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我们一定会回来

迷失Z城 作者:[美] 大卫·格雷恩 著


1.我们一定会回来

一九二五年一月,一个寒冷的日子,一名高挑醒目的绅士穿越新泽西州霍博肯(Hoboken)的码头,朝佛邦号赶去——这是一艘远洋邮轮,长一百五十五米,即将航向里约热内卢。这名绅士现年五十七岁,身高超过一米八,修长的手臂满是肌肉线条。他虽已头发稀疏,胡须也显斑白,却有着极佳的身体状态,可以连续步行好几天,只需要一点点(如果有的话)的休息和饮食。他的鼻子扭曲有如拳击手,相貌带有一股凶猛的气息,尤其是他的眼睛。他的双眼距离极近,上面覆盖着两撮浓密的眉毛。大家似乎无法对他眼睛的颜色取得共识,就连他的家人也不例外——有些人说是蓝色,有些人说是灰色。但只要见过他的人,都不禁注意到他那锐利的双眼——有些人称之为“梦想家的眼睛”。照片中的他经常是套着马靴,戴着牛仔帽,肩上背着一把猎枪。不过就算他穿西装打领带,剃掉平常那脸杂乱的胡须,码头上的群众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举世闻名的珀西·哈里森·福塞特上校(Percy Harrison Fawcett)。

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最后一位大探险家,当要探索未知国度时,他只会带着一把开山刀、一只罗盘,以及一颗近乎虔敬的追求之心。将近二十年来,他的冒险经历深深吸引着大众。据说他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在南美荒野中生存了下来;他遭到野蛮部族的伏击,其中有许多人从未见过白人;他与食人鱼、电鳗、美洲豹、鳄鱼、吸血蝙蝠及巨蟒搏斗,其中一条巨蟒差点就要把他缠死了;他也深入不曾有人生还的蛮荒之地,不但活着回来,还绘制了当地的地图。他以“亚马逊的李文斯顿”之名著称,他被认为拥有无与伦比的耐力,几个同僚甚至宣称他对死亡免疫。一名美国探险家说他“拥有不屈不挠的意志力、无穷的精力,而且胆大无畏”;另一人说他“步行、登山及探险的能力都无人能及”。伦敦的《地理学报》是地理学界首屈一指的刊物,它也在一九五三年指出:“福塞特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我们几乎可称他为世界上最后一位个人探险家。飞机、无线电、获得大量资金赞助的现代组织化探险行动,当时都还未出现。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个人对抗丛林的英勇行为。”

一九一六年,皇家地理学会颁给他一枚金质奖章,连同英王乔治五世的祝福,“表彰他勘测南美洲的贡献”。每隔几年,他一旦拖着瘦骨嶙峋且肮脏不已的身子由丛林里回来,数十名科学家与各界名流就会涌入皇家地理学会的大厅听他说故事。这些听众当中也包括柯南·道尔爵士。据说他就是从福塞特的探险经历中汲取灵感,而在一九一二年写下《失落的世界》,书中描述探险家“走进(南美洲)的未知国度”,结果发现在一座遥远的高原上仍有恐龙存活。

在一九二五年一月的那天,福塞特快步迈向邮轮的跳板,看起来简直和《失落的世界》书中主角约翰·罗斯顿勋爵如出一辙:

他身上带了点拿破仑三世的气息,也有点堂吉诃德的味道,同时又有些英国乡间绅士的气质……他语音轻柔,举止平静,炯炯有神的蓝色眼睛背后却潜藏着火爆的脾气与无人可挡的决心,它们被控制着因而显得更加危险。

