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学:城市与乡村

城市文学:知识、问题与方法 作者:王进 著


文学:城市与乡村

南帆

在表面上,城市是辽阔地表上的一个突起之物。城市可以视为最为宏伟壮观的人工作品。无数方形、柱形、锥形、球形的建筑物井然有序地聚合起来,构成了一个钢铁、混凝土与玻璃的巨大空间;完善的交通设施与通讯网络充当了这个空间内部的循环系统。城市不仅吸附了密集的人口,而且还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了强大的行政组织功能。所以,城市还是一个政治单位,一个商业单位,一个经济单位,一个文化单位。一系列配套的法律、道德、习俗、行为规范有条不紊地管理着城市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城市同时还意味着一种人的生存方式。

相对于乡村而言,城市显然标志了一种较为高级的文明阶段。许多时候,城市亦即现代化程度的象征。所以,不论是短暂的享乐还是长期定居,城市都显示了巨大的吸引力。奔赴城市通常是许多人所不可遏止的冲动。如果这个冲动一时无法实现,那么,城市就将成为这些人倾心的感情对象——一个提供精神享受的城市梦。

可是,城市在文学王国却未能得到如此隆重的礼遇。无论是作为背景还是作为正面描写对象,城市在文学中往往扮演了一个复杂的、甚至是反面的角色。许多作家仿佛十分鄙视奔赴城市的冲动,他们精神中心毋宁说奠基于乡村。尽管这些作家置身城市,但“桃花源”式的乡村景象却极为顽强地浮现于他们的意识,从而遮没了摩天大楼、霓虹灯、立体交叉桥或者小轿车。他们并不惮于自称或被称为“乡下人”。这些作家明显地偏心于乡村的人物、故事和田野风光,这甚至使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宽宥了乡村所固有的愚昧与简陋。相反,这些作家回到他们所无法脱离的城市时,警戒与反感的神情迅即出现在脸上。他们无法从城市得一份亲切与自如。

可以看到,这些作家的乡村迷恋已经招致不少批评家的反感。批评家认为,这些作家看待城市的态度并不公平,他们至少过于漠视城市的意义。事实上,对于城市的敌意是一种恐慌的症状,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所引起的巨大不适乃是这种恐慌的来源。为了抗御恐慌,作家竭力召回乡村的影像作为感情的慰藉。一些批评家甚至断定,当代文学在性质上仍属农业文化范畴。然而,尽管这种结论已经同时暗示了当代文学的保守倾向,这些作家依然如故地对于乡村一往情深。他们甚至愿意因此承担身心分裂所引起的痛苦与烦恼——他们不得不身陷城市而神驰乡村。

也许,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虽然城市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但城市风貌非未随之立即成为作家的美学对象。历史与美学之间的差距常常是巨大的。目前为止,许多作家的审美情趣是在农业文化的背景中形成,很大一部分城市景观无法引起他们美学上的激动。诗在这方面尤为明显。可以从大量的诗作中观察到,诗的语汇系统大部分都和乡村景象有关。不论是“远村”“小桥”“古树”“茅屋”还是“炊烟”“驿站”“孤钟”“黄叶”,不论是“野渡”“扁舟”“垂钓”“渔歌”还是“沙洲”“芳草”“白鹭”“桃花”,这些语汇无不呈现出某种程度的乡村风格。较之乡村语汇的庞大库存,诗的城市语汇寥寥无几。城市文化所制造的大量语汇——诸如政治术语、商业术语、机械术语、科学术语——均未产生传统的“诗意”。直至八十年代后期一批城市诗人那里,“金属门牌”“地铁站”“阳台”“推进器”“玻璃转门”“超音速”“电化教学楼”“国际学术会议”“尼古丁”“大巴士”这些语汇才大量倾入诗作,被赋予美学意义。

