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

第二节 魏徵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魏 徵

  备经丧乱,仕途坎坷

  魏徵(580—643),字玄成,钜鹿曲城(今河北巨鹿)人。父魏长贤曾仕北齐为屯留令。魏徵少年时父亲即去世,家道中衰,陷于贫困境地。但他“落拓有大志,不事生业”,曾出家做过道士。从小爱好读书,多所涉猎。时值隋末,天下渐乱,他“尤属意纵横之说”②。

  农民大起义爆发后,武阳郡丞元宝藏举兵反隋,以响应李密,召魏徵为典书记。从此,他成为农民起义军的一员。义宁元年(617)九月,元宝藏受李密封爵,命魏徵写信致谢。李密因喜爱魏徵的文辞,特召请他为元帅府文学参军,掌记室。从此,魏徵即在李密属下任职。

  武德元年(618)九月,李密在击败宇文化及后,“劲卒良马多死,士卒疲病。”王世充又出兵洛口,欲乘机歼灭李密军。李密召集众将商议,多主张应战,魏徵却劝告长史郑颋说:“魏公虽骤胜,而骁将锐卒死伤多矣;又军无府库,有功不赏,战士心惰,此二者难以应敌。未若深沟高垒,旷日持久,不过旬月,敌人粮尽,可不战而退,追而击之,取胜之道。且东都食尽,世充计穷,意欲死战,可谓穷寇难与争锋,请慎无与战。”魏徵知己知彼,提出了十分正确的建议,郑颋不但听不进去,反蔑视为“老生之常谈”。他生气地说:“此乃奇谋深策,何谓常谈?”遂拂衣而去。果然不出魏徵所料,交战之后,李密军全线溃败,死伤大半,郑颋等将佐被俘,李密走投无路,遂入关降唐。

  魏徵随李密归降了唐朝,久久不被任用,便自请安辑山东,于是被授任为秘书丞,乘驿传到达黎阳。这时,李密旧将李勣仍拥兵据守,魏徵致书李勣,认为李密拥兵数十万,一蹶不振,已归降唐朝;今黎阳为兵家必争之地,宜早归降,以免后患。李勣得魏徵信后,遂决意降唐,并开仓运粮,支援淮安王李神通军。①不久,窦建德攻陷黎阳,俘获了魏徵,任其为起居舍人。至武德四年(621),秦王李世民擒获窦建德,魏徵再次归唐。太子李建成闻其名声,引荐他任太子洗马。从此,魏徵成为东宫的座上宾。

  魏徵事奉皇太子,竭智尽力。他见秦王位望隆重,暗中有夺宗之志,为提高太子声望,稳固储君地位,便与太子中允王珪劝告太子说:“秦王功盖天下,中外归心;殿下但以年长位居东宫,无大功以镇服海内。今刘黑闼散亡之余,众不满万,资粮匮乏,以大军临之,势如拉朽,殿下宜自击之以取功名,因结纳山东豪杰,庶可自安。”①太子依从其建议,奏请了高祖,总领陕东道大行台及山东道行军元帅,统河南、河北诸州军马,以讨伐刘黑闼。

  魏徵随太子远征,在洺水(今河北曲周东南)连破黑闼军。鉴于以前的高压政策,致使窦建德余部再次起兵,他遂向太子建议说:“黑闼虽败,杀伤太甚,其魁党皆悬名处死,妻子系虏,欲降无由,虽有赦令,获者必戮,不大荡宥,恐残贼啸结,民未可安。”太子听从了他的建议,“获俘皆抚遣之,百姓欣悦”②。因此,刘黑闼也很快束手就擒,从而结束了河北一带动荡不安的局面。

  魏徵见秦王功勋越来越大,威望越来越高,严重威胁着太子地位,常常劝说太子快想对策,李世民也风闻此事。武德九年(626)六月,玄武门事变,秦王诛杀了太子及齐王元吉,召来魏徵,责问他为何“离间我兄弟”,他却毫无惧色,直言不讳地说:“皇太子若从徵言,必无今日之祸。”秦王听了虽一时很气愤,但一向器重他的才干与耿直,仍以礼相待,引荐他为詹事主簿。

