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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史编纂与PPP模式

在二十四史中,《陈书》的体量最小。有一个笑话说,研究生面试,考官问某生读过何种经书,对曰《孝经》;问读过哪些史书,对曰《陈书》;问诸子,曰《老子》;问文集,曰《李长吉歌诗》。


在二十四史中,《陈书》的体量最小。有一个笑话说,研究生面试,考官问某生读过何种经书,对曰《孝经》;问读过哪些史书,对曰《陈书》;问诸子,曰《老子》;问文集,曰《李长吉歌诗》。虽然是笑话,里面倒也能体现出一个问题:四部书求其小者,史书还是相对较大的那个。《陈书》三十六卷,在纪传史里诚属迷你,但要盘点一下《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四千八百馀种书,超过三十六卷的也不过两百零八种,其中还包括大类书那种不太讲武德的著作,则《陈书》和它之前的这些著作相比,其实是规模可观的了。

可观不应该是抽象的,只是我们现在很难得到一个中古卷轴体积的数据,让这种可观呈现出来:古人既没有留下这方面的记载,就现存实物测量也未必准确,因为卷子的卷放状态已经变化。不过,有一个曲折方案是通过水印进行估算:如果一个比较完整的卷轴在原存放状态下由外而内浸了水,我们就能根据水印数知道这个卷轴原本卷了多少卷,这样再结合其长宽,可以计算出卷轴直径的大致范围,从而估算体积。这里拿一个有一百二十一枚水印的唐抄《汉书·扬雄传上》残卷为例(如果算上残损部分全卷水印应该是一百二十二个),经计算它曾经卷起后的直径在3.654厘米到7.248厘米之间。有了这个区间,还要考虑持握的可能性,我国成年男子的手握围均值在10.7厘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成年人手部号型(GB/T 16252-1996)》),阅读时一手持卷,一手抽卷,要保证卷子不滑脱,以握住不少于卷轴周长的三分之二为宜(尽管理论上说一个卷子可以制作成无限长,而且也确实有相当长的卷子实物,但在流行手持卷轴式阅读的时代,将真正用于阅读的卷轴制作在持握比较舒适的长度范围是更普遍的,所以纪传史也经常通过析卷保证每卷的长度合宜)。若一位手握围均值的成年男子可以握住书轴的三分之二,此轴直径是5厘米,这个数值也正好在(3.654,7.248)的区间内,我们就以这个数值为标准,制作卷子三十六卷,那么成品体积差不多相当于中华书局新点校本《陈书》的十三套半。也就是说,在中古时期,抄写一套《陈书》,就有可能抄出这么一个巨无霸来,足徵无论内容还是体积,《陈书》在当年看,真的不小。

未竟的事业

史书的大卷帙特性,深刻影响了中古时期的史籍编纂和史学发展。在目录学上,史部的出现就和西晋太康前几种大部头后汉史问世所导致的史书卷帙总量激增直接相关。获得一级目录的地位,这是“大”的利好,但是很多时候,“大”也是牵绊。

梁末侯景之乱的时候,吴兴郡武康县(今属浙江德清)人姚察在老家避难,后来去了邻县做县令。陈霸先控制建康局势后,姚察受人推荐,回到都城,成为一名初级史官,参与到重新启动的梁史修撰工作中。没过多久,梁陈禅代,梁史尚未成功,陈史修撰又提上日程。二史的执掌者迭经更替,到陈朝末年,姚察成为梁史和国史的总负责人。后主祯明三年(589),隋军攻破建康,姚察经历了第二次改朝换代。这次他带着史稿来到长安,在后来的岁月里,作为隋的官员,受诏继续完成梁陈史。这期间隋文帝急于读到姚察的成果,派人到姚家取阅,姚察且写且进,但全书始终没有杀青,这份未竟的事业,他临终托付给了儿子姚思廉。炀帝大业初,姚思廉奉诏修梁陈史,又经过隋唐易代,武德五年奉诏参修梁史,贞观三年奉诏修梁陈史,这样一直到贞观十年(636),姚氏父子名下的《梁书》和《陈书》才大功告成,此时离陈朝灭亡已过了半个世纪。

《陈书》和《梁书》的修撰过程曲折,由南到北,由父到子,由梁到唐,幸亏二姚长寿,一个活了七十四岁,一个活了八十一岁,否则这个耗时比梁陈二朝都长的工程,都未必能在他们手里完结(二史修成时姚思廉八十岁)。拖延当然极大程度上是战乱造成的,无论史官的工作条件,还是所依据的档案文献,都受到了动荡环境的破坏;但战乱之外肯定还有别的原因,因为在汉唐之间的史学家里,姚察不是唯一一个结不了项的:

