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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 Java中文版

Practical Java中文版

定 价:¥46.00

作 者: (美)Peter Haggar著;侯捷,刘永丹译
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丛编项: 开发大师系列
标 签: Java

ISBN: 9787508307398 出版时间: 2003-11-01 包装: 简裝本
开本: 23cm 页数: 312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出自第一线Java编程专家之手,为读者展现正确、高效、强国之JAVA代码实践方案。这本取材广泛的指南,以不同层级的专家经验,帮助程序员更透彻地理解JAVA,使他们的编码效能(coding effectiveness)发挥到极致。此书以准则/条款形式(rules-based)进行编排,探究改善代码的68个重要主题,提供清晰明快、精心撰写之示例和方案。所有示例和方案都带有详尽的解说,你可以将它们融入自身工作之中。这些编程和设计上的实践方案,描述了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实际运用之最佳实践手法。为方便中高阶JAVA程序员阅读,本书内容被精心安排成为各自独立的课程,因此你既可以从头通读至尾,也可以挑选独特专题加以精读。

作者简介

  Peter Haggar是一位公认的Java编程专家,也是IBM资深软件工程师。他拥有广博的编程经验,曾投身于开发工具、类库(class libraries)和操作系统的方面工作。他在IMB致力于emerging Java技术研究,目前专门从事embedded Java和real-time Java的研究。Peter屡屡以Java技术演讲人的身份出现在众多企业界会议上。他在Clarkson大学得计算机学士学位。

图书目录

实践:实际履行, 尤指艺术. 科学或技术领域:与理论遥相对应.
Praxis: Practice,especially of an art,science, or technical occupation, opposite to theory.
-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1958
译序by侯捷
译序by刘永丹
细目 DetailContents
前言preface
致谢 Acknowledgement
1 一般技术(General Techniques)
实践1:参数以byvalue方式而非by reference方式传递
实践2:对不变的data和object reference使用final
实践3:缺省情况下所有non-static函数都可被覆写
实践4:在arrays和vectors之间慎重选择
实践5:多态 po1ymorphism 优于instanceof
实践6:必要时才使用instanceof
实践7:一旦不再需要objectreferences, 就将它设为nu11
2 对象与相等性(Objects and Equality)
实践8:区分reference型别和primitive型别
实践9:区分==和equals
实践10:不要依赖equals 的缺省实现
实践11:实现equals 时必须深思熟虑
实践12:实现equals 时优先考虑使用getClass
实践13:调用super. equals 以唤起baseclass的相关行为
实践14:在equals 函数中谨慎使用instanceof
实践15:实现equals 时需遵循某些规则
3异常处理(Exception Handling)
实践16:认识[异常控制流] exceptioncontrolflow 机制
实践17:绝对不可轻忽异常 Neverignoreanexception
实践18:千万不要遮掩异常 Neverhideanexception
实践19:明察throws子句的缺点
实践20:细致而全面地理解throws子句
实践21:使用finally避免资源泄漏 resourceleaks
实践22:不要从try区段中返回
实践23:将try/catch区段置于循环之外
实践24:不要将异常 exceptions 用于流程控制
实践25:不要每逢出错就使用异常 exceptions
实践26:在构造函数 constructors 中抛出异常
实践27:抛出异常之前先将对象恢复为有效状态 valid state
4 性能(Performance)
实践28:先把焦点放在设计. 数据结构和算法身上
实践29:不要倚赖编译期 compile-time 优化技术
实践30:理解运行期 mntime 代码优化技术
实践31:如欲进行字符串接合, StringBuffer优于String
实践32:将对象的创建成本 creationcost 降至最小
实践33:慎防未用上的对象 unusedobjects
实践34:将同步化 synchronization 降至最低
实践35:尽可能使用stack变量
实践36: 使用static. final和private函数以促成inlining