  不久,魏徵任谏议大夫。原太子及齐王之党羽散亡在民间,虽有赦令,犹不自安,有的人还告捕以邀赏,闹得人情不安,于是派魏徵宣慰山东,并允许以便宜行事。魏徵到达磁州(今河北磁县),正遇州县押送前东宫千牛李志安、齐王府护军李思行去京师。他说:“吾受命之日,前宫、齐府左右皆赦不问;今复送思行等,则谁不自疑!虽遣使者,人谁信之!吾不可以顾身嫌,不为国虑。且既蒙国士之遇,敢不以国士报之乎!”③遂当即命令全部释放。李世民听到后,对魏徵不顾嫌疑、忠心奉国深为敬佩。

  极言直谏,一代诤臣

  魏徵备经丧乱,仕途坎坷,阅历丰富,因而也造就了他的经国治世之才,他对社会问题有着敏锐的洞察力,而且为人耿直不阿,遇事无所屈挠,深为精勤于治的唐太宗所器重。太宗屡次引魏徵进入卧室,“访以得失”,魏徵也“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对于朝政得失,频频上谏。唐太宗曾褒奖他说:“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不久,迁任尚书左丞。贞观三年(629)即以秘书监参知国政,进封郑国公。

  魏徵的直言极谏是著名的,当时以“识鉴精通”而闻名的宰相王珪曾高度评价他说:“每以谏诤为心,耻君不及尧、舜,臣不如魏徵。”①据《贞观政要》记载统计,魏徵向太宗面陈谏议有五十次,呈送太宗的奏疏十一件,一生的谏诤多达“数十余万言”②。其次数之多,言辞之激切,态度之坚定,都是其他大臣所难以伦比的。

  魏徵的谏诤涉及面很广,朝廷军国大事的失误自然是他上谏的主要内容。为了医治隋末战乱的创伤,他规谏太宗要与民休养生息,一改隋炀帝奢靡之风,反对营造宫室台榭和对外穷兵黩武;为了社会的安定,他规谏太宗要废除隋的严刑峻法,代之以宽平的刑律;为了政治清明,他规谏太宗用人要“才行俱兼”,对官吏中的贪赃枉法之徒要严惩不贷。在刑赏问题上,他认为刑赏之本在于劝善惩恶,在王法面前,“贵贱亲疏”一律对待;在君主的思想作风上,他规谏太宗要兼听广纳,认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以防止贵臣壅蔽,下情不得上达。他规谏太宗要以“亡隋为戒”,接受历史教训,居安思危,力戒骄奢淫逸。对这些有关国家治乱、社稷存亡的大问题,魏徵在上谏时一向是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对唐太宗的失误批评也是尖锐的。他提倡上书言辞激切,无所顾忌。贞观八年(634),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说:“修洛阳宫,劳人;收地租,厚敛。”太宗看后大怒,要给他定以讪谤之罪。魏徵马上劝谏说,昔日贾谊给汉文帝上疏说:“可为痛哭者三,可为太息者五。”自古上书,都是言辞激切,不这样就不能引起皇帝的警觉,激切并不是讪谤。太宗听后有所悔悟说:“朕初责此人,若责之,则谁敢言之。”①魏徵对唐太宗常常是面折廷诤,有时弄得他面红耳赤,甚至下不了台。一次罢朝后,太宗曾余怒未息地说:“会须杀此田舍翁。”又说魏徵“每廷辱我”②。不难看出,魏徵的犯颜直谏,往往是一针见血,甚至到了太宗难以忍受的程度。

  除了军国大事外,魏徵对太宗其他一些不合义理的做法也提出善意的批评。贞观六年(632)八月,长乐公主下嫁,太宗以公主是长孙皇后所生,敕令资妆要倍于永嘉长公主。魏徵上谏,以为长公主尊于公主,公主之礼不应超过长公主。长孙皇后听到此事后,十分钦佩魏徵的刚直敢谏,颇有感触地对太宗说:“尝闻陛下重魏徵,殊未知其故。今闻其谏,实乃能以义制主之情,可谓正直社稷之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妇,曲蒙礼待,情义深重,每言必候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为之《说难》,东方称其不易,良有以也。”①之后,便亲自去魏徵家,赐帛五百匹。魏徵的直言极谏,甚至说出了连长孙皇后也不敢轻易说出的话。

