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十场的第二季《中国诗词大会》在中央电视台落下帷幕,早前因在“飞花令”环节中脱口而出“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的复旦附中女生武亦姝众望所归夺得了该节目的年度总冠军,几天之内,这位高中女生也引发了文化界与教育界的现象级讨论。武亦姝夺冠后,母校复旦附中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频频被问到的问题是“背这么多诗词有用吗?”,可见按照普罗大众的观点,依然将古诗词的作用与意义放在应试教育的体系下考量其价值。这不仅让笔者联想起自己的求学经历。
笔者澳洲留学时,学的是“创意写作”专业,写诗在我们当时的课程设置中,属于整个课程大纲里,从初级过度到高级的中级必修课程,如果不通过诗歌写作课,是无法继续修读写作方面的高级课程的;而在我校文学院校友设立的奖学金中,也有一部分是专门奖励诗歌写作的。另一段小插曲是,笔者当时修读这门课时,常常引发了在商学院就读的室友们此起彼伏的羡慕声:“你们真轻松,没考试没论文,只要写写诗就行了,不像我们还得做那么多题目。”
曾经因为搜肠刮肚、只为了帮诗作末句找一个押韵单词的笔者,当然知道绝非如此。诗是文字的提炼,其文学性是极具张力的,寥寥数字所蕴含的,可能是具有借代意义的意象,可能是含有深长意味的典故。通过对诗歌的学习,不但能掌握文字的视觉美,还能掌握诗句韵律的音乐美。无论是学习母语还是外语,学习诗歌都是接近这门语言的美好捷径。
择业时,面试官需评估求职者的简历,因为面试官需要通过其对于自身过往最基本的事实陈述来了解这位素不相识的应聘者。诗词储备量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人文化素养、尤其是文学造诣的“简历”,想必笔者母校将写诗课设置成中级必修课程的意义也在于此。同为写诗者,投机取巧者随意截取流行歌曲歌词几个关键词重新生成自己的新作,读来虽朗朗上口却内容浅薄犹如过眼云烟;博闻强识者阅读量虽大却注重作品的原创性,推敲用典、字斟句酌。有多少写作的真功夫,全都体现在写出来的诗作上。
《中国诗词大会》中,“飞花令”环节是一种直观而量化的诗词储备考察方式,但个人挑战赛中的答题环节,除了诗词本身之外,还考察了相关的文史知识,以及“擂主挑战赛”中,考察联想能力的“看画猜诗句”和逻辑能力的“逆向思维题”,都反应了这档节目虽需要诗词储备量作为基本素质,考察的却远远不只记忆能力。
复旦大学英语系讲师朱绩崧在武亦姝夺冠后,曾撰文阐述教授诗词的重要性:“诗词之美,超越文窠辞臼,直指世境人心。”并曰:“文化不尽等于诗词,诗词不尽等于记忆。舍本逐末的教师,一定会简单粗暴地把记忆量化。”笔者对此深以为然。尽管我国的升学制度目前仍以应试为主,但诗词在课堂上的推广却很有必要,这不但有利于学生建立文化自信、提高自身文化的认同,还是母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课堂上的母语教学,这并非中国所独有,英语国家的中学也常常通过戏剧教育的方式来推广本国的母语教育。坊间“高考又不考古诗词,背那么多有什么用”的质疑,放在英语国家的戏剧教育中同样成立——“又不是每个中学生都想当演员,背那么多莎士比亚有用吗”?但每当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会在日常生活中脱口而出《仲夏夜之梦》中的“真爱无坦途”,或者脱口而出《哈姆雷特》中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就如同我们脱口而出的诗句或成语,那都早已是凝结于我们血液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
虽然留学时期,我们的诗作写作课不考察记忆和背诵的部分,但是过往的阅读量与诗词储备量,却深刻的体现在我们的作品中。记得俳句的写作课中,一位日本女生直抒胸臆地缅怀了樱花稍纵即逝的美,而在咏物诗的写作中,我则选取了书法作为歌咏对象,这大概是东方人的文化身份使然,在导师课上有限的时间里,只能从自己熟悉的领域中搜寻意象,很难跨领域跨文化去沾染并不了解的异域风情。
反观《中国诗词大会》一档以“诗词”为特色的节目,并无明星名人撑腰站台,由普通素人完成了全部的内容生产,却意外成了“爆款”的热点节目。这也体现了诗词作为我国母语教学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其实迎合了许多人的复古情结和求知欲望。诗词是中国人文化身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哪怕是土生土长的海外华人,也不会对古诗词一无所知。大家也可以看到,《中国诗词大会》中的百人团选手不乏海外华人与在中国留学的外国留学生,其中曾经当过一期擂主的李宜幸,就是新加坡籍华人,并且因为太热爱中文,她回到中国,在北京大学中文系就读。毕竟,母语带来的归属感,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