城市之所以迟迟无法进入作家的美学意识,这可以追溯至作家对于城市的不安心理。多数人在城市放纵欲望,尽情享用,少数作家却忐忑地睁开一只眼睛,逡巡不前,他们似乎为城市所创造的财富惊呆了。继而,他们又发现了城市人在占有物质时表现出的无尽止的贪婪。城市似乎在不断地怂恿人们的感官享乐,肉体的每一部分都由相应的器械安置得更为舒适,相反,城市人的精神却日益怯懦,日益庸俗,日益猥琐了。这使作家深感忧虑。在他们眼里,城市显出了不洁的一面。许多场合,城市甚至布满了诱人堕落的深渊。这种状况下,作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继承了一种由来已久的文人传统:严辞指出奢靡的危险,竭力倡导简朴。

在当代文学中,这种不安很快被提炼为一种阶级意识。乡村成为革命的发源地之后,城市则天然地具有反面的涵义。乡村的简朴、穷困、贫苦、辛劳均成为先进思想的保障,相反,城市的商业气氛、拜金主义以及种种享乐场所则是滋生剥削意识的温床。不少批评家都曾提到萧也牧发表于五十年代初期的小说《我们夫妇之间》。这篇小说里的城市充满了邪恶的诱惑,而“妻”则代表了一种刚正不阿的乡村意识击溃了城市的包围。此后,在文学中,城市与乡村分别成为带有某种政治涵义的符号;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二元对立无形中被看成两种意识形态体系的分歧,乡村乃是改造城市的重要基地。读者可以从许多作品中发现,白晳的肤色、纤弱的胳膊、考究的服饰、文绉绉的言辞——诸如此类城市文化的表征几乎总是和落后思想相伴而行的。相形之下,黧黑的脸孔、巴掌上的老茧与身上的牛屎气味才是阻止落后思想蔓延的有效良药。

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文学之中城市与乡村的符号涵义已经有所变化。城市文化逐渐赢得了应有的地位,乡村的落后、保守乃至蒙昧也开始遭受到批判。但是,对于许多作家说来,乡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并没有因之下降——这也许是当代文学中令人惊奇的一幕。这些作家虽都在“思想改造”乃至“政治惩戒”的名义下被抛入乡村;若干年之后,开始回忆这一段乡村经历的时候,他们心中充满的是温情而不是怨恨。乡村不仅是庇护他们躲避政治迫害的处所,而且,较之他们重新返回的喧嚣城市,乡村犹如一块清新的净土。张贤亮的《绿化树》表明,马樱花这种完美的女性只能出现于乡村——城市女性已经失去那一份痴情与血性;王蒙的《蝴蝶》隐含了一个感喟:城市生活使主人公沉沦于一大批公文、人事纠葛、流行口号与首长的待遇之中;下放至乡村之后,他才可能重新发现自己的手,自己的腿和自己的真实感情。对于那些一度是“知识青年”的作家说来,乡村经历已经成为他弥足珍贵的一段历史。一旦不堪忍受城市的压迫与骚扰,他们则设法逃出这个巨大的现代化容器。这时,张承志隐入了草原、孔捷生返回了海南岛、梁晓声再度踏入了北大荒的冰天雪地,史铁生则躲到了遥远的清平湾。总而言之,乡村成了这些作家厌恶城市时所栖居的一块绿洲。

也许,城市与乡村的符号涵义不再取决于意识形态的规定之后,这样的问题方才显出多方面的意义:对于当代文学,城市为什么屡屡受到冷落?文学的圣殿为什么总是在乡村?

诗人曾经如此打扮城市:

但我身边毕竟是

中国的大街在流动呵

流动着阳光和牛奶

流动着一大早就印发的新闻联载

关于广场塑像的奠基仪式

定向爆破和崛起的阳台

——《城市人》

或者——

玻璃在大街上密排

把各档商品编成一组一组

水果的价值

借一顶彩色大伞

吸引力把晴空迷住

漂亮的小轮盘自行车

为年轻的母亲

变速

——《城市人》

但是,城市真的那么适合人的本性吗?封闭式的寓所拒绝了邻人的交流,格局统一的街道限定了人们的行走路线;大自然已经成为不可企及的远景,无数的机械、玻璃、塑料、电缆、管道、烟囱重新制造了一个化学的或物理的居住环境;从不止歇的噪音放肆地折磨人们的神经,空气中随时可能潜入有害气体,种种交通规则、水电管理、社团组织、卫生防疫、购物票证如同一张大网限制了人的自由活动——城市是否同时存在违反生命自然形态的另一面?