  尽管太宗对魏徵的尖锐批评一时难以接受,但他毕竟认识到魏徵是忠心奉国,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对他的犯颜直谏曾感叹说:“人言魏徵举动疏慢,我但觉妩媚,适为此耳。”当然,唐太宗的开明政治是魏徵屡次极言直谏的重要原因,因此他回答说:“陛下导之使言,臣所以敢谏,若陛下不受臣谏,岂敢数犯龙鳞?”这一番话也并不只是谦逊之辞。

  魏徵对朝政失误的批评,对贞观政治纠谬补缺,多所裨益。太宗已感到自己不可一日离开他。太宗曾把魏徵比作良匠,自己比作金子,金子原在矿石里,它之所以称贵,是由“良冶锻而为器,便为人所宝”。史家高度评价魏徵说:“臣尝阅《魏公故事》,与文皇讨论政术,往复应对,凡数十万言。其匡过弼违,能近取譬,博约连类,皆前代诤臣之不至者。”

  偃革兴文,与民休息

  魏徵鉴于隋末人口流亡、经济凋敝、百废待兴的事实,力劝太宗偃革兴文,实行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休养生息政策,表现了他政治上的“致化”思想。

  太宗即位初,曾与群臣谈及教化百姓之事。太宗认为大乱之后,恐怕难以教化。魏徵则认为:“久安之民骄佚,骄佚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他举例说,犹如“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一样。他还批驳大臣封德彝的“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的说法,认为商汤灭夏桀,周武王伐纣,“皆能身致太平,岂非承大乱之后邪!”他又进一步说:“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①魏徵坚持历史进化论的观点,是积极可取的。太宗采纳了魏徵的建议,制定了经国治世的基本国策,对于贞观之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魏徵还提出了以静为化之本的施政方针。他认为隋朝虽然府库充实,兵戈强盛,但由于“甲兵屡动,徭役不息”,最后虽富强而丧败,其原因就是因为“动”。在大乱之后,百姓疲敝,人心思治,当以安静为本,“静之则安,动之则乱,人皆知之,非隐而难见也,非微而难察也”②。

  魏徵以静为本的思想,主张社会有个安定的环境,与民休养生息,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为此,魏徵曾屡次劝谏太宗停止兵事,提倡轻徭薄赋,布德施惠。贞观初年,岭南诸州奏说高州酋帅冯盎反叛,太宗将调发江南、岭南数十州兵讨伐。魏徵立刻上谏说:“中国初定,疮痍未复,岭南瘴疠,山川阻深,兵远难继,疾疫或起,若不如意,悔不可追。”他认为冯盎数年“兵不出境,此则反形未成,无容动众。”如果派遣使者,“分明晓谕,必不劳师旅,自致阙庭。”太宗依从了他的意见,不动一兵一卒,岭南果然相安无事。太宗高兴地说:“岭南诸州盛言盎反,朕必欲讨之。魏徵频谏,以为但怀之以德,必不讨自来。既如其计,遂得岭表无事,不劳而定,胜十万师。”①遂赐绢五百匹。

  为了防止劳役百姓,魏徵还劝谏太宗停止周边诸国的入朝贡献。贞观二年,高昌王麹文泰将入朝,西域诸国也欲遣使贡献。魏徵上谏说:“中国始平,疮痍未复,若微有劳役,则不自安。往年文泰入朝,所经州县,犹不能供,况加于此辈。”太宗听了,马上下令追回迎接西域使臣的使者。

  魏徵还劝谏太宗停止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以减少费用。贞观六年,文武百官都以为封禅为帝王盛事,又天下乂安,屡次请求东封泰山,唯独魏徵不同意。他认为尽管太宗功高德厚,国泰民安,四夷宾服,“然承隋末大乱之后,户口未复,仓廪尚虚,而车驾东巡,千乘万骑,其供顿劳费,未易任也”②。在魏徵的规谏下,又恰遇河南、河北数州闹水灾,遂停止了东封活动。

