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同意修编的批复》(沪建交[2012]1057号)的有关规定,在《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06)的基础上,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中的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进行合理衔接,并结合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实际情况,按量价分离原则编制的预算定额。《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是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统一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预算、**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整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