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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信任与统治》:信任如何有助于统治

《信任与统治》,[美]查尔斯蒂利著,胡位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269页,62.00元

《信任与统治》,[美]查尔斯·蒂利著,胡位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269页,62.00元


中国人在谈及“言而有信”的道德规范时,常会援引《史记》所载“商鞅立木建信”一事。从微观层面看,此事是对商鞅个人的道德称颂,但从宏观的国家建构层面,立木事件的意义在于表明以下事实,即国家如何通过公开颁布并落实一套规则明晰且反馈路径可循的奖惩程序,整合民众进入公共政治。在变法时代,秦国政府利用这一机制并配以相当的强制性手段,更有效地实现了扩大征兵及提高税收等攫取社会资源的目的。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所著《信任与统治》就是一部探讨“国家在何种条件下更有效地利用获得民众信任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以及“民众的信任会如何提升或削弱国家的统治”等问题的作品。

本书中,蒂利核心的观点是,统治系统和信任网络的互动模式,以及双方在互动中采取的策略,决定了统治者对社会网络中资源的提取能力,并共同塑造了统治的国家社会关系。为了令读者更好地理解这部作品,下文将先以“民众以及民众的信任”和“统治者与民众”两节梳理蒂利的叙事逻辑,再用最后一节对该作品提出一些批评。

民众以及民众的信任

社会学家将社会中个体与个体的持续互动所建立的关系模式称为“网络”。这说明,所谓“民众”并不是一块由原子式个体构成的铁板,而是一个由持有差异化价值偏好与利益诉求的不同个体聚集起来的网络。两者的差异在于,铁板论弱化互动的重要性,强调个体间的同质性以及互动的单一性,认为就社会过程而言,个体间的互动可忽略不计,但网络论则强调互动的重要性以及多元性,认为不同的互动模式会引发不同的社会后果。不同的认知倾向会分化研究者在分析“民众与统治之间的关系”时所采取的方法论。如果说铁板论者倾向于使用系统论(systemic)或者归因论(dispositional)的分析法,也就是将统治视为稳定而边界明确的系统,然后以此解释社会现象,那么网络论者则更关注双向作用的互动论(transactional)分析法。

在蒂利的叙事中,网络属于涵盖性概念,信任网络则是二级概念。在特定情况下, “网络内部的成员将利害攸关的资源和长期的事业置于其他成员的失信、失误或失败的风险之中”(47页),普遍的社会网络就会转变为特殊的“信任网络”。蒂利在《身份、边界与社会联系》(谢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一书中认为,决定网络信任程度的要素有二,即地方知识(local knowledge)的共享程度以及互动的编剧(scripting)程度,其中“地方知识”指的是网络所在的社会空间中,特定人群所普遍认可的知识伦理和观念,“编剧”则是文化剧本的设置,也即网络参与者是否将网络中的互动改编为有显著戏剧性的仪式活动,这些仪式表演赋予了网络中特定的互动行为以象征性意味。广泛的共同知识和更精致的文化剧本,为部分成员能够进入一个更牢固、更密切的社会网络提供了契机。例如,社会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婚礼、成人仪式、阅兵式或者大学的开学典礼。当通过开学典礼仪式性地获得“某高校学子”这一身份的个体,自然更容易在进一步的往来中,缔结非常牢固的信任网络。

在蒂利看来,信任网络是以异质的方式突显于一张更宏观的社会网络之中,也就是一种结构性的存在。蒂利指出,信任网络得以从普遍的社会网络脱颖而出的条件有三。第一,是与信任网络呈正相关分布的网络利害值(stake)和品质度(quality)(49页)。较高的利害一致和品质意味着,信任网络一旦建成对成员的支配作用和效果会更强,具体则体现在网络的退出难度变高、成员遭驱逐代价的提升以及应对失误/失败/失信能力的增长(56页)。但同时它也可以更好地抵御国家的政治力量的掠夺。第二,信任网络的封闭性和边界性。这些标志包括共同名称、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交往模式,以及成员进行的划界行为(59页)。这些特征与成员依托于信任网络才能达成的关键性事业的结合,使得信任网络具备了持续存在的可能。