实践37:instance变量的初始化一次就好
实践38:使用基本型别 primitivetypes 使代码更快更小
实践39:不要使用Enumeration或Iterator来遍历vector
实践40:使用System. arraycopy 来复制arrays
实践41:优先使用array, 然后才考虑Vector和ArrayList
实践42:尽可能复用 reuse 对象
实践43:使用缓式评估 延迟求值, lazyevaluation
实践44:以手工方式将代码优化
实践45:编译为本机代码 Compile to native code
5 多线程 Multithreading
实践46:面对instance函数, synchronized锁定的是对象 objects 而非函数 methods 或代码 code
实践47:弄清楚synchronizedstatics函数与synchronized instance函数之间的差异
实践48:以[private数据十相应访问函数 accessor ]替换[public/protected数据]
实践49:避免无谓的同步控制
实践50:访问共享变量时请使用synchronized或volatile
实践51:在单一操作 singleoperation 中锁定所有用到的对象
实践52:以固定而全局性的顺序取得多个locks 机锁 以避免死锁
实践53:优先使用notifyAll 而非notify
实践54:针对wait 和notifyAll 使用旋锁 spinlocks
实践55:使用wait 和notifyAll 替换轮询循环 pollingloops
实践56:不要对locked object 上锁对象 之object reference重新赋值
实践57:不要调用stop 或suspend
实践58:通过线程 threads 之间的协作来中止线程
6 类与接口(Classes and Interfaces)
实践59:运用interfaces支持多重继承 multipleinheritance
实践60:避免interfaces中的函数发生冲突
实践61:如需提供部分实现 partial implementation 请使用abstract classes 抽象类
实践62:区分interface. abstractclass和concreteclass
实践63:审慎地定义和实现immutableclasses 不可变类
实践64:欲传递或接收mutableobjects 可变对象 之objectreferences时, 请实施clone
实践65:使用继承 inheritance 或委托 delegation 来定义immutableclasses 不可变类
实践66: 实现clone 时记得调用super. clone
实践67:别只依赖finalize 清理non-memory 内存以外 的资源
实践68:在构造函数内调用non-final函数时要当心
附录:如何学习Java
进阶读物 Further Reading
索引 Index
一般技术(General Techniques)
实践1:引数是以传值(by value)而非传址(by reference)方式传递
所有Java objects都透过object reference而被取用. 常见的一个误解是Java以by reference方式传递引数. 事实上所有引数都以by value方式传递.
实践2:对不变的data和object reference使用final
为了让data或object reference成为不变量, 请使用final. 注意, final仅仅令object reference自身成为不变量, 并不限制它所指向之物件的改变.
实践3:预设情况下所有non-static函式都可被覆写(overridden)
预设情况下, 所有non-static函式都可以被subclass覆写. 但如果加上关键字final, 便可防止被subclass覆写.
实践4:慎重选择arrays和Vectors
arrays和vectors是常见的容器类别(storage classes). 选用它们之前应该先了解它们的功用和特性.
实践5:多型(polymorphism)优於instanceof
instanceof的许多用途可以因为改用多型而消除之. 使用多型, 程式码将更清晰. 更易於扩展和维护.
实践6:必要时才使用instanceof
有时我们无法回避使用instanceof. 我们应该了解什麽情况下必须使用它.
实践7:一旦不再需要object references, 就将它设为null
不要忽视记忆体可能带来的问题. 尽管有了垃圾回收机制(garbage collection), 你仍然需要关注你的程式码如何运用记忆体. 如果能够领悟垃圾回收机制和记忆体运用细节, 你就能够更好地知道何时应该将object references设为null, 那将导致高效的程式码.
物件与相等性(Objects and Equality)
实践8:区分reference type和primitive type
Java是物件导向的, 但其操控的东西并非都是物件(objects). 理解reference type和primitive types之间的差异, 及它们在JVM中的表述(representation), 会使你在运用它们时得以做出明智的选择.
