,好像这能做到一样。

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和两个朋友——我们几个都是勤奋好学、通常表现良好的学生——因为传纸条被逮到了。我们在一大张没有线格的纸上来来回回地传写了许多刻薄的话,都是关于怀孕的沙恩老师的坏话。我们每人被迫带一张纸条的复印件回家让父母签字,好让他们看看我们干的好事。这真是最完美、最可怕的惩罚了:我无法承受妈妈对我的失望。

我把纸条递给她看的时候已经哭了起来,她花了些时间看完,然后只是说了句:“下次别被逮到了。”这实在太不像她了,简直就是一次绝无仅有的仁慈的特赦令。

有一次万圣节,几个痞气的青少年把我们雕刻的大南瓜砸烂了,她去信给我们当地报纸的编辑,让他们为此蒙羞。还有一次,她和男朋友开着他的皮卡货车经过了一头被撞的鹿——一息尚存地躺在路边。她坚持把车调头开回去,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拉到货车的底层,然后带它去了野生动物救助农场。她也因为这一善举再次登上了报纸。

她的爱情选择,有好也有坏。她给予的爱常常有所缺陷,但这并不是她的死因。

因为她,我过去常常在院子里努力营救被家猫追赶的小鼹鼠。

因为她,我会用我那糟糕的声音跟着电台一起唱歌,也会在开车的时候摇下车窗,让疾风吹打我的手臂。

因为她,我会永远相信爱的可能。

她的名字叫克丽丝特尔。她曾闪耀光芒。

——

妈妈离世的两天前,太阳藏到了月亮身后。在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一直记得这次日食发生在妈妈离世的几周前,那是一场我这个早熟而不善交际的十二岁小孩满怀欢欣期待的美好之事。我的记忆将它包裹在了长达数周的并不存在的真空时间里,试图保护它的清白与纯粹。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二。我记得和班上的同学一起站在校园的草坪上,举着硬纸板做成的孔型观察器,望向贺卡般的天空——蓬松的白云飘浮在纯净的蓝天上。大家都在嬉笑打闹着;我们看不到月亮在靠近。然而当鸣鸟变得沉寂,并且圆盘似的月亮出现时,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那月亮并不似一个洞,而仿佛一片坚硬的美工纸般,从我们的观察器中划过。随着月亮的边缘开始侵蚀太阳,我们禁不住一声喘息。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它以远超于我预期的速度滑入既定位置,暗自希望它能停下来。如果它真的停下来,我们便可以无限期地留在那个完美的时刻,安全地站在白天与黑夜的边缘,童年与青春期的交界线,以及学校与家之间。

那是一次日环食,月亮并未完全遮住整个太阳,而是在其边缘形成了一圈发光带。我移开观察器匆匆直视了一眼天空,发现了一圈竟然比一轮满日更美丽、更耀眼的光环,如同一枚发光的金戒指。我可以用手指穿过它,把它握在手上,带回去给妈妈,换下她因为和其喜怒无常的年轻未婚夫争吵、爱慕、和好而不断取下又戴上的那一枚。我可以用一件永恒的东西去替换她那枚如潮汐般来去的戒指。我想要给她一样永恒燃烧的美丽之物。但天空的那圈光环仅仅持续了片刻。

这场日食向我证明了一些事情。为了亲眼目睹一回,我等待了许多年。而它最终到来了,仿佛是我的希求和愿望让它实现的。那个时候,这场日食似乎代表了一个顶峰,我生活中正发生着许多美好的事情——我已经着手在写自己所想的一部小说,交到了越来越多的朋友,身材的圆胖也在逐渐消失。最重要的是,妈妈看起来是快乐的。那枚金色的小钻戒戴在她手上的时间比摘下的间隙更久。白日里那片刻的黑夜似乎是一个奇迹,这次非凡的事件,仅仅透过它的存在就表明,规律性和恒常的运动统治着这个宇宙。

然而一直以来,日食都被视为不祥之兆,它们是安定与秩序的威胁。愤怒的天神挥霍权力——青蛙、恶龙和魔鬼吞噬太阳。日食预示着战争、饥荒和死亡。日食过后,随之而来的是混乱和失序,破坏与掠夺。那天,当我看向天空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任何这些迹象。在那圈被火光围绕的黑暗中,我只看到了美。我不知道那短暂的黑暗预示着一场更大的黑暗,一场将所有光明彻底阻断的黑暗,并且久久盘旋,消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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