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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诗歌的创作与在地化——加拿大早期华人文学初探(1)

世界华文文学评论(第2辑) 作者:中国世界文华文学学会 编


【加拿大华文文学研究】

古典诗歌的创作与在地化——加拿大早期华人文学初探

梁丽芳

【摘 要】从19世纪中淘金时代到20世纪上半叶,流传到加拿大的华人文学类型,除了以文学、音乐和表演艺术相结合的粤剧之外,数量最多、成就最大的,莫如古典诗歌。本文从报刊和个人诗集等资料,梳理早期华人的古典诗歌中的“旧瓶新酒”的实例,试图从这个个案研究,解释离散文学的在地化的不可避免的现象。

【关键词】文化记忆;壁诗;加拿大华人文学;旧瓶新酒;在地化;离散文学

自19世纪中叶加拿大卑诗省菲沙河谷(Fraser River Valley)和汤姆逊河谷(Thompson River Valley)一带先后发现金矿以来,“去金山”便成为广东珠江三角洲以南特别是四邑一带人们的愿望和跨国行动。这些侨民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带去“金山”的,除了自身的“黄金梦”,还有中华文化。他们带着自己原有的文化记忆奔向他乡,在异地空间,跟世界上离散侨民的跨国迁移一样,他们在企图保留这些文化记忆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别国的色彩。他们在与本地人交往之中,又不自觉地扮演着文化桥梁的角色。他们既是原籍国文化的携带者、传播者,但对于移居国而言,他们又是域外文化的带入者。

从19世纪中淘金时代到20世纪上半叶,流传到加拿大的华人文学类型,除了以文学、音乐和表演艺术相结合的粤剧之外,数量最多、成就最

大的,莫如古典诗歌。古典诗歌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有悠久而丰厚的传统,是雅文学的瑰宝。

一般人可能会问,这些早期的华人不都是“卖猪仔”去当劳工的乡下人吗,他们怎么能够写出那么多古典诗歌呢?其实不然。报刊和书籍资料显示,他们很多并非目不识丁,而是具有相当的旧学训练(见下文)。在1885—1923年的人头税和1923—1947年的全面禁止入境期间,这些华人即使身处系统歧视、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工作种类严加限制的困难环境之中,也没有放弃精神生活,没有放弃作为文化人的尊严。他们不做沉默的“他者”,他们经常演出粤剧、话剧,举办对联和诗歌比赛,创办国学书院,开设读书报社和书店,自发地以蓬勃的文化活动形成一个有活力、有凝聚力的独特群社。他们的活动除了娱乐身心,强化对原籍国的文化认同之外,更积极地利用这些活动,资助革命、支持抗战、救济灾民、捐款办学。后人在回顾这段历史和他们留下的业绩之时,不觉由衷感到敬佩和震惊。这些群体性的文化(文学)活动和业绩我先后在拙文《试论岭南人对加拿大华文文学的起源及形成的贡献》和《试论前期加拿大华人文学活动的多重意义:从阅报书社、征诗、征联到粤剧、白话剧》中,已经做过一些梳理,此处不再重复。

本文将侧重研究自淘金年代到20世纪上半叶,加拿大华人在古典诗歌方面的活动情况,比如作者的背景、发表的空间,以及在特定时空纷繁多姿的主题等,我将特别注意那些糅合了加拿大元素的诗作。我提出“旧瓶新酒”这个理念,来概括这个混合新品种。“旧瓶”指的是汉字和古典诗歌的形式,“新酒”指的是混合后的新内容。

在加拿大多元文化政策的语境之下,华文文学是加拿大文学的组成部分,也是众多族裔文学中的一种。对于中国来说,它是中国文学的一个外延,但是这个外延不是牢不可破的密封体,而是一个具有吸纳性、扩张性、调整力的灵活体,它一出国门便开始面对异质文化,在长年累月的撞击、回应、调整、纳入的过程中,自身也起了变化,产生了新的品种,这是海外侨民文学自然的演变过程和规律。一旦离开原籍国,它便像浪子一

样,在异地际遇的洗礼中成长。古典诗歌的在地化,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本来在地化是后殖民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宗主国在殖民地的管理等机制中因地制宜的做法。现在,我借来探讨中国古典诗歌融入加拿大元素这个现实,相信这个个案探讨,也适合其他海外华人地区。

一、来自岭南侨乡的作者

从19世纪中淘金年代到20世纪中叶,广东岭南珠江三角洲以南的四邑(台山、开平、恩平、新会),是加拿大华侨的主要来源地。历史资料显示,从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超过75%的华人来自四邑一带,四邑人中又以台山人最多,占华人总数的34%,新会占18.4%,开平占15.7%,恩平占4.6%,其余来自番禺、中山、鹤山等县。根据研究,如果就全加华人从1881年到1981年的分布而言,卑诗省的华人在1881年占99.2%,1891年占97.6%,1901年占86%,1911年占70.5%,1921年占59.4%,1931年占58.3%,1941年占53.8%,1951年占49%,1981年安大略省才占41%,稍微高出卑诗省的33.5%。可见到20世纪初,加拿大近90%的华人分布在卑诗省,亦可知在近一百年的时间内,加拿大华文文学的读者和作者,几乎都来自广东岭南一带。他们的活动空间,大多是在卑诗省的温哥华和维多利亚。温哥华在1886年建市后,维多利亚的华人流向温哥华,使之成为华人集中地。20世纪下半叶,华人东移渐多,多伦多遂成为东部另一个华人聚居地。

二、报刊提供的发表平台

这些海外游子工作之余的精神寄托,究竟以什么方式呈现呢?报纸无疑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和精神需要,也是构筑华人想象社群的最重要的媒

介。据李东海的《加拿大华侨史》记述,维新运动初期,澳门《知新报》在维多利亚(或称域多利)与温哥华均设有推销处。1903年,出现了梁启超首创的《日新报》。民国前后出现的《大汉公报》和《新民国报》,到北伐和抗战时,加国华人报章每天的销售量达到数千份。可见在维持与原籍国的联系、承传祖裔文化以及文学创作方面,连续数代的读报群体和作者,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我曾在拙作中提到,这个相当高的阅报率,颠覆了早期华人都是目不识丁的劳工的刻板形象。淘金时期的华人,可能教育水平不高,可是,到了20世纪初,经过了数十年的来来往往,他们思想开放,重视教育投资,通过办学,提高侨乡的教育水平。根据研究,早在1909年,北美华侨捐款创立的台山中学(即后来的台山一中),已成为当时中国设备最为现代化的学府。而且,四邑各县在办学方面互相攀比,蔚然成风。民国时期,台山有中等学校二十二所,小学八百多所,日报三家,小报两家,杂志月刊七十多种,教育文化之发达为全国之冠。1913年建成新宁铁路之后,商业和文化发展迅速。华侨子弟到外地升学的甚多。因为侨乡“去金山”的传统以及为了生计,华侨子弟跟随父辈来到加拿大,在系统的种族歧视之下,不得不从事狭隘的工种。而就是这些具有教育背景的早期华人,成为加拿大华人文学的奠基者和开拓者。

