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基于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但是经济法作为一门学问,则是自20世纪开始而逐步为人们所关注的。我国对于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可以追溯到很久远,但是真正将经济法作为学问来研究,则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才有的事情。本书主要是将经济法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的教程而呈现出来的,因此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视角考察,会显得不够,但就其内容的逻辑性和包容性而言,则可以满足我国高等院校对于经济法教学的需要。由于本书所运用的素材尽可能是最新的,因此,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本书不仅仅适用于法律专业,也广泛适用于经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自学参考。本书的分编具有新颖性,它突破了一般经济法教科书传统分类,将教程分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组织法律制度、市场主体行为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和经济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等。分编的新颖性主要还是从其所含的章节中反映出来,在市场主体组织法律制度中我们设置了公司法、合伙与独资企业法、公有企业法、其他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等四章,这样就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经济组织形态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尚留存的一些过渡的主体形态都作了有条理的叙述;在市场主体行为法律制度中设置了金融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两章内中分别介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内容,这些设计,可以适应人们对于市场经济主体行为法的基本认识;在市场秩序法律制度中设置了技术监督法、竞争法、交易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破产法等五章,其中分别叙述了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票据法、信用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破产法等内容;在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中设置了综合性经济调控法、手段性经济调控法和导向性经济调控法等三章,其中分别叙述了计划法、预算法、环境法、资源和能源法、对外贸易法、中央银行法、税法、价格法、会计与审计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内容;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设置了社会保障法和社会保险法两章,分别叙述了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优抚安置法、养老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医疗保险法、生育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等内容;在经济纠纷处理的法律制度中设置了经济仲裁的法律制度、经济审判法律制度和WTO争端解决机制与经济纠纷处理等三章。上述分编和章节的安排,不仅仅表现为本教程在系统性方面的考虑,更在于符合本教程基础理论中的一条红线,即经济法调整现代经济运行过程中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