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刹那芳华篇 遇见你,只为讲述生命是一场错过

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作者:闫丹丹 著; 闫丹丹 编


刹那芳华篇 遇见你,只为讲述生命是一场错过

遇见你,只为讲述生命是一场错过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当你熟睡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无数次透过黑夜里的微光,端详你在梦里孩子般的面容。卸掉伪装的你,单纯得像个孩子——一个需要被温暖的孩子。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那晚月光很亮。深夜醒来,我看着你的侧脸。我知道你要走了。伸手取杯子喝水的时候,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你的脸上。你迷糊着问我:“怎么醒了?”我说:“只是渴了。”然后钻进你怀里,听你的心跳声。“咚咚……”均匀有力的跳动,一下一下拍打着我的神经。那时候我在想,如果,如果瞬间我们都能老去该多好。我不会贪恋这青春年岁,我不会贪恋这世间还有多少美好,我只要你陪在我身边,哪怕一瞬间变苍老,我也心甘情愿。因为这样,我就能和你一同过完这一世了。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我拥有过这世间最温暖的怀抱,拥有过最干净透明的微笑,拥有过最爱的人。你是我心中的那个“最”,虽然后来你也同样给了我最痛的回忆、最深的伤害,但无论今后这世间男子有多优秀、多骄傲,却都与你无法相匹敌。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我早就看穿了,隐藏在你心底的秘密。你以爱为名,骗了我,也欺骗了你自己的谎言。我应当难过,可是我真的不难过。我只是心疼你,心疼你的漂泊无依,心疼你的孑然一身,心疼你被遗失的心无法找回。我只是心疼你,便原谅了你的一切,你的轻视、你的同情……包括你不是真的爱我。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我一无所有,只能以你的心为心、以你的意为意。我只好借用你的心来爱你,爱你对我的欺骗,爱你对我的谎言,爱你对我的伤害……我活成了你的样子,成了你伤害我的同谋。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那天你说,宝贝乖!过些时日我就回来看你。当挥手告别时,我已经决心和你永远不再相见。做不了让你心心念念、让你魂牵梦萦的女子,不如放手把天空还给你,让你自由。我不知道那个人会是谁,希望她能温暖你凉薄的一生。亲爱的,去吧!去寻找那个可以让你朝思暮想地能与之相守的人吧!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我大哭了一场,仿佛一晚上流完了一世的眼泪。虽然我们之间并无轰轰烈烈的故事,也无爱意缠绵的过去,我光着脚,踩在红漆木地板上,把我们的故事一一数尽时,还是不可抑制地悲伤。不管是真心,是假意,或许从一开始,彼此只是为了两颗冰冷的心互相靠近取暖,并无爱意。但毕竟你曾经牵过我的手,给过我温暖,这足以让我对你心怀感激。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离别的那天没有到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草拟了很多与你告别的话。我睡不着的时候,闭着眼睛沉思的时候,无人倾诉的时候,所有我静默的时间,我对你说了很多很多话——在我心里。总以为,当我们真要离别时,我会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你,然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除了眼泪,我还是没有说出一句关于离别的话语。你微笑地向我挥手,我在心里跟你道了声“珍重”。

亲爱的,接下来的人生,我不知道我的手会被谁牵着,我不知道我的脚步会跟随谁去颠沛流离,我不知道自己会在谁的怀抱里安歇。但,一切未知的惊恐和不安也抵不过失去你的慌乱。

如果年华能在瞬间转换,如果容颜能在瞬间苍老,那么我就能在瞬间忘记你了,对不对?时光留下的是略带血腥的过去,你留下的是无法消除的痛苦回忆。

慢慢等吧,时间终将背叛你和我那段不明媚的过往。我知道若要把你遗忘,大概是要走到生命尽头的那一天了。

(文/芒刺)

那个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走的人

他不曾想到,再次相见时,内心竟然会如此波澜不惊。

在北京的地铁站,她来送出差准备回酒店的他。临走前,她说:“抱抱我,不知道下次相见又会是什么时候了!”他用力地抱了抱她,却又仓皇地上了地铁,看着她在对面的地铁站台朝他挥手。

有时候自认为挥之不去的情感,却也都会无法抵挡“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相见”。

大学是个奇特的地方,仿佛它就是命运,让很多男女悄然相遇,他们的故事也会从此而上演。在这命运的大熔炉里,所有适龄男女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只为编织一段或短暂或恒久的故事。

他短暂地喜欢过几个女孩,直到遇到她,他才明白:每个恋爱的人都是疯子,恋爱是一种被社会认可的精神错乱。对他来说,她就是一个谜语。与所有相爱相亲的故事都一样,他们终日黏腻在一起,彼此心里都明白,在这座远离家乡的城市里,彼此都需要一份爱来慰藉。

他们牵手,他们相拥,他们一起看电影,他们踏遍校园的每个角落,他们都太孤独,但相比而言,她却多了一分冷静或者自私。爱情里,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他的自私是想用尽全力去爱她,哪怕掏心掏肺;而她的自私是她需要爱,却又不想被束缚。

幸福的人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人更是各有各的不幸。当爱情里自私变得不对等也都不愿意妥协时,或许应该放开彼此,但是他却被那份情感牵绊着,她对他避而不见时,他疯狂地喝酒喝到呕血,拿小刀在手上刻下她的名字。他用尽所有幼稚而疯狂的行为来折磨自己,来分散心中的疼痛。他不想伤害她,却也不曾想到自己的疯狂,而这对她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本以为换来的一场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终也抵挡不过毕业时盛夏的太阳。所有故事,像相聚时那样不远千里,而相离时也正因为“不远千里”。他留在重庆,而她远赴北京。而后她再次和几个男孩相恋,他也是从旁人那里得知她的消息。他们还会不时地电话联系,聊些琐碎的小事,他会很开心地听她絮叨,好像一切都还和以前一样——直到她告诉他,她遇到了一个男孩,应该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人了!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不平凡,但都无法与命运、时间对抗。他曾经想过他可以去北京找她,可以像大学时那样。她调侃他,他还傻傻地笑;他拥抱她,恨不得把她抱进自己的身体里,血肉相融。

