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王阳明诗文选译(修订版) 作者:章培恒,等 编


前言

王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生于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卒于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五十七。因曾于故乡阳明洞聚徒讲学,自号“阳明子”,当时及后世学者都称他为阳明先生。

阳明的先祖王性常,明初曾任兵部郎中,后赴广东督运军粮,归途遇海盗殉职。此后数代,皆在乡耕读,没有出仕。祖父王伦,守着祖上遗留的数箧图书,啸咏竹林,被人目为晋代陶渊明一流的人物。父亲王华,早年也备尝贫苦,与夫人郑氏艰难起家,虽然在成化十七年(1481)中了进士第一名,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景况略有好转,不久又因阳明得罪权臣刘瑾,被迫致仕,抑郁以终。这样的家庭传统,对于阳明刻苦自励、锐于进取、独立不羁、敢于藐视权威之精神的养成,具有相当影响。

阳明自幼天资聪颖、深思好学,相传年仅五岁,听祖父朗读诗书,即能默记在心,跟着背诵。十一岁时,因父亲在京任职,随祖父前往探亲,路过镇江金山寺,祖父与客人即景赋诗,正在沉吟未就之时,阳明却已将诗作成: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

醉依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众客大为惊异,又出题叫他咏蔽月山房。阳明稍加思索,朗声应道: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便见山小月更阔。不仅才思敏捷,气魄非凡,从中又透露出阳明善于观察与思辨的性格特征。

到了北京,阳明接触到京师的文物和父辈友人,眼界扩大,性格更为豪迈不羁。父亲为他延请塾师,严加管教,作封建时代士子读书求仕的准备。阳明对科举时文颇感厌烦,有一天问塾师:什么是第一等的事情?塾师答:那当然是读书登第(考中)了。可是阳明却不以为然,说:登第恐怕还算不上是第一等的事,还是读书学作圣贤更重要!父亲身为状元,这是千万学子梦寐以求的理想,阳明小小的心灵里,竟未觉得了不起,而认为只有通过读书成为圣贤,完成自己的品德与人格,才是天地间第一等的事,才算是天地间的第一等人。这种强烈地希望成为“圣贤”的理想,此后主宰了阳明的人生。

十五岁的时候,阳明游历了长城居庸关等处,周览形胜,“慨然有经略四方之志”。阳明所处的时代,各地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冲突不断发生,南方的黔、桂、粤、闽、赣等地,时有动乱出现;北方蒙古族的瓦剌部落不断南侵,对中原造成极大危害。阳明受时势的影响,加以父亲任职兵部,因而也喜欢谈兵,“每遇宾宴,常取果核列阵势为戏”。兵书以外,阳明又博涉孔孟经书、程朱理学、佛道等书,用以扩充自己的知识。这一时期的阳明,志向远大,兴趣广泛,生命中蓬勃着强烈的求知欲,精神上表现得十分执着和狂放。对于凡能接触到的学问,他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有时竟至痴迷的地步。十七岁时赴江西南昌迎娶新妇,成婚之日,漫步走进当地一座道观,看到一位道士在打坐,激起好奇之心,便向道士叩问养生之道,并随着静坐练习,以至忘却了回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人寻回。二十一岁成为举人后,阳明在京师研读宋儒朱熹的理学著作,为了体会朱熹“格物致知”的学说,与友人坐在父亲官署内的竹林前苦思,要“格”竹子的理。未能获解,坚持不辍,友人在三日后病倒,阳明坚持到第七日,也终因劳思过度而致疾。按照朱熹的说法,世间的一草一木都包含着各自的道理,通过“格物”就可“致知”,阳明未能领悟,就转而用心于诗文词章的创作。三十岁以前,他在京师与诗坛领袖李梦阳、何景明等人诗酒倡和,“以才名相驰骋”;回到故乡,则与同乡喜好诗文者组织诗社,连素来自负的老辈也都对他表示钦服。但是诗文成就并不能满足阳明的志向,“辞章艺能,不足以通至道”,他内心渴求的,仍是所谓“希圣希贤”之学,但苦于未能找到入手的途径,深感朱熹所说的“物理”与自己的意识难以沟通,苦思既久,抑郁成病,偶然听到道士谈养生之道,一度产生了入山隐居的念头。

