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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常见问题解析

招标采购常见问题解析

定 价:¥68.00

作 者: 张松伟 著
出版社: 中国财富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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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4773494 出版时间: 2021-01-01 包装: 平装
开本: 其他 页数: 226 字数:  

内容简介

  在和来自一线从业人员的问题交流中,笔者发现理论上很多不成问题的问题在现实中成了问题。比如,关于“不足三家不得开标”的问题,在很多通用类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中竟然成了问题;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现实中很多人竟然违反常理,乐于组织一个类似开标的仪式,把参与谈判和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抢先发售报价进行公开;很多人纠结于竞争性谈判能否设置大力度优惠限价,纠结的理由竟然是《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没有规定不得设置大力度优惠限价……等。笔者对诸如此类的问题进行系统整理和理性回应,为此专门出了这本书。

作者简介

  张松伟,《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专家、中招靠前招标有限公司专家。本科毕业于河南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新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在读民商法硕士。专注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研究工作十余年,曾受邀为中央部委、省市财政部门、采购人单位、大型国企、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讲授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业务,举办讲座300余场次曾任《政府采购100案例精选》系列图书常务副主编,《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规汇编》主编,《政采法规手书》主编,《政府采购高频法规口袋书》《招标投标高频法规口袋书》主编《读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主编。

图书目录

章001~013
知识储备
01怎样快速读懂招标投标法规?/003
02如何快速读懂政府采购法规?/008
第二章015~052
采购方式的选用与変更
03如何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017
04什么样的项目适合公开招标?/020
05哪些项目适合邀请招标?/022
06政府采购的邀请招标为什么不好用?/024
07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与选择的主要区別在哪里?/026
08采购人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027
09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和专家论证如何进行?/028
10有一种单一来源采购无须公示和专家论证,你知道吗?/030
11单一来源采购如何编写协商记录?/031
12如何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的异议?/033
13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可以继续进行吗?/034
14政府采购工程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吗?/036
15竞争性谈判轮报价需要公开吗?/037
16争性谈判(磋商)重点应该谈(磋)什么?/040
17竞争性谈判OR竞争性磋商,该如何根据项目特性去选择?/041
18只有两家供应商时哪些项目可以继续进行争性磋商?/044
19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现场哪些人不得进入?/045
20竟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是5日还是3个工作日?/047
21哪些政府采购项目适合采用竟争性磋商?/04922询价采购开始时可以公开供应商的报价吗?/051
第三章053~071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23采购文件里如何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055
24财政部门有权没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吗?/059
25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何处置?/060
26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何处置?/062
27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如何计算?/063
28投标保证金何时退还,是否需要支付利息?/065
29地方政府禁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067
3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069
31电子招标投标,可以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提前吗?/070
32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能否否決其投标?/070
第四章073~098
合格投标人(响应人)的判定
33母公司招标,子公司可以投标吗?/075
34兄弟公司能否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07
35两家公司高管交叉任职可以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吗?/078
36母、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借用资质和业绩投标吗?/080
37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怎样的法律关系?/083
38分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活动?/086
39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使用对方的资质和业绩去投标吗?/088
40总公司和分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相互影响吗?/092
41代建单位下属子公司可以给项目供应原材料吗?/096
第五章099~144
开标、评标与定标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如何认定?/101
43投标人代表没带授权委托书,能不唱其标吗?/105
44政府采购项目“明显低价”的认定权如何行使?/106
45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09
46磋商供应商二次报价多写一个零,能澄清吗?/111
47采购人如何把握核心产品确定的“合理”原则?/112
48工程招标项目的“追加采购”有哪些操作要点?/115
49政府采购项目如何正确适用“添购”与“追加”?/117
50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有哪些?/119
51“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加政府采购活动是重大违法记录吗?/120
52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认定“供应商有重大违法记录”?/123
53违规设置报名环节,会面临怎样的处罚?/125
54政府采购可以对专家的打分选择性计算吗?/127
55政府采购低于平均数20%报价的供应商能否被判投标无效?/128
56开标前,代理机构有权查看供应商投标情況吗?/129
57竟争性磋商可以设定最低限价吗?/130
58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要求漏了“重大”二字会引发怎样的后果?/132
592.5亿元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该抽取几个评委?/134
60让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签订承诺书能解决哪些问题?/136
61招标人肢解发包行为如何界定?/138
62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化整为零如何界定?/140
63中标无效之后,是顺延第二名,还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43
第六章145~174
询问、质疑与投诉
64询问和质疑的区别是什么?/147
65谁有资格提出质疑,向谁去质疑?/148
66供应商捏造事实构成恶意质疑吗?/150
67联合体的供应商必须共同提出询问和质疑吗?/152
68质疑期可计算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在哪?/155
69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重复提出质疑可以不予受理吗?/158
70供应商的质疑函不符合要求可以不予受理吗?/159
71该如何对待质疑、投诉专业户?/160
72供应商可以委托他人提起质疑和投诉吗?/164
73供应商对哪些采购文件无权质疑?/164
7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何进行质疑答复?/165
75质疑或投诉成立,采购结果就一定无效吗?/166
76哪些投诉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167
77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把握哪些要点才能不引火上身?/168
78“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如何判定?/171
79政府采购活动如何认定虚假、恶意投诉?/173
第七章175~193
异议与投诉
80自然人是适格的异议和投诉主体吗?/177
81谁是受理异议的责任主体?/179
82可以提出异议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怎么界定?/180
83招标人不答复异议面临什么法律后果?/185
84异议是投诉的必经前置程序吗?/187
85工程招标,投标人该向谁投诉?/188
86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吗?/191
87工程招标有恶意投诉的说法吗?/192
第八章195~206
特殊情况与紧急采购
88新冠肺炎疫情期某医院急需采购,可以邀请一家供应商进行谈判吗?/197
8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家评委均为业主单位人员妥否?/198
90招标活动“期间计算”遇见新冠肺炎疫情怎么办?/200
91新冠肺炎疫情期,限额以下的非必须招标项目如何操作?/202
92工程概算中如何计算防疫费用?/204
9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资格审査对资质、证照原件怎么要求?/206
第九章207~215
电子招投标
94远程居家评标,专家要上卫生间怎么?/209
9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有哪些“推动电子招投标发展新政?/210
96“专家分散评标”的具体含义是什么?/213
第十章217~226
不可抗力
97新冠肺炎疫情是不可抗力吗?/219
98采购合同能否因不可抗力单方解除?/219
99不可抗力导致的民事责任承担如何计算?/221
100遭遇不可抗力,哪些情況下不能免除责任?/223
101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签订的合同能适用不可抗力吗?/223
102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开始时间怎么计算?/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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