这个时候,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将及时出场,阻止舆论对于城市的抱怨。这种观点认为:在一个农业大国,多数城市还仅仅可以看作一个雏形,或者一个轮廓;种种城市设施、城市管理远未达到应有的规格。在这样的环境里奢谈城市综合征,这不如说是一种矫情。这种观点甚至毫不掩饰如此的怀疑:许多作家从未切肤地经历城市的焦灼、孤独、烦躁、抑郁,他们的这方面描写更像是某些发达国家文学作品的附和乃至摹拟。

在我看来,上述观点很可能混淆了人的感官、人的心理与经济指标的不同鉴别方式。尽管许多城市在经济学的意义上仍然处于前现代化阶段,但是,对于人的感官与人的心理说来,许多基本的城市痼疾刚刚出现即会引起剧烈反应。事实上,许多发达城市所表现出的城市综合征远在城市草创时期业已形成。在环境保护部门或社会学家尚未开始考虑之前,文学即已开始忠实记录城市人的精神变化。在这个意义上,与其怀疑作家城市经验的真实程度,不如重视作家城市经验的独特程度。

可以猜想,在某些时刻,一旦城市特征骤然凝聚到个人身上,这将形成一种令人恐怖的毁灭性力量。在这方面,王安忆的《悲恸之地》可以看作一个极端的例示:一个纯朴的乡村汉子突然被抛入光怪陆离的城市,他的精神在城市氛围的挤压下迅速地崩溃了。主人公的乡村习性一旦无法吻合城市的坚固槽模,城市空间的诸多系统则开始默契地协作行动,驱逐异己之物。无形之中,嘈杂的菜市场,电影银幕,拥挤的公共汽车,商场的玻璃门,轰轰驰过的载重卡车均参与了这个驱逐过程。城市琳琅满目的物质商品摧毁了主人公的自信心,城市的街道、楼房、小巷构成了充满敌意的迷宫,城市的汹涌人流使主人公显得分外渺小,城市人的冷淡、无情、高傲使主人公陷入深深的自卑。经过一阵惊慌的困兽式反抗之后,主人公坠楼自尽了——城市终于兵不血刃地完成了一次不动声色的谋杀。

这种情况下,故乡的概念适时地出现了。作为喧嚣城市的一个抗衡,故乡的记忆成了最为重要的精神安慰。故乡意味着不可更改的出生之地,意味着根,故乡是安宁与温馨的象征。返回故乡是一种不言而喻的动机,一种无须论证的前提:故乡将以一个归宿的形式消除人们“在路上”的不安与惶惑。但是,对于文学说来,故乡几乎是乡村的同义语——城市几乎无法扮演故乡的形象而进入文学舞台,城市毋宁说是移民者的驿站。这同时还可以从“家园”这个词语得到证实:在通常的文学想象中,“家”并非一套高层公寓,“家”更多地和茅屋、田园、竹篱联系在一起。这或许是农业文化历史为“故乡”概念所作出的美学诠释,由于这种逻辑转换,从“怀乡”至“乡土文学”则是一个必然的过渡。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一文中,鲁迅所概括的“乡土文学”明显地包含了这方面的涵义:“乡土文学”是城市寓居者对于遥远故乡的情感记忆。

时至如今,出生于城市的年轻一代作家愈来愈多,他们已不再拥有一个乡村寄寓故乡的记忆。于是,在他们那里,“故乡”的概念出现了一次奇异的扩大:他们保存了故乡的乡村性质,但故乡已不限于他们的出生之地了。在文学想象中,这些作家更乐于将他们一度寄居过的乡村看成故乡。不论是朱晓平之于桑树坪,韩少功之于湘西,还是郑义之于太行山,李锐之于吕梁山,都不约而同地对这些乡村倾注了思念故乡的温情。这些乡村已经成为他们灵魂的守护神。他们的精神漫游将从这里出发,城市是一个他们深怀恶感甚至不可介入的世界,最终,他们仍将在精神上重返这里。尽管这种故乡的实体可能已不复存在,它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抽象物,但是,无论如何,只有乡村——哪怕是想象的乡村——才能制成他们的精神象征。

从历史逻辑的观点看来,人类从乡村趋赴城市。城市综合了人类的多方面欲望,城市是集体智慧的体现,是经济业绩与工业文明的历史见证。但是,从个人生存的观点看来,亦即从个人的感情、个人的体魄、个人的勇气、个人的自由程度说来,城市仍然是人的乐园吗?乡村会永远被抛在后头,抛在人们视域的边缘吗?