如果非要为故事画上句号,大概也不过是他在电话里听到她在那边说着,她现在把她的宠物猫咪送给了一个网友,不过是因为她男朋友不喜欢她养猫。

每段青春都轰轰烈烈到自以为会毁灭了自己。所有的“领悟”,不过是像她告诉他,她找到了心爱的男孩,仿佛是知悉或者托付:“青春的时光里,谢谢你陪伴我走过了生命中最灿烂的那段时光,现在我找到了我心爱的男孩,他愿意接替你曾经那么爱我的岗位,继续爱我余生更世俗的样子……”执念的情感都这样,爱到浓时,悄然转淡。

那个在他生命中来了又离开的女孩,留给他的,或许是只有分开以后才明白,所有相遇不过是为了相离,而所有相离,可能是化作记忆般地拥有,化作朋友般地相爱。她曾经的青春只属于你,你们相爱,现在她依旧属于你,你们只能是朋友。

都说时间是把杀猪刀,宰杀的不仅仅是青春的记忆。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得不认识到,其实我们没有那么特别,每个故事都那么相似,他和她的、我和你的、你和她的、他和你的……

都是在那个特别的时间里,你们轰轰烈烈地带着稚气、带着自以为的成熟、带着奋不顾身的力量爱上了那么一个人,这个人在最冲动的年龄,让自己明白了,爱其实就是短暂的陪伴。短暂到可能就是几天、几年,就算是几十年,在时间的延长线上,也不过是风沙入眼那般,挤出一滴溅不起浪花的眼泪。

故事到她跟他说,她男友不喜欢她养猫,而她为了男友把养猫的习惯改掉的那一刻开始,就画上了句点。他出差到北京,他们相约见面。谈了彼此的工作、生活、北京的天气……他们聊到咖啡厅打烊,他听她接同事电话、接男朋友电话、挂掉男朋友电话之后,她还对他说,刚刚打电话的就是我男朋友,挺不错的一个胖子。好像所有话题都变得轻松而不触及心灵,所有琐碎的事情都那样波澜不惊地和盘托出。“不知道下次相见又会是什么时候了!”他说。

生命里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执念的,笑谈的,记住的,记不住的,拿起的,放下的,他们都在生命里的某个阶段陪伴着我们,补白了一段稚气的时光。那个来了又走的人,不过是一道谜题,领悟了,也就解答了所有人都逃不过的哲学命题“青春”。

那些自始至终陪伴着你的人,是“爱情”;那些来了又走的人,才是“青春”。

也许有的人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见了。青春就像翻书,翻过那一页,回头再去遥望那些在心底发酵的故事时,会笑着对自己说,经历了,成长了,也就能够坦然地面对了。为什么歌词里总会唱到“不想长大”,长大的代价就是,不得不面对谜语的答案,面对世俗琐碎的生活,面对我们可能渐渐变得像少年时我们讨厌的父母、老师的模样,但我们从此也获得了能够笑着说自己“青春”的勇气。

(文/禾三)

最初不相识,最终不相认

已经到了大龄剩女的年纪,她不得不无奈地去参加家人安排的相亲。然而与他的相识,注定是一场她逃不掉的劫难。

那个咖啡店,她现在还记忆犹新。一个极平凡的男孩,小眼睛,个子不高,微胖。那天,他给她最深的印象便是他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也许,那时的他并没有给她留下多少好感,他们的第一次交谈是在他大谈理想中结束的。互留电话后,他们便匆匆离去。

她在心里暗暗思量,这样的男人应该是不会走进我的生活吧!他那双能看穿她心里全部想法的眼睛让她望而却步。殊不知,他是一名销售经理,世事洞明。怎会不知,如此单纯的她心里有何想法,有怎么样的情愫。

那天之后,他们并无联系。在女孩看来,这似乎只是一场为了应付家人的相亲罢了。直到几天后,他出现在了她公司的楼下,她才知道,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他是来道别的,他工作不在这座城市,过完年便要离开。他们有了一场像恋人般的约会,而此时他们却不是恋人。他们一起吃过饭,看了场电影。那个电影叫《八星抱喜》,也预示着一个喜剧的开始。

此后的几个月,他们回到了各自的生活轨道。原以为再无交集,直到那个“五一”,他再次出现了。这几个月以来,男孩每天无论多晚都会打个电话或发个信息给女孩报声“晚安”。在女孩心里,这个男孩在一点点走进自己的内心,那么不经意,那么毫无征兆。他们终于在那个美不胜收的春天,开始了一场以爱为名的恋爱,像所有恋人一样相爱,享受着爱情带来的一切美好。

那个小长假,他们是在一个青山绿水的旅游景点度过的。她问,你爱我吗?他答,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这场短暂的相聚,是那么甜蜜和美好。然而时光并没有因此而放慢脚步,他终究还是要回去,这场分别却比前两次更让她多了一份牵挂。从他踏上火车回去的那一刻,她便收到他的信息——爱你,等我。她答,此生,有你,有我。

当爱情真的悄然而至的时候,距离便成了最大的问题。因为相爱,所以那么希望生命中每一天都有你;因为相爱,所以那么享受青春里每一刻都是你。她或许是痴情,也是无知的。弃了工作,不顾家人的反对,不顾朋友的相劝,不顾一切地去找他。

那个夏天,她身着一袭素衣,带着一份思念,只身一人来到他的城市,为的只是与他相守。那是江南的一座小城,安静得可以听到花开的声音。她与他牵手,走在了她梦里常出现的青石小路上。她与他相拥,奔跑在这如诗般美丽的小城。此生为莲,倾尽一生,如只换君一朝相惜便也罢。

她在他的公司里做了文员,而他是她部门的经理。她答应他,为了不影响他在员工面前的威严,他们在人前装作陌路人。为这,她觉得自己受了万分委屈,深深相爱的两个人,在众人面前却要装作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朋友劝她不要再痴迷下去,如果他真的爱她,定不会如此待她。而她却甘愿为莲,隐在他身后,独自流泪。因为爱了,便再无回去的路。

