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西艺术真实观的异与同

当代中国比较文学研究文库:跨学科视域中的比较文学 作者:卓 著;蒋 口述


中西艺术真实观的异与同

在西方艺术史上,常把对对象的逼真描绘当作艺术家的最高标准,而所记载的某些动物或人错把艺术品当成它们所描绘的实物的故事,则又成为对一个艺术家的最高赞美。比如阿波莱斯所画的马如此逼真,以至于引起一匹真马发出长嘶,似乎要同画中的马亲热;画家赛克西斯同巴尔哈西悠斯比赛,赛克西斯画的葡萄非常逼真,引动了飞鸟来啄食;但是,当赛克西斯正要掀开巴尔哈西悠斯画上的遮羞帘子时,他才发现这个帘子也是画上去的。于是,他输了。从古希腊艺术到古典主义乃至批判现实主义,西方艺术传统一直强调对艺术对象的真实描摹,这种“模仿乃是艺术的根本特征”的观点直到黑格尔才对其有较充分与系统的批判,也直到西方现代派艺术的兴起才有大的转折。

在西方人眼中,艺术始终是一面镜子。柏拉图首先认为模仿艺术家们是一些镜子艺术家,他们以为把镜子转来转去,就能反映现实中的一切。不过,他们忽略了整体,反映的只是事物的影子,而只有理念才是真实的。事物是理念的影子,而艺术品所描摹的事物则是影子的影子了。柏拉图以此否定艺术的真实性,但他的“镜子”说却为后人批判地吸收。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大师达·芬奇就提出:“画家的心应该像一面镜子,永远把它所反映事物的色彩摄进来,前面摆着多少事物,就摄取多少形象。”莎士比亚则借哈姆雷特之口道出自己的艺术主张:“演戏的目的,从前也好,现在也好,都是仿佛要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画貌,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歌德还说:“对艺术家的最高要求就是:他应该遵守自然,研究自然,摹仿自然,并且应该创造出一种毕肖自然的作品。”狄德罗、巴尔扎克等人也都表达过类似的看法。因此,从整体而言,在黑格尔以前,西方艺术的“真实”观,就是要求艺术严格地摹仿自然,摹写现实,与客观事物达到吻合与一致。

在中国,要说完全没有与西方相类似的摹仿说与逼真论是不符合实际的。《周易·系辞》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先秦时期的取象思维基本上就是一种以摹仿为主的思维方式。《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有上古之乐乃仿效山林、溪谷之音与凤凰之鸣而产生之事,这与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所说的人“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不无一致的地方。中国的绘画理论尤其是关于山水画的创作理论最为强调向自然取法,所谓“师造化”就是师自然,师天地宇宙。明代画家王履就明确说:“吾师心,心师目,目师华山。”(《华山图序》)虽然“师心”置于首,但所师的对象最终还是天地自然中的华山。明清时期的小说评论家叶昼、金圣叹等也把“逼真”“肖物”等当作评价小说的人物描写与生活情事描写的标准。甚至在诗歌领域,叶燮也提出了“克肖自然”说。

然而,在中国艺术史上,摹仿论与逼真论却始终未能占据中国艺术中的主导地位,成为中国的艺术传统。与西方相异,中国文学艺术强调的是“感物言志”“为情造文”和传神写意。中国文艺理论家追求艺术之真,其原则并不是自然之象,也不求与自然之象的完全吻合,不刻意去追求客观对象的真实性,而更多的是从作家的主体方面去考察的。这种偏重于从主体之源去求真的艺术观至少表现于三个方面:

一是求感情之真。如东汉王充说:“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为表。……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为情者要约而写真。”明代汤显祖在《牡丹亭记题词》中则对“合情为真”的“真实观”发表了他独特的见解: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漠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

他认为作品中的人物命运和生活描写,只要符合人的真情,符合人的天性及性格,就具有艺术的真实性。在作品内,有些东西看起来是“理所无”的,但从感情上去衡量,则是“情必有”的。合情必有,合情也必真,故杜丽娘因情而死,也就会因情而复生。这就是“合情为真”的真实观。

二是求意之似、神之似,重在艺术家主体情感融铸之后的“第二自然”。中国艺术家衡量艺术的标准,也不是看其摹仿事物的逼真与否,而是在于是否写出艺术家心中的“营构之象”。“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唐张璪语),这种由外入内的创作意识,既不脱离自然,但又不在于自然,而在于艺术家心源的创造,即“造乎自然”(清王夫之语)。中国艺术家虽然也强调“物以貌求”(刘勰语),也强调“以形写形,以色貌色”(宗炳语),但“应物象形”的目的则在于“畅神”“写意”。在绘画、书法的创作方面甚至强调要“舍形而求意”“意在笔先”等。相对于“形”而言,“意”更为重要,“神”更为重要。于是,艺术家创作的自然之象自然成为意似、神似的心造营构之象。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