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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林语堂《英文汉译法讲义》:语言、心理与艺术视域的作家译论

林语堂以“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林语堂:《杂说》,刘志学主编:《林语堂散文[一]》,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251页)自期的林语堂,不仅是享誉海内外的重要作家,也是功勋卓著的翻译家。

林语堂


以“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林语堂:《杂说》,刘志学主编:《林语堂散文[一]》,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251页)自期的林语堂,不仅是享誉海内外的重要作家,也是功勋卓著的翻译家。他自诩“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林语堂:《林语堂自传》,工爻、张振玉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42-43页)。对于前者,人们比较熟悉,学界研究也较为充分,对于后者,长期以来遭到忽视。其实,在英译汉方面,林语堂不仅有比较丰富的实践,还提出了非常精深的理论,其名篇《论翻译》原名即叫“英文汉译法讲义”。

《英文汉译法讲义》(下文简称“《讲义》”)署“龙溪林玉堂著”,“玉堂”为林语堂之曾用名。此文曾改名为《论翻译(代序)》,收入吴曙天选编的论文集《翻译论》。因吴氏此集版权页题“一九三二年十二月付印”,且文末未括注说明系商务函授讲义,翻译界遂普遍将此年误以为《讲义》之作时,甚至有人以此为基准论述林语堂的早期翻译观(马明蓉、罗选民:《林语堂早期翻译观考论》,《上海翻译》2021年第四期)。其实,《讲义》第一章《字典之用处论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一节推荐了《牛津简明字典》,末尾注云:“最近(一九二四)牛津大学出版部,又出‘袖珍牛津字典’(Pocket Oxford Dictionary)一种,价目比‘简明牛津字典’更低,而取材丰富,亦甚可用。”称1924年为“最近”。林语堂1926年4月6日撰写的《〈英语备考〉之荒谬》亦推荐了二书,但未言“最近”,可见《讲义》之撰不应晚于此文。(语堂:《〈英语备考〉之荒谬》,《语丝》第七十四期,1926年4月12日。林语堂撰于1930年的《我所得益的一部英文字典》[《中学生》第六期,1930年7月1日]亦专门推荐二书,云二书所从出之《牛津大字典》“至去年一九二九全书始出齐”,《袖珍牛津字典》“于一九二四年出板”。这里对时间的记述,亦反衬《讲义》之作,应距1924年不远,故云“最近(一九二四)”。)又《讲义》第二章《字典辞书之不可靠》一节云,“译家之错误(如报端所指斥批评的),每每即为此死的字义观所致”,“今日译界之毛病,即在译者未知注重英文相当之训练,为翻译之基础,而抱此种单靠字典可以译出的迷信”。这些主张,与林语堂刊于《语丝》第三十一期(1925年6月15日出刊,署“语堂”)的《劝文豪歌》相契。先是胡适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一期(1925 年5月2日出刊,署“适之”)发表《胡说(一)》,批评“负一时文誉”的王统照先生译诗所犯的低级错谬,文首编了一首《劝善歌》奉劝人们买一部好字典时常查阅。林语堂《劝文豪歌》则指出,“这样劝人买字典译书很容易变成劝人抱字典译书”,“一个人英文的根底未深要靠字典译书是绝对不可干的勾当。今日译界成绩的坏未始非由学者把字典译书的信心过重所致”,故他依韵诌了一首“歪诗”劝导。《讲义》所云“如报端”,应指胡适的《胡说(一)》等文,而对“今日译界”靠字典译书风气的批评,更是与《劝文豪歌》在观点甚至措辞上高度一致,由此可见,两者大概撰于同时。而林语堂刊于1924年5月23日《晨报副刊》的《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所预告的文章,从描述看应该就是《讲义》:“我还想做一篇文章,不但不要指摘人家的错处,以致或者吓得再没人敢来试手于翻译,并且要教翻译上一个小小的乖,使人家知道如何可以避免错处,如何能免上了外国语的当。”(此文文末“说明”落款:“十三,五,十七。”)再结合《讲义》作为高级教材的使用需求,约可推断,它应撰于1925年4月国文科开班后不久。此时,林语堂任北京大学英文系英文和语言学教授,开设“基本英文”“英国语言之变迁与构造”等课程(郑锦怀:《林语堂学术年谱》,厦门大学出版社,2018年,48、62页),并在《晨报副刊》等发表了二十首海呐(海涅)诗等译作及《对于译名划一的一个紧要提议》《译玄学文章的研究》等译论(参见陈智淦、李平:《概述·动机·影响:20世纪20年代林语堂译介外国诗歌研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21年第三期;林玉堂:《对于译名划一的一个紧要提议》,《晨报副刊》1924年4月4日;林玉堂:东君:《译玄学文章的研究》,《晨报副刊》1924年6月22日)。商务约请林语堂撰写《讲义》,可谓得人。