他是经理,她是员工,他做销售,她是文员,如此他们便无法天天在一起了。于是,她放弃了安逸轻松的文员工作,申请做他手下的一名销售员。他答应了,不知何因,她竟有点失落。可是既然自己做了选择,也便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个烈日,她才能完成一个订单。那时受尽了委屈——顾客的责骂侮辱,她忍了;家人的不理解、朋友的不联系,她忍了。她用尽全部心思,付出所有精力,为的只是得到他的一张笑脸、一句夸奖。

时间久了,同事还是知道了他们的关系,纷纷送上祝福,她幸福地笑了。因为此时的她,已经有资格站在他面前了,她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她的销售业绩在团队里名列前茅。或许,故事到这里,应该有一个好的结局,男人一定会为女孩的努力而感动。但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错误的相遇。

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一天天地变质。男孩并非细心人,常常因为工作忽视女孩。而让女孩最不能容忍的是,他在所有员工面前对她大呼小叫,刚开始女孩很理解这是为了工作,故意要在同事面前树立威严。可男孩却变本加厉,一次又一次地拿女孩开刀。她渐渐地凉了心,对他的爱失望了,而男孩对此却没有丝毫察觉。

爱情变质了,人便离了心。女孩开始变得多疑,她开始翻看男孩的手机、QQ。她觉得男孩也开始对她冷淡,嫌弃女孩怀疑他、不给他自由、不给他面子,争吵越来越多。

这场以爱之名开始的闹剧终于在一个情人节的前夕宣告结束。一次争吵过后,她问:“你还爱我如初吗?”他答:“我们不能结婚了。”只此一句话,女孩便明白了一切。可曾知,明天便是情人节。他答应过送她一个玩具娃娃,然后再带她去看一场只属于他们的电影。在这个城市,她只有他,他们分开的那天是情人节。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简单的行李,带着一颗受伤的心离开了。这场爱情多么可笑,是他亲自送她到车站的。车站上人潮如海,而此时她却只能看着眼前人,转过身去,他没有看到她流泪的双眼。她问:“你还会来找我吗?”他答:“也许会吧,也许不会。”她问:“会是多久?”他答:“也许几个月,也许几年,也许不会。”她说:“一转身便是一辈子,缘尽于此,别过吧。”

最终,他没有等到车来便先离开了。她望着他衣袂飘飘的离去,心中默语:此间不见,便可不爱;此心不念,便可离心。

在这静好的岁月里,爱了一季的心,此刻却离了心,从此不说情,不谈爱,只享那一缕惜人的阳光。在这如歌的青春里,倾了一世的情,今昔却绝了情,从此不低语不高谈,只爱那株惹人的青莲。

再见,再也不见。于你,我是那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怎与你执手走天涯。从此离去,便再无归期。于我,你是那朝圣路上的过客,只此一眼,却是一生。

(文/夏浅兮)

曾在懵懂的岁月里,深深爱过你

2009年,我和他相遇。

2010年,我和他恋爱。

2009年,我们高一。那时候的他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阳光的气息,却又略带羞涩腼腆,充满童真稚气。

2010年,我们高二,从懵懂的小鸟蜕变成朝气蓬勃的少年。我生日那晚,暗夜的天空飘着毛毛细雨,电话那头传来温润柔软的话语,伴随着略有磁性的嗓音,毫无征兆地让我的左胸口停止了跳动,犹如一泉透凉的清流淌过心中最干涸的角落。拒绝的话语到了嘴角早已变成被冲动取代的接受。他说,他喜欢我,喜欢了402天。

正值做梦的年龄,我们渴望靠近,却又像偷糖的小孩,紧张又胆怯。每晚自习过后,我们总喜欢躲开老师的探照灯,藏进树下的黑暗里,小心翼翼地牵着手,心却紧张得扑通乱跳,仿佛下一秒便能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偶尔大胆一点儿也来个拥抱,我却紧张得连他的味道都记不清,本想刻意感受他怀抱的也都忘记了。

在一起之后便有了许多第一次,第一次一起逛街,第一次一起吃饭,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一起拍大头贴,第一次一起短途旅行,第一次他给我做饭……

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圣诞,我跑遍整个市区,只为找到能与他匹配的男士围巾。他的生日,我从三个月前就开始思索、开始筹划、开始准备,最后不分上课下课,最终999只千纸鹤在我手里诞生,每一只上都写满了我的祝福。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脑海里闪现的只有一个身影。我的全副身心都只为他牵绕。走在街上,路过每一家店铺,看到每一件物品,都会思考他缺不缺、合不合适、喜欢不喜欢。最疯狂的一次是冲动之下买了一件毛衣,花了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只为给他一个惊喜,博君一笑。

苦闷时,第一个寻求他的低声安慰;哭泣时,第一个依靠他的肩膀;快乐时,第一个与他分享。久而久之,喜欢变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依赖,同时也就失去了自己。

他对我也是同样的好,存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零花钱,只为在周末带我去吃一顿美食而花个精光,却不曾抱怨。每天为我准备一颗棒棒糖,从不间断。下雨天,整把雨伞倾盖住我的身体,他则被淋得湿透。为我打理好一切小事,因为我做事比较马虎。半夜偷偷跑出家穿过好几条街给我送药,只因我喉咙有点儿痛。他手机丢了的那阵子,不顾夜里漆黑,毅然跑到几百米外的电话亭,只为与我几分钟的通话,他说只想听听我的声音。窗外咆哮的北风和急促落下的雨点,我心里装载着满满的感动与心疼。

年少轻狂的我们,就这样,爱情代表了全部。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携手幸福地走过余生。我以为,他的生活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以为他和我一样,眼睛里只有对方。一直以来,我都是那么理所应当地以为着。随着时间的积累,我们慢慢熟悉了彼此,却也因此而变成我们之间最致命的问题。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QQ里没有了他头像热切的跳动,手机信箱里没有了他每晚从不迟到的“晚安”,通话记录里他的名字早已沉淀在最低处。棒棒糖也销声匿迹。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稍有不顺便会大发雷霆。有时不超过三句,他便冷眼相对。吵架次数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甚至一天达到三次。

我开始神经高度紧绷,心思异常敏感,鸡毛蒜皮的事也可以突然和他翻脸,几乎每次吵架都是因我而起。白天争吵,晚上骄傲的我却只能苦着嘴角低声下气地告诉他我错了,不想因为争吵变成这段感情的刽子手。

