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莫尔

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文学史 作者:王佐良, 何其莘主编


第3章 莫尔

英国16世纪的人文主义者之中,最出类拔萃的莫过于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

他是一个“文艺复兴型”伟人,眼光远大,才智灿烂,写下了不朽的《乌托邦》,又曾出而经世,成为英国最高官员大法官,最后却被斩首,洒下了殉道者的鲜血。

莫尔身上也有许多矛盾。出生在法官家庭,上过牛津大学,在贵族家做过书童,他早年的训练指向官场腾达一途,而他入世之后,也果然一帆风顺,1529年就做到大法官。但他又性喜隐居,身上常穿苦行者的粗毛衬衣,一有机会就回到他的“新居”去,那里有一个教堂、一个图书室、一个画廊使他能够“做虔诚的祷告和其它精神活动”。【1】在他临刑前几月,他也曾在伦敦塔的牢房里对女儿玛格丽特说:

要不是为了你妈妈和你们这些儿女,感到你们是我该主要负责的,我早就会把自己关在比这间房更小的地方去了。【2】

换言之,这位大臣身上藏着一个隐士和一个和尚。

然而这又是一个极会应付世事的隐士。莫尔的好友、荷兰的人文主义者埃拉斯穆斯曾经说他

虽然由于禀赋上特有的某种颖悟,常能持截然不同于众的意见,但同时由于那令人难信的和气和亲切的为人,又能用不同的面目去对付不同的人,而且11以此为乐。【3】

他的和气可亲是有名的,对家人朋友无不如此,直到最后临刑,还同刽子手开着玩笑。

在宗教问题上,莫尔也显出了他的矛盾。在《乌托邦》里,他主张对各种教派宽容;然而作为大臣他却处死过异端分子。同埃拉斯穆斯一样,他反对罗马天主教士的腐败,然而他也不赞成路德的宗教改革主张,为此而同路德的信徒、《圣经》英译先行者廷代尔进行过笔战。他是国王亨利八世的宠臣,然而当国王宣告自己为英国国教教主的时候,他却拒绝宣誓服从其为教主,因为他认为必须维护天主教的统一。由于他坚决不从,终于以叛国罪受审,于1535年被处死刑。

《乌托邦》于1516年出版于比利时鲁汶,原是用拉丁文写的,由拉尔夫·罗宾逊于1551年译成英文。两者时间相差不远。罗宾逊的译文大体上是忠实的,而且具有16世纪上半叶英文的许多特点。其长在于流畅,有力,形象化;其短在于冗杂,不整洁,但在精神和气势上是同莫尔的风格一致的,所以尽管后来有更贴近原作的译本,他的译文仍为学者所重。

书分两卷,第1卷借一位旅人之口,谈他周游列国所见,由此而导入对英国当时情况的观察与批判;第2卷才是对以“乌托邦”命名的一个想象的国家的描述。

开卷之初,这位名叫拉斐尔·希斯拉德的旅人就显出他是一个眼光敏锐、爱好自由的人,不求闻达于朝廷,因为

所有君主都对战争和骑士伟绩之类的事比对和平事业更多兴趣,都致力于扩大疆土,不论用正当或卑劣的手段,而无心于和平地治理他们已有的国家。【4】

旅人说他也到过英国,住过四五个月。而一谈到他在英国所见,他提出的第一点就是那里的严刑峻法:一个人可以因为小偷小摸而被处绞刑,他看见过“一个绞架上同时挂着二十个人的尸体”。【5】

成为窃贼的往往是伤兵,替国王打了仗后却被遗弃不顾了,也可以是贵族大宅所雇的武装随从,因为主人失势而被解散成为游民。这类情况在别的国家也有,是普遍现象。

“但有另外一个原因”,希斯拉德接着说,

是你们英国人独有的。……那就是你们的羊。它们原来柔顺胆小,吃得也少,而现在我听说变得胃口特大了,野性大发,连人都能整个吞下。它们消耗、毁坏、吞下整片地、房屋、城市。你只消看在国内什么地方出产最好也就是最贵的羊毛,那里就有贵族、绅士,还有某些修道院长,什么圣人之类,不满足于得到他们祖先从土地得到的每年收益,不满足于享受闲适愉快的生活,对于国家毫无贡献,只有损害,现在却不留地让人种了,而是把草场统统圈起来,拆掉房屋,毁掉村子,地上不让任何东西立着,只剩一座教堂,也把它变成羊栏。……【6】

这就是对于“羊吃人”的有名揭露。希斯拉德还说了许多话描述圈地给人民带来的可怕灾难。

整个叙述是用问答体进行的,而且在场的不止两人,还有一个叫做比德·迦尔斯的年轻人,一个红衣主教、一个律师、一个说笑话的清客等。不仅有问有答,而且常有插话,对说话人的神情也时有描绘,谈话中还提到柏拉图和罗马古典戏剧。莫尔用了这些文学手法来保持读者的兴趣,也写出了当时北欧的人文主义者进行文雅谈话的情况。