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表明:城市人之间面对面的首属关系很大程度地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是种种间接的次级关系;同时,基于首属关系的道德结构秩序也逐渐解体。商业意识诱使城市人斤斤计较,城市人将种种需求托付给相应的城市组织机构与城市服务设施,托付给一定面值的货币。于是,城市人古道热肠或者急公好义的品格也随之逐渐地废弃了。

从王安忆的《流逝》、程乃珊的《蓝屋》直到张辛欣的《疯狂的君子兰》《封·连·片》,也就是说,从描写城市的殷实之家到描写城市的小市民阶层,作家均涉及了金钱在城市生活中所产生的魔鬼一般的作用。金钱不仅决定了城市人的生存方式,而且还成为衡量一个人身份、地位、价值以及精抻高贵与否的唯一尺度。人的欲壑难填,因而金钱永远保持了主动权。它在城市里主演了一场又一场的闹剧,即使以政治为中心的意识形态可能迫使金钱暂时退居幕后,但是,一旦非常时期过去,它又将迅速地成为城市人所环绕的主角。这些小说不禁让人提出这种疑问:除了金钱,城市生活还该重视什么?也许,王朔的一些小说——诸如《顽主》《玩的就是心跳》等——不期然地提供了另一方面的范例。王朔这批小说中的“顽主”可以看作城市的骄子,他们在城市随心所欲,如鱼得水,所有的城市设施似乎都在为他们制造享乐与冒险游戏的机会。王朔这些小说通常避而不谈“顽主”们的经济来源——小说似乎将这个问题置于幕后。这使读者可能更清楚地看到,这批“顽主”无须为金钱疲于奔命之后,他们的精神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他们的轻松自在是由于不必坚守什么,或者力拒什么,他们的内心犹如一个任人出入的弄堂;他们的薄情寡义成了他们无拘无束的心理条件,他们的自嘲勇气使自尊不再成为种种异常之举的绊脚石。这些人的境遇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喻示出,城市环境缺少人格上或者道德上的号召力?

这不能说是一种巧合:许多作家在批判城市的时候都不约地引用了乡村景象作为对照物。在孔捷生的《海与灯塔》中,女主人公则是在重返海南岛橡胶园的途中强烈地感到了丈夫的市侩气;同样,张承志的《绿夜》愤然地谴责了城市侉乙己式的庸俗与自私,而草原成了他甩开侉乙己们哄笑的另一个天地——只有草原的宽阔与草原牧民的情义才可能接纳他的一腔激动;对于郑万隆说来,令人神往的乡村与猥琐的城市分别出现于两批不同的小说之中。一批敢作敢为,一诺千金、慷慨赴死的汉子陆续在一系列《异乡异闻》中出场,相反,《走出城市》之中形形色色的城市人却充满了虚伪、矫情、欺诈甚至无耻。在这个意义上,城市是文明进化,还是“人”的退化?如果说,郑万隆还仅仅向过分城市化表示了委婉的疑虑,那么,到了莫言那里,这种委婉的疑虑已经转化为仇恨了——莫言的《红蝗》一方面把城市视为一片情欲泛滥的沼泽地,另一方面又对笼罩于城市之上的道德面纱进行了亵渎式的攻讦。比起《红高粱》家族的自由奔放,城市人的性格显得分外羸弱、狭窄、苍白。批评家已经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诸如路遥的《人生》、张炜的《古船》和贾平凹的《浮躁》这些小说的几个主要人物分别拥有来自乡村与来自城市的两个恋人。比较之后可以发现,作家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同情配置给乡村女性。在爱情上,乡村女性似乎更为善良、朴实、含蓄、痴心;这些人物的城市恋人最终无不与之分道扬镳。诚如批评家所指出的,这种人物关系设置明显地将爱情与乡情混为一谈,故事毋宁说是土地观念的象征。然而,从城市与乡村对立的意义上说来,这又是必然的。