每次吵架,我都不知道他以什么样的心情骤然转身离去,头也不回,留我在他背后眼睁睁看着他的决绝与无情,独自捂着心口掉着泪。可我还是每天晚上满怀希冀地拨通他的号码,做好准备与他倾诉相思,可他三言两语便敷衍了过去,随后传来的忙音浇灭了我满腔的期待与热情。冰冷的手机让我的心也慢慢沉入海底,渐渐凉透了身心。逃避于事无补,最不愿承认的终究还是来了。

终于,我鼓起勇气偷偷登录了他的QQ,结果换来我整个世界的崩塌。我发现了,她。她的头像不停地跳动,暧昧的话语刺痛了我的眼,像一片片锋利的刀深深地削着我的心。那一刻,心中那座岌岌可危的城堡终于轰然倒塌了,我发抖的手始终无法成功点开她的空间,我努力调整着呼吸,最后还是进去了。颤着右手往下滑动鼠标,清晰可见的评论回复你来我往,暧昧不停,占满了整个页面。他有多久没对我说过那么亲昵的话了?

心,倏然碎了一地。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退出她的空间、他的QQ的,我瑟瑟发抖的身体里不停地咆哮,不停地叫嚣,撕心裂肺……

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他也许还是在乎我的。对她,我愚昧地选择了忽视与忘记。对他,我自欺欺人地选择了相信与原谅。你自以为可以自欺欺人地过下去,可偏偏有些时候连自欺的机会都不给你,越是逃避,越是要面对。

2011年年底,步行在街上,我看见了那抹熟悉的身影拥着一道纤细的背影。一个小时前,他告诉我说他妈妈生日,得回家陪妈妈。可是眼前的景象是多么地滑稽。

我颤抖着掏出手机拨打那串烂熟于胸的号码,脑子里因紧张一片空白,语音提示他已关机。我苦笑着握紧手机,不顾同学的阻拦,愤怒地冲上去问他要个解释。他看着我说:“没什么好解释的。”他连解释都不屑了。

看着他冷漠的表情,我终于放弃了挣扎,无力地转身,用仅存的一点儿力气走出他们的视线,躲在转角里,不顾一切地号啕大哭。一个人不爱你了,连敷衍都觉得多余;一个人不爱你了,连假装都不给你机会。

同学说,遇上他是我整个高中最大的不幸。如果我不曾遇上他,也许我的高中生活会简单许多。如果没有遇上他,我的高中就不会那么刻骨铭心。

他曾说,军训时,我烈日下留着汗水的倔强让他一见钟情。他曾说,除了家人,没有谁能和我一样对他全心全意地好,长大以后要娶我。他曾说,不开情侣空间,不用情侣网名,是因为对我的爱在心里,不在网页上。他曾说,哪怕他心情再郁闷,只要看到我便能雨过天晴。他曾说,喜欢我傻乎乎地笑。他曾说……那些甜蜜的话语,最后都变成了一把把锋利无比的刀子深深地刺伤了我。

当一个男人变了心,曾经的海誓山盟只是愚蠢可笑的空头支票,苍白而无力。有句话说得很对,承诺就是一个骗子说给一个傻子听的。而我,实在傻得令人发指。

傻到什么程度呢?他丢手机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手机给他用,自己却左蹭右借同学的手机与他保持联系,后来才知道他每晚用我的手机与她通话。他的手机停机了,我傻傻地往营业厅跑,为他充话费,他却用我给他充的话费与她发信息、聊天,而他对我,却只字不提。

青春期的爱情,我倾尽了全部,也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感情。我们都曾为青春流过泪,然而又有谁真的能在青春年少里携手走过。

他自由了,而我怎么办?从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为他一蹶不振,废寝忘食。起初,我是怨恨他的,怨恨他的无情,怨恨他的变心,怨恨他的隐瞒。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背叛,可是,他欺骗了我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的感情走到尽头,不能全部归咎于他,也许我的性格太敏感、太好强、太泼辣、太倔强。他说我不懂如何心甘情愿地示弱与迁就。也许吧……

我想这段感情的致命点就是我们从不懂得如何沟通,如何了解对方的想法。从未真正了解对方的真实需要,以为在乎一个人就是不断地对他好,从而忘了精神上需要的安慰和陪伴、灵魂上的包容与理解。如果现在问我还恨不恨他,答案是否定的,用现在的心态看当初他的变心是情有可原的,也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也可以说,当初太小还不懂何为爱情,如何去爱,挥霍了年少无知。

那段青涩的时光,他对我的好我知道,毋庸置疑。那些逝去的美好我会好好珍藏,好好回忆。初恋的美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走过的青春,有过伤痛才会领悟,才会深刻,才会铭记。

倘若时光倒流,我还希望能再遇见他。

(文/张洁秋)

孤单,是从你爱上一个人开始

当我爱上你的时候,黑夜都有了星星指引,漫天的风也不再无归所;当我爱上你的时候,荷尔蒙有了增长的理由,泪水也有了泛滥的借口;当我爱上你的时候,寂寞被爱照射着蒸发,孤单趁机入骨沁心,而我从此不得解脱。

无关乎你爱不爱我,当我被你吸引,爱便传染给我一种叫孤单的病症,从此我烧坏了脑袋,也烧红了脸颊,更烧乱了心跳,无法治愈。

那是一种怎样的爱啊,熙攘的人群中,我总是一眼就能认出你,在爱上你的每个日子里,你在我上下左右四周、眼里、心里、梦里,只是唯独不在我怀里。

那段日子,我常常听阿桑的歌,这个有深秋味道的女声幽幽地唱:“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想再没有比这更贴近我的心情的,爱上你之后,我的生活节奏大变,我在爱情的过山车上,一下子冲上云霄,又一下子跌入谷底,可是,心底总是有一处空落落的,冻结成冰,冷风一吹,就立刻瑟瑟发抖。原来打败我的,是永远无法填满的我的孤单。

我们相爱,好像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里,那是两个人拥有全世界的喜悦,但也是左边第三根肋骨隐隐的痛,而你已经不能亲身感受,不能懂。