所谈的则都是这些有志之士所面对的大问题。圈地之外,第一卷还用了大量篇幅探讨是否可用哲学来辅佐君主的问题。柏拉图当年曾提倡以哲学家为王,这在欧洲是做不到的事情。那么不得已而求其次,是否可派哲学家去做大臣呢?希斯拉德的回答是:

柏拉图早就看得清楚:除非国王们自己能把心思用在哲学学习上,他们决不会听从哲学家的劝告,因为他们从小起就已经受到了乖诈、邪恶的言论的玷污。这一点柏拉图自己就在台昂尼斯王身上找到了证明。如果我向哪一位国王献上良策,尽力清除他心里邪恶和下流的思想根源,你们想一想我难道不会立刻被赶走,成为天下的笑柄么?【7】

接着他以法国国王为例,说明这位君主会怎样拒绝和平治国的忠言而继续走他那对内镇压对外穷兵黩武的老路。在权力政治的现实之中,人文主义者的一厢情愿的好意是不起作用的。

希斯拉德慨乎其言,听者也为之动容。问题倒是:他的创造者莫尔既然已经完全清楚“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为什么在写此书之后几年竟然去做了以机诈出名的亨利八世的大臣,还是逃不出原已料到的命运呢?

也许回答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尽职。这也是人文主义者的精神。

他们议论时政,对社会积弊刨根问底,最后希斯拉德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共产。

莫尔先生,从我心里坦白地说,没有疑问的是,只要财产是私有的,只要金钱最有威力,那么国家就几乎不可能治理得公正,各业也不可能繁荣。除非你认为所有的东西落入坏人之手算得上公正,或者所有的东西都归少数人私分算得上繁荣,而这些少数人并不活得优裕,剩下的人则活得悲惨、痛苦,像乞丐一般。【8】

共产的主张是前人提出过的,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奥古斯丁的《天国论》里都已见端倪,但不似本书这样强调为一切社会改革的根本之计。不仅如此,这还是作者心目中重新塑造人性的主要手段,因为只有用它才能克服人性中最卑劣的自私欲。

上述这段话出现在第1卷之尾;希斯拉德已经提到了乌托邦,并说共产是他在那里注意到的第一件事。他的话引起了在座人的兴趣,央求他好好介绍一下那里的整个情况。所以共产之说是乌托邦的先声夺人,在结构上起了过渡到第2卷的作用;但它又是全书的中心论题,作者用了远比第1卷长的整部第2卷来作它的详尽说明。

第2卷共分9章,各章内容如下:

1.地理环境,治理情况。

2.城市,首都。

3.行政官吏。

4.科学,工艺,职业。

5.居民生活与交往情况。

6.国内外旅行情况及其他。

7.奴隶,病人,婚姻,其他。

8.战争。

9.宗教。

莫尔对于乌托邦的描写并非全托空想,而有一定的书本和事实根据:书本如柏拉图写过的大西洋岛,事实如亚美利加向新大陆的4次出航。即使是空想的部分,也往往是比照当时英国的情况而研究出来的,例如乌托邦的首都就是比照当时的伦敦,其名“阿玛罗特”(Amaurote)在拉丁文就有“阴暗的城”的意思。乌托邦的后面仍然有一个英格兰。

但却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希望看到的英格兰。当时的伦敦十分肮脏,乌托邦的城市里却街道整洁,而且居民喜爱花园:

花园中有果园,种着各种水果、药草和花朵,使人赏心悦目,布置完美,维护得力,我从未在别的地方看见过这样有许多果子而又整洁的花园。他们辛勤地经营花园不止是为了个人乐趣,还为了街道同街道进行比赛,看看哪处把花园修剪、种植、维护得最好,每人都为此出一份力。【9】

城市有总设计图,从乌托伯斯国王率兵征服本岛之初就开始实施,代代相传,已经有1760年之久。这也就是他们有历史记载的整个时期。(本书所提出的数字都力求准确,为了造成真实印象,所以说历史记载共1760年,岛上共有54城,城市之间距离至少24英里,每个家庭不少于11人,等等。后世仿乌托邦之作也承继了这个特点。)

至于行政制度,最重要的一点是每30户人家选出一小官,每10官之上有一大官。【10】全体小官秘密选举城市之长,从4个候选人(每个城区一人)中产生,任职终身,而他们下面的大官则一年一任。城长每3天召集大官开会一次,大官挑选两个小官偕同赴会,但每次选不同的人前往。城中公务须经众人在会上讨论3天始得成为法令。此外,有一个特殊规定,即不许在会外或选举场外商议政事:

