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上古时代(上册)

第三节 春秋战国之际新的阶级出现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春秋战国之际新的阶级出现

  春秋战国之际的新旧过渡

  春秋战国之际,旧的制度、旧的等级已经开始动摇,新的制度、等级以及新的阶级产生了。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渡时期。

  春秋末期,有一次,齐景公和晏婴坐在路寝上,景公望着对面豪华壮丽的宫殿,感慨地说:“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婴回答说:“其陈氏乎?陈氏无有大德而有施于民,豆、区;釜、锺之数,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景公听了,问怎样才能改变这一情况。晏子说:“唯礼可以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慆(慢也),大夫不收公利。”①礼,在古代本来有维系社会等级秩序的作用,而齐景公时已失去这种作用了。本来确是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慆的,而今恰恰相反,民迁、农移、工贾变、士滥、官慆了。晏婴所谓的礼,当然是指旧制度而言,如在井田制度时,确是民不迁、农不移的。在“工商食官”制度时,工贾各有专业,确是工贾不变的。在等级制度时,确是可以做到士不滥、官不慆的。但是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礼崩乐坏”的局面终于愈演愈烈。

  战国以后,铁器的使用已更加普遍。凡农具、工具以至女红所用的针都是铁制的了。这大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工、商业的进一步分工。恩格斯说:“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各个家庭首长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仍然保守着旧的共产制家庭公社,同时也炸毁了在各种公社范围内进行的共同耕作制。”②这番话正好象是针对我国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情况说的。《孟子·滕文公上》载盂子和许行之徒陈相的对话: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以粟易之。”“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害)陶冶;陶冶以械器易粟,岂为厉农夫哉?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官中而用之?何许子之不惮烦?”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子人。天下通义也。”

  孟子的话是极其富于逻辑性。他一层层地反问,使得陈相自陷于矛盾之中。从孟子的话中,可见战国时期确已由社会分工而产生农、工、商阶级、“治人”和“治于人”的两大对立阶级。许行之徒自称是信奉“神农之言”的。他们主张“君民益耕”,共同参加劳动。这正是原始的公社共同耕作制的反映。春秋战国时期还有许多氏族、部落的存在,因此还保留着公社的共同耕作制。但是孟子所讲的井田制已经是等级和阶级对立下的井田制,即“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的井田制。旧的形式而新的阶级关系,所以他反对许子之徒的“君民并耕”的主张。

  春秋末期所发生的民迁、农移,工贾变、士滥、官慆的社会现象,为战国以后不同阶级的形成具备了条件。

  士的流别

  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始见于《国语·齐语》,同时见于托名为管子所作的《管子·小匡》篇。四民作为阶级,应该产生于战国时期,《齐语》(非全部《国语》)可能是经过后人的篡改的。

  士,本是战士,它是贵族阶级中的最末一个等级,而战国以后,它已经与农、工、商并列了。这确是值得注意的新现象。因为它既可以上升于大夫(所以称为“士大夫”),也可以下降于庶人(所以称为士庶人)。这时,小人与庶人也已经合流为一。

  士的流别最为复杂,也最“滥”。战国以后,他们大部分可以凭着专有知识和一技之长,谋得衣食生活。上焉者做大夫的家宰、家臣,下焉者就只有做食客、游说、游侠、卜卦算命或者从事商业活动(如子贾、自圭等)。孔于从政失败之后,退而整理《诗》《书》,创立了“私人讲学”的儒家学派。他是我国第一个教师、思想家和教育家。战国以后,诸子百家争鸣,达到我国思想文化最繁荣的时期。

  农民、隶农、佃农

  农民的来源,大部分就是古代住在野中从事农业的庶人。自井田制破坏以后,他们有的已成为“五口之家,百亩之田”的个体农民,其次则为“隶农”、佃农、雇农等等。

  在孟子的笔下,农民的日子似乎不坏,所谓“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他们在自己的住宅周围,“树之以桑”。畜养一点家禽、狗、猪等,“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再进一步“设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真是一幅自然美的田园风光。

