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上古婚恋的俗与礼

《诗经》《楚辞》与礼俗 作者:余琳


一、上古婚恋的俗与礼

婚恋,是人类社会中既私人化又大众化的行为。所谓私人化,即两情相悦、心心相印,是个人而私密的事情,尤其在情感萌发的初期,如雾中月、水中花,是一种难以言表的心境状态,《诗经·国风》所歌咏的,就是这种生命中美好相逢的欣悦。婚礼是公开的社会行为,是联姻双方通过仪式将个体的情感形式化、规范化的过程。因此,婚礼场面表现的是古人所信仰的阴与阳的合二为一,借着夫妇成礼,达到兴家室、美教化、合人伦、顺自然的终极目的。婚恋的俗与礼,为我们充分展示了埋藏在人类心中的感性与理性。

(一)上古民间的爱情模式

打开《诗经》,我们最先看到的就是著名的《国风·周南·关雎》。这首诗描写了一位男子对一位女子一见钟情后朝思暮想、患得患失的心态,以及得到爱人应允后欣喜地筹备婚礼、恭迎新娘等行为。此诗虽然历时千年,却能够跨越时空、民族、性别等界限,引起普通人群的强烈共鸣。读罢掩卷,这位男子辗转反侧、踌躇不安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担心忐忑并转忧为喜的情绪起伏也淋漓尽现,他的情感和表达,与今天每位男子遇到心上人时魂牵梦萦、亦喜亦忧的情感是一致的。这说明《诗经》背后是本民族真挚的个性、自然的情感,是一个又一个曾经鲜活灵动的生命的记载。虽然后世的经学、阐释学将它本来的面目掩盖了,生发出许多“微言大义”,如将纯洁的爱情体验附庸为君臣关系的象征,但诗中亘古常新的情感共鸣自发地拆毁了道义的高墙,还原《诗经》质朴天然的清新气息,恢复它原来充溢其中的人性光辉与生命律动。那么,在这首生动的小诗中,展示了上古先民情感生活里怎样的画面呢?

首先,在男女恋爱与结婚阶段,所遵守的社会规则是不一样的。男女在婚前的交往比较宽松,可以自由地见面、交流或互赠礼物。“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从小诗起首句可以想见,这位男子在婚前见过自己的心上人,并为她的美好姿态而倾倒。这说明西周时期男女婚前可以自由接触,还不曾形成森严的性别隔离制度。“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三国吴地学者陆玑在《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里面讲道:“荇,一名接余。白茎,叶紫赤色,正圆、径寸余,浮在水上,根在水底,茎与水深浅等。大如钗股,上青下白,鬻其白茎,以苦酒浸之,脆美,可案酒。”在水波里浮动摇曳的荇菜,犹如女子纤细柔美的身姿,接下来的诗句则刻画了男子弹琴拨瑟以取悦女子的行为,说明两人在婚前不仅见过,还有一定的交流,他们不仅互相吸引,还拥有共同的爱好,情趣相投,心意相通,说明两人了解程度颇深。那么,上古年轻男女在订婚之前拥有怎样的交往自由度?又具备哪些交往模式呢?

《诗经·召南·野有死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考察婚前男女交往行为的视角: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賦,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兮,无使祌也吠。

这首小诗是上古年轻男女恋爱相处情景的生动写照。诗歌所描写的场景是年轻男子(应当是一名猎人)用洁白的茅草包裹一头野鹿,作为礼物送给情窦初开的年轻女子。林中获得的猎物要用白茅草细细包裹,使其洁净体面,因为要收下礼物的那位姑娘本身如白玉般清新而纯洁。带着礼物去和心上人幽会,少女轻声嘱咐男子步子要慢些,动作要轻些,别弄乱自己系在头上的佩巾,别惊动了人家的狗,以免狗嚷嚷起来。