《讲义》是近代译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被翻译界广泛征引并收入多种论文集,然所据多为《论翻译》,无人留意其文本演变及前后差异。其实,《讲义》最初应是受商务邀约所撰,初名“英文汉译法讲义”,与内容十分吻合。后改名“论翻译(代序)”,收入吴曙天选编的论文集《翻译论》(光华书局1933年2月初版)。不久,又收入林氏《语言学论丛》,沿用了“论翻译”之标题,但在文末括注“商务印书馆函授社国文科讲义稿”。该著由(上海)开明书店1933年5月初版,1934年11月再版;(台北)文星书店股份有限公司1967年5月推出“台一版”,从版式、页码看,应系影印开明版;《民国丛书》(上海书店1989年版)第一编第五十一册亦据1933年开明初版影印。文星版卷首新增作者《重刊语言学论丛序》,应是经林语堂最后审定的版本。将开明初版、文星版《论翻译》与商务版《讲义》比勘,会发现作者做了一些删改,改后文字更为严谨、简约。譬如,最后一章《说什么与怎么说法》节,《讲义》在“并且须注意怎么说法”句后,有云:“譬如苏州街上有女人骂人,我们尽可不管她骂的什么,尽可专心欣赏其语调之抑扬顿挫。或者拜读吴稚晖先生的大文时,可不必管吴先生诌的什么,只可记得是吴先生怎么诌的。”在“乃能为世人所传诵欣赏”句后,有云:“故文章之美,不在质而在体。体之问题即艺术之中心问题。”这些话,《论翻译》全删掉了,显然是作者觉得不够雅驯、有失绝对。鉴于此,本文论述《讲义》,即以文星版《论翻译》为准。

翻译活动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周朝,朝廷就设置了向“蛮夷闽貉戎狄”等四方少数民族传言谕说的官职“象胥”(《周礼·秋官》)。在中华民族繁衍壮大、中华文化繁荣发展过程中,翻译发挥了巨大作用,正如季羡林所云,“翻译之为用大矣哉”,“中华文化之所以能长葆青春,万应灵药就是翻译”(季羡林:《序》,林煌天主编:《中国翻译词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页)。汉唐佛经翻译、明清之际的科技翻译都曾为中国文化、社会发展注入活水、提供助力。衍至近现代,有识之士更是期望通过翻译吸纳西方文化,实现“救亡图存”,翻译活动成为“洋务”“维新”乃至“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梁启超、鲁迅、胡适等思想文化界领袖都曾积极倡导并从事翻译。翻译在兴盛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于是关于翻译的批评也活跃起来了。林语堂的《讲义》即是因应时势之需而产生的一篇经典译论。其在1933年被编入《翻译论》时,吴曙天即盛赞道:“实是精心杰作,值得学者细心研究的。(该文将收入林先生的论文集中。开明出版。)衣萍本来答应我做一篇序,但他读了林先生的文章,说是他的序可以不做了。因为林先生已将翻译当注意的事项全说尽了。”(吴曙天:《编者小言》,《翻译论》,光华书局,1933年,第2页)后来刘靖之也指出,此文“不仅奠下了我国翻译理论的基础,还启发了后来的翻译工作者。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翻译理论基本上没有超出严复和林语堂这两位大师所讨论过的范畴,所异者只是表达的方式而已”(刘靖之:《重神似不重形似》,罗新璋、陈应年编:《翻译论集》,商务印书馆,2009年,954页)。

《讲义》集中呈现了林语堂的翻译思想,之所以取得如此高的成就,除了林语堂精通英文、有着丰富的翻译实践经验外,还与他的作家身份和学术造诣密切相关:作家身份使他对翻译的创造性、艺术性、人文性以及心理、体验等有着深切感悟,从而避免了逻各斯主义译论的偏颇;而语言学上的高深造诣,不仅使他能把内心体悟上升到理论高度并清晰表达出来,还使他能抓住翻译的关键“语言”并借助语言学等学科的理论进行探讨。翻译界一致认为,林语堂“是中国翻译史上最明确地以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为基础全面地探讨翻译的性质、标准、方法以及翻译心理等问题的第一人”,“他的译论与其语言观、文学观、文化观和审美观等一脉相承,是浸润东西方文化传统的结果”(冯智强、庞秀成:《副文本生存状态下的林语堂译论话语》,《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2019年第三期)。

