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

第二十一章 姚崇张说 第一节 姚崇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十一章姚崇 张说

  第一节 姚崇

  武周贤相

  姚崇(651—721),本名元崇,字元之。武则天因突厥叱利元崇叛逆,忌有大臣与其同名,故命以字行①。后又避唐玄宗开元年号,遂改名崇。陕州硖石(今河南三门峡南)人。父姚懿在贞观年间(627—649)任■州都督,因对唐有功,死后赠幽州大都督,谥曰文献。

  姚崇在十二岁时成为孤儿②。他少年时代为人豪爽,崇尚义气,但不知读书。约在咸亨元年(670),他二十岁时开始发愤读书,做了孝敬挽郎。由于他才华横溢,仪凤二年(677)应下笔成章制举③,授官濮州司仓参军,后调任郑州。几年后又至京城任司刑丞,参与审定刑狱。天授年间(690),武则天大兴告密之风,重用酷吏,唐宗室和公卿大臣不少人被无辜杀害,冤假错案数不胜数。大臣每次上朝,都是提心吊胆,闹得人人自危。姚崇任司刑丞后,持法公正,反对罗织罪名和滥用刑法,因而保全了许多人的性命。①不久,即升任为夏官(兵部)员外郎、夏官郎中。

  万岁通天元年(696)十月,北方的契丹大举侵扰河北一带,连续攻陷了数州。当时军务繁多,各州司檄书雪片般飞来,而姚崇“剖析若流,皆有条理”②。武则天十分赏识他的军事才干,因由郎中擢为夏官侍郎。不久,又擢为凤阁鸾台平章事。

  圣历元年(698)九月,武则天曾与侍臣谈论起周兴、来俊臣主持刑狱时,朝臣反逆案件颇多一事,怀疑其中是否有冤狱。姚崇则直言不讳地说:“自垂拱已后,被告身死破家者,皆是枉酷自诬而死。告者特以为功,天下号为罗织,甚于汉之党锢。陛下令近臣就狱问者,近臣亦不自保,何敢辄有动摇?被问者若翻,又惧遭其毒手,将军张虔勖、李安静等皆是也。赖上天降灵,圣情发寤,诛锄凶竖,朝廷乂安。”为了防止残害朝臣的悲剧重演,他竟以自身和全家百余口性命向武则天担保:“今日已后,臣以微躯及一门百口保见在内外官更无反逆者。乞陛下得告状,但收掌,不须推问。若后有征验,反逆有实,臣请受知而不告之罪。”武则天听后很高兴,说:“以前宰相皆顺成其事,陷朕为淫刑之主。闻卿所说,甚合朕心。”③当即赐银千两,以表奖姚崇的忠贞。

  长安元年(701)三月,姚崇任凤阁侍郎。四月,姚崇赴并州以北检校各军州兵马,以整顿边防,加强战备。不久兼知夏官尚书。当时,武则天男宠张易之飞扬跋扈,目无法纪,擅自把京城大德寺中的十名僧人调到定州,以充实私置的寺院,僧人表示反对,因而上诉,由姚崇断停。张易之又屡次说情,均遭到姚崇的拒绝。因此,张易之极力在武则天面前诽谤姚崇。长安四年(704)九月,姚崇被贬为司仆卿,出为灵武道大总管。后改任安抚大使。姚崇即将离京赴任时,武则天让他推荐宰相。姚崇认为张柬之沈厚有谋,能决断大事,且已年迈,请武则天立即提拔重用。同年十月,年近八十岁的秋官(刑部)待郎张柬之,得以任命为相。

  神龙元年(705)正月,武则天患病,宰相张柬之与桓彦范等五人欲乘机发动宫廷政变,除掉张易之、张昌宗,拥护中宗复辟。这时恰好姚崇也从灵武道回到京城,张柬之高兴地说:“事济矣!”遂把其计谋密告了姚崇。姚崇参与了密谋计划。张柬之等成功地杀死了张易之及其党羽,迫使武则天退位。姚崇因功被封为梁县侯,实封二百户。①武则天被迁往上阳宫,中宗上朝听政,文武百官无不喜庆雀跃,唯独姚崇却呜呜咽咽,流涕不止。桓彦范、张柬之见此情景,不以为然,对他说:“今日岂公涕泣时邪!恐公祸由此始。”姚崇则回答说:“元之事则天皇帝久,乍此辞违,悲不能忍。且元之前日从公诛奸逆,人臣之义也;今日别旧君,亦人臣之义也,虽获罪,实所甘心。”②张柬之等人听了不太满意,当日姚崇即出为毫州刺史。后又历任宋州、常州、越州、许州刺史。

  辅佐睿宗

  景云元年(710)六月,韦皇后与安乐公主合谋毒死唐中宗,专擅朝政,并欲步武则天之后尘。临淄王李隆基与太平公主等人发动了宫廷政变,诛灭韦氏党羽,拥戴相王李旦即位,是为睿宗。唐睿宗一向熟知姚崇的政治才干,即位后立即把他从许州召回,任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姚崇辅佐睿宗,与当时宰相宋璟齐心合力,“革中宗弊政,进忠良,退不肖,赏罚尽公,请托不行,纲纪修举,当时翕然以为复有贞观、永徽之风”①。

