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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林家财产流入荣国府后的下落

荣国府的经济账 作者:陈大康 著


四 林家财产流入荣国府后的下落

父亲死后,黛玉随贾琏回到了荣国府。对于他们的归来,作品里做了这样描写,王熙凤见了贾琏的第一句话是“国舅老爷大喜!”有人曾对这句话评论说:“当贾琏归来的时候,这一对贾府总管家夫妇彼此何等得意,何等‘大喜’!”接着又解释说:“亲戚死了,那里来的‘大喜’?不在别的,只大喜在贾琏已经窃夺了林家的全部遗产。因此,这一对总管家夫妇才在‘房内别无外人’之时,流露了自己的‘喜’不自禁之态。”这段文字看似有理,但只要联系上下文,便可发觉这样解释非常牵强。贾琏之所以兼程赶回荣国府,就是因为府中有“特大喜讯”:他的堂妹元春“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这便是“国舅老爷”称呼的由来,王熙凤口中的“大喜”,就是“喜”在这里。若照前面的解释,似乎是贾琏、王熙凤夫妇蓄谋吞没林家的财产,而“定要贾琏送他(指黛玉)去”的贾母,显然便成了该阴谋的主谋了,这显然是与作品的原意不相符合。作品对回到荣国府的黛玉的描写也丝毫未涉及家产,这时的黛玉“带了许多书籍来,忙着打扫卧室,安插器具,又将些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这位还不甚通世务的小姑娘心中根本没念及“家产”二字,她很可能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事的林黛玉迟早会想到这个问题,平日里遇见的或看到听到的事也会引导她的思考。在第二十五回里,王熙凤与林黛玉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林黛玉听后就说王熙凤“贫嘴贱舌讨人厌恶”。这时,王熙凤说了一段话:

凤姐笑道:“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林黛玉抬身就走。宝钗便叫:“颦儿急了,还不回来坐着。走了倒没意思。”

王熙凤提到的人物儿,指的是宝玉与黛玉郎才女貌,两人十分相配;贾家是世传的公爵,林家是世传的侯爵,两家的门第与根基也相当,这几条谁都不会有疑问。王熙凤最后又讲到了“家私”,即两家的家产,按照王熙凤的意思,两家仍是相配的。当年黛玉的父母结亲,即贾母的女儿贾敏嫁给林如海时,两家肯定也得考虑人物儿、门第、根基与家私是否相配,而权衡的结论显然是双方都比较满意。按照王熙凤所言,如果是宝玉和黛玉成亲,那么双方的人物儿、门第、根基与家私仍然十分相配。王熙凤的这番话不会是一时心血来潮之语,她何尝不清楚在座的薛宝钗也怀有同样的念想,如果没摸清楚贾母的意图,像王熙凤这般精明的人可不会胡言乱语。

林黛玉听了王熙凤的话,不好意思地就要走开,但她与宝玉的恋爱是心目中的大事,别人当面提到她的婚事,黛玉自然听得仔细,并会细细掂量与玩味。当王熙凤问“家私配不上”时,意思是荣国府的财产至少不会比林家的少。如果黛玉从未想过这个问题,那么王熙凤的话不啻是一声惊雷,可是林家的巨额财产又在哪里呢?“心较比干多一窍”的林黛玉当然不会略过这个问题,但她连问的对象都没有,只能独自寻思答案。向荣国府的人打听,这种事黛玉无论如何都不会做,何况荣国府里也并不是个个都清楚此事。若要问林家的人,那么她现在身边已没有一个了解底细的林家旧人。林黛玉第一次进荣国府时,曹雪芹在第三回中写道:

黛玉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作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外亦如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

林黛玉首次进荣国府是暂住,故而只带了两个人容易理解,但林如海死后,林家众人在贾琏的主持下实际上已是就地解散。尽管林家的管事与奴仆不会少,而且这次林黛玉再进荣国府是常住了,应该多带点得力佣人来,可是贾琏在办完丧事后并没有从林家带走一个人回荣国府。于是,林黛玉身边林家的旧人仍是第一次进荣国府时带去的“自幼奶娘王嬷嬷”与“一团孩气”的雪雁。“王嬷嬷又极老”,她后来在作品中不再出现,估计已去世,于是黛玉身边林家的旧人只剩下了不懂世事的雪雁,她对林家旧事的了解应该还不及黛玉。也许不带一个林家的旧人回荣国府是因为有某种客观的原因,而非贾琏的主观故意,可是这样的人事安排所造成的客观效果,却是黛玉与林家的各种联系均被切断,她要了解自己的家庭,只有从儿时的记忆中去追寻,或根据荣国府长辈口中流露出的点滴信息拼凑自己家庭的昔日图景。