三、从壁诗开始

早期到加拿大的华人,自香港出发,乘搭最低等的仓位,经过三个多星期的航程才到达,但是,到达后不能立即上岸。他们先被羁留在卑诗省

首府维多利亚一座守卫森严,外墙用20寸厚红砖围起来的两层高大楼,这座大楼俨然是个监狱,窗口装上铁条。第一层的接待室没有窗口,室内阴暗。入境的也有其他亚洲人,但绝大多数是华人。因为加拿大在香港或者其他中国口岸没有移民办事处,因此,船一到岸,华人就被带到这个地方,接受盘问和体格检查,支付500元人头税。如果入境人多,他们就会被羁留几天甚至更长时间。如果体格检查被认为不及格,或是人头税不够,便在此等候第二只船来,然后被遣返。1977年,这座大楼被拆。在该大楼被拆之时,维多利亚大学地理系教授黎全恩前往观察,他发现油漆铲除后,墙上露出模糊的汉字,细看之下,发现是羁留在此的华人写下的,形式都是五言和七言古诗,内容都是表达无端被困的苦楚、离乡别井的忧思、前途渺茫的失落、对远方妻儿父母的挂念。这些诗篇虽然没有美国旧金山天使岛上的诗那么多、那么清楚可辨,但也可以拼凑成篇。黎教授把这仅存的几首墙上诗,翻译成英文。其中一首七言诗墨迹比较清楚,作者是新会人,自称无名氏,劝谕同胞,告诉他们“去金山”之路并非坦途:

告示□□□快看

□□□日数百多

□□□国到番邦

□□拉我入牢房

且看此□无路往

不见天地及高堂

自□□思泪成行

此等苦楚向谁讲

□□数言在此房

新会□□无名氏

这首壁诗虽然模糊不清、字句不齐,但是其中的困苦不平之情表露无

遗。以上的实例证明,古典诗歌无疑是早期华人带来加拿大的第一个文学形式,作为20世纪上半叶加拿大华人文学成就最大的文体,实在有迹可循。

四、吟诗作对的活动空间

加拿大历史最悠久的权威报纸《大汉公报》(1915年冬之前以《华英日报》和《大汉日报》名义出版)所开辟的“大汉杂录”版面,以及在20年代改版的《汉声》文学版面,一直担任着推动中国古典诗歌创作的角色,此外,众多的侨团不定期出版的社团刊物也载有少量的篇幅。但是,假如没有报纸提供空间,推波助澜,古典诗歌不可能如此兴旺。《大汉公报》几乎每天开设“诗界”“吟坛”“诗林”栏目发表古典诗歌。从作品的形式来看,七言绝律居多。这些古典诗歌的作者,绝大多数来自加拿大,也有美国、中南美洲、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古典诗歌的大量出现透露了三个事实:一是有古典文学修养的不乏其人;二是工余的娱乐选择少;三是古典诗歌是他们最为熟悉和喜爱的创作形式,以此作为寄托思想感情的载体。

拙作曾对《大汉公报》进行梳理,看到华人社区经常举办征诗、证诗比赛,这些活动是全国性甚至是国际性的。可见,通过《大汉公报》的平台,古典诗歌把海外游子紧紧地联结起来,形成想象社群。这些活动很多与祖国的命运息息相关。例如,1915年6月16日,《大汉公报》登载了征求好诗,标明其目的是“欲与诸侨胞究研国事起见,使天下英才同具忧国心者,假吟诗而作不平鸣也。每期评定后,编印诗集,仿李太白诗集样本,俾后世学者传诵,便知中国今日之国势与人心,有诗才诸君,喜嗜吟留名者,当速整笔枪墨炮,以救中国而兴共和”。首期的主题是“中国现象”,第二期的主题是“华侨苦况”。冠军奖金十五元,相当高。预期获奖者高达一百名,可见写古典诗歌是华人社区的一种风气,是华人社区的重要文化活动。因此,酒楼参与其事乃是意料中事。例如,《大汉公报》

1921年5月21日登载,温哥华唐人街的西湖酒楼举办征联活动,全榜有百名,登报十名有奖,十名之外加赏茶票,华人参与的热情可见一斑。

征诗活动的范围很大,而且往往是国际性的。例如,1951年7月26日的《大汉公报》刊登回应征诗八首,投稿作者有来自爱德蒙顿、温尼辟的,更有来自南美洲秘鲁的。他们利用“叠前韵”的方式,跨国唱和。可见几十年间古典诗歌的文学活动,已经形成加拿大全国以及跨国的固定网络。在民国初年前后,维多利亚爱好吟诗者曾经成立的“黄梅诗社”,可能是加拿大华人最早的诗社。不过,更有规模的应该是“大汉诗社”。《大汉公报》“诗界”栏目在1951年9月16日、9月27日、10月16日登载的七言律诗,标题都提到大汉诗社。这个诗社囊括了大量经常投稿古典诗歌到《大汉公报》的各国人士。古典诗歌创作的国际参与,从1957年《大汉公报》出版的《诗词汇刻》可见一斑。这个集子收集的古典诗歌达三千首之多,题材宽阔,从一般惯常的怀念故国、感怀身世,到歌咏异国时节风物,包罗甚广;作者绝大多数来自加拿大和美国,唱和者不少居住在中、南美洲等其他地区。《大汉公报》销路之广,也显示了古典诗歌在海外离散华人之间广泛流行,并且成为他们构筑想象社群的媒介。

五、旧瓶新酒:古典诗歌中的加拿大元素

20世纪上半叶,加拿大华人的古典诗歌不仅有非常传统的内容,也有糅合加拿大风物人情、价值观以及个人异乡感怀的内容。对于后者,如果要探讨其渊源,可以上溯到晚清“诗界革命”。“诗界革命”被认为是“近代诗歌中最富于创新意识并且体现出诗歌发展主流”。恰巧,早期来加拿大的黄遵宪(1848—1905)、康有为(1858—1927)和梁启超(1873—1929)就是这个诗界革新运动的领军人物。黄遵宪曾与维多利亚的骚人墨客以诗作往还。至于康有为和梁启超,都是维新人物,他们周游列国,见识广博,处处以如何革新中国人的文化和精神面貌为职志,尤其是康有为

