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闽南民间文学研究 作者:向忆秋


戴冠青

在看到《闽南民间文学研究》这本书稿之前,我一直以为向忆秋是专门研究海外华文文学的,我们也因此成为同行和朋友,每年总会见上一两次面,一起参加学术会议,一起到海外交流访问。她在十余年前就出版的《洛夫:诗·魔·禅》(合著)一书,被认为是比较早就对台湾旅加著名诗人洛夫进行系统研究的学术著作,为学术界研究洛夫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参考。她有关旅美华人文学的研究,在海外华文文学的研究中,也有独特的意义和价值。

这次收到向忆秋《闽南民间文学研究》这本书稿,颇感意外和惊喜。意外的是,没想到她和我一样,跨界到了闽南文化的研究领域。这也许因为我们都在地处闽南的高校工作,一个在泉州,一个在漳州,同处闽南金三角,也同样热爱闽南文化。数年前,她任教于闽南文化研究院,这样的跨界其实也是顺理成章的。惊喜的是,虽然向忆秋跨界的时间不长,却在不知不觉间就拿出了这本二十多万字的书稿,足见她的勤奋和用心。特别是她对闽南文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闽南民间故事,书稿共六章,其中有三章(第一章至第三章)都是有关闽南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研究的。这和我的研究高度契合。

我一直认为,闽南民间故事是闽南民众文化想象的结晶,它生动地记载着闽南先民在闽南地区长期的繁衍发展过程中的生命轨迹和心理经验,深刻地烙印下了闽南族群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精神,是闽南文化的独特镜像和重要载体。但就当前学界的整体研究来看,对闽南民间故事采集与传播的多,研究的还是很不充分,闽南民间故事中的文化价值与艺术价值还有非常广阔的空间亟待发掘与阐释。因此,我从2002年着手搜集并开始研究闽南民间故事,且以此为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希望从闽南文化建设的大视野对闽南民间故事的艺术美学特征和人文价值展开全面系统的考察与研究,揭示其文化理念与审美价值在闽南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年之后,我的研究成果《想象的狂欢:作为文化镜像的闽南民间故事研究》一书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向忆秋在《闽南民间文学研究》绪论的第二节中,给予这本著作以充分的认可,认为“《想象的狂欢》是第一部专论闽南民间文学的著作。它从审美取向、民间信仰、艺术形象、叙事模式、民俗想象、文化原型、生死观、人文价值等多重维度,论述了闽南民间故事的丰富内涵,具有极强的概括性。论著结合闽南文化,深入阐述闽南民间故事的闽南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一本闽南民间文学研究的重要论著”。

但在这十余年的研究中,我总是倍感寂寞,毕竟这个领域的研究者不多。如今,向忆秋也加入了这个领域的研究,并以她一以贯之的认真和勤奋,在开设硕士生课程“闽南民间文学研究”的基础上拿出了这部书稿,这使我十分欢欣,感觉在我奋力跋涉的这条泥路上,终于有了年轻的伙伴和同道与我并肩同行,彼此砥砺,互相促进,让我再也不会寂寞!

如前所说,《闽南民间文学研究》一共六章:前三章主要研究闽南民间故事(神话和传说),后三章分别研究闽南民间歌谣、闽南民间戏曲、闽南民间谚语与谜语。从闽南民间文学的整体形态来说,向忆秋的研究确实比较全面周到。从广义的文学概念来说,民间歌谣、戏曲脚本或剧本以及谜语与谚语也是民间文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然,判断的标准主要是其是否具有文学性。如果是一般的俗语、顺口溜,就不一定属于文学研究的范畴;戏曲本身是综合艺术,也不属于文学研究范畴。从本书稿的研究来看,向忆秋的把握还是比较准确的。特别是对闽南寺庙与神明传说、闽南谚语与闽南灯谜的研究,以及在研究闽南寺庙与神明传说的特征时所概括出的神格化、英雄化、世俗化这三个特征,在闽南民间文学的研究中颇具开创性的意义。但在闽南民间文学的原生态中,民间歌谣、戏曲脚本以及谚语与谜语这三块的内容也是相当丰富博大的,每一块的体量都不亚于闽南民间故事,都有很多课题可做,因此感觉每一块只用一章的内容来阐发,给人以浅尝辄止、意犹未尽之感。也许,本书稿只是她的一本开山之作,相信在今后的研究中,她一定会有更多深入的探讨和推进。