王熙凤可以说是作品中唯一的一个提到林家“家私”的人,她也有可能是无意中说漏了嘴,但林黛玉是何等聪明敏感的人,她只要与自己模糊的儿时的记忆一对照,马上就可以断定自己家曾是很有钱的人家;父亲的死是刻骨铭心的事件,那时人小不懂事,但丧事期间的印象是深刻的,当人事渐长后,她慢慢就会明白,当时贾琏进进出出在张罗些什么,当时也只有贾琏在主持张罗。由此她又不难断定,林家的家产,实际上是进了荣国府。其实,平日里有些事也能帮助林黛玉做判断。譬如说,大家都知道荣国府二门内的月钱是由王熙凤负责分发的,可是潇湘馆月钱的分发却是个例外。在第二十六回里,佳蕙告诉红玉(后改名为小红),贾宝玉派她去潇湘馆送茶叶,“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他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给丫头们分钱,分的是月钱,而林黛玉此时在旁亲自看着发,是颇可注意的一个细节,不过我们在这里更注意的,是潇湘馆的月钱是贾母那儿送来的,并不像其他地方都由王熙凤负责分发。是不是因为黛玉是亲戚,不是贾姓的主子,所以才这样安排?若对照作品中其他情节,便可发现并非如此。邢岫烟也是外来的亲戚,在第四十九回里我们看到,她来到荣国府后,曹雪芹细心地对她的月钱安排也做了交代:“从此后若邢岫烟家去住的日期不算,若在大观园住到一个月上,凤姐儿亦照迎春的分例送一分与岫烟。”在第五十七回里,宝钗发现邢岫烟手头拮据,首先想到的便是王熙凤的责任:“必定是这个月的月钱又没得。凤丫头如今也这样没心没计了。”薛宝钗也住在大观园里,但她不领取王熙凤分发的月钱,这是薛家刚住进荣国府时薛姨妈就与王夫人事先说好的:“一应日费供给一概免却,方是处常之法。”因此,按荣国府的制度,林黛玉作为亲戚住在大观园,理应是王熙凤负责发给月钱,何况潇湘馆里的丫头们,除雪雁外都是荣国府的奴仆,也该由王熙凤发给月钱,可是作品中特地交代,潇湘馆所有人的月钱都是由贾母那儿拿来的。这不是贾母疼爱黛玉的缘故,因为若说疼爱,那排在第一位的应该是孙子宝玉,而怡红院的月钱却又是王熙凤分发的,这可由第三十九回里袭人问平儿月钱为何还未发放为证。唯一较合理的解释是贾母那儿有一笔专门的钱财,林黛玉的“一应日费供给”都从其中开支,似乎有点专款专用的意味。这笔专项经费是哪里来的?不仅读者会想这个问题,与此直接相关的林黛玉更会想,而结论又不难得出:这笔专项经费应该来自流入荣国府的林家财产。贾母是林黛玉的监护人,从道理上说,她也应该是这笔财产的掌管者。也正因为这个缘故,王熙凤与平儿在第五十五回里议论时曾说道:“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所谓“一娶一嫁”,王熙凤的话中含有宝玉与黛玉结亲的意思,而他们的婚事理应动用“官中的钱”,而王熙凤却说会由贾母出钱,这其实仍有专款专用的意味。可是王熙凤又将那笔钱称为贾母的“梯己”,使人感到林家的财产流入荣国府后并非完全是被独立监管,而是含含糊糊归贾母支配,林黛玉的一切费用则都由贾母承担,直到林黛玉结婚成人,甚至是贾母去世,林家的那笔财产的支配权才有可能被重新讨论。

林家的巨额财产流入了荣国府,可是根据作品中的描写来看,荣国府却未呈现出暴富的迹象,相反是经济情形每况愈下,特别是第五十回后的描写,更给人以萧条已经降临的感觉。在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里,王熙凤对平儿说了这样一番话:

你知道,我这几年生了多少省俭的法子,一家子大约也没个不背地里恨我的。我如今也是骑上老虎了。虽然看破些,无奈一时也难宽放;二则家里出去的多,进来的少。凡百大小事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多省俭了,外人又笑话,老太太、太太也受委屈,家下人也抱怨刻薄;若不趁早儿料理省俭之计,再几年就都赔尽了。