弘治十二年(1499)春,二十八岁的阳明考取了进士。次年,授为刑部主事,从此步入仕途。当时边疆地区时有战乱,阳明考察形势后,立即上疏陈言边务,向皇帝提出“便宜八事”:“一曰蓄材以备急;二曰舍短以用长;三曰简师以省费;四曰屯田以足食;五曰行法以振威;六曰敷恩以激怒;七曰捐小以全大;八曰严守以乘蔽。”封建时代的官员上疏言事,除了向统治阶级建言立策,也含有向皇上显示自己才具谋略的用意,纸上所谈,虽合于事理,却未必都能见诸实行。从阳明日后参与军事行动时所建立的“事功”来看,他对于“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是深有积蓄并能亲身实践的。

此后数年中,阳明的主要活动为:二十九岁时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曾奉命到江北审问囚犯,对冤案多所平反。公事完毕后游安徽九华山,作赋言志,气势磅礴,要做超越宇宙、独往独来的异人。三十三岁时前往山东主持当年乡试,回任后改任兵部主事。三十四岁时,与著名学者湛甘泉在京师订交,共以倡明“圣学”为事,并开始与友人、学生一起讨论有关“身心”的学问,被人认为是好奇立异。

正德元年(1506)武宗即位,这是历史上一位有名的昏君,骄恣横暴,无恶不作。当时宦官刘瑾擅权,南京科道戴铣等人上章谏阻,违背了武宗旨意,被逮捕入狱。科道官员本有犯颜上谏的职责,阳明出于义愤,抗疏上救,结果触怒刘瑾,受了廷杖四十的酷刑,死而复苏,也被下在监狱。不久,被贬到万里之外的贵州龙场驿去做驿丞。次年夏天启程赴黔,刘瑾余恨未消,遣人跟踪,图谋在途中加害阳明。阳明行至浙江,弃衣于钱塘江畔,托言已投江而死。一路辗转跋涉,历经艰危,终于在正德三年(1508)夏到达龙场,时年三十七岁。

阳明中年遭贬远谪龙场驿,是人生的重大转折,也使他的思想发生蜕变,并进入成熟期。按照孟子的意见,一个人要成为圣贤,必须经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的磨炼,而这种磨炼,除了主观愿望以外,还须客观环境的造就。阳明谪戍以前,少年时才气蓬勃,青年时志向远大,曾致力于诗文创作,又钻研佛道之学,尤其对朱子“格物致知”学说下过苦功,希望能以自身的内心体验,完成个人的哲学观和道德修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他感到苦恼的是,朱熹所说的事物之“理”,与自己的本心,总是不能融而为一。再说,照着朱熹的格物穷理方法,即使把竹子、草木的“外理”格得明明白白,又能对内心产生什么影响?长久积压的疑团,经过在龙场的艰苦磨炼和思索,终于获得了解答。

龙场位于贵州北部丛山峻岭中,是由贵州通往四川的驿程上的一个小站,瘴疠侵人,荆棘遍地。当地居民大多为言语难通的苗民和少数来自中原的亡命之徒,文化落后,生活艰苦。从中原来到这里的迁客,十有八九不能适应当地的艰苦生活。阳明身受廷杖,远谪异乡,本是九死一生之人,此时自觉已将生死荣辱置之度外。听说刘瑾仍对自己憾恨不已,他特意造了一口石棺,自誓说:吾唯俟命而已。表示自己不仅放弃了常人的得失计较,连生死的念头都已打消,于是“日夜端居静穆,以求静一,久之胸中洒洒”,也即排除了胸中的杂虑而进入气度恢弘、无所粘滞的境界。苗民以洞穴为居处,阳明教他们构筑木屋;随从的人相继病倒,阳明却安然无恙,他为病人劈柴挑水做饭,又咏诗歌,唱俚曲,杂以诙谐笑谈,给他们以娱乐安慰。阳明深夜内省:如果圣贤处于我的地位,他们将怎样对付这种环境呢?恐怕也只是像我这样做吧!突然他大彻大悟了,长期以来苦恼着自己的忧虑顿时消去,他欢呼着跳跃而起,惊喜交集,从此对“格物致知”有了自己的解释。这就是阳明的“龙场悟道”。

那么,阳明所悟到的是什么呢?他从自己的经历中,体会到了个人的“心”的巨大作用——他处在这样的逆境里而能做得和圣贤同样地好,不就是受到自己的“心”的启示、依据“心”的要求去做的么?可见“心”的作用何等伟大!在阳明看来,“心”的这种作用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也即人的本性。他说“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是说,原先以为圣人的道理存在于外部世界,因此循着朱熹等先儒的教导,努力到外事、外物上去苦苦寻求;而现在才明白,圣人的道理本来就存于我们心中,“吾心即道”,所以也就无需向外事外物去探求。由此,他又引出了“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结论,这也就是阳明“心学”的基本命题。这样,阳明将我国历史上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发展到了极致。“心学”所以在阳明手中得到这样的发展,一方面与阳明自少年时代以来就怀有的自我扩张、希圣希贤的强烈愿望有关,一方面则由于他身处艰危,主观意志高度昂扬,以个人的修养、毅力和学识平衡了自我,战胜了困难,因而就将主观意志的作用加以绝对化了。其实,阳明在龙场的困厄中所以能奋发自强、克服困难,保持身心的健康,固然是受其思想,即所谓“心”的支配,但其所以能这样想而不是那样想,仍然取决于其以前所受的教育。阳明把一切归结于人的先天本性,是过于片面化了。