如果说,张辛欣的《这次你演哪一半》终于未曾找到一个满足读者感情的结局,那么,追溯起来也许可以说,《我们这个年纪的梦》对于想入非非的惩戒甚至已经扑灭了城市人做梦的欲望。这篇小说始终把一段童年的记忆作为女主人公自我拯救的拐杖:当她不堪忍受枯燥城市现实——逼仄的居室、可厌的邻居、庸碌无为的丈夫——之际,儿时夏令营中一次孩童式的爱情游戏则将诱导她在遐想中超脱现实。可想而知,她偶然察觉当年的小情人竟是由隔壁邻居扮演的时候,现实不仅恶毒地嘲弄了她的梦想,而且还向耽于梦幻的城市人提出了一个警告。既然浪漫想象无法在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之间自由遨游,那么,更多的时候,作家则登上文学之舟,将他们胸中沁人心脾的故事运载到广袤的乡村。

既然如此,这样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既然大部分作家如此眷恋乡村,他们为什么迄今依然聚居于城市、即便他们可能在某些时刻奔赴乡村体验一个新的环境,可能充当一段业余农民,但是,不久之后,他们为什么又匆匆返回城市,其迫切程度甚至远远超过出走的冲动?这些作家是不是一些见异思迁的人,以至于他们永远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不安分地跳来跳去?事实上,已经有许多批评家质问式地提出了类似的怀疑,继续避而不谈已经难免矫饰或者心虚之嫌了。

在我看来,作家的怀乡的确更适于看成一种文学梦幻。在一个更大的范畴之下,这种怀乡梦毋宁说属于城市文化的一方面内容,怀乡梦是城市文化的一种自我调剂、自我安慰、自我打扫。过时,文学将产生类似精神洗涤剂的作用;城市现实玷污了城市人的精神之后,文学将及时地予以清洗与排解。这将使城市人不至于在经济的尺度之下完全失去人的主体尺度。城市人仍将在感情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人际关系上葆有一片独立于功利性衡量的领地;在这里,他们所尊重的是自由、天性、审美,而不是唯利是图。可以看出,这种精神运动的全过程完成于城市人之中,这种精神运动的意义乃是相对于城市居住而言。在这个意义上,文学所兴起的奔赴乡村仅仅是城市人的一个精神性行动,而不是实践性行动;同时,这种行动的后果也仅仅在于精神——在于引用乡村所特有的温厚、清爽解除城市现实压迫之下的焦虑、紧张、孤独、疲倦,而不在于从户籍、经济收入、谋生方式与居住条件这些方面考虑定居乡村。

非常可能的是,上述说法将引起一些作家的反感——这种说法似乎怀疑他们思念乡村的真诚。但是,我宁可认为,许多作家未曾认真地检查过自己乡村感情的真实基础。他们甚至未曾意识到,作家更多地属于一种城市人的职业,作家的写作更多地是为城市人提供阅读材料。作为缅怀乡村的代表作家,张承志曾经在一篇访问记中坦白地提到一个事实:实际上,他所爱戴的这一批乡村居民——包括西北黄土高原的回族人民与草原牧民——不可能读懂他的小说。也许,张承志仅仅把这个矛盾视为一条小小的裂缝,然而,这条裂缝却构成了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界河——这些作家仍然置足于城市文化的版图上。