这是一幅逼真的恋爱画面,它告诉我们,在三千多年前的黄河之滨,男女交往的行为模式与如今居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两情相悦,便互相约会,互赠礼物,柔情蜜意地亲昵接触。但这种自由的恋爱风气随着时代的演变受到了遏制,在《诗经》阐释学中,古典注释学者自始至终不认可这是一首抒写恋爱真实场景与心境的诗歌,否认诗中年轻男子热情浓烈的爱意和女子羞涩含蓄的情态,将此诗附加上“恶其无礼”的骂名,强行扭曲诗意,认为本诗提倡的是男女“礼尚往来”的礼教传统。诗中男子携礼物而来,又加以包裹,是遵行古代“苞苴之礼”的遗风,诗的旨意在于写礼而不在于传情。但只要用心细读,读者应能自然地做出判断,这是一首情诗而非礼教诗。我们可以感知年轻男女恋爱时陶醉快活的心态,感受到跃然于纸面的青春气息。这也说明,在西周时期,年轻男女具有相当程度的恋爱自由,可以私下单独见面、交谈,同时互赠礼物的传统在当时已经开始形成。上古社会具有意想不到的宽松、包容的氛围,民间婚俗中恋爱常有定情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是相当私人化的,两情相悦成为值得提倡的婚恋形式。

《诗经·邶风·静女》同样是一首描写年轻男女恋爱场面的诗歌,与《野有死麇》相比,这首诗歌更加委婉细腻,并且惟妙惟肖地刻画了少女的灵动活泼与男子的憨态可掬: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诗歌题名为“静女”,但诗中女子并不是心静如水,而是名静实动,机灵顽皮。她与相恋的男子约好在城墙角落处见面,但到了时间却躲起来,迟迟不出现,害得男子搔首踟蹰。诗歌表现了年轻女子的幽默可爱与男子的质朴真挚。女子敢于捉弄男子,说明两人比较熟悉,已经交往了一段时间,恋人之间的小小游戏说明两人相处轻松自在,恋爱中的行为模式表明男女关系的确立是自主选择,较为自由的。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兮。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兮。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诗经·郑风·溱洧》这首诗歌更为真实地反映了上古社会民间自由恋爱的习俗。溱水与洧水是郑国境内的两条河流,春季时分,河水上涨,男女相约到河边游春。这一风俗被《诗经》阐释学者注意到并注解出来,但同时又被他们批评唾弃:“男女相弃,各无匹偶,感春气并出,托采芬香之草,而为淫之行。”春季时分,阳气发生,万物复苏,燕子归来,是生育季的开端,因此男女在春季交往也更为频繁,可以享有最大程度的交往自由,这一风俗在《周礼·地官·媒氏》中也有相关的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春季上巳节就是这一民间风俗的节日形式。上巳节在汉代以前定为三月上旬的巳日,俗称三月三,节日内容通常有沐浴祓禊、祭祀高、会男女等。上巳节以沐浴开始,对此,《论语·先进》提及:“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幅春日载歌载舞图是孔子所憧憬的人生乐事,也是儒生过上巳节的主要形式,但以“存天理,去人欲”为追求的儒士自动回避了该节日的另外一项重大内涵,即自由的性行为与生育崇拜。上巳时节,民间有祭祀高的礼俗,高的象征物是燕子,春日时分,燕子回归,筑巢孵卵,象征着新一轮生命的孕育与诞生。《礼记·月令》:“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天子亲往。”人们对高的祭祀代表着对旺盛生命力与生殖能力的追求,对子孙后代繁衍昌盛的渴望,因此,男女不受礼俗约束的自由结合,成为本时期可以理解并值得提倡的事情。从《溱洧》这首诗歌中,我们可以发现,与前面的《野有死麇》《静女》相比,该诗中的男女交往行为要更为开放大胆:在河水渐涨的春日,男女各自佩戴香兰,庆祝上巳节。女子问男子是否要去观看洧水?男子本来已经去过,但觉得有佳人相伴,不妨再去,欣然答应,二人在水边嬉戏,感到非常快乐。诗歌的讲述点到为止,但结合上巳节有到河边沐浴的传统,那么女子邀请男子到河边去玩,便是非常大胆的挑逗行为了。因此,这首诗歌被《诗经》阐释学者定义为“淫”也是不难理解的。正是这样开放的交往模式,使我们窥见上古社会人们生机勃勃、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与健康人性的社会环境。

