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书评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而今,年轻人受挫和抗压的能力好像不如当年长辈,甚至都不如前些年了。他们更敏感,一受委屈就不满意,“一哭二闹三上吊”。

而今,年轻人受挫和抗压的能力好像不如当年长辈,甚至都不如前些年了。他们更敏感,一受委屈就不满意,“一哭二闹三上吊”。

是这样吗?

所谓“受挫能力”,大致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种自我承担风险和压力的素质。但重要的是,“苦”与“欺辱”并非一回事:吃苦耐劳是美德;忍受欺辱的“受挫能力”却不值得羡慕。

然而,“苦”与“欺辱”经常被混淆。比如在高校师生关系中,选择自杀的学生,是因为他们的抗压能力低了吗?为什么不忍一忍或选择其它更好的办法?你或许马上就可以反驳这样的提问,甚至质疑提问者避重就轻,扭曲真实的问题。但其实提问者可能并非故意而为。

他们同样可能出于真心:第一种强调“忍让”,他们相信传统的生活智慧,小不忍则乱大谋,能忍则忍。第二种则暗示“报复”,他们相信传统的江湖智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即便要死也要拉下对方一起下水。

但其实社会进步的表现之一,正是忍受凌辱的阈限提高,个人对自身权利更敏感。“在人格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讨论一个人‘究竟是不是受挫能力差’的问题。”

“忍人所不能忍”

被混淆的“苦”和“欺辱”

自1979年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来,中国社会就常有一种忧虑:担心新的一代“小皇帝”们像温室里的花朵,无法承受现实世界的风雨。在我记忆中,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老师,都曾摇着头说我们不如他们往届带的学生吃苦耐劳、能经受挫折。这种说法久而久之给我们内心植入了一种负罪感,直到后来更年轻的一代替代我们承受相同的责备。直到这两年我才开始怀疑,所谓年轻人“受挫能力太差”的说法可能只是个神话。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喂养中国小皇帝〉作者: 景军 等

的确,很多人都认为年轻一代娇生惯养,一点事就承受不住寻死觅活。多年前,在大学毕业季前夕曾连续发生多起大学生自杀事件,当时我一位同事得知后曾嗤之以鼻地说:“这都要自杀,那我们这行岂不成了高危行业?”

2013年,台湾士兵洪仲丘因军中欺凌暴卒,但曾在陆军官校任教的备役少将许乃权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不以为然地说:“老兵训新兵、学长训学弟,这在军中是很正常的。我想不管是台湾还是大陆,部队都有自己严格的制度和伦理,这本身并不是什么问题。”在他看来,与其说这是军中爱整人,不如说现在的年轻人“不耐操、不耐磨”,“像我们当兵时家里基本都有七八个兄弟,吃饭都成问题,在军中受点苦根本没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大多在优裕、舒适的环境中长大,受挫能力差太多了。”

不难看出,这种观点将“苦”和“欺辱”混为一谈了,仿佛那都不过是人生经历中的考验罢了,如果你承受不住,那只能证明你是不值得同情的弱者。在推崇“狼性文化”的当下,能扛住残酷激烈的竞争压力才有糖吃。长久以来中国社会都盛行“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大丈夫能屈能伸”、“小不忍则乱大谋”这类处世哲学,人们这么想实不足怪。

恐怕没人不知道韩信受胯下之辱的故事:韩信年轻时,忍受市井少年的挑衅侮辱,从其胯下钻过;不仅如此,在他受封楚王后,还让当年这位辱己的少年当上楚中尉。北宋文豪苏轼在其名篇《留侯论》中,起首便是:

古人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张良半身像。《留侯论》是苏轼创作的一篇散文。他在文中根据《史记·留侯世家》所记张良圯下受书及辅佐刘邦统一天下的事例,论证了“忍小忿而就大谋”、“养其全锋而待其敝”等策略的重要性。

因此,按这种传统的观念,能成大事者,必须“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处人所不能处”,即便别人“无故加之”也得“不怒”。像勾践卧薪尝胆、豫让复仇的故事中,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几乎可以牺牲一切,别说承受他人的欺辱,甚至自我作践也在所不惜。这绝不是鼓励人苟且偷生,只是在时势对自己不利时蛰伏隐忍,事实上,这些人在有机会有能力报复时常常也毫不留情——向秦国献计“远交近攻”的范雎便是如此。显然,这一观念注重的不是个人的基本权利,而是一种权谋:在权力博弈中,采取忍让、退避、示弱甚至自我侮辱等方式来迷惑更强大的对手,等待时机来扳回局面。

既然如此,区分哪些是“艰苦”、哪些又是“欺辱”,并无多大意义,它们统统都不过是通往成功路上的一系列不同考验罢了。这不仅在世俗观念中如此,甚至修道成仙的原理也一样:要想得道就必须忍受加诸己身的非人遭遇。唐代传奇小说《杜子春》中说,杜子春修仙,接连承受军士的威吓、毒蛇猛兽和雷电洪水进逼、妻子在地狱中受折磨、自己也受尽地狱酷刑,但在转世投胎成为女人后见到亲儿冤死,终于忍不住叫起来,最终功亏一篑。这些磨难看起来都没什么道理可言,不过是一系列外部权力的任意施加。

