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主要更新了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2018年10月26日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公司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的《公务员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2019年4月23日修改的《行政许可法》《商标法》等法律;2019年3月2日修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新增了《*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便于人民陪审员理解并适用新的法律条文、参与司法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