  魏徵认识到,帝王崇饰宫宇,奢侈无度的结果必然疲劳百姓。在与太宗谈及此事时,曾以“亡隋为鉴”,说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③。提醒太宗慎自惕勉,以防重蹈覆辙。

  太宗曾让在益州及北门制造绫锦、金银器,魏徵上言,劝止此事。他说:“金银珠玉,妨农事也,锦绣纂组,害女工也。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一女不织,天下有受其寒。古人或投之深泉,或焚之通衢,而陛下好之,愚臣不胜其耻。”④太宗在位既久,忘记了俭约的作风。贞观十一年(637),他东巡洛阳,住在显仁宫,因州县官吏供奉不好,大都受到了谴责。魏徵认为这是渐生奢侈之风的危险信号,于是马上给他敲一下警钟:“隋惟责不献食,或供奉不精,为此无限,而至于亡。故天命陛下代之,正当兢惧戒约,奈何令人悔为不奢。若以为足,今不啻足矣;以为不足,万此宁有足耶?”之后,魏徵又上疏,表示“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①。

  魏徵的“偃革兴文”的政治思想是符合唐初国情民意的,有利于医治隋末战乱的创伤,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国威远扬。太宗颇有感慨地对宰臣长孙无忌说:“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运,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威慑四夷,远人自服。唯有魏徵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其语,天下安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驿,相望于道。凡以此事,皆魏徵之力也。”②

  兼听广纳,君臣共理

  贞观二年,太宗问魏徵说:“何谓为明君暗君?”魏徵率直地回答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他列举了历史上的唐、虞,“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故不塞听与迷惑;秦二世、梁武帝、隋炀帝偏听偏信,致天下溃败而不自知,于是他结论说:“是故人君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也。”③可见,兼听纳下,也是魏徵的政治思想之一,这和他的“致化”思想是相一致的。

  魏徵主张君主兼听纳下,有利于君主听取臣下的正确意见,以克服君主的主观片面性。帝王久居深宫,视听不能及远,再加上自己的特殊身份,很难了解社会实际。因此,魏徵奏言太宗:“陛下身居九重,细事不可亲见,臣作股肱耳,非问无由得知”①。在魏徵看来,只有兼听纳下,才能更好地掌握下情,才不至于被“壅蔽”。这是克服帝王独断专行的作风、减少失误的有效措施。太宗接受了这一思想。贞观四年,太宗曾对侍臣说:“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②魏徵认为,开国之初,君主往往能兼听广纳,但很难坚持始终。贞观十四年(640),他向太宗表明了这种思想。他说:“臣观古来帝王拨乱创业,必自戒慎,采刍荛之议,从忠谠之言。天下既安,则恣情肆欲,甘乐谄谀,恶闻正谏。”③讽劝太宗要善始善终。

  兼听纳下不仅只讲君主的思想作风,而且还包含发挥臣下的聪明才智,以使君臣协力,共治天下的思想。魏徵曾上疏太宗说:“臣闻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然则首虽尊极,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借股肱以致治。”他说明君臣共为一体的道理,强调了臣下的股肱作用,指出了君臣同心同德,才能导致天下大治,如果君主闭目塞听,“委弃股肱,独任胸臆,具体成理,非所闻也”。魏徵的这种君臣一体,同心求治的思想博得了太宗的赞赏,他曾多次对臣下说:“既义为一体,宜协力同心。”

  魏徵从治乱得失的比较中,提出的君主要“兼听纳下”的政治思想对于调整君臣关系也起了积极作用。在封建专制的时代,君臣关系处于既统一又对立之中。魏徵在奏疏中引用了孟子的话说:“君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粪土,臣视君如寇仇。”他主张君主对大臣要诚信不疑,如“上之不信于下,必以为下无可信矣。若必下无可信,则上亦有可疑矣”。这样“上下相疑,则不可以言至治矣”①。因此,君主对于臣下的信任是至为重要的。

  唐太宗在实践中推行了兼听纳下的思想,调整了君臣关系,改变了帝王传统的孤家寡人做法,臣下对朝廷施政中的失误之处上书规谏,纠缪补缺,匡弼时政。君臣和舟共济,集思广益,上下同心,从而开创了贞观年间的谏诤成风的开明政治。

