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言

在山中走回唐朝 作者:余自柳


序言

孕育是一场美妙的修行,作诗如做人,孕得真我,育得超我,修得自我。这篇序言,我只能以最平实的语言来描述我所认识的这位诗人,因为他同样平实。

三月,我陪爱人在省妇幼保健院保胎,自柳从西安来长沙探望我们夫妇,夜间十点,我俩在医院楼下咖啡馆叙旧,得知自柳收到出版社邀约的时候,我想,终于有人找到了他。自柳是一位纯粹的诗人,但他性格内敛,几乎没有人能看出他是写诗的,起码从结识他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的。相聚后不久,自柳就与出版社敲定了各种出版细节,我的双胞胎女儿叮叮、当当也呱呱坠地了。他说,诗集的出版就跟自己怀了次孕一样,即将见证她长大成人。但是,如同我们夫妇这数月保胎,谁知道这十余年自柳是怎么过来的,个中滋味,唯有自知。

往前倒三年,我们准备参加一次由诸多作家发起的文学评选大赛,自柳准备了一本诗集,我准备了一部小说,那个时候我们定下了日后出书彼此作序的约定,如今,他实现了,我也实现了,他实现了出书的约定,我实现了作序的约定。当然,这不是自嘲,这个小小的使命,一定是自柳走到前面,因为他倾其所有且不自知,而我是会计算的,会有分别之心,会有顾忌,而他不会,他除了读诗、写诗,就是正在孕育着诗,我追求的是卓有成效,他追求的是始终如一,我代表的是大多数,他就是他自己。那个时候我们聊电影,从希区柯克、昆汀、伊斯特伍德、斯通到各种最佳外语片,他尝试着能写出像诗一般的剧本,我鼓捣起影视拍摄与投资;那个时候我们聊音乐,从苏阳、布衣、周云蓬、张玮玮到各种不同类型的西北调,他学着写诗一般的歌词,我学吉他自弹自唱;那个时候我们聊思想,从我国的各种作家到康德、海德格尔,他的注意力还在诗歌上,我从文学系转而攻读哲学硕士;那个时候我们聊金融,从保险、银行、数字货币到风险投资,他要拿钱出书,我拿钱做了创业投资;那个时候我们也聊姑娘,他熟悉关于姑娘甚至岳母娘的一切,但他仍孑然一身,我已经为人父了。是的,自柳能跟我聊一切我愿意聊的,但他仿佛做什么都是为了诗歌而准备的,我则不然。

再往前倒十几年,那个时候我跟自柳都是从西北跑到南方来求学的,身体一样清瘦,家境一样贫寒,心智一样懵懂,读大学的时候自柳几乎没有买过衣服,一年四季穿的都是凉拖鞋,但各种各样的诗歌集用光了他可支配的钱财;毕业后他开启了近似乎苦行僧式的生活方式,刷盘洗碗,在青海维修高原上的弱电,不为别的,他不想让脑子里有除诗歌之外哪怕一丁点与此无关的思考;他在拉萨一住就是七年,每天的生活除了填饱肚子就是转经晒太阳,看书、爬山、徒步、骑行,他始终是我们诸多朋友中离生活最近的人,所以他能写出平淡却动人的句子,而我们不能。

以诗为佛事,移家住醉乡。自柳从一个诗歌爱好者到一个诗歌模仿者,再到一个诗歌创作者,十几年如一日地磨砺,诗歌成为他的去所亦是故乡。读他的诗像是坐在铺青叠翠的草地上呼吸明媚鲜妍,像是站在凉风习习的窗前倾听夜色,像是躺在温润的大地上沐浴阳光,偶尔跳出几段让人拍案叫绝的句子,让人不得不钦佩他那沉静而又活跃的想象力:“看三棵枫树,哄抢秋天的颜色。”哄抢一扫秋风的萧瑟,转而热闹非凡;“星星在高处漏尽了黑夜,公鸡从土里挖出了黎明。”拉大常识与意境的距离,快感十足;“把自己铺在床上,既像疲惫的床单,也像一小块暗黑而沉重的夜色。”平凡的生活中的平凡表达,戏谑中的失落感。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本科的时候喜欢读各种文学类的书,后来图书馆“I”(文学)大类的大多都读了,就又读“B”(哲学宗教)大类,拿到的第一本书是《存在与时间》,翻开后就傻眼了,明明是中文译作,却连前言都没有读懂,那段时间,我的自信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现象学”这三个字从此如鲠在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又读了三年的哲学,最后以一篇现象学的论文告别了读书生涯。回头看来,读书于我而言,就是不断探索以解决问题的过程,读文学书读着读着就厌了,因为哲学的一个概念或一句话就解决了整本书要讲述的问题,读哲学读着读着也就厌了,因为哲学追问到最后也仅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概念了。而自柳没有,自柳有且仅有诗歌一种,读不腻、尝不厌、品不烂,他说,我好像生来就是干这个的,不写诗,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是的,他是《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是《心灵捕手》里的威尔,我羡慕他这样的人,又终将不会是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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