福塞特先前的探险都比不上现在即将踏上的这趟旅程,他排在队伍当中等着登上佛邦号邮轮,几乎掩饰不住内心的不耐。这艘在广告中宣称为“全球第一”的邮轮,是兰波特与霍特航运公司(Lamport&Holt)的“V”级豪华船只。这家公司有不少远洋邮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德军击沉,但这一艘存活了下来,黑色的船壳沾满海盐,甲板是优雅的白色,漆着条纹图案的烟囱朝天空喷出浓烟。福特T型车载着乘客抵达码头,港口工人则忙着把行李推进货舱。许多男性乘客都打着丝质领带,头戴圆顶礼帽,女士则身穿毛皮大衣,头戴羽毛帽,仿佛正要出席社交盛会。就某方面而言,他们的确是要出席一场社交盛会——当时豪华邮轮的乘客名单会刊登在报纸的花边专栏里,年轻女子都不忘浏览一番,看看其中是否有条件不错的优质单身汉。

福塞特带着装备在人群中推挤前进。他的皮箱里装满了枪支、罐头食品、奶粉、信号灯,以及手工磨制的开山刀。他还带了一套探勘器具:用以确认经纬度的六分仪和经线仪;一具测量气压用的无液气压计;还有一个能够放进口袋的指南针。这些都是福塞特根据多年经验而精心挑选的配备,就连他带的衣服也是由又轻又撕不破的轧别丁(gabar-dine)布料制成。他见过许多人因一时疏忽,结果命丧于看似无害的事物——一张破洞的蚊帐,或是一双太紧的靴子。

福塞特即将前往亚马逊地区,一片面积将近美国本土大小的荒野。他说,他到那里是为了成就“二十世纪的伟大发现”——一个失落的文明。那时世界上多数地区都经过探索,迷人的面纱已被掀开,但亚马逊地区仍有如月球背面般神秘。正如皇家地理学会前秘书暨当时全球最知名的地理学家克尔提爵士(John Scott Keltie)所说的:“那里有些什么,完全没人知道。”

自从一五四二年,奥雷利亚纳(Francisco de Orellana)率领一群西班牙征服者沿着亚马逊河顺流而下之后,地球上恐怕再没有其他地方可激发人类这般的想象力,或将人类一步步诱入死亡境地。当时伴随奥雷利亚纳前往亚马逊的道明会修士卡华哈(Gaspar de Carvajal),指称丛林里的女战士就像希腊神话中的亚马逊女战士。半个世纪之后,雷利爵士(Walter Raleigh)提到那里的印第安人“眼睛生在肩膀上,嘴巴则在两乳之间”——这项传说后来被莎士比亚写进《奥赛罗》里:

也谈及互相吞食的食人族,

还有头长在肩膀以下的怪人。

那个地区的真实事物,包括长度与树木等高的蛇,以及和猪一样大的鼠类,原本就让人难以置信,所以再怎么天花乱坠的说法都不嫌夸张。其中,最引人着迷的想象,无疑就是黄金之城。雷利宣称,西班牙征服者从印第安人口中得知,这座王国满是黄金,居民甚至把黄金磨成粉,“用空心管吹在他们赤裸的身体上,直到从头到脚都闪闪发光为止”。

然而,每支企图找寻黄金之城的探险队伍都以悲剧收场。在探寻这座王国的时候,卡华哈于日记上写道:“我们缺乏物资的情形极为严重,只能用特定草叶烹煮皮革、腰带与鞋底来吃,所有人都衰弱得连站也站不起来。”光是这场探险活动,总计就有四千人丧生,有些饿死,有些病死,有些则是被捍卫领土的印第安人以毒箭射死。另外有些寻找黄金之城的探险队沦落至同伴互食的惨况,许多探险家也在此过程中发疯。一五六一年,阿吉雷(Lope de Aguirre)率领手下人员恣意屠杀,一面高吼:“上帝以为现在下雨,我就不会……毁灭世界吗?”阿吉雷甚至拿刀刺死自己的孩子,并轻声说:“我的女儿,把你自己托付给上帝吧,因为我就要杀你了。”在西班牙国王派军前去阻止他之前,他还写了一封警告信:“陛下,我以基督徒的诚信向您保证,就算来了十万人,也没有一个能够幸免于难。因为传闻都是骗人的:那条河上什么都没有,只有绝望。”阿吉雷的同伴终于起身反抗而杀了他。他的尸体被割成四块,西班牙官方把他的头颅展示在一个铁笼子里,称他为“天谴”。尽管如此,往后三百年间,探险队伍仍前仆后继,直到死伤总数足以比拟康拉德笔下的悲惨情境,多数考古学家才终于认定黄金之城不过是幻想。

