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部分

重修福建台湾府志 作者:清·刘良璧


  新升牛磨共一十八首(每首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一百两零八钱。

  新升■〈罒上令下〉一张,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附)淡防厅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县拨归管辖罟一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存留经费(一)

  台湾府

  台湾县

  (附)澎湖

  凤山县

  诸罗县

  彰化县

  (附)淡防厅

  台湾府

  各项正杂饷税、盐课,额征银共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三两七钱六分零二毫四丝八忽。除充兵饷银六千七百零二两九钱三分三厘六毫七丝七忽七微四纤,实存支应银八千七百五十两零八钱二分六厘五毫七丝零二微六纤。内支给款目:

  分巡台湾道俸银六十二两零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五两一钱七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七十二两(照例裁扣二十九两四分四厘充饷)实给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六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皂隶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共工食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快手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听事吏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铺兵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府知府俸银六十二两零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五两一钱七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七十二两(照例裁扣二十九两零四分四厘充饷)实给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八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轿伞扇夫七名,共工食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马快一十名,共工食银六十两(闰年加银五两,年匀给银二两)实给银六十二两;步快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灯夫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奉文裁革充饷);禁卒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库子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斗级六名,共工食银三十六两(闰年加银三两,年匀给银一两二钱)实给银三十七两二钱。

  同知二员,共俸银八十五两一钱一分二厘(闰年共加银七两零九分二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共九十六两(照例共裁扣三十一两一钱一分二厘充饷)实给凑俸银七十四两八钱八分八厘(闰年加银六两二钱六分零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皂隶二十四名,共工食银一百四十四两(闰年加银一十二两,年匀给银四两八钱)实给银一百四十八两八钱;轿伞扇夫一十四名,共工食银八十四两(闰年加银七两,年匀给银二两八钱)实给银八十六两八钱;步快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灯夫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奉文裁革充饷)。

  通判俸、薪共银六十两。门子二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共工食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步快八名,共工食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民壮二十名,共工食银一百二十两(闰年加银一十两,年匀给银四两)实给银一百二十四两。

  本府经历俸银二十四两二钱零二厘(闰年加银二两零一分六厘八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二十四两(照例裁扣八两二钱零二厘充饷)实给凑俸银一十五两七钱九分八厘(闰年加银一两三钱一分六厘五毫,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八名,共工食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

  台、凤、诸、彰知县四员,俸银共一百零九两九钱六分(闰年加银九两一钱六分三厘三毫二丝,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共一百四十四两(照例裁扣共七十三两九钱六分充饷)实给薪凑俸银七十两零四分(闰年加银五两八钱三分六厘六毫六丝八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八名,共工食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皂隶六十四名,共工食银三百八十四两(闰年加银三十二两,年匀给银一十二两八钱)实给银三百九十六两八钱;轿伞扇夫二十八名,共工食银一百六十八两(闰年加银一十四两,年匀给银五两六钱)实给银一百七十三两六钱;马夫三十二名,共工食银一百九十二两(闰年加银一十六两,年匀给银六两四钱)实给银一百九十八两四钱;灯夫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奉文裁革充饷);禁卒三十二名,共工食银一百九十二两(闰年加银一十六两,年匀给银六两四线)实给银一百九十八两四钱;库子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斗级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民壮二百名,共工食银一千二百两(闰年加银一百两,年匀给银四十两)实给银一千二百四十两(奉文裁革充饷)。

  县丞三员,共俸银七十二两九钱零六厘(闰年加银六两零七分五厘四毫八丝,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共七十二两(照例共裁扣二十四两六钱零六厘充饷)实给银四十七两零九分四厘(闰年加银三两九钱二分五厘一毫零一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三名,共工食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皂隶一十二名,共工食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马夫三名,共工食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民壮二十四名,共工食银一百九十二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一百九十五两二钱(雍正十年,奉文添设)。

  典史四员,共俸银七十八两零八分(闰年加银六两五钱零六厘六毫六丝四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共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皂隶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马夫四名,共工食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民壮一十六名,共工食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雍正十年,奉文添设)。

  巡检八员,雍正五年奉文澎湖改设通判,巡检奉裁,实七员,共俸银一百三十六两六钱四分(闰年加银一十一两三钱八分六厘六毫六丝二忽,照例奉裁充饷),薪银共八十四两(闰年加银七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一十四名,共工食银八十四两(闰年加银七两,年匀给银三两八钱)实给银八十六两八钱;民壮八名,共工食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雍正十年,奉文添设);弓兵一百二十六名,共工食银二百二十二两六钱(闰年加银一十八两五钱五分,年匀给银七两四钱二分)实给银二百三十两零二分。

  教授一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设训导一员,同食一俸;于乾隆元年,奉文教授、训导各员照品级给与全俸:教授俸银四十五两,训导俸银四十两。教谕四员,共俸银一百二十六两零八分(闰年加银一十两零五钱零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设训导各一员,同食一俸;于乾隆元年,奉文教谕、训导各员照品级给与全俸:教谕四员,共俸银一百六十两;训导四员,共俸银一百六十两。府、县学斋夫一十四名,共工食银八十四两(闰年加银七两,年匀给银二两八钱)实给银八十六两八钱;府、县学廪生共六十名(府学设廪粮二十名、县学各设廪粮一十名,每名原额连闰银八两六钱八分;照例裁扣三分之二,每名连闰该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三丝)实给银一百七十三两五钱九分九厘八毫;膳夫共十名(每名工食银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五忽),共给银六十六两六钱六分六毫五丝;门斗一十五名,共工食银九十两(闰年加银七两五钱,年匀给银三两)实给银九十三两。

  本府进表绫幅、纸张年额银一十两零五钱八分六厘九毫四丝六忽三微。

  府、县圣庙香灯年额银一十二两六钱,春、秋二祭府、县学启圣王、文庙、山川、社稷、邑厉各坛祠年额银共六百七十六两,一年三次致祭关帝庙祭品银共九十六两。

  乡饮二次,年额银共三十三两零三分。

  习仪、拜贺、救护香烛年额银共二两四钱。祈晴、祷雨、谢神香烛年额银六两六钱。

  修理文庙、城隍、无祀等坛祠年额银共七十四两零七分一厘。

  新中举人花币、旗匾年额银共五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二丝。会试举人盘费年额银共一百二十两。进士花币、旗匾年额银共八两。府、县学贡生旗匾年额银共七两五钱。

  各铺司兵共一百三十四名,工食并火把共银九百三十九两三钱一分九厘零二丝四忽八微(闰年加银七十八两二钱七分六厘五毫八丝五忽四微,年匀给银三十一两三钱一分零六毫五丝四忽一微六纤)实给银九百七十两零六钱二分九厘六毫五丝八忽九微六纤。

  存恤孤贫夏、冬衣布银三百四十一两二钱六分九厘六毫。孤贫二百一十五名口(每名月给银二钱三分零九毫二丝八忽),共给银五百九十五两七钱九分四厘一毫八丝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给银一分,共加给银一百七十八两二钱零五厘八毫一丝四忽)实给银七百七十四两(小建每名扣存银一分,逢闰加给开销)。

  囚犯口粮银九十两。

  台湾县

  各项正杂饷税,共额银六千一百五十一两五钱四分七厘二毫四丝二忽。除盐埕税银七百五十六两一钱四分三厘五毫归入盐道衙门奏销外,实额银五千三百九十五两四钱零三厘七毫四丝二忽。内解充兵饷银二千八百九十七两零三分二厘五毫九丝八忽四纤,实支应银二千四百九十八两三钱七分一厘一毫四丝三忽九微六纤(又奉文就解充兵饷银内协济淡防厅、彰化县不敷俸工银共九百四十六两七钱二分七厘七毫四丝二忽一微外,实存解充兵饷银一千九百五十两零三钱四厘八毫五丝五忽九微四纤)。内支给款目:

  分巡台湾道俸银六十二两零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五两一钱七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铺兵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府知府俸银六十二两零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五两一钱七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步快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灯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奉文裁);禁卒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

  本府同知俸银四十二两五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四分六厘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步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灯夫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奉文裁)。

  本府经历俸银二十四两二钱零二厘(闰年加银二两零一分六厘八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本府儒学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厘六丝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设训导一员,同食一俸;于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县学教谕、训导各员照品级给与全俸(教授俸银四十五两、训导俸银四十两),共银八十五两。廪生二十名(每名连闰该廪粮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三丝),共给银五十七两八钱六分六厘六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五忽),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

  本县知县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闰年加银二两二钱九分零八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闰年加银一两四钱五分九厘一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马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灯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奉文裁);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三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民壮五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两(闰年加银二十五两,年匀给银一十两)实给银三百一十两(奉文裁)。

  本县县丞俸银二十四两三钱零二厘(闰年加银二两零二分五厘一毫六丝,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五两六钱九分八厘(闰年加银一两三钱零八厘三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八名(每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共银九十六两。

  本县儒学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设训导一员,同食一俸;于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县学教谕、训导各员照品级给与全俸(教谕俸银四十两、训导俸银四十两),共银八十两。斋夫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廪生一十名(每名连闰该廪粮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三丝),共给银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五忽),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门斗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共给银一十八两六钱。

  本县典史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新港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澎湖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雍正五年,奉文改设通判,巡检裁。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奉文裁)。

  本府进表合用绫袱、纸张年额银三两。

  府学圣庙香灯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县学圣庙香灯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春、秋二祭府、县学启圣王、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年额银二百三十二两;一年三次致祭关帝祭品银二十四两(乾隆三年奉文致祭)。

  乡饮二次,年额银一十五两零三分。

  习仪、拜贺、救护香烛年额银六钱。祈晴、祷雨、谢神香烛年额银三两。

  修理府、县学文庙、城隍、社稷等坛祠年额银四十两。

  新中举人花币、旗匾年额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会试举人盘费年额银三十两。进士花币、旗匾年额银三两。府学岁贡生旗匾年额银二两五钱。县学岁贡生旗匾年额银一两二钱五分。

  新港巡检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澎湖巡检司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雍正五年,奉文改设通判,弓兵裁。

  本县铺司兵共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火把银一两五钱三分六厘五毫八丝五忽四微),共银一百零四两八钱三分九厘零二丝四忽八微(闰年加银八两七钱三分六厘五毫八丝五忽四微,年匀给银三两四钱九分四厘六毫三丝四忽一微六纤)实给银一百零八两三钱三分三厘六毫五丝八忽九微六纤。雍正九年,奉文诸邑割归本邑管理新港铺司兵四名,工食并火把共银二十七两三钱六分(闰年加银二两二钱八分,年匀给银九钱一分二厘)实给银二十八两二钱七分二厘。

  存恤孤贫夏、冬衣布(本县属孤贫六十三名口,每名年给银一两五钱八分七厘三毫)实给银一百两;孤贫六十三名口(每名月给银二钱三分零九毫二丝八忽),共给银一百七十四两五钱八分一厘五毫六丝八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给银一分,共加给银五十二两二钱一分八厘四毫三丝二忽)实给银二百二十六两八钱(小建每口扣存银一分,逢闰加给开销)。

  囚犯口粮银三十两。

  (附)澎湖

  各项正杂饷税,共额银六百六十四两九钱六分一厘二毫零六忽。除解充兵饷银四百零七两一钱六分一厘二毫六忽,实存支应银二百五十七两八钱。内支给款目:

  通判俸、薪共银六十两。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步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

  一年三次致祭关帝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凤山县

  各项正杂饷税,共额银四千六百三两四钱七分六厘。内除盐埕饷银一千六百八十两归入造报本府解充外,又除解充兵饷银一千三十两二钱六分六厘五丝七忽九微,实存支应银一千八百九十三两二钱九厘九毫四丝二忽一微。内支给款目:

  分巡台湾道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六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快手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听事吏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府知府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六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本府经历民壮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

  府学斋夫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县知县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闰年加银二两二钱九分八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闰年加银一两四钱五分九厘一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三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马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灯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奉文裁);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民壮五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两(闰年加银二十五两,年匀给银十两)实给银三百一十两(奉文裁)。

  本县县丞俸、薪银四十两。民壮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

  本县典史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本县儒学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设训导一员,同食一俸;于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县学教谕、训导各员照品级给与全俸(教谕俸银四十两、训导俸银四十两),共银八十两。斋夫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廪生一十名(每名连闰该廪粮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三丝),共给银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五忽),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门斗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

  下淡水巡检司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府进表合用绫袱、纸张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八厘九毫八丝二忽一微。

  本县圣庙香灯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春、秋二祭启圣王、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年额银一百四十八两。一年三次致祭关帝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乡饮二次,年额银六两。

  习仪、拜贺、救护〔香烛〕年额银六钱。祈晴、祷雨、谢神香烛年额银一两二钱。

  修理文庙、城隍、社稷、无祀等坛祠年额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新中举人花币、旗匾年额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会试举人盘费年额银三十两。进士花币、旗匾年额银二两。本县学岁贡生旗匾年额银一两二钱五分。

  下淡水巡检司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

  本县铺司兵共二十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火把银八钱四分),共银一百九十一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十五两九钱六分,年匀给银六两三钱八分四厘)实给银一百九十七两九钱四厘。

  存恤孤贫夏、冬衣布银(本县孤贫六十名口,每名年给银一两五钱八分七厘三毫)实给银九十五两二钱三分八厘;孤贫六十名口(每名月给银二钱三分零九毫二丝八忽),共给银一百六十六两二钱六分八厘一毫零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给银一分,共加给银四十九两七钱三分一厘八毫九丝四忽)实给银二百一十六两(小建每口扣存银一分,逢闰加给开销)。

  囚犯口粮银二十两。

  诸罗县

  各项正杂饷税,共额银二千九百三十九两五钱二分七厘八毫。除解府充饷银八百七十九两零五分八厘零五丝七忽九微,实存支应银二千零六十两四钱六分九厘七毫四丝二忽一微。内支给款目:

  本府同知薪凑俸银三十七两四钱四分四厘(闰年加银三两一钱二分零三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匀给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

  本府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本府马快一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六十两(闰年加银五两,年匀给银二两)实给银六十二两;本府斗级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十六两(闰年加银三两,年匀给银一两二钱)实给银三十七两二钱。

  本府经历薪凑俸银一十五两七钱九分八厘(闰年加银一两三钱一分六厘五毫,照例奉裁充饷)。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

  本府儒学门斗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

  澎湖通判民壮二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百二十两(闰年加银十两,年匀给银四两)实给银一百二十四两。

  本县知县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闰年加银二两三钱三分六厘九毫零一忽四微,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闰年加银一两四钱五分九厘一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马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灯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奉文裁);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民壮五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两(闰年加银二十五两,年匀给银一十两)实给银三百一十两(奉文裁)。

  本县县丞俸、薪银四十两。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

  本县典史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本县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

  本县儒学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设训导一员,同食一俸;于乾隆元年,奉文元年起,府、县学教谕、训导各员照品级给与全俸(教谕俸银四十两、训导俸银四十两),共银八十两。斋夫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廪生一十名(每名连闰该廪粮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三丝,共给银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五忽),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门斗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

  本府进表合用绫袱、纸张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八厘九毫八丝二忽一微。

  本县圣庙香灯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春、秋二祭启圣王、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年额银一百四十八两;一年三次致祭关帝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乡饮二次,年额银六两。

  习仪、拜贺、救护〔香烛〕年额银六钱。祈晴、祷雨、谢神香烛年额银一两二钱。

  修理文庙、城隍、社稷、无祀等坛祠年额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新中举人花币、旗匾年额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会试举人盘费年额银三十两。进士花币、旗匾年额银二两。本县学岁贡生旗匾年额银一两二钱五分。

  本县铺司兵共四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火把银八钱四分),共银二百八十七两二钱八分(闰年加银二十三两九钱四分,年匀给银九两五钱七分六厘)实给银二百九十六两八钱五分六厘。

  存恤孤贫夏、冬衣布年额银七十三两零一分五厘八毫;孤贫四十六名口(每名月给银二钱三分零九毫二丝八忽),共给银一百二十七两四钱七分二厘二毫五丝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给银一分,共加给银三十八两一钱二分七厘七毫四丝四忽)实给银一百六十五两六钱(小建每名扣存银一分,逢闰加给开销)。

  囚犯口粮银二十两。

  彰化县

  各项正杂饷税,共额银八百一十三两八钱四分八厘。不敷支应,经详请拨补;奉文准就台湾县起运钱粮项下移解银五百五十二两一钱二分七厘七毫四丝二忽一微协济支给。二共支应银一千三百六十五两九钱七分五厘七毫四丝二忽一微。内支给款目:

  本县知县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闰年加银二两二钱九分零八毫二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闰年加银一两四钱五分九厘一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九十六两(闰年加银八两,年匀给银三两二钱)实给银九十九两二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二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马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民壮五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两(闰年加银二十五两,年匀给银一十两)实给银三百一十两(奉文裁)。

  本县儒学教谕俸银四十两、训导俸银四十两,共银八十两。斋夫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廪生一十名(每名连闰该廪粮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三丝),共银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三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五忽),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门斗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闰年加银一两五钱,年匀给银六钱)实给银一十八两六钱。

  本县典史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二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闰年加银五钱,年匀给银二钱)实给银六两二钱;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鹿仔港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二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

  猫雾捒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二厘六毫六丝六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

  本府进表合用绫袱、纸张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八厘九毫八丝二忽一微。

  本县圣庙香灯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春、秋二祭启圣王、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年额银一百四十八两;一年三次致祭关帝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乡饮二次,年额银六两。

  习仪、拜贺、救护〔香烛〕年额银六钱。祈晴、祷雨、谢神香烛年额银一两二钱。

  修理文庙、城隍、社稷、无祀等坛祠年额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新中举人花币、旗匾年额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会试举人盘费年额银三十两。进士花币、旗匾年额银二两。本县学岁贡生旗匾年额银一两二钱五分。

  存恤孤贫夏、冬衣布银(本县属孤贫四十六名口,每名年给银一两五钱八分七厘三毫)实给银七十三两一分五厘八毫;孤贫四十六名口(每名月给银二钱三分零九毫二丝八忽),共给银一百二十七两四钱七分二厘二毫五丝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给银一分,共加给银三十八两一钱二分七厘七毫四丝四忽)实给银一百六十五两六钱(小建每名扣存银一分,逢闰加给开销)。

  本县铺司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火把银八钱四分),共银一百二十三两一钱二分(闰年加银一十两零二钱六分,年匀给银四两一钱零四毫)实给银一百二十七两二钱二分四厘。

  囚犯口粮银二十两。

  (附)淡防厅

  各项正杂饷税,额银二百八十两零四钱。不敷支应,经详请拨补;奉文准就台湾县起运钱粮项下移解银三百九十四两六钱协济支给。二共支应银六百七十五两。内支给款目:

  淡防厅俸银四十二两五钱五分六厘,薪凑俸银三十七两四钱四分四厘。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匀闰银二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皂隶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匀闰银二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二两(闰年加银三两五钱,年匀给银一两四钱)实给银四十三两四钱;步快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闰年加银四两,年匀给银一两六钱)实给银四十九两六钱。

  竹堑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凑俸银一十二两。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八里坌巡检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凑俸银一十二两。皂隶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匀给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七微),共银三十一两八钱(闰年加银二两六钱五分,年匀给银一两零六分)实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匀给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彰化县截归铺司兵三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火把银八钱四分)共银二百零五两二钱(闰年加银一十七两一钱,年匀给银六两八钱四分)实给银二百一十二两零四分。

  官庄(附)

  台湾府

  台湾县

  凤山县

  诸罗县

  彰化县

  台湾府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归民征输官庄共一百二十五所,年征青白糖、租粟、芝麻、糖廍、蔗车、牛磨、鱼塭等项共银三万零七百三十九两九钱六分六厘一毫三忽。又,雍正七年报升糖、粟共征银一百九十七两七钱七分。二共征银三万零九百三十七两七钱三分六厘一毫三忽。

  雍正八年,奉文豁免崩陷无征白糖银二十四两六钱;雍正十年,奉文豁免崩陷园地无征银一百八十七两五钱九分九厘八毫;乾隆二年,奉文豁免水冲无征糖银四两七钱五分二厘七毫三丝三忽三微二纤八沙五尘七埃四渺。

  通府合计,实征官庄糖、粟、芝麻、糖廍、蔗车、牛磨、鱼塭共银三万零七百二十两零七钱八分三厘五毫六丝九忽六微七纤一沙四尘二埃六渺(奉文解充为内地各官养廉,候文划兑台湾兵饷)。

  台湾县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归民征输官庄共八所,年征白糖、糖廍、蔗车、租粟共征银一千二百零九两七钱六分九厘五毫。

  雍正二年,奉文诸邑割归本邑管辖蔗车银二两八钱。

  雍正九年,奉文凤邑割归本邑管辖白糖、糖廍、园租共银五百一十八两七钱八分六厘六毫二丝四忽八微(内奉文豁免崩陷园地无征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三分九厘五毫),实收银三百五十七两五钱四分七厘一毫二丝四忽八微。又,诸邑割归本邑管辖白糖、租粟、蔗车共银二百四十两零二分八厘八毫。

  雍正九年,奉文割归凤邑奉管辖白糖、糖廍共银三百一十九两二钱。

  乾隆二年,奉文豁免水冲无征糖银四两七钱五分二厘七毫三丝三忽三微二纤八沙五尘七埃四渺。

  通县合计,实征官庄糖、粟、糖廍、蔗车共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六毫九丝一忽四微七纤一沙四尘二埃六渺(奉文解府充为内地各官养廉)。

  凤山县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归民征输官庄共五十二所,年征青白糖、租粟、蔗车、糖廍共征银九千九百二十五两八钱零三毫。雍正七年,报升糖、粟共征银一百九十七两七钱七分。二共征银一万零一百二十三两五钱七分三毫。

  雍正九年,奉文台湾县割归本县管辖官庄白糖、糖廍共征银三百一十九两二钱;又,本县割归台湾县官庄白糖、糖廍并匀征前金庄租粟共征银五百一十八两七钱八分六厘六毫二丝四忽八微(内奉文豁免崩陷园地无征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三分九厘五毫),实割归管辖银三百五十七两五钱四分七厘一毫二丝四忽八微。

  雍正十年,奉文豁免减征白糖银二十六两三钱六分零三毫;又,雍正十一年,奉文豁免崩陷无征银二十四两六钱。

  通县合计,实征官庄糖、粟、糖廍、蔗车共银九千八百七十三两零二分三厘三毫七丝五忽二微(奉文解府充为内地各官养廉)。

  诸罗县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归民征输官庄共六十五所,年征租粟、青白糖、芝麻、糖廍、蔗车、牛磨、鱼塭等项共征银一万九千六百零四两三钱九分六厘三毫零三忽。雍正二年,〔奉文〕割归彰化县管辖官庄三所租粟、白糖银四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六厘;又,奉文割归台湾县管辖蔗车银二两八钱。雍正九年,奉文割归台湾县管辖蔗车、租粟、白糖银共二百四十两零二分八厘八毫。

  通县合计,实征官庄糖、粟、芝麻、糖廍、蔗车、牛磨、鱼塭共银一万八千八百八十八两二钱零一厘五毫三忽(奉文解府充为内地各官养廉)。

  彰化县

  雍正二年,奉文诸罗县截归管辖官庄三所归民征输白糖、租粟、糖廍共银四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六厘(奉文解府充为内地各官养廉)。

  恤政(附)

  台湾县

  凤山县

  诸罗县

  彰化县

  台湾县

  普济堂(未建)。

  育婴堂(未建)。

  养济院: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义冢:在宁南坊魁斗山(俗呼鬼仔山)。历年久远,邱冢累塞。康熙五十九年,监生陈士俊买园地数甲于新昌里,与此山毗连,以为冢山焉。

  凤山县

  普济堂(未建)。

  育婴堂(未建)。

  养济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建。

  义冢:在台湾县魁斗山后。

  诸罗县

  普济堂(未建)。

  育婴堂(未建)。

  养济院:在善化里东保。康熙二十三年,知县季麒光建。

  义冢:在县治东牛朝山。康熙五十五年,知县周锺瑄建。

  彰化县

  普济堂(未建)。

  育婴堂(未建)。

  养济院(未建)。

  义冢(未建)。

卷九

  典礼(祠祀附)

  「虞书」:秩宗命典三礼;「周官」:大宗伯以五祀。佐王建、保邦国,厥典讵矣。我皇上建中立极,酌古宜今,典章隆备,翕然中外;况复肆类怀柔,明禋昭假,无一不详且尽哉。夫礼以定民志,有车书一统之容,而敬寓焉,非徒肃观瞻也;祀以事神致福,有崇德报功之义,而诚感焉,非徒荐馨香也。台虽岛区,民社攸司,王章具举,可弗讲欤?志典礼。

