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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灵政治:作为盛世瑞兽的文字与图像记忆

“麒麟”,也可以写作“骐麟”,简称“麟”,是中国古人幻想出来的一种独角神兽,按照《尔雅》的记述,麟的形状类似鹿或獐,独角,全身生鳞甲,尾象牛。

“麒麟”,也可以写作“骐麟”,简称“麟”,是中国古人幻想出来的一种独角神兽,按照《尔雅》的记述,麟的形状类似鹿或獐,独角,全身生鳞甲,尾象牛。《史记·司马相如传》“上林赋”:“兽则麒麟。”《史记索隐》称张揖曰:“雄为麒,雌为麟,其状麇身牛尾,狼蹄一角。”以为麒麟之雄性称麒,雌性称麟。这是以天然的鹿为原型衍化而来的神奇动物,具有趋吉避凶的含义,被尊为“仁兽”“瑞兽”。中国人对麒麟的崇拜由来已久,《孟子·公孙丑》称:“麒麟之于走兽”如同“圣人之于民”,“出于其类,拔乎其萃”。东汉王充《论衡·讲瑞篇》亦称:“麒麟,兽之圣者也。”中国古代常把“麟体信厚,凤知治乱,龟兆吉凶,龙能变化”的麟、凤、龟、龙四兽并称,号为“四灵”,而麟又居“四灵”之首。这一灵兽的出现,往往是与盛世联系在一起,所谓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射杀麒麟被视为是周王室将亡的预兆。民间一般称麒麟是吉祥神宠的灵兽,有主太平、长寿,并有麒麟送子之说。因此,麒麟也可分为送子麒麟、赐福麒麟、镇宅麒麟,麒麟在民间风水中类似万金油,具旺财、镇宅、化煞、旺人丁、求子、旺文等作用,各方面都可以使用。“凤毛麟角”“麟吐玉书”,都是古人由麒麟引申出的文化赞语。

至于真正的麒麟究竟是何形状,其实古人亦不得而知。汉代《麒麟碑》《山阳麟凤碑》以及陕西绥德汉墓画像石上面的麒麟纹,汉代砖上的麒麟图案与马和鹿的样子相似,头生一角,角上有圆球或三角状物,以表示角为肉质角。江苏徐州贾旺的东汉画像石中更清晰地刻画了数头神态各异的长颈鹿形象,都是躯高颈长、似鹿非鹿、身被纹彩、头生肉角、尾如牛尾的动物。此外,在徐州茅村汉墓的画像石中也有与长颈鹿形象相近的麒麟画面。魏晋南北朝时期,陵墓雕刻艺术复兴,除了继承汉代石刻的雄浑气势以外,更加注重吸收印度、希腊、波斯的艺术因素,这些外来因素也赋予了麒麟形象更为丰富的内容。这一时期的陵墓石雕分为石道神柱、石碑、石兽三种,石道神柱与希腊神殿石柱风格同出一辙,而石兽则以麒麟、天禄、辟邪为主。此时的石刻注意了左右对称的特点,并形成了一定的制度,陵前的石兽或双角,或单角,肩上或腿部均雕刻有翼,通称为“麒麟”。宋武帝刘裕初宁陵、齐武帝肖颐景安陵、齐景帝肖道生修安陵前的石麒麟,都是中国古代雕刻艺术吸收外来艺术因素而成的代表之作。如果说汉代麒麟形象与鹿类相近,那么魏晋南北朝的麒麟形象多为头长一角、狮面、牛身、尾带鳞片、脚下生火,与狮、豹的形象更为接近。

早先出现在古代其他器物上的麒麟形象,或为古人根据自己的幻想创造出来的虚幻动物,原是想把龙的飞翔、马的奔腾和鱼鳞的坚固等优点合而为一,所以麒麟是建立在幻想基础上的,有着更多的美好寓意;或象征威猛,以符合能人志士的形象,于是一些能人志士就喜欢将麒麟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来,以此来展现自己威猛无敌的形象。中国古代传说中盛世有“麒麟”出,这是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的吉兆,但是这个时代往往只是百姓心中的向往,谁也没见过这种古籍中形容为鹿身、牛尾、独角神兽的模样,甚至一直有人怀疑这一动物存在的真实性。典籍中关于长颈鹿的记载,最早可能出自晋代李石所著《续博物志》,记录非洲索马里沿岸拨拔力古国出产异兽,身高一丈余,颈长九尺。宋代赵汝适著的《诸蕃志》中,称非洲长颈鹿为“徂蜡”:“状如骆驼,而大如牛,色黄,前脚高五尺,后低三尺,头高向上,皮厚一寸。”但该书并未将长颈鹿与麒麟联系起来。