阳明在龙场驿的次年,又提出“知行合一”的学说,作为其“心学”体系中的重要论点。“知行合一”说的提出,一是不满于当时读书谈道者的知而不行,言不符实,有心改变学风;二则仍是从龙场的艰苦生活体验中获悟,是对其“求理于吾心”说的发展。阳明所说的“知”,即每个人生而具备的“良知”。阳明所说的“行”,则含义较宽泛。从他所说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称某人知孝,某人知悌,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悌,方可称他知孝知悌,不成只是晓得说些知孝知悌的话,便可称为知孝知悌”来看,则“行”包含了与“知”相对立的“实践”之意。但从他“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了”的表述来看,“行”与“知”又都指人内心的认识活动,是“良知”显现与扩充过程中精神活动的两种形式。而阳明所说的“良知”,则指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道德心理,是一种融合于人们经验习惯与性情行为中的善良、仁爱、正义的秉性。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的道德心理产生于实践,阳明则强调其主观性。

正德五年(1510),由于刘瑾倒台,阳明结束了谪戍生涯,升任江西庐陵知县。在庐陵七个月间,他慎选里正,设立保甲制度,这是首次担任地方官的施政试验。不久,升为刑部主事,后调吏部主事,又升员外郎、郎中,再度成为京官。正德九年,阳明升为南京鸿胪寺卿,活动范围又回到南方。这一期间,追随阳明讨论学问的学生逐渐增多,每逢师生讲学,旁听者数以百计。

正德十一年(1516),因闽、赣等处“寇乱”,阳明被荐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南、赣,福建汀、漳等处。阳明至赣以后,推行十家牌法,编选民兵,使地方实行联防自保,然后移文各地官军会合,十四个月之后,平息了先后延续数十年的闽、赣等地“寇乱”。正德十三年(1518),阳明又率军前往粤北“征寇”,不到两月,获胜班师。这期间,阳明以一介书生掌握统兵大权,实现了他少年时代建功立业的向往。对于各地的“寇乱”,他剿抚兼施,恩威并用,每平定一处,就奏请在当地设立新县,然后立社学,定乡约,行保甲,修书院,整理盐法,劝谕百姓,对安定地方、巩固中央政权统治,立下汗马功劳。连年征战之暇,阳明仍不忘讲学,门人薛侃、欧阳德等随侍左右,时时同老师讲论“心学”,薛侃并在正德十三年八月将阳明与学生讨论问答的语录《传习录》上卷刻印行世。面对连年征战的成绩,阳明并不自矜,在致友人的书信中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区区剪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可见他念念不忘的,仍是道德人格的完成,并将它置于世人所乐于称道的“事功”之上。

正德十四年(1519),明王朝分封在南昌的宁王朱宸濠起兵反叛。宸濠平素野心勃勃,结交宦官,招纳党羽,久已蓄谋起兵。由于朝廷的姑息,武宗的昏愦,终于酿成震动朝野的叛乱。阳明当时正在江西,见宁王起兵,未等奉到朝廷命令,就倡义平乱,传檄各府县官员率义师共赴丰城会合。虽然事起仓促,兵力远远少于宁王,由于调度有方,指挥若定,仅用四十天时间就收复南昌,并与叛军激战于鄱阳湖一带,大败敌兵,生擒了宸濠及其伪官,随后又克复九江等地。他所建立的“事功”,与历史上其他贤哲相比,实属罕见。

平定宸濠叛乱,并未给阳明带来进一步作为于时代的机遇。武宗身边的佞臣嫉妒阳明的功绩,百般谗毁,乃至诬告阳明要拥兵造反。阳明的学生冀元亨甚至还被诬陷下狱,死在狱中。阳明经历了风波患难,更加坚信他的“良知”学说,因为良知是明是非、知善恶的,只要听凭良知的指引,就能心地坦荡,顺应事理,置生死祸福于度外。五十岁时,阳明在南昌正式提出“致良知”的口号,作为讲学宗旨。不久以后,他返归家乡,专意讲学。四方学者,北自京师,南至广东,不远千里来浙江求学的,有数百人之多。学生们在绍兴建造了阳明书院,门人南大吉收集阳明论学语录,续刻了《传习录》中卷。