  庆贺礼

  接诏礼

  诣万寿亭庆贺万寿圣节、正旦、冬至礼

  迎春礼

  耕耤礼(照雍正五年颁行)

  救护礼

  乡饮酒礼

  乡约讲读圣谕

  祭社稷礼

  祭山川礼(风云雷雨、城隍附)

  祀先师礼

  祭关帝礼

  祭龙神礼

  祭厉坛礼

  祭旗纛礼

  祠祀(附)

  庆贺礼

  凡遇万寿圣节、元旦、冬至,每于二月前涓吉拜进贺表。前一日,本官结彩于门,合属皆斋沐。本日清晨,设龙亭于大堂正中,设仪仗于露台上东西,设鼓乐于露台南东、西北向,设表案于龙亭前,设香案于表案前。鼓初严,率属具朝服。次严,礼生引班首诣香案前涤印;用印讫,以表置于案。鼓三严,各官入班。司班唱:『班齐』;司礼唱:『跪,叩首』,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乐止。司礼引班首升自东阶,诣香案前,唱:『跪』;传唱:『众官皆跪』。执事者以表跪授班首,捧置彩亭中,即于露台下跪送。由海船赍送至福建总督部院衙门附进。

  表笺式(历年加上□□征号,并一应庆贺表笺,俱由内阁临期撰拟;不备载)

  皇上万寿、元旦、冬至表式

  福建(某)衙门(某)官(某)等诚欢诚忭,稽首顿首上言:伏以德统干元,首正六龙之位;建用皇极,宏开五福之先。恭惟皇帝陛下,率育苍生,诞膺景命。抚时出政,八风顺而嘉榖蕃昌;受箓敷猷,万国宁而俊民乐育。太平有象,历服无疆。臣等恭遇熙朝,欣逢圣诞(或正旦、长至);身羁职业,心恋阙廷。伏愿玉烛长调,庆雍熙于九牧;金瓯永固,登仁寿于万年。臣等无任瞻天仰圣、踊跃欢忭之至,谨奉表称贺以闻。

  接诏礼

  总督遣官赍送诏书,舟进鹿耳门,随传报各文武官员,具龙亭、彩舆、仪仗、鼓乐出西关外接官亭迎接。捧诏书置龙亭中,南向;文武官员具朝服,北向跪迎。鼓乐前导,至明伦堂,文武各官分东西序立,赍官东立西向。礼生唱:『排班』;乐作,行三跪九叩礼。赍官捧诏授展读官,跪授;诣开读案前宣读,众官跪听。读毕,展读官捧诏授赍官,捧置龙亭中;众官行三跪九叩礼。毕,皆退。将诏交知府,分送各县衙门宣读颁布。

  诣万寿亭庆贺万寿圣节、正旦、冬至礼

  旧在郡学明伦堂行礼。康熙五十年,文武各官以明伦堂狭窄,不便罗拜;台厦道陈宾,乃择地于永康里建万寿亭。前立午门,旁列朝房;亭后为祝圣殿,庆贺其中。五十六年,台厦道梁文科重修;环以墙,东西辟门曰「敷文」、「振武」。六十年,飓风圯。雍正元年,各官重建。后置僧舍,奉香灯。有香灯田五十甲,在彰化赤涂崎庄,年收租粟一百石(康熙五十五年,诸罗令周锺瑄置);又园二十六甲,在诸罗西港仔,年纳廍饷半张(雍正五年,巡道吴昌祚同总兵官林亮置)。

  凡遇万寿圣节、元旦、冬至,文武各官于前一日斋沐,率所属赴明伦堂习仪。至期,四鼓穿朝服,齐到万寿亭,文武分东西班,行三跪九叩礼。同知为纠仪官。至若万寿圣节前后三日,文武各官俱穿朝服,五鼓到万寿亭坐班。其庆贺礼,与元旦、冬至同。

  迎春礼

  土牛式

  土牛胎骨,用桑柘木。身高四尺(按四时)、长三尺六寸(按三百六十日);头至尾长八尺(按八节),尾长一尺二寸(按十二月)。鞭子用柳枝,长二尺四寸(按二十四气)。牛色,以本年为法:头、角、耳、用年天干,身用年地支,蹄、尾、肚用纳音(天干:甲、乙属木,色青;丙、丁属火,色红;戊、己属土,色黄;庚、辛属金,色白;壬、癸属水,色黑。地支:亥、子属水,色黑;寅、卯属木,色青;巳、午属火,色红;申、酉属金,色白;辰、戌、丑、未属土,色黄。纳音:如甲子年立春,纳音属金,用白色;余仿此)。笼头、构、索:以立春日日干为笼头色(说见上);构,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谓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苎(谓子、午、卯、酉日),季日用丝(谓辰、戌、丑、未日)。送牛,以冬至节后辰日,于岁德方取水土(甲年东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东南方戊位,己年东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东南方戊位)。

  芒神式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克为衣色,克衣神为系腰色(如立春子日属水,衣取土克水,用黄色;系腰取木克土,用青色。余日仿此)。头髻,用立春日纳音为法(金日平梳两髻,在耳前;木日平梳两髻,在耳后;水日平梳两髻,右髻在耳后、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两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后;土日平梳两髻,在顶直上)。罨耳,用立春时为法(从卯至戌八时,罨耳用手提,阳时左手提、阴时右手提;从亥至寅四时,罨耳或揭或掩,寅时揭从左边、亥时揭从右边;子、丑二时全戴。盖寅、亥时为通气,故揭一边;子、丑时为严凝,故全戴)。鞋、裤、行缠,以立春纳音为法(逢金、木,系行缠、鞋、裤:金行缠左阙,悬在腰左;木行缠右阙,系在腰右。水日俱全,火日俱无;土日着裤,无行缠、鞋子)。老少,以立春年为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壮;辰、戌、丑、未,幼。身高三尺六寸,按一年三百六十日)。

  迎春仪注

  有司预期塑造春牛并芒神于东郊外春牛亭。立春前一日,府、厅、县率属俱穿蟒袍、补服,至春牛亭。通赞导至拜位,唱:『就位』,各官俱就拜位。『上香』,『鞠躬拜、兴,拜、兴』。初献爵,再献爵,三献爵,读祝文;读毕,通赞又赞「两拜」。礼毕,簪花(各官俱簪花),上席。酒三巡,属官先行,长官次之,春牛随后,迎至府、厅、县头门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

  鞭春仪注

  本日清晨,备牲醴、果品,府、厅、县率属俱朝服。通赞导至拜位,唱:『就位;鞠躬拜、兴,拜、兴』。初献爵,再献爵,三献爵,读祝文;读毕,通赞又赞「两拜」,兴。导至土牛前,各官俱执彩仗排立两傍。通赞赞:『长官系鼓』(凡三击),遂擂鼓(鼓手自擂);赞:『鞭春』,各官击牛者三,『揖、平身』。通赞导至芒神前,『揖、平身』。礼毕。

  耕耤礼(照雍正五年颁行)

  耤田坛位

  「礼记」「祭统」云:『天子亲耕于南郊,诸侯耕于东郊』。今耤田四亩九分,在东郊外。田后,即先农坛。按「春秋文义」云:『天子之社,广五丈;诸侯半之』。今京师先农坛,高四尺二寸、宽五丈。台湾坛制:高二尺一寸、宽二丈五尺。先农牌位:高二尺四寸、宽六寸;座高五寸、宽九寸五分。红牌金字,填写「先农之神」。坛后正房三间、配房各一间。正房中间供奉先农神牌,东间收贮祭器、农具,西间收贮耤田米谷。配房东间置办祭品,西间令看守农民居住。坛庙耤田之外,周围筑土为墙,开门南向。

  耕耤日期

  每年十月初一,礼部颁历,预择日期奏闻;行文各省督、抚转饬所属,同日一体遵行。前期,致斋二日。

  祭品

  帛一(青色)、羊一、豕一、铏一、簠一、簋一、笾四、豆四。

  器具

  农具赤色,牛黑色,耔种箱青色。所盛耔种,照本省土宜,择勤谨农夫二名,免其差役、给以口粮,令看守坛宇,灌溉耤田,敬谨收贮。所收米栗,以供各该处祭祀之粢盛。

  仪注

  祭日,巡台满汉御史、总镇、巡道、知府率所属俱穿朝服到坛。通赞生导诣盥洗所,盥手净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主祭官就位(就拜位),陪祭官各就位』(照官衔、品级就拜位)。『瘗毛血,迎神』。通赞生导主祭官升坛就位(就神前位);唱:『上香』。又上三块香,通赞唱:『跪』;陪祭官皆跪。行三叩礼,『兴、复位』(复拜位);安神,行三跪九叩礼,兴。进帛,进爵。行初献礼,通赞唱:『诣酒尊所』;主祭官诣酒尊所。通赞唱:『司尊者举幂酌酒,诣先农神位前,就位,跪』。通赞唱:『陪祭官皆跪』。『献帛』、『献爵』;『叩首,兴』。『诣读祝位,跪』;读祝文。读毕,三叩首,『兴、复位』。行亚献礼,通赞唱:『诣酒尊所』;主祭官诣酒尊所。通赞唱:『司尊者举幂酌酒,诣先农神位前,就位,跪』。通赞唱:『陪祭官皆跪』;献爵,叩首,兴、复位』。行终献礼(仪同亚献)……彻馔;送神,行三跪九叩礼,兴。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通赞生导诣燎所,焚祝帛,复位;一揖,礼毕。

  午时,行耕耤礼。知府秉耒、佐贰执青箱、知县播种;外州、县正印官秉耒、佐贰执青箱播种。如无所属之员,即选择耆老执箱播种。行耕时,耆老一人牵牛、农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农夫终亩耕毕,各官率属暨耆老、农夫望阙谢恩,行三跪九叩礼。

  救护礼

  凡日月薄蚀,钦天监推算分秒及圆复时刻,颁行到省,转行各府、县行救护礼。护日,前期结彩于大堂及仪门,设香案于露台上,设金鼓于仪门内两旁,设乐人于露台下,设各官拜位于露台上下,俱向日;传集僧道。至期,阴阳官报『日初食』,各官具朝服,通赞唱:『排班』;班齐,唱:『跪,叩』;乐作,各官行三跪九叩礼。毕,乐止。班首官上香;毕,通赞唱:『跪,各官俱跪』;班首官击鼓三声,众鼓齐鸣;再上香,乐作,各官俱暂起立。阴阳官报『食甚』(食及所推分秒),各官仍排班;乐作,行三跪九叩礼如前仪。阴阳官报『复圆』,鼓声止。通赞唱:『跪,叩』;乐作,各官又行三跪九叩礼。乐止,礼毕(月食救护,仪同)。

  乡饮酒礼

  顺治初,令京府及直省府、州、县每岁举行乡饮酒礼。设宾、僎、介、主,酒席于「存留钱粮」内支办。凡以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长幼之节,遂为定制云。

  乡饮酒仪注

  京府及直省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乡饮酒礼。前一日,执事者于儒学之讲堂,依图陈设坐次;司正率执事习礼。至日黎明,执事者宰牲、具馔,主席及僚属、司正先诣学,遣人速宾、僎以下。比至,执事者先报曰:『宾至』,主席率僚属出迎于庠门之外以入,主居东、宾居西,三让、三揖而后升堂,东西相向立。赞「两拜」,宾坐。执事又报曰:『僎至』,主席又率僚属出迎,揖让、升堂、拜坐如前仪。宾、僎、介至,既就位,执事者唱:『司正扬觯』;执事者引司正由西阶升,诣堂中,北向立。执事者唱:『宾、僎以下皆立』;唱:『揖』,司正揖、宾僎以下皆揖。执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司正举酒曰:『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读毕,执事者唱:『司正饮酒』;饮毕,以觯授执事;执事者唱:『揖』,司正揖、宾僎以下皆揖。司正复位,宾、僎以下皆坐。唱:『读律令』;执事者举律令案于堂之中,引礼引读律令者诣案前,北向立;唱:『宾、僎以下皆立』,行揖礼如前。读毕,复位。执事者唱:『供馔案』;执事者举馔案至宾前,次僎、次介、次主,三宾以下各以次举讫。执事者唱:『献』;宾、主起席,北面立。执事者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诣宾前,置于席;稍退,赞「两拜」,宾各拜讫。执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诣僎前,置于席;交拜如前仪。毕,主退,复位。执事者唱:『宾酬酒』;宾起,僎从之;执事者斟酒授宾,宾受爵诣主前,置于席;稍退,赞「两拜」,宾、僎、主交拜讫,各就位坐。执事者分左右立,介、三宾、众宾以下以次斟酒于席。讫,执事者唱:『饮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汤,又唱『斟酒』、『饮酒』,供汤三品。毕,执事者唱『彻馔』;候彻饮案讫,唱:『宾、僎以下皆行礼』。僎、主、僚属居东,宾、介、三宾、众宾居西;赞「两拜」讫,唱:『送宾』。以次下堂,分东西行,仍三揖,出庠门而退。凡乡饮酒礼,高年有德者坐席居上,余以次序齿而列。其有违犯科条者,不许干良善之席;违者,罪以违制。敢有喧哗失礼者,扬觯者以礼责之。

  主,府知府、州知州、县知县,如无正印官,佐贰官代;位于东南。大宾,以致仕官为之,位于西北。僎宾,择乡里年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次长,位于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介、僎之后。除宾、僎外,众宾序齿列坐,其僚属则序爵。司正以教职为之,主扬觯以罚。赞礼者,以老成生员为之(乡饮酒方位图见下)。

  乡约讲读圣谕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卧碑文」于八旗直隶各省。十六年,议准译书「六谕」,令五城各设公所,择善讲人员讲解开谕,以广教化。直省府、州、县亦皆举行乡约,该城司及各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讲。

  康熙九年,上谕「十六条」通行晓谕八旗佐领并直隶各省督、抚转行府、州、县乡村人等切实遵行: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一、笃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乡党,以息争讼;一、重农桑,以足衣食;

  一、尚节俭,以惜财用;一、隆学校,以端士习;

  一、黜异端,以崇正学;一、讲法律,以儆愚顽;

  一、明礼让,以厚风俗;一、务本业,以定民志;

  一、训子弟,以禁非为;一、息诬告,以全良善;

  一、诫窝逃,以免株连;一、完钱粮,以省催科;

  一、联保甲,以弭盗贼;一、解仇忿,以重身命。

  二十五年,覆准上谕「十六条」令直省督、抚转行提、镇等官晓谕各该营伍将弁兵丁并颁发土司各官,通行讲读。

  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共计万言)刊刻颁行,分发府、州、县、乡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条宣讲,兵民皆得恭听,俾圣教覃敷云。

  祭社稷礼

  凡府、州、县,皆有社稷坛。春、秋二祭,俱用仲月上戊日。主祭官,前三日斋戒。将祭之前一日,省牲、治祭物、洁笾豆、扫除坛上下及设幕次中门(是夕献官以下就幕次宿)。本日,献官以下俱夙兴。执事者陈设其坛,坐南向北;设社位于稷之东、设稷位于社之西。每位羊一(用匣盛贮,未启盖;居左,在笾之北),豕一(用匣盛贮,未启盖;居右,在豆之北);笾四,盛枣、栗、形盐、薧鱼(居左,在羊之南);豆四,盛韭菹、醓醢、〔菁菹〕、鹿醢(居右,在豕之南);簠二,盛黍、稷(居笾之左);簋二,盛稻、粱(居豆之右);铏一,盛和羹(居中左,笾、豆之南);帛一(黑色,长一丈八尺;用篚装贮,未上)。别设一小案,阁祝版、香炉(居坛正中)。献官具祭服,执事者捧祝版,至幕次签名(签毕捧置案上)。执事者取毛血盘,置神位前、牲案下;实酒于尊加幂(在坛下东北),置水于盆加帨(在坛下西北)。焚香,燃烛明炬。通赞唱:『执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献官就位』;引赞引献官就拜位。通赞唱:『瘗毛血』;执事者以毛血瘗于坎(在西北隅),启牲匣盖。通赞唱:『迎神,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又唱:『奠帛,行初献礼』,司帛者捧帛、司爵者捧爵,各立以俟。引赞赞:『诣盥洗所』,献官诣盥洗所;执事酌水进巾(献官盥手帨巾)。赞:『诣酒尊所』,献官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注酒于爵)。赞:『诣社神位前』,献官升自左阶至神位前。赞:『奠帛』,捧帛者自右进于献官,献官受而举之,仍自左授于执爵者,奠于神位前。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赞:『诣稷神位前』(仪同前)。赞:『诣读祝位』,献官诣读祝位。赞:『跪』,献官跪。赞:『众官皆跪』。赞:『读祝』,读祝者取祝,跪读于献官之左。读毕,通赞唱:『俯伏,兴、平身』,献官以下俱平身。唱:『复位』,引赞引献官降自右阶,复原位。通赞唱:『行亚献礼』,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通赞唱:『饮福、受胙』(执事者设饮福位,在坛中稍北。执事者先于社位前割取羊左脚,置于盘;及于酒尊所,酌酒于爵,同立于饮福位之右以俟),引赞引献官诣饮福位。赞:『跪』,献官跪。赞:『饮福酒』,一人自右跪进爵于献官,献官饮毕,一人自左受虚爵以退。赞:『受胙』,一人自右跪进胙于献官,献官受讫,一人自左跪接,捧由中门以退。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通赞唱:『复位』,献官降自右阶,复位。唱:『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通赞唱:『彻馔』,执事者各诣神位前,稍移动笾、豆。通赞唱:『送神』,唱:『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通赞唱:『读祝者捧祝、进帛者捧帛,各诣瘗所』;献官、陪祭官离位分东西班立,俟捧祝、帛者由中道而过。通赞唱:『望瘗』;引赞赞:『诣望瘗位』,引献官至望瘗位。执事者以帛焚于坎中。焚毕,以土实坎。通赞唱:『礼毕』。

  雍正十年三月初七日,奉上谕:各直省督、抚转饬各府、州、县、卫所,其社稷坛暨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俱依定例修建如式,一体遵行,以崇报享。乾隆三年,奉部文:为雨、山川、城隍坛,俱依定例修建如式,一体遵行,以崇报享。乾隆三年,奉部文:为钦奉上谕事,凡直省府、州、县社稷、风云雷雨、山川等坛每逢祭祀日期,省会之地,督、抚、将军、都统、副都统率领司道文武等官,各按品级,照例文员列东班、武职列西班行礼;布政司系地方正印官,仍令主祭。其府、州、县地方,如有提、镇、道员,亦令各按品级分东、西两班行礼;府州、县系地方正印官,仍令主祭。祭祀前期,仍令主祭之员于教职内派出监礼官二员,佐贰杂职内派出监视官一员、监宰官一员,令其虔诚执事。

  陈设祭物图见下:

  祭山川礼(风云雷雨、城隍附)

  凡府、州、县皆有山川坛,通祀风云雷雨、山川、城隍之神。每春、秋二祭,俱于仲月上旬择日行礼(今郡县多用上巳日)。主祭官,前三日斋戒。前一日,省牲、治祭物,俱如社稷仪。其坛坐北、向南,执事者扫除坛上下,设各官幕次于坛中门外(是夕各官宿幕次)。设风云雷雨位于坛正中,设山川位居左、城隍位居右。祭之日,献官以下夙兴。执事者设风、云、雷、雨位帛四,山、川位帛二,城隍位帛一(帛七段,俱白色,丈尺与社稷同。用篚装盛,未上),每位各羊一、豕一、铏一、笾四、豆四、簠二、簋二,陈设俱与社稷同(但品物在某品之南者,当改作在某品之北)。献官具祭物,佥祝版;执事者实酒于尊加幂,置水于盥施帨(在坛下东南),焚香,燃烛明炬。通赞唱:『执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献官就位』;就位如仪。执事者先以毛血瘗于坎。通赞唱:『迎神,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如仪。引赞引献官诣盥洗所,盥手帨巾如仪;次诣酒尊所,执爵捧帛如仪;次诣风云雷雨神位前,先尊帛、次献爵;次诣山川神位前、次诣城隍神位前,俱奠、献如仪。次诣读祝位(在风云雷雨神位前),次复位。亚献、终献同前(但不唱奠帛、读祝)。次饮福、受胙,如社稷仪(其胙取风云雷雨神位前羊一脚);次彻馔,次送神,次望燎,俱如社稷仪(但改望瘗为望燎)。

  陈设祭物图见下:

  祀先师礼

  祭期

  春、秋二祭,月用仲、日用上丁(月用仲,取时之正也;日用丁,取文明之象也)。

  斋戒

  祭前三日,献官、陪祭官及执事者皆沐浴更衣,散斋。二日,各宿别室,致斋。一日,同宿斋所。散斋,仍理庶务,惟不饮酒、不茹荤(谓葱、韭、葫、薤、蒜)、不吊丧、不问疾、不听乐、不行刑、不判署刑杀文字、不与秽恶事;致斋,惟理祭事。

  省牲

  祭前一日,执事者设香案于牲房外。献官常服,赞者唱:『诣省牲所』;唱:『省牲』(牛、羊、豕、鹿、兔。「省」之谓,看牲数有无齐足、肌体有无肥腯、毛色有无纯正)。省毕,唱:『省牧毕』,乃退。

  宰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杀、取毛以告纯。以盆盛毛、血少许,入置神位下。视祭器(康熙五十四年,台厦道陈璸捐置。雍正七年,知府倪众恺□修。乾隆六年,巡道刘良璧重修)。

  牲匣(以木为之,所以盛牲者。底、盖朱髹,各高六寸、长三尺三寸、广二尺二寸。两傍钉铜环四、两端二)、豋(范金为之,所以荐太羹者)、铏(范金为之,所以荐和羹者)、笾(以竹为之,所以荐枣、栗、菱、芡、榛、脯、盐、鱼、饼、糗者)、豆(以木为之,所以荐菹、醢、胓■〈月折〉、豚胉者)、簠(范金为之,所以盛黍者)、簋(范金为之,所以盛稷者)、篚(编竹为之,朱髹;所以盛帛者)、爵(范金及磁为之,所以受酒者)、尊、勺、幂巾(尊所以盛酒者,勺所以酌酒者,幂巾所以幂酒者)、盥洗尊、盆、勺、帨(尊用磁,盆铜锡随用)、案(祝案一,高一尺二寸、广二尺三寸、长三尺,朱髹;置正殿中,以阁祝版。尊案一,高二尺七寸、广一尺五寸、长五尺,案面剜孔三,下盛以木版,朱髹;置丹墀,以阁酒尊。爵帛案一尺四寸,与酒尊同;置丹墀,以阁爵帛)、香案、香炉、香合、牲盘、祝版(以梓楸木或柏木为之、高八寸、广一尺二寸;别作一架阁之。用白纸书文贴版上,祭毕,揭焚之;藏版与架再用)、烛龙(即「满堂红」,俱用铜铁线结龟网,不用糊纸及纱绢;其底裹以铁叶,皆防焚灼之虞)。

  治祭物

  太羹(「周礼注」:『煮肉汁不和』)、和羹(「周礼注」:『肉汁加以五味』)、黍(结穗如稻,散垂而不毛;高而似芦者非)、稷(「礼」谓:『明粢』;乃粢之不糯者)、稻(今水田所种粳米)、粱(似粟而大;有青、黄、白三种。以上四品,俱拣择圆好,滚汤泡涝成饭)、形盐(「周礼」:『盐人掌形盐、散盐』。注谓:『形盐,刻为虎形之类』)、薧鱼(「周礼」:■〈鱼攵〉人为鱻薧。注谓:『鱻,生鱼;薧,干鱼』。今制:用鲜鱼薄腌干之;临用,温水洗、酒浸片时)、枣、栗、榛(俱陆果)、菱、芡(俱水果。菱即今菱角,芡即今鸡头。以上水、陆诸果,皆拣择洁净圆好者)、韭菹(「周礼」:『七菹』。谓腌菜为之菹。今制:截去本末,取中三寸,淡用)、醓醢(醢,肉酱也;醓,醢之多汁者。今制:皆细切猪膂肉,拌油、盐、葱、椒、莳萝、茴香为之)、菁菹(菁,蔓菁菜头,似萝葡;色微青。今制:用汤瀹过,作长段,淡用)、鹿脯(「周礼」:『腊人掌干肉』。脯,即肉之干者。今制:切鹿肉作块,酒腌炙干用之)、鹿醢(切鹿肉作小块,用油、盐、葱、椒、莳萝、茴香拌匀为醢)、兔醢(制法同上)、芹菹(芹,水菜也;如治菁菹法)、笋(干笋。今制法:煮熟拣净,切作长段用)、鱼醢(如造鹿醢法)、白饼(用小麦面造)、黑饼(用荞麦面造。以上俱用沙糖为馅,印作圜饼子)、糗饵(用粳米捣粉、栀子水浸之蒸熟,印作饼子)、粉餈(用糯米捣粉蒸熟,杵成餈,为大方块;待冷,切作小块用)、■〈拖,飠代扌〉食(用糯米饭以和羊膏及蜜同熬)、糁食(用白粳米饭,细切牛、羊、豕肉同熬)、帛(官制,每段各长一丈八尺;旁织「礼神制帛」四字。「礼」谓『量帛』;谓量度其短长为之制也)。

