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出版图书人文社科法律法律工具书民事执行程序注释书(第2版)

民事执行程序注释书(第2版)

民事执行程序注释书(第2版)

定 价:¥119.00

作 者: 丁亮华 著
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ISBN: 9787516227756 出版时间: 2022-04-01 包装: 软精装
开本: 32开 页数: 字数:  

内容简介

  《民事执行程序注释书》(第二版)是以2021年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为注释对象,通过条文释义、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答复及其注释、参考文件、指导性案例、*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例裁判要旨等内容系统诠释法律条文,帮助读者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民事执行程序的执行办案工具书。 本次修订说明如下: ——关于“增”。此次修订增加了三部分内容:(1)条文注释。本次修订对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的重点条文,以及司法答复涉及的重要问题,均以注释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以明其规范意旨和适用要求,特别是对可能存在重复、冲突的内容,明确规范冲突的解决方案,以及条文适用的具体路径。新增注释500余条30余万字。(2)规范体系。除了补充近三年出台的执行类规范性文件,本次修订以图表的方式,对每一条文涉及的“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答复”“参考文件”,进行了分类排列,并缀明具体条文,置于注释条文之下以便查找。(3)判旨撷要。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的*高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按照执行程序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就裁判要旨进行撷取,以保证判旨的权威性与典型性。另外,还将*高法、*高检发布的执行类指导性案例,按所属条文予以全文收录。 ——关于“删”。此次修订删除了以下内容:(1)执行案例的具体案情。考虑案例部分篇幅过大,且读者对具体案情未必关注,本次进行了删改:属于个案请示、*高人民法院予以答复的,并入“司法答复”部分;属于典型问题的,删除案情简介,直接归纳裁判要旨,归入“判旨撷要”部分。(2)边缘文件。针对一些关联度不高、典型性不强、规范性不足的文件,考虑实践中援用很少,收入本书意义不大,故予以删除。(3)失效规定。近年来,*高法分批废止了数百个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涉及执行程序的亦为数不少,对这些不再适用的规定进行了删除,以免读者误用。 ——关于“改”。修改内容遍及全书,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1)体例调整。修订后的条文注释由释义、规范、案例三大部分组成。其中,释义部分既有立法机关的权威注释,也有对重要问题的适用提示;规范部分囊括了“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答复”“参考文件”,并按重要程度、问题类型进行排列;案例部分包括*高法、*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对*高法相关裁判要旨的撷取整理。(2)内容更新。适应法律、司法解释的“立”“改”“废”,对第一版中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与更新,特别是《民法典》颁行后,仅执行类司法解释就修改了18件,废止了6件。本次修订根据*新版本调整,确保援引适用无误。(3)分类梳理。在同一条文下,对同一效力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高法裁判要旨,作了分类归集,以便读者查找,并有助于了解*高法对同一问题的把握尺度和认识变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均由资深实务专家编著,打破传统法条编纂模式,系统梳理相关立法、立法释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及其理解与适用,择要旨逐条诠释,全面覆盖前沿热点、适用要点和关键难点,精准对应法律实务、法学研究、资格考试、案例教学等应用需求。

作者简介

  丁亮华江西赣州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民商法学),曾任法官十余年,现就职于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门。 主要研究趣向为债与合同、强制执行、司法制度。著有《民法判例与问题研究——合同、侵权行为与强制执行》(2012)、《强制执行的规范解释——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2011)、《*新民事执行程序解读与运用》(2007)等,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判解研究》《民商法论丛》《私法》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40余篇。

图书目录

目录
一、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执行根据和执行管辖】
第二百三十二条 【对违法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变更执行法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外人异议】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机构与执行程序】
第二百三十六条 【委托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执行和解】
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担保】
第二百三十九条 【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回转】
第二百四十一条 【调解书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二、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三条 【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仲裁裁决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期间】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通知】

三、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
第二百四十九条 【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金融资产】
第二百五十条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第二百五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第二百五十二条 【查封、扣押财产的程序】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查封财产的保管】
第二百五十四条 【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第二百五十五条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第二百五十六条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
第二百五十七条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第二百五十八条 【办理财产权证照移转手续】
第二百五十九条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条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六十一条 【继续履行义务及随时申请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四、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三条 【执行中止】
第二百六十四条 【执行终结】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裁定效力】

本目录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