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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基础法

欧洲联盟基础法

定 价:¥69.00

作 者: 欧洲联盟管方出版局 编,苏明忠 译
出版社: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丛编项:
标 签: 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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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2500198 出版时间: 2010-05-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504 字数:  

内容简介

  2009年12月1日在欧洲联盟的历史上是一个值得铭记不忘的重要日子。《里斯本条约》作为《欧洲宪法条约》的替代方案,在进入批准程序两年之后,终于获得所有二十七个成员国交存的批准书而宣布生效。欧洲理事会已经按照《里斯本条约》的规定,推选比利时首相范龙佩为常任主席,热议中的所谓“欧盟总统”宣告出任。很显然,欧洲联盟在自己已经相当漫长的发展历史中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实际上《里斯本条约》是1992年签署并于l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的后续性成果,带有必然性。欧共体因为“马约”的签署而发展成为欧洲联盟,但“马约”本身是一种过渡性的安排,从一开始就需要补充和完善,人们随即着手为欧洲联盟的深化与扩大设计更加有效的运作方式。此后差不多二十年时间,欧盟多次召开成员国政府代表会议,签署了多项后续性的条约,这里面就包括了2004年10月签署但最后未能完成批准手续的《欧洲宪法条约》。所有这些努力都是为了推动欧洲一体化事业继续前进。人们不能不对欧盟各国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表示敬佩。尽管前进的道路充满曲折,但是他们总能通过协商找到出路,而且从总体上看,这种一体化的愿望也赢得了多数民众的支持,因而才有了欧盟不断扩大、一体化持续发展的积极成果。《里斯本条约》展示了这二十年欧盟成长的逻辑,同时也为未来欧洲联盟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我们可以想见,十年二十年之后,它还有可能为新的条约所取代,正因为如此,它不愧为欧洲联盟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讲到未来,欧洲联盟的发展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还有可能出现人们难以预料的曲折。国际形势的发展已经向欧盟提出了新的挑战。人们普遍认为欧洲的发展缺乏活力,需要进行大胆的改革。像法国的领导人就提出“与停滞主义决裂”的口号,其他国家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欧盟作为一体化的组织,势必要适应这种形势谋求未来的快速发展。人们也知道欧盟成员已增至二十七国,内部协调成为非常困难的任务,《里斯本条约》能否顺利运行,也存在某些悬念。

作者简介

  苏明忠,毕业于北京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执教于外交学院 中国首任国际奥委会体育仲裁法院仲裁员,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特别仲裁法庭仲裁员,2008年北京奥运会BOB紧急仲裁庭中方指定仲裁员,2007年至2009年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著有《选择和平还是战争——关于欧洲联盟理想与实践的研究报告》,《欧共体基础法》、《欧洲联盟条约》、《欧洲联盟法典》(三卷本)和《欧洲联盟基础法》的译者,论文代表作有《台湾不能成为独立国家的国际法理由》、《国际法是法》、《国际法是契约性质的法》等。

图书目录

里斯本条约
 一、条约正文
 序言
 对欧洲联盟条约和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修改
  第一条
  第二条
 最后条款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二、议定书
 三、里斯本条约附件
 四、最后文件
 五、会议所通过的声明
 六、会议记录在案的声明
欧洲联盟条约和欧洲联盟运转条约(经里斯本条约修改后的合并文本)
 欧洲联盟条约
 序言
 第一编 共同条款
 第二编 关于民主原则的条款
 第三编 机构条款
 第四编 关于更紧密合作的条款
 第五编 关于对外行动的一般条款和关于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特别条款
 第六编 最后条款
欧洲联盟运转条约
 序言
 第一部分原则
 第二部分非歧视和联盟公民
 第三部分联盟的内部政策和行动
 第四部分海外国家和领地与联盟的联系
 第五部分联盟的对外行动
 第六部分机构和财政条款
 第七部分一般及最后条款
议定书
附件
附入《里斯本条约》最后文件的声明㈨
相等条款对照表
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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