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甲、立论大纲

平心论高鹗 作者:林语堂 著


甲、立论大纲

一、本文立论主旨,计十三点。

1.曹雪芹有时间可以续完《红楼梦》全书,且必已续完。因为此书至八十回中止,只有“风月繁华”,而无沉痛故事。其时宝玉尚未提亲,骗局未成,黛玉未死,故事尚未转入紧张关头(黛死、钗嫁、玉疯);中心主题尚未发挥(宝玉斩断情缘,贾府繁华,成为幻梦);全盘结构(贾府败落,各人下场)尚未写出;初回伏线,未见呼应。倘使草蛇灰线,只有伏笔,而不见于千里之外,则《红楼梦》一书,不能成其伟大。假使曹雪芹所写仅是风花雪月,吃蟹赏菊,饮酒赋诗之事,而无世情变化沉痛经验,雪芹之才,只见一半(闺阁闲情之细致描写),未见匠才(结构之大,伏线之精),难称为第一小说大家。书中主人翁也不过是一个永不成器,纵情任性的多情茜纱公子而已,无甚足观。(详下第四十七节)

2.胡适早已推定雪芹所作必不止八十回,必有八十回以后的“残稿”。最清楚确定的事实有二:

①在一七五四年(甲戌)已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最少有二十八回(可能已成四十回或八十回)。

②在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红楼梦》已有誊正本,“对清”至七十五回(见庚辰七十五回前单页)。雪芹逝世之时(一七六三,癸未除夕,据周汝昌考定)去甲戌是九年,去丙子五月是七年又七个月。在这八九年期间,雪芹非续完全书故事,成后四十回不可。在一七六〇年(庚辰),写稿至少当有一百回,所以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总评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若仅一百回,后来因故事收场方面太大,伏线太多,以二十回写出黛玉之死及贾府之败和各人下场,定然不够,故必延长至一百二十回。但是此批附四十二回之前,所说钗黛二人悉捐前嫌,又正是四十二回之事,而原稿作三十八回,故以四十回这“三分之一”,则全稿应是一百二十回。又一七六二年壬午三月畸笏批书,确已见过“末回情榜”,是全书初稿已成之证。高本作伪之最重要证据,倒不在张问陶一句话中之一“补”字,而在另一事实。就是我们所见一百二十回程本未出以前的各抄本,仅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后残稿之说出,作伪之说,根本动摇。(详下第八、第十二节)

3.甲戌抄本已有“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样,时是书已有五种书名:①《石头记》,②《情僧录》,③《红楼梦》,④《风月宝鉴》,⑤《金陵十二钗》。退一步说,以一七五六年五月初七日已对清七十五回为起点计算,雪芹也有七年半工夫,可以写成以后四十五回之未定稿。一七六二年那年壬午九月,雪芹似乎还忙于披阅增删,似乎索还借阅批稿甚迫。由于甲戌以后传抄伪误迷失之经验,雪芹似已学乖。八十回以后之稿,未更校正,不肯随便传抄。后四十回既是散稿,雪芹一死,家中更无心进行书稿之传阅,总是家藏旧稿,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慢慢传布出来。且凡编小说,初回各人性格未清,布局未定,下笔每或游移不定,(今本事实最混乱的是未入大观园以前之头二十二回)。及至故事收场成急转直下之势,正如骥马下坡,欲罢不能,故写作必愈速(详第八节)。况且细玩册文,各人下场早已定好了。

4.雪芹陆续成书,屡次增删改易,“书未成泪尽而逝”。所留的是适之所谓“残稿”。既有残稿,必有回目。此后数十回残稿,脂评屡屡说到(“后三十回”“后半部”等等)。其中有已迷失者,有易稿中自行删去者。畸笏在雪芹死后四年批书时所见已迷失了五六稿。(第二十一回庚辰本眉批云:“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

畸笏是雪芹的家里人,连他所藏的都迷失一部分,而这迷失部分(狱神庙,射圃),却成了高本的罪过。程伟元所得两三种残稿,有迷失者仍然迷失,有正文迷失而为畸笏所未见者(悬崖撒手)复为程氏所得。(详下第三十四至四十一节)

5.迷失诸稿,或属前八十回,或属后四十回(狱神庙及射圃文字),无法可考。但“情榜”文字,确应属后四十回,(其中榜上宝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高本缺。此节及《十独吟》为可以确指高本缺漏或未备唯一的两段文字。(详三十四至四十一节)

6.高本四十回大体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线,都有极精细出奇的接应,而此草蛇灰线重见于千里之外的写作,正是《红楼梦》最令人折服的地方。在现代文学的口语说来,便是结构上的严密精细。这是评高鹗者(适之、平伯、鲁迅)所公认。(详第四十八至五十六节)