两个人的孤单,比一个人更甚。相爱就会喜欢分享,分享生活,分享心情,同时也分享了我们的孤单。从此,我就拥有了两份孤单,更得不到救赎。

你说你给了我一片天堂,你是我夏日的火炉、冬日的阴雨,也是我春日的暖阳、秋日的清风。你是我一切的一切,唯独不能是我的解药,不能治疗我孤单的绝症。原来所谓的天堂,终究是一片荒凉。

孤单和寂寞是如此不同,即使你在我身边,从此我再不会寂寞,但孤单还是会啃噬着意志,使你我不得安宁。

我给你唱“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但我也渐渐地遗忘,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然后你笑着拥住我说,不会的,我们会相爱到永远。于是,在你怀里的我终于发现,得到之后的孤单因为害怕失去而来得更加凶猛急切。你看,如果我的左手画出美丽的图案,我的右手便是满心嫉妒。

因为我爱你呀,于是害怕你会不爱我,因为我爱上了你呀,于是害怕你会离开我。我们在这样的患得患失中,彼此爱着也相互折磨、互相伤害。

从前不懂爱,以为爱就是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但自从爱上了你,我才终于明白,爱原来是恨不得一夜白头,永不分离。

千百年来,人类就是这样痴缠着过了一世又一世,也这样孤单地过了一世又一世。不知是谁说的,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但爱情的本质是占有、是攫取,是渴望浑然一体、合二为一。于是,我们开始意识到,两座孤岛再怎么渴望连接,也不会出现一座鹊桥,成全你我,成全爱。

于是,我们就这样两两相望,一片云飘过了我又遮蔽了你,一阵风吹过了我又路过了你,一滴泪刚刚触碰到我又流向了你。于是,每一片云,每一阵风,每一滴泪,都在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我们,我们的孤单,由爱开始,之后便泛滥成灾。

即使分离,也不能幸免于孤单这一场劫难,这孤单从我爱上你开始,就不再会随着爱的终结而消失。

后来,我终于失去了你,于是我像游魂一样游荡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独自去看我们一起种下的那株山茶,独自去喝你钟爱的焦糖摩卡,再独自在我们喜欢的小酒馆喝得烂醉。孤单是一种病,此时此刻它已经成功占据了我的身体,使我发出孤单的气味,路上的行人,纷纷对我闪躲。

你说,把水弄脏了还能再洗干净吗?如果自你之后我被孤独沾染,如何再重回往日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时光呢?

我突然明白,为情所困的人,孤单的枷锁再也无法打开,因为我们为爱,曾心甘情愿地扔掉了钥匙,从此世上所有由情而生的孤单,再无解药。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了你。

(文/我和我的反骨)

我在怀念你不再怀念的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的青春结束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我那年17岁。如果时间没有快过成长,如果你没有离开,那么记忆中白杨树的年轮和我的思念一样深。

风吹着额前的头发,3月的阳光明媚而充满柔情,看着枝头的小鸟,看着天际的霞光,看着木槿花开,看到了3月心中平淡的忧伤。此时我成了最孤独的人,我的幼稚也随着风慢慢消逝。

冬月春花,冷暖交替,北方的3月依旧没有走过寒冷,空气中透着潮湿,透着那年风吹的味道。每天的变化和成长就像一棵树,发芽的最初渐渐远去,但每次低下头看到的都是牵连着无尽的思念与眷恋。

你无情而别,很多时候我都在思考你离开的理由,然后在心中想着该如何弥补过错。爱与痛,苦与酸,冷漠与颓废,在不断地成长,最终懂得了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只是这快乐不是我陪你到最后。

我时常觉得自己是一粒沙,静静地躺在土里,听着别人的笑,看着别人的生活,却无法与别人交流。一个人演绎自己的电影,无论情节是多么动人,自己也都摆脱不了寂寞。

每看一道风影,我都在想,你是否在另一个地方,快乐地笑着;是否有人担心柔弱的你,会在寒冬的夜晚送你回家,直到看着窗中亮起的灯,才会缓缓地离去。

当你对我说从此陌路,不再爱我的时候,我心痛的不是你说出口的绝情,而是我看见从你的眼眸中涌上的痛楚。我总以为痛是一种难过,痛了才知道痛是一种体会,只是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孤独。

我总是莫名地悲伤,像慢慢降下去的温度,像慢慢披上身的衣服,像慢慢孤单的人,像夜晚安静吹着的风。看着世界真实的颜色,记忆像杯冷却的温水失去了味道。突然想到那年四月的樱花树下,看着你从我身边走过,风吹得那样轻柔,你飘起的裙摆如仙子般美丽。

现实不美,美的是心中难忘的人,美的是不愿忘记的回忆。你是靠近寒冷的极地,你是风吹就会散的灵魂,你是水中月光那深深的倒影。看着你像紫藤花铺满无尽的安静,相对于忘记,思念便不再那样难过。风吹而过,心中的城池,城中的梦,梦中的真挚。走过四季惆怅,看向前方的水,除了远方,心事该对谁说,如何再说。

无论梦中、脑海中、记忆中,那些记录的山与海,像旋转的录影带那么长而生动。不想,怎么忘记,这一切扣留着我,所走的偏是不留恋。曾经我认为自己是一粒沙,会在某一天仰起头,身在阳光下,走过坚硬的路,耸立在不败的年华!

蓝天下,心回梦归处。再次回到原地,右边的树叶已经凋谢,看着四周焕然一新,看着不远处的楼层,仿佛看到那时的青春。看着阳台上好奇地注视着我的人,依稀看到了站在那里的身影,在那里我看到了不远处如我般的陌生人,孤单而又沉默。此刻我明白了曾经的陌生人成为了我,而我早已不在人群中窃耳。寂静蓝天下,第一次懂了天为何蓝得那么执着,仿佛听到了阳台上两个身影的话语。

我们会有将来吗?我想和你一起到白头!只要你不放手,我就一直都在!

恍然间浮影不在,人生莫不如此。看着阳光映照出的身影,不知孤独是否如此般藏身在最初的过往之中。随着脚步,孤独一步一步显而易见,头顶湛蓝的天,棉色的云,沉着平淡,一切从抬头看向天空而开始,一切也由抬头看向天空而结束。

(文/番茄)

对的时间你没有叫醒我,今生只好错过

酒后,送别了另外两位朋友,你张开右臂,只说了一个字:“走。”

我却轻轻躲开,让你伸长的手臂在我身后划过失望的弧线。回望与你相悖的路口,我执意要走另外一条岔路。

把你留在路边,我倔强地走开:这一生,这样的镜头到底要重复多少次?

