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史诗的构合

神圣的荷马:荷马史诗研究 作者:陈中梅


三、史诗的构合

我们在上文中说过,编制和吟诵史诗需要技巧,需要锲而不舍的努力和长期的勤学苦练。按照荷马的观点,诗人的成材一要靠神的赐予和点拨(在他看来,这一点或许是第一位的),二要靠诗家本人的“自教自学”(autodidaktos,《奥德赛》22.347—349)。应该指出的是,尽管荷马没有正面提及,我们似乎仍可假设他或许会不带过多保留地赞同赫西俄德的观点,即承认记忆(Mnēmosunē)的重要,因为她是缪斯(Mousai)的母亲(《神谱》60)。此外,即使认同荷马的描述,承认菲弥俄斯的自学成材,我们也不能因此断然否认师承关系的存在及其作用。毕竟,荷马(和史诗中的诗人)不可能横空出世,从无到有地凭空创作出两部气势宏伟的史诗。或许,连荷马自己也难以相信凡人有这个能力,可以积少成多、滚雪球般地编制出上万行的诗篇。为此,他没有提到古代诗人的筚路蓝缕,没有提到前辈诗人的奉献和代代相承的积累,而是相当自然和虔诚地沿用了古来有之的提法,把鸿篇巨制的成型归功于神力的感化,归功于神明的恩典。研究荷马及其史诗自然应该(或者说必须)凭据文本,这一点没有疑问。但是,我们不能把重视等同于拘泥,不能把对荷马的崇敬等同于食古不化的僵硬。荷马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贡献后人难以比拟。然而,作为一位生活在两千八百年前的古人,荷马也像生活在今天的我们一样,有他受囿于时代和生活环境的局限。荷马相信,是神“创造”了人(神是人的祖先),尽管事实上这种关系应该颠倒过来:是人创造了(我们所“知道”的)神。在对待诗歌和诗艺的产生时,我们大概也应持相似的态度。在这些问题上,荷马显然错了,尽管没有错得“不着边际”(即完全没有理由)。

荷马史诗的“立足点”是个人。《伊利亚特》以阿基琉斯的愤怒为第一主题,《奥德赛》亦以奥德修斯的回归和复仇牵动全局。然而,《伊利亚特》讲述的远非只是有关阿基琉斯的事情,全诗的情节亦非总是围绕阿基琉斯一个人的“行动”展开。《奥德赛》的情节相对简单一些,奥德修斯的出现率也要相对更高一些,但尽管如此,它也不是一个专述奥德修斯个人经历的故事,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奥德修斯游记”。荷马史诗着重渲染带有浓烈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英雄业绩,但也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构建个人背后衬托他们行为的集体。阿基琉斯是阿开亚联军众多将领中的一员,为了一名“床伴”与统帅阿伽门农闹翻,从此拒不出战,待至好友帕特罗克洛斯战死后方始复出报仇,杀了赫克托耳。衬托他的“集体”既有群星灿烂的联军战将以及由他们统领的千军万马,也有作为对立面的特洛伊护城集团(也是一支联军)和性格鲜明的统兵将帅。此外,还有形成帮派的奥林波斯山上以宙斯为首的众神(当然,还有其他神祇),他(她)们自始至终、或明或暗地主导着战事的进程,让包括阿基琉斯在内的凡人用痛苦和生命换回传唱千古的业绩。同样,奥德修斯的“背后”有神祇的操作,有伊萨卡的父老乡亲(以及忒勒马科斯的外出寻父),有他游历异邦的种种传奇,有归返后一系列的(被人)“发现”,有最后杀灭所有求婚人的搏斗场面和夫妻、父子的团圆。(注:参考亚里士多德对《奥》情节的归纳。他认为“这是基本内容,其余的都是穿插。”“戏剧中的穿插都比较短,而史诗则因穿插而加长”(《诗学》17.1455b17—23)。亚里士多德没有说穿插的长度是否可以扩展到涵盖四个卷次的篇幅(这已是一部史诗的规模——比如,《小伊利亚特》只有四卷,而《特洛伊失陷》只有两卷;《回归》稍长点,也就是五卷),也没有说除了把故事梗概(或主干内容)以外的一切统统纳入穿插外,我们是否还有或应该还有别的什么办法。他或许没有想过《奥》第一至四卷原本是不是一部独立的史诗(对此学界尚有不同的看法),没有想到中心内容的涵盖范围可以扩大到没有第一主人公直接参与并占据多卷篇幅和自成一体的“故事”。《奥》第一至四卷的结构作用是重要而独特的,它使听众于无声处听有声,在奥德修斯“不在”的情况下感受到他的“存在”,从而为他在第五卷里的正式登场作了必要和有力的铺垫。)