这个规定——他们说——是为了防止城长和大官们阴谋用暴政压迫人民或改变行政制度。【11】

还有一个习惯,即提案不在提出当天就加以讨论,而把它放到下次会上去议,这样做是为了每人有时间慎重思考,不至信口开河,发出于公众不利的言论,肇成自己的羞辱。

以上说的是各城行政。至于全岛,则各城每年可派3个有经验的老年城民到首都阿玛罗特去商讨大计。

各城之中,人民衣着一律,各操一业。男的做织工、铁匠、木匠、泥瓦匠等活;女的从事较轻工作,如纺毛织麻。一天分成24小时,仅工作6小时,午饭前后各3小时,晚上8点就寝,每天可睡8小时。城中每个小官的责任就是督促人人工作,无一闲者,工作时须全力以赴,但又不像乌托邦以外的地方一样,从早到晚干苦活,“像野兽一般”。乌托邦里的苦活脏活,另有人干,那就是奴隶。

奴隶阶级的存在也许出乎我们现代人的意外,其实这正说明当时人文主义的思想实质。他们崇拜古希腊文明,而希腊的民主城邦是有大批奴隶的。奴隶制带来自由民的闲暇和文化生活。希斯拉德写乌托邦人在6小时工作之余,如何利用他们的闲暇:

大群的各界人民,男女都有,跑去听演讲,各找喜欢的题目去听。【12】

演讲每天清早举行。不愿去的可专心研究自己所业,别人也不加阻止。晚上则花一小时进行游戏,夏天在花园内,冬天在食堂里,或玩乐器,或作高雅的谈话。

希斯拉德又谈到,在乌托邦真正需做的工作不如别的国家那样多,原因一是别国有许多闲人、妇女、阔人、僧侣、仆人以及乞丐之类,他们不劳动而反需别人供养,这样就增加了许多工作;二是乌托邦人生活朴素,如衣服只需冬毛夏麻各一件,外加一件出客穿的大氅,也不染色;又平时善于维护,房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需大兴土木,这些都省下了无谓劳动。省下的时间用来修理公路,也因人多而花工不多,因此可用更多时间读书。通过勤学,一个匠人可以进入知识阶层,“从这层人中挑选大使、僧侣、大官以至城长本人”。【13】有的时候,由于活少,官员们就宣告缩短每天工作时间。为什么要这样?希斯拉德自问自答道:

因为社会的建立,其唯一和主要的目的在于:凡能从必要的行业和公务省下时间,公民就应从体力劳动转到智力的自由运用与充实。他们认为尘世一生的幸福就在此中。【14】

这种生活之所以可能还由于生产丰富,粮食、肉类和各种必需品都由公家供给,而人口又维持不增不减,略有增加就派往别处开荒。

在家庭内部,丈夫为长,妻子从夫,儿女从父母。每城分为4区,每区都有一大市场,各家把所产物品送往,也从该处领取所需各物,“不用金钱,不用交换,不交保证,不打借条”。【15】市场旁另有一场,从各处运来果蔬鱼肉之类食品,都先经奴隶们在城外指定地点屠宰洗净。为防瘟疫,规定任何不洁发臭之物都不得运入城内。

食物先照顾病人。城的周围,稍离市区,有4座大医院,屋宇宽敞,病人各不相扰,传染病人另有隔离区。院内设备完善,服务周到,所请医生也精于医术,故病人皆乐于住院,不愿住家。

城中每街有一大屋,作公共食堂,定时开午晚两餐,到时鸣号,全街居民都来就餐。自餐不禁,但行者甚少,因公餐丰美且方便,非自餐能及,并且一切劳役都由奴隶们担任,无须本人费力。开饭时长幼男女各有规定座位,由长者先致短词,以提高风俗礼节为内容,然后在焚香和音乐声中进餐,彼此谈话,年轻人更各逞才智,长者亦鼓励之,“因为他们相信,凡是无害的乐趣都不该禁止。”【16】

这段关于公共食堂的描写似乎特别打动了后世人的心。饥饿的人当然心向往之,还有一些地方的居民认真模仿过。他们往往不注意一点,即莫尔所写的理想国是有充足物资准备的,而且实行在城市而不是农村。

乌托邦人对于金银的用法也发人深省。他们不用钱,因此金银的价值不如铁,他们就拿来做夜壶,做绑奴隶的链条,做犯罪者的标志(耳环、项链、戒指、头盖等等)。这样,在别国视为珍贵之物,在乌托邦成了羞辱的标记。珍珠宝石则为儿童的玩物。曾有一个远方国家派来三员大使,带着上百随从,全是衣服华美,满身金银珠宝,引起了乌托邦人的围观,他们把随从中衣装最简朴的看作大使,而把大使当成了奴隶,孩子们则推着他们的母亲,说:“妈妈,你看那个大人戴珍珠宝石,像还是小孩似的!”

