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琛,男,四川三台人。二级大法官。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廉职教授,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历任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著有《诉讼其价值论》、《新罪通论》、《反腐廉政通鉴》、《新刑法条文释义》、《新刑法新问题新罪名通释》、《新刑法案例评析》、《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民商法新类型案例精析》等法学著作数十种。李金贵,男,河南鲁山人。资深法官。毕业于中央政法干校。历任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法律制度、忠实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办案,秉公执法,瘘次被评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曾多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河南日报》等媒体上报道。刻苦钻研法学应用理论,熟读熟背法律条文,并将法律条文编成韵语,为普法教育倾注了大量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