不过,福塞特却深信亚马逊地区有一座美妙无比的王国,而且他可不是个佣兵或异想天开的疯子。身为科学人士,他利用多年时间搜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论点,不但挖掘工艺品、研究岩石雕刻,也访问印第安部落。经过与怀疑人士的激烈论战之后,福塞特终于获得各大科学机构的资助,包括皇家地理学会、美国地理学会,以及美洲原住民博物馆。报纸声称不久之后他将带来震惊世界的发现。《亚特兰大宪政报》(Atlanta Constitution)表示:“由保守科学机构资助、声誉卓著科学家所进行的各项探险活动当中,这可能是最危险的一次,且绝对是最令人叹为观止的一次。”

福塞特认定巴西亚马逊地区,仍居住着一支文化发达的古老人群,他们的文明极为古老又极为先进。这将会永远改变西方人对美洲的看法。他把这个失落的世界命名为Z城。“我称为‘Z’的核心地区——也就是我们的主要目标——位于一座山谷里……山谷宽约十六米,Z城就在山谷中央的一座高地上,有一条石砌道路通往那里,”福塞特曾在早先指出:“那里房屋低矮,没有窗户,而且有一座金字塔状的神殿。”

霍博肯的码头位于哈德逊河畔,与对岸的曼哈顿遥遥相望。码头上的记者高声提问,盼能得知Z的所在位置。历经各种新式科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恐怖屠杀之后,随着战后都市化与工业化的扩张,当时实在没有什么事件能够让大众如此着迷。一份报纸以欢欣鼓舞的语气指出:“自从庞塞·德莱昂(Ponce de León)为了找寻不老泉而穿越未知的佛罗里达以来……再也不曾出现如此吸引人的探险行动。”

福塞特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里,把各界的反应称为“大惊小怪”,也欣然享受这样的现象,但对于自己的回应却非常谨慎。他知道的主要对手——拥有庞大资源的美国富豪医师亚历山大·汉弥尔顿·莱斯(Alexander Hamilton Rice)——已经带着许多前所未见的仪器进入亚马逊丛林。福塞特生怕莱斯医生抢先找到Z城。几年前,福塞特曾经看着皇家地理学会一位名叫斯科特(Robert Falcon Scott)的同僚前往南极,满心期待能成为第一位抵达南极的探险家。结果,他到达目的地之后,不但冻死于酷寒之下,还在死前发现自己的挪威对手阿蒙森(Roald Amundsen)比他早三十三天达成了这项壮举。福塞特在不久前写给皇家地理学会的信里表示:“我不能透露我知道的一切,甚至不能指出其确切位置,因为这类消息不免会泄漏出去。对探险者来说,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发现自己追寻的成就被别人抢先。”

他也担心,如果透露了这场探险之旅的详细路线,那将导致各色人等都想找寻Z城,或是前去搜救他,进而带来无数的死伤。先前有一支由一千四百名士兵组成的探险队,就在同一个地区失踪。一份电传至全球各地的新闻快报指出:“福塞特的探险队伍……将深入过去无人生还之地。”此外,福塞特不但决心抵达最险恶的地区,也不打算像其他探险家那样搭乘船只,而是打算靠着双脚直接闯入丛林里。皇家地理学会提出警告,指称福塞特“大概是当代唯一能够尝试这种探险活动的地理学家”,而且“别人若想跟随他的脚步,绝对没有成功的希望”。福塞特离开英国之前,曾向小儿子布莱恩透露:“如果以我的丰富经验都还无法成功,别人大概也没什么指望了。”