第一次“麒麟贡”,是永乐十二年(1414)榜葛剌国新国王赛勿丁进贡的一头长颈鹿,引发了朝野轰动,因为中国人从未亲眼目睹过这一形态和习性的动物。百官们虽然稽首称贺,不过当时朝野对长颈鹿究竟属何种动物均很难确定,或称“锦麟”“奇兽”,或称“金兽之瑞”。《天妃灵应之记碑》中称“麒麟”“番名祖剌法”,系阿拉伯语的音译,郑和的随员费信所著《星槎胜览》称“阿丹国”作“祖剌法,乃‘徂蜡’之异译也”。而“徂蜡”可能是索马里语“Giri”的发音,将之与“麒麟”对应,实在是郑和及其随员或朝臣们聪明的译法,这一音、意合译词很反映中国文化的特点,即将动物与祥瑞之兆联系在一起,给动物赋予人事的褒贬,由此,这一动物译名弥漫着中国典雅的品质,可以说是赢得了一种翻译上的诗意表达,富含情感内涵,迎合士大夫的期待视野,当然也是翻译者对于皇权的认可。“麒麟”的译词也成了“权力转移”中的一个例证。

由于明朝官方对于郑和下西洋的材料没有有效保存,甚至认为“旧案虽有,亦当毁之以拔其根”,因此造成目前所见的官方文献的记载多比较简略。特别是到了明末,官方的“郑和记忆”逐渐进入失忆状态,清前期留在官方系统中的权威资料,主要就是乾隆时期张廷玉等撰的《明史》。而我们所知的关于郑和下西洋的民间记忆主要保存在使团随行人员马欢《瀛涯胜览》、费信《星槎胜览》和巩珍著《西洋番国志》之中,其中马欢《瀛涯胜览》和巩珍《西洋番国志》有若干关于贡麒麟的记录。如马欢的《瀛涯胜览》在“忽鲁谟厮”一条就记述:“国王将狮子、麒麟、马匹、珠子、宝石等文物并金叶表文,差头目跟同回洋宝船,进献朝廷。”称:“麒麟前两足高九尺余,后两足约高六尺,长颈,抬头颈高丈六尺,首昂后低,人莫能骑。头生二短肉角,在耳边。牛尾鹿身,蹄有三跆,匾口,食粟豆面饼。”巩珍《西洋番国志》记载“忽鲁谟厮”在永乐中期,“国王修金叶表文,遣使宝舡,以麒麟、狮子、珍珠、宝石进贡中国”。

长颈鹿这一动物译名“麒麟”,可以向世人表示因为大明上有仁君,才有此瑞兽的到来。明成祖自然非常高兴,令画师沈度作麒麟图,并作《瑞应麒麟颂并序》。献上“麒麟颂”的还有杨士奇、李时勉、金幼孜、夏原吉、杨荣等诸大臣,《瑞应麒麟诗》汇编起来厚达十六册之多。杨士奇有《西夷贡麒麟早朝应制诗》称:“天香神引玉炉熏,日照龙墀彩仗分。阊阖九重通御气,蓬莱五色护祥云。班联文武齐鹓鹭,庆合华夷致凤麟。圣主临轩万年寿,敬陈明德赞尧勋。”永乐十三年(1415),麻林国贡麒麟,大臣夏元吉撰《麒麟赋》,其序文:“永乐十二年秋,榜葛剌国来朝,献麒麟。今年秋麻林国复以麒麟来献,其形色与古之传记所载及前所献者无异。臣闻麒麟瑞物也,中国有圣人则至。昔轩辕时来游于囿,成康之世见于圃,是后未之闻也。今几岁之间而兹瑞再至,则圣德之隆,天眷之至,实前古未之有也。宜播之声诗,以传示无极。”

盛世贡麒麟也见于民间文献,如明《五杂组》中描述的麒麟形象,亦为长颈鹿:“永乐中曾获麟,命工图画,传赐大臣。余常于一故家见之。其全身似鹿,但颈特长,可三四尺耳。所谓麕身、牛尾、马蹄者近之。与今所画(按这是指传统的麒麟图画),迥不类也。”明祝允明《野记》“四”中说:“先公说: 正统中在朝,每燕享,廷中陈百兽。近陛之东西二兽,东称麒麟,身似鹿,灰色,微有文,颈特长,殆将二丈,望之如植竿。其首亦大概如羊,颇丑怪,绝非所谓麇身牛尾,有许文彩也。乃永乐中外国所献。”“颈特长,殆将二丈”虽不免夸张,但此兽无疑是长颈鹿。