这无疑可以看成一条有力的证据:这些思念乡村的小说通常仍然使用了城市文化的编码方式。换句话说,作家的叙述通常吻合了城市人的精神方式,这乃是与城市读者相互交流的前提。王安忆的《小鲍庄》选择了典型的乡村题材,然而,根据王安忆的自叙,《小鲍庄》的叙述方式——尤其是小说的结构——却是城市空间的立体结构、城市共时性印象方式的摹仿。城市人对于刻板的时刻表和一成不变的日常秩序感到沉闷之后,他们开始渴望冒险、猎奇、浪漫。这时,乡村很容易成为引起他们兴奋的想象环境,从而唤起他们无法在城市体验的英雄情怀。李书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重新解读了梁晓声的《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李书磊细致地分析了小说中诸如冒险、性爱、死亡、胜利这些迎合城市读者的传奇因素,分析了建诸城市文化的语言词汇;他犀利地指出:“今天读来,《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其实是一个写给城市人看的浪漫故事。它写了荒原和冒险,写了荒原冒险中的爱和死。无边的荒原和城市中拥挤的建筑、神秘的冒险和城市人机械的起居都形成一种强反差,因而这类故事永远对城市读者具有魅力。”然而,尽管“这阅读唤醒了城市人对遥远蛮荒的向往,唤醒了人对自己生命故乡隐隐的记忆”,时至如今,城市人“对乡野的怀恋只是他们的一种精神需要而不是现实需要;对他们来说,乡野生活是可向往的而不是可到达的,是可欣赏的而不是可经验的。对乡村的怀念使他们有一种情感的完感,而对城市的固守则保证了他们生活的完整。这种‘叶公好龙’式的矛盾处境恰好是城市人正常而和谐的状态”

这样,这批作家心目中的乡村愈来愈接近于一种精神幻象,或者按照赵园的说法:“它本是不可还原,不可向经验世界求证的。”通常,多数人仅仅允许诗享有精神幻象的权利——他们并不会援引现实法则衡量诸如“欲上九天揽月”或者“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这一类诗句,但是,在许多时候,小说也可能成为一种超验的纯粹想象,一种象征之境。固执地将这种想象或者象征之境等同于现实原型,那将遇到尴尬的局面。经过记忆的重新制作加工,这些作家已将乡村从提供口粮的所在地转移至美学的供桌上。这时,如果将这种乡村的美学梦幻提交现实验证,作家可能遇到出其不意的惊吓。在这方面,韩少功的《归去来》可以视为一个出色的例子。小说主人公在走访一个乡村时被误认为当年的知识青年马眼镜,尽管他一再申辩也无济于事。然而,当他逐渐进入马眼镜这个角色之后,或者说,当他逐渐重新被马眼镜的事迹、被乡村的真实情境所占据的时候,他惊慌失措了——他终于拒绝了重演这一段历史的光荣而仓皇出逃了。一位批评家曾经精彩地将这个过程称之为“故事的反扑”,在我看来,这也可以说是历史的反扑。真实的历史挑破了美学的历史。现实毫不客气地矫正了情感的美化,并且将乡村的回归者重新驱回城市。这一切无情地表明:乡村的纯洁与可亲仅仅存在于城市人的怀乡梦,这种怀乡梦实际上是城市文化的一个附件,城市文化将未曾解决的难题推卸到乡村,从而求得了一个诗意的答复。事实上,真实的乡村文化将远远超出城市人的想象,至少,乡村文化的主要内容——譬如,日复一日的重复劳作、繁重不堪的体力活计、枯燥单调的业余生活、经济拮据所引起的精神贫乏,甚至口粮缺乏所引起的生存危机——是城市人所忽略的,或者是从乡村返回城市的作家所有意遗忘的。

但是,指出了城市怀乡梦的虚幻性质之后,我并不想随即赋予“虚伪”的品质鉴定。恰恰相反,怀乡梦可能是城市文化更为高贵的另一半。它在很大程度上滤掉了城市经济环境所排出的浊气,净化城市人的感情,并且为城市人的精神平衡提供了另一个重心。或者可以说,由于城市怀乡梦的存在,由于一批作家对于这种怀乡梦的记录、加工,城市文化多少抑制了固有的堕落倾向,抑制了城市综合征的恶化,从而使城市更为合理,更为尊重人情与人的天性。

(原载《上海文论》1990年第4期)

  1. 参见黄浩:《对都市的恐慌:当代文学的农业文化疾患》,《作家》1988年第10期。
  2. 参见李先锋:《同一种感情倾向所产生的巧合》,《小说评论》1988年第4期。
  3. 参见赵玫、张承志:《荷戟独彷徨》,《上海文学》1987年第11期。
  4. 参见王安忆:《关于〈小鲍庄〉的对话·王安忆致陈村》,《上海文学》1985年第9期。
  5. 李书磊:《〈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文化测量》,《文学自由谈》1989年第3期。
  6. 赵园:《回归与漂泊》,《文艺研究》198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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