在加拿大的三十多首诗作,把域外风物,例如洛基山、哈里逊温泉(Harrison Hot Spring)、西部草原风光、印第安人居住的帐篷和个人感受一一写进诗中,对于加拿大华人古典诗歌的异地化起了示范作用。

《大汉公报》的“汉声”副刊,经常刊登古典诗歌。这些古典诗歌最为明显的主题特征,是对祖国山河的思念和对亲人的怀恋。但是,也有不少诗作把加拿大的风物人情、庆典节日等意象纳入诗中。当离散作者用原籍国的传统文学形式纳入了移居国的内容时,所产生的作品就是文学交流的结合,这种混合体,可用“旧瓶新酒”这个意象来概括。

这些以加拿大为创作空间的古典诗歌中,往往把个人思乡感怀(家)与关切国运(原籍国)连在一起。例如,《大汉公报》1917年9月4日发表的作者为筱唐的一首题为“寄怀草坪立宽君”的七言律诗,便是个典型例子:

回首中原几度秋,故乡人事泪交流。

天涯万里何须羡,海外经年只自羞。

论到国殇成幻梦,看来人道亦堪忧。

共和反复君知否?世界如今未息仇。

有的古典诗歌透露了华人争取权利的活动事迹。例如:黄文甫为温哥华中华总会馆常务,长期热心为华人争取权益。他中英文俱佳,曾经十多次(1948年、1951年、1954年、1956年、1957年等)赴渥太华请求修改移民例。1956年,他赴渥太华完成任务后,经过卡尔加里,经常投稿给《大汉公报》的诗人黄宽达填了《送黄文甫副归云城(即温哥华)》(调寄浣溪沙)一词相赠,于1956年6月26日登载于《大汉公报》:

明月横空景色清,依依折柳送君行,分携惆怅不胜情。

欢聚倾尊犹记昨,厚蒙直到倍恩荣,骊歌忽唱感零丁。

至于单纯歌咏加拿大自然风光、城市生活和庆典节日的诗作,数量也不少。这类诗作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怀乡忧国(原籍国)的心绪,而纯粹用观赏者和参与者的心态来描述眼前的景物和活动。例如,黄孔昭在《大汉公报》1927年2月5日发表的诗《和司徒英石再登洛机山》(其一):

昔日曾经今复东,山中景色得毋同。

登临只觉全加小,羡子雍容歌大风。

黄孔昭原是保皇党温哥华分会会长,后转而支持孙中山的革命。在这首诗里,他将目光投向加拿大的自然风光。

六、古典诗歌的作者

活跃在《大汉公报》古典诗歌栏目的作者,经常出现的有徐子乐、司徒英石、许鲁门、廖翼朋等。《大汉公报》几乎每天都登载古典诗歌,作者人数相当多,他们文谈诗会,互相唱和,送往迎来,留下了数量可观的作品。

徐子乐生于加拿大维多利亚市(生年不详),年六岁随父回中国,受华文教育。考入水陆师学堂,亲历战役,后回加拿大。1951年,出任旧金山《世界日报》编辑,并主持“文艺集谭”栏。不久,回温哥华任《大汉公报》编辑。他善于诗词,尤其擅长七言对联。除了创办国学讲座课程,还经常主持征诗和对联比赛,并任评判。温哥华扶轮社马艺民在1966年回顾当时的情景时说:“每当联榜揭晓之日,有如逊清科举之时,群情涌动,盼谁夺帜,因师评联,批语如珠,精警辟易,透视作联者之性心里,尤以七言粤联最长。”又说徐子乐“担任笔政,对于发扬文艺,致力广集南北美洲之墨客骚人彼唱此和,大汉词坛,吟侣济济备极一时之盛”。徐子乐于1970年11月逝世。1978年,他的学生雷基磐收集和整理

了他的一百多首诗词遗作,出版了徐子乐的《意园诗稿》,取名《徐孤风先生诗词续集》,其中多为唱酬怀人之作,也有感时之作,不一而足,家国之思是他的诗作特征。在这本诗集中,加国意象占主要色彩的例子有《忽书》一诗:

富贵防诗赋,功名随马牛;

晚来枫欲醉,丹色近中秋。

由红色的枫叶联想到中国的中秋节,很自然地把两国最能点明节气的意象串联在一起,异国和故国并列,浑然一体。

经常与徐子乐在《大汉公报》的“瀛海清吟”栏唱和的,有居住在渥太华的司徒树浓。司徒树浓写了大量古典诗词,结集《旅加吟草》,乃是加拿大古典诗歌创作方面有重要成就的人物。这个诗集的内容,透露了作者长期居住加拿大,并把它当作永久家园的笃定心态。有了这个身份认同,加拿大的风物习俗、所见所闻、所感所悟,他顺手拈来,作为诗作的主题。他在形式上继承了黄遵宪等用外国意象的诗学,在心态上,已经脱离了去国怀乡的情结。因此,他的加国意象不再负荷对故国的忧患意识。例如,他的《加京楼头》:

白兰地酒水晶杯,豪饮宁辞酩酊回;

纸醉金迷歌舞地,玉山颓倒笑相陪。

诗中,司徒树浓把白兰地、水晶杯等异国意象,自然地糅合了玉山倾倒这个传统意象,描述了一次欢快的宴会后的醉态。最能体现离散侨民对移居国的认同的,莫过于对其节庆的态度和参与程度。以下几首诗,他以欣赏的态度,写了加拿大的节庆,如他的《游加京花市得句》写道:

可爱加京花市来,商人特别把花裁;

两边大道齐排列,万朵金盘已竞开,

既设儿童娱乐地,兼增基督道宣台;

送香粉蝶翩翩舞,绿女红男笑语陪。

他写了两首《圣诞吟》,把这个节日的景致(雪、林、月)、人物(“北极仙翁”即圣诞老人、信徒、儿童)、充满声色的宗教活动(迎神、屈膝、报福音)非常生动地加以罗列,同时流露出一种接受和参与的心态。

严寒雪满林,北极仙翁临;

彻夜歌声响,迎神琴韵谌。

信徒齐屈膝,救主秉虚心;

寰宇辉腾颂,年年报福音。

一年冬又过,月冷影婆娑;