  早在中宗时期,安乐公主等人卖官鬻爵,又大搞“斜封官”。宰相萧至忠上疏中宗,指出当时冗员倍多,且与日俱增,致使“台寺之内,朱紫盈满”②。为了整肃吏治,精减冗官,姚崇与宋璟于同年八月向唐睿宗建议:请把以前的“斜封官”一律罢免。由于睿宗的优柔寡断,这项正确建议未能施行。

  太平公主身为皇妹,在诛灭韦氏集团时又有大功,于是她结党营私,干扰朝政。诸王也手握兵权,威胁着皇太子的地位。景云二年(711)正月,他和宋璟密奏睿宗,认为这些都是导致政局动乱不安的因素,请将睿宗的长子宋王、高宗的长孙豳王等出为刺史;罢免岐王、薛王的左、右羽林军职务,改任太子左、右率,以侍奉太子;并请把太平公主及其夫武攸暨迁居东都,以免干扰朝政。姚、宋的建议,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局,但睿宗却把此事泄露给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十分恼火,并严厉责怪太子。太子李隆基为了摆脱一时的困境,遂奏称姚崇等“离间”姑兄关系。于同年二月,姚崇被罢免宰相,贬为申州刺史。宋璟也同时被贬。“自是纲纪紊乱,复如景龙之世矣”①。

  此后,姚崇又历任徐州、潞州刺史,迁为扬州长史、淮南按察使等职,后又迁同州刺史。在地方任职期间,他忠于职守,政法简肃,吏治较为清明,人们曾为他建立德政碑,颂扬功德。在他离任时,“阖境民吏泣拥马首,遮道不使去,所乘之马鞭、镫,民皆截留之,以表瞻恋。新牧具其事奏之,褒诏美焉”②。可见其政绩卓著,深得民心。

  “救时之相”

  开元元年(713)七月,唐玄宗平定了太平公主的谋乱,就想到姚崇是个人才。十月,乘在新丰进行讲武检阅军队之机,召姚崇入朝议论国是,欲加重用。姚崇侃侃而谈,针对当时弊端向玄宗建言“十事”,大意是:实行仁政,不贪边功,法行自近,宦官不参与朝政,拒绝租赋外的贡献,戚属不任台省官,对朝臣要以礼相待,纳谏从善,杜绝营造佛道的寺观,以两汉外戚专权为鉴戒等③。唐玄宗听完这十项建议,欣然接受。次日,便正式拜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又迁紫微(中书)令。

  姚崇当宰相后,没有辜负唐玄宗对他的信任。他辅佐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从整伤制度入手,罢去冗职,选用官吏,各当其才;并抑制皇亲国戚和功臣的权势,注意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故杜牧称赞姚崇“首佐玄宗起中兴业”①。

  张说与姚崇有私怨,他曾试图阻止姚崇入相,未能得逞。姚崇为相后,张说心里不安,就私自到岐王家“申款”,以求内助。在一次退朝时,姚崇诈称有足病,行动缓慢;当玄宗询问病由时,他又说心中有忧虑,痛不在足。接着便说:“岐王陛下爱弟,张说为辅臣,而密乘车入王家,恐为所误,故忧之。”②唐玄宗忌讳宰臣与诸王交通,恐谋不轨,遂将张说贬为相州刺史。

  唐中宗以来,贵戚争先营造佛寺,滥度人为僧尼。有些富户强丁也乘机削发为僧,借以逃避国家徭役。开元二年(714)正月,姚崇上奏提出裁减僧尼,减少寺院的办法,得到唐玄宗的支持。还俗者共一万二千多人。接着,又下令禁止滥造佛寺,规定自今以后“毋得创建佛寺;旧寺颓坏应葺者,诸有司陈牒检视,然后听之”③。这就抑制了中宗以来滥度僧人和大肆营建佛寺的弊风。

  姚崇严格要求官吏,他撰有《五诫》,向官吏提出了在道德规范上的具体要求。其中在《持称诫》中,他要求官吏像持称那样,“不差毫厘,使锱铢不惑,轻重无疑,智不能矫,愚不能欺,存信去诈,以公灭私”。在《辞金诫》中,他极口称赞了“昔子罕辞玉,以不贪为宝;杨震辞金,以四知为惧”的为政廉慎的高贵品质,要求官吏廉洁:“尔以金玉为宝,吾以廉谨为师;尔以夜昏可纳,吾将暗室不欺。”他告诫官吏贪赃受贿必将暴露,“欲人不知,莫若勿为;欲无悔恡,不若守慎”。在《冰壶诫》中,他赞扬了冰清玉洁、表里如一的为政者,抨击了“当官以割剥为务,在上以财贿为亲”的卑鄙龌龊行径,并规劝官吏说:“在位禄厚官尊,当耸廉勤之节,塞贪竞之门,冰壶是对,炯诫犹存。”①姚崇主张行法公正,不避权贵。开元二年,薛王李业的舅舅王仙童骄横不法,仗势欺压百姓,遭到御史的弹劾,将依法治罪。李业闻讯后,立即到唐玄宗那里去求情,玄宗念舅甥之亲,下令重新审理此案,旨在宽免。姚崇知道后,与另一宰相卢怀慎联名上奏:“仙童罪状明白,御史所言无所枉,不可纵舍。”姚崇坚持法行自近,即便是皇亲、近臣犯罪,也决不宽贷。玄宗只好同意依法惩治,“由是贵戚束手”②。