因此,仅仅将年轻人抗议性的自杀看作是“受挫能力太低”,这本身在理解上存在着错位。

个人的崛起

忍受凌辱的阈限提高

是一种社会进步

吴飞在其对华北农村自杀现象的研究《浮生取义》中提出,中国人的家庭政治是“一系列的权力游戏”,其中决定胜负的不仅是力量高低,还有道德资本。他强调,中国式自杀并非精神失常导致的不正常行为,而是“正常人享有的一种特权”,涉及的往往是正义问题,也就是说,当人们遭遇不公、挫败并感觉自己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时,便会认为这是个人生活和人格的失败,他们是为捍卫这一人格而作出自杀这一激烈的抗议举动。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浮生取义》作者: 吴飞

作者通过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重新思考中国文化中“生命”和“正义”的问题,从家之礼、人之义、国之法等层次理解幸福与尊严。

他由此提出:中国农村女性自杀率高,其实是因为“很多人觉得自己的人格价值无法得到实现”,而这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在于,“妇女们有了更大的平等权和自由空间,对不公就极为敏感,更容易反抗一点点委屈”,她们“对人格价值变得过于敏感了”。

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体。海青在《“自杀时代”的来临?》一书中详尽剖析了晚清民国以来知识群体日趋激烈的自我表达,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打破封建秩序和家族牢笼之后,个人从中脱嵌出来,新一代中国人开始发现了“自我”,强烈的自我意识使人们更容易感受到自身所遭受的不公,也比前人更倾向于以激烈的行为来捍卫自己新获得的个人权利。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自杀时代”的来临?》

“二十世纪早期中国知识群体的激烈行为和价值选择。”

社会学者吴尔芙(Margery Wolf)曾说:“自杀行为和中国人的许多行为一样,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自身绝望的表示,更是一种指向他人的行为。……西方人对自杀通常的设问方式是‘为什么’,但在中国,人们可能更关注‘谁?谁逼她自杀的?谁应该对此负责?’”也就是说,中国人几乎本能地会把自杀理解为遭受权力不公对待之后的抗议。

正如许纪霖在《家国天下:现代中国的个人、国家与世界认同》一书中所言,中国人在一百年前的五四时代由传统的自我蜕变为具有本真性的自由个人。晚清“发现”了个人,到五四则出现了一个“个人的崛起”时代。家庭、地域等传统社会网络已被当作阻碍个人解放的“网罗”被摧毁,原子化的个人从此必须独自面对外部冲击。与以往那种崇尚忍让的传统熟人社会不同,现代中国则是一个“尚争”的时代。这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权力博弈的规则:人们常常发现,忍辱负重或逆来顺受未必再像以前那样能让人笑到最后,而必须更主动地捍卫自己的权利与利益。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家国天下》作者: 许纪霖

作者许纪霖从传统的“天下观念”遭受现代性冲击入手,讨论儒家、晚清立宪派与革命派、晚清的地方认同和个人认同等中国近现代思想革命中的尝试。

民国时代的这种自我精神,到后来因为国家主义的降临而被重新纳入组织化的社会生活。但在改革开放之后,新的个人主义再度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勤奋勇于实现自我。正如社会学家阎云翔在《私人生活的变革》和《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中观察到的,现代中国社会的这些个体“不再愿意为了扩展家庭的绵延不绝而牺牲自己;相反,他们都通过家庭的运作来寻求自己的利益和快乐”,个人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家庭、亲属组织和社区的控制,只要有可能,每个人都谋求积极地为自我发展开辟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年轻的一代人愿意为实现自我而拼搏,但与此同时却又比父辈更重视自己的个人领地不受侵犯——包括他们的隐私、权利和人格尊严。就我和90后同事的相处来看,他们很多人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为此必要的“吃苦”他们是很能承受的,但“欺辱”则是另一回事,个人权利受侵犯时他们无不极为敏感。这与其说是他们“受挫能力差了”,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的个人权利意识高涨了不少。的确,现在普遍有一种说法认为年轻一代不如以前父辈能吃苦,但问题的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基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将这些笼统的“挫折”加以区分归类。这是极有必要的,因为其中往往存在微妙而重大的区别。

不久前,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陶崇园跳楼自杀,起因是他无法忍受导师王攀对他的各种人身支配——从打杂做事到迫使他叫“爸爸”。此事迅速发酵成为一起公共事件,死者家属最终决定走法律途径,强调这不仅是为了讨回公道,“更主要是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并提请社会“注意悲剧后面的原因”。尽管也有一种声音将之归为“年轻人太脆弱,不能承受挫折”,但且不论我们无法切身感受他人所承受的压力,这其中必须予以厘清的一点是:这些所谓挫折,究竟是个人失败(例如论文屡次被退稿而无法发表),还是外部权力施加的有损人格的欺辱?

忍受凌辱的底线提高,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准之一

《权力关系与师生交往〉作者: 余清臣

“师生交往活动是一种微观政治活动。”

所谓的“受挫能力”,应当是对个人成败的承受能力,也就是一种自我承担风险和压力的素质,但忍受欺辱并不是美德,这样的“受挫能力”也不值得羡慕。这在传统年代并未怎么区分,但对现代社会的个体而言则至关重要。长久以来,正是由于很多人不怎么在意个人的意志和感受,才活得那么粗糙。这并不是“一代不如一代”了,相反,社会正是这样进步的:正由于忍受凌辱的阈限提高了、对自身权利更敏感了,每个人才能争取获得更有尊严一点。正如黄执中曾说的,一个国家最大的骄傲,就是培养出一群娇贵的人民。在人格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讨论一个人“究竟是不是受挫能力差”的问题。

热门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