上巳踏青图

(来源:李璐璐《图说中国传统节日》)

值得注意的是,自由恋爱的模式在《诗经》中并不是比比皆是的,这种爱情交往方式在象征民间声音的“十五国风”中比较普遍,但在文士创作的《小雅》与贵族宗庙祭祀清歌的“三颂”(《周颂》《鲁颂》与《商颂》)中则比较少见。文人雅士、上层贵族的婚恋生活,显然拥有与民间不同的礼仪形式,在“雅”“颂”内很难再寻找到男女你情我愿、各随己意、自由交往的行为记载与描写。这进一步说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至春秋的真实社会形态,礼与俗在上古社会已泾渭分明。民俗是大众化、世俗化的,作为民族深层心理潜意识沉淀下来;礼仪是高雅化的、小众化的,作为民族精英意识形态与文化表征形成公开符号与标识。

(二)上古婚礼仪式

1.媒妁之用

如果自由选择是民间婚恋的基本模式,恋爱到一定阶段,择期成婚则成为男女双方必须考虑的事情。在这个阶段,两人的行为则不如前期那么随意,即使是在自由恋爱风气下的民间,一旦双方需要结婚,就必须遵循相应的风俗习惯。这个时候,媒人成为实现婚姻的重要中介。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诗经·卫风·氓》是一首女子向男子吐露心声的诗歌。孟夏时分,女子将刚刚收获的蚕茧送到市集上去出售,这时遇到了恋人前来与自己商量婚期。两人交谈方罢,女子送男子行至水滨,男子希望能够早点定下婚期,这时女子抱怨道,并不是自己故意拖延,实在是因为男子没有找到良媒上门提亲,希望男子不要发怒,但愿能在下一个季节达成婚约。诗中的男女是自由恋爱的,在婚前他们享受见面、交谈等权利,说明民间对于男女恋爱的态度是宽松的,但当双方需要考虑婚姻时,则需要通过媒人的参与和协助。诗中的女子养蚕缫丝,说明她并非贵族,而是需要参加劳动的民间女子。即使平凡普通的女孩的婚嫁,也需要男方延请合适的媒人上门提亲商议,说明当时社会虽然有着婚前男女交往自由的风气,但在婚姻一事上却需要遵循严格正规的礼俗。因此,在《诗经·齐风·南山》一诗中,有这样的记载: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踨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鞫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这首诗歌从民间礼俗的角度批评了当时备受争议的鲁桓公的夫人文姜。“《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对于齐襄公与文姜乱伦之行为,诗人很不以为然,认为男女成婚,必然先告知父母,并有媒人周旋,这是基本礼数,但文姜嫁给鲁桓公,礼数已经周全,却未尽妇人之仪,有悖人伦,拨乱礼俗,为众人所不齿。可见,结婚与恋爱是两码事。在上古先民的观念当中,不管是贵族还是百姓,通过媒人说合,是婚姻能否体面、合乎社会伦理规范的基本前提。这并不是某一地区、某一人群的特例,在稍晚时期的南方楚江流域,诗人屈原所作《楚辞》的某些篇章中,也常提及婚姻当中媒妁的重要性。《楚辞·抽思》:“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好篳佳丽兮,糞独处此异域。既独而不群兮,又无良媒在其侧。”远方游子来到异乡,渴慕佳丽,厌倦孤独,但因无良媒引介,无法成婚,成为诗人苦闷的原因之一。说明在荆楚之地,民风虽古朴、原始,但成婚需要由媒人引介,方能结为百年之好也是本区域保持和遵循的传统。

从《诗经》到《楚辞》,可以发现,西周至战国年间,从渭河、岐山到荆楚一带,成婚礼仪中需要媒人参与,是在时间上绵延已久、地域上跨越南北的普遍礼节。媒人的出现与存在,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的表征符号,是否揭示出某种上古的思维规律呢?