实践9:区分 == 和equals
== 用来测试基本型别的相等性, 亦可判定两个object references是否指向同一个object. 若要测试values(值)或semantic(语意)相等, 应使用equals .
实践10:不要依赖equals 的预设实作(default implementation)
不要不假思索地认定一个class总是会正确实作出equals . 此外, java.lang.Object提供的equals 大多数时候并非进行你想要的比较.
实践11:实作equals 时必须深思熟虑
如果某个class的两个objects「即使不占用相同的记忆体空间, 也被视为逻辑上相等」, 那麽就该为这个class提供一个equals .
实践12:实作equals 时优先考虑使用getClass
实作equals 时请优先考虑采用getClass . 毕竟, 「相同class下的objects才得被视为相等」是正确实作equals 的一个清晰简明的解决方案.
实践13:呼叫base class(基础类别)的super.equals
任何base class(除了java.lang.Object)如果实作equals , 其derived class都应该呼叫super.equals .
实践14:在equals 函式中谨慎使用instanceof
唯有当你考虑允许「一个derived class object可以相等於其base class object」时, 才在equals 中使用instanceof. 使用这项技术前请先弄清楚其影响.
实践15:实作equals 时需遵循某些规则
撰写equals 并非那麽直观浅白. 如果想要恰当地实作出equals , 请遵循某些规则.
异常处理(Exception Handling)
实践16:认识「异常控制流」(exception control flow)机制
让自己谙晓异常控制流程细节. 了解这些细微之处有助於你回避问题.
实践17:绝对不可轻忽异常(Never ignore an Exceptions)
一旦异常出现却没有被捕获, 抛出异常的那个执行绪(thread)就会中止运行. 是的, 异常意味错误, 永远不要忽略它.
实践18:千万不要掩盖异常(Never hide an Exceptions)
如果处理异常期间又从catch或finally区段抛出异常, 原先的异常会因而被隐蔽起来.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 就会丢失错误资讯. 你应当撰写专门负责处理这种情形的程式码, 将所有异常回传给呼叫者.
实践19:明察throws子句的缺点
将一个异常加入某函式的throws子句, 会影响该函式的所有呼叫者.
实践20:细致而全面地理解throws子句
任何函式的throws子句应当列出它所传播的所有异常, 包括衍生异常型别(derived exception types).
实践21:使用finally避免资源泄漏(resource leaks)
不要忽视记忆体以外的资源. 垃圾回收机制不会替你释放它们. 请使用finally确保记忆体以外的资源被释放.
实践22:不要从try区块中回返
不要从try区块中发出return指令, 因为这个函式未必会立即从那儿回返. 如果存在finally区段, 它就会被执行起来并可能改变回传值.
实践23:将try/catch区块置於回圈(loop)之外
撰写含有异常处理的回圈时, 请将try和catch区块置於回圈外部. 在某些实作版本上, 这会产生更快的执行码.
实践24:不要将异常(exceptions)用於流程控制
请将异常用於预期行为之外的情况. 不要以异常来控制流程, 请采用标准的语言流程构件(flow constructs), 这样的流程表达会更清晰更高效.
实践25:不要每逢出错就使用异常(exceptions)
只有面对程式行为可能出乎预料的情境下才使用异常. 「预期中的行为」应使用回传码(return codes)来处理.
实践26:在建构式(constructors)中抛出异常
尽管建构式并非函式(method), 因而不能回传一个值, 但建构式有可能失败. 如果它们失败了, 请抛出一个异常.
实践27:抛出异常(exceptions)之前先将object恢复为有效状态
抛出异常很容易, 困难的是「将异常所引发的伤害减到最小」. 抛出异常之前, 应确保「如果异常被处理好, 流程再次进入抛出异常的那个函式中, 该函式可以成功完成」.
效能/效率(Performance)
实践28:先把焦点放在设计. 资料结构和演算法身上
给Java带来最大效能提升的办法就是:在设计和演算法中使用与语言无关的技术. 因此, 首先请将你的精力集中於这些上面.
