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宁,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近几年在《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20余篇;先后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部;并独立承担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课题1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1项,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1项,获得多项科研奖励。陈金钊,1963年12月生,山东省莘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科研处处长、科学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曾长期在山东大学、河南大学任教;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CSSCI集刊《法律方法》主编。先后获得第三届“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高校十佳青年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长期致力于中国法律解释学研究,对法律方法论学科的创建做出较大贡献,是国内目前法律方法论(法律解释学)研究方面代表性学者之一。主要学术旨趣在于:研究能够为中国法治服务的法律方法论体系;在理论和经验的交融中寻找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智慧;创建有中国问题意识、旨在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律解释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