午夜诗歌咏,风琴节奏和。

福音传大地,真理伐邪魔;

北极仙翁至,儿童喜乐多。

此外,他还写有《游加京年展会场》《游加京花市》《父亲节日阖家园游》和《脱衣舞》等作品。这些诗作以加拿大习俗庆节为时空背景,以舒坦的心情来欣赏,全身心投入。当一个移民作者有意识地以接受的心态书写移居国的生活内容时,全然的在地化便产生了。

七、小结

加拿大华文文学是个不断变化的流动体,它是亦中亦外、亦旧亦新的

文化因子糅合起来的跨文化性质的混合。它用方块字来打造新的品种,犹如用旧瓶的形式装入了新酒,散发另一种幽香。这个新酒,就是在地化的具体表现和结果。

五四运动之后,古典诗歌逐渐被新诗所替代。在中国早已视为过时的文学形式,竟然在海外维持到20世纪下半叶,直到这一世纪归入历史。这个滞后的现象似乎说明:离散海外的侨民,倾向于保留原籍国的传统文学形式,即使内容已经因为异国生活的影响而有所变更,如果把他们看成是守旧,那是肤浅的看法。在交流的层面上看,保留形式是一回事,内容和意念上的更新以及身份认同的变化已是不可避免的结果。

(作者单位: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东亚系)

记忆与承认——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的历史书写

池雷鸣

【摘 要】在丰富多样的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中,存在三种“历史的结构”,即“文革”记忆、家族记忆和加华史,并相应地衍生出三种历史书写形态,即“文革”书写、家族书写和加华史书写。本文将在承认理论视野下探讨“文革”书写(记忆)与法律承认、家族书写(记忆)与情感承认和加华史书写(记忆)与社会承认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最终展现出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历史书写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记忆;承认

一、历史书写、离散语境和承认理论

在丰富多样的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中,确切地存在三种“历史的结构”,即“文革”记忆、家族记忆和加华史,并相应地衍生出三种历史书写形态,即“文革”书写、家族书写和加华史书写。对此,笔者曾有专

文详述。

这种记忆与书写之间的关联并非偶然。从“小说书写”的层面来看,记忆的意义生成蕴藏在书写之中并持续召唤读者阅读;从“作家的书写”层面来看,文本中所有记忆的痕迹,是一种精思熟虑后的残留,具有极强的建构性;从“书写的作家”层面来看,作家的记忆是对遗忘的对抗,亦是对集体记忆的留存与传承,而作家的记忆书写是对所在世界所有书写的反抗,带有异质性、独特性的烙印。总之,“书写”的开放性,确保了记忆与书写之间的合力。这种合力,不仅实现了书写与被写、书写者与被书写者的合体,从而确证了作家的回忆主体位置,而且还完成了对承认理论的召唤。

记忆与书写的合力对承认理论的召唤,始于记忆与认同的关联。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说,“只有记忆才能建立起身份,即您个人的相同性”。格罗塞据此发挥道:“我今天的身份很明显是来自于我昨天的经历,以及它在我身体和意识中留下的痕迹。大大小小的‘我想起’都是‘我’的建构成分。我的记忆由回忆构成,但不仅仅是回忆,它还包含了很多因素,吸收了我们称为‘集体记忆’的东西。”可见,“我”的身份认同源于个体记忆与集体记忆的混杂。

实际上,在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的历史书写里,不仅有对自己的过去和对自己所属的大我群体的过去的感知与诠释,而且还有对他者的过去甚至对他者所属群体的过去的理解与认识。比如,与“自己的过去”相应的“文革”记忆中父辈们的过去、家族记忆中祖父辈们的过去;与“大我群体”(指新移民群体)相应的加华史中先侨们的过去、华裔群体的过去;与“大我群体”(指华人族群)相应的加华史中的白人族群、原住民族群的过去等。这种自我(包含小我和大我)记忆和他者(包含族内他者和异族他者)记忆的共生,昭示着作家在记忆中的主体建构,已经克服了以往以自我为中心的原子主义倾向,而且顾及了他者的存在,从而超越了、也弥补了认同的先天性缺陷,而踏入了承认的领域。于是,“记忆”经过

“认同”开启了“承认”的大门。

在正式并郑重地开启这扇大门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将其置入一种具体的语境之中。这种语境,不是纯粹的中国语境,也不是单独的加拿大语境,而是二者混杂融合并处的加拿大新移民群体的离散语境。这种语境相对于中国、加拿大的本土作家而言,甚至相对于加拿大老移民作家、加拿大华裔作家而言,是独特的、异质的;因为前者缺乏加、中两种语境的同时性,而后者缺乏切身体验的大陆语境,比如“文革”体验。

“文革”书写中存有历史记忆与现实情境的对称结构;家族书写中有脱胎于“伤于外者,必反其家”的“伤归”母题;加华史书写有华人与白人、华人与原住民之间的对立和共生。“历史记忆”和“伤”一般总与“中国”有关,“现实情境”和“归”与“加拿大”相关,因而“文革”书写和家族书写共同具备跨越地理空间的结构性特征;而华人与白人/原住民之间具有跨族群的特点,所以加华史书写呈现出跨越文化空间的特征。总之,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的历史书写具备跨界性的叙事结构特征。

叙事结构与小说中的其他叙事元素和构件相比,更有内在性与揭示性,杨义在《中国叙事学》中就此进行了很好的说明:“叙事结构比起作者现身说法的唠唠叨叨,更为内在地包含着作者对世界意义的理解、判断与定位,更为内在地作为他的文化哲学的模式化展示物而存在。”就是说,我们通过小说独特的叙事结构,可以窥探作者对人生与世界的观照角度、文化心理结构和思维模式。在这个意义上,加拿大新移民作家的离散语境与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历史书写的跨界性叙事结构特征实现了深层次的统一;加拿大新移民的离散体验也将投射或折射到小说创作之中,使小说文本弥漫着离散的气息,而小说人物或叙述者的离散状态就是绝佳的例证。现在,是时候让身处离散语境的作家主体在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的历史书写中开启承认之门了。

在南希·弗雷泽、阿克塞尔·霍耐特、查尔斯·泰勒等西方学者看

来,承认理论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一个关键词”“当今政治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本文看来,它是一种有关“认同”的别样理解。

