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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们的纽约“陷阱”——读唐颖《上东城晚宴》

唐颖同样感受到族群和阶层之间密切而又复杂的关连。这些街区的名称往往还是房价,租金,公立学校好坏,犯罪率高低的标志。种族是一道藩篱,阻碍着有色族群向上的社会纵向流动

艺术家们的纽约“陷阱”——读唐颖《上东城晚宴》

图为美国画家爱德华·霍珀的画作《日落咖啡馆》,资料图片

纽约是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谁都可以啃一口的那种。这个大苹果却又是粗硬得很,用纽约人自己的话来说,rough and tough。据说能在纽约生存的人去哪里都不怕的了。唐颖新作《上东城晚宴》的男女主角就在这里相碰相撞,碰撞出一段注定短命的现代都市情爱。

作为资深的上海作家,唐颖自有她的敏锐。几次纽约之行,长不到一年,短则几天,她却能相当准确地抓住纽约这个老牌资本主义都会的几个文化特点。其一是居民街区(neighborhood)差别及其意义。小说题目起得好,“上东城”和文中提及的其他居民街区,诸如皇后区法拉盛,布鲁克林区威廉斯伯格,和曼哈顿区东村,这些名字对纽约人来说早已具有超越地理位置指谓的政治经济文化意味。纽约的居民街区是在五大官方行政区之内渐渐形成的一个个非官方划定的地域,虽然都是族群杂处,最终还是会由一个或者两个族群为主,具有这些族群的原始文化特点。比如皇后区的杰克逊高地,有不少白人中国人和其他东南亚族群居住,主要占居的却是印度人和南美人的第一代移民,或者是因了这两个族群而出名的。请一定注意我说的是族群(ethnicity), 而不是种族(race),因为在纽约这种地方,多元化超越种族,黑人就分本土 (African Americans),非洲移民和南美移民,他们之间除了肤色相近,文化差异很大,互相也没有那么多的交际。在这些以族群为主的街区里,人们得以保持自己的族群文化,比如宗教为基础的价值观,传统节日,食品,甚至服装,等等。我私下以为这是纽约吸引各色人等的重要原因之一:你追求着美国梦,却不必有太大“去文化”的痛苦。我认识不少四面八方来的华人,在纽约住了一辈子不会也不需要说英文。

唐颖同样感受到族群和阶层之间密切而又复杂的关连。这些街区的名称往往还是房价,租金,公立学校好坏,犯罪率高低的标志。种族是一道藩篱,阻碍着有色族群向上的社会纵向流动;而阶层是又一道藩篱,阻碍着白人和其他族群之间的横向交往。就像这些街区,哪怕只是一街之隔,罪犯也往往不会跨界犯罪一样,看不见的栅栏竖在人们心中。所以,小说中的男主角娶了白人妻子,住进了上东城的战前褐石小楼,而且以主人的身份在这里举行晚宴,据说他的画也能卖出大价钱,他好像具备了所有“进入主流文化”,跻身“上流社会”的符号,理所当然被女主角和他原来的中国同胞同学同行们视为成功人士了。小说的视角完全是女主角里约的,所以男主角的心路历程我们不知道。但是从他邀请他那些失意的中国艺术家朋友做他的观众,从他不断对里约提到他温柔的白人富二代妻子,从他在情人和旧日朋友面前表现出的绝对自我中心和颐指气使,我们可以想象他在他那个新世界里的孤单奋战。他膜拜并接受那个世界所有价值观念,作为新贵,他的等级意识更是强烈,而恰恰又是这些价值观念,与阶层族裔的概念缠绕在一起,象牢笼一样,紧紧套住了他。他自然不能做迈克尔杰克逊,去漂白他的皮肤,于是只好不停地告诉自己和别人他是天才艺术家。里约爱他的成功而看不到他的纠结,唐颖却把他的辛苦以现实主义的手法展现在读者眼前:他必须不停地作画,不停地联系画商经纪人评论家;在里约看来他是“于连”,多少靠了他的白人妻子进入“上流社会”的,而在他心里,在那个他渴望被接受的世界里,“性格温顺”的白人妻子显然比别的族裔的妻子更具符号意义,是他征服那个世界的“奖杯”。他在自己不断膨胀的和不断受挫的两个自我之间徘徊,跟那些保留自己文化而对遥不可及的上流社会敬而远之的移民们不同,他主动在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上“去文化”,偏偏又不得不把中国文化传统用作他画作的卖点;他看重阶层种族这些概念,却又渴望他自己会成为例外,用金钱用他的白人妻子来完成同化,被那个社会全然接受;而这种渴望在他邀请来的中国观众的羡慕嫉妒中维持更新,经久不衰。从这个意义上,这个人物应该比《红与黑》里的于连更有层次,更具可以进一步挖掘的心理复杂性,毕竟全球化后现代,给纽约这个竞技场带来许多新的色彩。