  知人善任,惩恶劝善

  在一次奏疏中,魏徵援引了管仲回答齐桓公在用人问题上妨害霸业的五条,一是不能知人,二是知而不能用,三是用而不能任,四是任而不能信,五是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②可以说,知、用、任、信、不使小人参之,基本上概括了魏徵的吏治思想。

  知人是用人的首要问题。在用人问题上,魏徵特别强调君主的知人。他给太宗上疏说:“臣闻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父不能知其子,则无以睦一家;君不能知其臣,则无以齐万国。万国咸宁,一人有庆,必借忠良作弼。俊乂在官,则庶绩其凝,无为而化矣。”①魏徵指出君主知人,才能任用忠良、俊乂之士,这是“无为而化”、天下致治的先决条件。

  魏徵认为识别人臣的善恶是知人的一个重要内容。贞观六年,太宗与他谈及了“为官择人”一事,他回答说:“知人之事,自古为难,故考绩黜陟,察其善恶。今欲求人,必须审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怎样才能“审访其行”呢?就是要注意对官吏的严格考察,他说:“贵则观其所举,富则观其所养,居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②魏徵认为在不同的环境中,观察人的所作所为,是考核官吏才行的时机。

  在不同的时期,在用人标准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天下未定之时,一般是“专取其才,不考其行”,天下太平之时,“则非才行兼备不可任也”③。他的这一用人思想,是和变化的客观形势相适应的,也是可取的。

  贞观五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天才无行,与侍御史李仁发俱以告讦得到了太宗的恩宠,因此他俩更是有恃无恐,任意弹射,不少大臣受到谴责,心中愤然不平。魏徵认为告讦并非正直,进谗言只能是陷害大臣,也不是忠的表现,即上谏太宗说:“万纪等小人,不识大体,以讦为直,以谗为忠。陛下非不知其无堪,盖取其无所避忌,欲以警策群臣耳。而万纪等挟恩依势,逞其奸谋,凡所弹射,皆非有罪。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厉俗,奈何昵奸以自损乎!”①魏徵直言批评了唐太宗以告讦为正直、重用奸佞小人的错误做法,太宗开始默然不语,后来觉得他说的有理,赐绢五百匹。

  扬长避短是魏徵用人的一个卓越思想。他在奏疏中比较明确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因其材以取之,审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长,舍其所短”②。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人都有其长处,也有其短处。魏徵主张“因其才以取之”,要扬其长而避其短,不能因其短而掩其长。他的这一用人思想,祛除了求全责备的弊病,拓宽了用人之路。

  赏罚分明,不徇私情,也是魏徵的用人思想中的一个内容。他在奏疏中,曾深入地谈论过这一问题,他说:“赏不以劝善,罚不以惩恶,而望邪正不惑,其可得乎?若赏不遗疏远,罚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以仁义为准绳,考事以正其名,循名以求其实,则邪正莫隐,善恶自分。”③贞观三年,濮州刺史庞相寿因贪污罪被罢免官职。相寿曾是秦王府幕僚,凭借这一关系,他请求太宗宥免。太宗赐绢一百匹,还命他仍任旧职。魏徵知道后,立即进谏说:“今以故旧私情,赦其贪浊,更加以恶赏,还令复任,然相寿性识未知愧耻。幕府左右,其数众多,人皆恃恩私足,使为善者惧。”④太宗欣然接受了他的批评,改变了原来的做法。

  魏徵反对重用宦官。贞观十四年(640),太宗屡次以宦官充任使者,他们回京后又妄加弹奏,常使太宗发怒。魏徵即上奏说:“阉竖虽微,狎近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以今日之明,必无所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太宗听后高兴地说:“非公,朕安得闻此言!”①魏徵在唐初已看到重用宦官的隐患,并劝太宗要为子孙后代着想,表现了他在用人方面的卓识远见。唐后期的宦官专权也恰好印证了他对宦官“为患特深”的英明预言。

  居安思危,善始慎终

  魏徵在与唐太宗等人讨论创业与守业之难时说:“帝王之起,必承衰乱。覆彼昏狡,百姓乐推,四海归命,天授人与,乃不为难。然既得之后,志趣骄逸,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敝,恒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则难。”②这里,虽然魏徵对披坚执锐、出入生死的创业之难估计不足,但分析守成之难却是鞭辟入里的。