面对身旁喧嚷不已的记者,福塞特表示,唯有人数精简的小型探险队才有生还的机会。这样的探险队能够靠着当地的资源维生,又不至于对不友善的印第安人造成威胁。他指称自己率领的“绝不会是娇生惯养的探险队,还带着挑夫、向导和驮兽。这种累赘的探险队哪儿也去不了,只会徘徊在文明的边陲,享受着众人的瞩目。一旦进入真正的荒野,绝对不能有挑夫,以免招来野蛮人。动物也不能带进丛林,因为那里没有草地,而且动物会遭受昆虫与蝙蝠的袭击。向导派不上用场,因为没有人熟悉那个地区。此外,装备也必须少到不能再少,完全靠自己携带,并且盼望能与途中遭遇的部落成为朋友而存活下来”。他接着又补充:“我们将暴露在各种危险之下……除了必须培养生理上的耐力之外,神经与心理方面也必须坚韧不拔,因为人类一旦处在那种情况下,通常心理会比肉体更早崩溃。”

福塞特只挑选了两人同行:一人是他二十一岁的儿子杰克,另一人则是杰克的朋友里梅尔(Raleigh Rimell)。这两人虽然从来不曾从事探险旅程,福塞特却认为他们是这趟任务的理想伙伴:坚忍又忠实,而且他们私交甚笃,可以确保经过数月的与世隔绝及折磨之后,不太可能“骚扰及迫害对方”,或是起而反叛(这种探险活动中常见的现象)。布莱恩说他哥哥杰克完全是“爸爸的翻版”:身材高大,健壮过人,自律甚严。杰克和他父亲都不抽烟也不喝酒。布莱恩提到,杰克“一米九高的身体全是骨头和肌肉,而且他对败坏身体的三大恶习——酒精、烟草以及纵欲——深感厌恶”。谨守维多利亚时代规范的福塞特上校措辞稍有不同:“他的……心智与肉体都纯净无瑕。”

杰克从小就想伴随父亲出外探险,多年来他一直在准备——举重、严格的饮食规范、练习葡萄牙文,以及学习靠星座辨别方向。尽管如此,他从不曾历经真正的艰险,脸上光滑的肌肤、整洁的髭须、柔顺的褐发,完全不像他父亲那张饱经风霜的面孔。加上那身时髦的穿着,让杰克看起来其实更像电影明星,而他确实盼望自己胜利凯旋后能朝电影圈发展。

里梅尔虽然比杰克小了一号,身高仍然约有一米八,身材也相当结实。(“体格很好。”福塞特向皇家地理学会表示。)他的父亲曾在皇家海军担任外科医师,在一九一七年因癌症去世,当时里梅尔才十五岁。里梅尔一头黑发,带着明显的美人尖,蓄着有如船上赌徒的髭须,个性风趣又爱作弄人。“他是个天生的丑角,”布莱恩·福塞特说:“和严肃的杰克恰成对比。”他们两人生长于德文郡(Devon)的锡顿(Seaton),从小就极为要好,常在附近的乡间游玩,或者骑单车兜风,或者拿猎枪朝天空射击。杰克曾写信给福塞特的一位好友,信中指出:“现在里梅尔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他和我一样热切无比……他是我这辈子唯一亲密的朋友。我不到七岁就和他结识,后来我们便几乎没分开过。他为人极度诚实、正直,我们对彼此无所不知。”

这一天,杰克和里梅尔兴奋地登上了船只,看见数十名服务员身穿浆挺的白色制服,带着电报以及祝福的水果篮在走道上来往穿梭。一名服务员刻意避开船尾的下等客舱,引领着这群探险家前往位于船只中央的头等舱,远离螺旋桨的嘈杂声响。这趟旅程的舒适程度远胜于福塞特在二十年前初次前往南美的状况,也远胜于狄更斯在一八四二年横渡大西洋的情形。当时,狄更斯这么描写他的客舱:“根本不适合住人,一个完全不像样又荒谬可笑的盒子。”(狄更斯接着补充,船上的餐厅就像“开了窗户的灵车”。)现在,一切设计都是专门用来迎合新一代的旅客。“只不过是一群观光客,”语带不屑的福塞特认为他们根本不了解“当今那些充满艰险而且足以致命的地区,也缺乏面对危险所需的体能。”头等舱设有床铺与自来水,墙上的舷窗可透入阳光与新鲜空气,天花板上还有旋转电扇。佛邦号的传单号称船上“以现代电器确保通风良好”,有助于“反转以往的印象,前往热带的旅程再也不必困顿辛苦”。