考察媒人在成婚礼仪中的作用,从以上征引《诗经》中的诗歌可以看出,在上古时期,媒人并不参与男女双方认识、恋爱环节,主要是在成婚仪式当中起到引介、安排的作用,使礼仪符合规范。因此,媒人是婚礼的引导者与协助者,其存在是由上古特定的礼仪环境所决定的,是一种古老的礼仪传统在婚礼中的体现与延续。礼仪的产生,最早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人与人交往时“物物交换”的仪式,这是礼尚往来的雏形。仪式中的物物交换不是商品流通时的等值交换,而是来源于一种原始的信仰观念:即万物有灵观念及灵力信仰。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在考察了世界各地原始人群对于人际交往中礼物交换的共同规律后总结道:万物所携带的灵力必须流通起来才不至于伤害到拥有者本身,同时,将礼物交换出去对于所有者而言将带来更多的福气,这是礼尚往来起源的原始理论根基。伴随礼物交换而来的,是交往者之间日益频繁的接触与互动,这种交往活动逐渐发展成为规模化的礼仪。在礼仪过程中,物品的赠予与收纳仍是关键性的一环:“除了社会生活以外,我们还处在这样的一种生活之中: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我们总是‘欠人情’。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回报’总是要更昂贵、更大方。”《仪礼》中也记载,当来宾约见主人时,必须携带礼物,这个礼物叫做“挚礼”。《仪礼·士相见礼》:“士相见之礼:挚,冬用雉,夏用藈。”如果主人因为客气执意不收,来访者要劝说主人:“某不以挚,不敢见。”礼物在宾主交往中,起着示好、尊敬等作用。由于礼仪过程中有礼物交换,所以相应的应有中间人的存在。礼书上这些中间人往往手捧“挚”而来,因此,可统称为“执挚者”。“挚”在上古又常写作“质”字。“质”从甲骨文字形分析来看,是两手捧着礼物呈上的样子,代表着执挚者的职分是与礼物直接相关的。事实上,执挚者所从事的工作,最早是在仪式中衡量宾主双方所交换礼物的价值,专称贾人。郑玄注《聘礼》云:“贾人在官知物价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礼仪的演变,当礼仪逐渐剥离最初物物交换的本质后,被敬鬼神、重人伦、等秩序等象征意义取而代之后,执挚者的工作内容也相应发生变化,不再只是衡量双方礼物的价值,而是在仪式中承担收纳礼物、宣布礼物内容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成为礼仪活动中的筹备、执行人员,类似今天礼仪活动中的司仪。执挚者的人员构成也是多样化的,如果是身份低的人求见身份高的人,则可自己充当执挚者。如《仪礼·士相见礼》:“士相见之礼:挚,冬用雉,夏用藈。左头奉之,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意思是身份卑微的士想求见尊贵者,但没有合适的人引介,只能自己左手执着挚礼,举至头部,请求尊贵者接见。如身份相等的两人彼此相见,则有“介”作为中间人,互换礼物,代为引见。如《仪礼·乡饮酒礼》:“乡饮酒之礼,主人就先生而谋宾介。”乡饮酒礼中的宾,是贤者、能者,是在礼仪中受到礼遇的人,可与主人对面而坐,以示地位平等。介,则次于贤者,是协助主、宾双方完成礼仪之人,因此乡饮酒礼中的“执挚者”,即礼仪中间人,就是众多的介者。执挚者地位虽然低微,却是礼仪顺利开展的必要保证,因此在仪式进行时,要为他们专门留出席位,礼仪结束后,主、宾要分别答谢他们。媒人在婚礼中的地位与作用,与执挚者相似。《仪礼·士昏礼》记载:“《诗》云:‘匪媒不得’,是由媒也。其行五礼,自纳采已下,皆使使往,是交接设绍介也。云:‘皆所以养廉耻’者,解所以须媒及设绍介者,皆所以养成男女使有廉耻也。”可知,婚礼中媒人起着赠送礼物、交换婚嫁双方意见的作用。媒人的作用与意义:一是承担礼物的给出与接受,二是协助礼仪顺利开展,使婚礼意义实现,成就婚礼养廉耻、序人伦的大义。因此,礼物与仪式是媒人活动的中心,也是古代婚礼的重点。