实践29:不要倚赖编译期程式码优化技术
由Java编译器生成的码, 通常不会比你自己撰写的更好. 别指望编译器能够多麽优化你的原始码.
实践30:理解运行期(runtime)程式码优化技术
Java效能的大部分努力都围绕着运行期优化展开. 这种作法有利有弊.
实践31:如欲进行字串接合, StringBuffer优於String
对於字串接合, StringBuffer class要比String class快许多倍.
实践32:将object的创建成本(creation cost)降至最小
在许多物件导向系统中, 「产生物件」意味着高昂的成本. 了解成本所在, 以及了解「加速物件产生速度」的技术, 都可以导致更快的程式码.
实践33:慎防未用上的物件(unused objects)
非必要别产生物件. 非必要地产生物件, 会减慢你的程式速度.
实践34:将同步(synchronization)减至最低
宣告synchronized函式或synchronized区块, 会显着降低效能. 只在物件需要时才使用同步机制(synchronization).
实践35:尽可能使用stack变数
stack变数为JVM提供了更高效的byte code指令序列. 所以在回圈内重复取用static变数或instance变数时, 应当将它们临时储存於stack变数中, 以便获得更快的执行速度.
实践36:使用static. final和private函式以允许实施inlining
以函式本体替换函式呼叫, 会导致更快的程式码. 如果要令函式为inline, 必须先宣告它们为static. final或private.
实践37:instance变数的初始化只要一次就好
由於所有static变数和instance变数都会自动获得预设值, 所以不必重新将它们设为预设值.
实践38:使用基本型别(primitive types)使程式码更快更小
使用基本型别, 比使用基本型别外覆类别(wrapper), 产生的程式码又小又快.
实践39:不要使用Enumeration或Iterator来巡访Vector
巡访Vector时, 请使用get函式而非Enumeration或Iterator. 这样做会导致更少的函式呼叫, 意味程式码会更快.
实践40:使用System.arraycopy
来复制arrays
请使用System.arraycopy
来复制arrays. 那是个原生(native)函式, 速度最快.
实践41:优先使用array, 然後才考虑Vector和ArrayList
如果可能, 就使用array. 如果你需要Vector的功能但不需要它的同步特性, 可改用ArrayList.
实践42:尽可能复用(reuse)objects
复用现有物件, 几乎总是比产生新物件更划算.
实践43:使用缓式评估(延迟求值, lazy evaluation)
如果某个成本高贵的计算并非一定必要, 就尽量少做. 请使用「缓式评估」
(lazy evaluation, 延迟求值)技术避免那些永远不需要的工作.
实践44:手工优化(optimize)你的程式码
由於Java编译器在优化方面的作为甚少, 为了生成最佳byte code, 请手工优化你的原始码.
实践45:编译为原生码(native code)
编译为原生码, 通常可以导致执行速度更快的程式码. 但你却因此必须在各种不同的原生方案(native solution)中取舍.
多绪(Multithreading)
实践46:面对instance函式, synchronized锁定的是物件而非函式或程式码
关键字synchronized锁定的是物件, 而非函式或程式码. 一个函式或程式
区段被宣告为synchronized, 并不意味同一时刻只能由一个执行绪执行它.
实践47:弄清楚synchronized statics与synchronized instance函式之间的差异
两个函式被宣告为synchronized, 并不就意味它们是「执行绪安全」(thread-safe)的. 对instance函式或object reference同步化, 与对static函式或class literal(字面常数)同步化相比, 得到的lock全然不同
实践48:以「private资料搭配存取器(accessor)」取代public/protected资料
如果没有适当保护你的资料, 用户便有机会绕过你的同步机制.
实践49:避免无谓的同步控制(avoid unnecessary synchronization)
一般情况下请不要同步化所有函式. 同步化不仅造成程式缓慢, 并且丧失了
并行(concurrency)的可能. 请采用「单物件多锁」技术以允许更多并行.