阿克塞尔·霍耐特在青年黑格尔等人的基础上,将黑格尔的三种承认模式,即情感承认、法律承认和社会承认清晰化、系统化;保罗·利科将承认视为一种过程,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即作为认同的承认、对自我的承认和相互承认。对于海外华文文学研究而言,这一新的发现,有益于将“认同”从后殖民语境中解放出来,并将其重新置放入原本的社会语境中进行考察和理解。根据二者的理解,特别是利科的认识,认同只是承认的第一个阶段,并且它与区别一起“构成了一堆不可分的语词”,即“为了认同,必须进行区别;在区别时,人们进行认同”。但只停留在区别的认同/承认并不能使人最终成为完整的人,在霍布斯看来,“为了关心未来的幸福而不断努力”正是人的特异之处。也就是说,人始终会为成为完整的人而不断奋斗,这一努力的过程,就是黑格尔的名言——“为承认而斗争”。在黑格尔及其信徒们看来,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即在于认可或承认模式,即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并达到相互感谢的境界(利科),或在情感承认、法律承认和社会承认三种承认中,分别得到自信、自尊和自重(霍耐特)。

下面,我们将重点探讨“文革”书写(记忆)与法律承认、家族书写(记忆)与情感承认和加华史书写(记忆)与社会承认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最终展现出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历史书写的意义与价值。这将是承认理论在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语境中的一次可操作性的实践。

二、“文革”记忆:承认的缺失与离散的反哺

从“文革”书写具体文本语境对“文革”历史的反思、折射与构建来

看,无论是历史悲剧的社会根源还是主体根源,都是由意识形态的问询与召唤造成的结果。正如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定义所流露出的“支配”特性以及它无所不在的普遍性所昭示的那样,人不可能脱离意识形态之网。

在这样的前提下,人是社会的动物,也可以理解为人是意识形态的动物,毕竟社会由多种多样的意识形态构成。于是,意识形态成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响应它的召唤与问询也就成为人无法避免的命运。这一必然性未必会带来恶果,正如主体同时具有两种所指一样,被意识形态召唤的未必都成为“俯首称臣的人”,还可能是“自由的主体”;更何况,如若个体具有意识形态的选择权,就能同时欣赏数种意识形态的某些部分,而不必在一个意识形态中身陷囹圄,也就可以规避悲惨的命运。

由此来看,“历史的病症”就是霸权化的政治意识形态及国家机器统摄其他意识形态及其国家机器,进而剥夺个体自由选择权利的后果,或者说,是个体的自由意志能力在严酷的社会环境(由单一的、霸权的而非多样的、平等的意识形态构成)下丧失的必然结果。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德行依乎我们自己,过恶也是依乎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有权利去做的事,也有权利不去做。我们能说‘不’的地方,也能说‘是’”。亚氏强调的是人拥有作恶与向善的选择权利,这既是人的意志自由,同时也是他的约束,他要担负道德的责任,同时接受来自他者的道德评价,这或许可成为亚氏的另一言论——“自由人最少自由”的注解。但苏格拉底又说,“没有人自愿成为恶人”,实际上苏氏指出了人的意志自由的限制,与亚氏所言的“自由的自我主动性约束”不同,这种限制是来自狄德罗所言的“社会的潮流”,“人们从不抗拒被总的潮流的牵引”。如果当时的社会环境条件赋予他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么他的意志是自由的,这时他的行为是他选择的结果;如果他是非此不可的,“亦即当时的条件和他自身的能力不允许他做出其他的选择,那么他的意志是不自由的,这时他做出的行为没有道德意义,即使他的行为不符合道德原则与规范,也不应该受到

道德的谴责”

可见,个体虽然拥有意志自由的选择能力,但在他执行时却受制于所处的社会环境条件。这样,个体的创伤与其说是“历史的病症”,不如说是“社会的病症”。霍耐特认为,“法律承认”所处理的是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即意味着“社会的病症”就在于缺少一套保障个人意志自由的社会法律秩序和体系。

“法律承认”这一概念源于黑格尔,他在《哲学全书》的纲要中这样说:

(在)国家里……人得到承认,被当作理性的动物、当作自由、当作一个人、当作个体来对待;个体在他那方面通过克服自我意识的自然状态,通过服从一种普遍性,一种本质上和现实中作为意志的意志,即服从法律,从而使他自己具有被承认的价值;因此,他以一种普遍有效的方式承认别人是、同时也希望被人承认他是自由、是一个人,在这个意义上对他者有所作为。

在霍耐特看来,黑格尔在此处清晰地“把法律关系理解为互相承认的形式”,并重点解析采取“普遍他者化”立场之上的相互承认。在我们看来,特别是根据“文革”书写历史记忆的具体语境,相互承认显然需要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中,“人得到承认,被当作理性的动物、当作自由、当作一个人、当作个体来对待”。对此,霍耐特在黑格尔的《伦理体系》中也找到了依据,“仅仅在互相承认所能建立的制度框架中,主体的‘个体意志’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文革”时期的社

会显然缺少一个这样的制度框架。

“相互承认”保障制度的匮乏,令自我在他者那里得不到期待的承认,也就必然造成承认的缺失,从而带来了蔑视的经验。在承认理论中,与法律承认缺失相对的蔑视经验,被称为“剥夺权利”。对此,霍耐特解释为,“我们最初仅仅是简单地把‘权利’理解为个人通过正当的方式可以获得社会满足的要求,因为他作为共同体的合格成员享有参与制度秩序的权利。如果一个人被彻底地拒绝了这些权利,那就暗示着他或她并没有被赋予和其他社会成员相同程度的道德责任……这种蔑视经验十分典型地导致自尊的失落,即丧失作为在法律面前平等、与周围所有人进行交往的互动伙伴而自我相关的能力”

在“文革”时期,这种蔑视形式并非只是“一个人”的,而是群体的。《红浮萍》里的知识分子、父辈、农民阶层,《阳光》里的中层官员、市民阶层、学生群体,《布偶》中的华侨群体等,都不可能以平等的共同体成员身份和应当的方式获取参与制度秩序、承担应尽的道德责任、与周围所有人进行互动等和平交往的权利,也无法满足正当的社会要求,更不必奢望来自他者的承认了。这种“剥夺权利”蔑视体验的群体性,昭示了整个社会与时代的承认匮乏,或者说,那是一个承认缺失的时代。

加拿大新移民作家在展现承认缺失的时代时,意味深长地使用了“强奸”母题,如《杏树岭》里的桃子,《雁过藻溪》中的伯娘袁氏、信月、小改(末雁),《阳光》里的沈丽娟、梅姨等都惨遭强奸以及《布偶》中与莫丘、柯依丽相关的“强奸”荒诞闹剧。

