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EPA实行零关税的货物,只能是原产于香港或澳门的货物,经过香港或澳门转口或简单加工的货物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因此,需要用原产地规则来规定什么样的货物是香港、澳门原产货物,可以享受优惠,什么样的货物不能作为香港、澳门的原产货物,不可以享受优惠。CEPA原产地规则的目的,是为了在内地与香港或澳门的贸易中,正确判定进口货物的“身份”,以便给予原产于港澳的货物零关税待遇,同时避免经港澳转口的非港澳原产的产品享受CEPA的优惠。可见,CEPA中的原产地规则对于保证优惠关税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海关总署分别在深圳海关和拱北海关设立了原产地办公室,专门从事CEPA实施的协调、研究和其他具体工作。当然,CEPA的意义其实已经远远超过经济的范畴,本书作者的视角定位在国际贸易研究的专业角度。从专业的角度对原产地规则与CEPA进行实用性研究,为广大进出口贸易从业者提供知识和启发,为从事国际贸易领域和海关管理研究的专业人员提供思路和轮廓,这也恰恰是著者的初衷。.目前而言,这是市面上所见的最为权威,也是最全最新的关于原产地规则和CEPA方面的专著,对经济社会和中国海关都是一种贡献。本书的三位作者从2000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时就开始从事这些方面的研究,以后一直勤奋不怠,终于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修就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