法国学者阿里·玛扎海里的《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中指出明朝经常有携带 “奇兽”的使节,更像是一个流动的马戏团或杂技团。他们经常护送鸵鸟、猞猁狲和经过狩猎训练的豹子入朝,最多的还是中国人很难见到的狮子。明朝沿袭东汉和唐朝的旧例而怀有极大的兴趣接受这些笨重的贡物,并赏赐中国的丝绸、大隼等中国土产。在紫禁城中有一个辽阔的万牲园,里面饲养了非常多的动物,“有数百头各国国王进贡的狮子”。由此也激起了许多儒家学者的反对,但是他们的抗议却徒劳无益,因为对于明王朝来说,这是一个有关威望的简单问题。通过观赏异域进贡的奇兽形象,建立起对于政治权威的认同感和畏惧感,包括政治上层以及普通民众,使他们在观赏这一异兽的过程中,因为个体对于自然界动物秩序的感受也参与其中,逐渐构建出一种对于政治权威的恐惧感和敬畏感。这种象征,不仅仅存在于政治上层所设定的典章制度的层面,对普通民众的观念和行为也有很多触动、影响、规劝和震慑。明代中叶,皇帝确实有一个满是珍禽异兽的“御苑”。

明代“麒麟贡”的记忆不仅通过文字文献进行塑造,也通过图像文献来重新建构。能够有机会见到“御苑”珍禽异兽的朱元璋的第十七子宁献王朱权(1378—1448),约于1430年编成《异域图志》一书,1489年由广西地方官金铣主持刊行。该书宽19厘米,长31厘米,共计200单页,已有缺损。该书后附的《异域禽兽图》有14单页,共14幅图,即据其亲眼所见异域进贡的动物描绘而成,依次为鹤顶(犀鸟)、福鹿、麒麟、白鹿、狮子、犀牛、黄米里高、金线豹(金钱豹)、哈剌虎刺(狞猫)、玄豹(黑豹)、马哈兽、青米里高、米里高、阿萆羊(肥尾羊)。该书1609年曾经收入《万用正宗不求人全编》,但流传甚少。目前所知存世一本,现藏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

永乐十二年九月吉日,榜葛剌贡使晋见永乐帝,献上长颈鹿,皇帝大悦,诏宫廷画师、翰林院修撰沈度绘制麒麟图,并将《瑞应麒麟颂》以工笔小楷誊录在图上。这幅《明人画麒麟图沈度颂》轴,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为榜葛剌所贡麒麟确为长颈鹿留下最真实的记录。该图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摹本。

南京徐俌(1450—1517)夫妇墓出土的官服上,有一件“天鹿补子(形为长颈鹿)”,补子是补缀于品官补服前胸后背之上的一对织物,明代亦被称作“花样”。补子的构图颇具规律性,通常为方形或圆形,以禽鸟纹或瑞兽纹为主题纹样,四周间或有云纹,下有海水江崖纹。明代花样禽鸟纹多以“喜相逢”的形式成对出现,而瑞兽纹则单独出现。此件纹样以麒麟为主题,四周有云纹,下幅有海水江崖纹,属于典型的明代花样的构图方式。“天鹿”即为“麒麟”,所以“天鹿补”应该就是麒麟补。据《明史·舆服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规定,官吏所着常服为盘领大袍,胸前与背后各缀一块方形补子,为示“上下有别,贵贱分等”,文官绣禽,武官绣兽。一至九品所用禽兽尊卑不一,藉以辨别官品:“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九品犀牛、海马。”明代服饰制度中,并无关于天鹿纹补的规定。《中国古代服饰史》和《中华五千年文物集刊·服饰篇》认为,“天鹿补子”是宫中内臣的应景之作。亦有学者认为“天鹿补子”是“赐服”,“天鹿”即为“麒麟”,所以“天鹿补”应该就是麒麟补。而从制度来看,麒麟补为公、侯所穿用。南京徐俌夫妇墓的墓主人徐俌十六岁袭魏国公,其墓中出土麒麟补,正好与制度相合。

笔者所述的“物灵”并非仅仅指动物有灵,而是尝试说明在古代中国的文化语境中,动物不仅仅包括今天意义上的自然动物,也包含幻想出来的动物,如龙、凤、四灵等。“物灵政治”是指古代的动物大多与神鬼和精怪联系在一起,幻想出来的动物是以自然动物为基础的,但幻想出来的动物大多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德性”,因此往往具备灵异性而高于自然动物,不仅可以转化为人形,且往往与政治统治相关联,在国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长颈鹿”原本并非是“麒麟”的原型,但因为“物灵政治”的需要,麒麟借形长颈鹿,成为明朝“物灵政治”的一个基础。

本文摘编自《再见异兽:明清动物文化与中外交流》一书,邹振环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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