所谓凡事都“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是指荣国府仍在维持往日的气派,开销巨大,而“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是指荣国府在庄园、房产等项的收入在减少,这种入不敷出的局面已持续了相当时间了,所以王熙凤声称她这几年在“省俭”方面费了不少心机,但遭到了强烈反对。与王熙凤的这段话相对应,林之孝在第七十二回里也提出缓解“家道艰难”的方案,其主要内容是裁减人员,荣国府将因此省下许多口粮月钱。日常的奢侈消费已成了荣国府巨大的经济压力,具体经手家务管理的人都强烈地感觉到,若再不改革,荣国府的经济就会有崩溃的危险。

这里并不是要讨论荣国府的经济状况如何一步步下滑,我们的关注点是既然林家巨额资金已经注入,作品的描写中却未显示出荣国府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的痕迹,读者看到的只是荣国府的经济仍在按原先的模样与轨道运行,不景气的危机仍在日益加深。林家的财产流入荣国府后又到哪里去了?可能性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钱财入了贾母的私人账户,老太太死死地把持着,除了林黛玉的开销之外,谁也休想动用。黛玉是贾母最疼爱的孩子的女儿,她又身任黛玉的监护人,上述这种解释应该说是符合人之常情的。按照这样的处理模式,林家的财产虽流入了荣国府,却又独立于荣国府经济运行体系之外,即与荣国府经济逐步走向萧条并不相干。与林家的巨额财产相比,林黛玉这些年的开销只是一个小数,因此若按这种模式推测,那笔财产应该还相当完好地保存着。这种推测不无道理,但与第七十二回里贾琏所说的“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却对不上号,按照贾琏的意思,那笔钱至少应该是大部分已被用了,这便是林家财产下落的第二种可能了。

阅读《红楼梦》时,读者都没感到在林黛玉二次入府后荣国府有暴富现象的痕迹,生活仍是在按祖宗旧例在运转,即生活标准并未见提高,那么这笔财产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若再仔细阅读作品,可以发现从第十四回林如海去世到第七十二回贾琏说那句话为止,确有一个事件可能将流入的林家财产消耗殆尽,那就是为迎接元春省亲而建造大观园。

在第十六回里,元春“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接着又有旨意,贵妃们可回府省亲,借用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的话来说,这是“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贾府建造的省亲别院(即后来的大观园)“从东边一带,借着东府(指宁国府)里花园起,转至北边,一共丈量准了,三里半大”。在第十七至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里,作者详细地介绍了园内的小桥、流水、假山,以及如潇湘馆、怡红院、蘅芜苑、秋爽斋等处建筑的精巧或豪华,所谓“一处处铺陈不一,一桩桩点缀新奇”,连皇宫里出来的元春见了都说:“以后不可太奢,此皆过分之极。”各处房舍装修之精致,作品中均有描述,此处不赘,而房屋内的摆设俱是上好的,数量又极为巨大,这从贾琏向贾政的汇报就可略知一斑:

贾琏见问,忙向靴桶取靴掖内装的一个纸折略节来,看了一看,回道:“妆蟒绣堆、刻丝弹墨并各色绸绫大小幔子一百二十架,昨日得了八十架,下欠四十架。帘子二百挂,昨日俱得了。外有猩猩毡帘二百挂,金丝藤红漆竹帘二百挂,墨漆竹帘二百挂,五彩线络盘花帘二百挂,每样得了一半,也不过秋天都全了。椅搭、桌围、床裙、桌套,每分一千二百件,也有了。”

这些都是得花钱买的。曹雪芹在作品中没有也不可能开列建造大观园的各项费用,但他在第十六回里透露了两笔费用:“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乐器行头等事”花费了三万两银子,而“置办花烛彩灯并各色帘栊帐幔”则花费了二万两银子。还未提及房屋的建造与装修、园子的设计与布置,以及各种精美家具的购置,五万两银子就已经用在省亲中的小点缀上了。以此做推算,整个大观园的建造以及迎接元春省亲的热闹场面与气氛烘托的布置,就必然是耗费了巨额财产。即使是如何富有的世袭公爵,一下子要耗费如此巨大的财富,也必然会感到捉襟见肘的,更何况早在第二回里,曹雪芹已明确地借冷子兴之口告诉我们,贾府传至第三代,“如今的这宁荣两门,也都萧疏了”。冷子兴还进一步解释说:

古人有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及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联系到后来大观园的建造,上述这段话等于在明白地告诉读者,贾府根本没有建造大观园的经济实力。从第二回冷子兴的介绍到第十六回开始筹划建造大观园,检阅作品中的描写,确实发生了使贾府经济状况改变的事件,那就是第十六回开始时所说的“林如海已葬入祖坟了,诸事停妥”,贾琏带着林黛玉回到了贾府,他同时还带来了林家的财产。

于是,建造大观园与迎接元春省亲的费用难题便迎刃而解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林如海正可谓是死得其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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