看来在中古时期编修史籍,尤其是纪传史,确实有相当高的失败率。复盘失败案例,可以看到,史书在当时难做,首先其实难在大。大,不仅本身就意味着撰写难度,还关乎纸张、笔墨、缮写、装潢、贮藏和运输的成本压力。东晋史官王隐本来负责修国史,后来不幸丢了工作,他虽然还想把《晋书》做下去,可“贫无资用,书遂不就”。直到找到资助人权臣庾亮,“亮供其纸笔,书乃得成”。有了纸笔,还要有抄工,《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因为“家素贫罄,又不办雇人书写”,只好“连缀改定,止资一手”,亲力亲为,严重影响了工作进度。有了纸笔和抄工,最好还要有个办公场地,以供写作和存放体积庞大的资料及草稿。所以北魏李彪修史,向朝廷提出的物资申请就包括:一、“官给事力,以充所须”。二、“求都下乞一静处”。李彪说,这样他可以保证工作进度“近则期月可就,远则三年有成”。李彪没好意思要工钱,那其实是刚需中的刚需,好在上面意识到修史首先得让史学家有饭吃,所以对李彪“颇相赈饷”。而魏收修《魏书》时,获得一个挂职吃空饷的职位,因此能安心做事。总之,如果横向或者纵向的物资人力支持不到位,想修一部大书,几乎无从谈起。

这些支持到位,解决的也还只是硬件,动笔之前,尚面临资料问题。修史异于纯创作,无法纯靠灵感、玄思、酒精和捻断胡须生成,它必须要依托原始材料,所以能搜集到多少文献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史撰者的身份不同,所修史涉及的时间段不同,获取文献的难度也各有不同。北魏崔鸿作《十六国春秋》,“蒐集诸国旧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其中有一种书境内寻访不得,无从下笔,居然为此耽搁了七年,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官方出面到境外采买。文献在境外或者散在民间,都会增加搜集的难度,从而耽误修撰的推进,但即便它们好好地保存在自家秘阁,也未必唾手即得。梁吴均撰齐史,求阅萧齐起居注和群臣行状,武帝以“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搜访也”的借口拒绝了。布在流俗的信息,就算有也不易搜罗,就算能搜罗到,风格和准确度也不可和正规档案同日而语。不要说中古时期,直到讯息已经足够发达的晚清,供职史馆的恽毓鼎看到多据邸抄而成的《光绪东华录》,还有“私家不可作史”之叹,“其书疏略特甚,政事皆不具首尾,舍史馆而编《东华录》,犹弃山而聚铜也,无怪乎不成片段矣”。那么对早期史家而言,自己去撒网搜访,还要找到足够的有效信息,难度可想而知。

史书卷帙既多,所依托的原始文献体量更会数倍于成书,所以作者得到文献后,还要花时间精力去阅读消化、排比考订。袁弘作《后汉纪》,陷入资料的海洋,“经营八年,疲而不能定”。李延寿为撰南北史,翻阅资料千馀卷,整整花掉十六年。要之,物资有靠,生计不愁,无事打扰,工作勤奋,生逢太平,健康长寿,这对史学家的事业成功都很重要。当然,最好还有一个能继承父志的儿子,实在不行,还可以让他去完成未竟的事业。

父子相承

像姚察、姚思廉这样父子修史的情况,在中古时期也相当常见。前表中华峤未成的《汉后书》、王铨未成的晋史,刘璠未及刊定的《梁典》,许亨只完成了一部分的《梁史》,李德林未成的北齐史,李大师引为没齿之恨的南北史,都分别由他们的儿子华彻、华畅、王隐、刘休徵、许善心、李百药和李延寿完成。工作多,一代人做不完,可也留下了生产资料如草稿、笔记、资料、书籍,还留下了遗憾,那么他的继承人似乎当然而然地要继承下这一切。但问题是,为什么史学家们更愿意把“麻烦”交给儿子,而不是其他人?