接着是一大段关于乌托邦里有少数学者和他们所学科目的叙述。首先,他们通过本国语言学习其他科目。

这一语言既有丰富的词汇,又使耳朵听起来愉快,用以表达人的思想是完美和准确的。【17】

这里说的是乌托邦的语言,实际上指的是英语。莫尔虽为了与欧陆学者交流而用拉丁文写书,却对本国语表现热情,寄以希望,后来他也果然在英语散文的发展中起了很大作用。至于其他科目,则乌托邦人精于音乐、逻辑、算学、几何,只不过就逻辑而论,他们不如欧洲新派学者那样喜欢吹毛求疵。在道德哲学方面,他们同欧洲人的思想大体相似。突出的一点是:乐趣为人生最大之善,其道在顺乎自然。遵守共同制定的法令之后,智慧在于增进本人和别人的乐趣。阻碍别人行乐是大不义,舍己所有而助人作乐则是人道与温良之大德。有些事是虚妄的,不会带来乐趣,如衣饰、荣誉、珍宝、赌骰子、打猎、赛狗之类。真正的乐趣或属灵魂,或属肉体。肉体的乐趣又可分两类:一类是官感的,包括饮食、排泄与性交之乐;一类是身体的平和安静亦即健康之乐。“他们几乎全都同意健康是最大的乐趣。”【18】因此,乌托邦不是多病善愁之国,而是健康向上之邦。

在整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有更卓越的人民,或更兴盛的社会。他们身体轻捷,充满精力,灵活,力气也大,你初看他们身材时料不到会这样大,当然身材也不矮。【19】

在希斯拉德停留乌托邦的时候,他曾被邀请去教当地人希腊文。这正是一个人文主义者乐为的。不过3年,乌托邦人就把希斯拉德带去的希腊文书都读了一遍,这当中不仅有哲学、历史、诗、悲喜剧等,还有医书、天文学等科学书,而且由于看见了印版书也设法掌握了造纸和印刷技术。

下一章从学术又回到更现实的题目,谈的是奴隶、病人、婚嫁风俗、法律、与邻国关系等。

奴隶是一种制度,主要用来惩罚罪人,包括从外国逃来的死刑犯,重罪干重活,有的还套上锁链。乌托邦人认为最不可恕的是本地的奴隶,“因为他们是在这样卓越的社会里用道德教育大的,居然还不能避免恶行!”【20】还有另一种奴隶,即别国不得志的小工自愿来此为奴的,则加以优待,不干重活,来去也自由,但来了绝少回去的。

关于病人,前面已提过医院,总是悉心诊治的。但如疾病久治不愈,越来越痛苦,那么僧侣与官员会动员病人考虑是否不必苟延残喘,“或者自行脱离痛苦的生命,犹如脱出牢房或刑具,或者自愿让别人帮他脱离。”【21】这是光荣的死。至于个人自杀,则是卑劣的,死者既不土埋,也不火葬,只扔进臭水塘了事。

在这里,我们看见莫尔已经有了后世所谓“安乐死”的想法。这在当时提出,确是不凡,因为正统的基督教是绝对反对这类行为的,当时如此,现在也一样。近年来欧美诸国对于“安乐死”争论激烈,至今为法律所禁。

莫尔所写的乌托邦的婚姻习俗,也有一个新颖之点,那就是:

在挑选妻子或丈夫的时候,他们严格地遵守一个习俗,我们听了会觉得荒唐可笑之至。待嫁女,不论是处女还是寡妇,都由一个庄重、有地位的女人领着,裸体面对求婚者;求婚者也由一个老成持重的男人领着,裸体面对未来的新娘。我们笑这种风俗为荒谬,他们反过来笑我们别处的人愚蠢,说就在买一匹小马的交易中,虽然涉及钱数不多,我们也会小心谨慎,尽管这马已经几乎全身赤露,还要人家把鞍子缰绳全部拿下,怕它们遮住了马身上的鞍伤和疮口,否则不肯成交。可是在挑老婆的时候,虽然事关一生的喜和忧,我们却冒险从事,让女人的身体全被衣服盖住,只凭看了一张不过一块巴掌大的脸子就决定娶她,不管她身上是否有什么东西令人讨厌或憎恨,以至造成以后一生的不和。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聪明到只注意对方的品格;即使在聪明人的婚姻中,身体的完善也足以增加心智道德的吸引力。【22】

一旦结了婚,则除了死亡或一方与人通奸之外,不许离婚;通奸者则罚为奴隶。

莫尔本人是一个律师,却对律师的活动极为反感。因此他笔下的乌托邦里,法律条文为数甚少,人人能懂能记,碰到诉讼,也由本人陈述辩护,不用律师。

这样,由于不须咬文嚼字,反能真相大白。……他们认为把法律解释得最朴实最明白,就是最正确。【23】

从法律又谈到了国与国之间的盟约,希斯拉德对于当时欧洲君主的背信弃义行为大大讽刺了一番。他把君主们的欺诈与小民们的守法作了对照,感慨地说:

完全可以设想一切公正都是一种低下的品德,在国王的威严之下卑琐无力;至少可以说有两种公正,一种是对付下等人的,只许他们在地上慢爬,四面八方都把他们束缚住,不许乱说乱动;另一种是国王们的品德,高高超越那种卑下的公正,因此也就享受更大的自由,不管什么欲望,全都合法。【24】