在承认理论中,“强奸”是个体认同所遭遇的第一种蔑视形式(即“强暴”,包含虐待和强奸)中的一种。这种蔑视形式“是最根本的个人贬黜形式”,也“更加具有毁灭性”;其特殊性在于,它“所引起的并非纯粹是肉体的痛苦,而是一种与在他人的淫威之下感到孤独无助、无法自卫相联系的痛苦,以致个人在现实中感到失去了自我”

这意味着,“强奸”造成对个体自信心的持续破坏,致使受害个体失

去对自己和世界的信赖,甚至在身体层次上也影响到与他人的一切实践交往。信月的沉默及其对女儿小改的冷淡、小改新婚之夜的自责,甚至由此引起的家族创伤;沈丽娟的自杀、梅姨和秦田的乱伦;柯依丽的青海之行、莫丘出狱后二十多年的游荡,都是各自因蔑视体验而丧失自信的表现。在霍耐特看来,“个体心理的自信形式负载着情感前提”,也就是说,个体自信的丧失与情感承认的缺失息息相关。而鉴于爱,特别是母爱的本源关系,始于家庭的情感承认,“不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发生学上都优先于相互承认的其他任何形式”,因而情感承认也在三种承认形式中获得了本源地位,以致它的缺失,即所有承认可能性的完全丧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文革”书写中,小说中的人物并不缺少家庭之爱,特别是父母之爱,他们所有的蔑视经验,即“剥夺权利”和“强暴”,都是源于社会而非家庭。这种与承认理论的抵牾赋予了“文革”书写“社会之家”的比喻语境。

这种比喻语境的诞生,离不开主人公“我”(具体指《红浮萍》中的虞平和《杏树岭》中的“我”)、秦田(《阳光》)与莫丘(《布偶》)的离散体验。在小说中,三位主人公都具备回忆的能力与经历,或者说,都或多或少拥有历史记忆的叙述者身份,特别是在呈现的“强奸”事件中,即意味着他们在表述他者或自己的“强奸”事件中已经注入了各自因承认缺失的时代而引起的蔑视体验,对它们的摆脱与承认经验的渴求将成为他们自愿离开故土,踏上漂泊之途的原因所在。

就在此处,作家的幽灵踪迹得以显现。小说中离散缘起的隐喻使“文革”书写的代际特征具有一项文学史意义:具有“文革”体验的新移民作家,在其离散体验中可能拥有一种自我放逐意识。这可能是其他新移民作家所不具备的。

每一个人都有成为“完整的人”的期待与要求,这是人的内在规定性,用霍布斯的话说,即“为了关心未来的幸福而不断努力”,但“幸福”的来临,并不是通过他所倡导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斗争”,而是依靠

黑格尔意义上的“为承认而斗争”。正是在“为了未来的幸福而不断为承认而努力”的意义上,蔑视体验的存在,在其最根本的层面上将不会成为罪恶的泥沼,也不会陷入复仇报复的恶性循环中,而是作为“为承认而斗争”的动力,由此将祛除蔑视体验的消极性,展现出承认理论的德性生活理想。

“文革”书写中的离散者们恰恰呈现出了蔑视体验的积极意义——在各自离散状态的不断寻觅中获取了新的人生经验。虞平对个体自由的守卫、秦田的基督式忏悔、莫丘庄子式的原宥,都在某种程度上展现出加拿大新移民作家对道德理想的建构意图与情怀所在。查尔斯·泰勒说:“‘道德’能够并且经常被纯粹定义为对他人的尊重。”“尊重”亦是黑格尔关心的焦点问题:“作为一个单一(意识)整体,我的整体恰恰是这一为己之故而存在于他人之中的整体;这一整体是否被承认,是否被尊重,除非通过他人反对我的整体的行动的现象,我就无从知道;同样,正如我对他人显示为整体一样,他人也必须同等地对我显示为整体。”这里,黑格尔、泰勒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了道德理想的实质与实现之途,即自我与他人的相互承认。

离散者(包含加拿大新移民作家及其笔下的人物)新经验的获取与道德理想情怀的寄托,显露出他们各自在离散语境下所获得的承认与认可。但此时的承认与认可,具有语境的相对性,是现实离散语境相对于历史故土语境而言的承认与认可;这种时空的错位,令“社会之家”的比喻语境再次得以凸显,只不过此次并非源于承认的缺失(蔑视体验),而是对故土语境下情感承认的期待与自我承认“故土”(他人)的行动。这表现在加拿大新移民作家的“文革”书写这一行为之中,分别通过自己精心塑造的“守卫自由的清醒者”(《红浮萍》里的虞平)、“自审式反思的忏悔者”(《阳光》中的秦田)、“透视历史和个体苦难的原宥者”(《布偶》中的莫丘)等人物形象所蕴藏的道德理想图景来反哺遭受历史创伤的故土。

严格地说,这并非是一次乡愁式的情感倾诉,而是清醒的新移民对

“历史的负担”的自觉承载,是有意识的道德理想图景的建构;它表面上是作为“文化中国”一分子的义务履行,而深层里是“为承认而斗争”自我实现意识的践行。

三、家族记忆:承认的确认与离散的焦灼

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的家族书写至少在三个代次上填充了“家”的内涵,即两性之家、母女之家和祖孙之家,进而揭示出“家”的象征意义,即圆满、治愈与智慧;这一切的共同之源是爱,具体指亲情与爱情。显然,爱在家族书写中具有本源性的意义,并且这种本源性还时常通过神秘叙事以不可言说的“玄缘”而得以凸显,从而成为移民离散的力量之源。这一力量之源的存在,将令离散中的他们在各自所遭遇的“人生之缺”中获得源源不断的自信,从而有望实现“人生之圆”。

这种“爱—自信”的关联,实际上就是承认理论中情感承认的要义所在。在承认理论中,爱的关系被理解为一种本源关系,同时爱代表了相互承认的第一阶段并表现为情感承认的形式,为自我实现提供了自信。黑格尔将爱描述为“在他者身上的自我存在”,霍耐特在精神分析客观关系理论的指引下对此作了进一步探讨,认为情感承认“与其说是一种主体间性状态,不如说是悬置在两种经验之间的交往弧线,一边是独立存在的经验,另一边是融入他者的经验;‘自我相关性’与共生状态就代表了互相要求的平衡力量,它们共同作用,促使一个寓于另一之中”。就在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融入的交往需要的意义上,我们寻找到了家族书写与承认理论之间的共通。