2.礼物:定情之物与聘礼之物

从《国风》当中的民间爱情诗歌可以看出,自由相恋的男女,赠予对方定情信物是确定感情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与今天男女恋爱互赠信物并无太大区别。诗歌中的礼物,多为自然界出产的食物、植物等,较为易得,具有情感象征性,所谓礼轻情意重。

《诗经·召南·野有死麇》一诗中: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賦,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男子赠予心上人的是打猎获得的小鹿。鹿是上古北方地区较为常见的食物,小鹿奔跑能力不强,比较容易捕捉。虽然相比鹿茸,小鹿肉要普通许多,但是男子以小鹿为礼赠予心上人,并不是因为此物易得,而是有他细腻的心思在里面。小鹿灵动活泼、天真纯洁,象征女孩的年轻美丽,同时,鹿茸性燥,大热,多为中老年男性服用以补肾壮阳;小鹿肉温而不燥,性平和,易于消化,可帮助调理气血,年轻女子食用是再合适不过了。因此,礼物虽轻,却代表了男子的一番苦心与细心。

《诗经·邶风·静女》一诗中,女子献给男子的礼物则更为简单寻常: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彤管为何物?彤为红色,管是一种空心植物的代称。可以推测,女子赠予男子的,是一种带有美丽的红色光泽的草本植物。这件礼物的随意性更大,可能是女子从牧场上或溪水边偶然得来。礼物虽然寻常,但质朴真挚,它自然的光辉,象征着女子洋溢的青春光芒与沉浸在恋爱中的美好心境。与之相似的是《诗经·郑风·溱洧》中所描写年轻男女到河边赏春戏水,互相赠予的礼物,正是春季盛开的、随手可得的芍药花。《诗经·卫风·木瓜》也值得引起注意: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从字面上看,这是一首歌咏恋爱中男女互换礼物的小诗,对方赠予自己木瓜、木桃与木李,出于对对方的深情,还分别回赠了琼琚、琼瑶与琼玖。后面三物都是贵重的美玉,还礼者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长久保持与恋人的深情厚谊。然而,在《诗经》注疏当中有对孔子言论的征引,其中谈到本诗:“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也。”什么是苞苴之礼呢?郑玄笺曰:“以果实相遗者,必苞苴之。”意思是,作为礼物赠予的果实,需要包裹好后方能赠予。用来包裹的东西,多为苇草或白茅。包好礼物后再赠送,在现在看来是很普通的行为,但在当时却被认为是一种礼仪,似乎是礼仪当中的一个新环节,这里面蕴藏着怎样的内涵呢?苞,从草旁,本义为草的一种;又从“包”音,意思是用草包裹物品。上古赠送礼物,多有包裹。《尚书·禹贡》中记载:“厥苞橘柚,锡贡。”上贡的橘柚都需要精心包裹起来,是献礼的要求。《礼记·典礼》郑玄注曰:“苞苴,裹鱼肉,或以苇,或以茅。”苞苴之礼的意义在于,礼物交换时对方不清楚里面所藏何物,单纯以“赠予”作为礼物给出的缘由,不带有交换目的,显示礼物存在的非功利性。因此,在男女交换礼物时施行苞苴之礼,则体现出不论物品贵贱,仅表现心意的单一目的。所以在《木瓜》这首诗中,双方所交换的礼物价值虽看似不对等,但代表的“永以为好”的心愿,使得礼物价值的差距得以淡化。因此苞苴之礼背后蕴藏着上古礼仪对功利性、交际性等实用成分的剥离,体现出礼仪交往中浓厚的情感色彩,因此为孔子所称道。