如所周知,第一个把这种麻烦交给儿子的人是司马谈。《太史公自序》说,司马谈临终“执迁手而泣”,嘱咐司马迁修史以继世业、继圣业。姚察“临亡之时,仍以体例诫约子思廉博访撰续,思廉泣涕奉行”。刘璠临终对刘休徵说:“能成我志,其在此书乎!”史传中的这些叙述,正是在模仿《太史公自序》中司马父子交接任务的场景。虽然《史记》并非事实上的父子合撰,但“太史公书”的太史公的确可以理解为单数更可以理解为复数,太史公们为父子修史提供了精神源头,而这个精神的核心力量在于,《史记》是“世序天地”的司马氏的“一家之言”。巧的是,虽然班固不像司马迁那样热衷于建构世业谱系,《汉书》倒实实在在的是子成父书。于是《史记》和《汉书》这两部中古纪传史作者悉心学习和效仿的经典,就让父子修史成为一种模范,这个模范既可期待毕功,又能保证史家对“一家之言”的终极追求。所以刘休徵刊定《梁典》,史称“勒成一家”;许善心述成《梁史》,史称“修续家书”;陆琼续成其父陆云公的《嘉瑞记》,史称“勒成一家之言”。姚察、姚思廉父子尽管始终是奉诏修史,在唐人看来,也还是做儿子的“续成父书”。反过来说,如果接棒的是别人——裴松之修宋史,未成亡故,他的助手孙冲之马上“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言”。徐爰修宋史,“虽因前作,而专为一家之书”。沈约修宋史,大获利于前人成果,主体部分一年即成,却反过来苛评前史“立传之方,取舍乖衷,进由时旨,退傍世情,垂之方来,难以取信”。这也更让史家明白,如果自己未能完成编纂,那么只有把接力棒交到子孙手里,才能保证体例被遵循,成果被尊重,“一家”有保证。

但是在这里,观念和制度间就呈现出一种微妙的关系。姚察临终前将国家公务私相授受,姚思廉继承父业又经过了“上表陈父遗言”“内史侍郎虞世基奏思廉踵成梁、陈二代史”“有诏许其续成梁、陈史”的官方认证手续。寻求认证未必是必须的,但肯定是严谨的,因为隋有“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之令,梁陈史不算国史,但难免不稍牵涉,尤其是陈史。隋初王劭私撰北齐史被人举报,已是前鉴。这样,姚氏的一家之言在不断地官方确认中推进,后者保证了前者的安全,甚至保证了它在其他同题作品中胜出而成为最权威的一种,但肯定也改造了它的原初面貌,比如《陈书》甚至连个像样的叙传都没有,那本是史出一家的核心标志。司马氏是《史记》里的上帝,但姚氏只是《陈书》里的众生——姚察被很奇怪地与江总合传,当他把接力棒交到儿子手里时,不知是否预料到这个结果。

PPP模式?

以著作局为机构依托的官修史制度,是西晋以后确立起来的。但无论在此前还是此后,能够完全脱离“官”的纯粹私人的王朝史编撰,数量其实都很有限。《史记》并非官方发起,谈不上官修,但作者利用了太史可以接触到材料档案的职务便利,这种便利成就了《史记》。类似地,后来所谓私修史,其作者很多有在著作局或秘阁工作的经历,这些工作有权限取阅皇家藏书和存档,于原始资料积累大有助益。比如华峤作《汉后书》,就是凭借秘书监的身份“遍观秘阁,遂就其绪”。《三国志》是中古最著名的私修史,其作者陈寿也做过著作郎。《续汉书》的作者司马彪做过秘书丞,“因得博览群书,乃注《庄子》,作《九州春秋》,叙述三国史事”。《南史》《北史》更不用说,李延寿“从贞观以来,屡叨史局”,自己就参加了官修《隋书》《五代史志》和《晋书》的编纂,经眼材料之多远非外人可及。

《汉书》始于私续父书,因缘际会,奉诏而成,如同一个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王隐《晋书》也是这种情况,他作著作郎的时候,手中已有其父王铨的晋史遗稿。类似的又如王韶之,先是私撰《晋安帝阳秋》,“即除著作佐郎,使续后事”,因成《晋纪》。如果《汉后书》那种私修史模式可称为假公济私型,那么王韶之《晋纪》这样的官修史,实可谓假私济公型。

上面例子中的“假”,都只是假材料。实则公所能假私者,还包括职位、人员、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保障,具体到每种史书,则各有不同;即便对同一部史书而言,“公”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在其在编纂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变化。而私之所能济公,也不仅仅是“带资进组”而已。著作局不是要害部门,负责人也并非抢手职位,至于下面做整理材料工作的基层岗,只是士人的起家之选,“上车不落则著作”,年轻人很可能混个资历就升迁走了。所以单凭著作体制给出的职业前景,很难激发出修史需要的那种生死以之、颠沛如是的职业精神。私对公的最大“济”,还是有志于良史的人才本身。

所以对于汉唐间的史籍,有时候很难精确地用官修史、私修史去区隔,因为太多的作品都兼具官私要素,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史学编纂,经常表现为一种公私互济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组织模式。在PPP模式中,国家发起的修史工程委托给“一家”,“一家”则通过完成国家工程实现自己的“一家之言”。