在上文中已指出,“强奸”这一蔑视形式原本应与情感承认,即家庭之爱相对,但由于“社会之家”比喻语境的存在,它转而成为“文革”时期法律承认缺失的有力依据。这一语境“偷换”本身就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文革”书写中,始于家庭的爱的关系,特别是亲情,并没有遭到根本性的破坏,尽管受到了社会关系的干扰,甚至是严重的干扰(多与

爱情有关,如《红浮萍》中的雯和楠、虞诚)。这意味着,情感承认的缺失与法律承认的缺失相比,并不是书写的中心所在。即便是“社会之家”层面上的情感承认,实际上也没有完全缺失,只不过他们迫切需要一种“独立存在的经验”,而一旦因为离散实现了时空上的“独立”,“融入”也便成为紧迫的事。他们的反哺,既是情感承认的一种召唤,又是一种期待。此刻,“个体之家”与“社会之家”也在彼此的召唤与期待中实现了合体,即我们统称的“故乡”或“故土”;在合体中,如比喻这一修辞形式所表明的那样,“个体之家”是本源性的,而“社会之家”是生成性的。

从情感承认来看,家族书写仿若是“文革”书写在差异中的延续。与“文革”书写中的情感承认始于“独立存在的经验”的渴望,终于“融入他者经验”的渴望不同,家族书写里的情感承认始于“独立存在的经验”的调整,终于“融入他者的经验”的获取;前者是对情感承认的召唤与期待,而后者属于情感承认的应答与确认。在家族书写中,情感承认不仅没有缺失,反而是一种显性、明确,甚至神秘的存在,只不过与个体之间隔了一个大洋的距离;这蕴藏在“伤归”母题之中。

“伤归”之“伤”所蕴含的“人生之缺”哲理及其三种形态,即残缺的婚恋、残缺的心理和残缺的认知,表明了离散者(游子)处于“独立存在的经验”与“融入他者的经验”的失衡状态。与之相应,“伤归”之“归”所揭示的“人生之圆”哲理及其三种形态,即圆满之家、治愈之家和智慧之家,则暗示游子实现了两种经验的平衡。

由此可见,在承认理论视野下,游子由“伤”至“归”的时空跨越,就是一种自我发现与实现的过程,他们所发现的不是“文革”书写的独立存在,而是母体般的他者存在。在这个意义上,《雁过藻溪》的家族书写最为典型。小改(末雁)的自我发现过程,也是她对母亲历史的发现、思考、顿悟和反思的过程,最终,她在母亲历史的完全敞开中,实现与母亲互为他者的存在。这是一种主体间性状态,也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经验”与“融入他者的经验”的平衡状态,或者说是小改(末雁)在母亲的历史敞开中实现了情感承认。

在家族书写中,游子之“伤”无论表现出多少形态、有怎样的变化,大都呈现在返家之前,一旦游子们踏入“归境”之中,“家”即爱的意义便得以彰显。由此可见,“归境”是游子们自我实现所必需的情境。

从家族书写看,“归境”并不必然指向“个体之家”,而且还包含一定的“社会之家”,如黄蕙宁的飞云江(《交错彼岸》)、小改的藻溪(《雁过藻溪》)、方锦山的木棉(《金山》)、江娟娟与薛东的中国(《邮购新娘》)等,这意味着“归境”可等同于“故土”。

在承认理论中,情感承认的情境是爱,个体两种经验的平衡状态在爱中得以发现与实现,也就是说,个体自我的实现与爱紧密关联。可见,在家族书写中,“故土”既超越了爱的范围又成了爱的载体。

虽然因两种经验的失衡而导致在外的游子遭受种种“人生之缺”,但因新移民与故土之间不可切割的共生阶段以及与情感承认相对的蔑视经验的缺少,令他们的情感承认虽因时空阻隔而偶有中断,但从未真的缺失,并始终以召唤的姿态处于此岸世界之中。他们的亲历性回归为两种经验的平衡提供了适宜的情境,于是故土成了他们情感承认的确认之地。这使新移民的离散体验不同于有家难回的流亡式的乡愁。

流亡式的乡愁,因无法提供情感承认所需的适应情境即“归境”,而使“独立存在的经验”与“融入他者的经验”一直处于非平衡状态,以致容易产生苦闷、孤独、悲怆的离散体验,而这在加拿大新移民群体中是不常见的。

加拿大新移民群体,因东、西两大阵营冷战的结束以及随之愈演愈烈的全球化进程,使“出走—回归—出走—回归—出走”的圆形循环成为常态,从而使游子与故土之间的情感承认处于持续的确认之中,也就避免了缺失的可能性。这或许可作为张翎等人声称的“思乡情结”淡化,或不同于白先勇、於梨华等“无根的一代”乡愁的原因所在。

四、加华史:承认的期待与离散的自重

加拿大新移民作家,在“文革”书写的离散语境中寻到了一种相对而言的自由与尊严,即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所在国的法律承认,而这往往是他们在离散前的社会记忆里所不容易获取的。在家族书写中,离散语境中所遭遇的种种“人生之缺”,令他们重新认识了故乡与自身之间不可分割的肉体共生关系,在亲历性的“归境”中发现了人生自信的源泉,确认了从未缺失的情感承认。但这些仍属于黑格尔意义上所称的“个人”阶段,或者说是“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过渡发展阶段,而非“完整的个人”阶段,加拿大新移民群体仍需在所获的对个体普遍性承认的基础上,继续“为承认而斗争”,追求主体间的“特殊性”承认,期待着加拿大的社会承认。

加拿大新移民华文小说的加华史书写,实际上是从族群内、外两个他者的角度进行叙事:一是族群内部的他者,如《金山》通过再现三代华人之间的文化涵化的历史轨迹,来强调华人族群内部的代际之间,甚至代内之间的差异,实质上赋予了每一个华人的个体特殊性;二是族群外部的他者,如《金山》《睡吧,芙洛,睡吧》《沙捞越战事》等通过史料拼贴中的历史声音的对立与共生以及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三元表述——“他者表述”“表述他者”和“自我表述”,来呈现华人、白人和原住民三个族群间的权利和道德的历史冲突与化解,进而突出每个族群都有独特历史贡献的历史真相。在两个他者之眼的观照中,加拿大新移民的身份属性分别从华人族群内、外两个角度得以确认:在族群内部,它是相对于老移民、华裔而言的第三个群体;在族群外部,它作为华人族群的一分子,成为加拿大少数族群之一。这种身份意识的彰显,在“文革”书写和家族书写中是不常见的。

