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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问题意识”与基础理论创新

中国审美文化焦点问题研究 作者:韩经太 著


序论 “问题意识”与基础理论创新

是“中国制造”还是“中国创造”,这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中国有识之士所及时提出的“开山问题”。不仅经济学界,也不仅科技学界,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界在内的所有中国人,实际上已经围绕着这一“开山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结论是不言自明的,但通向这一结论的思想过程却是艰难的。这是因为,“中国创造”的实现必须以真正原创性的核心价值来构建基本原理和生成终极标准。对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传承体系建设为时代使命的中国当代人文学者来说,这一“开山问题”的提示尤其意味着,我们需要在“中国创造”的文化原创意义上来领会“中国特色”的思想文化传统体系构建。具体到中国审美文化传统的现代阐释,长期以来以西方美学价值观为主要参照物而展开的美学史描述和审美哲学阐述,以及审美文化涵涉范围之内的文学与艺术各领域的历史描述和艺术阐述,因为始终没有解决思想逻辑与文献材料之间的完全契合问题,所以留下了许多有待于探讨的“关键问题”。毫无疑问,这些“关键问题”均处于学界讨论乃至于学术争鸣的“焦点”上,诸如中国审美文化的本质问题、中国艺术哲学的基本原理问题、中国文学艺术的主体精神问题、中国美学思想的中心范畴问题等等,只有聚焦于这些“焦点问题”,才有望透彻解答有关中国审美文化之核心价值的学术追问。惟其如此,这里所展开的中国审美文化研究,才选择了“焦点问题研究”的基本理路。

相信一切有志于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之真精神,从而阐扬中国审美文化之原创价值的当今学人,以及社会上所有深爱中华艺文传统的志同道合者,都会同意以下观点:“通古今之变”与“通中西之变”之间又是需要“打通”的,偏执的“西学中心主义”和同样偏执的“中学中心主义”都是需要扬弃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风水周期轮转的文明观念分明是有害的。如果说这里的“焦点问题”选择与探讨,体现了我们关于中国文学艺术通观性研究的学术探询视野,而此间所有探询的结论最终涉及到审美本质和艺术标准等相应问题的终极思考,那么,值此开宗明义之际,必须要强调指出的是,所以这些“焦点问题”的确认以及就此所展开的新思考,所整体呈示给世人者,也恰恰构成一种“问题意识”。换言之,我们呈现给人们的,与其说是一个自成系统的“结论”,不如说是一种深度思考的“过程”。“结论”无论如何都是封闭的,而“过程”自始至终都是开放的。

或曰:“焦点问题”的自我确认难免于“六经注我”,将不利于“创造性还原”中国审美文化的原生本色。诚哉是言!但就本意而言,“我”之所执着者,是在“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的同时并举。只有“创造性还原”才可能实现“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的同时并举,这是因为,即便是从最基本的学理上考虑,只要那个“我注六经”的“我”存在,学术主体的主观创造性就是不可忽略的。在这里,我们倒是从一开始就想说明,希望世人能认同我们所确认的这个“焦点问题”系列,进而希望有同好者参与此间所开放的思考“过程”,使这些事关中国审美文化之传承,而且有益于现代审美文化之建设的问题得到可持续的关注,最终既促成对中国传统审美文化精神的“创造性还原”,也推动中国现代审美意识的自我完善。

鉴于“审美文化”本身就是一个涵涉广而思理深的特殊概念,这里所实际展开的探询思考,必然带有鲜明的“跨学科”色彩。“跨学科”现今早已是时代热词了。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缺乏“问题意识”的“跨学科”研究,很容易流于表象新潮的相互追逐。而必有待于“跨学科”研究来解决的“问题”,具体就中国文学艺术而言,无论是着眼于研究对象“外在联系”的多维特征,还是着眼于“内在结构”的多元特征,最终都意味着中国文学艺术本身是一种“跨学科”的存在。冷静回味当下的人文研究经验,在感叹“跨学科”研究总能给人一双“慧眼”的同时,却又不免学理深度不够的遗憾。譬如,近年有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和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联合主办的“2010‘中国哲学与艺术精神高层论坛’”,其宗旨就在实现哲学与艺术的“跨学科”研究。就会议之热点话题而言,无论是透过“气韵生动”这一画论术语来关注中国古代语境中艺术与哲学的双向关联,还是将中国传统艺术观中“大巧若拙、大白若黑、以丑为美”的创作思想对接于道家反其道而行之的思想,其所展现的基本理路,还是在现成的艺术观念与哲学观念之间寻找对照解读的契机。与此相应,2010年8月举行的“首届全国科学·艺术·哲学论坛”,又在“哲学与艺术”的基础上再引入“科学与艺术”的跨学科研究。不容否认,这种不仅关系到新学科、新艺术门类发展,而且关系到景观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科技传播等社会需求,进而关系到大脑意识、创造力培养等尖端科学开发的跨学科研究,意义非常重大。诚如已有学者所指出的,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科学技术与艺术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并峙、博弈、互动、交融的状态:现代科技重塑现代艺术理念和形态;现代艺术为现代科技注入审美化的人文主义内涵。也有学者在《艺术的起源与本质:人科的视角》专题报告中提出了审视“科学与艺术”二者关系的一个全新视角——“人科”视角。与人有关的事物都应是科学的一部分的理念是“人科”这门新学科得以成立的前提,“人科”的研究对象是所有简单系统与复杂系统,包括艺术家与受体这两部分,其中涉及到对艺术是如何运作和为什么能取得成功等方面的研究。如果说报告者关于艺术可分为纯艺术与应用艺术两部分的认识不为无见的话,那么,他关于艺术来自生物演化压力和文化发展两方面因素的思想,就耐人寻味而又启人深思了。而在我们看来,“人科”新视野的内在文化根基,实质上正是支撑着世界文明史的“人学”价值观,而其体现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者,即在本课题研究所确认的中国人格美学——“内圣外王·玄圣素王”的精神传统。