具体而言,克雷格·穆德鲁(Craig Muldrew)对十六世纪英格兰信用网络的研究——在蒂利看来——就足以说明市场的拓展依赖于广泛的人际关系,而人际关系同样会因为经济活动而凝聚成更有韧性的信任网络(19页)。血缘地缘等原生性关系都不足以直接转化为信任网络,有关血脉关系、地方社会关系的实际运作更为关键——而蒂利通过分析凯瑟琳·维德里(Katherine Verdery)的有关罗马尼亚乡村在私有化过程中如何划定土地所有权归属的研究,以及奥斯瓦多·拉吉奥(Osvaldo Raggio)的有关十七世纪热那亚西部家族血亲复仇联盟的研究,再次强调了社会运作对信任网络形成的重要性。

第三,在笔者看来,蒂利从对位关系的维度为信任网络构建起了一个参照系,也就是“统治(国家机器)”。基于笔者的理解,正是国家的统治体系自上而下地搅动,才使得对“搅动”造成阻力的社会信任网络展现出更清晰的形体特征,从国家的视角看,也能发觉某些会阻隔、削弱政治力量渗透的“社会结构地形学”,而且信任网络会在政治力量的强压下变得坚固或者崩解,而这种变化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种种样貌,才历史性地构成了关系网络的核心特征。简言之,国家的统治系统与社会的信任网络的互动,既是历史经验中反复出现的基本关系类型,也是从定义上彼此依存的基本概念。

比如说,作者使用瓦勒度派教徒的故事,开宗明义地将全书的基调定在“信任与统治”的关系之上:“里昂穷人派”的命运同时说明了作为统治体系的天主教会-教廷对“异教徒”的信任网络的控制和掠夺,以及面对频繁掠夺的网络又是如何艰难求生;由此读者也发现存在于信任网络和更广阔的政治社会变动进程之间的联系性,以及真实存在过的政府机构同样也为诸多信任网络所组成这一现象。

统治者与民众

作为网络论者,蒂利认为“信任网络”和“统治系统”的双向互动对统治者提取社会资源的能力以及形塑社会基本形态的方式有决定性作用。

从过程论的角度看,作为统治者集团的国家为实现特定目标时,会采用特定策略动员民众,而社会网络中的民众,也会因具体原因采取不一样的应对策略。蒂利区分了三种统治者自上而下的策略,即强制(coercion),资本(capital),承诺(commitment),以及信任网络的自下而上的策略,即整合、协商、隔绝三类。蒂利指出,统治者在行动时总需要在“如何有效地获取信任网络中的核心资源”,以及“如何有效地获得信任网络成员的合作与同意”(44页)之间做出取舍,因此任何试图保持稳定统治的政府,都必须采取多元化的策略。另外,如果从互动过程来看,具体情景中的信任网络可以选择以下七种策略:隐藏,掠夺(组织武装力量主动出击,并抵抗其他掠夺),类属隔绝模式;掩饰(与公共身份佯装一致),委托(寻找中间权威),讨价还价,是协商模式的体现;收编(为适宜的小环境所整合),为典型的整合模式;以及,解散(信任网络解体)。

基于自上而下的策略和自下而上的策略的相互作用,统治者与信任网络会分化出七种类型的关系:信任网络被统治者用强制手段所整合的极权型(totalitarianism);被信义整合的神权型(theocracy);资本与强制并用以达成协商的庇护型(patronage systems);信义(兼具强制或资本)整合下的民主型(democracy);用资本手段达成协商以至隔离的经济自治型(brokered autonomy);以隔绝来应对强制的规避遵从型(evasive conformity);以隔绝来应对信义的专属纽带型(particularistic ties)。(41-44页)

根据蒂利的分析可知,独裁政治更倾向于使用强制措施迅速掠夺网络中的资源,在独裁统治下,只有少数享有特权的信任网络可以通过政治整合而受益,其他网络只能艰难地与政权共存;庇护-代理模式下,资本的利益交换往往是硬通货,信任网络需要被庇护或者作为庇护者而得以延续;而民主政体往往诉诸信义以获取同意,以期更广泛地将尽可能复杂的信任网络带入公共政治。

