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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上损失补偿原则及其当代发展研究

保险法上损失补偿原则及其当代发展研究

定 价:¥56.00

作 者: 康雷闪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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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63718 出版时间: 2022-06-01 包装:
开本: 16开 页数: 279 字数:  

内容简介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其影响不止于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等衍生规则,还涵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等重要概念,更关乎保险之本质及定义、保险合同之分类、保险合同权利义务之规范、保险理赔之运作等问题,实属保险合同法理重大问题的“交汇点”。本书从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历史流变、规范功能、适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环节之运作等五个方面展开。在内容上,构建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动态体系结构,突破现有“上位概念隐而不现、具体制度明文列举”之局面,实现逻辑一贯性与理论完整化。阐明了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不应一味强调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之消极功能,而应着重强调充分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之积极功能;提出了损失补偿原则规范性质逐渐柔软化之趋势,不再固守“一旦超额受偿即属不当得利”之旧逻辑,允许保险人依其经营需要妥当安排。建议我国保险合同依据损失填补性质的不同而加以区分,改采“损失填补保险与定额给付保险”之二分法,以厘清该原则之适用范围。重构了保险理赔损失计量规则,突破传统“经济观念”的导向,秉持“功能观念”,“使用价值” 及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使用意图”应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量。

作者简介

  康雷闪,男,河北衡水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系副主任。兼任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保险法学。在《法商研究》《法学》《法学评论》《保险研究》 等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保险法学术论文20余篇。

图书目录

目 录 \n
 第一章 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 \n
 第一节 损失补偿原则称谓之辨正 \n
  一、“损失”抑或“损害”,何者更符合保险制度之本质 \n
  二、“补偿”抑或“赔偿”,何者更符合保险制度之目的 \n
 第二节 损失补偿原则内涵之解析 \n
  一、损失补偿原则之含义 \n
  二、损失补偿原则之结构 \n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之协同机制 \n
  一、保险利益:将实际损失限制在合法的利害关系范围内 \n
  二、保险价值:保险人给付义务在“法律上”的最大值  \n
  三、保险金额:保险人给付义务在“合同上”的最大值 \n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之规则体系 \n
  一、单一保险中的足额、不足额与超额保险 \n
  二、多数保险之一:重复保险 \n
  三、多数保险之二:保险竞合 \n
  四、多数债务人情形下的保险代位 \n
 本章小结 损失补偿原则为保险法之基石 \n
 第二章 损失补偿原则之历史流变 \n
 第一节 近代保险法上损失补偿原则之形成 \n
  一、损失补偿原则在近代判例及立法中之确立 \n
  二、损失补偿原则确立之背景 \n
 第二节 从“刚”到“柔”:损失补偿规范性质之转变 \n
  一、损失补偿原则强制性规范位阶之审思 \n
  二、半强制性规范及其在保险法上之准用 \n
  三、损失补偿原则半强制性之比较法考察 \n
  四、损失补偿原则半强制性之制度表现 \n
  五、损失补偿原则的“三阶段演化”及其边界 \n
 第三节 从传统到现代:损失补偿制度之修正 \n
  一、推定全损对损失形态的扩充:保险委付之滥觞 \n
  二、从期内损失向期前损失的回溯:追溯保险之推行 \n
  三、以事前约定对事后定损的变通:定值保险之采行 \n
  四、从扣除折旧向补偿折旧之递嬗:重置成本保险之盛行 \n
 本章小结 损失补偿原则在当代的“第二次勃兴” \n
 第三章 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 \n
 第一节 从“经济补偿观”向“功能补偿观”之递嬗 \n
  一、折旧价值抑或使用价值之判断 \n
  二、经济观念与功能观念之权衡 \n
 第二节 消极功能: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 \n
  一、限制补偿之手段:合同中约定限制保险人责任之条款 \n
  二、约款限制之目的:通过禁止不当得利防止道德风险 \n
 第三节 积极功能:充分补偿被保险人之损失 \n
  一、规范功能之传统定位及其缺失 \n
  二、充分补偿:损失补偿原则规范功能之现代解释 \n
 本章小结 损失补偿原则规范功能之“两面性” \n
 第四章 损失补偿原则之适用范围 \n
 第一节 我国关于损失补偿原则适用范围之争的成因 \n
  一、人身保险是否具有补偿性之争论 \n
  二、现行保险合同分类模式导致适用范围不明 \n
 第二节 我国廓清损失补偿原则适用范围的应然之道 \n
  一、保险合同分类之重构:损失补偿保险与定额给付保险 \n
  二、分类标准:保险合同有无补偿性之判断 \n
 第三节 医疗费用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之审思 \n
  一、医疗费用保险概念之厘清 \n
  二、法律规范的缺失导致“同案不同判” \n
  三、医疗费用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之判断 \n
 本章小结 保险本质之“二元说” \n
 第五章 损失补偿原则在理赔环节之落实 \n
 第一节 保险理赔为损失补偿原则落实之重要时点 \n
  一、损失补偿原则于保险理赔时之运用 \n
  二、理赔时确定保险人补偿责任之因素 \n
 第二节 损失的计量 \n
  一、实际(现金)价值 \n
  二、衡量实际(现金)价值的标准及争议 \n
  三、构建我国保险损失计量规则的建议 \n
 第三节 补偿的方式 \n
  一、保险实务中补偿方式之种类 \n
  二、从比较法看我国现行法之缺失 \n
  三、补偿方式立法之未来选择 \n
 本章小结 损失补偿原则的生命在于实施 \n
 结 语 \n
 附: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修改建议 \n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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