中国审美文化史上可供溯源的最早的“人科”研究对象,是否可以确认为《庄子》中的“混沌”呢?无论如何,这将引动我们去思考:中国艺术哲学原创的“第一原理”,究竟应该像现在世人已然习惯接受的那样确认为“混沌观”,还是需要在重新思考中确认为“人化·混沌”观念!长期以来,国人在反思西方工业文明科技理性推动下的专业化“分工”导致了“完整的人”被“异化”之际,基于民族文化心理与“否定之否定”的逻辑,每每高度评价中国传统思维模式之“混沌”原始境界,甚至有人认为中国古典哲学与美学境界恰是西方现代主义哲学美学所追求的理想境界——超越现代性而回归“混沌”。如今重新审视这种思潮,尽管其祛除“西方中心主义”的思想精神完全可以理解,但其思维方式之缺乏辩证法却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重要的是,那种基于中西二元对立之思维惯性而追认的中国传统思维的“混沌”本质,未见得就是中国哲学、美学思维的原生本质真实。

审美文化的研究视野,必然是审美的哲学抽象与艺术的技艺探讨的两极合一。不言而喻,哲学决定论所派生出来的美学思维,往往使美学本身以其哲学的“高度”而凌驾于艺术之上,从而使美学成为哲学的派生物,而不是艺术的主心骨。惟其如此,《艺术哲学读本》的作者杜书瀛在《自序》中才特意写到:“过去朱光潜先生、宗白华先生都提倡做理论研究最好掌握一门艺术,很有见地。”[1]这说明,艺术理论与艺术实践,作为人类认识艺术的两个基本方面,应以兼容互补为理想境界。哲学之为哲学与艺术中的哲学,是相关而不相等的。这,是我们要格外强调的一点新认识。艺术哲学——包含文学与艺术各门类而总括其发生原理与发展规律的思想体系,绝不是某一既成哲学体系的直接投射。艺术哲学,很容易被认为是美的哲学的代名词,因为没有审美的艺术和没有艺术的审美都是不可思议的,问题是,美学属于哲学的学术传统以及“文艺美学”实际以文学理论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学术现实,导致了偏重理论而忽略实践的实际结果,有鉴于此,艺术哲学的辩证探询其实应该强调“艺术实践哲学”的探询,最终实现哲学美学与艺术实践哲学的兼容互补。

这一基本的思想探询方法,具有特别契合于中国艺术哲学历史形态的民族文化意义。中国艺术实践哲学集中体现着中华文化传统中特定的人文主体实践精神,但是,若因此而将中国艺术哲学概括为艺术实践哲学,进而提炼中国哲学为实践哲学,那又将是一种极大的误会。同样,若反其道而行之,就像迄今为止的思想史体系建构模式那样,移植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而形成中国“‘道’中心主义”,完全忽略中国“思想者”自古以来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其实是“道术”问题这一基本事实,那同样是极大的误解。就像中国文化元典的创造期先秦时代,实际上是以百家争鸣而旨归一元为时代精神一样,基于这种原创精神的整合性思想文化传统,包括哲学与艺术哲学传统,在宏观意义上,既不是独立自足的“道”中心主义一本论,也不是独立自足的“技道两进”“有道有艺”的二元论,而应该是“原道”一本的阐释学逻辑与“技道两进”的艺术实践论的历史复合。这,正是我们作为聚焦于“中国审美文化焦点问题”的学术研究实践主体的哲学自觉所在。

聚焦“中国审美文化焦点问题”的学术研究,理当以美学基础理论领域的“中国创造”为奋斗目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脱离中国审美文化的历史真实而“向壁虚构”。我们认为,美学基础理论之所以需要创新,一方面是因为原有的理论已经无法深刻地解释新的艺术现象和有效地指导新的艺术创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其现有理论形态本身越来越显出自身构型的不尽合理。而对于有着悠久传统的中国审美文化来说,基础理论创新的基础工程,恰恰在于对传统本身的“了解之同情”,而思想理论上的“了解之同情”,又恰恰意味着以契合于中国审美文化之传统思维方式和原生历史逻辑的学术理性来阐释中国美学精神。在这个意义上,于古今通观之中发现问题,继而以通古今之变的思辨理性思考这些问题,并因此而构建“焦点问题”系列之整体,这一学术探询本身就富有理论创新的价值。

中国古人有置序文于全书之后的传统,推想之下,序文缘此而有着篇终回味的特定意蕴。如果说本篇序文也富有某种篇终回味的意蕴,那就是在开篇与终篇的呼应中所凸显出来的贯穿各个“焦点问题”的中心线索和思理脉络:作为中国审美文化逻辑起点的“道法自然”观念,自始就富于“功成事遂”的实践检验论色彩,这就不仅奠定了本体论与实践论始终合一的中国审美文化“本色”,而且孕育了“与道徘徊”的人生哲学理念和“技道两进”的艺术哲学原理;在总体概括的层面上,基于艺术哲学的“玄同思维”,基于人格理想的“布衣精神”,在经历了造型艺术之“适意写实”和文章传统之“体术相生”的历史塑造以后,最终进境于“吟咏涵泳”的诗意化人格存养方式和“典型化情景交融”的审美意境创造;这,就是中国审美文化的历史禀赋,由此即可窥见体现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核心价值的中华民族精神生活的典型特征。

相信这一中心线索和思理脉络的充分展开本身,不仅具有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体系构建的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古今通观视阈下美学基础理论创新的学术价值和时代意义。


[1] 杜书瀛著:《艺术哲学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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