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楼梦》是“淫书”吗

末世悲歌红楼梦 作者:曾扬华


《红楼梦》是“淫书”吗

专制统治者与那些假道学先生们对《红楼梦》的诅咒与诬蔑,都是众口一词地把这部书称为“淫书”。如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说:“《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齐学裘的《见闻随笔》(卷十五)也称《红楼梦》“语涉妖艳,淫迹罕露,淫心包藏,亦小说中一部情书。高明子弟见之,立使毒中膏肓,不可救药矣。其造孽为何故哉!因知淫词小说之流毒于绣房绿女,书室红男,甚于刀兵水火盗贼”。陈其元《庸间斋笔记》也说:“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汪堃的《寄蜗残赘》(卷九)则诬蔑《红楼梦》使得“聪明秀颖之士,无不荡情佚志,意动心移,宣淫纵欲,流毒无穷。至妇女中,因此丧行隳节者,亦复不少”。在对《红楼梦》这样大泼污水的同时,他们还大肆造谣,说什么曹雪芹在阴司受苦,子孙三代皆哑,以至绝后,都是因为写了《红楼梦》这部“淫书”之报应。

在这些咒骂与造谣声中,最值得奇文共欣赏的是毛庆臻在《一亭考古杂记》中的一段话,他说《红楼梦》

较《金瓶梅》愈奇愈熟,巧于不露,士夫爱玩股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曹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然若狂者,今亦少衰矣。更得潘顺之、补之昆仲,汪杏春、岭梅叔侄等捐赀收毁,请示永禁,功德不小。然散播何能止息,莫若聚此淫书,移送海外,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庶合古人屏诸远方,似亦阴符长策也。

此公不仅和其他人一样,对曹雪芹和《红楼梦》极尽造谣、诬蔑之能事,而且还有一大发明,即主张把《红楼梦》这部“淫书”流放到国外去,作为外国人把鸦片烟流毒到中国来的回报。此公竟把《红楼梦》与“鸦烟”等同起来,并称自己的办法为“阴符长策”,自鸣得意。对同一事物,由于观点、立场的不同,差异之大,竟至于此,真是令人叹息不止。

那么《红楼梦》究竟是不是一部淫书呢?其实这一点曹雪芹自己早就作了回答,在第一回的故事缘起中,作者就借石头之口,批评了这一类小说,其中说道:

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伪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小丑然。……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

这一段话里,我们清楚地看到,作者是明确地对“前代书中”那些“淫秽污臭”“坏人子弟”的淫书以至“千部共出一套”的才子佳人小说表示了不满,并把自己的作品和它们划清了界限的。

这样说,却并不等于说《红楼梦》里一点也没有那种男女两性活动的描写,相反,还是多处出现的,有些甚至还写得相当“淫秽”,但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红楼梦》里的这些描写,与一味追求皮肤淫滥、感官刺激的“风月笔墨”是不同的。以贾府这样一个封建腐朽家族,在他们的男女成员中出现一些淫滥之事,是毫不奇怪的,正如贾母在贾琏与鲍二家的事发,凤姐大泼酸醋时所说的:“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可见在贾母这个老太君的眼里,贾府的男人们“馋嘴猫儿似的”淫滥生活,乃司空见惯之事,实在太多了。这种情况是由他们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文学作品在这一方面予以揭露和鞭笞,以展现其丑恶的灵魂,是完全允许和必要的,它与“诲淫”作品那种大肆渲染、夸张两性关系、抱着欣赏的态度去描写是完全不同的。《红楼梦》正是这样一部作品。

《红楼梦》里写到的有关男女情事,虽然不止一处,但在具体写法上都与“诲淫”之作大不相同,其中颇有讲究之处。如第六回写贾宝玉的“初试云雨情”时,只浑写一笔“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仅此而已。而写贾琏与多姑娘的私通,则淫态浪言,丑相毕露,是全书中写得最直露的地方。这种不同的写法,也是有其用意的。贾琏是一个花花公子,与贾赦、贾珍、贾蓉都是贾府中有名的荒淫无耻之徒,对他们在这一方面极尽其丑恶,正是揭露和鞭挞了这伙“馋嘴猫”的肮脏灵魂。而贾宝玉则是书中的正面主人公,他虽然成日和许多女孩子厮混,但也只是与袭人有过那么一次越轨行为,这还是发生在他少年未甚晓事的时候,完全符合这种家族中纨绔公子的习气。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就从未有过第二次这种事情发生,这正说明他与赦、琏、珍、蓉之辈有本质上不同,因此作者在写到他那唯一一次的性行为时,只是一笔带过,未作具体描摹,是完全符合塑造这个正面人物的需要的。由此可见,即使在两性关系的描写上,《红楼梦》也是严格按照它总的创作意图来落笔的,这与那些“淫秽污臭”“坏人子弟”的淫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至于一些道学先生们列举的一些因读《红楼梦》而产生的消极影响的事例,这只是读者自己的问题,不是作品本身的过错。由此可见,那些把《红楼梦》当成“淫书”的人,也“想必伊止看其淫处也”。至于像陈其元那样说《红楼梦》“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移”的人,则又不只是在那里“止看其淫处”了,而是在那里“目想神游”,潜心揣摩。若碰到这种“高明弟子”,则无论《红楼梦》,恐怕天下也没有几部不是“淫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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