  献官员数

  正献官,专祀中位及四配位;分献官,分祀东、西哲位及两庑位。先期二日,将各献官员数及各执事人数书名榜挂(各献官亲自署名)。

  执事人数

  监宰(凡牛、羊、豕为正牲,鹿、兔为脯、醢。宰杀之时,务使洁净。其毛、血,先存少许,以告于神。其余及肠胃,皆以净桶盛之,置诸库房,以俟埋瘗)、监洗(凡锅、釜、罍、爵、笾、豆之属与夫一应器皿,俱监临洗涤洁净)、监造膳羞(为饼、■〈飠臭〉及制造脯、醢之属)、收发祭器(凡祭器一发一收,皆检视明白,不可遗漏)、提调幂次、通赞、引赞、司罍爵香烛、司爵、司帛、读祝、饮福受胙执事(捧酒一、捧胙一,胙肉先令宰夫割取之)。

  陈设

  文庙正殿;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三、牛一、豕一、羊一、豋一、铏二、簠二、簋二、笾十、豆十、酒尊一、香、烛。四配每位: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三、豕一、羊一、铏一、簠二、簋二、笾八、豆八、酒尊一、香、烛。东哲: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各一、豕一、簠各一、簠各一、簋各一、笾各四、豆各四、豕首一、香、烛。西哲:与东哲同。东庑:制帛一端(白色)、铜爵各一、豕三、每案簠一、簋一、笾四、豆四、香、烛。西庑:与东庑同。

  崇圣王祠(五案):制帛五端(白色)、白磁爵各三、羊各一、豕各一、铏各一、簠各二、簋各二、笾各八、豆老八、酒各一尊、香、烛。四配(每位一案):制帛二端(白色)、豕首一、铜爵各三、簠一、簋一、笾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烛。西庑:制帛二端(白色)、铜爵各三、簠一、簋一、笾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烛。两庑:制帛二端(白色)、铜爵各三、簠一、簋一、笾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烛。

  设酒尊所、盥洗所于丹墀之东南(尊实酒施幂、盥置水施帨,各有司之者),设埋瘗所于庙之西北;丹墀东西及露台上各设炬,两庑长廊各设灯。

  祭崇圣祠仪注

  凡祭文庙,必先崇圣祠。夜四鼓,与祭毕集祠中。鼓一通,陈设备具;鼓再通,庭燎毕举;鼓三通,引赞各引献官至。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唱:『分献官就位』。唱:『正献官就位』。唱:『瘗毛血』,执事捧毛血出,正祀由中门、配祀由边门。通赞唱:『迎神』,引赞赞:『跪,叩首,献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捧帛』,捧帛者正祀由中门入、配祀由边门入,诣各神位之左。唱:『奠帛』。『行初献礼』,引赞赞:『诣盥洗所』,献官盥手。毕,唱:『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执事者注酒于爵,捧爵者在正官前行,正祀由中门入、配祀由边门入,诣各神位前。引赞导献官进殿左门,赞:『诣肇圣王神位前』;赞:『跪,献官行一跪一叩头礼,兴、平身』。唱:『奠帛』,献官接帛拱举立;献毕,执事跪接帛进于神前案上。司爵者进爵于献官,引赞赞:『献爵』,献官接爵拱举立;献毕,执事跪接爵进于神前案上。引赞赞:『跪,献官行一跪一叩头礼;兴、平身』。引赞赞:『诣裕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诒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昌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启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读祝位』,献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赞唱:『众官皆跪』。唱:『读祝文』,读祝者取祝版跪读。祝曰:『维乾隆某年,岁次某干支,二(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某官某名敢昭告于肇圣王、裕圣王、诒圣王、昌圣王、启圣王孔氏之神曰:惟王积厚流光,诞生至圣;五代褒封,千秋鼎盛。今兹仲春(秋),谨以牲帛、醴粢、庶品,式陈明荐;以先贤颜氏、先贤曾氏、先贤孔氏、先贤孟孙氏配。尚飨』!读毕,捧祝版跪安案上帛盒内。通赞唱:『叩首,献官行三叩礼,兴、平身』。引赞赞:『诣东配先贤颜氏神位前』,赞:『跪』。赞:『奠帛』;赞:『献爵,叩首,兴、平身』,如仪。赞:『诣西配先贤曾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东配先贤孔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西配先贤孟孙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复位』,引献官从西角门出,至原位朝上立。通赞唱:『行分献礼』,引赞引分献官至盥洗所盥洗;毕,赞:『诣先儒周氏神位前』,赞:『跪』。赞:『奠帛』;赞:『献爵;叩首,兴、平身』,如仪。赞:『诣先儒张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先儒程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先儒朱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先儒蔡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复位』,引分献官从西角门出,至原位朝上立。通赞唱:『行亚献礼』,引赞引献官从东角门入(不用诣盥洗所)。赞:『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先诣肇圣王、次裕圣王、次诒圣王、次昌圣王、次启圣王、次配位,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复位。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通赞唱:『饮福受胙』,引赞赞:『诣饮福受胙位』(位在读祝所),进福酒者捧酌、进胙者捧盘,立于读祝案之东;又二执事立于案之西。引赞赞:『跪,饮福酒』,东执事捧福酒跪进于献官、西执事跪接爵置于案上。引赞赞:『受胙』,东执事取羊肩置盘上跪进于献官,献官受胙讫,西执事跪接由中门捧出。引赞赞:『叩首,兴、平身』;复位。通赞唱:『跪,叩首,献官行三跪九叩礼(众官皆同),兴、平身』。通赞唱:『彻馔』,执事者各于神案前品物略移动。通赞唱:『送神』,引赞赞:『跪,叩首,献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诣瘗所』,执事捧帛、捧祝,正祀由中门出、配祀由边门出。唱:『诣望瘗位』,引赞引献官各诣望瘗位。赞:『望瘗』,赞:『焚祝帛』;引赞赞:『复位,礼毕』。

  祭至圣先师仪注

  祭崇圣祠毕,文庙中鼓初严,殿上、两庑诸执事者各燃烛焚香,丹墀及露台上皆明炬,各官俱朝服。鼓再严,歌生、乐舞生各序立丹墀两边。鼓三严,各执事者荐羹;及启牲匣盖,以汤浇牲体,使气上升。各引赞引各献官至戟门下,北面立。通赞唱:『乐舞生各就位』,乐生随司麾者入殿内,各就所执乐位;舞生各随司节者上露台,分东西班立,司节者就西立。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司罍洗者各执罍洗、司瘗毛血者俟瘗毛血,凡有司者各司其事。通赞唱:『陪祭官各就位』,各照官衔品级就拜位(康熙四十九年,诏天下武员把总以上皆得入庙陪祭);『分献官各就位』,『正献官就位』(随引赞就拜位)。唱:『瘗毛血』,执事者捧毛血,正祀由中门,四配、东西哲由左右门出,两庑随之,瘗于坎。通赞唱:『迎神』,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舞生执钥,未舞。通赞唱:『跪,叩首,………』。正献、分献、陪祭俱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麾生偃麾,栎敔止乐。通赞唱:『捧帛』,执事者捧帛盘,正祀由中门进,配、哲由左门进,两庑分东西进,诣各神位之左,鞠躬,旁立。唱:『行初献礼』,引赞二人导正献官行;赞:『诣盥洗所』,献官盥手。毕,赞:『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执事者注酒于爵,捧爵者在献官前行,正祀由中门入、余由左门入,诣各神位前,鞠躬,旁立。引赞赞:『诣至圣先师孔子神位前』,献官随引赞由左偏门入,至神位前朝上立。麾生举麾;唱:『乐奏宁平之章』,击柷作乐,舞生按节而舞。引赞赞:『跪,………』。随作乐、随行礼。赞:『奠帛』,捧帛者西跪进帛,献官拱举,执事者接置神案上。赞:『献爵』,司爵者西跪进爵,献官拱举,执事者接置神案上。赞:『叩首,兴、平身』。赞:『诣读祝位』,献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赞唱:『众官皆跪』;唱:『读祝文』,读祝者取祝版跪读。祝曰:『维乾隆某年,岁次某干支,二(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正献官某、分献官某敢昭告于至圣先师孔子之神曰:维师道冠古今、德配天地,删述六经,垂宪万世。今兹仲春(秋),谨以牲帛、醴粢、祗奉旧章,式陈明荐;以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配。尚飨』!读毕,麾生举麾,乐续作(初读祝时,麾生偃麾,乐暂止。至是,接奏未终之曲),读祝者将祝版复置神案上。通赞唱:『叩首,………』,献官行三叩礼;『兴、平身』。引赞唱:『诣复圣颜子神位前』,赞:『跪』;赞:『奠帛』,赞:『献爵』,俱如正祀仪。唱:『叩首,兴、平身』。赞:『诣宗圣曾子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述圣子思子神位前』,赞:『跪,………』如前仪。通赞唱:『行分献礼』,另引赞各引分献官、十二哲、两庑俱如正祀仪。引赞赞:『诣亚圣孟子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复位』,麾生偃麾,栎敔止乐。引赞引献官及分献官由西角门出,复于原位朝上立。通赞唱:『行亚献礼』,俱如前仪,惟不盥洗、不奠帛、不读祝文。麾生举麾,唱:『乐奏安平之章』,击柷作乐,舞生按节而舞。献毕,唱:『复位』。麾生偃麾,如前仪。通赞唱:『行终献礼』,如亚献仪。麾生举麾,唱:『乐奏景平之章』,击柷作乐,舞生按节而舞。献毕,唱:『复位』,麾生偃麾,如前仪。通赞唱:『饮福受胙』,引赞赞:『跪,饮福酒』,东执事进爵,献官饮讫,西执事接置神案上。赞:『受胙』,东执事进胙,献官受讫,西执事接胙由中门出。赞:『叩首,兴、平身,复位』。通赞唱:『跪,叩首,………』,正献、分献、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彻馔』,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舞止。彻讫(将神案上品物略移动),通赞唱:『送神』,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舞止。引赞赞:『跪,叩首,………』,正献、分献、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麾生偃麾,如前仪。通赞唱:『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各诣瘗所』,正祝由中门,左右配、哲由左右门,两庑各随班,俱诣瘗所。唱:『诣望瘗位』,各献官诣瘗位。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乐章同送神。唱:『望瘗』;唱:『焚祝帛』;唱:『复位』,麾生偃麾,乐止。通赞、引赞同唱:『礼毕』,各官俱朝上一揖。

  文庙祭毕,乃祭朱文公祠;帛一、羊一、豕一、簠一、簋一、笾四、豆四。次祭名宦祠、次祭乡贤祠,品物俱同(台乡贤尚缺)。朱文公祠主祭官,台湾府知府或委员。其盥、瘗、奠、献,俱如仪;迎神、送神,俱一跪三叩。

  文庙神主位次

  正殿:至圣先师孔子神位(正中南向)。

  四配:复圣颜子、述圣子思子(在殿内东傍西向)、宗圣曾子、亚圣孟子(在殿内西傍东向)。

  十二哲:先贤闵子(名损)、先贤冉子(名雍)、先贤端木子(名赐)、先贤仲子(名由)、先贤卜子(名商)、先贤有子(名若。乾隆三年自东庑升)(在殿内次东,西向)。先贤冉子(名耕)、先贤宰子(名予)、先贤冉子(名求)、先贤言子(名偃)、先贤颛孙子(名师)、先贤朱子(名熹。康熙五十一年自西庑升)(在殿内次西,东向)。

  东庑:先贤蘧瑗、先贤澹台灭明、先贤原宪、先贤南宫适、先贤商瞿、先贤漆雕开、先贤司马耕、先贤梁鳣、先贤冉孺、先贤伯虔、先贤冉季、先贤漆雕徒父、先贤漆雕哆、先贤公西赤、先贤任不齐、先贤公良孺、先贤公肩定、先贤鄡单、先贤罕父黑、先贤荣旗、先贤左人郢、先贤郑国、先贤原亢、先贤廉洁、先贤叔仲会、先贤公西舆如、先贤邽巽、先贤陈亢、先贤琴张、先贤步叔秉、先贤秦非、先贤颜哙、先贤颜何、先贤县亶、先贤乐正克、先贤万章、先贤周敦颐、先贤程颢、先贤邵雍、先儒榖梁赤、先儒伏胜、先儒后苍、先儒董仲舒、先儒杜子春、先儒范宁、先儒韩愈、先儒范仲淹、先儒胡瑗、先儒杨时、先儒罗从彦、先儒李侗、先儒张栻、先儒黄干、先儒真德秀、先儒何基、先儒赵复、先儒吴澄、先儒许谦、先儒王守仁、先儒薛瑄、先儒罗钦顺、先儒陆陇其(东庑,共六十二位)。

  西庑:先贤林放、先贤宓不齐、先贤公冶长、先贤公晢哀、先贤高柴、先贤樊湏、先贤商泽、先贤巫马施、先贤颜辛、先贤曹恤、先贤公孙龙、先贤秦商、先贤颜高、先贤壤驷赤、先贤石作蜀、先贤公夏首、先贤后处、先贤奚容蒧、先贤颜祖、先贤句井疆、先贤秦祖、先贤县成、先贤公祖句兹、先贤燕伋、先贤乐欬、先贤狄黑、先贤孔忠、先贤公西蒧、先贤颜之仆、先贤施之常、先贤申枨、先贤左邱明、先贤秦冉、先贤牧皮、先贤公都子、先贤公孙丑、先贤张载、先贤程颐、先儒公羊高、先儒孔安国、先儒毛苌、先儒高堂生、先儒郑康成、先儒诸葛亮、先儒王通、先儒司马光、先儒欧阳修、先儒胡安国、先儒尹焞、先儒吕祖谦、先儒蔡沈、先儒陆九渊、先儒陈淳、先儒魏了翁、先儒王栢、先儒许衡、先儒金履祥、先儒陈澔、先儒陈献章、先儒胡居仁、先儒蔡清(西庑,共六十一位)。

  祀先师乐

  乐器(康熙五十五年,台厦道陈璸置。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修。乾隆六年,巡道刘良璧重修)

  麾(所以作止夫乐者。以绛缯为之,而揭于竿。长七尺、阔一尺一寸。上下缀版,粉质,上绘云、下绘山;前面金绘升龙一、后面金绘降龙一,皆有云绕之。朱竿,高八尺五寸,绘云、下绘山;前面金绘升龙一、后面金绘降龙一,皆有云绕之。朱竿,高八尺五寸,上安铜。龙首衔其麾,升龙向外、降龙向内。以木为架,木髹之间(?),则植其上。后增为二:一绘升龙、一绘降龙,植于殿之左右。升龙起乐,降龙止乐)。

  金部

  大钟(即镛钟。以铜铸造,四倍歌钟之数而为之者。特悬于架,与鼖鼓相配)、镈钟(即颂钟。在宫悬东西。三倍歌钟之数而为之者。特悬于架,与特磬对。钟用六阳律、磬用六阴吕)、编钟(共十六枚,按十二律吕,又有四清声。在宫悬四面。较歌钟稍大,乃二倍歌钟而为之者。两层。列于架,与编磬配。其簨虡,并同歌钟)、歌钟(「考工记」云:『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间,去二分以为之鼓间。以其鼓间为之舞修,去二分以为舞广。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以其甬长为之围,三分其围去一以为衡围。三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钟已厚则石,已薄则播;侈则柞、弇则郁、长甬则震。是故大钟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编钟在悬上下各八;其悬横曰簨、直曰虡。「诗」:『虡业惟枞』;业乃大板安于簨之上以为饰,错落如锯齿也;枞即崇牙,其悬钟之处以釆色为大牙状,枞枞然也。今制:簨上加业,缋博山以为饰。簨之上、业之下,横安崇牙;牙之端,施铜钩以悬钟甬。又刻龙蛇鳞物于上,簨两端谓之龙簨,上列凤或翟五,树羽其上。「考工记」云:『裸属,恒有力而不能走,其声大而宏,则于钟宜。若是者以为钟〔虡〕,雕刻必雄其状,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其制方趺藉地。木刻裸属如狻猊,狰狞可畏,伏于趺上。穴其背,虡贯其中而植之。其龙簨两端颔下,各施环以悬牦,曰衔璧;璧下有牦毛尾。周制:璧翣于簨上画绘为翣,载之以璧,垂五釆羽;其下挂于簨之角,以为饰焉。今制:为串累累然。顶首施以璧,璧下为层五,每层旋木为盖,涂绿、朱唇,唇下缀以彩线为■〈方遂〉。各长五、六寸,层各一色;间而簇之,贯以红绦;绦末有缬,悬于龙簨颔下。磬虡及鼓罩四垂皆然,俗呼为「流苏」。

  石部

  特磬(即离磬。三倍歌磬而为之。又谓之中磬,与颂磬同。设一架,特悬之,在宫悬南北,故谓之特磬。其架与镈钟同)、编磬(次中磬也。倍歌磬而为之者。上下数十六,与编钟同。在宫悬四面)、歌磬(小磬也。「考工记」云:『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为一、股为二、鼓为三。三分其股博,去一以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为之厚。已上则摩其旁,已下则摩其端』。古者尚象制器:钟圆中规,磬方中矩。郑思农注云:『股,磬之上大者;鼓,其下小者,所当击者也。股外面、鼓内面』。则击者为前而在内、在下,不击者为后而在外、在上。其小大长短虽殊,而其厚均也。必先度一矩为句、一矩为股,而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触其弦,则磬之倨句也。取石于灵璧,近木浮生,取水多土少者,即古所谓「泗滨浮磬」也。琢磨敲试,依律为其短长、厚薄。磬声太上,则磨其旁,使薄而广则浊;磬声太下,是声浊而薄,薄不可使厚,故磨其端使短,短则形小,形小而厚,则声流矣。凡钟、磬椎,俱以坚枣木为之。削竹作柄,后垂绦结。其架亦两层,编列与钟同。「考工记」:『梓人以羽属为磬虞,恒无力而轻,其声清扬而远闻。以为磬虡,故击其所悬而由其虡鸣』。其制方趺藉地,木刻羽属如鹅状,伏于趺上。穴其背,以虡贯穴中植之。磬簨与钟簨同;但崇牙之端,不施铜钩。疏云:『以其卷然可以挂悬,故磬用弦可挂悬于上也。今用红绒绦穿磬孔,中悬崇牙上。顶簨树羽以凤,两端亦刻如凤首。下设环为翣,悬其璧翣,俱与钟同。

  丝部

  琴(伏羲所制。岳内长三尺六寸六分。法期之数,古之制也;又取名家之琴合于古者,参考为式。取材用桐与梓。盖天下之材,良柔莫如桐、坚刚莫如梓。以桐为面、梓为底,虚实相配,阴阳之义也。其材以东南向阳者为美。琴弦只用白色柘丝为上,原蚕次之;非此二丝,则择其生缲者。若盐藏茧者,则不堪用;盐茧丝打弦脆而易断,阴雨则湿而不鸣故也。琴体无病全在桐;桐得水则无焦烈之音、得砂则无重滞之音,得石而清、得金而厉,得宝藏之物则有非常之音,得滩濑锺鼓之声则有洪亮之音。取材所贵者四:曰轻、松、脆、滑。而必以东南者为优。何以辨之?投于水,则阳浮于上、阴沈于下;取当阳者而断之,声自不同;又必使木液竭而浊性尽收。藏之法,先刳其中、圆其外,投之瀑水之中周岁、垂之烈日之下经年,而又加诸爨上者累月,然后尽材之美也)、瑟(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三十三弦;颂瑟长七尺二寸,二十五弦。「乐书」曰:『八尺一寸者,宫数也;七尺二寸者,商数也』。「乐议」曰:『八尺一寸者,九黄钟律之长也;一尺八寸者,倍黄钟律之长也;七尺二寸者,八黄钟律之长也』。其制:桐面梓腹,九二越。越者,瑟两头底下穴也。其岳用桑,不必异产;且丝声与桑宜。按「仪礼正义」:瑟首广而尾狭,近首鼓处则宽、近尾不鼓处则狭。故首欲近前,以就一尺八寸之广,令可容二十五弦;近尾不鼓而尾之底有越,故尾狭于首而长倍之以容越也。首之越,上当其鼓处宜横;尾之越,余弦所归宜纵。其武崇尺有八寸,四隅刻云以缘其武;盖取诸云和。漆其璧与首、尾、腹,不漆其背,恐柱之蹶也。柱崇二寸七分,肩厚二分,足底阔一寸三分、厚四分;足要方平,防其倾倒。上边承弦口厚三厘。雅瑟、颂瑟其制不同,而皆广一尺八寸。十分其瑟之长以其一为首之长,而尾倍之;又四分其尺有八之广去一以为尾之广。八尺一寸之瑟,隐间五尺五寸;七尺二寸之瑟,隐间五尺。凡瑟之长皆用九,惟隐间用五;天地之数也。五十弦者,大衍之数也;二十五弦者,半其数也。首与尾俱绘以锦彩,昭其文也;隐间用粉素,存其质也。余皆漆之,俱如漆琴法。面上两头,各有小眼二十五孔疏通以系弦。弦长一丈,内、外各十二练丝为之;粗细相等。旧用朱弦,取「朱弦疏越」之意;然不若纯白者之声全也。练丝欲熟,熟则色莹透;缠法欲紧,紧则声高朗。中一弦,君弦也,设而不动;染黄色,较之他弦稍粗:所谓「太音希声」也)。

  竹部

  凤箫(以比竹为之,又名排箫。其制:截竹为筒,古有三十三管;今制十六赞,协十二律之数,又有四清声。第一黄锺管,长九寸;第二大吕管,长八寸四分二厘七毫;第三太簇管,长八寸;第四夹锺管,长七寸四分九厘一毫五丝;第五姑洗管,长七寸一分;第六仲吕管,长六寸六分八厘九毫一丝三忽;第七蕤宾管,长六寸三分二厘;第八林锺管,长六寸;第九夷则管,长五寸六分二厘八毫;第十南吕管,长五寸三分;第十一无射管,长四寸九分九厘四毫三丝;第十二应锺管,长四寸七分四厘;第十三清黄锺管,长四寸五分;第十四清大吕管,长四寸一分八厘八毫;第十五清太簇管,长四寸;第十六清夹锺管,长三寸七分一厘八毫六丝零。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皆黄锺以本之也。然竹窍有厚薄,其分寸难以拘定。大要管长则声烛、短则声清。斟酌其长短,每差一分为一管,管口各开半窍。乃以其长管权为九寸而度其圆径,如黄锺之法。而更迭以吹,以审中声:若过于清,则易以长;过于浊,复截而短。要必适中,声合黄锺之宫而后已。黄锺之声,信而依次以渐而短而清,取之无不中度。十六管编列置于椟中,上齐其端,露一寸五分,便于吹也。下则长短不齐,参差如凤翼。其椟以木为之,阔一尺二寸、高一尺;髹以朱,两面皆戗金凤凰文藻为饰)、洞箫(古者造箫,或以玉、或以竹。今制:紫竹为之;长一尺九寸五分、围三寸。前五孔、后一孔,俱径二分八厘。开口半窍名山口,径二分、深五厘。吹窍至后孔离舌寸六分,后孔与前五孔俱离一寸一分。下有穿绳孔,离五寸二分;系以红绦,长与箫等。以黄锦囊盛之)、龙笛(以文竹为之。长一尺八寸、圆二寸二分。上开一大孔,曰吹窍;径三分五厘。下开六孔,各径二分。吹窍至前一孔,离三寸三分;余孔皆离五分。尾有穿绳二小眼相对,末孔至穿绳眼,离一寸三分;吹窍至末,共六寸。遍身髹以朱,用木雕龙首,金饰之;安于上端。尾孔系以红绒绦,下垂若龙尾焉)、双管(以二竹相比为之。各长周尺九寸、围一寸二分。每管六孔,孔各离二分,用胶漆固如一。两端以锡束之,髹以朱。剪二荻筩为头,长二寸;薄则声浊、厚则声清,斟酌制之。用铜丝缚固,安于二管之端。吹荻头以发声,而按管孔以应律焉)、篪(古有六孔、七孔、八孔之异。今制:以竹为之,长一尺四寸、围五寸三分。面上吹窍,径五分、横四分,形如酸枣。后一孔、前四孔、横底一孔,共六孔;皆径二分五厘。正面尾上,开二小穿绳眼相并,中声所寓,全在于此;失于大则过浊,失于小则过清,必大小适中仅容一米许而后中声出。吹窍至后一孔,离二寸五分;后一孔至前一孔,离一寸一分;余三孔皆然。末孔至绳眼,离九分。通身髹以朱,系以红绒绦。其竹之窍,厚薄不齐、大小有度,然皆以心权度;若大则密窍取之、小则疏窍就之,而清浊、高下得矣)。