为了提升理论的可靠性,蒂利结合了经验案例展开说明。在第三章蒂利开始着手分析影响信任网络的根本性原因/机制,它们分别是:网络边界(boundaries),及其维系问题;网络的外部联系(external connections);网络的维持(sustenance),关乎资源的获取与持续性;以及内部关系(internal relations),也即“信任网络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一个信任网络边界明确,能够同时利用外界和自身的资源,以及具备更平等、更有正面激励作用的内部关系,那么该网络的生存能力就更强大(81页)。蒂利引用的罗莎贝斯·坎特(Rosabeth Kanter)对十八至十九世纪美国公社中的信义机制的研究,也再次说明了促进团结、消除差异、共享伙伴关系的内部关系对社团维系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只不过信义机制需要小心地维持在适当范围(97-99页)。

第四至五章说明,随着现代国家的建构,信任网络越来越难以采用隔绝或者抵抗的策略,政治整合成为所有信任网络均难以回避的话题。外部的政权力量对信任网络机制的更深层影响在于,其一,没有任何一个网络可以完全脱离外部资源的支持,也就是说,任何信任网络都会面临被外部力量破坏的风险。其二,更重要的是,因为国家建构(体现为集权化权能增强,也就是强制策略的娴熟)之下的国家社会关系的改变,信任网络的隐藏或者掠夺的策略,愈发无法依靠内部关系而达成。面对人口增长、新出现的风险以及政权的种种招徕或打击行为(强制、资本和信义),信任网络逐渐无法让四种机制继续以有利于自身延续的方式运转(166-167页)。第四章中蒂利讲述的被英国海军剿灭的海盗“黑伯爵”的故事,以及亨利八世宗教改革时代的莫巴斯村(同样的还有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会社,法国大革命中的宗教社团)信任网络的崩解,共同说明了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隔离类型的信任网络越发地难以维系——这正是信任-统治互动的整体历史走向。

在蒂利看来,“获得政治支持的信任网络是与民主制度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174页)。所谓的民主化,指的是一场“迈向更加宽泛和平等的权利,迈向更高程度的协商,迈向对政府与公民之间相互权利与义务的更加深入的保护”(182页)的政治运动,民主需要在信任网络和政权之间建立起基于承诺(而非单纯的强制)的稳定互动模式,用更高程度的信任让信任网络“自愿向代表和官员委托权力”,掌权的不同派系(也就是被整合进入公共政治的信任网络)之间能够依赖信任来平稳交接权力(188页)。蒂利利用马特·巴克斯(Mart Bax)的研究说明,成功的爱尔兰政客需要“运用和创造各式各样的纽带与选民建立联系”,然后为自己选区的信任网络“带来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185页),于是以这类政客为媒介,在爱尔兰的民主化进程中,家族集团、宗教会社、兄弟会、体育俱乐部、民族主义组织等等信任网络大多以更温和的方式进入民主政治。但是,信任网络在跨国层面的拓展及其导致的恐怖组织网络,有可能将信任网络稀释、国际化并且从国家层面的公共政治中分离(227页),从而成为全球范围内民主的持续威胁。即便看似运行平稳的富裕民主政体之上,同样有着信任网络大面积退出或者跨国恐怖网络的威胁所导致的去民主化的阴影。

本书中,蒂利在理论框架之后,往往紧接着分析相关的经验研究的写作方式,这种高度连贯的叙事不仅反映了写作者诠释、提炼历史材料的能力,还展现出了任何一位优秀社会学家都该具备的,整合、融会不同理论,以及从错综复杂的经验现象中提取“一般理论”的品质。可以说,本书显现出了他作为卓越社会学家的精湛的理论能力和写作技巧。当然,蒂利的作品绝非完美,依旧存在着一些可供商榷的内容。

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蒂利引入信任网络作为分析变量,但是没有明确在何种条件下,其以自变量形式呈现,何种条件下,以因变量形式展开。例如,在分析民主化问题时蒂利只是叙述了民主化应该是一个公共政治用承诺的方式整合了信任网络的过程,但是却没有分清,究竟是民主选举体制改变了网络,而是网络的形式有利于建立民主选举制度。

第二,蒂利对信任网络概念的定义,并没有拉开与组织这一概念之间的距离。如果信任网络确实是附有成员的重要资源和事业,具备清晰的边界和由权利义务规范构成的内部关系,并且对成员拥有显著的支配能力,那么称之为组织也无不可。尤其是,第一,组织的成员同样是将重要的资源事业置于成员的“失信、失误或失败”之上,第二,再精密和秩序稳定的组织也仍然高度依赖信任,第三,组织同样是社会网络的结构化互动过程的结果。

