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历代文话”的接受史意义——《醉翁亭记》接受史的四个时代

文学传播与接受论丛第四辑 作者:尚永亮,谭新红


“历代文话”的接受史意义
——《醉翁亭记》接受史的四个时代

陈文忠

引言

中国文学,体制繁多,界律精严,分茅设,各自为政;所谓文以载道,诗以言志,词以抒情。如果说词是娱乐文体,诗是严肃文体,那么文则是崇高文体;所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同时,授受相随是中国文学的显著特点,诗文创作与诗文评写作的双线并行、互为推进,构成中国诗文史的独特景观。唐诗宋词,脍炙人口,深入人心,唐诗宋词的接受史,已日益得到学界重视。然而,作为崇高文体的“古文接受史”,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历代文话”的接受史价值,远没有“历代诗话”那样得到应有的发掘利用。本文拟借《醉翁亭记》接受史这一学术个案,抛砖引玉,期待更多学界同好有兴趣利用“历代文话”这笔宝贵资源,深入展开“古文经典”接受史研究。

《醉翁亭记》的千年接受史,经历了由质疑、讥病到辩护、赞颂的曲折历程。具体而言,可分为特点鲜明的四个时代,即宋代之“讥病”,元明之“辩护”,清代之“细读”,现代之“追问”。全面考察《醉翁亭记》跌宕起伏的接受史,有助于深入把握作品的艺术特色和作者命意,也可由此见出文学观念的微妙变化,见出文评家的识见和经历对文本解读的深刻影响。同时,借助这一学术个案,有助认识以文章评点为内容的“历代文话”所具有的接受史意义。

一、宋代之“讥病”:“以文为戏者也”

《醉翁亭记》和《丰乐亭记》,均作于庆历六年欧阳修滁州太守任上,故一并被后人称为“太守之文”。《醉翁亭记》的接受史,可谓落地开花,一俟写成,便为时人传诵。然而,“时人传诵”并非“一路歌颂”。《醉翁亭记》的千年接受史,经历了由质疑、讥病到辩护、赞颂的曲折历程(1)

《醉翁亭记》的宋代接受史,可以分为北宋与南宋两个阶段。北宋时期,在欧阳修的同辈与后辈中,又有两种不同的评价;而后辈苏轼的一个“戏”字,则奠定了两宋此后二百年《醉翁亭记》的接受基调,同时又对元明清接受者的评价和阐释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除作者本人,欧阳修的挚友梅尧臣,当是最早读到《醉翁亭记》的“理想读者”。梅尧臣的《寄题滁州醉翁亭》诗可以为证:

琅琊谷口泉,分流漾山翠,使君爱泉清,每来泉上醉。醉缨濯潺湲,醉吟异憔悴。

日暮使君归,野老纷纷至,但留山鸟啼,与伴松间吹。借问结庐何,使君游息地;

借问醉者何,使君闲适意;借问镌者何,使君自为记。使君能若此,吾诗不言刺。

欧阳修题名“醉翁亭”,留下了一诗一文,诗是五古《题滁州醉翁亭》,文即《醉翁亭记》,诗文写成,便寄给挚友梅尧臣。梅诗《寄题滁州醉翁亭》,可谓一诗两和,而以《醉翁亭记》为主。梅诗开篇的“琅琊谷口泉,分流漾山翠,使君爱泉清,每来泉上醉”,以及“日暮使君归,野老纷纷至,但留山鸟啼,与伴松间吹”,便是《醉翁亭记》开篇和结尾的檃栝;而“借问醉者何,使君闲适意;借问镌者何,使君自为记”,前者的“闲适”,当指文章命意,后者的“记”,则点明《醉翁亭记》。因此,梅诗可视为《醉翁亭记》接受史的开篇,它以“平淡”之笔,描述了第一读者所获得的最初审美印象。

欧阳修同年题名并作记的还有“丰乐亭”及《丰乐亭记》。欧阳修把此文寄给了另一位挚友苏舜钦。苏氏便有《寄题丰乐亭》唱和,诗篇结曰:

名之丰乐者,此意实在农。使君何所乐,所乐惟年丰,年丰讼诉息,可使风化

游此乃可乐,岂徒悦宾从,野老共歌呼,山禽相迎逢。把酒谢白云,援琴对孤松,境清岂俗到,世路徒冲冲。

苏诗对“丰乐”的命意作了进一步发挥,对欧阳修的政绩作了高度评价。梅诗着眼于使君的“闲适意”,苏诗着眼于使君的“丰年乐”,着眼点虽不同,肯定赞赏的唱和之意则一致。

为什么欧阳修把贬谪滁州后写的两篇文章,分别寄给梅尧臣和苏舜钦?在北宋的诗文革新运动中,欧、苏、梅三位是彼此知心又知音的亲密文友,诗文唱和,是他们日常的交流方式。宋诗中苏梅并称,即由欧阳修提出。两年前的庆历四年秋,欧阳修在赴河北途中,写了一首《水谷夜行寄子美圣俞》,评赞了苏、梅诗歌的特点,同时表露了对二人的思念。诗篇结曰:“苏豪气似烁,举世徒惊骇。梅穷独我知,古货今难卖。二子双凤凰,百鸟之嘉瑞,云烟一翱翔,羽翮一摧铩,安得相从游,终日鸣哕哕。相问苦思之,对酒把新蟹。”此篇写夜行之景,抒怀旧之情,论二子诗风,既是一篇美妙的抒情诗,又是一篇精确的风格学诗体论文。“相问苦思之,对酒把新蟹。”如今,虽在贬所,却得山水之乐,故新作写成,寄给知心朋友,既可相与赏析,亦可解相思之苦。梅、苏二位,随即寄诗作答,赏佳文,慰老友,自在情理之中。不过,在相与唱和的诗篇中,不可能对文章作深入的解读。

同辈的唱和,是一种感性印象,理性批评的,始于后辈文人苏轼。《东坡题跋》卷一《记欧阳论退之文》曰:

韩退之喜大颠,如喜澄观、文畅之意,了非信佛法也。世乃妄撰退之与大颠书,其词凡陋,退之家奴仆亦无此语。有一士人于其末妄题云:“欧阳永叔谓此文非退之莫能。”此又诬永叔也。永叔作《醉翁亭记》,其辞玩易,盖戏云耳,又不以为奇特也。而妄庸者亦作永叔语云:“平生为此最得意。”又云:“吾不能为退之《画记》,退之又不能为《醉翁亭》。”此又大妄也。仆尝谓退之《画记》近似甲名帐耳,了无可观。世人识真者少,可叹亦可愍也。(2)

此则跋文包含丰富内容。首先,这是一段辩诬文字,既为韩愈辩诬,更为欧阳修的论文之语辩诬;其次,在为欧阳修自评语辩诬的同时,间接提供了《醉翁亭记》在当时的接受反应,“平生为此最得意”,即使不是欧阳修所说,也反映了一般士人的看法;再次,苏轼叹愍“世人识真者少”,提出了自己对《醉翁亭记》的看法,即“永叔作《醉翁亭记》,其辞玩易,盖戏云耳,又不以为奇特也”。“其辞玩易,盖戏云耳”,即玩弄辞语的游戏之作,并不奇特,更称不上“平生为此最得意”之文。

苏轼是欧阳修的得意门生,又是欧阳修之后更为杰出的北宋文坛领袖。因此,苏轼的八字评语,奠定了两宋《醉翁亭记》的阐释基调,并成为《醉翁亭记》真正的“第一读者”。宋末黄震《黄氏日抄》评《醉翁亭记》曰:“以文为戏者也。”《醉翁亭记》苏轼之后二百年接受史,基本上围绕一个“戏”字展开。“戏”在何处?约而为四。

其一,“戏”在文体。在宋人看来,《醉翁亭记》名为“记”,实为“赋”。陈师道《后山诗话》曰:“退之作记,记其事尔;今之记乃论也。少游谓《醉翁亭记》亦用赋体。”南宋陈鹄《西塘集耆旧续闻》,引用《后山诗话》后写道:“余谓文忠公此记之作,语意新奇,一时脍炙人口,莫不传诵,盖用杜牧《阿房赋》体,游戏于文者也,但以记号醉翁之故耳。”虽充满回护之意,还是认定“盖用杜牧《阿房赋》体,游戏于文者也”。

古人论文,先体制而后文之工拙,体不正则文不论矣。而《醉翁亭记》,主观的议论多于客观的记述,以赋为记,是为变体,所以“戏”在文体。

其二,“戏”在文辞。这就是通篇使用的二十一个“也”字。“文以载道”是古文运动的核心口号,欧阳修亦以“道德文章”著称于世。如今的《醉翁亭记》,用一个“也”字贯穿全篇,故作姿态,刻意为之,岂不“游戏于文”?《桑榆杂录》有一则逸闻:“或言《醉翁亭记》用‘也’字太多,荆公曰:‘以某观之,尚欠一也字。’坐有范司户者曰:‘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此处欠之。’荆公大喜。”(3)荆公是否有此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透露出,时人已把《醉翁亭记》的“也”字作为笑谈之资。其实,即使把此作视为“文中极品”的今天,也应客观地说,二十一个“也”字所造成的吟咏句调,固然使全文具有一唱三叹的风韵,仍不免稍有故作姿态的痕迹。