“文革”书写和家族书写的亲历性特征,使加拿大新移民的“故乡情结”——逃离与反哺、重归与焦灼,成为他们挥之不去的原根意识的流露。虽然他们也因时空的距离而拥有一个隔洋的视角,但他们的观望与注视仍然以“故乡回望”为中心。其中,加拿大语境虽偶有展露,但相对于中国语境的本源性而言,是生成性的,是新生的枝叶,而非入土之根。格罗塞曾说:“无论是主动追求还是被迫塑造,有限制的身份认同几乎总是建立在一种对‘集体记忆’的呼唤之上。”

加华史书写所涉及的“集体记忆”是先侨对加拿大社会有所贡献的历史记忆,是在加拿大语境中,而非在中国语境中诞生的集体记忆,因此,加华史书写第一次使加拿大语境从背景走到了前景中来,而其所凝视的对象,也不再是深植于故土中的历史图像,而是掩藏在新居之地里的历史精

魂;所思索的,不再是外在经验的如何移植,而是内在精神的如何生长;所建构的,不再仅仅是作为离散者的身份,还有作为加拿大人的认同。

在加华史书写中建构出的加拿大人的认同,与以往在“文革”记忆和家族记忆中建构的认同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对人类主体个性差异、特性的彰显,具体指对华人个体特殊性和族群个体独特贡献的强调,也就是说,加拿大新移民的加拿大人认同是族群身份差异的彰显,而非差异的消弭。承认理论认为,“仅当个人自我认识到因为他们恰恰不以一种和他者无分别的方式共有的成就而得到承认时,他们才能感到是‘有价值’的”。此处,“不以一种和他者无分别的方式”“‘有价值’的”分别与加华史书写的“华人体特殊性”“族群个体独特贡献”相对应。可见,加华史书写同样与承认理论具有共通之处。

在承认理论中,社会承认是承认秩序中比情感承认和法律承认要高级的承认形式,它强调社会个体的个性并衡量他们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作的贡献。社会承认对于个体个性、独特的贡献以及“‘有价值’的”自豪感的强调,令其区别于法律承认所凸显的人类主体的普遍性以及平等无差别的尊严感。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因为法律承认本身存有脆弱之处,霍耐特曾在对黑格尔的《伦理体系》的研读中认识到了这一点:“主体要求尊重其生命的个体特殊性,但在法律领域中并未满足这一要求……”显然社会承认弥补了法律承认的缺失,这或许可以作为社会承认何以作为高级别承认形式的原因所在。

加华史书写的追求,或者说加拿大新移民的加拿大人认同的建构,内在地蕴含对高级别承认形式,即社会承认的期待。也就是说,加华史书写或者新移民作家,为了获得更大的自主性,将必须更多地认识到自我与他者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承认彼此特殊性的必要性。对族群内、外两个他者角度的强调,显然已经表明加华史书写认识并开始着手实现这一必要性。

加华史书写强调华人族群内部的特殊性,既表达了对华人群体间特殊

性及其价值的承认,又在承认之中蕴含了对多样性中华文化延续的期待与渴望。历史性华人族群内的社会承认期待,隐喻了加拿大新移民作为加拿大华人群体中的“新来者”,对建构群体内部团结关系的隐秘期望,而这又建立在华人没有“中心”与“边缘”之分的中华文化圈的期待视野之中,他们希冀以一个团结的加拿大华人群体的身份,既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与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又以此获得应有的价值与自重。

加华史书写凸显华人族群外部的特殊性及历史贡献,表达了个体对于华人族群身份属性的确认,因为正是族群外他者的存在,令个体意识到了自己社会性的一面,而且自身的社会性要先于个体性。在个体自愿归属华人群体的前提下,又在“面向他者”的民族精神中展现了对白人、原住民族群特殊性及历史贡献的承认,以及蕴藏其中的对其他族群承认自身特殊性及贡献的承认期待,同时伴随着民族自豪感的生成。历史性华人族群间的社会承认期待,隐喻了加拿大新移民对加拿大之根生成的期待。这条相对于中国之根或故土之根的新生之根,有文化和社会两个层面上的意蕴。文化之根,指作为地方文化经验的加拿大华人文化,是中华文化全球化发展这条主根上的一条根须,寄予了加拿大新移民对族内团结以及地方文化经验间差异彼此承认的期待。社会之根,指作为少数族群之一的华人族群,以其自身的特殊贡献与价值,成为加拿大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中寄予了拥有民族自豪感的加拿大新移民对成为加拿大社会完全成员的期待,并希望主流社会更好地接受文化差别,使自身以及后代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五、结语

加拿大新移民作家通过历史书写所展示的美好愿景,是人为了未来的幸福、为了成为“完整的人”等生活理想中的一部分,它并非乌托邦式的空洞理想,而是基于个体生活体验的现实聚焦与理想展望。这种现实与理想既融合又疏离的美学,统摄于“为承认而斗争”的生活与文学既融合又疏离的行动中。无论是美学的诞生,还是行动的实现,都离不开加拿大新移民的离散语境。但家族记忆、故土之根的确认和加华史新生之根的发现,令加拿大新移民的离散因根的生成而具备了特性,表现为两点:一是新移民的离散语境不是分裂与孤立的,而是完整与共生的,是中国语境与加拿大语境中自信与自重的融合,因而赋予了加拿大新移民彼此互补、彼此承认的双重视野,使他们在文化的“视界融合”中,实现自我与他者之眼的双向观照,既发现彼此的文化弊端,比如白人和华人文化中心主义,又承认彼此的文化价值与贡献,比如华人、白人与原住民族群各自的历史贡献,进而捕获差异中的人类共性;二是新移民的离散语境,是理想与达观的,即便是在最为沉重的“文革”记忆中,也是充满希望与光明的,并展现出加拿大新移民对法律承认缺失的反哺、情感承认的确认、社会承认的期待。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海外华文文学与华语传媒研究中心)

张翎小说的“二度阅读空间”

马 佳 范忆阳

【摘 要】从接受美学、传媒学角度分析张翎小说在离散文学和大众传媒互动中建构的“二度阅读空间”,这个以中国话语、异国情调、故土情怀为场景,以作者和读者为对象的全球化文学空间,编织出了“作者—读者—传媒”三位一体的张翎小说网络。张翎建造的阅读空间给读者造成一种极具亲和力的接受体验,在加拿大华裔离散文学的写作和阅读互动中展示出独特魅力,并由此确定其写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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