由于外国君主难信,乌托邦人决定不与任何国家结盟。他们认为

任何人只要没有加害于我,就不算敌人。自然的联系才是强大的结盟;通过爱与仁慈而不是盟约,通过心上的热情而不是言辞,人与人能够团结得更牢靠更好。【25】

莫尔也借希斯拉德之口,发表了对于战争的看法。他一上来就说战争是一种兽行,但人又常为之,并以战争中所获的胜利为最大的荣耀。乌托邦人也不得不战,除抗击入侵之敌外,还去援助友邦。但在实际战争中,他们不愿多流血,宁可智取,而且兵不厌诈。由于乌托邦有大量在本国只作贱用的金银财宝,在战争中花钱是不在乎的,所以常用雇佣军作战。这里谈了不少雇佣军的情况,显然是当时欧洲各国以替人打仗为业的一些亡命之徒的缩影:他们只重金钱,可以

为了一天多得半个便士就改变阵线,而尝到这种贪婪滋味对他们并无好处,因为从打仗所得的钱马上就在狂饮乱搞中用完。【26】

乌托邦人让他们去进攻最难攻的地方,使他们遭受重大伤亡,并认为由于“替世界消灭了一批最坏最该死的肮脏东西而为人类做了一件大好事”。【27】

自己人作战则注意士气(由于从小受到良好教育而总是高昂的,允许妻子从军也助长斗志),精选武器(远敌用箭,近敌用斧),讲究战术(如营前必挖深沟,进退神速,组织精兵直入敌阵杀其主将),遵守政策(不杀平民,不伤庄稼,厚赏对方主张不抵抗者),最着重的一点则是:御敌于国门之外,在任何情况下不引盟军入境。

最后一章谈乌托邦的宗教情况。前面已经提到,莫尔在这里主张对各教派宽容。宽容到什么程度?下面是本书的叙述:

乌托伯斯王入主本岛之初,就听说此地居民中间一直有宗教纠纷,正因为不同教派在战争中不合作才使他得以把他们一起征服。所以一等胜利在握,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命令,宣告每人有信仰任何宗教的合法权利,也可以向别人传教,只要是和平、温情、安静、庄重地进行,而不是任意侵犯别人;只能用正经、温和的言语赢得别人,禁止用任何粗暴或悖逆的方式,否则驱逐出境或降为奴隶。

乌托伯斯王颁布此令不只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宁——虽然他看清持久的论争和互相仇视只会使安宁荡然无存——而也是为了发展宗教本身。他是一个不愿武断的人,但他怀疑也许上帝喜欢有各种不同方式的崇拜,因而让人们各有不同的宗教。确定无疑的是,他认为强迫别人去信你信为真理的东西是一件极坏的蠢事,也是一种僭越。再说,既然只有一个宗教是真理,其他都是迷信,如果人们处之以理智和节制的话,就会看出真理是可以靠自身的力量而光大的。而如果让纠纷和争论继续下去,那么由于最坏的人总是最倔强最坚持的,最好最神圣的宗教就会被最愚昧的迷信踩在脚下,正像好庄稼会被四周的荆棘杂草挤死一样。因此他对这整个问题不作结论,只给每人以选择信仰的完全自由,同时严格规定一点,即任何人都不得自降人类的庄严地位,去相信灵魂随身体而灭或宇宙运行是盲目的,而不是由上帝的意志所操纵。【28】

谈完了宗教情况之后,希斯拉德对他在乌托邦的见闻作了一个总结。他说他认为乌托邦不止是一个

最好的社会,而且是唯一有权自称为公益社会的所在。别的地方人们不住口地说为社会之福,实际上只图个人之福。乌托邦无私有之物,因此人人都热心公共事务。【29】

这样,他回到了本书第1卷就提出了的一个根本问题:共产。

“虽然没有人占有任何东西,”他接着说,“每个人却都生活丰足。请问还有什么比无忧无虑的愉快生活更加丰足呢?不愁本人的生活,不怕老婆天天诉苦,不忧儿子贫困,不操心女儿的嫁妆。……此外,过去做工而现在身体衰弱了的人照样得到一份供应,同仍在劳动的人一样。”【30】

谈到这里,他忽然情绪激动,挑战似地喊道:

你们谁敢拿别的国家来同这个国家里的公平和正义相比?天劈死我吧,我在这些国家里寻不到一点公平和正义的痕迹!这算是正义么,让一个有钱的金铺老板或一个放高利贷的人或别的这类人什么事也不做,或者只做些对社会不必要的事,游手好闲,生活过得愉快丰足,而同时却让小工、车夫、铁匠、木匠、种田人不断地干牛马也干不动的苦活,而社会又非靠他们干活不可,要是不干一年也支持不了,但这些干活人却生活艰苦,过得比牲口还不如!【31】

从不正义又进一步谈到了剥削和支持剥削的法律:

除此之外,有钱人不仅通过私下欺诈,还利用公共的法律,每天都从穷人身上剥夺一部分生计。过去对于以怨报德、用残酷报答为公众出力的行为还感到不公正,现在则干脆把这类恶行称为公正了,而且还凭借法律的力量。【32】

接着是一段有名的小结:

所以当我在心里考虑今天任何繁荣的国家的时候,天知道我只见到国家是有钱人用它的名义来取得他们自己的资财的一种阴谋。他们想出各种办法,首先为了保持他们不公道地搜括起来的东西,其次为了用最少可能的钱去雇用并浪费穷人的工作和劳动。这些办法被有钱人宣布为对整个国家有利,也就是说对穷苦人民也有利,于是又被制订成为法律。【33】

四、五百年之后,还有人在研究着国家和法律的本质,而莫尔早就一语道破,其洞察之深与概括之强都确实惊人。

在英国文学史上,《乌托邦》的重要在于它是第一部详细、具体地写一个理想国家的著作。它的作者是一个当时政坛上的显要人物,又是一个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书里洋溢着他和当时其他人文主义者的思想,要以人道和理性的精神扫除还存在于英国和欧洲的中古思想。它提出了一些根本问题,有的至今还有重大意义,如共产制度、宗教宽容、教育的作用、人生的目的,等等。它也带着人文主义的时代局限性,如视奴隶制度为当然,对于妇女地位也因袭旧见。从现代观点看,这个理想社会过分着重人人一律,也缺乏“隐私权”的观念。但是它毕竟表达了千百年来人们对于理想社会的追求,第一次给予了这种追求以一种具体轮廓,由于处处有当时英国社会的对比而更显实在,赢得了后世的不尽向往,这就使它超越一般著作而成为人类文化史上的一个纪念碑。

而它又采取了引人入胜的文学形式。它是一部顺应当时风尚而生的游记,但又因其思想内容而远胜于一般游记。它第1卷的对话形式使我们感到亲切,对当时人文主义者交流见闻和思想的宴游情况感到神往。书的作者是莫尔,但在大部分篇幅里叙述者是希斯拉德,莫尔有时提出疑问,指出破绽,起了一个评论者的作用;就在书的最后,他还对共产制度之应否实行提出了异议,像是他是在替旧势力作最后的保留,从而更加突出了书的主题。莫尔的文笔也不是单调的,而是在叙事里掺和了讥刺,看似平和实则愤激,愤激中又力求合理,仍然表现了一个人文主义者的广阔的视野。本书中还有许多反讽的笔触。作者常能看到事物的另一面。这些都说明它不是轻易下笔的一时兴会之作,而是一部经过深思熟虑的艺术佳构。

因此此书也就对后世投下了深远的影响。它虽是用拉丁文写的,却很快就有了罗宾逊的英译本,不久又译成法、德、意、西诸文;从17世纪到20世纪都有新的英文译本出现,表示了人们持续的兴趣。更值得注意的是后世思想家文学家的仿作——既有培根的《新大西岛》、莫里斯的《乌有乡消息》等正面蓝图,又有斯威夫特的马国、奥威尔的《1984年》等所谓反乌托邦文学,这些都显示了这部开山之作的奇异的吸引力。

莫尔在英国文学史上还有一个功绩,即用英文写了一部历史著作《理查三世史》(1557)。这部书并未最后完稿,但已在英国史学界造成影响,它对理查三世形象的塑造——把他写成一个身残心狠的奸雄——是多数史家接受的。另外它的写法颇见艺术,文学价值高,有学者称之为“第一部可称为文学作品的英国史书”。【34】

现从此书中选出一个片断,来看看莫尔的英文风格。文章是关于已故国王爱德华四世的情妇琪恩·肖厄的:

接着,逐渐地,似乎是出于愤怒而不是贪婪,护国公派人去到肖厄的媳妇家里(因为她丈夫并不与她同居),把她所有的财物搜刮一空,价值在三千马克以上,并把她本人投进监狱。然后装模作样对她进行了审问,说她到处奔走,想迷惑他,又说她同王室大臣合谋想杀害他。等到一看这些罪名都无法成立,就恶毒地想出一条她本人无法否认,而且全世界都知道确有其事的罪名,不过在这时他突然郑重其事地提出只使所有的人听了发笑罢了——这罪名就是她不贞。因此之故,他作为一位有节操、不乱来、洁身自好的王爷,自命是上天派到这邪恶的世界来纠正人们的道德的使者,下令伦敦区主教责成她当众赎罪,具体说就是在星期日手持蜡烛走在十字架前,跟随一队人游街。结果她走在队里,面容娴静,步伐规矩,虽然身上只穿一件宽大的袍子,可是显得十分秀美,连她那原本苍白的双颊也在众人好奇的注视下出现了可爱的赭红,于是她那可耻的罪名反而赢得群众中那些看上了她的身体远于她的灵魂的人的纷纷赞美。不喜欢她的行为的良善的人对于纠正罪恶是高兴的,但也对她的赎罪感到同情,而不是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看出护国公之所以这样惩罚她并非出自道德感,而是另有卑劣用心的。