7.高本人物能与前部人物性格行为一贯,并有深入的进展,必出原作者笔下。(详第五十九至六十二节)

8.高本作者才学经验,见识文章,皆与前作者相称。(详第六十三节)

9.高本文学手眼甚高,有体贴入微,刻骨描绘文字,更有细写闺阁闲情的佳文,似与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笔。(详所引佳文,第五十二节“强欢笑”,五十五节“双美护玉”,第六十二节“五儿承爱”等)

10.程伟元所得的残本,确是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得之并不算稀奇。畸笏、脂砚所谓已经迷失文字,不可强其复得。并不得据以为作伪不接应之证。(详第十三、十四节)

11.裕瑞开谩骂之风,周汝昌继之(第十七、第十八节)。俞平伯攻高本故事收场应如此不应如彼,全是主观之见,更以“雅俗”二字为标准,不足以言考证。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平伯喜欢不喜欢红楼结局,与书之真伪无干。平伯除有成心外,又犯曲解事实,掩灭证据,故事铺张的毛病。(详第十九至三十三节全段)胡适依正当的考据材料疑高本之伪,皆可于以上第四及第十项求解答。(详下第三十四至四十四节)

12.时人传说,只有张问陶后四十回“俱兰墅所补”一句话,此“补”字出了不少毛病。高鹗所作,系“修补”、“补订”之“补”,而非“补续”“增补”之“补”,更非“补作”“续补”之“补”,更非“作”,更非“作伪”。胡适明言,“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之事,故张船山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中国章回小说,大连版,二二九页)。张氏所言,正是程乙本高序所自述,是当时公开事实。俞樾不察,未见过程乙本,遂引为高氏补续之据。换言之,高氏之补,是因为“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乃“广集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作,“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至其原文,未敢臆改”八字不确,其余是实。高鹗补前八十回与补后四十回的功夫相同,(依汪原放校读记,前八十回,改一五、五三七字;后四十回,改五、九六七字)。愚意第一回至第二十二回还应多“补”几下。因为经过此次“补订”工作之后,今日通行本之前二三十回错见差谬之处,仍然很多,而后四十回除了平伯不喜欢黛玉死,不喜欢宝玉拜别其父一类所谓“俗”处之外,倒没有前二三十回的纰谬。我们可以推知,平伯认为宝玉出家,途上遇其父亲,将永远诀别,连看都不一看,才是“雅人”。(详下第四十三节)

13.续《红楼梦》书是不可能的事。这是超乎一切文学史上的经验。古今中外,未见过有长篇巨著小说,他人可以成功续完。高鹗是个举人(后成进士),举人能当编辑,倒不一定能写小说。除非我们见过高鹗有自著的小说,能有相同的才思笔力外,叫他于一二年中续完四十回,将千头万绪的前部,撮合编纂,弥缝无迹,又能构成悲局,流雪芹未尽之泪,呕雪芹未呕之血,完成中国创造文学第一部奇书,实在是不近情理,几乎可说是绝不可能的事。(详下戊全段第四十五至六十三节)

二、高鹗是否作伪,今本后四十回是否雪芹原著,这问题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重公案。鲁迅中国小说史已取胡说,说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虽然“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书伏线不背”(二五二页)。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也说,“其后四十回为高鹗所作”,连补字丢开。很多人未能检复证据,闻其伪而未知何所指而为伪,觉其真,又未敢言其真。谓雪芹第一才子之笔,竟不能自完其书,只能写风花雪月的散品,而不能成体大思精的巨著,未免冤枉,故不敢不辩。再者,中国小说名著,若《三国》,《水浒》,向来弱于结构,《金瓶梅》稍有紧凑的布局。这样一讲,最富于匠心经营的《红楼梦》,也是没有能力写完了。

三、适之首发后四十回高氏伪作之论,而始终能保持存疑客观态度。他得甲戌脂砚斋重评本后,修改前案,断定雪芹所作断不止八十回,又因为看见在雪芹未去世之前九年(雪芹卒年,脂砚误记为壬午,周汝昌考当在下一年癸未,九年应作十年)已有此重评本,成书二十八回,或四十回,他尝发出一个重要疑问。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九二八)一文中,他发疑问:“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书,那么,从甲戌到壬午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书?难道他没有继续此书吗?如果他续作的书是八十回以后之书,那些文稿又在何处呢?”(胡,二八六页。以下是讲必有八十回后的散稿)这一疑问,读者不甚注意,于我却有极大影响。这一动疑,是我论据的出发点,始终不相信,八九年中雪芹不能或者不曾续完四十回书之说。

雪芹此书,“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其灵魂深处,无限的抱恨,无限的啼痕,无限的血瘢所寄托,皆在八十回后黛玉已死与未死者无可奈何的哀痛。我们对于雪芹这种还泪之债,应当慎重鉴别,才不负他十年辛苦之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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