同时,还要进行比较的是,苞苴之礼与上古并行存在的另外一种礼仪———相见礼中的“挚礼”是有所区别的。在《仪礼·士相见礼》《仪礼·士昏礼》等对上古礼仪的记载中,较为多见的是对于相见过程中挚礼的表述。挚礼,即相见时宾客手捧礼物献上之礼。所献之物,礼书中均有明确的说明,如君臣相见———《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挚礼中所献之物,礼书均不曾说明采纳“苞苴”之法,应是直接献上。这时礼物所代表的不再仅仅是奉献心意情感,而是要直接呈现礼物本身所具有的象征含义,如以不同礼物等级体现身份的高低,以特定礼物种类表现行礼的目的。因此,挚礼与苞苴之礼相比较,更具有实用性、符号性与目的性。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苞苴之礼起初所具有的超越功利、表达情感的本义慢慢丧失了,转而发展成为贵族之间施行贿赂的手段之一。包裹起来的礼物不能亲见,往往以贵重之物充之,以图达成献礼人加官晋爵等目的。因此《荀子·大略》中已有“苞苴行兴”的记载,杨絫注曰:“货贿必以物包裹,故总谓之苞苴。”

情侣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带有随意性,当恋爱关系进入到谈婚论嫁的阶段,由媒人出面协商,正式送出双方拟建立婚姻关系的礼物称为纳彩礼。《仪礼·士昏礼》郑玄注曰:“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诗经》很少直接表现纳彩之礼的内容,但仍有部分诗歌以暗示的方式写出,如《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

有弥济盈,有駻雉鸣。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

閖閖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

招招舟子,人涉否。人涉否,须我友。

这首诗歌描写了一位正在筹备婚礼的女子,在河边焦急等待自己的未婚夫。她看到大雁南飞,河水始冰,心中感到很着急,因为她希望可以把婚礼安排在冬季来临之前。这里的大雁虽是物象,但同时也是一个意象,因为在古时,雁是约定俗成的纳彩之礼,是婚礼开始的象征。

邶风·匏有苦叶

[来源:(清)乾隆《御笔诗经图》]

《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当女方同意男方求婚之后,将接纳男方所赠送的礼物———雁,以示许婚。为什么用雁作为婚礼流程的第一步呢?古人解释,首先,大雁秋季南飞,春季北归,守时而至,以雁为礼,表示在适宜的时候应许女子婚期,不夺女子宜婚之时。《白虎通义·嫁娶篇》:“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仪礼·士昏礼》郑玄注:“取其顺阴阳往来也。”雁初春北飞而深秋南飞,始终追逐自然界之阳气,在婚姻生活中,夫为阳,妇为阴,联姻正是阳倡阴和之事。以雁为定,意味着夫妇之间,妻子应服从、追随丈夫,发挥以阳弘阴之义。唐代学者贾公彦认为:“顺阴阳往来者,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亦取妇人从夫之义。”再则,雁群起飞,排列有序,不乱其位,意味着婚姻生活中,夫妻应遵守礼法,长幼有序,以达到家庭和谐之目的。因此,雁对于婚姻的象征意义,有守时、守贞、守序三方面。在婚礼的六个环节: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中,除纳徵外,其他五个步骤均需以雁为礼。上古婚礼以雁为挚礼,与之前提及的苞苴之礼不同,雁不需包裹,本身就作为婚姻关系的一种象征符号。上古礼仪分尊卑等级,从挚礼本身执行的角度讲,卿、大夫、士等阶层都有各自严格的区分,但唯有婚礼用雁,不分尊卑,一律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婚礼中作为挚礼的雁,也是中国古代诗词当中歌咏得最多的一种鸟类。然而,与礼仪中大雁所拥有的“合夫妻之好”吉祥含义不同的是,进入文学吟咏中的大雁,其具有的意象往往是孤单、苦闷与忧郁,它是飘零生活与思念情绪的象征物。如李清照《声声慢》:“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梅尧臣《秋雁》:“秋雁多夜飞,前群后孤来。”李益《春夜闻笛》:“洞庭一夜无穷雁,不待天明尽北飞。”李白《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等。雁的守时、守序与守贞,在礼学家看来是人类婚姻的榜样,具有吉祥意义,但在文人骚客眼中,却是一种无奈的、不可抗拒的悲剧性命运。