  匏部

  笙(大者十九簧,谓之巢;小者十三簧,谓之和。「仪礼」云:『笙一和而成声』。今制:以小紫竹为之。一攒十七管,先安山口,每管内面方孔是也。开取有高低,以定其音律、以配其清浊。「尺」字山口最高,以次而低为「工」、「凡」、「合」、「四」、「一」、「上」、「句凡」、「小尺」、「小工」、「小一」、「小六」、「小五」。开至「小五」,而孔最低矣。开山口完,以黄杨木接竹为脚,脚内旁开半窍施簧。簧用响铜打成薄片,用方刚铲铲之如雀舌状;看厚薄适宜、平正严密,常于耳畔弹试,其声中律而已;否则,再修之。用黄蜡、沥清作点头,随时寒暑而调和之;点轻则声清、点重则声浊,要必字字协箫、笛。其造笙铲簧审音妙诀曰:「四」字合「小工」、「小工」合「大工」、「大工」合「大乙」、「大乙」合「小乙」、「小乙」合「大凡」、「大凡」合「小凡」。又曰:「清上」合「大上」、「合」字合「清上」、「小尺」合「合」字、「大尺」合「小尺」、「大民」合「大四」、「四」字合「小五」。安簧既毕、按序植于斗中。内、外管各有按孔,外孔十四、内孔三。内孔者,「大乙」、「大四」、「背凡」也。其管箍有竹筏。古制:斗用匏,多难周正,且易破碎。今旋坚木为之,内安顶柱,以撑其盖。盖用牛角,循边钻孔十七,要比管脚相称。若气漏而不动簧,则声不应矣。斗用漆布,灰髹以黑。如必用匏以备八音,选椰匏圆正者为之更妙。又制坚木为项,状如壶嘴,刻通透,漆两合之。匏边端有短嘴,以项插置其中。如吹某字,则按某孔,呼吸簧动而声发;是谓吹笙鼓簧也。如不按孔吹之即作声者,谓之游簧;当去其壅塞尘垢则准矣。用黄锦囊盛之。凡点笙,用铜盘贮点料,以五色石研之。其石,谓之五音石)。

  土部

  埙(乃埏埴以为器,形如称锤;古有雅者、有颂者。有七孔、八孔者。形如鴈子,谓之雅埙;如鸡子,谓之颂埙。今庙中俱用雅埙。其制:通高四寸,中虚高三寸六分,空围八寸一分,径二寸七分,四围及底俱厚四分。吹口围九分,径三分,中虚上锐。平底圆体,前二孔如倒「品」字样,上二、下一;后二孔平列。除吹口,前后共五窍,皆径二分。前下一孔,去底皮一寸;前上二孔,去底皮一寸二分;后二孔,去吹口一寸四分;前上二孔,去吹口一寸八分。前后二孔并列者,其中各开五分。造之之法,旧用白棉花和黄土为之。今制:以米汤和灰为模,曝干;用矾石捣研极烂,以水澄细,取上好生漆调和如饴,馒团冒塑于模,于锐处留一窍。待干,将内土从上窍中穵出,穴前后窍毕,更加漆布细灰磨光,髹以朱色,戗金云龙为饰。开前后孔,俱往来容一米许。内要圆净如拭,乃协律;否则,无声或不应律。又法:以小长线堆成鴈子样,比汇子略小三分;以线端向上,乃用美润之土和棉纸舂至极熟,糊于线堆鴈子样外,厚二、三分。既成埙,留吹口,以线端向口外,阴干。量颇干,依作埙分数,开前后取音之孔完美,遂将线端仔细抽出内堆之线净尽,则中虚外密而不泄气,其音乃全。堆线之法,层数自下而上。凡遇阳数,自内而外;遇阴数,自外而内。条理欲其分明,不可杂乱。埙土未干,可以抽线;干,则难抽矣)。

  革部

  鼖鼓(即晋鼓。「冬官考工记」:『韗人为皋陶(注:「陶当作鞠,鼓腔也」)。长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注曰:『版中广、头狭为穹窿,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注曰:『版中广、头狭为穹窿,谓鼓木一判者。其两端广六寸而中央广尺。如此乃得有腹。鼓木腹穹窿者,居鼓三之一。其鼓四尺者,版穹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倍之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加鼓四尺穹之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此鼓合十二版也。上三正者,谓两头一平、中央一平。郑玄谓:三,读作参,正直也。言直其两端,各居二尺三寸,不弧曲也』。又云:鼍鼓即鼖鼓。「考工记」云:『鼓长八尺,面四尺、中围加三之一,谓之鼖』。注云:『中围加三之一者,加于面之围以三分之一也。面四尺,其围十二尺;加以三分之一四尺,则中围十六尺、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今则合二十四版,则板穹六寸,三分寸之二』。今制:鼓大而短,安于架中;其面上仰,乃俯而击之。凡冒鼓,以桑木为体,冒以牛、马革。必于启蛰之日造之,应雷声也。占日之阴晴,阴则声缓,缓即不变;晴则声急,急则无恒。凡制大鼓,俱准此法以差而增减之,不必泥古也)、悬鼓(周之制:其大小视楹鼓。腹加铜环,悬之簨虡,在宫悬四隅。其簨虡并如锺磬架)、楹鼓(殷之制:木身高三尺五寸、皮面阔二尺二寸。两旁用四铜环,冒皮用铜泡钉二行。通身漆以朱。横施于木柱,柱高六尺六寸,以重十建之柱,贯鼓上出高又半之。顶上安彩凤,作来仪状。方盖,并缀以红罗销金云花,双檐四角,有裹金四牛首,皆衔璧翣,每串各五,末缀以涤结。柱下方趺如十字,俱髹以朱;刻裸属四如狮,安于趺,俱头向外)、足鼓(夏后氏之制:较楹稍长。独木为架,高七尺。上端木刻为云,横鼓于上;其下,施四足如十字)、鼗鼓(面广六寸,高、厚相等。横腹加柄,长一尺九寸,贯中上出五分许。两旁当鼓之半,安铜钮,系以红丝绳,绳末丸蜡为珥,其长短称鼓面之中。用木为架,两纵、二横相比;下各施方趺、横木,上开孔、下开半孔,植鼓柄于中)、搏拊(状如革囊,以韦为之,若鼓然;中实以糠。今制:以桑为■〈皷,桑代皮〉,长尺有咫。两头冒以韦,径六寸。腹微大,采绘,饰以金环二,并直列之以系襻焉。间则卧置于架,其架如鼗鼓之架,上安二荷叶以承之)、田鼓(亦为应鼓。其制:以木为筩,长一尺二寸;韦面五寸。鼓之最小者。卧于架,击之。其架如搏拊之制)、相鼓(小而匾。或云悬击于胸前,或谓相鼓即拊鼓,韦表、糠里者;皆非。今制:匾鼓安柄,执而击之)。

  木部

  柷(以桑木为之,状如漆桶。上方二尺四寸、下阔一尺九寸、深一尺八寸,中虚有底。柷之中,东方图以青,隐而为青龙;南方图以赤,隐而为丹凤;西方图以白,隐而为驺虞;北方图以黑,隐而为灵龟;中央图以黄,隐而为神螾。外三面绘山;东一面绘水,水上穿一大圆窍,径四寸五分,象日之浮于海上如。椎以梓木为之,柄长二尺四寸)、敔(以梓木为之,状加伏虎。身长三尺、首高一尺二寸五分、尾长一尺一寸。背刻二十七龃龉,绘黄色黑纹。载以方趺,朱髹。籈以竹为之,长二尺四寸。中砐一尺二寸为十二茎,用篾箍之)、木铎(铸铜铁为铎,上安木柄。铎内施钩,悬垂木舌。节舞者执柄而摇)。

  舞器

  旌节(簇红缨为之,加涂金铜云宝盖于其上。又用绿斜皮刻花为盖,覆缨上。其顶处,用皮金缘为七层,长七尺,贯以红绒绦,下缀以结。竿长八尺五寸,朱髹;上安涂金铜龙首,口衔宝盖,下垂红缨)、钥(古者笔钥;今制:以竹为之。长二尺二寸,三窍,朱饰)、翟(以木为之。柄长一尺四寸,其巨细度钥孔足容;朱髹之。柄端刻龙首,长五寸,饰以金彩。每翟用雉尾三根,插龙口中)。

  大成乐舞

  大成乐,共六曲八奏;内迭奏二曲。其谱止有合、四、上、尺、工、六六字,共享二律、三吕、五正声、一子声。有宫,商、征、羽而无角,有喉、齿、舌、唇而无牙。自前明肄于太常,颁行天下。至国朝,复察废坠,审音律、招徕乐舞,先期演习,故声容缀兆,咸肃雍和平云。

  迎神奏咸平之曲(有乐、无舞)

  大(太四)哉(南工)至(林尺)圣(仲上),峻(太四)德(仲上)弘(林尺)功(仲上);敷(南工)文(林尺)衍(仲上)化(太四),百(林尺)王(仲上)是(黄合)崇(太四)。典(黄合)则(太四)有(仲上)常(林尺),昭(南工)兹(林尺)辟(太四)雍(仲上);有(黄六)虔(南工)钥(林尺)簋(仲上),有(林尺)严(仲上)鼓(黄合)锺(太四)。

  初献奏宁平之曲(有乐、有舞)

  觉(太四)我(仲上)生(林尺)民(仲上),陶(太四)铸(黄合)前(仲上)圣(太四);巍(南工)巍(林尺)泰(仲上)山(太四),实(黄合)予(太四)景(仲上)行(太四)。礼(仲上)备(太四)乐(仲上)和(林尺),豆(黄合)笾(太四)惟(林尺)静(仲上);既(太四)述(南工)六(黄六)经(林尺),爰(南工)斟(林尺)三(仲上)正(太四)。

  亚献奏安平之曲(有乐、有舞)

  至(太四)哉(仲上)圣(黄合)师(太四),天(南工)授(林尺)明(仲上)德(太四);木(仲上)铎(太四)万(仲上)世(林尺),式(仲上)是(太四)群(林尺)辟(仲上)。清(黄合)酒(南工)维(林尺)醑(仲上),言(林尺)观(仲上)秉(黄合)翟(太四);太(太四)和(南工)常(黄六)流(林尺),英(南工)才(林尺)斯(仲上)植(太四)。

  终献奏景平之曲(有乐、有舞)

  猗(仲上)欤(南工)素(林尺)王(仲上),示(林尺)予(仲上)物(太四)轨(黄合);瞻(黄六)之(南工)在(林尺)前(仲上),神(林尺)其(仲上)宁(太四)止(黄合)。酌(太四)彼(黄合)金(林尺)罍(仲上),惟(南工)清(林尺)且(太四)旨(仲上);登(仲上)献(太四)既(林尺)终(仲上),弗(黄六)遐(南工)有(林尺)喜(仲上)。

  彻馔奏咸平之曲(乐作、舞止)

  璧(仲上)水(太四)渊(仲上)渊(林尺),崇(太四)牙(仲上)嶪(黄合)崇(太四)。既(太四)歆(南工)先(林尺)圣(仲上),亦(仲上)仪(林尺)十(太四)哲(仲上)。声(黄合)金(太四)振(仲上)玉(太四),告(南工)兹(林尺)将(仲上)彻(太四)。鬷(黄合)假(太四)有(仲上)成(林尺),■〈羔上火下〉(黄六)墙(南工)靡(林尺)愒(仲上)。

  送神奏咸平之曲(乐作、舞止)

  煌(太四)煌(南工)学(林尺)宫(仲上),四(黄合)方(太四)来(仲上)宗(太四);甄(黄六)陶(南工)冑(林尺)子(仲上),暨(南工)予(林尺)微(仲上)躬(太四)。思(仲上)皇(林尺)多(南工)士(林尺),肤(仲上)奏(太四)厥(林尺)功(仲上)。佐(黄六)予(南工)永(林尺)清(仲上),三(南工)五(林尺)是(仲上)隆(太四)。

  望瘗乐

  曲同送神(有乐、无舞)。

  乐谱

  太四:琴,七徽、二弦,左手食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二、三弦,用右手食指连勾;内十五、十六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二、第三管。笙,第四管、第八管、第十一管以右手食指及左手大指食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六孔开,余皆闭。笛,第六孔开,余皆闭。埙,上窍平吹,下五孔皆闭。篪,第六底孔开,余皆闭。双管,开第一孔。凡「太四」谱,皆仿此。

  南工:琴,七徽、五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外九弦、十弦,用右手食指连勾;内二十二弦、二十三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十管、第十一管。笙,第一管、第三管、第七管、第十一管,以左、右手大指及食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二孔与下四孔皆开,余皆闭。笛,第二孔与下四孔皆开,余皆闭。埙,后二孔、左手大指窍与前三窍俱开,余皆闭。篪,第二孔与下三孔、底一孔皆开,余皆闭。双管,开第五孔。凡「南工」,谱俱仿此。

  林尺:琴,七徽、四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琴,外七弦、八弦,用右手食指连勾;内二十弦、二十一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八管、第九管。笙,吹第十二管、第十五管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三孔与下三孔皆开,余皆闭。笛,第三孔与下三孔皆开,余皆闭。埙,右手食指窍并左手二窍俱开,余皆闭。篪,第三孔与下二孔、底一孔俱开,余皆闭。双管,开第四孔。凡「林尺」,谱俱仿此。

  仲上:琴,七徽半、三弦,左手无名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五弦、六弦,左手食指顺勾;内十八、十九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六管、第七管。笙,第二管、第十管以左、右手大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四孔与下二孔皆开,余皆闭。笛,第四孔与下二孔皆开,余皆闭。埙,左手中指与食指二窍皆开,余皆闭。篪,第四孔与下一孔、底一孔皆开,余皆闭。双管,开第三孔。凡「仲上」,谱皆仿此。

  黄合:琴,七徽、一弦,左手中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第一弦,用右手食指顺勾;内第一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一管。笙,第十二管、第十四管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六孔皆闭。笛,六孔皆闭。埙,上窍向上稍仰吹,五孔皆闭。篪,六孔皆闭。双管,六孔皆闭。凡「黄合」,谱俱仿此。

  黄六:琴,七徽、六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内第一弦,用左手食指顺勾;外第一弦,右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十二管、第十三管。笙,第十二管、第十四管以左手中指及食指按其孔,余孔皆闭。箫,后一孔开,前五孔皆闭。笛,第一孔开,下五孔皆闭。埙,右手大指窍、前后各窍皆开。篪,后一孔开,余皆闭。双管,六孔尽闭。凡「黄六」,谱俱仿此。

  鼍鼓:在殿陛之下,先击三百六十数以警戒。后又击三通,以节其进。其击法:首以两椎连双击■〈皷,桑代皮〉者二,其鼓一击又两;再作如前,凡三作。但末作鼓两击以别之,三次共四击。此起鼓之例。此后不必击■〈皷,桑代皮〉,但以椎于鼓上先后二击者三,三次共六击:此为第一通。又先后三击者三,为第二通,三次共九击。又急五击者三,而末紧加二击以结之:此为第三通。三次带末二击共十七击,通前共三十六击,以当一岁之运。初起,乐生卷班;第一通毕,俱升堂;第二通毕,俱入室;第三通毕,俱就位:谓之「着往」。全乐奏终,其击法又如前:初起,卷班;第一通毕,离位;第二通毕,致事;第三通毕,拜辞而散。此全乐之收宫,谓之「饬归」,所以警其退也。击鼍鼓于始终,皆取警戒之义焉。

  (「鼓」字用左手击,「冬」字用右手击)

  初起:扎扎冬、扎扎冬、扎扎冬冬。

  第一通:鼓冬、鼓冬、鼓冬。

  第二通:鼓冬冬、鼓冬冬、鼓冬冬。

  第三通:鼓冬鼓冬冬、鼓冬鼓冬冬、鼓冬鼓冬冬。

  结尾:冬冬。

  (左手欲轻、右手欲重)

  大鼓、大钟:在大成门之左右。初行祭礼,则击鼓;祭事俱毕,则击钟。鼓三百六十击,钟一百八响。凡「迎神」、「送神」,俱鼓、钟齐鸣。

  麾:麾生执麾,升龙向外、降龙向内。如「迎神」作乐,举之则升龙现;高唱曰:『乐奏咸平之曲』。「迎神」二字,一读欲勃如而起,末稍加腔韵;「咸平之曲」四字,分排欲匀,尾声悠长。但要舂容和雅,不可急促暴戾。每起一曲,即举麾依「歌章」唱一声。凡八曲奏终,听栎敔毕偃麾,则降龙现;高唱曰:『乐止』,欲沨然而去(起止乐谱:『乐奏..咸…平…之…曲』,长韵渐大;乐止,长韵渐细)。

  柷:每奏一曲之始,听举麾唱毕,两手举止,先撞底一声,次击左旁一声,次击右旁一声,共三声以举乐。堂上、堂下之乐,俱统命于柷焉。

  敔:每奏一曲之终,听悬鼓响毕,即两手举籈,先击其首者三,次逆栎龃龉者三,共六响以止乐。堂上、堂下之乐,皆制命于敔焉。

  镈钟:宫悬左右各三架。每奏一曲之始,听击柷毕,即击一声以开众音。每架主一曲:先左之中、次右之中、次左之北、次右之北、次左之南、次右之南、又次左之中、又次右之中。全乐八曲八响。乃一曲之始条理也。

  特磬:宫悬南北各三架。每奏一曲之终,即击一声,以收众音。每架主一曲:先南之中、次北之中、次南之左、次北之左、次南之右、次北之右、又次南之中、又次北之中。全乐八曲八响。乃一曲之终条理也。

  悬鼓:宫悬四隅各一架。每奏一曲之终,听特磬响毕,即击悬鼓,先干响,巽应;次坤响,艮应;凡四声。盖一曲之收宫也。

  编钟:宫悬四面各一架。每奏一句之始,即击一声,以开众音。自东而南、自西而北,轮更击搏。每奏八句八响。乃一句之始条理也。

  编磬:宫悬四面各一架。每奏一句之终,即击一声,以收众音。自西而南、自东而北,轮更敲戛。每曲八句八响。乃一句之终条理也。

  楹鼓、足鼓、鼗鼓:堂上左右共四架。每奏一句之终,听编磬响毕,先击楹鼓一响,足鼓应之,鼗鼓尾之:凡三响、三应、三尾。摇鼗法,持柄左转,两耳击三点。盖一句之收宫也。

  登歌钟;堂左一架。每奏一字之始,听歌声既发,即击一声,以开众音。每句四字四响。乃一字之始条理也。

  登歌磬:堂右一架。每奏一字之终,即击一声,以收众音。凡钟声在悬以乐生所向之方。下层自右数,第一「合」字、第三「四」字、第五「一」字、第六「上」字、第八「尺」字,上层自左数,第二「工」字、第四「凡」字、第五「六」字、第七「五」字。击磬俱按律吕,每句四字四响。乃一字之终条理也。歌钟同法。列谱于下:

  编歌钟盘谱

  清夹黄锺合

  清太五大吕

  清太太簇四

  清黄六夹锺

  应锺凡姑洗一

  无射仲吕上

  南吕工蕤宾

  夷则林锺尺

  搏拊、田鼓:搏在门内、田在门外,共四架。每奏一字之终,听歌声响毕,即拍搏拊一声,速敲田鼓应之。拍搏拊法,初字以左手、再字以右手、三字又以左手、四字则两手齐拍;敲田鼓法,初字以右杖、再字以左杖、三字又以右杖、四字则以二杖齐敲。盖一字之收宫也。

  歌:乃一乐之主,凡八音,皆以和歌。古之雅颂,其法不同;今止一字一韵,审其为喉、舌、唇、齿以定其音律。凡字俱有声、有音;声即字也,音则其落韵也。字有不能合音律者,而以落韵合之。如「大成乐」所用「合」、「四」、「上」、「尺」、「工」、「六」等字,「合」字属宫,出于喉而落于喉内;「四」字属商,出于齿而落于舌之上根;「上」字属征,出于舌上而落于上腭之近外;「尺」字属征,出于舌头而落于上腭之近内;「工」字属羽,出于唇而落于上腭之鼻孔;「六」字属少宫,出于喉而落于喉外。总之,歌在口中,以律吕之九宫往来轮转,如琴之弦、如箫之孔、如钟磬之在悬。自「合」至「六」,声渐高而清;自「六」至「合」,声渐低而浊。得此九宫之声音,凡歌入口,皆协律吕矣。列谱于下:

  歌(自上而下,渐低、渐浊、渐巨)歌

  声五、六、凡、工、尺、上、乙、四、合。口

  谱(自下而上,渐高、渐清、渐细)谱

  相鼓、木铎:节武舞以金铎,节文舞以木铎。一声应一步,傍侍者执摇。听堂下乐既发声,即摇一声,随舞人所向之方辰。俯则先俯、仰则先仰,以为舞容之节。相鼓用手执于胸前,所以辅铎者;每摇铎一响,则击鼓一声以应之。

  旌节:舞将陈,执节前导;既列缀兆,则分立东西舞生之首。如初献,麾生唱:『乐奏宁平之曲』,东阶节生亦扬节唱曰:『奏宁平之舞』。三献皆同。舞毕,西阶节生抑节唱曰:『舞止』,各植节架上,舞生俱归班。

  钥、翟:钥用左手横执之,有窍而不吹;或云缀兆转折入位之时,齐吹以节走趋。翟用右手纵执之;翟纵、钥横。齐肩执之为执,起之齐目为举,平心执之谓衡,尽手向下执之谓落,向前正举为拱,向耳偏举为呈,钥、翟纵横两分为开,钥、翟纵横相加为合,钥、翟纵合如一为相,各分顺手向下为垂,两手相接为交。凡执钥、秉翟,俱右手在外、左手在内,其手指俱大指在内、四指在外,纵则如绳、横则如衡,执秉者不可忽也,

  舞谱

  迎神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

  初献奏宁平之章

  觉(东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向前;西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向前)我(东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向前)我(东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向前;西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向前)生(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拱,面顾西;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拱,面顾东)民(东班舞生,转身向西,左足虚其根,足尖着地,合钥高拱;西班舞生,转身向东,右足虚其根,足尖着地,合钥高拱),陶(东班舞生,合钥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钥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铸(东班舞生,合钥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钥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前(东班舞生,合钥躬身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钥躬身向上揖)圣(东班舞生,交钥转身向西,出右足;西班舞生,交钥转身向东,出左足)。巍(东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东)巍(东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钥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西)泰(东班舞生,合钥交,点右足;西班舞生,合钥交,点左足)山(东班舞生,合钥交点左足;西班舞生,合钥交,点右足),实(东班舞生,合钥拱于东,过左足于右,交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合钥拱于西,过右足于左,交立,侧面向东)予(东班舞生,合钥拱于西,过右足于左,交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合钥拱于东,过左足于右,交立,侧面向西)景(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拱;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拱)行(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揖)。礼(东班舞生合钥由左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钥由右拱于左,跷右足)备(东班舞生,合钥由右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钥由左拱于右,跷左足)乐(东班舞生,合钥转身,侧面向西,由上拱于下,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钥转身,侧面向东,由上拱于下,跷右足)和(东班舞生,合钥转身,侧面向东,由下拱于上,跷钥足;西班舞生,合钥转身,侧面向西,由下拱于上,跷左足),豆(东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右足;西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左足)笾(东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左足;西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右足)惟(东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东)静(东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西)。既(东班舞生,深曲右手出于左,举右手、垂左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深曲左手出于右,举左手、垂右手,侧面向东)述(东班舞生,深曲左手出于右,举左手、垂右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深曲右手出于左,举右手、垂左手,侧面向西)六(东班舞生,合钥平衡,低首;西班舞生,合钥平衡,低首)经(东班舞生,合钥,左右手拱,复平衡;西班舞生,合钥,左右手拱,复平衡),爰(东班舞生,交钥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交钥拱于右,跷左足)斟(东班舞生,交钥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交钥拱于左,跷右足)三(东班舞生,开钥出左足;西班舞生,开钥出右足)正(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揖;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揖)。