《讲义》指出,翻译的问题“是语言文字及心理的问题。倘是我们要于此问题得比较客观的解决,自当以语言文字心理的剖析为立论的根基。必先明语言文字及行文心理的事实”。本着这个“意旨”,林语堂接过严复“信”“达”“雅”的话头,提出翻译的三个标准:“忠实”“通顺”与“美”,并创造性地与译者对原著者、中国读者和艺术的三个责任对应,进行了详细论述。林语堂审视翻译标准的这些维度,很有前瞻性,与半个多世纪后一些学者提出的“充分性”和“可接受性”颇为接近。图里认为:“没有翻译文本具有百分之百的可接受性或充分性,翻译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定它在这两端之间的实际位置,或是它对这两端的结合(或调适)。”(G. Toury, In Search of a Theory of Translation, Tel Aviv: The Porter Institute for Poetics and Semiotic, 1980, p. 49)受此启发,车琳主张:“我们可以把充分性和可接受性视作翻译活动的双重面向,在翻译研究中观察两个面向之间的接触和重合,重合度高则说明一个译文同时具备较高的充分性和可接受性,翻译效度较高;重合度低则说明译文出现明显偏向和不足,翻译效度相对较低。理想的译本应当尽量实现充分性与可接受性的平衡和统一。”(车琳:《异的考验:〈红楼梦〉的法译历程与翻译规范》,《外语教学与研究》2023年第一期)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身为语言学研究者的林语堂,善于从语言学角度透视翻译问题,其对“忠实”标准的析论最能体现这个特点。林语堂指出,讨论“忠实”,关键看对其如何理解。他反对人们常用的“直译”“意译”,认为这两个名词“不但不能表示译法的程序”,也不能恰切表示“译文者所持的态度”,反而可能成为“死译”“胡译”的借口。接着,他从语言学的角度指出,译法不外乎“以字为主体”的“字译”和“以句为主体”的“句译”。随后详细分析了“字译”及“于英文研究之程度未深,欲靠一本字典译书行世”之不可,力主“活的字义观及字义由用法而定”,认为“一句中的字义是互相连贯互相结合而成一新的‘总意义’”,翻译应“依此总意义”。最后再回到主题,得出结论:第一,忠实“非字字对译之谓”,“译者所应忠实的,不是原文的零字,乃零字所组者(成)的语意”。第二,译文不仅要“达意”,还要“传神”,“忠实于原文之神气与言外之意”。所谓“神气”,“就是一字之逻辑意义以外所夹带的情感上之色彩,即一字之暗示力”,在诗歌一体表现得尤其突出。第三,绝对的忠实不可能达到。“凡文字有声音之美,有意义之美,有传神之美,有文气文体形式之美,译者或顾其义而忘其神,或得其神而忘其体,决不能把文义文神文气文体及声音之美完全同时译出。”因此,“翻译只是一种不得已而很有用的事业”,只能求“比较而非绝对的成功”。

林语堂的上述观点,皆基于其以“意念”为中心的有机语言观。此种语言观在后来所著《开明英文文法》中有直接体现。林语堂一向认为:“语言是意念的载体和表达意念的工具,人们说话时先有意念,明确了说什么,再选用表达意念的方式,决定怎么说……语言的第一要义是达意,不在一字一词间纠缠,而是注重意念整体的表达。”(冯智强、庞秀成:《副文本生存状态下的林语堂译论话语》,《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2019年第三期)在《英文学习法》中,他也强调:“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中学生》第十五期,1931年5月1日)秉持这样的语言观讨论翻译,自然主张格式塔式的“句译”,《讲义》云:“先把原文整句的意义,明白准确的体会,然后依此总意义,据本国语言之语法习惯重新表示出来。”这从整体上说是科学、可行的。

不过,在此前提下,如果能照顾到文字层面的对译,那就更好了。后来鲁迅即提出“按板规逐句,甚而至于逐字译”的“硬译”(鲁迅:《“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二心集》,《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210页),自言其翻译“大抵连语句的前后次序也不甚颠倒”(鲁迅:《后记》,《出了象牙之塔》,《鲁迅全集》第十三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380页)。而林语堂本人,也承认“能字字相对固善”。他对“No can”“Long time no see”之类的洋泾浜英语颇为肯定,认为它富有“表情达意的能力”,“很爽利”,“同弥尔顿的绝妙佳句比起来,有着同样的文学价值”(林语堂:《基本英语与洋泾浜英语》,《林语堂评说中国文化》第二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44-45页)。在林语堂的翻译实践中,词汇、句子、篇章等层面的“异化”大量存在,如他将“洗尘”翻译为“Wash the dust”,把“未知生,焉知死”翻译为“Don't know life,how know death”。类似的“逐字硬译”,不仅再现了源语语言、思维、文化等方面的特质,也具有丰富译入语表现形式的积极意义。