婚礼六个环节中唯一不以雁作为挚礼的纳徵礼,是礼仪中的第四个环节,其基本含义是男方派使者纳送聘财到女方家,以成婚礼。《仪礼·士昏礼》:“纳徵,玄束帛,俪皮,如纳吉礼。”徵,有“成”的意思。纳徵礼所奉上的礼物是厚礼,有币与毛皮等贵重之物,说明男女双方的婚事已成定局,所以纳徵又称为纳币。纳徵礼中,“玄束帛,俪皮”具体所指是什么呢?是否随着行礼人身份的不同又有所变化呢?《仪礼》注释中讲得很清楚:玄是黑色丝绸;束帛是将黑色丝绸成捆地束起来,每捆长约两丈;俪皮,即一定数量的鹿皮。需要注意的是,纳徵礼中对“玄束帛”的规定是一项大致的要求,随着宾主身份地位的不同,礼物的分量也会有所增减。“礼不下庶人”,因此庶人所备的玄,仅需黑色的布料而已,不必用这样贵重的丝绸,这叫做“空用缁色”;士大夫则是玄、束帛皆备;诸侯在此基础上还要配上大璋;天子则需要加以谷圭。因此《周礼·考工记·玉人》记载:“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变如之,诸侯以聘女”。谷圭,长七寸;大璋,具有繁复纹饰的玉璋。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纳彩礼还是纳徵礼,礼物都不是求婚者亲自献上,而是由使者“奠上”,即呈放于案几献上,代表求婚者真诚与谦虚之意,以及问询礼物能否被收纳的小心谨慎之情。

3.婚礼:场面、形式与意义

随着礼物的给出和收纳,婚礼的各个流程也逐次展开。婚礼在上古礼仪中属于“嘉礼”,具有嘉美之意义。《诗经》中对于婚礼的场面也有较为频繁的描述,如《诗经·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周南·桃夭

[来源:(清)乾隆《御笔诗经图》]

这首著名的诗歌描写了少男少女成婚之时,男女双方家庭欣慰喜悦的场面。以盛开的桃花比喻女子的娇艳,以桃叶与桃实祝福这段婚姻美好的前景。此外,又如《诗经·召南·何彼難矣》:

何彼難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閖?王姬之车。

何彼難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这首诗歌描写了周武王女儿的一场豪华盛大的婚礼场面。诗歌以唐棣之树(唐棣:即棠棣,常见于湖北西部,是一种很美丽的小乔木,果实成熟时蓝黑色,可食,味甘美)的繁荣之态形容王姬面色容光焕发,以桃李之色形容王姬的新郎———齐侯之子的意气风发。随行车辆众多,礼数周全,诗歌赞美了这场婚礼符合规范,符合各人身份,使婚礼意义得到了彰显。

同时,《诗经》中还有描写出嫁之日,女方亲人送新娘出门成婚的动人诗篇,如《诗经·邶风·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这首诗歌表现了女方家人对于女子出阁依依不舍的场景。亲人之间的浓浓深情,以及对新娘的不舍、祝福、叮嘱、牵挂,都包含在这首深情款款的诗作当中了。

因此,从《诗经》中可以看出,婚礼有着超乎一般社会活动的组织性与演习性,这一场面体现出来的气息与蕴含的意义是《诗经》当中婚恋诗歌比较重要的主题。所以,通过《诗经》,我们有必要系统地了解一下上古婚礼的具体过程及其代表的象征意义。