所谓一家之言,简单地理解就是把史书当成子书去做,在史撰中彰明史家个人的历史思想,至少是价值观,而非整齐故事而已。基于这样的出发点,一家之言的愿望和官修史制度扭合到一起,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惨烈的崔浩国史案就是没扭合好的例子。不过,尽管史家常标举董狐南史为职业楷模,一旦进入PPP模式,董南式的过激冲突其实很难发生,引发矛盾的多是史家没有意识到的观念分歧。所以史家一旦被磨炼得敏感,也会去规避风险,沈约奉齐武帝诏撰《宋书》,对该不该为被萧道成杀害的刘宋忠臣袁粲立传,拿捏不准,主动上报武帝御批。《宋书》中又多载宋孝武、明帝“诸鄙渎事”,齐武帝派人给沈约带话:“孝武事迹不容顿尔。我昔经事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沈约立刻就删。由此也能看到,在这种修史模式下,如果皇帝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手就可以伸得很长,像宋孝武帝甚至亲自下场,为挑战他的臧质、鲁爽、王僧达作传。前文提到,吴均向梁武帝求观齐起居注不获,于是私撰《齐春秋》,武帝以“其书不实”为名下令焚之。如果只做到这一步,那梁武帝只是个平庸的统治者,妙的是他又搭建了一个PPP平台,让吴均来写一部《通史》,武帝自作赞序,期待“此书若成,众史可废”。这就见出在人才使用上的手段高明了。

尽管扭合有难度,但PPP的精神是合作,冲突不是主流。在崔浩案后,北魏史官刁柔仍然敢“志存偏党,《魏书》中与其内外通亲者并虚美过实”。史官魏收甚至公然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很难想象谁敢在清初的明史馆里说这样的话。这就是因为在PPP模式下,只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犯错误,秉笔者在小节上尚拥有相对自由。谢脁临终托人给沈约带话,俾作佳传:“君方为三代史,亦不得见没!”王韶之《晋纪》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二王子弟遂与韶之结怨,不复往来。这也都可见在时人眼中,一般传记的权力还是属于“一家”。有此权力,《陈书》虽然去个性化到没有叙传,也还是保留了姚察的传记,还有隋文帝对姚察的极高评价:“我平陈,唯得此一人!”要知道在《隋书》中,隋文帝还和唐初预修《隋书》兼监诸史的许敬宗的父亲许善心说过“我平陈国,唯获此人!”周武帝平齐后也对《北齐书》作者李百药的父亲李德林说过“平齐之利,唯在于尔!”这种话术若不是老政治家们的招安套路,那就是子孙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搞出来的“历史书写”了。

国家出钱出物,个人出力,既成就官修史事业,又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一家之言”,如此PPP不失为家国两便之法。但是,一家之言和官修史制度的根本目标毕竟不一致,这也埋下了分裂的伏笔。官修史的目标固定,一是前朝史,无则修之;二是本朝史,随着王朝时刻的推进,须史官们同步整理档案、整合成书,如此一代代接续下去,王朝不终结,修史不中断;三是如遇历史评价变化,还需回改。但追求一家之言的史家,更偏好没有人做过的,以及在自己手里可以杀青的课题。崔鸿身为北魏史官,本国史“未有所就”,但“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于是选择并作成了《十六国春秋》。王隐要修晋史,是因为永嘉之乱后“当晋未有书,而天下大乱,旧事荡灭”。“应仲远作《风俗通》,崔子真作《政论》,蔡伯喈作《劝学篇》,史游作《急就章》,犹皆行于世,便成没而不朽。仆虽无才,非志不立,故疾没世而无闻焉,所以自强不息也。”但是一旦晋有了书,就有谁的书能“行于世”,哪位作者“没而不朽”的问题了。所以王隐、干宝、朱凤、虞预、孙盛前后做史官,不仅没有体现出接力合作精神,还爆出过互相攻讦剽窃的丑闻,结果是五人各成一史,五史都从司马懿写起,不是前后相接,而是重合覆盖。除了这五位过分积极的,还有特别消极的史官,北魏崔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阙略尤多。每云:‘此史会非我世所成,但须记录时事,以待后人。’”这些态度和作为,对官修史事业的成功都是不利的。

在中古时期修王朝史,最有能力提供物资支持的是官方,最有能力提供修史资料的也是官方,尤其修本朝史、前朝史所须档案,往往只有官方有本。史籍特别是大卷帙王朝史的这种特性,就宿命地决定了它的修撰要以官方力量为主导。“一家之言”的传统职业精神,提供的是责任心和情怀,但责任心和情怀未必就能保证按时结项和验收合格。甚至破一家为多家,更能(理论上说)缩短工期,顺便消弭成果中不必要的个性,而这也就是唐代官修史的新走向。当然,在刘知幾的描述中,唐史馆的日常工作状态是“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首白可期,而汗青无日”。要想让这些抽掉了情怀的史官像姚氏父子一样,用毕生精力成就哪怕只有三十六卷的《陈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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