那一年,我身高骤长,坐在最后一排,在你身后。

你翻看一本漫画书,我尽力抻长自己,目光像鸟儿一样跃上你的肩头,与你一起沉浸在阅读世界里。故事紧紧抓住我们天真易感的心灵,我正看得万分投入,你却匆匆翻过数页去寻找结局,让我从幻想世界瞬间跌落。恼羞成怒的我伸手去抢,警觉的你努力夺回,撕扯中上课的铃声猛然响起。意犹未尽的故事让我几乎哭泣,于是骂你,怨你,用力捶打你。你少言,只说:“骂够了吧?我不和你计较,好好上课吧。”

我安静下来。那时,我们是懵懂稚子、垂髫少年,和你赌气的我,第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独自而去,把你留在寂静的路边。你无聊地踢着石子,在我身后,漫无目的地徘徊着。

就这样面对着青涩的彼此,我们一起长大。

从小学到中学,你越发沉静,在数理化的世界中如鱼得水,我仍然不停地喧哗,因家庭的原因,在是否继续读书的两难选择中纠结。总算挨到高考过后,青梅竹马的日子远了,同行十几年的路也要挥手告别,可惜我贫瘠的心里并没有情感的嫩芽,那条路,并不比未知的前途更让人惶急。

我转身而去,找寻命运的方向,你仍然沉默,只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下惆怅的留言:“别了,我的朋友,我们何时再相见?”我不记得你的字迹,这个没有署名的留言让我心动之后便被深埋。文理相隔,我们就此分开。

或许,你曾在路口仰着头踮起脚尖眺望过我,我却看不见路边等我同行的你。

转眼间,青春铺天盖地地来了,我身边有了很多追随者,和他们一样,你的信件总会不间断地到来,文字简短,像是藏在深海里的鱼,我看不到深埋起来的爱、激情和梦想,我以为你对我一直如此:平淡如水。

不久,我便陷入了让人沉迷的初恋,那是一个与你完全不同的火热男孩,他霸气十足,一定要我做他的女朋友。

你的信也恰恰在那时飞到我的案前,薄薄的一页纸,松散的几行字,结尾处,你只说:我喜欢你,希望你高兴起来。

喜欢是什么?仅仅是不讨厌吗?那时的我以为,你对我,只是不讨厌而已。

我的初恋与你无关,却水深火热,心中凄苦的日子,你一直陪在我身边,算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比我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的日子还要长,可是,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却不是我爱的。

那天,初恋男友带着另外一个女子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的青春从此失落。整个下午,我疯狂地哭泣。执迷的我,以为世界再也不会有温暖与慰藉。哭得眼睛红肿,哭得无比绝望,你陪着我,等我哭得累了,就送我回家,就像现在这样,你张开右臂,只说了一个字:“走。”

那段黑暗的日子,你总是忽然出现,有时是喝了酒,有时会带上朋友,你来的时候,我心灵的死水总算有了一丝微澜。

是不是因为太年轻,你一直什么都不说,总是默默地站在路边,看着我,守护着我?

你继续求学,我匆忙嫁人。

那天,你和另一个男生一起来看我,因为酒的缘故,你终于不能自持,流泪之后,你问我:“到底让我怎样,才肯回头?”

一瞬间的震颤,才知道你对我情深,可是我已为人妻,再也回不去了。

此时,明白了这份爱又如何?在对的时候,你没有叫醒我;在错的时候,我如何还能回到最初?

有一种感情就像青涩的野果,只有等到秋天,成熟了,把它酿成酒,才能品咂出其中别样的滋味。

在路边等我,你整整牵挂了我20年。

20年后,我不再是那个执迷不悟像牛一样只知道奔向眼前那块红布的黄毛丫头,我终于懂得了少年的你是怎样把我托于掌心,青年的你总想着给我一份你能给得起的幸福——你一直在守候,乐我所乐,哀我所哀,而我,却一直把你当成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这一生是注定要错过了,我们都不是肯伤害家人的人,在你面前,就让我仍然像少女那样任性地转身离去吧,你仍然落寞,重复着今生无数次的无奈转身,脚步有些踉跄。

而我,早已借着墙角的掩体转过身来,在你身后,望着你慢慢离开。

在路边临风而立,就像当初苦苦守候的你。此时我们已在岁月里白头,对你的牵挂,却又不能告诉你。

(文/卢海娟)

十年之后,你在谁左右

十年后,他终于在一个路口遇见了她。

当时,他到市中心去见一个朋友,而朋友有事先离开了。他就像个闲暇的游客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并习惯性地四处张望。其实他也只是有意无意地轻轻一瞥,就看到了她。那时,她站在挤满人群的公交车站牌前等车,她侧着身对着他。他发现她时,她有意无意地垂着头任凭头发盖住眼睛,像在掩饰什么,右手则牵着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孩子。

她比十年前胖了许多,脸上也失去了少女特有的娇羞,但身体的侧影于他还是那样熟悉,脸上那若隐若现在发间的线条还未曾有太大的变化,犹如十年前,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那样,脸上还习惯性地洋溢着淡淡的笑。

她没有躲避他,就像没有看见他,或是和他从来不认识那样,坦然,若无其事。

他却忽然抽搐起来,脸上的肌肉开始紧张地抖动。或许是出于紧张,或许是激动异常,他呆滞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一动不动,眼睛几乎要暴突出来。

是她吗?难道真的是她吗?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忽然,他发现了她牵着孩子的右手上戴着一条红色丝带编织的手链。那丝带的颜色有些黯然了,远没有新的色泽艳丽。而那手链的造型,坠物,确实是独一无二的。在这个物欲横流、极其富有的城市,和其他女人相比,她的那条饰物的确显得简陋粗俗了些。