  亚献奏安平之章

  至(东班舞生,开钥、翟,蹲身低首;西班舞生,开钥、翟,蹲身低首)哉(东班舞生,开钥、翟齐举至眉,左足交右足;西班舞生,开钥、翟齐举至眉,右足交左足)圣(东班舞生,开钥、翟齐举至眉,右足交左足;西班舞生,开钥、翟齐举至眉,左足交右足)师(东班舞生,合左手于右向上拱,深揖;西班舞生,合右手于左向上拱,深揖),天(东班舞生,开钥出左手向上,曲右手,跷左足;西班舞生,开钥出右手向上,曲左手,跷右足)授(东班舞生,开钥出右手向上,曲左手,跷右足;西班舞生,开钥出左手向上,曲右手,跷左足)明(东班舞生,合举钥齐眉,蹲身面向西;西班舞生,合举钥齐眉,蹲身面向东)德(东班舞生,合举钥齐眉,蹲身面向东;西班舞生,合举钥齐眉,蹲身面向西)。木(东班舞生,合钥转身,面向西,拱于前,出左足;西班舞生,合钥转身,面向东,拱于前,出右足)铎(东班舞生,举钥齐眉、举翟平衡,跷左足;西班舞生,举翟齐眉、举钥平衡,跷右足)万(东班舞生,举翟齐眉、举钥平衡,跷右足;西班舞生,举钥齐眉、举翟平衡,跷左足)世(东班舞生,合钥拱于上,躬身点左足;西班舞生,合钥拱于上,躬身点右足),式(东班舞生,转身向西,直出左手、左足;西班舞生,转身向东,直出右手、右足)是(东班舞生,仍转身向西,直出右手、右足;西班舞生,仍转身向东,直出左手、左足)群(东班舞生,仍转向西,蹲身平拱于西;西班舞生,仍转向东,蹲身平拱于东)辟(东班舞生,转面于东,蹲身平拱于东;西班舞生,转面于西,蹲身平拱于西)。清(东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西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酒(东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西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维(东班舞生,合钥向上,侧面顾西;西班舞生,合钥向上,侧面顾东)醑(东班舞生,转身面西,合钥向上,跷左足;西班舞生,转身面东,合钥向上,跷右足),言(东班舞生,合钥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钥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观(东班舞生,合钥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钥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秉(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揖)翟(东班舞生,交钥转身面西,出右足;西班舞生,交钥转身面东,出左足)。太(东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和(东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常(东班舞生,交钥点右足;西班舞生,交钥点左足)流(东班舞生,合钥点左足;西班舞生,合钥点右足),英(东班舞生,合钥拱于东,左足交右足,面向西;西班舞生,合钥拱于西,右足交左足,面向东)才(东班舞生,合钥拱于西,右足交左足,面向东;西班舞生,合钥拱于东,左足交右足,面向西)斯(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拱;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拱)植(东班舞生,合钥向西揖;西班舞生,合钥向东揖)。

  终献奏景平之章

  猗(东班舞生,合钥由左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钥由右拱于左,跷右足)欤(东班舞生,合钥由右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钥由左拱于右,跷左足)素(东班舞生,合钥转身面向西,由上拱于下,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钥转身面向东,由上拱于下,跷左足)王(东班舞生,合钥转身面向东,由下拱于上,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钥转身面向西,由下拱于上,跷右足),示(东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右足;西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左足)予(东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左足;西班舞生,合举钥齐眉,点右足)物(东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东)轨(东班舞生,开钥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钥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西)。瞻(东班舞生,深曲右手出左,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西班舞生,深曲左手出右,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之(东班舞生,深曲左手出右,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西班舞生,深曲右手出左,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在(东班舞生,合钥平衡,低首;西班舞生,合钥平衡,低首)前(东班舞生,合钥左右拱,复平衡;西班舞生,合钥左右拱,复平衡),神(东班舞生,交钥拱于左,跷右足;西班拱生,交钥拱于右,跷左足)其(东班舞生,交钥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交钥拱于左,跷右足)宁(东班舞生,开钥出右足;西班舞生,开钥出左足)止(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揖;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揖)。酌(东头、三、五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对拱;西头、三、五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对拱),彼(东二、四、六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背拱;西二、四、六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背拱)金(东班舞生,转面转西,先垂手、次对拱,出左足;西班舞生,转面向东,先垂手、次对拱,出右足)罍(东班舞生,转面向东,先垂手、次对拱,出右足;西班舞生,转面向西,先垂手、次对拱,出左足),惟(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曲左足拱于右;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曲右足拱于左)清(东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曲右足拱于左;西班舞生,合钥向上,深曲左足拱于右)且(东班拱生,左手平衡、右手举翟齐眉,左足交于右足;西班舞生,右手平衡、左手举钥齐眉,右足交于左足)旨(东班舞生,右手平衡、左手举钥齐眉,右足交于左足;西班舞生,左手平衡、右手举翟齐眉,左足交于右足)。登(东班舞生,转身向西,两手齐开,各进一步;西班舞生,转身向东,两手齐开,各进一步)献(东班舞生,开钥朝上,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侧西;西班舞生,开钥朝上,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侧东)既(东班舞生,开钥朝上,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侧东;西班舞生,开钥朝上,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侧西)终(东班舞生,合钥先拱于左、次拱于右、复拱于上;西班舞生,合钥先拱于右、次拱于左、复拱于上),弗(东班舞生,合钥先拱于右、次拱于左、复拱于上;西班舞生,合钥先拱于左、次拱于右、复拱于上)遐(东班舞生,开钥高举右手、曲左手于背,面向西,出右足;西班舞生,开钥高举左手,曲右手于背,面向东,出左足)有(东班舞生,开钥高举左手,曲右手于背,面向东,出左足;西班舞生,开钥高举右手,曲左手于背,面向西,出右足)喜(东班舞生,朝南深揖,手按于顶,三鼓起身;西班舞生,朝南深揖,手按于顶,三鼓起身)。

  彻馔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

  送神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

  望瘗曲同送神(有乐、无舞)

  祭关帝礼

  岁凡三祭。五月十三日,前殿照常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果品五盘;后殿不用牛,余照前殿。其春、秋二祭,前殿帛一、牛一、羊一、豕一、笾十、豆十;后殿帛各一、羊各一、豕各一、笾各八、豆各八。

  前殿仪注

  祭日,引赞引承祭官进左旁门。赞:『诣盥洗所』,盥手钥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赞:『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赞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炉左。引赞引承祭官诣香垆前,司香者跪;引赞赞:『上香』,承祭官将炷香接举,插垆内;又上块香三次。毕,引赞赞:『复位』,承祭官复位;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奠帛』,『行初献礼』,捧帛、执爵者将帛、爵捧举,各就神位前。引赞赞:『奠帛』,奠帛官跪献毕,行一跪三叩礼,退。赞:『献爵』,献爵官立献毕,退。赞:『诣读祝位』,读祝者至祝案前,行一跪三叩礼,将祝文捧起,立承祭官之左;引赞赞:『跪』,承祭官及读祝者俱跪;赞:『读祝』;读祝毕,捧至神位前,安盛帛盒内,行一跪三叩礼,退。引赞赞:『叩』,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礼;『兴、位前,安盛帛盒内,行一跪三叩礼,退。引赞赞:『叩』,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礼;『兴、平身』。通赞唱:『行亚献礼,………』。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通赞唱:『彻馔』,执事者诣神位前将笾、豆等各少举。唱:『送神』;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读祝者捧祝、进帛者捧帛、司馔者捧馔,恭诣燎位』,引赞引承祭官退至西边立,俟捧祝、帛过毕,复位;引赞赞:『诣望瘗位』,引承祭官至燎垆前;赞:『焚祝帛』;赞:『礼毕』,引承祭官退。

  后殿仪注

  祭日,引赞引承祭官进中门。赞:『诣盥洗所』,盥手帨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赞:『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赞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炉左,引赞引承祭官诣曾祖光照公香炉前,司香者跪;引赞赞:『上香』,承祭官将炷香接举,插炉内,又上块香三次;毕,引赞引承祭者诣祖裕昌公香炉前,同前上香毕;引赞引承祭官诣父成忠公香炉前,同前上香毕;引赞赞:『复位』,承祭官复位;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礼;『兴、平身』。通赞唱:『奠帛,行初献礼』,捧帛、执爵者将帛、爵捧举,各就神位前;引赞赞:『奠帛』,赞:『献爵』,仪俱同前殿。先光昭、次裕昌、次成忠各献毕,赞:『读祝』,诣读祝位(在光昭公前),仪同前殿。通赞唱:『行亚献礼,……』,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唱:『彻馔』,仪同前殿。唱:『送神』,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礼,『兴、平身』。余悉同前殿。

  祭龙神礼

  祭日,清晨各官齐集庙侧。鼓三严,引赞引承祭官进中门;赞:『诣盥洗所』,盥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赞:『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赞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炉左;引赞引承祭官诣香炉前,司香者跪;引赞赞:『上香』,承祭官将炷香接举,插炉内;又上块香三次。毕,引赞赞:『复位』,承祭官复位;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头礼,『兴、平身』。通赞唱:『奠帛,行初献礼』,捧帛、执爵者将帛、爵捧举,就神位前;引赞赞:『奠帛』,赞:『献爵』,赞:『读祝』,读祝毕,赞:『行亚献礼,……』,赞:『行终献礼,……』,赞:『彻馔』,俱仪同关帝。通赞唱:『送神』,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头礼;『兴、平身』。引赞赞:『诣望燎位』,引承祭官至燎炉前;赞:『焚帛』,焚毕,赞:『复位』,赞:『揖』,朝上一揖,礼毕。

  祭厉坛礼

  在京都,有泰厉之祭;在王国,有国厉之祭;在各府、州,有郡厉之祭;在各县,有邑厉之祭;在一里,又各有乡厉之祭。每岁凡三祭:春祭清明日、秋祭七月十五日、冬祭十月初一日。每祭,用羊三、豕三、饭米三石、香烛酒纸随用。先期三日,主祭官斋沐更衣(用常服),备香烛、酒果、牒告本处城隍。通赞:『行一跪三叩礼,兴、平身』,『诣神位前,跪,进爵,献爵,奠爵,俯伏,兴、平身,复位;又一跪三叩,兴、平身,焚告文,礼毕』。

  本日,设城隍位于坛上,祭物羊一、豕一;设无祀鬼神坛于坛下左右(书曰「本府境内无祀鬼神」),祭物羊二、豕二,盛置于器,同羹饭等铺设各鬼神位前。陈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主祭官就位』。赞:『行一跪三叩礼,兴、平身。主祭官诣神位前,跪,三献酒,俯伏,兴、平身,复位』。读祭文,读毕,又一跪三叩,焚祭文并纸钱,礼毕。

  祭旗纛礼

  每岁霜降前一日,镇标暨城守及三营将士盛装铠仗,迎请旗纛到教场,张幕札营。至霜降日五鼓,以帛一(白色)、羊一、豕一,行三献礼礼。毕,放炮扬威,撤幕束装,整伍回营,归纛于庙。各营皆然。

  祠祀(附)

  台湾府

  社稷坛:在永康里(台湾县附郭,不别为坛)。

  风云雷雨、山川坛:在永康里(台湾县附郭,不别为坛)。

  先农坛:在长兴里。雍正五年,奉旨新建。前有札田四亩九分(台湾县附郭,不别为坛)。

  郡厉坛:在郡城小北门外(台湾县附郭,不别为坛。以上各祭仪,详载「典礼」)。

  文庙:在郡城宁南坊(规制详「学校」)。康熙二十六年,奉旨于庙门外之左右设立下马碑。

  〔名〕宦祠:在学宫门外左侧。

  乡贤祠:在学宫门外右侧。

  朱文公祠:在郡学左侧。康熙五十一年,台厦道陈璸捐俸建。春秋有司致祭。

  秀峰塔:在郡学巽方。高五丈三尺五寸、周六丈。凡五级,通四门。乾隆六年,提学杨二酉倡造;题曰「秀峰」(有记载「艺文」)。

  城隍庙:在郡署之右。无专祭,合祭于山川坛;各县皆然。凡府、州、县官新任入境,先谒城隍,然后到任;朔、望俱行香。明洪武二年,敕封「监察司民威灵公」。三年,正诸神封号,改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与风云雷雨、山川并坛而祀;祀毕,神主置于庙。凡祈祷水旱,必先牒告于庙而后祷于坛。

  关帝庙:在镇北方。伪时建。康熙二十九年,台厦道王效宗修。五十五年,台厦道陈璸重修。五十六年,里人鸠众就原址重建,壮丽异常。原宁靖王亲书匾额曰:「古今一人」。雍正五年,奉旨春秋祀以太牢,仍追封三代;祠在后殿。一在西定坊港口。一在土墼埕。一在安平镇。一在道署左侧。一在许厝甲。一在保舍甲,台厦道陈璸匾曰:「停骖默祷」。一在长兴里。一在新丰里。一在保大东里。一在澎湖妈祖宫西侧。

  天后庙:在西定坊,即宁靖王故居。康熙二十三年,靖海将军施琅改建为庙(有碑记)。雍正四年,御赐匾曰「神昭海表」。乾隆二年,敕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庙有香灯园二十一甲在安定里,年得租粟一百二十五石;诸邑令季麒光置,交庙僧掌收。一在水仔尾。一在西郭外海边砻米街。一在船厂。一在砖仔桥。一在鹿耳门。一在安平镇渡口。一在澎湖,其来已久。康熙二十二年靖海将军施琅澎湖战克,入庙见神像脸汗,衣袍俱湿,知为神功显助;事闻,上遣礼部郎中雅虎致祭(祭文勒匾于堂)。各澳俱有庙。

  龙王庙:在宁南坊。康熙五十五年,台厦道梁文科建。乾隆四年,知府刘良璧修。

  田祖庙:在镇北坊。康熙五十五年,台厦道梁文科建(有记载「艺文」)。一在广储西里。一在保大西里。

  东岳庙:在东安坊。

  上帝庙:即真武庙,在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知府蒋毓英修,高耸甲于他庙。一在镇北坊。总镇张玉麟渡台遭风,梦神披发跷足自樯而降,风恬抵岸;因重新之。后堂为知府蒋毓英祠。一在洲仔尾网寮。一在下洲仔甲。一在广储东里。一在归仁南里。一在仁德里嵌顶。一在崇德里。一在仁和里下湾。一在大目降庄。

  文昌阁:在朱文公祠后。台厦道陈璸建。高出祠宇,窗棂四辟。抚院觉罗满保匾曰「沧溟启瑞」,提学严瑞龙匾曰「海宇文明」(有记载「艺文」)。乾隆五年,提学杨二酉再崇像于小南门楼。

  魁星堂:在道署左侧。台厦道吴昌祚建。乾隆五年,提学杨二酉再崇像于大南门楼(同知郝霔有记)。

  水仙宫:在西定坊巷口。开辟后,商旅同建;壮丽异常。一在安平镇渡口。一在澎湖妈祖宫前;右营游击薛奎建。

  吴真人庙:在西定坊新街。乾隆五年,街民重修,曰「开仙宫」。一在北线尾。一在镇北坊水仔尾。一在观音亭边。一在石头坑。一在武定里。一在广储东里。一在归仁北里旧社口。其在文贤里一图者三、在二图者一、在安平镇者三、在澎湖奎璧屿者一。按真人名本,泉之同安白礁人。生宋太平兴国四年,医药如神;景佑二年,卒。里人祀之。部使者以庙额为请,敕为「慈济」。庆元间,敕为「忠显」。开禧二年,封「英惠侯」。台多泉、漳人,以其神医,建庙独盛。

  药王庙:在西定坊。

  圣公庙:在中楼仔街。康熙三十年,台厦道高拱干建。漳、泉舟人多祀其神,以其熟识港道。一在海防署前。

  风神庙:在西关外接官亭后。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倡造。

  火神庙:在小南门外法华寺内。旧地属凤山,知县宋永清建,以祷火灾。

  开山王庙:在东安坊。

  马王〔□〕:在东安坊。

  五帝庙:在宁南坊。

  观音宫:在镇北〔坊〕者曰观音亭,在宁南坊者曰准提室,在东安坊者曰清水寺。一在东门外。一在广储东里。一在广储西里;康熙四十四年,同知洪一栋建。一在大目降庄。一在澎湖妈祖宫西侧;康熙三十五年,澎湖游击薛奎建。门前有井二口,泉甘美,为澎第一。

  临水夫人庙:在宁南坊。

  福德祠:在东安岭上,伪时建。一在南关外仙草藔。一在小北门外柴头港。一在红毛楼东侧;居民建。各衙署俱有。

  施将军祠:在宁南坊。郡人以其入台不戮一人,且奏请留台,勿弃民、免迁徙,建祠以报功德。康熙五十九年地震,圯。今未建。

  吴将军祠:在东安坊。平台有功德于民,建祠以报。中有楼,曰「仰止」。

  敬圣楼:在南门外。雍正四年,拔贡施世榜捐建。祀文昌帝君。

  将军庙:在澎湖将军澳。神无考。旧有此庙,因以名澳。

  超峰石:娘冈山。奉祀观音佛祖。僧绍光募缘建。

  台湾县

  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先农、邑厉坛:供同郡坛。

  文庙:在东安坊(有碑记载「艺文」。规制详「学校」)。

  崇圣祠:在大成殿后。

  名宦祠:在学宫内。

  乡贤祠:在学宫内。

  城隍庙:在镇北坊。知县张宏创建(有碑记载「艺文」)。

  忠义孝悌祠:在学宫内左侧。雍正元年,奉旨建。祀总兵官欧阳凯、水师副将许云、游击孙文元、水师游击游崇功、守备胡忠义、千总蒋子龙、水师千总林文煌、水师千总赵奇奉、把总林彦、水师把总李茂吉、把总石林、千总林文煌之弟林文甲。以上十二人,俱康熙六十年台变殉难。有司春秋致祭。

  烈女节妇祠:在镇北坊。雍正元年,奉旨建。祀烈女纪氏险娘、节妇余氏预娘、节妇袁氏、孝行张氏、节妇赵氏、节妇郭氏、孝行林氏、节妇陈氏、烈女黄器娘。以上俱奉旨旌表,有司春、秋致祭。另有贞节坊二座:一在禾寮港街,伪时为谢灿妻郑宜娘建;一在十字街,康熙六十年为陈越琪妻黄器娘建。

  凤山县

  社稷坛:在兴隆庄县治北门。

  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县治北门。

  先农坛:在县治东门外。

  邑厉坛:在兴隆庄,烈祀典。一在淡水港东。伪时安置罪人所,鬼频为厉;康熙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令淡水司巡检王国兴建祠祀之,以后不复为厉。岁时俱乡人祀。

  文庙:在兴隆庄北门外(有碑记载「艺文」。规制详「学校」)。

  崇圣祠:在大成殿后。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

  名宦祠:在学宫。

  乡贤祠(未建)。

  城隍庙:在县治北门外。

  关帝庙:在县治东门内。一在半屏山大湾。一在大竹桥。

  天后庙:在县治北门内龟山之顶。一在兴隆庄左营;康熙二十二年奉旨建。

  上帝庙:一在兴隆庄。一在大竹桥。一在■〈鱼逮〉港。俱乡人鸠众建。

  观音宫:在县治龟山下。一在凤山下庄。一在淡水新园。一在万丹港街。

  慈济宫:即吴真人庙。在县署前大街。一在凤山上庄。一在硫磺水庄。一在半屏山后。一在维新里竹仔港。一在观音山大社。

  八蜡祠:在兴隆庄龟山之阴。康熙四十五年蝗灾,知县宋永清建祠祷祀。

  福德祠:衙署、街衢、各庄俱有。

  元帅庙:在观音山里。祀唐张睢阳神。

  忠义孝悌祠:在学宫左。雍正元年,奉旨建。祀守备马定国、千总陈元、把总林富、领旗王奇生。以上康熙六十年殉难。有司春、秋致祭。

  烈女节妇祠:在郡治北门。祀阮氏荫娘、郑氏月娘、黄氏弃娘。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宋永清建坊。雍正元年,奉旨建祠,春、秋致祭。

  诸罗县

  社稷坛:在县治东南隅。

  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县治东南隅。

  先农坛:在县治东南隅。

  邑厉坛:在县治北隅。

  文庙:在县治西隅(有碑记载「艺文志」)。今以其地卑窄迫城,议易未定。

  崇圣祠:在大成殿后。

  名宦祠、乡贤祠(俱未建)。

  城隍庙:在县署左。

  关帝庙:在县署东北隅。康熙五十二年,参将翁国祯建;五十四年,参将阮蔡文、守备游崇功成之。一在善化里目加溜湾。

  天后庙:在县署左。康熙五十六年,知县周锺瑄募众建。一在外九庄笨港街;三十九年居民同建。一在咸水港街;五十五年居民同建。

  上帝庙:在大奎璧庄。康熙二十二年,居民同建。四十九年重建。

  保生大帝庙:即吴真人;在县治西门外。康熙四十年,鸠众建。

  元帅庙:在县署左。祀唐张睢阳。康熙二十八年,居民建。四十八年,参将张国、守备董元骧同建。

  观音宫:在开化里赤山仔;即龙湖岩也(详见「古迹」)。一在咸水港。一在开化里。

  福德祠:衙署俱有。

  忠义孝悌祠:在学宫内。雍正元年,奉旨建。祀参将罗万仓、革职把总江先达;俱康熙六十年台变殉难。有司春、秋致祭。

  烈女节妇祠:在学舍傍。祀罗万仓妾蒋氏,系台变殉难,奉旨建,有司致祭。

  彰化县

  社稷坛:在县治东郊。

  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县治东郊。

  先农坛:在县治东郊。

  邑厉坛:在县治北门外。

  文庙:在县治东北隅。

  崇圣祠:在大成殿后。

  名宦祠、乡贤祠(并未建)。

  城隍庙:在县治东门内。

  关帝庙:在县治南门内。后殿为三代祠。

  天后庙:在北门内。

  忠义孝悌祠、烈女节孝祠(彰化新邑,祠尚未建)。

  淡水海防厅

  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并在竹堑城。

  先农坛:在东郊外。

  关帝庙:在竹堑东门内。

  天后庙:在竹堑城北门外。

卷十

  兵制

  「易」着师贞,「书」称克诘;武备之道,当与文治并崇。国家偃武修文,德威遐播:墩台壁垒,巩盘石于千年;貔虎熊罴,靖风烟于万里。凡以固疆圉、辑民人,薄海内外有备无患矣。而以台湾为东南数省藩篱,规制尤宜严密:更班拨戍,赏赉频加;水陆戎军,屯云集鹢。其所以讲习于无事之时、防范于太平之日者,制称盛焉。岂曰山海敉宁,遽谓兵不必备哉!志兵制。

  康熙六十年,兵部奏准:『澎湖系台湾咽喉紧要适中之地,移台湾总兵驻澎湖,陆路改设副将』。金门总兵黄英奏言:『澎湖为台湾之门户,今将台湾总兵移改澎湖,台湾设立副将,与水师彼此接应;遥度形势尽善之谋,无大于此』。巡台御史黄叔璥折奏略云:『臣阅地势轻重,澎湖虽称三十六岛居于台、厦之中,究皆一坏之土,错落弹丸。除妈宫、八罩略有人烟,余悉冷落荒屿。原设副将,尽堪防守。兹台湾南北延袤二千余里,村庄、番社、闾井,户口不下百余万。丛山深林,最易藏奸,非总兵不足以资弹压。况安平水师及南、北路副、参各员,与台湾副将职位不相上下,有事势必各怀己见,非如总兵可行调度。今若将总兵设在澎湖与台湾悬隔,往来船只俱候风时;台湾水、陆各营倘有紧急事机,不能朝发夕至。是澎湖固台湾之门户,而台湾实澎湖之腹心,形势重于澎湖,关系沿海各省要害。请将总兵仍设台湾,庶得居重驭轻之道,以造海宇无疆之福』。时水师提督姚堂亦疏陈请,得奉俞允,仍照旧制驻札。

