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阮玲玉致唐季珊

世界名人情书大全集 作者:雅瑟 等主编


阮玲玉致唐季珊

阮玲玉(1910年—1935年),原名阮凤根,学名阮玉英,广东香山(中山)人。我国早期的著名女演员。1927年在影片《挂名的夫妻》中饰演主角,从此踏入影坛。1929年后主演《故都春梦》、《野草闲花》、《恋爱与夫妻》等影片。1932年后受左翼文艺运动影响,相继主演了《三个摩登女性》、《神女》、《新女性》等影片。她的表演质朴细腻,善于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1935年,自杀而亡。

唐季珊,20世纪30年代在东南亚是一个特别著名的富商,做茶叶生意。因为很有钱,他入股了阮玲玉所在的电影制片厂——联华公司。日本侵入上海,阮玲玉到香港去避难,在一个舞会上遇见了唐季珊。

(一)唐季珊提供的遗书

季珊:

人言可畏。

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阮玲玉的第一个男人)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来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

季珊:

我真做梦也想不到这样快,就会和你死别,但是不要悲哀,因为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请你千万节哀为要。我很对你不住,令你为我受罪。现在他虽这样百般的诬害你我,但终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样的活着呢。鸟之将死,其鸣也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灵,将永永远远保护你的。我死之后,请你拿我之余资,来养活我母亲和囡囡,如果不够的话,请你费力罢!而且刻刻提防,免他老人家步我后尘,那是我所至望你的。你如果真的爱我,那就请你千万不要负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缘来生再会!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请向之收回,用来供养阿妈和囡囡,共二千另五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

阮玲玉绝笔

二十四、三月七日午夜

(注:二十四为民国二十四季节1935年)

(二)《思明商学报》上刊登了的遗书

季珊:

没有你迷恋“XXX”(即唐季珊另结的新欢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过去的织云(唐季珊的前女友张织云),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的养女)。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惟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注:这封书信是唐季珊提供的阮玲玉的遗书,但后人经过考证说这并不是阮玲玉真正的遗书。唐季珊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向世人伪造了假遗书。不久,人们在一个小报——《思明商学报》上发现了又一份遗书,被指这才是阮玲玉的真正绝笔。而这封遗书正是唐季珊的新欢梁赛珍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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