可他认得那条丝带手链,那是临别时,他送给她的礼物。他一眼就认出了。

对,就是她。

他确凿无疑地断定,那牵着孩子的女人就是他要找的她了。

记得,十年前的那个早晨,长途汽车站里,他和她相拥而别。他要去远方上大学,而她则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追随亲戚打工。分别前,他郑重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样礼物——红丝带手链,那丝带的色泽宛如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细密又精致的纹理,边缘坠满了橘黄色的细小碎花——那是他连夜为她精心编织的。他轻轻牵起她的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手链戴到她的手腕上。一双用红丝带编织的手链,就那样恰到好处地套在她娇嫩的手腕上,衬托得她那双小手越发地精致美丽。他看着她,幸福地笑了。而她,却轻轻取下一条还给他,淡淡地冲他微笑,说:“你也留一条,我等着将来有一天它和另一条配成双呢。”他笑了,说:“是呀,会的,你等着吧。”就这样,他取回一条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后来,他和她踏上了各自的征程,充满希望,而又异常伤心地各自奔向远方。

他至今对她出去打工的做法,仍抱满深深的遗憾和愧疚。那年,他考上了大学,可他家境贫寒,父母供不起他上大学的费用,学习不错的女友为了成全他,决定放弃复读的机会,到远方打工,供他上大学。

开始,他们经常通信,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那时,她会不远千里,从远方的城市赶几天火车过来看他,然后,亲手将自己打工积攒的钱放在他手里,告诉他,吃饱,穿暖,别委屈了自己。他眼里忽然就有雾气升腾。他看见了她日渐消瘦的脸庞。她却开心得像个孩子,骂他没有出息。而这样的相聚,每年都会有两次,都在他开学的前夕,他急需用钱的时候。

大四那年,他打电话告诉她,他在外面找了好几个兼职,已经能自己养活自己了,让她把钱留下来,也为自己买几件漂亮的裙子。因为,暑假他要到她打工的城市找她。她在电话那头,笑得异常开心,说,好啊,我等你。他又告诉她,他决定考研,已经开始复习了。她鼓励他要加油,别给她丢脸,相信他能行的。他点头,说,记住了,怎么啰唆成了老太太。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那次通话,竟然成了他们别离的开端。

暑假,他去了她所在的城市。盛夏,他汗流浃背地循着她留给的地址找去,可人去楼空,她杳无音信,问她的朋友、工友,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他疯了般地四处找寻,然而一无所获。

他伤心而归,回到学校的那天,一个朋友从学校的传达室给他捎来一封信。信是她写的,信封上写满他熟悉的字迹。他高兴地拆开来看。她在信里告诉他,她又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打工,没有及时告诉他,抱歉,请谅解,勿挂念;还告诉他,好好复习,考上研究生后,她会来看他的。他喜极而泣,有些失望,但一点也不悲伤。

后来,他把对她的相思全部用在了学习上,最终顺利通过了研究生考试。可是从此,他却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没有履行诺言——等他考上研究生的时候,来学校看他。

毕业后,他去她原来所在的城市,找了一份高薪的工作,开始努力地找寻她。在此期间,曾经有无数美丽的女孩追求过他,他都无动于衷。

今天,他终于找到她了。他不敢再犹豫,匆忙上前。他害怕她转瞬间会被汽车带到某个不知名的远方,永远地和他别离。

就在公交车即将到达站牌的那一瞬,他走到了她面前。他眼中噙着泪水,话语有些哆嗦:“你还认识我吗?”

女人抬起头,然后轻轻后仰,把挂在脸前的头发甩在脑后。她露出一张完整而精致的脸,沉默了一会儿,平静地说:“认识。”

“可是,你为什么不和我联系呢?”他终于忍不住地哭了出来。

女人面色忽然有点悲伤,可她抑制住了,没有流出泪水,只是抬起了左臂,露出空空荡荡的袖口。

“因为,我再也无法让那只红丝带手链,配成真正的一双了。”她淡淡地答道。

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因为,女人早已经嫁作人妇,有了孩子。后来,他从女人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那年暑假,在他去看她的前夕,她因为疲劳操作,无意中将手伸到了飞速转动的机器里。瞬间,血肉模糊,她整个手臂都被卷了进去。等醒来时,她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她永远失去了左手。

她醒来后,没有过多的悲伤,她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告诉朋友和工友,等他来找她时,不要告诉他事情真相。第二件事情,就是忍受百倍的痛苦,以最快乐的口吻,给他写信。而她下定决心做的第三件事情,就是答应一位工友的求婚请求,并在出院后匆忙地结了婚。

中间,为了躲避他的找寻,她换了许多工作。可是,那条红丝带手链,她始终未曾丢弃,那是他们留下的唯一爱情信物,也是她心中爱情的唯一归宿。

(文/侯拥华)

青春,就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暗恋

高中同学20周年聚会。除了本班同学,还来了一些外班的同学,当年不熟悉,如今更是十分陌生。一阵阵喧闹声像极了给一台大型晚会做的背景,身处其中,感觉很茫然,抓不住一个着力点,甚至连眼球都无法顺利聚焦,只能敷衍着和大家一起聊天,一起笑。

吃饭的时候,分坐在几个大圆桌的人开始互相窜桌敬酒,我这桌来了一个外形俊朗的男人,一落座,挨个举杯。有人小声问:“这人是谁?”旁边人回答:“他叫韩清,当年我们学校的白马王子。你不知道?”

我也点着头微笑,心里说,记得记得。

果然是白马王子,身处美女圈中却能应付自如。此时他正对着一个隔班的女生夸奖人家美貌,还说当年她就是他的梦中情人,白天在学校里见,晚上在梦里还要见。夸得那女生粉面桃腮,眼波盈盈,羞不得语。

眼看他的酒杯举到我面前,却迟疑着叫不出我的名字,我不忍见他尴尬,举杯和他碰了一下,说:“算了,还是我来自我介绍,我叫颜滟。”“啊,变化这么大!”他惊叹,然后又说:“神交久矣。”我心里暗笑,真会说话。

他已经忘记了我,我却记得有关他的所有细节。

那年我刚刚17岁。冬天起床跑早操,早操后大家三三两两往教学楼走,即使大冬天我也买不起一件厚棉袄,冻得唇青面白,浑身直打哆嗦。他和几个男孩子说说笑笑着擦肩走过,清秀、挺拔、美好,就是脑瓜像刚出炉的地瓜,腾腾地冒着热气,胳膊上搭着羽绒服。他走了两步回头看,再走两步再回头,然后犹豫又犹豫,终于退回到我身边,把羽绒服轻轻披在我肩上,说了一句:“快穿上吧,看你冻的……”