这个女人生在伦敦,来往都是体面人物,从小受到良好家教,婚姻也合适,只是嫁得早了一点,丈夫是良善市民,年轻,和气,有钱。但由于他们结婚时她还不成熟,她并不爱他,从无对他热恋之心。这可能是一种原因,使她容易在国王引诱她的时候愿意满足他的胃口。当然,对国王的尊敬,对美丽的衣饰、优裕愉快的生活和大量钱财的指望也能迅速地打动一颗温柔多情的心。当国王勾上了她,她丈夫天性善良,懂得怎样对自己有利,不敢碰国王的小老婆一下,马上把她完全让给了国王。国王死后,宫廷大臣收纳了她,其实国王在世之日,他早已垂涎于她,只是不敢接近,或是出于尊敬,或是由于一种友好的忠诚。她长得标致,白皙,身上无一处不合式,如能身高略增一点就更美了。凡是在她年轻时见过她的人都这样说。当然也有些人现在看了她(因为她还活着),觉得她绝不可能曾经漂亮。我认为这种判断类似把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从坟墓里挖出头骨,凭这一点来猜想此人过去是否美丽一样,因为她现在当然老了,瘦了,干瘪枯缩了。但就是这样,如果想重构她的面容,还是可以看出只须把某些部分充实一下仍然可以现出美貌。喜欢她的人不仅爱她的美貌,更爱她愉快的举止。因为她聪明,能读会写,客人面前表情愉快,问什么都有话说,既不一声不响,也不唠叨,有时还不伤大雅地说说笑话。国王常说他有三妾,各有所长:一个最愉快,一个最有心计,一个最虔诚,可称是他那王国里最信神的娼妇,因为很难使她离开教堂,除非是立刻上他的御床。这三人中两个是有身份的人,但由于谦虚自愿做无名氏,也放弃别人对她们特长的赞美。最愉快的那位就是肖厄家的媳妇,国王也因这一点特别喜欢她。他有许多女人,但只爱她一个,而说实话(不然即使对魔鬼也是罪孽),她从不用她的影响去害人,而是使许多人得到了安慰或解救。国王不高兴了,她会使他宽解,息怒;某些人失去国王的欢心了,她会使他们重获恩宠。有些人犯了大罪,她可以为他们取得赦免。有些人的财产快被没收,她能使成命收回。她帮了许多人递上对国王的重要申请,不收任何报酬,或虽收小量也只是为了好玩而不是攒钱,像是她只要将一件事做好也就满意了,或为了表明她有能力左右国王,或表明有钱的浪荡女人并不总是贪婪的。

我料定会有人想,这个女人无足轻重,不值得浪费笔墨,不该将她夹在重要事务之间来一起追忆,特别是那些只凭她的现状来估量她的人更会这样想。但是我认为正因为她现在沦为乞丐,无人照顾,缺朋少友,她更值得我们追忆。想当年她有钱,得国王欢心,在朝廷有势,帮许多人办成了事情。许多别人也曾得势,由于干了坏事反而至今留名。她所做不比这些人少,但因没有干多少坏事就被人忘怀。人们总是把作恶的人刻在大理石上,而把行善的人委诸尘土。这个女人的遭遇就是一个好例子,因为她今天所乞求的活着的人如果当年没有她,则今天乞求的该是他们了。

果然是一节出色文章。文字已无书本气,而是平易的,口语化的。它很好地完成了叙述任务,但又非纯客观的叙述,而是含有评论以至讽刺的,例如讲当时还称“护国公”的理查三世的为人和用心就很明显。细节的生动和戏剧性是另一特色,读者很难忘记琪恩·肖厄游街的情景。文章的组织也见匠心,以写这个女人在先王死后的遭遇开始;继而叙述她的背景和如何成为先王的情妇,如何又与一般得宠的情妇不同,不是借势欺人而是常以助人为乐,并且着力写她的美,通过今昔对比而更显其美;最后则作者出来发表了一通议论,表示他写的虽是一个女人,用意却在烘托理查三世的阴险诡诈,并未离开主题。换言之,这里有历史,也有史论,两者都不浅薄而有深度——用美人的荣枯同人们对待善恶的态度相提并论,涉及人世的沧桑和人情的冷暖,这一切构成了文章深层肌理,是经得起一再重读的。

英国学者R.W.钱伯斯曾经这样论述莫尔的散文:

莫尔是发展出一种有力的散文的第一个英国人,这种散文适合他的时代的一切用途:有雄辩力量,有戏剧性,多样化。莫尔的散文既善辩论,又善叙述,能够构筑出有持续说服力的段落,又能迅捷地开展对话。时而活泼,口语化,时而精雕细刻,甚至近乎绮丽。这当中有些方面已是当时的英文所能做到,……但是莫尔是第一个具有能满足十六世纪英国的一切要求的散文风格的人。当时英国特别缺乏一样东西。别的作家……能够掌握雄辩文和说明文的风格,而那时英国最需要的是一种能把当代事件用生动、有戏剧性的叙述文记录下来的散文风格。【35】

莫尔提供的正是这样的风格。批评家还发现他的《理查三世史》是“一个精心设计、细致加工的整体,比例恰当,无懈可击。”【36】从影响上说,则莎士比亚的历史剧《理查三世》也得益于莫尔的这部同名史书。