  魏徵认为,要守成帝业,使国家长治久安,最重要的就是居安思危。贞观五年,太宗谈到虽然国内相安无事,四夷宾服,但自己仍“日慎一日,惟惧不终”。魏徵则回答说:“内外治安,臣不以为喜,唯喜陛下居安思危耳。”③魏徵熟谙历史,见历史上不少帝王都以居安忘危、骄奢怠惰,因而天下大乱,因此在贞观六年与太宗谈论古代帝王兴衰时说:“自古失国之主,皆为居安忘危,处治忘乱,所以不能长久。今陛下富有四海,内外清晏,能留心治道,常临深履薄,国家历数,自然灵长。”④他认为居安忘危,处治忘乱是由于帝王忘乎所以,无心政治,因而导致了国家的危亡与覆灭,以此提醒太宗,要小心在意,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觉。

  魏徵常以亡隋为借鉴,以说明居安思危的迫切性。贞观十一年(637),他接连上疏,反复强调“以隋为戒”的重大意义。在奏疏中说:隋“统一寰宇,甲兵强盛,三十余年,风行万里,威动殊俗”,一旦土崩瓦解,原因何在呢?是在于“安不思危,治不念乱,存不虑亡之所致也”。因此他告诫太宗“鉴国之安危,必取于亡国”,并表示“臣愿当今之动静,思隋氏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若能思其所以危,则安矣;思其所以乱,则治矣;思其所以亡,则存矣”。魏徵总结隋亡的教训,作为太宗治理国家的一面镜子,以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诗经》所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几乎成为一条规律。魏徵明了这一点,他在奏疏中说古代帝王“莫不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原因何在呢?他解释说:“夫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当志得意满之后,玩物丧志,骄奢淫逸。因此,他特别告诫太宗“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①他这种慎终如始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是保证帝业兴盛不衰的重要因素。

  从善始慎终的政治思想出发,魏徵特别留意观察太宗政治上的变化,及时提醒他注意。贞观六年,太宗与侍臣论安危之本,近来政事如何时,魏徵认为政事不如贞观之初。他比较说:“贞观之初,陛下志在节俭,求谏不倦。比来营缮微多,谏者颇有忤旨,此其所以异耳!”魏徵有的放矢,太宗听了心悦诚服,拍手大笑说:“诚有是事。”①此后,魏徵还经常劝谏太宗要保持即位之初孜孜求治的思想作风。贞观十一年(637)五月,他上疏说:“陛下欲善之志不及于昔时,闻过必改少亏于曩日,谴罚积多,威怒微厉。”批评了太宗政事不如贞观之初,并指出:“陛下往以未治为忧,故德义日新;今以既治为安,故不逮。”他列举了不少太宗勉强从谏的事例,说明与贞观之初从谏如流的作风大不一样。太宗听后很满意,褒奖他说:“非公不能及此。人苦不自知耳!”②贞观十三年五月,魏徵乘太宗诏五品以上官上封事之机,全面地、系统地总结了政事不如贞观之初的事实,上奏太宗,这就是著名的《十渐不克终疏》。疏中列举了太宗搜求珍玩、纵欲以劳役百姓、昵小人、疏君子、崇尚奢靡、频事游猎、无事兴兵、使百姓疲于徭役等不克终十渐,批评了太宗的骄满情绪,再次提醒他慎终如始。太宗看完奏疏后,欣然接纳,并对他说:“朕今闻过矣,愿改之,以终善道。有违此言,当何施颜面与公相见哉!方以所上疏,列为屏障,庶朝夕见之,兼录付史官,使万世知君臣之义。”③遂赐黄金十斤、马二匹。

  助成文治,名垂后世

  魏徵喜逢知己之主,竭尽股肱之力,辅助太宗理政,已成为太宗的左手右臂。魏徵建言行事,匡正朝政失误,助成贞观之治。太宗曾说:“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谠,安国利民,犯颜正谏,匡朕之违者,唯魏徵而已。古之名臣,何以加也。”并亲手解下佩刀,赐予魏徵。