第三,蒂利在解释信任网络形成时忽视了合法性的重要性。例如,无论如何讲求平等主义的信任网络,也会出现背负着更多的资源和事业成败,从而能够在网络内部关系拥有更多发言权的关键人物。他能够在提供更多物质利益、建立更好的规则或者展示某种意识形态的权威上,展现出强大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信用网络的形成与否主要取决是否存在一个能够获得合法性的关键人物。但是在蒂利笔下,信任仿佛又变成无需过多解释的自然生成物。

第四,蒂利分析统治者与民众的关系时采用了双重标准,即将前者理解成铁板式的系统,而后者理解成网络,但事实上,统治者同样也是社会信任网络的一部分。例如,虽然蒂利使用了民众因“附有条件的同意”而服兵役(也即整合进入政权)的研究,来说明信任网络和政权之间存在的连续性,但他其实并没有充分关注到政权内部(甚至是一切政治社会组织模式中)的信任网络。这种忽视隐含着一个麻烦的问题,如果在进入到公共政治或者政权的统治体系的过程中,信任网络仍然可以保持自身结构的完整性和边界性,那么所谓的政治整合,就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网络反向“架空”政权的现象,但蒂利似乎对这种情况没有充分解释。

第五,蒂利预设了统治者和民众者之间的边界和排斥性,但实际上,他们多数情况下未必是剑拔弩张。如同爱尔兰的民主选举制度中政客所在选区的网络关系所展示的那样,政权会重构信任网络的结构特性。如果将统治阶级也视为网络,会发现两者间的距离有弹性,即领导、合作与强制相切换。

第六,由于对征引的经验案例所知有限,蒂利往往难以从中分辨出“信任网络”究竟是何种事物,以及它们如何在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结果,他在这些实例中发现的信任网络对民主化的重要性,更像是“公共政治整合信任网络”的理论假设“预设先行”的结果。不过这个疏漏可以通过对经验案例更深入的分析来弥补。

结语

蒂利对信任网络的理论建构和初步的经验性验证,融会了他本人毕生的重要研究所得。“信任网络”这一概念(变量)的引入,集中体现了蒂利试图整合政权(国家建构)问题和社会抗争两个领域的学术尝试。蒂利为社会运动研究留下的学术遗产集中在,引入社会机制并发展了过程的互动理论,重视政体的强制或者资本力量对抗争行动的影响,标举了斗争剧目的重要性,以及发掘抗争政治与民主化的进程。而根据上文不难发现,这一类关键命题都与“信任网络”息息相关,政体的策略正是作用于信任网络,国家形成中对社会采取的强制、资本的策略(见《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魏洪钟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在本书中被进一步改造为“强制、资本、承诺”三个理想型;政体与信任网络的互动可以决定抗争的走向,尤其是增加政府代理人与民众的宽容、平等以及监督性协商的互动关系(见《欧洲的抗争与民主》,陈周旺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可以有效导向民主化;而斗争剧目同样是既发生在信任网络中,又塑造了信任网络的边界。

可以说,作为蒂利的晚期著作,本书总结性地为他的社会学研究指明了“本体”所在。这个蒂利诸多的研究命题(比如政权、抗争、剧目)所共同关联的社会性本体正是“信任网络”,也就是说,蒂利用此书告知读者,他所研究的社会是由什么构成的,社会中的主要行动者(群体)是什么,以及这些结构和行动是如何关联和组合起来的。另一方面,蒂利也在“信任网络”理论中,展示了自己一贯的对政权、现代性等命题的“保持距离的观察”,并非所有的政权战胜信任网络的历史都是值得歌颂的现代性的胜利,研究者理应对信任网络本身给予足够的观察和同情。如他所说的那样,“任何声称涵盖了政治转型普遍进程的理论,都必须与过去的经验保持一致,而在这些经验被广泛接受之前,都应好好地进行考察”(查尔斯·蒂利:《欧洲国家缔造史的反思》,陈周旺译,载《权利、责任与国家——复旦政治学评论第四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年)。而本书正是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映照纷繁复杂的“过去的经验”的镜鉴。如同其他任何镜鉴,蒂利的作品也需要接受读者的审视和历史的检验——这样作品的价值才会真正沉淀下来,并被更多人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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