唐颖安排了一群或者失败或者还在苦苦奋斗的各色艺术家,从女主角里约的眼睛看出去,他们好像更加衬托出男主角住进了上东城褐色小楼的得意来。是啊,跟巴黎一样,但好像又比巴黎更加平易近人,纽约无疑是艺术家的冒险乐园,各种机会等着天才加勤奋去摘采,成功的可能鼓励着他们前赴后继。在纽约的任何一个餐馆你都可能碰到一个正向百老汇舞台进军的侍者,甚至一个带孩子的保姆或者一个开电梯的小工都可能是正在炮制一个长篇小说一个电影大片的作家。他们似乎是以平庸的生存手段支持他们对理想爱好的追求,并且天经地义。然而在里约的眼里,他们的落魄被放大了:做着导演梦的台湾姑娘艾丽丝,为省钱与无趣的男友同居;希冀在纪录片上搞出点名堂的小李哥,穿了一双有洞的袜子;同样,对没有功成名就的南美画家,她还是以自己的价值尺度看到他们的贫穷和失落。显然,里约心目中的参照物是画卖高价,一个月开销几万美元的“于连”。能怪里约吗?商业社会,消费文化,物欲横流,艺术品的好坏有价可寻,生存更是与钱有关。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奋斗中的艺术家都希望有一天住进上东城小楼,大富大贵的物质生活并非每个人都想要。相反,温饱之后,精神要求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必需,求艺行程中的艰辛,寒酸,邋遢和萎顿,对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混杂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满足与快乐。何况在纽约很容易找到自己的同仁,相同的价值观便是他们乐此不疲的支柱了。谈起美国梦,人们通常想到的是白色栅栏围起来的房子,门前可能停了一辆车,大人小孩一条狗,中产阶级划一的象征;其实,就算大家都做美国梦,终极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可能千差万别,其间的生活体验也丰富多彩。就像有人觉得坚持一种不可为是偏执,而有人觉得坚持本身是美德。纽约跟其他大都市一样充斥着势利和虚荣,可它同时又十分包容,怀揣不同价值观不同艺术趣味的人群在这里形成道同相谋的社会小圈子,发现各自最大的生存发展空间。自由和约束,开放和保守,先锋和传统纠缠在一起,见怪不怪,大概可以算作一种纽约精神了。里约最后嫁给了“不成功”的前小提琴家高远,在皇后区的高档街区当了一个捧着狄金森诗集的甜点店老板娘,是参透了纽约精神还是退而求其次呢?

里约的局限耐人寻味。相较“于连”,唐颖为读者呈现了里约与“于连”交往中复杂细致的心路历程。我们看着她纠结:她觉得她终于找到了跟她旗鼓相当的男子汉,感受到生理上强烈的吸引,可是她又自省,如果“于连”不是成功人士,他会不会唤起自己身体相同的反应;她自责虚荣,但每次跟他约会,她照样精心打扮,意大利品牌,颜色式样甚至布料的质地都考虑到了,好像这样才能跟他“匹配”地进入高级社交场所;她感到自己对他的不能抗拒的感情沦陷,但是她无时不在患得患失,怕自己被利用了;她可以接受前夫的经济帮助,却不接受“于连”的珠宝礼物,更是不会开口问他要钱;而“于连”送她价钱不菲的鲜花,她又嘀咕不如给她现金。她既对“于连”的冒犯十分敏感,又把他的强势进攻视作男性魅力和对自己作为女性的欣赏。受过高等教育,事业有成,经济独立,这些身份既让她特别自尊,某种程度上又好像变成了她的枷锁。她的自我解剖能力使她常常企图把生活体验置于既定概念中,固执地想要分清“于连”之于她不仅仅是物质的,肉体的吸引,更重要的是精神的平等;可本质上她跟“于连”一样接受了“上流社会”的等级观以及用来物化成功的种种标签,包括潜意识里与“于连”白人妻子暗地的较劲,同时隐隐希望通过“于连”改变命运。她企盼“于连”视她为唯一,但是她又让两人的关系变成关乎输赢的一场博弈。她明明是独立的,可是不能自拔于郎才女貌的格局。唐颖毫不留情地呈现了现代知识女性摇摆于独立和寻找依靠之间的不彻底;作为这个群体的一员,我对我们这些里约们充满同情。

12月31日深夜的时代广场,那个著名的萤光闪闪的大苹果,在人们裹着寒风的欢呼声中降落,年复一年,让新的希望透着一种超越种族超越国界的集体欲念集体精神爆发到顶点。新年的清晨通常格外宁静,只有街道工人比我们大家都更早地醒来,清扫着隔夜留下的烟头,廉价饭盒和其他脏东西,预演着冷静日常生活又一轮开始。萤光没有了,人们重返rough and tough,从中体验着大大小小的悲欢离合,寻找或创造着生命的意义。(文/方园    社会学学者,旅居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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