  贞观十六年(642)七月,魏徵染病,卧床不起。太宗手诏慰劳,并说:“不见数日,朕过多矣。今欲自往,恐益为劳。若有闻见,可封状进来。”魏徵不顾疾病在身,又上言数事,对太宗近来临朝时“常以至公为言,退而行之,未免私辟”的言行不一的做法提出了批评。魏徵平素为官清正,生活简朴,以至家无正堂。太宗下令停止营造小殿,用其木材为魏徵建造正堂。建成后,又根据魏徵的好尚,赐给他素屏风、素被褥、几、杖等家物。①贞观十七年(643)正月,魏徵病情恶化,太宗命一中郎将住在他家中,及时通报病情,所赐药膳无数,中使相望于道。太宗与太子两次亲临病榻看望,并而许将衡山公主下嫁给他儿子叔玉。十七日,魏徵病卒。时年六十四。赠司空、相州都督,谥曰文贞,陪葬昭陵。安葬时,其妻裴氏遵照魏徵的夙愿,以布车载着灵柩。太宗悲恸之极,登苑西楼望丧痛哭,还诏令百官送丧至郊外。并亲自撰写碑文,亲笔书写。他思念魏徵不已,对侍臣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徵没,朕亡一镜矣!”②太宗论定功臣,魏徵得以图像于凌烟阁。他望着魏徵画像思绪万千,遂吟诗曰:劲条逢霜摧美质,台星失位夭良臣。

  唯当掩泣云台上,空对余形无复人。③太宗对魏徵的特殊礼遇与尊宠引起了某些人的妒嫉,经魂徵举荐入相的杜正伦、侯君集或以罪被黜免,或以叛逆受诛,因指摘魏徵有朋党;又扬言魏徵将前后谏诤之语抄录给史官褚遂良,太宗信以为真,很不满意,遂终止了衡山公主与魏叔玉的婚事,并下令推倒了亲自书写的纪念碑。①直到贞观十九年(645),太宗亲征高丽,战士死伤数千人,战马损失十分之七八,他深深悔恨这一举动,不禁慨然叹息说:“魏徵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②于是立命驰驿以少牢之礼祭祀魏徵,又重立纪念碑。

  魏徵是唐初卓越的政治家,他刚正不阿,素以有胆有识、犯颜直谏而著称,辅弼唐太宗拨乱反正,以成贞观之治。太宗曾说:“为政者岂待尧、舜之君,龙益之佐,自我驱使魏徵,天下乂安,边境无事,时和岁稔,其忠益如此。”③史家曾给予他很高的评价,说他“身正而心劲,上不负时主,下不阿权幸,中不移亲族,外不为朋党,不以逢时改节,不以图位卖忠”。这并非是谀美之辞。魏徵的名字与贞观之治将同垂于青史。

  

  ②《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下引本传,不另加注。

  ①《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高祖武德五年。

  ②《新唐书》卷七九《隐太子建成传》。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一,高祖武德九年。

  ①《贞观政要》卷二。

  ②《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

  ①《魏郑公谏录》卷一。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六年。

  ①《旧唐书》卷五一《长孙皇后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太宗贞观四年。

  ②《贞观政要》卷八。

  ①《贞观政要》卷九。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六年。

  ③《贞观政要》卷六。

  ④《魏郑公谏录》卷一。

  ①《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

  ②《魏郑公谏录》卷五。

  ③《贞观政要》卷一。

  ①《魏郑公谏录》卷五。

  ②《贞观政要》卷一。

  ③《贞观政要》卷三。

  ①《贞观政要》卷三。

  ②《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六年。

  ②③《贞观政要》卷三。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太宗贞观五年。

  ②《贞观政要》卷三。

  ③《贞观政要》卷三。

  ④《魏郑公谏录》卷一。

  ①《魏郑公谏录》卷二。

  ②《贞观政要》卷一。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太宗贞观五年。

  ④《贞观政要》卷一。

  ①《贞观政要》卷一。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六年。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太宗贞观十一年。

  ③《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太宗贞观十六年。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太宗贞观十七年。

  ①《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太宗贞观十九年。

  ③《魏郑公谏录》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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