  但是孟子的话显然掺和着他自己的理想,这个理想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必须以统治者实行“仁政”为条件。如果不然,则“老弱转乎海壑,壮者散而之四方”,“狗彘食人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①总之,农民的处境还是很危险的。

  “隶农”之名,最早见于《国语·晋语》晋武公时:“其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饗,为人而已。”可见他们对于其主人还有一定的隶属性,所以称之“隶农”。他们已经可以从主人那里获得一块“沃田”耕种。但是,勤勤恳恳地劳动,一年到头,自己留下的粮食还很少,只是“为人而已。”

  佃农是租耕“豪民”土地的农民。雇农是受雇于主人的农民,其中也有长年和短时间的雇农之别。依《韩非子·外储》篇的描写,这种雇农已很少隶属性。主人为了鼓励他们劳动的积极性,常常以丰富的酒食款待他们。如果不然,他们就可以到别的主人家去出卖劳力。陈胜、吴广也是佃雇农,似乎也是比较“自由”的。他们甚至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革命意识,对旧时代的等级制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工商身份的变化

  在古代“工商食官”的制度下,工商是不分的。他们在宫廷和贵族家里劳动,其衣食和原料都由公家和主人供给,所生产的东西都是为贵族享用的,不许在市场上买卖。工商的身分是不自由的,要在“工师”的监督下劳动①。战国以后,这种制度已破坏了。同时从农民中也分化出来小部分的个体工、商业者。更值得注意的是与农业和手工业完全脱离关系的商人也开始出现。

  不可忽视成国秦汉之际商业经济的发展。《史记·货殖列传》对此有很生动的描写。这对不但出现了许多商业城市,而且已侵袭着周围的农村。“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农民纷纷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商人自己不从事生产,而他们贩运各地的土特产和手工业品,转手之间,便成了巨富。农产品、手工业品都成为商品,从而商品的商品——货币也发明了。司马迁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财富确乎已成为比政治权力还大的力量,使许多人心甘情愿地彼剥削、奴役。从而出现了旧的等级以外的“素封”阶级。《史记·货殖列传》说: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赋税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美好矣。素封者就是非出身封君而是庶人、农、工、商、贾等级的,而他们的财富收入可以与封君相比;是更徭、租赋的负担者。这是以前历史上所没有过的富有阶级。

  贵族内部的贫富分化

  春秋战国之际,贵族阶级内部也出现了贫富的分化。有的已穷困了,没落了,有的却成为富强的贵族。《左传》,庄公十三年,晋献公“患桓庄之族偪”,士■建议“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杜注:“富子指桓庄之族”。

  鲁国季孙、叔孙、孟孙三家,以季氏为最强。《论语·季氏》说他“富于周公”(指周公的后人)。可见强族必定是富有者,是“私肥于公”的结果。私家富强了,公家就衰弱了,没落了。

  齐国的陈氏于齐景公时已开始强大。“在礼,家施不及国”的,而陈氏:“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大夫不收公刊”,而他却是以“假公济私”的手段培养了自己的实力。春秋时期不但齐国的陈氏是这样,宋国的公子鲍,乐氏和郑国的子罕也都是用“假公济私”的手段赢得了国人的拥护,以取得了政权。①《春秋》三传谴责他们是“僭礼者”,而僧礼者必然是僭富者。如郑国的大夫子皙,当时有人批评他“无礼而好陵上,估富而卑其下”②,可见“无礼”正是“估富”的结果。

  这些新贵与旧贵在血缘上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他们并不是凭借其血缘关系而获取政权与社会地位的,而是凭借其雄厚的财富获取政权与社会地位的。

  

  ①《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②《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60页。

  ①参看《孟子·梁惠王》、《孟子·滕文公》。

  ①见《礼记·月令》。 ①见《左传》文公十六年,又襄公二十九年。

  ②《左传》昭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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