一如维多利亚时代的其他许多探险家,福塞特也兴趣广泛,什么事物都有所涉猎,不但自命为地理学家与考古学家,还是深富天分的画家(他的素描曾在皇家学院展出)以及造船师(他拥有“鱼形曲线”的专利,这种设计可提高船只的航行速度)。尽管他对海洋充满兴趣,却写信给他的妻子妮娜——妮娜是他最坚定的支持者,总是在他出外探险的时候充当他的发言人——表示佛邦号及这趟邮轮之旅“颇为乏味”:他一心只想到丛林里闯荡。

另一方面,杰克和里梅尔则迫不及待要探索船上的各种豪华设施。其中一个角落的休息室有着拱顶天花板和大理石柱;另一个角落的餐厅则陈设铺有白色桌巾的餐桌,打着黑领带的服务生为顾客端上烤羊排,从醒酒瓶倒出红酒,一旁还有乐队演奏。船上甚至还有一间健身房,可让这两个年轻人锻炼身体,以应付即将展开的任务。

杰克和里梅尔已不再是两个名不见经传的男孩:报纸称颂他们“勇敢”,是“坚忍的英国人”,有如圆桌武士传说中的英雄兰斯洛特爵士(Sir Lancelot)。许多名流显贵都邀请他们同桌用餐,抽着长管香烟的女士更是露出福塞特上校所谓的“毫不腼腆的狐媚眼神”。根据各方记载,杰克在女性面前显得不知所措——对他来说,女性就像Z城一样神秘又遥不可及。不过,里梅尔随即就和一名女孩打情骂俏起来,大肆吹嘘着自己即将进行的冒险。

福塞特知道,对杰克与里梅尔来说,这场探险之旅还只是一片虚无缥缈的想象。在纽约,这两个年轻人深深享受众人的瞩目。他们在华尔道夫饭店待了几天,城里的显要与科学家更在最后一晚齐集于饭店里的黄金厅,为他们举办了一场宴会,预祝旅程一帆风顺;他们也在营火俱乐部与国家艺术俱乐部接受众人的敬酒,又在爱丽丝岛(Ellis Island)短暂停留(一名入境官员指出,宴会上完全没有“无神论者”“一夫多妻论者”“无政府主义者”,也没有“残障人士”);杰克更是日日夜夜都在电影院流连忘返。

福塞特的体力是多年探险培养而来的成果,杰克与里梅尔却必须在这次探险活动中就达到与他相同的水准。不过,福塞特深信他们一定做得到。他在日志里写道:“杰克具备所需的各项条件,”并预测:“他还年轻,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只要在路上吃几个月的苦,就能培养出足够的韧性。他如果像我一样,就不会染上各种疾病……面对紧急状况时,我认为他有勇气挺身而出。”福塞特也对里梅尔表达了同样的信心,因为里梅尔对杰克的仰慕不下于杰克对父亲的仰慕。“不论天涯海角,里梅尔绝对都愿意跟着他。”福塞特写道。

船员高声叫喊:“送船的客人请上岸!”船长的哨音回荡于港口内,船身咯吱作响,从码头旁勉力退开。福塞特看着曼哈顿的天际线,可以见到曾是全球最高建筑的大都会保险大楼,还有现在取而代之的伍尔沃斯大厦——都市里灯光耀眼辉煌,仿佛有人把星星全都聚集了起来。身旁伴着杰克和里梅尔,福塞特朝着码头上的记者高喊:“我们一定会回来,也一定会带回我们找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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