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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侗族

中国侗族

定 价:¥880.00

作 者: 钟涛 著 宛志贤 编
出版社: 贵州民族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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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1214257 出版时间: 2007-01-01 包装: 精装
开本: 8开 页数: 395 字数:  

内容简介

  《中国侗族》的图片是从数千幅图片中反复进行比较和斟酌,最后精选出的700余幅,拍摄时间多在20年以上,全面地展现了中国侗族的社会生活和多姿多彩、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忠实地反映了侗族社会和文化的原本风貌。在编著工作中,我们努力将图像置于历史、社会、地域的深层文化背景中,注重其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的文化内涵及意义,探究它们的相互联系,从局部到整体,使个别事象形成条理清晰的连贯性,得出全面、系统的理性认识。我们多次征求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反复改换、核准、充实,最后才定稿。《中国侗族》的许多前期工作如田野考察、图片拍摄等,得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原副州长王耀伦(苗族)先生、原州长助理龙英玉(苗族)女士、从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原主任吴通国(苗族)先生和侗族地区各县有关部门、乡镇基层干部及广大侗族同胞的大力支持和热情相助。

作者简介

  钟涛,字小文,曾名钟荣祖,男,仡佬族,摄影家,民族学家,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剪纸研究会会员,20世纪80年代曾任贵州省青年摄影协会副会长。1947年11月生于黔北边城小镇正安,1966年毕业于贵州省粮食学校计划统计专业,此后一直以社会为大学进行研习。曾先后供职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文化馆、州文学艺术研究所,1987年起任副研究员,1999年后为自由撰稿人。年轻时,遭遇不幸,双耳全聋,而一生追随、弘扬民族文化,矢志不渝。凡几十年,孤身独步,遍访苗村侗寨,跨越数省,行陌路,穿野林,涉恶水,苦头吃尽而死不回头。所自慰者,对苗族、侗族神秘幽深的历史文化获得丰富的亲身体验和感悟,并以此补益于他人未认知的领域。有《清水江苗族龙文化》、《苗族刺绣与原始宗教》、《苗族剪纸》-《苗绣苗锦》等主要论著;介绍苗族、侗族生活的专题摄影、艺术摄影作品,散见于国内外20多种报刊、展览,获过国际、国内奖项。

图书目录

侗族社会与文化特征
侗族是中国西南山区主要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贵州、湖南、广西三省(自治区)毗连地区。侗族是远古时期生活在东南沿海与岭南地区的古越人后裔,其先民属“骆越”支系。今与侗族毗邻而居的壮族、水族、毛南族等与侗族有同源关系……
千百年来,侗族凭借自己的勤劳、勇敢、智慧,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形成了独特的民族传统文化。汇聚于中华浩瀚灿烂的文化之中……
侗寨·民居
侗族聚族而居,一直延续着氏族制时代血缘本位的居住格局,以一宗姓或以之为主的若干家庭集合成民居村落,称为“寨”。侗寨传统的民居干栏式木楼,取材于当地盛产的优质杉木,取式于远古时期我们祖先搭棚树上的巢居构式而演化。它的居室空悬离地,防虫兽、防雨湿,并便于山谷陡坡顺势建筑,是适应南方山区环境、气候和资源条件的优良建筑形式。
鼓楼·风雨桥
鼓楼是侗寨的标志。鼓楼、风雨桥、凉亭、牌楼构成了侗寨独特的景观。它们担负着多项社会功能,是村寨经济实力、民族凝聚力的显示,是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象征,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建筑形式因此由简陋向宏伟和精美不断发展。侗族鼓楼、风雨桥、凉亭、牌楼在建筑形式上,融合了我国传统建筑塔、阁、廊、桥、事的某些特征而又具有鲜明白勺民族特色,在中国木建筑中独树一帜。
生产·饮食
多山多水的自然环境使侗族男女老少热哀渔猎传统,除溪河山野捕猎外,极善稻田养鱼。生产劳动中存留着农村公社时期群体性劳动的若干习俗。农耕中的“群耕”不完全是为解决农忙劳力不足,更有联谊的主要内涵。饮食结构简单但不乏特色,糯食、酸食、牛瘪、紫血肉、米酒、油茶等风味食品,由制作工艺到食的礼俗,构成侗族个性鲜明的饮食文化。
纺织·刺绣
一家一户的家庭手工纺织,是侗族自给自足经济的组成部分。妇女的一生,除农业劳动,纺织、绣花便是她们主要的劳作,全家的衣用,要靠自己纺织、刺绣来提供,极少购买。纺织、刺绣技艺成为评价一个妇女是否勤劳、灵巧的主要标准,它往往就是择偶的一个条件。因而,每一个妇女,必须从小开始学习纺织、刺绣,至成年能精悉纺织的各道工艺和刺绣技艺。
服饰类型
侗族分若干支系,它们经过历史流动各自形成相对稳定的居住片区,每一片区是一个氏族外婚制的通婚团体,相当于一个部落或部落联盟。各支系成员以不同的服饰特征构成相互区别的外形标志,因而服饰具有鲜明的部落属性。同一支系统同一服饰可以取得相互的认同感.并决定着许可通婚的范围,由此使侗族服饰一直保持着传承上的集团性和地域性。女性的服饰构成复杂,区别尤为明显;男性的服饰简化,并随着男性比女性的活动范围大,渐趋于雷同,留下不多的区别。
婚姻·家庭
人类社会从母系氏族制向父系氏族制转化的过程,是父权一步步对母权的取代,自然遭遇母权的顽固抵抗。侗族婚制中的“姨表不婚”(视为亲兄妹)、“还娘头”(姑家女必须偿还一个给舅家为媳)、“不落夫家”(婚礼期间不同居,礼毕新娘即回娘家长住)、“舅公为大”(舅权对姑家事务的行使)等等习俗,就深深烙着这个历史阶段的印记。侗族青年男女的婚恋活动充满诗意和风趣。
神灵崇拜
侗族的原始宗教信仰是现实主义的功利性行为。他们对神灵不是当作偶象来崇拜,更不会为崇拜的神灵去献身。他们对神灵崇拜,是需要神灵来帮助解决现实生活的实际问题,诸如祸福、灾难、疾病、生殖、农业生产、竞技成败等等。侗族供奉的神灵没有等级划分,没有阶级属性,是氏族公社制社会生活的反映。侗族把神灵人格化,视神灵如同活人一样需要吃穿用,需要娱乐玩耍,有喜怒哀乐。因此对神灵崇拜形式也非常现实……
社交礼俗
侗族的社会交际保持着氏族制时代的集团性,以氏族与氏族之间、村寨与村寨之间的群体联系作为交际的主要方式。家庭的亲戚被视为家族和村寨共有的亲戚,由家族之间的婚姻联系而扩展到村寨之间相互的广泛的婚姻联系,村寨与村寨之间形成特殊的亲戚关系。村寨与村寨之间每年以多次互访活动(侗语称“月也”)来推动和增强这种亲密关系,而未婚青年男女,从互访活动中得到更多接触和交流的机会,从中发展友谊和选择伴侣。
节日·歌舞
长年累月辛劳的人们,等到农事季节间隙的节日,存积在心中的情感像火山一样爆发,将平时沉寂的山寨烧沸。
如若说侗乡是歌舞的海洋,节日则是掀动这个海洋的时刻,地动山摇的笙歌曼舞,万众欢腾的斗牛场,激烈的体育竞技,一曲曲拨动人心弦的大歌、山歌……洋溢着人生的乐观、自信、坚毅,闪现出艰辛生活中的光明与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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