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 《十三经》义疏繁冗生厌

清学札记 作者:漆永祥 著


七 《十三经》义疏繁冗生厌

清初学者臧琳《经义杂记》卷一一“义疏句繁”条曰:“唐人九经义疏,学者不可不读,但其文复沓,有一二言义已明了者,加之数十百言,意反晦塞。”臧氏举《礼记·乐记》“《大章》,章之也;《咸池》,备矣”句,孔氏《正义》原文为一百六十一字,其曰:

此黄帝所作《咸池》之乐,至尧之时更增改修治而用之,《周礼·大司乐》谓之《大咸》。《咸池》虽黄帝之乐,若尧既增修而用之者,则世本名《咸池》是也。故此文次在《大章》之下矣。又《周礼》云:“《咸池》以祭地。”黄帝之乐尧不增修者,则别立其名,则此《大章》是也。其《咸池》虽黄帝之乐尧增修者,至周谓之《大咸》;其在黄帝之乐尧不增修《大章》者,至周谓之《大卷》。于周之世,其黄帝乐尧不增修谓之《大卷》者,更加以《云门》之号。是《云门》、《大卷》,一也。

《正义》所解,颠来倒去,使人昏昏,经臧氏删繁后之文如下:

黄帝作《咸池》,尧增修而用之,《周礼·大司乐》谓之《大咸》。《咸池》虽黄帝乐,尧既增修,故此文次在《大章》下矣。又黄帝之乐尧不增修者,别立其名,则此《大章》是也。至周谓之《大卷》,更加以《云门》之号。是《云门》、《大卷》,一也。

臧氏所删,既不增改一字,又连贯明晰,不失原义,才仅八十二字,适为原文之半。可见,疏文之冗繁复沓,委实惊人,读之生厌,无怪乎清儒自惠栋始,抛却旧疏,而另为新疏矣。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