“致良知”说是阳明心学发展的顶峰,是阳明对“龙场悟道”所得的“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和“知行合一”说的高度概括。阳明认为,“知善知恶是良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在不同场合,阳明又将“良知”说成是“道”、“天理”、“本心”,总之它是人人心中都具有、“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的天赋本性。而“致良知”的“致”,则是恢复、扩充,使良知达到极致的意思。通常,人的良知不显露,是由于他们的良知受了“私欲”的蒙蔽。去除私欲,恢复本性,就是“致良知”的功夫。将良知运用到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都变得合理,也是“致良知”的功夫。阳明晚年对于良知的学说坚信不疑,反复譬解,凡有论说,万变不离其宗,都以“致良知”为指归。

嘉靖六年(1527),广西思田州发生动乱,在乡讲学已六年的阳明,再度奉命带兵前往征抚。九月出发,十一月抵达梧州。阳明沿途咨访,洞悉了动乱发生的原委,是由于朝廷对当地善后措置不当,于是上疏朝廷,提议以抚为主。此后随宜处置,招降卢苏、王受等人,不折一兵一卒,即平息动乱,胜利返师。但阳明此行抱病出征,登山涉水,冒暑奔劳,肺病加剧,终于在嘉靖七年(1528)自广西返回的途中病倒,十一月二十九日卒于江西南安,年仅五十七岁。临终之刻,门人询问遗言,阳明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阳明倡导的“心学”,虽然在哲学体系上仍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的范畴,其所提倡的“致良知”,主要也仍在于加强实行“孝”、“悌”等封建道德,似乎与历史上维护封建制的其他思想并无根本分歧;但由于他强调了“心自然能知”的观点,并认为“心”所“自然”地作出的反应、选择就是“良知”的体现(参见本书所选《语录一》),却可以引导人们从中得出如下的结论:人应该按照“心”所“自然”作出的反应、选择去追求和活动,社会应该让人们这样做而不应加以阻碍,这一结论,对于封建统治又具有其危险的一面。

当人们在面对某种情况时,其“心”所“自然”作出的反应、选择,虽然常受后天教育的制约,但也直接源自人的本能。例如,一个受过正常教育的孩子,看到别人的东西,尽管觉得好玩,而且周围并无别人,他的“心”也不会“自然”地作出把那东西据为己有的决定;而没有接受过“不能拿别人的东西”之类的教育,或者因幼小尚未接受此类教育的孩子,在看到其认为可爱的东西时,就会“自然”地拿来(或企图拿来),而不管其是否属于别人。很明显,前者是后天教育的结果,而后者则出于先天的本能。又如,封建社会中的贫苦农民,尽管饱受饥寒之苦,但由于其所受的教育,在通常的情况下绝不会“自然”地作出抢夺地主财物的选择(这些教育使他们或觉得抢劫是不道德的,或认识到抢劫会带来可怕的后果),但当面对严重饥荒、要求赈济遭到拒绝、濒临饿死时,求生的本能就会使他们“自然”地产生抢劫地主粮食的愿望并付诸行动。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这种出于先天本能的“自然”要求和选择,对封建统治往往是危险的,所以封建统治阶级总是以其道德、法律等工具来限制、扼杀此类“自然”的要求。而从阳明“心学”中可能引导出的结论,却使得基于人的本能而与封建制度相矛盾的若干“自然”要求和行动,成了“良知”的体现,也即成了正义的、应该肯定的行为。

正因如此,在阳明“心学”的继承者中,逐渐分化成了两派。一派强调其“致良知”学说中有利于封建道德的巩固的方面,另一派则根据其“心自然会知”的学说,强调人的“自然”要求和欲望,并以此批评、否定封建道德和封建制度等范畴内与当时社会形态不相适应的部分,在明代晚期形成了一股汹涌澎湃的新思潮,其旗手就是杰出的思想家李贽(1527—1602)。这股思潮不仅流行于哲学、文学、艺术等领域,而且对社会风气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这一角度说,阳明“心学”对晚明新思潮的开创、启迪之功是十分明显的,它在我国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王阳明不仅是我国历史上卓越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散文和诗歌也颇具特色。所以,本书除着重选录其代表性的哲学作品(语录)外,也选入了少量文学性的散文和诗篇。

吴格(复旦大学图书馆古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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