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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李清照诗词文选评 作者:陈祖美 撰


导言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声声慢》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乌江》

倘若不是上述诗词本身的知名度极高,人们很难相信这是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然而,千真万确二者均系宋朝女词人李清照的手笔。

综观李清照的作品,不仅题材不是单一的,其体裁更可谓诗词文赋兼擅,欢愉之作亦工,悲苦之篇尤胜。李清照作品的多姿多采,是为其饱尝人间甘苦的人生所决定的。然而,以往人们大都不是这样认同李清照,而视其为只是善写闺情的婉约词人,从而导致了对其作品题材和体裁的畸轻畸重,比如关于《漱玉集》的选注本往往只选词,或只选诗词,几乎没有诗词文赋均衡遴选的雅俗共赏的读本。诚然,颇负声誉的王学初《李清照集校注》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笔者曾深受教益,也是本书所选作品的底本。但是,无庸讳言,王学初先生的这一校注本,其中不无求之过深或过于烦琐之嫌,已难适应今日多数读者之需。笔者将在实践本丛书编者新颖构想的过程中,努力刻画一个既不失本相,又有鲜活气息的李清照新形象,与此同时,也将其具有代表性的各类作品娓娓向读者道来。

“知人论世”是走近作家作品的重要蹊径,然而对于李清照的身世,人们不仅所知无几,也有畸轻畸重之取。比如,关于李清照之父李格非“妻王氏”的记载,《宋史·李格非传》云“王氏”系王拱辰的孙女,而宋人庄绰谓“王氏”系元丰丞相王珪之父王准的孙女。对这两种记载,王学初先生认为“庄绰所言为是”,而先后刊载于《文史》第三十七辑和《中华文史论丛》第六十五辑等等的署名文章,据李清臣所撰《王珪神道碑》等则认为,适郓州教授李格非的“王氏”系王珪长女。笔者认为,对以上不同记载,不宜采取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只能肯定李清照的生母是非此即彼的,而李格非既可娶王准之孙女(即王珪长女)为妻,在妻子早卒之后,亦可能再娶王拱辰之孙女为继室;与此相辅相成的是笔者还找到了一些李清照受新旧党争株连而有可能一度被迫回归原籍的记载,从而对她的那些悲苦无似的离情词有所新解;更为可贵的是启功先生所提供的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的手迹复制件(参见北京出版社2001年9月版《李清照新传》卷首之插页),从而可以印证赵、李新婚之初,赵明诚先在太学作学生,毕业后即膺任京中清要之职——鸿胪少卿,进而可以推翻“易安结缡未久,明诚即负笈远游”之旧说,顺理成章地得出被迫离京的不是崇宁宰相之一赵挺之的幼子赵明诚,而是其父李格非已经被贬离京的李清照;与此同时,笔者又将“赵君(明诚)无嗣”的记载引进对相关李清照词作的研读之中。这样一来,本书对李清照生平的系年和对《漱玉词》的编年及一系列新说,恐不啻于一种空穴来风,更不是无端的标新立异。

要想正确地解读李清照的作品,还需着重关注其诗文与词的题材和题旨迥异其趣的理论和实践。因为解读她的大都有确切编年的诗文,仍然沿用社会学的方法是能够绎出其“嫠不恤纬,惟国是爱”的题旨的。而对《漱玉词》的解读,不仅首先要有较系统的词学知识,还要认清她为诗和词之间所划分的楚河汉界,更要设身处地地运用古代女性视角,这就势必得将社会学的解读方法转换为对其情感心理的逆探。对此,在拙著《李清照评传》中被称之为“打开传主心扉的钥匙”。对于解读以传写心曲为主的《漱玉词》来说,有没有这把钥匙是大不一样的。没有这把钥匙的话,对于李清照作品、特别是对她的离情词,不但难以解读到位、创意出新,还可能人云亦云或南辕北辙,甚至以讹传讹,贻误读者。本书将接受解读《漱玉词》的有关经验教训,努力使这本书成为一种深入浅出,雅俗共赏的读物。

还有应该作出必要交代的是,其一,本书没有选取几可作为李清照再嫁问题物证的《投内翰綦公崇礼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笔者不承认李清照在赵明诚亡故之后确有再嫁之事,相反,在拙著《李清照新传》中,既引进史学界所指出的当时有两个“张汝舟”的材料,又有自己运用新视角的新发现……这一切都将更清楚和更合理地证实,李清照确有再嫁离异之事。关注此事的读者在本书的第八“从绍兴到杭州,再嫁离异及其他”部分的概说中,或可得到差强其意的答案。

其二,是关于李清照的生年。这一问题争论了约有一个世纪之久——胡适和陆侃如、冯沅君断言李清照生于元丰四年,即公元1081年;黄盛璋则考定为元丰七年,王学初《李清照集校注》亦作元丰七年。在关于《漱玉集》的数种拙著中,均取黄、王之说作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然而,二十世纪末,由赞同胡适等“元丰四年说”的学者问难,形成了新一轮的争议。驳难者可以王昊为代表,其所推举的是一向被忽视的浦江清和王璠的“元丰六年说”。笔者认为,元丰六年和元丰七年,虽然只有一年之差,但却并非是通常所理解的“虚”、“实”岁之别,而是推导依据敻然不同所致。鉴于这一争端迄无定论,故此书将李清照的生卒年作为公元1084?—1155?

其三,是关于李格非的妻室问题。虽然经笔者引进史学界的有关论文和反复考量,基本可以认定李格非曾先后与王珪长女、王拱辰孙女结为伉俪,但这都是在他年届“而立”,或以后之事。因为根据有关资料,对李格非的卒年可厘定为公元1112年或在此前后一、二年,享年六十一岁。那么,在他熙宁九年(1076)中进士时,已经二十大几。他迎娶王珪长女时任郓州教授,是在其中举之后的约公元1080年。在我国古代,年近“而立”的男子尚未初婚者,概率极小。所以在娶王珪长女之前,李格非不是没有已婚的可能。那么,连同他日后晋升为校对黄本书籍(约在公元1094年前不久)时,所娶王拱辰孙女在内,李格非前后可能有三房妻室。而作为长女李清照的生母只能是前二房中的一位。她即使非王珪长女所生,伦理上她仍然是王珪的外孙女。李格非再娶王拱辰孙女时,李清照约在十岁上下。而宋高宗建炎年间任敕局删定官的李迒,被李清照称为“弱弟”,即幼弟,亦即是她的异母小弟。基于上述推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笔者便初步推出了“继母说”。《词学》第15辑曾有署名文章对这一“继母说”加以补证。后来认同“继母说”者虽不乏其人,但均语焉不详,故在此作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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