前三章的闽南民间故事研究与我的研究有诸多相同之处,所以我读了觉得特别亲切。向忆秋也在本书稿的绪论中花了不少篇幅介绍了我和夏敏教授的两本学术著作:“对闽南民间文学进行系统研究的著作不多,夏敏的《闽台民间文学》(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和戴冠青的《想象的狂欢:作为文化镜像的闽南民间故事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是两本重要论著。”“闽南民间文学研究成果不止上述两部著作,但它们是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具有代表性。夏著的比较研究方法和开阔视野值得推崇。戴著结合闽南文化,对闽南民间故事进行了‘点’的深入论述,也值得推崇。”可见,向忆秋在研究前做足了功课,认真研读了之前的有关研究成果,试图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新的开拓和发展。

在这三章的研究中,向忆秋多次引述或采用了我的观点,比如第一章“闽南民间神话研究”中关于自然神与俗神神话的分类阐发,有关闽南民间故事几种叙事模式和几种人物形象的阐发。虽然在漳州民间故事叙事模式的阐发中,向忆秋整理出了“知恩必报”“善恶有报”“以智应对”“发家致富”“破镜重圆”“孝亲”等叙事模式,与我在《想象的狂欢》一书的第四章中把闽南民间故事的叙事模式概括为“扬善惩恶”“以智抗敌”“知恩必报”“自强不息”“才子佳人”的叙事模式在表达上有所不同,但其实是大同小异的。她在“知恩必报”“善恶有报”“孝亲”这三种叙事模式的概括上有些重复,因为报恩也是善报,“孝亲”也是报恩,所以我觉得这种分类还可以更严谨一些。

另外,书稿中关于“叙事模式与故事‘类型’有时是两个可以彼此转换的说辞”的表述,我认为还值得商榷,叙事模式是叙事学的概念,类型是类型说的概念,不可混淆。叙事学关注的是故事的情节功能(即最基本的叙事单位)及角色功能,并通过探讨情节功能之间的组合,概括出某些“原始故事的结构”,这就是我们要研究的故事的叙事模式。俄国学者普洛普(W.L.Propp)在其代表作《民间故事形态学》一书中指出,各种神话和民间故事内容差异很大,但可以找出共同的“功能”。因此,民间故事常常安排各种角色来实践同一行动,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同一功能。这就使得我们可以根据角色的功能来研究我们所要的“叙事模式”,因为角色和功能是故事构成的基本要素(不变因素)。所以,如果能从民间故事中找出一些共同的角色行动功能,就能分析归纳出不同的叙事模式。

类型说关注的是故事的情节、主题或形象的相似现象,并据此来进行分类。正如向忆秋书稿中所引刘守华主编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一书所言:“类型是就其相互类同或近似而又定型化的主干情节而言,至于那些在枝叶、细节和语言上有所差异的不同文本则称之为‘异文’。”也即其书中所说的“阿尔奈—汤普森体系”或“AT分类法”。这种分类法在总体上将民间故事分为动物故事、普通民间故事、笑话、程式故事、未分类的故事等,在此编码体系下再细分若干故事类型。由此可见,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我认为是不可以混为一谈的。

还有,向忆秋这本书稿还有一点与我不同的是:我的著作以论述为主,希图从对闽南民间故事的研究中揭示出闽南族群的历史记忆与文化精神;向忆秋这本书稿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试图对包括闽南民间神话、民间故事、民间传说、民间歌谣、民间戏曲、民间谚语和谜语等在内的闽南民间文学做一个全方位的介绍和研究。从本书稿的后记可以看出,这一著述方式与她建立在为硕士研究生授课基础上的研究有关。

不管怎么说,向忆秋还是以自己的勤奋努力,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给热爱闽南文化的读者奉献了这么一本值得认真关注与重视的闽南民间文学研究著作。我期待并相信向忆秋在今后的研究中,一定会有更加深入的拓展和推进,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和启发。

是为序。

2018年5月29日于寸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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