其次,林语堂对翻译心理的分析十分精当。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对语言表达有着深切体验,而且在撰写《讲义》前,已从事过一些翻译工作,这使他能从心理学的视角透视翻译活动。其对“通顺”标准的析论,即多由此着墨。

林语堂指出,译文与作文,虽然所欲表达的内容有异——一本于外国文,一发自作者内心,但用本国文表示出来时,心理略同。他先精当分析了作文心理:“凡做文章通顺之人,行文时于未下笔之先,必先有一句要说的意思在心里,即所谓总意象(total concept),心知其所欲言,直至下笔成文之时,然后不得不依习练之语法一字一字写出来,决非先由各字之意义堆积成句,然后明其所欲言之全句意义。故行文者,必于笔未下时,文句自现,宛然于耳中预先闻见此字句之声响,若待到处再求辞字,由辞字而后堆成句者,其文必不雅驯。”这段描述活灵活现,恰切道出了行文者共有的感受。这种寻常行文之总意象“分析”,实非自觉,而是“一种不得已之程序而已。如写字的人,必先有全字之印象在心目中,然后按笔画一一写出”。随后,林语堂类比到译文,指出译文若求通顺,亦必以句为本位,其心理程序也必是分析的而非组合的。第一,“译者必将原文全句意义详细准确的体会出来,吸收心中,然后将此全句意义依中文语法译出”。第二,“行文时须完全根据中文心理”。对于后一点,林语堂重点从“语性”和“欧化”正反两方面做了析论。他说:“一语言有一语言的语性,语法句法如何,皆须跟从一定之习惯,平常所谓‘通’与‘不通’,即其句法是否跟从习惯。凡与此习惯相反者即所谓‘不通’,不必触犯文法上之纪律。”而译文太牢守西洋心理,则会被读者斥为“非中国话”,如“谢谢很多”之类。这不必以“欧化”之名掩饰,因为两者不是同一问题,“且欧化之大部分工作在于词汇,若语法乃极不易欧化”。这些主张大体上没错,但如前文所指出的,“欧化”“异化”在句子、篇章等层面亦大量存在,也有积极意义,不能一概否定。

最后,林语堂善于从艺术角度看待翻译,对艺术文的翻译也提出了精辟见解。他倡导,“理想的翻译家应当将其工作看做一种艺术(translation as a fine art)”。林语堂曾选译过克罗齐(Croce)的《美学:表现的科学》,这个观点即受其影响,他说,把翻译事业当作艺术,“就是Croce所谓翻译即创作(not reproduction,but production)之义”。《讲义》虽在度人金针,但于最后也坦言:“以上所说一切,实不过做一种普通方针之指导而已,至于临时译书字句之去取,须由译者自己之决择,或妙文妙句天生巧合,足与原文媲美的,亦必由译者之自出心裁。译学无一定之成规,且译书无所谓绝对最好之译句;同一句原文,可有各种译法,尽视译者国文之程度而差……这就是翻译中个人自由之地,而个人所应该极力奋勉之处。翻译所以可称为艺术,就是这个意义。”这说明林语堂对译者的主体性有充分认知,在阐明翻译之科学性、客观性的同时,也照顾到了艺术性、创造性,论述颇为全面、圆融。

在林语堂看来,翻译既然是一种艺术,那么,于“必信必达”之外,不可不兼顾“美”的标准,诗文小说等艺术文的翻译尤应如此。一定程度上,林语堂赞同克罗齐的话:“凡真正的艺术作品都是不能译的。”譬如诗中最好的作品,作者之思想与文字完全融洽,天衣无缝,“艺术之美在文字自身”,“与本国文字精神固结不能分离”,要翻译的话,几乎不可能。前文说绝对的“忠实”不可能达到,在艺术文的翻译中特觉明显。然而,艺术文又不可不译。“译艺术文最重要的,就是应以原文之风格与其内容并重。不但须注意其说的什么,并且须注意怎么说法。”林语堂重点分析了属于后者的“文字体裁”:“外的体裁问题就是如句之长短繁简及诗之体格等;内的体裁,就是作者之风度文体,与作者个性直接有关的,如理想、写实、幻像、奇想、乐观、悲观、幽默、悲感、轻世等。”译者须对此乃至原文之神韵全数领会,“于译时复极力摹仿,才是尽译艺术文之义务”。这些论析,十分透彻精辟。

(《英文汉译法讲义》收入陈斐《国文科名家讲义》,即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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