“这……”我惊讶得说不出话。矮矮瘦瘦的丑小鸭竟不期然得到这样的关照,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是32班的。你不用了就给我搁讲台上好了。”

说着他就走了。那是第一次有陌生人对我给予帮助,让漫长的冬天变得不再那么难熬。

从此我开始注意他。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天生带有一股侠气。他笑的时候,感觉日月星辰都在笑,嘴角一颗小黑痣也无比好看,连周围的空气都被他晃得哗哗地摇。

第二次和他打交道是在考场上,大规模期末考试,换班坐。我们都早早就位,只有我身前的座位空着。考试开始15分钟后,门口有人跑进来。我一边忙着答题,一边想:谁这么牛啊。抬头一看,是他。还是那副脑门上冒热气的样子,估计是从家里一路跑来的。监考老师训他:“韩清,你在高考考场上这样就死定了!”他嘿嘿一笑走到座位上,手在脑瓜和脸上一通乱抹。我看不过去,拿出自己的粉红绣花小手绢,从后面轻轻碰碰他,递过去:“擦擦汗吧。”他接过来不好意思地一笑:“谢谢。”

那声“谢谢”让我发晕,好像糖吃多了,甜甜的滋味一圈一圈化成涟渏,我整个人都要化掉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真正关注起了韩清。他变成一尊坐在我心上的玉佛,周身通明洁净,一颦一笑都泛着光泽。少艾之年,如怨如慕,“爱”字根本当不起我对他的关注,他是那样慷慨、善良、仁慈、美好,我只愿把他藏在心底最纯净、最柔软的地方,默默守护,不被侵扰。

一天晚上,学习累了,我独自上了楼顶。夜雪初霁,薄薄的微光里,一个身形修长的男生拥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正亲密地喁喁私语。他们没有看见我,我却看清了他。那一刻,有泪想流下,又觉得有什么梗在咽喉,堵得难受。没胆量去惊扰他们,只隔着玻璃门看了两眼,便悄悄转身下了楼。

后来,我想方设法和那个女生交上了朋友。我这样孤僻、内向的人,主动出击和人交朋友是需要极大勇气的。然后我才发现,这个女孩空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内心却虚荣、势利、自私、浅薄。我真是嫉妒得心都痛了。如果她很优秀,我一定会替他感到开心的;可是她却是所有女孩当中最糟糕的一个。而且她还四处炫耀韩清写给她的情书!她配不上我的韩清,根本配不上。我无数次不厚道地幻想她得了急病,或者家人突然给她转学,或者韩清猛然间认清她的真实面目,然后和她分手。然后,我想,我可以给他介绍一个更好的,如果他愿意要我,我会放弃一切跟他好。

可是我设想的一切都没有实现。他们一直交往到高中时代结束。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费尽心机才打听到韩清考到了北京一所著名的医学院,而且和那个女孩已经分手。这时我也拿到录取通知书,马上就要去本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报到了。我一边感觉到离愁,一边又高兴得蹦蹦跳跳。明知道他离我越来越远,我却替他开心了很久很久。我真心祈祷他以后能够找一个好女孩,一定要有水晶般纯洁的心,然后还要有仙女样完美的外表,这样才能配得上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大专生活刚开始,我就陷进了情感旋涡里,被一个只想玩玩不想负责任的男生耍得团团转。心情不好,无人可说,一个人在瓢泼大雨里走,楼上有人没心没肺地起哄尖叫。这时,韩清在哪里呢?我给他写了一封又一封信,又亲手一封又一封地撕掉。也许,我应该冒充一个不知名的笔友,给他写一封不署名的信,诉说千里之外一个陌生人的痛苦、失望、爱恋、难过——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效果。不过也是想想罢了。

那个男生正式和我say goodbye的时候,好像头顶上悬了这么久的铡刀终于落下,感到既疼痛,又得到了解脱。那一刻我只想见到韩清,一时冲动,天生路痴的我居然跑去买了一张直达北京的火车票。

我终于站在辉煌壮观的医学院大门口,刹那间,竟然有泪珠滑落。此时的我,不复当年的黑瘦弱小,也有了明眸和皓齿,粉腮和浅笑。奢望如飞蛾,在暗夜里悄悄地飞舞。

七问八问才打听到他的宿舍,然后请人捎话给他:大门口有人找。20分钟后,韩清出现了:一身运动服罩在身上,还是俊朗挺拔的身姿,还是红唇似花瓣的鲜润,还是那样剑眉星目的温柔,还是我的美哉少年郎。可是,他是和一个女孩肩并肩走过来的。那个女孩眉目清秀、面容恬静,满身都是青春甜美的芬芳。

看见他们的那一刻,我早已经退到远远的马路对面,任凭他们在门口焦急地东张西望。过了好久,他们一脸愤懑地离开了,我却一直在校门口磨蹭到傍晚,又吃了一碗朝鲜冷面,才十万火急地坐车往北京西站赶。就在我刚坐上公交车的那一刻,一回头,正好看见他和那个女孩有说有笑地走进我刚走出来的冷面馆。

我痛彻心扉地意识到,从开始到现在,我们就不在一个世界了。无论我是幸福还是忧伤,他始终都只能是我青春的信仰,却不能是我爱情的方向。

我终究要和你说再见。

你终究只能在我的记忆里开成一朵莲花,绽放无边无际的绚烂色调,那是不属于我的美好。

夕阳落下,晚霞镶着金边,路旁的树叶像是金子打成的,被风搅得稀里哗啦地响,一个傻傻的女孩就这样被空旷的孤单和荒凉的寂寞包裹。

那就这样吧。就这样。

还是要感谢命运,虽然它让年华渐渐远去,各色人等徐徐消退,却仍旧在20年后,送给我一个坐在远远的圆桌那边的侧影,眉目一如当年。

聚会已毕,人群四散,他说拜拜,我说再见,挥手作别的那头,仿佛是我恍如隔世的青春。

(文/闫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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