  雍正十一年,福建总督郝玉麟等会奏,为敬陈台湾善后事宜等事;经部议覆,奉旨『依议。钦此』钦遵。『查府治为全台心腹,原设兵丁,实在不敷。府治准添设城守一营,参将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名。内将六百七十名分防镇标南、北两路之旧社各汛,更三百三十名留防府库、仓狱等项。其镇标原拨南、北路之大湾等塘兵五十八名,亦改归各路派拨;而镇标三营之兵全数撤回府治,以资弹压。至南路地方广阔、民居稠密,原设各汛不足以资防范,将驻札山猪毛口之守备改为下淡水都司佥书,再添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合原额设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名驻札山猪毛口,堵截生番兼防阿里港等汛;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防守万丹。划定淡水溪为界,溪西属千、把汛地,溪东归都司管辖;而都司仍听南路营参将管辖。以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配兵五百名仍驻凤山县治,守备一员、把总一员配兵二百五十名仍驻凤弹,分防下埤头等处。其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五十名分汛防守游巡,南路地方得以声援联络。又北路地方番社众多,稽察宜严,官兵分防不足以资防范,参将准其改为副将。再添设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合原额设共二千四百名,分为中、左、右三营。以都司为中军,原设守备与添设守备分左、右二营。以左营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兵四百五十名驻札诸罗县治,千总一员带兵一百名分防斗六门等汛,把总一员带兵五十名分防竹脚寮及南北投等处。其笨港、盐水港二汛改归陆路,以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分防笨港,把总一员带兵六十名分防盐水港。将原防台协水师兵丁撤回,其海口炮台水汛仍归台协管辖。副将带领千总一员、把总三员、兵五百四十名驻剳彰化县治,以中营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带兵二百五十名驻札猫雾捒,千总一员带兵一百名分防蓬山等汛,仍不时在各汛游巡。右营守备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与同知同驻竹堑,弹压中港、后垄等处,令各千、把总带兵分防其淡水营。以上俱归上淡水营管辖,照旧拨兵防守。再,安平地方,潮水易长,土松难筑炮台;仿照鹿耳门之式,设立炮架七座,以资捍卫。城内酌量起盖仓廒,贮粟三万石,交与该营收管;每年砻米给兵,以免赴府支领之劳。拨给护卫道员兵二十四名,知府拨兵二十名,台同知拨兵十五名,淡同知拨兵二十四名,台、凤、诸、彰四县各拨兵二十名,并令查缉匪盗、赌博。其拨给兵丁,各拨管队一名管领,听候操演差遣,三月一换。如各兵技勇精熟,该管武员一体拔用;倘有生事不法,即听文员究处。至移驻罗汉门、笨港县丞二员,各给民壮八名;巡检四员,各给民壮四名;县丞移驻万丹,一体拨给。计留民壮四十名,其余裁革。合计道、府、同知、知县、县丞、巡检共革退民壮五百三十六名;除猫雾捒、竹堑两处巡检民壮共一百二十名拨给草地不计外,共节省工食银二千九百二十七两、共米二百一十六石。又,台湾一陆共兵一万二千六百余名,较之内地总兵所辖,官兵既多;而台地幅镇统计水■〈巾肙〉辽阔,澎湖又隔大洋,其总兵若非稍异内地,未足扬威海外。除一切营寨仍照旧例外,应将该总兵照山西、陕西沿边之例,改为挂印总兵,将关防给用方印,以重声威。此台湾营制更定之由也』。

  台湾镇标中、左、右三营:挂印总兵官一员,驻札台湾府城内。

  中营:中军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九百一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驻防台湾府中路口。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四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九百三十名,驻防台湾府北路口。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九百三十名,驻防台湾府南路口。

  台湾城守营左、右二军(雍正十一年添设):参将一员,驻防台湾府城。

  左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步战守兵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

  一、驻防台湾府治把总一员、兵一百四十名。

  一、驻防岗山汛兼辖山头、山腰、山尾、狗■〈勹外云内〉昆、南安店等塘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八十名。

  一、分防罗汉门汛兼辖猴洞口汛千总一员、兵八十名。

  一、拨防康蓬林汛、大湖、半路竹等塘兵五十名。

  一、拨防盐水埔汛、港岗、角带围、濑口、涂墼埕等塘兵五十名。

  右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步战守兵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

  一、驻防台湾府治千总一员、兵一百九十名。

  一、驻防下加冬汛兼辖哆啰嘓汛、乌山头、八桨溪、急水溪、铁线桥等塘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三名。

  一、拨防佳里兴汛、茅港尾、水堀头、茇仔林等塘兵二十七名。

  一、分防加溜湾汛兼辖溪边、木栅、柴头港、水仔尾等塘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拨防大穆降汛茑松、小桥等塘兵五十名。

  一、拨防旧社汛大湾、嵌下等塘兵五十名。

  南路营:参将一员、都司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守备一员、千总三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六员(内二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原额、新添共一千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原一千名,雍正十一年添五百名)。

  一、驻防凤山县汛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五百名。

  一、驻札凤弹分防下埤头等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五十名。

  一、分防下淡水驻札山猪毛口堵截生番兼防阿里港等汛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名。

  一、分防新园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

  一、防守万丹等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汛防守游巡南路地方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五十名。

  北路营(原一营,雍正十一年分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雍正十一年改设)。中军:都司一员、守备二员、千总六员(内四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十二员(内八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原额、新添共二千四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原一千一百二十名,雍正十一年添一千二百八十名)。

  一、驻札彰化县治副将一员、都司一员、把总三员、兵五百四十名。

  一、驻札猫雾捒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六十五名。

  一、分防南、北投汛千总一员、兵八十五名。

  一、分防蓬山等汛兼游巡牛骂、沙辘、大肚等处把总一员、兵一百名。

  一、驻札诸罗县治左营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兵四百七十名。

  一、分防斗六门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

  一、分防石榴班汛把总一员、兵三十名。

  一、分防笨港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

  一、分防盐水港把总一员、兵六十名。

  一、驻札竹堑右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

  一、分防中港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防后垄千总一员、兵一百名。

  一、分防南崁、淡水等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淡水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共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六只(波一、波二、波三、波四、定七、定八)。

  一、驻防淡水港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兵二百九十名、战船四只。

  一、分防炮台汛兼辖港北、小鸡笼等塘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防大鸡笼城兼辖大鸡笼港、金包里塘把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二只。

  台湾水师协镇标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驻札安平镇汛。

  中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九只(平一、平二、平三、平四、平五、平六、平七、平八、平九、平十、平十一、平十二、平十三、平十四、平十五、平十六、平十七、平十八、波七)、炮架八座、烟墩七座。

  一、随防安平镇兵四十名。

  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八十五名、战船七只。

  一、轮防内海鹿耳门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八座。

  一、分防内海盐水港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

  一、分防外海蚊港汛兼辖外海北门屿、马沙沟、青鲲身等汛千总一员、兵九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四座、烟炖六座。

  一、分防外海大港汛兼辖外海鲲身头、蛲港等汛把总一员、兵六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九十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鹿耳门外中路洋面游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四只。

  一、贴防北路营半线汛兵五十名。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三员(内一员,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八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定一、定二、定三、定四、定五、定六、定九、定十、定十一、定十二、定十三、定十四、定十五、定十六、定十七、定十八、波五、波六)、炮架八座、炮台七座、烟墩十一座。

  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

  一、随防安平镇城兵七十名。

  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兼辖内海水城海口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七只。

  一、分防内海笨港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三十名、战船三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拨防内海猴树港汛并海丰港炮台兵十名、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分防内海三林港汛兼辖三林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分防内海鹿仔港汛兼辖鹿仔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九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游击一员、兵四十名、战船一只。

  一、拨巡本汛洋面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三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九只(澄一、澄二、澄三、澄四、澄五、澄六、澄七、澄八、澄九、澄十、澄十一、澄十二、澄十三、澄十四、澄十五、澄十六、澄十七、澄十八、波八)、炮架七座、炮台五座、烟墩二十一座。

  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

  一、随防安平镇城把总一员、兵七十名。

  一、轮防内海鹿耳门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七座。

  一、分防外海打狗汛兼辖岐后、万丹、西溪、东港、淡水港、茄藤港、放■〈纟索〉、大昆麓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五座、烟墩十一座。

  一、分防打狗、岐后、西溪、东港、淡水港汛洋面千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战船三只。

  一、拨随本标左营游击出洋总巡兵五十名、战船一只。

  一、分巡本汛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

  一、贴防北路营半线汛兵五十名。

  澎湖水师协镇标左、右二营:副将一员,驻札澎湖。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绥一、绥二、绥三、绥四、绥五、绥六、绥七、绥八、绥九、绥十、绥十一、绥十二、绥十三、绥十四、绥十五、绥十六、绥十七、绥十八)、炮台六座、烟墩六座:

  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二十七名、战船七只。

  一、轮防妈宫澳、新城内海港口把总一员、兵二十八名。

  一、拨防内海妈宫澳、新城、东港并港口兵七十八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

  一、分防外海八罩汛兼辖外海八罩、挽门、水埯、将军澳等汛并将军澳炮台把总一员、兵二百八十四名、战船二只、炮台三座、烟墩三座。

  一、分防外海莳里汛兼辖双头跨、风柜尾、文良港、■〈句上黾下〉黾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二座、烟墩三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一百一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八罩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四十七名、战船四只。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宁一、宁二、宁三、宁四、宁五、宁六、宁七、宁八、宁九、宁十、宁十一、宁十二、宁十三、宁十四、宁十五、宁十六、宁十七、宁十八)、炮台四座、烟墩六座:

  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三百三十三名、战船九只。

  一、拨防妈祖澳、新城并内海新城、西港兵五十六名。

  一、分防内海妈祖澳港口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

  一、分巡外海西屿头、内外堑兼辖竹篙湾、缉马湾、小门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七十三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

  一、分巡外海大北山、瓦峒港、赤崁澳、通梁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一只、烟墩一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九十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西屿头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九十八名、战船四只。

  武职大小共一百一十二员、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战船九十八只。

  (附)船政

  (附)船政

  修造哨船工料:

  大吉木(长七丈余,围五尺余)、中吉木(长六丈余,围四尺余)、浮溪木(长五丈余,围三尺余。俱杉木名)、高洋本(杉木之略小者)、龙骨(每船头、尾、中共三节,长短配桅之丈尺。系松木所制)、大桅(赶缯长八丈五六尺、围七八尺,蓬艍长六七尺、围五六尺不等,按船之长短配用)、头桅(赶缯长六丈余、围四尺八九寸,篷艍内有改造加长、加阔,桅长五丈余、围三尺七八寸,俱照船身长短配用)、大橹、小橹、松板、棕(为绳索之用。每船大小绳索九十余条;其椗索二条,长四十四五丈、围八九寸,重八九百斤不等)、苓竹、檺榜(帮大桅)、连转木(杉木中段)、松筒(松木中段)。以上各项,产自省城;委员采办,雇船运厦转运赴台。风信靡常,难以计日。

  铁钉、茅铁、桐油、山城板、网纱、櫆藤、尾楼灯、旗布、颜料、锣鼓、大小风篷、无底升、桅饼、浆。以上各项,产自漳州;端人采买,自漳运厦转运赴台。零星搭船,亦视风信。

  梁头、梁座、桅座、含檀、鹿耳、斗盖、上金、下金、头尾禁水、头尾八字极、杠罩、弯极、直极、缭牛、尾穿梁、大转水、车耳下株、屈手极、通梁、托浪板、门枋、樟枋(以上俱樟木所制)、厚力板、软箸、马面(杂木所制)、椗、舵(俱相思木所制)。以上各项,虽产台属,地近生番,深山溪涧,挽运维艰,出水路遥,工力繁费。绞排配船,转运赴郡,经时累月,亦难克期。

  黄麻、水藤、铁炭、灰粉:每年新出之时或天晴农隙,预为购觅多买积贮以备用焉。

  「台海使槎录」云:台、澎各标营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厅员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驾驶者,内地之员办运工料赴台兴修。迨按粮议派,台属三县亦分修数只。此非偏庇台属,以内地各厂员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烦运载,可以克期报竣。后定在近道、府监修。统计闽省船只匀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湾道、府各十八只,余俱派入内地。既而仍归内地修造,惟未至朽烂而不堪驾驶者留台修补。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间,仍俱改归台属,而派府船数倍于道;然令其与福府分修,议于部价津贴运费外,每船捐贴百五十金。续交盐粮厅代修其半,道、镇、协、营、厅、县共襄厥事。迨后专责知府,并将道船亦归于府。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题请设立总厂,通达江湖百货,聚集鸠工办料,均属省便。每年派道员监督领银修造,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公同监视,务节浮费,均归实用。部价不敷银两,历来州、县协贴,仍应照旧。嗣经九卿议行,复经督院满保会题,台、澎战船九十八只于台湾设厂,委令台道、台协监督修造。于是各船尽归台厂,而道、协之责任独重矣。

卷十一

  学校(书院、社学附)

  国家菁莪造士,文治光昌;薄海人风,蒸兴蔚起。台虽海表,作育数十年,沐浴涵濡,骎骎乎海东邹鲁矣。而犹以重洋之险,士子远涉维艰,特增解额、兴书院;恩波浩瀚与声教同流,岛屿文明将日盛焉。况乎里社有学,耕夫且习弦歌;番社有学,异类尚知文字。岂特俊秀农民犹与升太学,屯营飞骑亦肄业授经已哉!志学校。

  台湾府儒学:在宁南坊。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又前为棂星门、泮池。后为崇圣祠,祠左右建十二斋。东庑下为斋宿房,西庑下为藏器库、庖湢所;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祠外为礼门、义路,又外为大成坊、泮宫坊。明伦堂在殿之左,两傍斋舍为诸生肄业所。学廨在明伦堂后。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因郑氏旧址创建。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初建明伦堂。五十一年,巡道陈璸重修,创立斋舍;又于学宫之左,建朱子祠、大魁楼(详碑记)。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总督王命新、巡抚张仲举题请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廪膳二十名,增广如之;岁贡,照以廪生食饩浅深为先后,一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多进七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原照陕西延安、广东琼州例,以台道兼理学政,册附福建学院达部。雍正五年,奉旨以汉巡察兼理学政。

  台湾县儒学:在东安坊。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泮池。后为崇圣祠,祠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明伦堂在右,后为教官廨舍。康熙二十三年,知县王兆升重修。四十二年,知县陈璸再加修葺;创建明伦堂。五十四年,巡道陈璸重建崇圣祠,两旁创斋舍。五十九年,署县同知王礼重新,知县俞兆岳、教谕郑长济捐浚泮池。雍正元年,知县周锺瑄重加修葺。十二年,贡生陈应魁捐修,并建土地祠及棂星门、礼门、义路。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

  凤山县儒学:在县治北门外。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又前为棂星门,后为崇圣祠。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始建。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重建。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重修。乾隆二年,本学拔贡生寿宁教谕施世榜捐修。庙前有天然泮池,荷花芬馥,香闻数里。凤山拱峙、屏山插耳,龟山、蛇山绕护;形家以为人文胜地。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

  诸罗县儒学:在县治西门内。康熙四十五年,署县同知孙元衡建大成殿、棂星门。四十七年,署县朱永清建崇圣祠及东、西两庑。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增修东、西庑、戟门、明伦堂、名宦、乡贤、文昌三祠。雍正八年,知县刘良璧、冯尽善、教谕李倪昱复加修葺。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

  彰化县儒学:在县治东北。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崇圣祠、棂星门、明伦堂俱如制。教官廨舍在明伦堂之后。

  泮额:雍正元年新设,议定:岁进文、武童各八名,科进文童八名。雍正十三年,巡抚卢焯奏请廪、增各十名,俟十年后出贡;嗣后四年贡一人。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三名。

  书院(附)

  社学(附)

  书院(附)

  海东书院:在府儒学西。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瑄建;后为岁、科考棚。乾隆四年,学院单德谟奏请别建考院,遂成闲廨。乾隆五年,学院杨二酉奏请仿照直省书院事例,以府学教授为师,选诸生肄业其中。贡生施士安捐田一千亩,充膏火。匾曰「海天云汉」(有记载「艺文」)。

  崇文书院(即府义学):在东安坊。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建。置田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年收租粟为学中膏火。

  台湾县正音书院:在县治左。雍正七年奉文设。

  凤山县正音书院:在县治东门内。雍正七年奉文设。

  诸罗县正音书院:在县治东南。雍正七年奉文设。

  彰化县正音书院:□□□□□□

  社学(附)

  台湾县社学:在东安坊二。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置。在镇北坊一。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置。

  凤山县社学:在土墼埕。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蒋毓英置。

  诸罗县社学:一在县内红毛井、一在新化里、一在善化里、一在开化里、一在安定里、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以上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刘作楫奉巡抚张伯行通行建。

  彰化县社学:在半线庄。

  (附)土番社学

  (附)学田

  (附)土番社学

  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详请奉文设立。各置社师一人,以教番童;训导按季考察。

  台湾县土番社学:一在新港社口、一在新港社内、一在隙仔口、一在卓猴社、一在大杰巅社。

  凤山县土番社学:一在力力社、一在茄藤社、一在放■〈纟索〉社、一在阿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搭楼社、一在武洛社。

  诸罗县土番社学: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一在目加溜湾、一在萧垄社、一在麻豆社、一在诸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哆啰嘓社、一在大武垄头社、一在大武垄二社、一在他里雾社。

  彰化县土番社学:一在半线社、一在马芝遴社、一在东螺社、一在西螺社、一在猫儿干社、一在大肚社、一在大突社、一在二林社、一在眉里社、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南北投社、一在柴坑仔社、一在岸里社、一在猫罗社。

  淡水土番社学: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崁社、一在竹堑社、一在后垄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东社。

  (附)学田

  台湾府学田:一在凤山县■〈鱼逮〉港庄,一百五十八甲一分六厘七毫。除管事辛劳田十五甲、甲头田五甲、本庄土地祠香灯田二甲、给赏孤老田二甲,实田一百三十四甲一分六厘七毫。年输正供一十九石九斗二升,折实粟二十四石道斗,实收租粟七百八十一石道斗。一在台湾县二层行,七甲七分一厘八丝五忽。年输正供谷三十八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三撮,学租粟四十四石道斗。一在凤山县荆蓁林,四甲二分。年输正供粟一十八石八斗,学租二十四石道斗。康熙四十九年,巡道陈璸捐置。乾隆三年,奉文每年拨给台湾县学粟八十石,余为文庙、各祠香灯祭祀以及月课、修葺诸费支销。

  海东书院田:在彰化县大武郡保社北庄内二抱竹庄,水田九十一甲七分三厘(折一千零九亩九厘零)。每年除完正供粟一百六十石六斗六升六合八勺五抄外,实收租粟五百七十三石二斗二井三合五抄,充为书院膏火。贡生施士安置。

  台湾府义学田: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三十七甲一分四厘四毫。每甲纳租粟八石道斗,年共收粟二百九十七石一斗五升二合。除纳正供并运载船脚工费粟一百一十五石五斗六升,实存粟一百八十一石五斗九升二合道斗,以为师生膏火之资。康熙四十五年,知府卫台揆置。

  台湾县学田:在永康里嵌顶,下则园一片。年输正供外,存粟二十一石有奇。

  凤山县学田:一在赤山庄,下则园十甲。康熙三十六年,教谕黄赐英置。一在硫磺水工番园,中则园九十甲六分零。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宋永清置。一在兴隆庄,下则园四甲三分。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宋永清置。

  诸罗县学田:在目加溜湾。康熙四十五年,摄县同知孙元衡拨置洲园四十甲,为义学膏火;后被水冲陷。乾隆五年,知县何衢清出,止存园六甲六分七厘五毫一丝,充为文庙香灯。

  彰化县学田:在猫雾捒保上脚(土名凹饼庄),计田五十一甲六分二厘。每甲年征租粟六石,共粟三百九石七斗二升;照官庄折银每石折番银三钱六分,共银一百一十一两四钱九分九厘二毫。内除折纳正供、耗羡、车儎等费共四十四两七钱七分七厘二毫外,剩银六十六两七钱二分二厘,为义学师生束修、膏火之资。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置。

卷十二

  公署(公馆、仓廒、邮传、较场附)

  厅号绿莎,堂名虚白;牙旗掩映,画戟清香:听治原有所也。夫琴台因宓子而传,鹤署以赵公而着。地缘人重,徒曰轩敞崇高为乎然?或者湫隘难堪,将何以肃观听也。台极东海之东,实据十闽之一。委蛇名彦,不减羔羊;靡盐贤劳,非无偃仰。讵令兰庭乌树,专美于前哉?若乎因公出憩,且有棠阴;维正常司,尤资盖藏。即至邮亭、传舍,台虽未奉营修,然而一瓦数椽,规模粗具,亦足备采风者之止宿焉。志公署。

  满、汉两察院:在府治东安坊,原凤山县公馆旧址。南向。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余间。大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为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建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雍正元年,奉文建。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构草亭三间。

  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西向。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听事,匾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椽吏处之,慎出入,加扃钥焉。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悉如制。照墙外,为巡捕厅。堂后有台曰「澄台」(记载「艺文」),有亭曰「斐亭」,巡道高拱干建。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于署之东南隅建关帝庙、观音堂、魁星阁、妈祖庙。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

  台湾府: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圯,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即左畔基址恢廓重建,时官属、绅士捐资赞成。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以及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规模轩敞。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余日落成,总督刘世明给匾曰「怀堂」。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捐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

  海防厅:在西定坊。西向。一在鹿耳门,雍正八年奉文移驻。

  淡水海防厅:在竹堑士林庄。雍正十一年,奉文移驻。

  澎湖通判:在大山屿西暗澳。原巡检旧署。

  经历司:在府署东南。南向。

  儒学教授:在府学明伦堂后。

  训导:在学宫左。

  府库:在府署西侧。

  校士衙门:在东安坊县学之左

  台湾县:在东安坊。西向。前为大堂,后为川堂。堂后为斋阁、为住宅。仪门外,左为土地祠、右为狱。雍正八年,知县冷岐晖重修。乾隆五年,知县朱岳楷奉文建六房。

  县丞:在罗汉门。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奉文分驻。

  典史:在县治左。

  新港巡检司:在府治东。即县丞旧署。

  儒学教谕:在县学明伦堂后。

  训导:在明伦堂左。

  接官亭:在县治西门外。

  仓廒:一在县治左,计九十一间。一在红毛楼,计九十八间。一在罗汉门,计四间。

  社仓:在镇北坊。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匾曰「社仓」;后有诗云:『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

  铺四:府前铺、南路铺、北路铺、新港铺,铺兵各四名。

  凤山县:在兴隆庄县城内。东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后堂、县廨,悉如制。五年,知县程芳奉文建六房。

  县丞:在万丹。雍正九年,奉文分汛。

  典史:在县西。康熙二十三年建,后废。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捐俸移建县东。

  淡水巡检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奉文分驻。

  儒学教谕:在文庙崇圣祠右。

  训导:在县治东门内。雍正十一年,知县钱洙捐俸建。

  公馆:在府治宁南坊。

  仓廒:一在府治钱局,计三十二间。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二十二间。一在府治大埔,计二十一间。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一在兴隆庄,计三十八间。

  社仓:一在观音山,计一间。一在下坡头,计一间。一在万丹街,计二间。

  八社社仓:一在放■〈纟索〉社,计一十七间。一在茄藤社,计二十四间。一在力力社,计二十六间。一在下淡水社,计一十六间。一在上淡水社,计九间。一在搭楼社,计一十四间。一在武洛社,计八间。一在阿猴社,计七间。

  铺七:县前铺、下淡水铺、楠仔坑铺、中冲崎铺、鲫鱼潭铺、冈山铺、府前铺,铺兵各四名。

  诸罗县:在诸罗城内。原在佳里兴里,康熙四十三年奉文归治,移驻今所。四十五年,摄县篆同知孙元衡加建大堂、川堂、仪门。五十五年,知县周锺瑄增建后堂及县廨左右两廊;库在大堂右、狱在仪门右。五十九年,署县事通判孙鲁重新。雍正六年,知县刘良璧再葺。乾隆五年,知县何衢奉文重建六房,又于县左添置二间,为社番往来纳饷公所。