根据《仪礼·士昏礼》的记载,上古贵族阶层婚礼有六个阶段: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

纳彩以雁为挚礼,是征询女方是否有意愿婚配男方的礼仪,也是嫁娶双方需要举行正式礼仪的第一环。在纳彩礼中,主为女方的父亲,宾为男方派来的使者,双方进入宗庙,使者授雁,主人若同意许亲,则请家中年长且受尊敬者接受。

当挚礼被收下后,随即问名,即求问女方姓名及生辰八字等,用以占卜。因此,纳彩礼与问名礼事实上是一同举行的。

纳吉礼,是将男女双方的姓名、生辰八字进行占卜,当占卜得到吉兆之结果后,成婚之事基本可以确定,男方便派使者前往告诉女方。使者所报的言辞大致是这样:“纳吉曰吾子有贶命,某加诸卜,占曰‘吉’,使某也敢告。”主人回复:“某之子不教,惟恐弗堪,子有吉,我与在,某不敢辞。”

随后纳徵礼是正式确定婚事,礼仪流程与纳彩礼一致。从史书记载来看,纳徵礼最迟形成于春秋时期。《春秋左氏传》已有记载,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

接下来是请期礼,即确定成婚日期。所谓“请”,是男方向女方问询。但当男方派出的使者征求女方婚期意见时,女方往往推辞不受,意思是婚礼是阳倡阴合之事,因此日期应由男方来定。男方则仍以占卜的方式决定吉日。《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是一首与婚期相关的诗歌,诗歌中的女子向男子建议,士人娶妻,宜在河水始冰、大雁南飞之时,即深秋之日,不宜拖延至冬季。秋季暑去寒来,阴阳交替,万物长成,是民间认可的成婚良期,婚礼以雁为挚礼,或许也与秋雁成群南飞,较易获取有关。因此上古婚礼多择秋季举行。《诗经·卫风·氓》也有同样的记载:“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最后是亲迎之礼。上古士大夫及以上阶层的婚礼具有一系列非常复杂的形式。简略地说,迎亲之前先要举行祭祀,迎亲要“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由此可知,迎亲是在夜里,需要用火烛照明,后来学者认为婚礼的“婚”即从“昏时”演变而来,要选择阳气消落、阴气渐长之时,因为妇人本属阴性。《诗经·陈风·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也正是对这一婚时的确切表达。

《仪礼·士昏礼》郑玄注曰:“士妻之车,夫家共之。大夫以上嫁女,则自以车送之。”即士大夫及以上阶层人士的婚礼,新妇所乘之车要用裳帏包裹装饰。因此,在《诗经》中描写王姬出嫁的情形时,车马、随从浩浩荡荡的阵容,是符合礼书规范和周武王之女与齐侯之子各自的身份地位的。《诗经·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为什么送亲的车辆多至百乘?这是诸侯之女出嫁的礼数规定,也体现出男女双方门第相当。因此男方迎亲时相应也有规模浩大的车辆接引,如《诗经·大雅·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可见送亲与迎亲的队伍,都相当匹配,显示出贵族婚姻的门当户对。当迎至夫家后,新妇身着丝衣,面南而立,陪伴她的有乳母和随从等女眷。夫妇要共同完成一套非常复杂的答拜礼与祭祀礼,至次日清晨,还要酬谢女方的亲人家属。

上古婚礼细节极为烦琐,程序复杂,但可以看出,它已成为后世乃至今天婚礼模式的雏形,反映出古人的阴阳观,体现出憧憬夫妇融洽、人伦相合、鬼神相协的美好愿望。同时,它以典礼的方式体现出婚姻的严肃性与社会性,故而《诗经》中对于婚礼场面的多次颂赞,事实上也反映了春秋时期人们对于盛大和谐、有伦有序的社会生活图景的歌颂与向往。

召南·鹊巢

[来源:(清)乾隆《御笔诗经图》]

  1. [法]马塞尔·莫斯著,汲译:《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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