其三,檃栝为“戏”。檃栝词为苏轼首创,即将前人经典性诗文剪裁改写成词的形式。两宋分别有两位词人把《醉翁亭记》檃栝为词。黄庭坚的《瑞鹤仙》便是《醉翁亭记》的檃栝。词曰:

环滁皆山也。望蔚然深秀,琅琊山也。山行六七里,有翼然泉上,醉翁亭也。翁之乐也。得之心,寓之酒也。更野芳佳木,风高日出,景无穷也。  游也。山肴野蔌,酒洌泉香,沸筹觥也。喧哗众宾欢也。况宴酣之乐、非丝非竹也,太守乐其乐也。问当时、太守为谁,醉翁是也。

南宋林正大的《括贺新郎》也是檃栝《醉翁亭记》。两首檃栝词,两点相同:一是用语和词境基本相同,且都以“环滁皆山也”开篇;二是均为檃栝体兼独木桥体,即通篇以“也”字押韵。可见宋人对此文特点印象深刻,檃栝为词,也不忘“也”字。

其四,优劣比较。即“优《竹楼记》而劣《醉翁亭记》”。黄庭坚《书王元之竹楼记后》曰:“或传王荆公称《竹楼记》胜欧阳公《醉翁亭记》。或曰:此非荆公之言也。某以谓荆公出此言未失也。荆公评文章,常先体制而后文之工拙。盖尝观苏子瞻《醉白堂记》,戏曰:‘文词虽极工,然不是《醉白堂记》,乃是韩白优劣论耳。’以此考之,优《竹楼记》而劣《醉翁亭记》,是荆公之言不疑。”黄庭坚确认并赞同王安石的看法,认为王禹偁的《黄冈竹楼记》胜过欧阳公的《醉翁亭记》。原因何在?一言以蔽之,文章更合“记体”而文辞更为严谨也。

《醉翁亭记》的两宋接受史,整体而言有三个特点:从接受主体看,北宋多于南宋,评论者多是欧阳修的同辈好友,或是后辈中的诗文名家,包括梅尧臣、苏舜钦、曾巩、富弼,以及苏轼、王安石、黄庭坚、秦观、陈师道等等,诸家虽褒贬不一,但在作品诞生之初就形成了一个接受高潮;从阐释重心看,基本围绕苏轼“其辞玩易,盖戏云耳”八字展开,苏轼以其独特的地位成为《醉翁亭记》接受史上真正的“第一读者”;从文本解读看,大多止于审美印象的概括而尚未深入文本内部,对文章命意、艺术技巧等深度解读的问题,少有关注者。南宋楼昉或许是个例外,其《崇古文诀》评曰:“此文所谓笔端有画,又如累叠阶级,一层高一层,逐旋上去都不觉。”楼氏从吕祖谦学,并师法吕氏《古文关键》编《崇古文诀》,是南宋著名文评家。此语精辟指出欧文在艺术描写和艺术结构上的特色,但“笔端有画”、“累叠阶级”,仍失之笼统,有待后人作进一步诠释。

二、元明之辩护:“文章中洞天也”

《醉翁亭记》元明两代的接受史,是质疑两宋、为之辩护的历史。不过,历史是一条长河,抽刀不可能断水。为《醉翁亭记》的辩护,实际上从宋末就开始了。

宋末文人陈鹄在《西塘集耆旧续闻》中,就对欧文充满了回护之意和赞美之情,并进而举出富弼寄欧公诗为自己看法辩护。其曰:“富文忠公尝寄公诗云:‘滁州太守文章公,谪官来此称醉翁。醉翁醉道不醉酒,陶然岂有迁客容?公年四十号翁早,有德也与耆年同。’又云:‘意古直出茫昧始,气豪一吐阊阖风。’盖谓公寓意于此,故以为出茫昧始,前此未有此作也。不然,公岂不知记体耶?观二公之论,则优《竹楼》而劣《醉翁亭记》,必非荆公之言也。”在他看来,《醉翁亭记》是“直出茫昧,前此未有”的前无古人之作,因此,相传的“优《竹楼》而劣《醉翁亭记》”,“必非荆公之言”。遗憾的是,他对于“前此未有”的独创性,尚未作进一步的学理阐释。

真正旗帜鲜明地回击宋人、为之作学理辩护的,是金朝文评家王若虚。他在《文辨》中写道:“宋人多讥病《醉翁亭记》,此盖以文滑稽。曰:何害为佳,但不可为法耳。”所谓“宋人讥病,何害为佳”八字,颇有力排歧见,重写历史之势,同时也开启了元明两代的辩护史。如何辩护?元明的辩护,与宋人针锋相对,亦可约而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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