莫尔还有其他英文散文作品,主要是两类:宣道之作和驳斥新教徒的小册子,都数量很大而佳作无几。他同廷代尔的笔战常出之以粗鲁的甚至有市井气的语言。因此对于莫尔的散文的全面评价,学者间有不同意见。赞之者如钱伯斯认为他不仅本人写得出色,而且在整个英文散文发展史上是一个“伟大的恢复者”,【37】即恢复了从阿尔弗雷德王起始的英国散文传统,把它同文艺复兴及其以后的散文接上,可谓“文起八代之衰”了。毁之者如C.S.刘易斯认为莫尔

句子太长,形容词太多,几乎完全缺乏节奏上的活力。……没有闪电式的一击,没有大片思想与感情的涌潮,风格是笨重的,像一块生面团。【38】

但是,刘易斯也认为《理查三世史》是佳作,其中的琪恩·肖厄写照是“作者混合了清晰和庄重的美丽例子”,【39】并且很欣赏莫尔的口语化的幽默,称他为“我们第一个伦敦佬幽默家”。【40】

其实,有些事是时代使然。文艺复兴时期是一个激烈争辩的时代,人文主义者并不都是温文尔雅的读书人,而常是善于问难、攻击、挖苦的论客,词锋常是锐利的,话语常是滔滔不绝的。莫尔在这些场合是不让人的。但他有一大长处,即能作清楚的叙述文,这一点就使他能超越于当时一般散文家之上,使他能特别见长于历史记载和记游之作里。

其次,有几个不同的莫尔,反映了他为人的不同方面,而其中主要的还是那个亲切的“甜蜜的”隐士。当他把公务和世间的烦恼连同朝服一起脱掉,在“新居”里同埃拉斯穆斯那样的知心朋友谈天、饮酒、拿出乐器来演奏时,那个用市井粗话骂人的伦敦佬不知去向了,只剩下他那爱美的天性了。这天性不仅见于他对琪恩·肖厄的描绘,而且奇怪得很,也闪现在他对于理想国的叙述中。正是在宣传宗教宽容的一节里,我们发现他忽然写起教堂的建筑和音乐来。关于后者,他是这样写的:

然后他们唱上帝赞歌,伴之以乐器的演奏,方式大不同于我们这部分世界。正如我们有的音乐比他们的甜美,他们也有音乐超过我们的。但在一件事上他们远居我们之上,那就是他们的所有音乐,不论乐器奏的还是人声唱的,都表达自然的感情,声调和曲子都适合内容,不论是祷告,还是表达欢乐、忍耐、诉苦、哀悼、愤怒,乐曲都表达真情,从而打动、刺激、深入、燃烧听众的心灵。【41】

在人文主义的最高层次上,是这样的美感使莫尔的理想国可信可亲,不同于后来往往是枯燥机械的仿作或者反作。

注释

【1】《威廉·罗泊:莫尔传》(1626,耶鲁大学版,1962),第221页。

【2】同上书,第239页。

【3】D.埃拉斯穆斯:《愚人颂》(1509,英译纽约现代丛书本,1941),第2页。

【4】丘顿·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牛津,1904),第9页。此为拉尔夫·罗宾逊英译原拼法版。

【5】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11页。

【6】同上书,第15—16页。

【7】同上书,第31页。

【8】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43页。

【9】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55页。

【10】后来英文译本有将“大官”译作“上议员”,“城长”译作“国君”者。

【11】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58页。

【12】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61页。

【13】同上书,第63页。

【14】同上书,第65页。

【15】同上书,第68页。

【16】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72页。

【17】同上书,第81页。

【18】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91页。

【19】同上书,第94页。

【20】同上书,第99页。

【21】同上书,第100页。

【22】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101—102页。

【23】同上书,第106页。

【24】同上书,第108—109页。

【25】同上书,第109页。

【26】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116页。

【27】同上。

【28】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126—127页。

【29】同上书,第138页。

【30】同上书,第139页。

【31】同上。

【32】同上书,第140页。

【33】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140—141页。

【34】A.F.波拉德语,转引自《诺顿英国文学选》(第5版,1986),上册,第435页。

【35】R.W.钱伯斯:《英国散文的连续性》(牛津大学出版社,1932),第liv页。此书原是“早期英文文本学会”丛书之一的尼科拉斯·哈卜斯菲尔特所作《托马斯·莫尔爵士传》的序言,后又单本发行,被公认为突破旧说的出色之作。

【36】转引自上书,第liv页。

【37】钱伯斯:《英国散文的连续性》,第10节即以“作为英国散文伟大恢复者的莫尔”为题。见cxlviii—clvii页。

【38】C.S.刘易斯:《16世纪英国文学》(《牛津英国文学史》第3卷,1954),第180页。

【39】同上书,第166页。

【40】C.S.刘易斯:《16世纪英国文学》,第175页。

【41】柯林斯编:《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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