实践50:取用共享变数时请使用synchronized或volatile
不可切割(原子化, atomic)操作并非意味「执行绪安全」. JVM实作品被允许在私有记忆体中保留变数的工作副本. 这可能会产生陈旧数值(stale values). 为避免这个问题, 请使用同步化机制或将变数宣告为volatile.
实践51:在单一操作(single operation)中锁定所有用到的objects
同步化某一函式, 并不一定就会使其成为「执行绪安全」的函式码. 如果synchronized函式操控着多个objects, 而它们并不都是此函式所属class的private instance data, 那麽你必须对这些objects自身也进行同步化.
实践52:以固定而全域性的顺序取得多个locks(机锁)以避免死结(deadlock)
当你同步化多个物件, 请以固定和全域性的顺序获得locks, 以避免死结.
实践53:优先使用notifyAll 而非notify
notify 只唤醒一个执行绪. 要想唤醒多个执行绪, 请使用notifyAll .
实践54:针对wait 和notifyAll 使用旋锁(spin locks)
当你等待条件变数(condition variables)时, 请总是使用旋锁(spin locks)以确保正确结果.
实践55:使用wait 和notifyAll 取代轮询回圈(polling loops)
将所有polling loops替换为使用wait . notify 和notifyAll 的spin locks(旋锁). 使用spin locks直观而高效, 使用polling loops则慢很多倍.
实践56:不要对locked object(上锁物件)之object reference重新赋值
当一个object被锁定, 有可能其他执行绪会因同一个object lock而受阻(blocked). 假如你对上锁物件的object reference重新赋值, 其他执行绪中悬而未决的那些locks将不再有意义.
实践57:不要呼叫stop 或suspend
不要呼叫stop 或suspend , 因为它们可能导致资料内部混乱, 甚至引发死结(deadlock).
实践58:透过执行绪(threads)之间的合作来中止执行绪
你不应该呼叫stop . 如欲安全地停止执行绪, 必须要求它们相互协作, 才能姿态优雅地中止.
类别与介面(Classes and Interfaces)
实践59:使用interface支援多重继承(multiple inheritance)
当你想要支援interface的单一继承或多重继承, 或者想要实作一个标记式的(marker)interface时, 请使用interfaces.
实践60:避免interfaces中的函式发生冲突
没有任何办法能够阻止两个interfaces使用同名的常数和函式. 为了避免可能的冲突, 应当小心命名常数和函式.
实践61:需要提供部分实作(partial implementation)时, 请使用abstract classes
使用abstract class来为一个class提供部分实作, 这些实作很可能对derived class是共通的(都被需要的).
实践62:区分interface. abstract class和concrete class
一旦正确理解了interface. abstract class和concrete class的差异, 你就可以在设计和撰码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实践63:审慎地定义和实作immutable classes(恒常类别)
如果你希望object的资料永远不被改动, 请使用immutable object. 这种objects自动拥有执行绪安全性(thread safety).
实践64:欲传递或接收mutable objects(可变物件)之object references时, 请施行clone
为了保证immutable objects, 你必须在传入和回传immutable objects时对它们进行clone动作.
实践65:使用继承(inheritance)或委托(delegation)来定义 immutable classes(恒常类别)
使用immutable interface. common interface或base class, 或是immutable delegation classes, 来定义immutable classes(恒常类别).
实践66:实作clone 时记得呼叫super.clone
当你实作了一个clone , 总是应该呼叫super.clone 以确保产生正确的object.
实践67:别只是倚赖finalize 清理记忆体以外的(non-memory)资源
你不能保证finalize 是否被呼叫, 以及何时被呼叫. 因此, 请专门实作一个public函式来释放记忆体以外的资源.
实践68:在建构式(constructors)内呼叫non-final函式时要当心
如果一个non-final函式被某个derived class覆写, 在建构式中呼叫这个函式可能会导致不可预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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