从总体上看,《伊利亚特》大致分为三个部分(tripartite structure或three recitations)。第一部分始于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的争吵,止于以奥德修斯为首的(对阿基琉斯进行抚慰的)“劝说团”的无功而返(第一至九卷);第二部分涵盖两军一个整天的战斗,始于宙斯派遣争斗(Eris)挑起械斗,止于阿基琉斯战盾的铸毕(第十一至十八卷);第三部分较第一、二部分短些,始于阿基琉斯和母亲交谈后聚众出战,止于特洛伊人为赫克托耳举行葬仪(第十九至二十四卷)。第十卷描述奥德修斯和狄俄墨得斯夜间偷袭敌营,内容上与上下卷没有直接的关联,可以作为一个独立成分处理。(注:有人怀疑第十卷乃后人的硬性增补,但这一观点(虽有一些论点支持)未被学界普遍接受。)另一种分法将第十卷收入第二部分,并对第三部分的起始稍作改动。如此,第一部分(或第一个吟诵单位)不变,第二部分(或第二个吟诵单位)含第十至第十八卷第353行,第三部分(或第三个吟诵单位)始于第十八卷第354行,至第二十四卷末行止。(注:详见H.T.Wade-Gery,Poet of the Iliad,第15—16页,转引自N.Richardson,The Iliad:A Commentary volume Ⅵ,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第3页。)此外,可以把《伊利亚特》第一卷看做全诗的引子或“序曲”,将第九卷看做是由第一部分(第二至八卷)向第二部分的过渡,第三部分始于第十六卷,止于第二十二卷。赫克托耳死后,特洛伊的败亡应该已成定局,但《伊利亚特》并没有就此中止,而是另外设置了两个附段。作为“尾声”,第二十三和二十四卷分别讲述奠祭帕特罗克洛斯的葬礼(与赛事)的进行过程以及普里阿摩斯的赎尸,使双方的两位主要战将在死后受到了与英雄身份配称的礼待。这一划分强调全诗结构上的起始、承接和结尾诸要素的安排,从而突显了第一与第二十四卷的对比:前者以阿基琉斯的愤怒和(与阿伽门农的)激烈争吵开卷,后者以他怒气的息止和冲突的暂时缓和收篇。(注:详见C.M.Bowra,“Structure”,引书同注〔14〕,第43页。“三分”(即按吟诵时段将《伊》分作三个〈主要〉部分)是大多数西方荷马学者认为较为合理和可行的方法。“对比”是研究荷马史诗结构的重要切入点。它为研究者提供一种可操作的方法,直接导致了“对应循环构合”(ring composition)理论的产生。这一理论试图在《伊》中寻找一个可以作为中心的基点,比如第十二卷,据此向两翼对等铺开,将第十一和第十三卷挂钩,将第十和第十四卷比较,以此顺推,止于第一与第二十四卷的对比。)当然,这一分法也和其他一些分法一样,实际上肯定了《伊利亚特》中某些卷次(如第二卷等)的相对独立性,并以此从一个方面证实了《伊利亚特》是一部合成史诗(即由一些原先较短的唱段合而成之)的观点。与《伊利亚特》相比,《奥德赛》的情节相对比较紧凑,部分间的衔接也显得更为妥帖、自然。或许,就这一点而言,《奥德赛》是一部更能体现作者(或编制者)构思技巧和统合能力的作品。(注:当然,《奥》的篇幅比《伊》短些(约少三千五百多行),构组难度(此处就所包含的“信息量”而言)也要比后者小些。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和我们的相反(参见注〔70〕)。受他赞扬次数最多的史诗是《伊》。)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分析,《奥德赛》的情节具有双线或双向发展的特点。(注: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构思精良(因而可以更好地取得悲剧效果)的情节“必然是单线的”,而不是“双线的”。他含蓄地批评了《奥》的结构取向,认为诸如此类的构思是“第二等的”。亚里士多德显然不赞同当时“一些人”的见解,反对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做评判作品结构的标准(详阅《诗学》第十三章)。从(悲剧)艺术的角度来衡量,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似乎更能体现诗评家深邃的洞察力。艺术、尤其是精品艺术并不完全对等于浅层次上的道德说教——这或许正是他竭诚赞美《伊》的原因之—。)此外,由于包含“发现”,它又属于“复杂型”作品,同时也展现人物的性格。(注:《诗学》24.1459b 15—16。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完美的悲剧的结构应是复杂型、而不是简单型的”(《诗学》13.1452b 31)。关于简单情节与复杂情节的区别,参见《诗学》10(即第十章)。)《奥德赛》全诗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描述忒勒马科斯在家乡伊萨卡与求婚人的矛盾以及出访(外出打听有关父亲回归的消息)普洛斯和斯巴达的活动情况(第一至四卷);第二部分描写奥德修斯的浪迹,直至回抵家乡,穿插主人公对自己苦难经历的追述(第五至十三卷);第三部分讲述奥德修斯回归后的曲折故事,包括和忒勒马科斯的相会、一系列的被“发现”以及击杀求婚者的“行动”(第十四至二十四卷)。《奥德赛》在时间的处理上较好地实现了现在和过去(人物对往事的回顾)的糅合,在空间的处理上较为成功地实现了地点的虚虚实实的有序移动,在情节的把握上完成了时而双线发展,时而单向、然而却是错落有致的编排。《奥德赛》中的“回顾”(即“追述”)曾经深深地影响过维吉尔的创作。在近当代,它的结合求实和大幅度掺和神幻的叙事手法曾给过《尤利西斯》的作者詹姆斯·乔伊斯和《奥德赛》的作者尼科斯·卡赞扎基斯以巨大的启迪。(注:在1954年发表的《尤利西斯主题》里,Thomas Blackwell较为细致和系统地追溯了《奥》对西方诗人、戏剧家和小说家的影响。比之《伊》,情节曲折生动、故事性较强、格调上相对贴近生活而又崇尚诗的浪漫的《奥》,似乎更能得到文学家的青睐并在读者的心目中引起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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