  县丞:在笨港。雍正九年添设。

  典史:在县署右。

  佳里兴巡检司:在盐水港。

  儒学教谕:在县城西门内明伦堂左侧。

  训导:在明伦堂。

  公馆:在府治东安坊。

  仓廒: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一百三十六间。一在笨港,计六十九间。一在县治,计五十九间。一在斗六门,计九间。一在盐水港,被水圯。

  铺一十五:新港铺,铺兵四名;目加溜湾铺、麻豆铺、佳里兴铺、茅港尾铺、大路边铺、赤山铺、新嘓铺、哆咯嘓铺、诸罗山铺、打猫铺、他里雾铺、猴闷铺、柴里铺、草埔铺,铺兵各三名。

  彰化县:在半线。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建。一座四进:前为大堂,后为川堂、为后堂、为库房、为厢房,左侧厨房、右侧小轩。乾隆五年,知县许廷璠奉文重建六房。

  典史:在县治。

  鹿仔港巡检司:在鹿仔港。

  猫雾捒巡检司:在猫雾捒。

  竹堑巡检司:在竹堑。

  八里坌巡检司:在八里坌。

  儒学:在县学。

  训导:在县学。

  公馆:在府治镇北坊。

  仓廒:一在半线,计一十五间。一在鹿仔港,计一十六间。一在猫雾捒,三间(社仓未建)。

  铺七:草埔铺、西螺铺、埔姜林铺、小岗铺、大武郡铺、半线铺、大肚铺,铺兵各三名。附淡水海防铺一十一:大甲铺、猫盂铺、吞霄铺、后垄铺、中港铺、竹堑铺、南崁铺、淡水铺、鸡柔铺、鸡笼铺、金包里铺,铺兵各三名。

  镇属衙署

  镇守台澎挂印总兵官:在府治镇北坊。西南向。由大门入仪门、大堂、二堂,西廊厢房、东为花厅。又东为箭道,有箭亭。大门外,栅栏、辕门、鼓亭俱备。较场:在北门外。

  中军中营游击:在府治永康里。

  中军守备:在中营署右。

  左营游击:在府治镇北坊。

  中军守备:在镇北坊。

  右营游击:在府治东安坊。

  中军守备:在府城东门内。乾隆元年新建。

  台湾城守营参将:在府城北门内。

  左军守备:在岗山。

  右军守备:在下茄冬。

  南路营参将:在凤山县兴隆庄县治之后。

  都司:在下淡水。

  中军守备:在参将署后。较场:在北门外。

  北路营副将:在彰化县治。

  中军都司:在猫雾捒。

  左营中军守备:在诸罗县治。较场:在西门外。

  右营中军守备:在竹堑。较场:在南门外。

  淡水都司:在八里坌。

  台湾水师副将:在安平镇。北向。头门内,大堂、二堂;门外,鼓亭、辕门俱备。乾隆五年,协镇王清捐资建右畔花厅一座。七年,协镇林荣茂捐资改为二座,合式。

  中营游击:在安平镇。

  中军守备:在本营内。

  左营游击:在安平镇。

  中军守备:在本营内。

  右营游击:在安平镇。

  中军守备:在安平镇。

  澎湖水师副将:在澎湖大山屿妈宫澳。

  左营游击:在妈宫澳。

  中军守备:在游击署东。

  右营游击:在妈宫澳。

  中军守备:在妈宫东。

卷十三

  职官一(文职)

  通冉駹为郡县,俄辄弃之;比邛筰于内臣,频劳使者。岂果远方之难柔欤?任匪其人也。台自建置以来,文则有监司,有守、令,有郡属、邑属之官;武则有总戎,有副、参,有游、守、千、把之职。而抡才、巡视,有绣衣之使臣;兴学、明伦,有司铎之学博。前乎此者,姓氏班班可考;而某也贤、某也否,公道自在人心矣。无旷厥职,敬尔有官,宁为黔之祝、勿为晢之诅也。志职官。

  官制

  职官(文)

  官制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满、汉各一员(康熙六十年设)。

  提督学政:旧属台湾道;雍正五年,改归汉御史兼管。

  分巡台湾道一员:旧兼台厦兵备,今分巡台湾,以资弹压兼督船政。

  知府一员:总汇四县刑名、钱榖,兼支放兵饷、经理鹾政。

  台防同知一员:专司稽查鹿耳门海口兼督台、凤、诸三县捕务。淡防同知一员:雍正元年添设;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雍正九年,割大甲溪以北,并刑名、钱榖悉归管理。

  澎湖通判一员:稽查船只、管理钱榖;遇刑名事件,仍归台府审结。旧系巡检所管,雍正五年改设。

  台湾县知县一员。凤山县知县一员。诸罗县知县一员。彰化县知县一员(雍正元年新设)。

  府首领官经历一员:兼司狱务。

  台湾县县丞一员:雍正九年分驻罗汉门,稽查地方。凤山县县丞一员:雍正九年新设,分驻万丹,稽查地方。诸罗县县丞一员:雍正九年新设,分驻笨港,稽查地方兼查船只。

  台湾县巡检一员:即新港司;稽查地方兼查大港口船只。凤山县淡水司巡检一员:稽查地方兼查东港船只。诸罗县佳里兴司巡检一员:分驻盐水港,稽查地方兼查船只。彰化鹿仔港巡检一员:雍正九年新设,稽查地方兼查船只。彰化猫雾捒巡检一员:雍正九年新设,稽查地方。淡水竹堑巡检一员:雍正九年新设,稽查地方兼司狱务。淡水八里坌巡检一员:雍正九年新设,稽查地方。

  台湾县典史一员。凤山县典史一员。诸罗县典史一员。彰化县典史一员:雍正元年新设。以上四员,俱随堂司捕狱事务。

  台湾府学教授一员。训导一员(雍正十年添设)。

  台湾县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十一年添设)。凤山县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十一年添设)。诸罗县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十一年添设)。彰化县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十一年添设)。

  文职大小共三十六员。

  巡台御史,旧系一年期满更替。雍正八年,奉旨:『台湾地方关系紧要,巡察御史新旧并用,始为有益。希德慎已留任一年,这差着御史柏修去;高山再留巡视一年。钦此』。

  道府以下,旧例不一。雍正七年三月内,遵旨议覆事。部覆:『台湾道、府、同知、通判、知县到任一年,令该督、抚于闽省内地拣选贤能之员,乘北风之时,令其到台与旧员协办;半年之后,令旧员乘夏月南风之便,回至内地补用。政绩优著者,准其加二级;称职者,准其加一级,以示鼓励』等因。奉旨:『依议。钦此』。

  雍正八年十月内,大学士议覆署督阿折奏:『嗣后调台各员到任二年,该督、抚另选贤能赴台协办;半年之后,将旧员调回,令督、抚仍据实分别实能称职及居官平常之处,照例具题,以昭劝惩』等因。奉旨:『依议。钦此』。

  雍正十一年正月内,为酌议台地文员之年限,以示鼓励、以昭画一事。部覆福建总督郝玉麟;『台湾道员准其照镇、协之例,三年报满;知府、同知、通判、知县,准其照参将等官之例,二年报满。俟协办人员到台半年之后,令各该员交代清楚,回至内地;该督、抚照例察核,分别具题。如果实心办理、地方宁谧,俱准其以应升之缺即用。再查道、府应升之缺,俱系特旨补用;应令该督、抚给咨赴部引见,候旨升用。其同知、通判、知县,俱留于本省;遇有应升缺出,该督、抚即行具题升补可也』。雍正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奉旨:『依议。钦此』。

  佐杂、教职,俱照例三年报满,咨部推升。

  再,康熙六十年以后文武大小各官,不许携带眷属。雍正十二年,总督郝玉麟陛见,奏请俞允:以年逾四十无子者,准其搬眷过台。

  职官(文)

  钦命巡视台湾御史

  吴达礼:满洲正红旗人。康熙六十一年任。和协文武,绥辑地方。留任一年。

  黄叔璥:顺天大兴人,己丑进士。康熙六十一年任;留任一年。安集哀鸿,殚心时务。着有「台海使槎录」。

  禅济布:满洲镶蓝旗人。雍正二年任;留任一年。

  丁士一:山东日照人,丙戌进士。雍正三年任;转福建提刑按察使司。

  景考祥:河南汲县人,癸巳进士。雍正三年任;在差改补吏科,即转福建盐运使。

  汪继燝:浙江秀水人,戊子举人。雍正四年任;在差改补吏科,未满丁艰去。

  索琳:满洲镶红旗人。雍正四年任;留任一年。

  尹秦:云南蒙自人,庚午解元。雍正五年任;初奉管理学政,永为定例。未岁考,差满回京。

  赫硕色:满洲正红旗人。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

  夏之芳:江南高邮州人,癸卯进士。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岁、科两试,校士公明。着有「海天玉尺编」二集。

  希德慎:满洲正红旗人。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

  李元直:山东高密人,癸巳进士。雍正八年任;未满解任。

  高山:山东历城县人,癸卯进士。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主岁、科两试。

  觉罗柏修:满洲镶红旗人。雍正十年任;留任一年。

  林天木:广东潮阳人,癸卯进士。雍正十一年任;留任一年。主岁科两试(有传)。

  图尔泰:满洲正黄旗人。雍正十二年任;留任一年。

  严瑞龙:四川开中人,戊戌进士。雍正十三年任;留任一年。主岁试一次。

  白起图:满洲正蓝旗人。乾隆元年任;留任一年。

  单德谟:山东高密人,丁未进士。乾隆二年任;主科试。留任一年。转江南盐驿道。

  诺穆布:满洲正蓝旗人,丁酉举人。乾隆三年任;留任一年。

  杨二酉:山西太原人,癸丑进士,词林。乾隆四年任;主岁、科两试。留任一年。培植学校(有记)。

  舒辂: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年三月任;留任一年。

  张湄:浙江钱塘人,癸丑进士,词林。乾隆六年四月任;清厘顶冒,校士公明。海东书院月课,亲加校阅。着有「珊枝集」、「瀛壖百咏」。留任一年。主岁、科两试。

  书山:满洲镶黄旗人,内阁中书。乾隆七年四月任。

  巡分台湾道

  原台厦兵备道兼理学政;康熙六十年,改为台厦道。雍正五年,学政归汉察院。雍正六年,改为台湾道。

  周昌:沈阳人,进士。康熙二十三年任。风规儒雅,始兴学校。二十五年,改任回京。

  王效宗:正白旗人。康熙二十六年任。请铸台钱,销毁伪制;流通足用,至今赖之。其局尚存。

  高拱干:陕西关中人,荫生。康熙三十一年任。正己厉属,安集户口;振兴学校,创修「郡志」。三十四年秩满,升浙江按察使。

  常光裕:浙江人。康熙三十六年任。

  王之麟:镶黄旗人,贡生。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三年,调补湖北粮道。

  王敏政:康熙四十四年任(有传)。

  陈璸:广东海康人,进士。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四年,升偏沅巡抚。崇祀名宦(有传)。

  梁文科:正白旗举人。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七年,升广东按察司。

  梁文煊:正白旗监生。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台变,被议。

  陈大辇:湖广江夏人,进士。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二年,卒于官(有传)。

  吴昌祚:正黄旗人,监生。雍正二年任。六年,升山东按察司。

  孙国玺:正白旗进士。雍正六年任。七年,调福建盐驿道。

  刘藩长:山西洪洞人,贡生。雍正七年任。九年,丁忧;寻升福建按察使司。

  倪象恺:四川荣县人,举人。雍正八年任。十年,卸事。

  张嗣昌:山西浮山人,贡生。雍正十年任。时值北番初靖,亲赴诸、彰一带招徕赈恤,规画区处,民番得以安业。着有「巡台录」。十三年任满,补四川盐驿道。乾隆四年,升福建按察使司;寻升布政使司。

  尹士俍:山东济宁人,监生。雍正十三年任。着有「台湾志略」。乾隆四年任满,补湖南郧襄道。

  鄂善:满洲正蓝旗人,监生。乾隆四年任。五年,调福建延建邵道。

  刘良璧:湖南衡阳人,雍正甲辰进士。乾隆五年任。着有「台湾风土记」。

  台湾府知府

  蒋毓英:锦州人,官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八年,升江南按察使司。

  吴国柱:辽东人,荫生。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满,升江西赣南道。

  靳治扬:辽东人,荫生。康熙三十四年任。秩满,升肇高廉罗道。

  卫台揆:山西曲沃人,荫生。康熙四十一年任。四十五年,升广东盐法道。

  周元文:正黄旗监生。康熙四十六年任。五十一年,升湖广辰沅靖道。

  冯协一:江南人。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四年致仕。

  王珍:山西长治人,辛酉副榜。康熙五十五年任。六十年台变,被议。

  高铎:镶黄旗汉军监生。康熙六十年任。承台变后,安集遗黎,洁己爱士。任满,升汀漳道。

  范廷谋:浙江人,监生。雍正三年任。四年,调京。

  孙鲁:河南开封府人,监生。雍正四年任。五年,调回内地。

  俞存仁:顺天大兴人,岁贡。雍正五年任。七年离任。

  倪象恺:四川威远人,举人。雍正七年任。倡修府署。八年,升本道:九年离任。

  王士任:山东威海卫人,雍正癸卯进士。九年任。十二年任满,升福建盐道。

  尹士俍:山东济宁人,附监。雍正十一年任。十三年,升本道。

  徐治民:浙江山阴人,岁贡。雍正十三年任。乾隆二年离任。

  刘良璧:湖南衡阳人,雍正甲辰进士。乾隆二年任。五年,升本道。

  钱洙:浙江嘉兴人,荫生。乾隆五年任。七年二月,卒于官。

  范昌治:浙江宁波人,监生。乾隆七年任。

  台湾海防同知

  梁尔寿:镇安人,贡生。康熙二十四年任。二十九年,升兵部职方司员外。

  齐体物:正黄旗人,进士。康熙三十年任。

  龙光:望江人,进士。康熙三十六年任。

  赵纯禧:辽阳人,监生。康熙三十八年任。

  孙元衡:桐城人,康熙四十年任。

  洪一栋:应山人,康熙四十八年任。卒于官。

  王礼:顺天宛平人,监生。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台变,被议。

  孙鲁:河南开封府人,监生。康熙六十年署。

  杨毓健:湖广长阳人,贡生。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元年十二月离任。

  王作梅:河南河内人,康熙己丑进士。雍正二年任。政尚严察。以告终养离任。

  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雍正六年署。

  尹士俍:山东济宁人,附监。雍正七年任。十一年,升本府知府。

  李珍:山东诸城人,贡生。雍正十年任。卒于官。

  徐林:浙江钱塘人,贡生。雍正十三年任。

  魏素:蔚州人,廪监。乾隆二年任。五年离任。

  郝霔:顺天霸州人,雍正甲辰进士。乾隆五年任。

  淡水海防同知(雍正元年新设)

  王汧:山西乡宁人,贡生。雍正二年任。整饬地方。六年,休致离任。

  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雍正七年任。八年(?)。

  张弘章:江南丹徒人,监生。雍正九年任。十年,以大甲西番变解任。

  尹士俍:山东济宁人,监生。雍正十一年任。值北路用兵,办理军糈,着有劳绩。

  徐治民:山阴人,岁贡。雍正十一年任。乾隆元年,升本府。

  赵奇芳:广东潮州人,雍正丁未进士。乾隆元年任。

  戴大冕:江南上元人,监生。乾隆三年任。

  庄年:江南长洲人,保举。乾隆六年十一月任。

  澎湖通判(雍正五年新设)

  王仁:顺天大兴人,吏员。雍正六年任。九年离任。

  梁樟:陕西威宁人,康熙辛丑进士。雍正九年任。

  周于仁:四川安岳人,康熙戊子举人。雍正十一年任。

  曹显庚:浙江嘉兴人,监生。雍正十三年任。

  胡格:湖广江夏人,康熙丁酉举人。乾隆三年署。五年离任。

  王鹗:江南昆山人,监生。乾隆五年十月任。

  〔台湾府〕经历

  林起元:上元人。

  方逢月:桐乡人。

  王道弘:上元人。

  尹复:山阴人。

  孙琰:宛平人。

  汪元任:京山人。

  张天铨:山阴人。

  陶宣:宛平人。

  王士勷:武陵人。

  左懋源:顺天大兴人,吏员。康熙六十年任。

  褚天纬:江南吴江人,吏员。雍正七年任。十年离任。

  郭士谦:江南旌德人,供事。雍正十一年任。

  王嗣彦:顺天宛平人,吏员。雍正十三年任。

  朱士显:浙江萧山人,监生。乾隆四年任。七年离任。

  金文英:顺天通州人,吏员。乾隆七年任。

  台湾府儒学教授

  林谦光:长乐人。

  张士昊:福州人。

  林庆旺:晋江人。

  蔡登龙:同安人,举人。

  林华昌:晋江人,举人。

  施德馨:南靖人,举人。

  曾辉缵:福州人,举人。

  杜成锦:侯官人,举人。

  张应聘:海澄人,举人。

  蔡时升:晋江人,举人。

  丁莲:晋江人,癸巳进士。

  吴启进:南安人,举人。

  郑拔进:南安人,甲辰进士。

  薛士中:闽县人,甲辰进士。雍正十年任。十二年丁忧。

  吴开业:海澄人,甲辰进士。雍正十二年任。乾隆三年,升徽州祁门县知县。

  郭美:闽县人,癸卯进士。乾隆三年任。四年丁忧。

  薛士中:闽县人,甲辰进士。乾隆五年再任。

  〔台湾府儒学〕训导(雍正十二年新设)

  袁弘仁:建阳人,廪贡。雍正十二年任。多置书籍,存之学宫。乾隆三年,升山东巨野县丞。

  李琼林:汀州人,岁贡。乾隆三年任。五年以病告休。

  杨友竹:连江人,廪贡。乾隆五年任。

  台湾县知县

  沈朝聘:辽东人。康熙二十三年任。以丁艰去(有传)。

  蒋相:辽东人。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七年,以清理旗员去。

  王兆升:通州人,举人。康熙二十七年任。三十年,升兵部职方司主事。

  钱巍业:江南彬州人。康熙三十一年任。三十二年,以劾去。

  李中素:湖广麻城人,贡生。康熙三十四年任。卒于官(有传)。

  卢承德:镶黄旗人,官生。康熙三十六年任。三十九年,升衡州府同知。

  陈璸:广东海康人,进士。康熙四十一年任。秩未满,钦取以铨部用。

  王仕俊:镶红旗人,监生。康熙四十三年任。卒于官。

  张宏:江南上海人,贡生。康熙四十七年任。五十二年,升西城兵马司正指挥。

  俞兆岳:浙江海宁人,贡生。康熙五十三年任。节俭廉静,礼士爱民。后升通政使。

  吴观域:浙江钱塘人,进士。康熙五十九年任。六十年台变,被议。

  周锺瑄:贵筑人,甲子举人。康熙六十一年任。

  徐琨:正黄旗人,举人。雍正四年任。

  张廷琰:桐城人,贡生。雍正五年任。

  唐孝本:武进人,举人。雍正七年任。

  冷岐晖:嘉定人,举人。雍正八年在。

  路以周:山东招远人,辛卯举人。雍正十年任。

  林兴泗:湖广孝感人,保举。雍正十二年任。乾隆二年离任。

  冯绍立:四川宜宾人,戊子举人。乾隆二年任。三年离任。

  殷凤梧:江南金山人,生员。乾隆三年任。四年,卒于官。

  袁本濂:直隶阜平人,例监。乾隆四年任。以忧去。

  朱岳楷:浙江上海人,监生。乾隆五年任。卒于官。

  杨允玺:广东大埔人,甲辰举人。乾隆七年四月任。

  台湾县县丞

  赵行可:陕西永昌卫人,贡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四川成都县知县。

  陈嘉:浙江仁和人,监生。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年,以忧去。

  张元英:辽东人。康熙三十三年任。升山西蒲县知县。

  蒋以选:浙江山阴人,功贡。康熙三十五年任。升宿迁县知县。

  辛祖祺:浙江山阴人,功贡。康熙三十九年任。升河南新郑县知县。

  汪立忠:江南歙县人,监生。康熙四十四年任。升湖广金陵县知县。

  张琮:云南河阳人,贡生。康熙四十八年任。升湖广贡梅县知县。

  陈亮釆:浙江海盐人,贡生。康熙五十三年任。五十六年,升四川庆符县知县。

  冯迪:江南宣城人,贡生。康熙五十六年任。六十年台变,监候。

  吴睿英:浙江山阴人,监生。康熙六十一年任。

  马麟趾:正红旗人,官生。雍正二年任。革职去。

  徐涛:顺天大兴人,附贡。雍正八年任。九年,以革职去。

  叶文炳:慈溪人,监生。雍正九年任。

  邓梓森:杭州人,监生。雍正十三年任。

  潘毓贤:山阴人,书办捐例。乾隆三年任。

  虞荫南:浙江仁和人,监生。乾隆七年四月任。

  台湾县典史

  张元初:涿州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

  高烺:山东曹县人,吏员。康熙二十八年任。

  刘蛟祚:江南贵州人,吏员。康熙三十二年任。

  娄克仁:浙江会稽人,吏员。康熙三十五年任。

  孙日升:山东莒州人,吏员。康熙四十年任。

  李建贵:江南桐城人,吏员。康熙四十四年任。

  陈茂文:浙江余杭人,吏员。康熙四十八年任。

  杨天锡:顺天人,吏员。康熙五十二年任。

  周尚志:直隶天津人,吏员。康熙五十四年任。

  王定国:顺天人,吏员。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台变,监候。

  徐履谦:大兴人。

  徐霖:钱塘人。

  王咸英:萧山人,吏员。

  李俊:巴陵人,吏员。

  唐裔镜:浙江山阴人,吏员。

  李道源:浙江会稽人,吏员。乾隆七年四月任。

  新港巡检司巡检

  纪文远:陕西泾阳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河南府照磨。

  常文谟:山东馆陶人,吏员。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一年,升直隶东光县主簿。

  孙礼棠:江南滁州人,吏员。康熙三十二年任。

  冯志超:江南长州人,吏员;内阁供事。康熙三十六年任。

  蒋复新:江西赣州人,吏员。康熙三十九年任。

  张知:江南休宁人,监生。康熙四十八年任。五十二年,升河南裕州吏目。

  李唐宗:山西太平人,吏员。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八年,升江西广信府照磨。

  查克成:顺天大兴人,吏员。康熙五十九年任。雍正三年,升江西袁州府照磨。

  张鼎:江南吴县人,监生。雍正四年任。五年丁忧去。

  罗开勋;湖广江夏人,吏员。雍正五年任。八年离任。

  涂逢年:顺天平谷人,吏员。雍正八年任。

  张世荣:顺天大兴人,捐职。雍正十一年任。乾隆元年离任。

  陈高达:浙江山阴人,内阁供事。乾隆二年任。五年离任。

  冯五美:山阴人,吏员。乾隆五年任。

  澎湖巡检司巡检(雍正五年裁)

  姚法唐:河南祥符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卒于官。

  朱缙:浙江钱塘人,吏员。康熙二十七年任。升河南府照磨。

  胡腾凤:江南含山人,吏员。康熙三十二年任。

  林开彦:直隶抚宁人,吏员。康熙三十五年任。

  李慧仁:直隶安肃人,吏员。康熙四十一年任。

  耿胡:河南柘城人,承差。康熙四十五年任。

  陆鉴:顺天人,吏员。康熙四十七年任。升云南腾越州吏目。

  乔杰:顺天人,吏员。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七年(?)

