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

第九章 隋唐科举制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九章隋唐科举制

  隋唐商代,之所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自然有其多种多样的原因,产生并发展于这个时期的科举制,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这时的科学制度刚刚冲破了以门第取人的九品中正制的樊笼,正处在具有很大活力而能发挥积极效力的崭新阶段,可以说是解放人才的制度。它除过对“工、商之家”做出“不得预于士”,“不得入仕”的规定外,允许一般读书人和有文化的农民以至部分官员都可以根据个人的文化程度和志趣,自愿地向各级官府报名并选择某项科目来参加考试,朝廷则依照他们的考试成绩进行选取并授予官职。而当时的工商之家及其他低贱身份的人在社会上毕竟是极少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人只要埋头读书,就有资格应考”。于是,对人们通过考试竞争而进入仕途来说,就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公平性和广泛性,使得一部分处于社会中低层而了解社会实际的优秀人物取得参预政治和管理国家的权力。这样,既能调动人们的积极进取精神,扩大选取各种人才的范围,又能提高行政官员的素质,完善封建社会的管理,从一个方面促进了当时社会的进步和强盛。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