  李振宗:江都人,吏员。康熙五十八年任。

  朱唯彰:顺天宛平人,供事。雍正元年任。三年,以忧去。

  郑奎聚:顺天通州人,吏员。雍正四年任。以革职去。

  台湾县儒学教谕

  傅廷璋:南安人,举人。康熙二十六年任。卒于官。

  林宸书:莆田人,岁贡。康熙三十年任。升广东归善县知县。

  陈铨:漳州人,岁贡。康熙三十四年任。三十七年,升河南嵩县知县。

  黄世杰:龙溪人,拔贡。康熙三十九年任。四十二年,升山西广灵县知县。

  陆登选:瓯宁人,举人。康熙四十三年任。四十七年,升浙江分水县知县。

  康卓然:龙溪人,岁贡。康熙四十八年任。五十二年,升京卫武学教授。

  郑长济:福清人,岁贡。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六年,升四川兴文县知县。

  魏藻:福清人,举人。康熙五十七年任。卒于官。

  吴应异:侯官人,举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葛炆:闽县人,附贡。雍正三年任。七年离任。

  张寿介:南靖人,乙酉副榜。雍正三年任。七年,升国子监学录。

  洪淳英:同安人,甲午举人。雍正六年任。十年,升江苏宜兴县知县。

  陈士恭:漳州人,辛卯举人。雍正十年任。十三年,升广东乐会县知县。

  陈霄九:南靖人,乙酉举人。雍正十三年任。卒于官。

  徐弘祚:将乐人,戊子举人。乾隆三年任。

  李锺德:安溪人,戊子举人。乾隆六年任。

  〔台湾县儒学〕训导(雍正十二年新设)

  薛云:瓯宁人,岁贡。雍正十二年任。

  黄文璇:侯官人,岁贡。乾隆三年任。

  吴昙:宁洋人,岁贡。乾隆七年任。

  凤山县知县

  杨芳声:直隶万全左卫人,岁贡。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满,升户部江南司主事。

  闵达:江西南昌县人,己酉举人。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满,升行人司行人。

  朱绣:陕西凤翎人,己丑进士。康熙三十四年任。以忧去。

  刘国辅:奉天正红旗人,岁贡。康熙三十八年任。秩满,升湖广知府。

  宋永清:正红旗人,原籍山东莱阳;监生。康熙四十三年任。秩满,升直隶延庆知府。

  时惟豫:镶蓝旗人,贡生。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满,升厦门海防。

  李丕煜:直隶滦州人,岁贡。康熙五十六年任。

  靳树畹:镶黄旗汉军,己酉副榜。康熙六十一年任。卒于官。

  萧震:湖广安陆府潜江县人,丙戌进士。雍正元年任。

  熊琴:四川安县人,康熙戊子举人。雍正七年任。

  钱洙: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荫生。雍正七年任。

  林鹏飞:广东潮州府潮阳县人,庚戌进士。雍正十三年任。

  方邦基:浙江仁和县人,进士。雍正十三年任。秩满,以忧去。

  程芳:江南休宁县人,贡生。乾隆三年任。

  邹承垣:江南无锡人,癸丑进士。乾隆六年十月任。

  凤山县县丞

  叶维荣:河南商邱人,监生。雍正十年任。

  刘长善:华州人,生员。乾隆元年任。

  李国桐:广东潮州府揭阳县人,贡生。乾隆四年任。

  凤山县典史

  王辂:直隶北山卫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满,升汉中府照磨。

  刘麟趾:山东济宁人,吏员。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满,升湖广潜江县主簿。

  戚嘉灿:顺天通州人,吏员。康熙三十三年任。

  鲁论:直隶房山县人,吏员。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满,升赣州照磨。

  章寿昌:顺天涿州人,吏员。康熙四十二年任。秩满,升刑部司狱司。

  阎瓒:山西宁乡县人,吏员。康熙四十五年任。未满,卒。

  叶廷献:霸州大城县人,吏员。康熙四十五年任。〔未〕满,卒。

  候天福:开封府密县人。康熙五十二年任。秩满,升广东永福司。

  周起渭:直隶通州人,吏员。康熙五十六年任。

  叶绍文:顺天大兴人,吏员。康熙六十一年任。革职。

  张九鼐:顺天三河县人,捐纳。雍正元年任。

  冯五美:顺天籍,浙江山阴人,吏员。雍正七年任。秩满,升泉州晋江雒阳司巡检。

  张玉生:山东济东县人,吏员。雍正十年任。秩满,升同安县灌口司巡检。

  沈大荣:直隶安肃县人,吏员。乾隆元年任。秩满,升广东嘉应州丰顺司巡检。

  柴续祖:山西绛州闻喜县人,吏员。乾隆五年任。

  下淡水巡检司巡检

  袁玟:顺天右卫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病卒。

  谢宁:浙江会稽县人。康熙二十五年任。病卒。

  楼鸿基:浙江义乌县人,吏员。康熙二十七年任。病卒。

  高崇游:江南山阳县人,吏员。康熙三十三年任。病卒。

  沈翔升:直隶右卫人,吏员。康熙三十三年任。告老解任。

  孙朝聘:直隶香河县人,吏员。康熙三十八年任。病卒。

  郭培桂:直隶金乡县人,吏员。康熙三十九年任。病卒。

  徐志弼:山东登州人,吏员。康熙四十一年任。病卒。

  赵文秀:直隶保定府人,吏员。康熙四十二年任。病卒。

  冯吉:直隶大名府人,吏员。康熙四十六年任。以忧去。

  赵元凯:保定府安肃县人,吏员。康熙五十年任。秩满,升河南府照磨。

  王国兴:直隶大兴县人,吏员。康熙五十五年任。六十年台变,被议。

  魏如玉:顺天玉田县人,吏员。康熙六十年任。升江西南安府照磨。

  钱中选:顺天顺义县人,礼部着役。雍正四年任。六年,以病告休。

  戴兴:济南长清县人,吏员。雍正七年任。初系委署,旋即调补。五月,卒于官。

  秦辉:绍兴会稽县人,书吏。雍正八年任。

  桑元杰: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吏员。雍正十一年任。升山东高唐州吏目。

  张尔信:贵州石阡府人,捐纳。乾隆三年任。

  李宗芳:广东嘉应州人,吏员。乾隆六年任。

  凤山县儒学教谕

  黄赐英:晋江人,癸卯举人。康熙二十六年任。秩满,升直隶乐平县知县。

  黄式度:晋江人,庚申举人。康熙三十年任。秩满,升山西临县知县。

  丁必捷:平和人,岁贡。康熙三十五年任。以忧去。

  郑占春:福清人,岁贡。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满,升山东栖霞知县。

  吴周祯:晋江人,岁贡。康熙四十二年任。秩满,升京卫武学教授。

  施士岳:晋江人,岁贡。康熙四十七年任。秩满,升四川遂宁知县。

  郭涛:福清人,岁贡。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满,升直隶永年知县。

  富鹏业:晋江人,乙酉举人。五十六年任。

  朱竟成:永安人,戊子副榜。康熙六十年任。升直隶成安县知县。

  林正泰:侯官人,戊子举人。雍正四年任。五年卒。

  郭际谋:晋江人,辛卯举人。雍正七年任。秩满,升大同府天镇县知县。

  张应渭:闽县人,庚子举人。雍正十年任。秩满,升山西武乡县知县。

  徐文炳:建阳人,恩贡。雍正十三年任。秩满,升河南渑池县知县。

  周元:福州长乐县人,拔贡。乾隆三年任。

  何奕奇:福清县人,辛卯举人。乾隆六年任。

  〔凤山县儒学〕训导(雍正十二年新设)

  江冰鉴:侯官人,贡生。雍正十二年任。秩满,升浙江金华府东阳县县丞。

  曾景洙:闽县人,岁贡。乾隆二年任。

  王世茂:晋江人,岁贡。乾隆六年任。

  诸罗县知县

  季麒光:江南无锡县人,丙辰进士。康熙二十三年任。博学,多著作。二十四年,以忧去。

  樊维屏:山西蒲州人,岁贡。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七年被劾。

  朱道中:江南休宁县人,例监。康熙二十八年任。是年卒于官。

  张■〈王尹〉:山西淳县人,岁贡。康熙二十九年任。升河南彰德府同知。

  董之弼:辽东人,监生。康熙三十四年任。

  毛凤伦:奉天人,监生。康熙三十九年任。四十三年,升江西吉安府同知。

  毛殿扬:广东博罗人,甲戌进士。康熙四十四年任。末数月,卒于官。赋性耿介。

  李镛:正黄旗人,监生。康熙四十五年任。

  刘作楫:江西庐陵人,庚辰进士。康熙四十八年任。

  刘宗枢:正白旗人,监生。康熙五十一年任。以忧去。

  周锺瑄:贵州贵筑人,丙子举人。康熙五十三年任。多惠政。

  朱夔:镶白旗监生。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台变,被议。

  孙鲁:河南阳武人,监生。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四年,升本府。

  刘良璧:湖南衡阳人,甲辰进士。雍正五年任。八年卸事,补龙溪县、升南胜同知。

  冯尽善:陕西陇西人,举人。雍正七年任。九年任满。

  姚孔针:江南桐城人,附贡。雍正十年任。

  陆鹤:浙江海盐人,丁酉举人。雍正十一年任。以忧去。

  戴大冕:江南上元人,监生。乾隆元年任。三年,升淡水同知。

  何衢:四川广元人,庚子举人。乾隆四年任。

  严暻:浙江乌程人,庚戌进士。乾隆六年任。

  诸罗县县丞(雍正九年新设)

  胡光祖:山西平阳府洪洞县人,监生。雍正十年任。

  周天福:顺天府大兴人,监生。雍正十三年任。

  刘洵:西安府高陵人,生员。乾隆三年任。

  姚国兴:汉军正蓝旗人,副榜。乾隆七年任。

  诸罗县典史

  杨辅业:陕西富平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江南和州吏目。

  朱应龙:直隶新乐人,吏员。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一年,升州部司狱司。

  严时泰:浙江钱塘人,吏员。康熙三十二年任。

  蒋复新:江南颖州人,吏员。康熙三十六年任。

  杨永祚:陕西华州人,吏员。康熙四十年任。

  田诏尹:陕西人。康熙四十二年任。升广东五斗口巡检。

  何栋:直隶安州人,吏员。康熙四十七年任。

  杨云龙:直隶大兴人,吏员。康熙五十三年任。五十六年,升江南靖海马驮巡检。

  张青远:宛平人。

  赵大章:顺天府大兴人,吏员。康熙六十一年任。

  方文焕:顺天府通州武清人;书办,捐典史先用。雍正八年任。

  屠玢:顺天府通州人,攒典。雍正十一年任。

  陈上达:宛平人。内阁史馆供事。乾隆三年任。

  佳里兴巡检司巡检

  孙寅:山东禹城县人,吏员。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升山西潞安府照磨。

  周彦:浙江钱塘人,吏员。康熙二十八年任。三十二年,升湖广安陆府照磨。

  陈治国:河南禹州人,吏员。康熙三十二年任。

  郑惟哲:直隶河间府盐山人,吏员。康熙三十七年任。

  张弘宗:浙江会稽人,吏员。康熙四十一年任。升松江府照磨。

  马起羲:直隶人,吏员。康熙四十八年任。

  刘廷元:陕西兰州卫人,吏员。康熙五十一年任。

  陈祚桢:直隶大兴人,内阁供事。康熙五十五年任。

  翁起贵:保定左所人,吏员。康熙六十年任。

  吴宪:浙江钱塘人,吏员。雍正四年任。七年离任。

  钱得位:浙江山阴人,典吏。雍正七年任。十年离任。

  马良焕:山东蓬莱人,典吏。雍正十年任。

  朱衣客:顺天大兴人,供事。乾隆元年任。

  王尚速: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三年任。

  鲍一元:顺天大兴人,供事。乾隆五年十一月任。

  诸罗县儒学教谕

  陈志友:长乐人,岁贡。康熙二十六年任。教人以德。三十年秩满,升云南蒙自县知县。

  谢汝霖:长乐人,己酉举人。康熙三十年任。升陕西延川县知县。

  林弼:莆田人,壬子拔贡。康熙三十四年任。

  施士岳:晋江人,岁贡。康熙三十九年任。以忧去。

  丁必捷:平和人,岁贡。康熙四十一年任。升国子监学录。

  孙襄:晋江人,岁贡。康熙四十五年任。卒于官。

  陈声:长泰人,丁卯举人。康熙四十九年任。升广东平和县知县。

  陈文海:永安人,岁贡。康熙五十三年任。

  施松龄:古田人,壬午举人。卒于官。

  蔡芳:晋江人,己卯举人。康熙六十年任。雍正二年,升陕西延平府清涧县知县。

  黄献:侯官人,戊子举人。雍正三年任。七年,升江南松江府娄县知县。

  李倪昱:晋江人,庚子举人。雍正七年任。十年秩满,升浙江上海县知县。

  李元善:安溪人,辛卯举人。雍正十年任。秩满,升四川德阳县知县。

  蓝国佐:漳浦人,辛卯举人。雍正十三年任。乾隆三年,升禹城县知县。

  陈振甲:浦城人,癸卯拔贡,在京教习。乾隆三年任。

  陈光绪:泰宁人,庚子举人。乾隆六年任。

  〔诸罗县儒学〕训导(雍正十二年新设)

  江誉:漳浦人,岁贡。雍正十二年任。本姓林。

  李时升:莆田人,岁贡。乾隆元年任。卒于官。

  李嘉仕:建阳人,岁贡。乾隆二年任。

  锺紫帏:武平人,岁贡。乾隆五年任。

  彰化县知县

  谈经正:湖广远安人,庚午举人。雍正二年任。三年离任。

  张缟:正黄旗汉军人,荫生。雍正四年任。六年离任。

  汤启声:江南江都人,丙子举人。雍正六年任。七年离任。

  张与朱:山东高唐州人,癸巳举人。雍正七年任。八年离任。

  路以周:山东招远人,辛卯举人。雍正八年任。

  张弘章:江南丹徒人,监生。雍正九年摄县。

  陈同善:陕西三原人,丁酉举人。雍正九年任。秩满,升福宁州通判。

  秦士望:江南宿州人,己酉拔贡。雍正十二年任。

  刘埥:河南许州人,庚子副榜。乾隆二年任。

  许廷璠:广西临桂人,辛卯举人。乾隆伍年任。

  费应豫:湖广巴陵人,己酉选拔内廷教习。乾隆六年任。

  彰化县典史

  李成林:顺天大兴人,宗人府供事。雍正二年任。八年离任。

  王起龙:顺天宛平人,工部书办。雍正八年任。

  邢继周:河南洪县人,吏员。雍正十一年任。

  张维周: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二年任。

  唐云汉:浙江山阴人,捐纳。乾隆五年任。

  鹿仔港巡检司巡检

  王洪仁:直隶沧州人,内务府供事。雍正十年任。

  沈钊:顺天东安人,书办援纳。乾隆元年任。

  鲁弘经:顺天宛平人,礼部效力。乾隆五年任。

  猫雾捒巡检司巡检

  杭国荣:顺天大兴人,府供事。雍正十年任。

  吴文龙:湖广麻城人,吏员。雍正十三年任。

  吴宜厚:山西大同人,吏员。乾隆三年任。

  耿允谦:山西绛州人,翰林院供事。乾隆五年任。

  竹堑巡检司巡检

  董正学: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雍正十年任。

  王心棠: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元年任。

  胡卓:顺天宛平人,吏员。乾隆二年任。

  徐垣:浙江分水人,监生。乾隆六年任。卒于官。

  八里坌巡检司巡检

  鲁浩:顺天宛平人,书办。雍正十年任。

  张锦: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元年任。

  潘绍显:顺天大兴人,吏部书办。乾隆元年任。

  杭可畏: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五年任。

  彰化县儒学教谕

  陈霞翥:福州福清人,戊子举人。雍正三年任。七年,升山东青州府临淄县知县。

  陈芳濂:福州宁德人,辛卯举人。雍正七年任。九年,升山东濮州朝城县知县。

  林炯:兴化莆田人,癸巳举人。雍正十年任。

  萨学天:福州侯官人,辛卯举人。雍正十三年任。

  邹熊:汀州清流人,癸卯举人。乾隆三年任。

  范正国:汀州上杭人,庚子举人。乾隆六年任。

  〔彰化县儒学〕训导

  陈梯:建宁县人,廪贡。雍正十年任。

  康岳:漳州龙溪人,廪贡。乾隆元年任。

  胡檀生:永定人,廪贡。乾隆六年任。

卷十四

  职官二(武职)

  官制

  职官(武)

  官制

  总兵一员、副将三员、参将二员、游击八员、都司三员、守备十三员、千总二十八员、把总五十六员。武职大小共一百一十四员,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

  旧制:水陆十一营,兵约万计,管束分防。雍正十一年,总督郝玉麟于台湾善后事宜等事案内,题请台湾镇照西陲边疆之例,改为挂印总兵官,俾重声威、资弹压。添设城守参将一员、兵一千名;设南路下淡水都司一营,添兵五百名;北路参将改为副将,分设三营,添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合共水、陆一十五营,而营制更新焉。

  定例:总兵官三年俸满,请旨陛见;副将三年限满,给咨引见;参将、游击、都司、守备二年限满,咨部推转;千总、把总三年限满,赴省候文推补。其兵丁由内地三年按班抽换,不准就地推补。

  又,新例:武职四十无子者,亦准搬眷,与文职同。

  职官(武)

  台湾总镇

  杨文魁:辽东人,正黄旗参领。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六年,升本旗副都统。

  王化行:陕西咸宁人,庚戌武进士。康熙二十七年任。秩满,调湖广襄阳镇。

  穆维雍:辽东人,镶黄旗参领。康熙三十年任。德威翔洽,兵民辑怀。将满,预擢入典禁军。

  王国兴:陕西宁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王万挥:陕西会宁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秩满,升本省陆路提督。

  张玉麒:陕西榆林卫人,世袭阿达哈哈番。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满,改调福宁镇。

  李友臣:陕西安定人,行伍。康熙四十一年任。秩满,改调漳州镇。

  王杰:易州人,正白旗荫生。康熙四十四年任。辑柔有方,奸宄屏迹。卒于官。

  王元:福建晋江人,行伍。康熙四十六年任。卒于官。

  崔相国:河南海宁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姚堂:山东人,福建籍。康熙五十一年任。礼士爱民,雅歌投壶,有古儒将风。严部伍,时简阅,兵始知法。秩满,升广东提督。

  欧阳凯:福建漳浦人,功加左都督。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殉难(有传)。

  陈策:泉州人,六十年任。卒于官。

  蓝廷珍:漳浦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雍正二年,升福建水师提督(有传)。

  林亮:漳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四年,调舟山镇。

  陈伦炯:同安人,荫生。雍正四年任。六年,调广东琼州镇。

  王郡:陕西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值大甲西吴福生之逆,绥靖有功。十年,升福建陆路提督,调水师提督(事绩详「十九卷」)。

  吕瑞麟:福建人,行伍。雍正九年任。十一年,调金门镇。

  苏明良:海澄人,行伍,以征台立功累绩。雍正十一年任,初挂印。十三年,升福建陆路提督。

  马骥:陕西宁夏人,行伍。乾隆元年任。二年,调汀州镇。

  章隆:福建福州人,行伍。乾隆三年任。五年,调广东左翼镇。

  何勉:福建福州人,行伍。乾隆五年任。始筑大营盘城,以资捍御(事迹详「十九卷」)。

  北路营副将(雍正十一年新设)

  马骥:宁夏人,行伍。

  靳光瀚:山西潞安人,行伍。

  雷泽远:湖南常德人,武举。乾隆五年任。到任一月,升福宁镇总兵。

  江化龙:广东番禺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台湾城守营参将(雍正十一年新设)

  张永龙:陕西榆林卫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乾隆元年十二月任满。

  岳廷瑞:广东人,行伍。乾隆二年十二月任。三年三月卸事。

  陈廷桂:直隶人,武举。乾隆二、三年,护理两次。

  王继禹:直隶清苑人,行伍。乾隆三年十二月任。五年六月卸事。

  孙士彪:陕西张掖人,武进士,侍卫。乾隆六年正月任。

  台湾水师协镇

  林葵:漳浦人,投诚。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另补〕。

  李日■〈火呈〉:安溪人,武生。康熙二十五年〔任。三十一年〕,升湖广永州镇。

  唐希顺:凉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一年任。三十二年,升贵州总镇。

  卫圣畴:洪洞人,京卫籍;庚子武举。康熙三十二年任。

  张宪载:临洮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

  董大功:辽阳人,行伍。康熙四十年任。

  张应金:太原人。

  张得功:瑞昌人。

  许云:海澄人。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殉难(有传)。

  倪兴:海澄人。

  林亮:漳州人。

  魏大猷:同安人,原籍台湾。

  康陵:福建人。

  祁进忠:福建晋江人,行伍。雍正六年任。十年,卒于官。

  陈伦炯:福建同安人,监生。雍正十年七月任。十二年十二月卸事,升江南苏松总兵。

  高德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以征台立功。雍正十三年三月任,委署金门总兵。乾隆四年二月任满,调闽安副将,再署台湾总兵。

  王清:广东海洋人,武进士。乾隆四年二月任。六年正月,卒于官。

  林荣茂:福建海澄人,世袭云骑尉。雍正十年,北路出兵立功。乾隆六年任。

  澎湖水师协镇

  詹六奇:海澄人,行伍。康熙二十□年任。升江西赣南镇。

  张旺:山西人,外委。康熙二十□年任。升江西赣南镇。

  王国兴:宁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三十三年,升台湾镇。

  陈国任:长安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

  王三元:甘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尚宣:腾骧卫人,兵部效力。康熙四十三年任。四十五年,改调三屯营副将。

  赵呈烜:安定人,投诚。康熙四十五年任。

  叶国鼎:闽县人,功加左都督。康熙四十六年任。

  张进: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秩满改调福州将军标副将。

  朱杰:顺天人,武举。康熙五十三年任。秩满,调兴化城守副将。

  许云:海澄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七年,调台湾水师副将。

  蓝廷珍:漳浦人。康熙五十七年任。本年升南澳镇。

  聂国翰:莆田人。未到任,随升金门总兵。

  罗光干:天城卫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戴宪宗:太平卫人。

  陈伦炯:同安人。

  董方:同安人。

  吕瑞麟:兴化人。

  陈勇:海澄人。

  章隆:延平人。

  顾元亮:广东番禺人,行伍。雍正十二年十二月任。乾隆三年正月任满。

  利瓦伊扬:广东高州人,榜眼出身,总兵降调。乾隆三年四月任。四年八月,告老致任。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南路营参将

  田朝弼:陕西米脂县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赴部候补。

  杨懋绂:江南宝应县籍,辽东义州人,将材。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永固城副将。

  熊成秀:山东历城县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年革职。

  吴三锡:浙江绍兴府人,将材。康熙三十一年任。

  赵文璧:浙江人,癸丑探花;由海坛镇标左营游击调升。康熙三十五年任。

  林云汉:直隶通州人,戊辰榜眼;由邵武城守营参将调补。康熙四十年任。秩满,升副将。

  何肇彩:福建同安县人,行伍;由邵武参将调补。康熙四十四年任。

  魏平:〔福建漳州人,由功加左都督。南澳镇左营游击调补。康熙四十九年任〕。

  马建邦:陕西宁〔夏〕卫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升北直独石路参将。

  苗景龙:陕西人。六十年朱逆倡乱,被贼所杀。

  陈伦炯:福建同安人,荫生,侍卫。康熙六十年十月任。雍正元年九月任满。

  李郡:陕西人,行伍。复姓王,行伍。雍正二年三月任。雍正三年十月,奉调引见。

  林子龙:福建人,行伍。雍正四年八月任。五年十月卸事。

  祁进忠:晋江人,行伍。雍正六年八月任。本年升台协副将。

  黄有才:福建人,行伍。雍正七年正月任。八年十月,升浙江瑞安副将。

  侯元勋:大同人,武进士。雍正九年六月任。十一年九月任满。

  李科:湖广人,行伍。雍正十一年九月任。十三年十一月,卒于官。

  雷泽远:湖广人,行伍,武举。乾隆元年八月任。三年十二月任满,升北路副将,旋放福宁总兵。

  董文宗:浙江人,行伍。乾隆五年二月任。

  北路营参将

  王国宪:湖广衡州府衡山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升山东文登副将。

  袁廷芝:直隶顺天府大兴人,壬子武举。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升两广水师营参将。

  吕得胜:江南江宁人,行伍。康熙三十〔一年任。三十三〕年,升延〔□〕协副将。

  陈贵:广东博罗人,功加。康熙三十四年任。三十七年,升云南腾越副将。

  白道隆:山东济宁州人,功加。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二年,升四川永宁副将。

  焦云:陕西人,行伍。康熙四十三年任。卒于官。

  张国:泉州人,功加。康熙四十四年任。四十八年,升福州城守副将。

  翁国祯:诏安人,功加。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三年,以副将休致。

  阮蔡文:漳浦人,庚午科文举人。康熙五十四年任。

  张彪:江南徐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

  罗万仓:宁夏〔卫〕人。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殉难(有传)。

  朱文:福建南安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七月任。雍正元年八月,升任(?)。

  何勉:福州人。雍正二年任(事绩详「十九卷」)。七年八月,升湖广洞庭协副将。

  靳光瀚:潞安人。雍正七年任。雍正十一年,改副将。

  台湾镇标中营游击

  王嘉禄:曲阜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满,转云南鹤丽游击。

  刘化儒:陕西固厚人,行伍。康熙二十八年任。秩满,升兴国营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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