  另一件事是申王李成义私自把本府中的录事(流外官,从九品)阎楚珪破格提拔为府中参军(正七品上),唐玄宗已批准。姚崇和卢怀慎闻讯后,即刻上奏表示反对,说:“先尝得旨,云王公、驸马有所奏请,非墨敕皆勿行。臣窃以量才授官,当归有司;若缘亲故之恩,得以官爵为惠,踵习近事,实紊纪纲。”姚崇坚持任人唯贤,终于迫使玄宗收回成命,“由是请谒不行”③。

  五月,姚崇又以荒年为口实,赞助唐玄宗罢免了中宗以来的“斜封官”,如员外、试、检校官等一律免职;并规定自今以后,非有战功及别敕,不得注官。由于大力整顿吏治,结束了长期以来任官驳杂、冗官滥吏充斥官府的局面。

  有人告发太子少保刘幽求、太子詹事钟绍京因居闲职而有怨言,唐玄宗命紫微省下狱审讯,刘幽求表示不服。姚崇等人对玄宗说:“幽求等皆功臣,乍就闲职,微有沮丧,人情或然。功业既大,荣宠亦深,一朝下狱,恐惊远听。”①玄宗听了姚崇等人的建议,停止下狱审查。不久,把刘幽求贬为睦州刺史,钟绍京贬为果州刺史,紫微侍郎王琚也因同党被贬为泽州刺史。姚崇既保全了功臣的名誉,又抑制了功臣的权势,对于稳定政局,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

  这年五月,黄门监魏知古因与姚崇有私憾,在知东都选举时,向唐玄宗告发了他的两个儿子受人馈赠,搞私人请托,干扰选举之事。在一次朝会时,玄宗问姚崇儿子的才德如何。姚崇马上揣测出玄宗的意思,回答说:“臣有三子,两在东都,为人多欲而不谨;是必以事干魏知古,臣未及问之耳。”唐玄宗满以为姚崇会袒护自己的儿子,没想到他却毫不隐讳。姚崇又解释说:“知古微时,臣卵而翼之。臣子愚,以为知古必德臣,容其为非,故敢干之耳。”玄宗听后,反倒以为姚崇大公无私,而魏知古却忘恩负义,于是要罢免他。姚崇又坚决请求说:“臣子无状,挠陛下法,陛下赦其罪,已幸矣;苟因臣逐知古,天下必以陛下为私于臣,累圣政矣。”②在姚崇的一再请求下,玄宗这才应允。

  开元初年,唐玄宗的兄弟们仍然主典禁军。宋王李成器为左卫大将军,申王李成义为右卫大将军,岐王李范、薛王李业也分掌左、右羽林军。因此姚崇等人上奏,请将诸王出刺外州。玄宗等人依从了姚崇等人的奏议,次年六月,命宋王兼岐州刺史,申王兼豳州刺史,豳王兼虢州刺史。后又命岐王兼绛州刺史,薛王兼同州刺史。①同时还规定:诸王赴任后,只是总领大纲,其余州务,皆委州上佐主持。此后,凡是诸王兼都护、都督、刺史的,一律照此行事。从此,诸王被解除了政务与兵权,从而失去了兴兵作乱的把柄,消除了长期以来导致政局不稳的隐患。

  十月,唐军与吐蕃军在武街展开了激战,大败吐蕃军。姚崇与卢怀慎上奏:“顷者吐蕃以河为境,神龙中尚公主,遂逾河筑城,置独山、九曲两军,去积石三百里,又于河上造桥。今吐蕃既叛,宜毁桥拔城。”姚崇等人维护唐朝疆域完整的奏议,得到了唐玄宗的批准。②开元三年(715)正月,姚崇遇有子丧,请假十几天,结果案牍积压。宰相卢怀慎迟迟不能处理,心里有些害怕,就到唐玄宗那里谢罪。玄宗听后说:“朕以天下事委姚崇,以卿坐镇雅俗耳。”姚崇假满复职,十几天积压的政事,不一会即裁决完毕,自觉很得意,对紫微舍人齐澣说:“余为相,可比何人?”齐澣一时没有回答。姚崇又说:“何如管(仲)晏(子)?”齐澣听后说:“管、晏之法虽不能施于后,犹能没身。公所为法,随便更之,似不及也。”稍停了片刻又说:“公可谓救时之相耳。”③可见当时人对姚崇明于吏道,“剖断若流”的推崇。

  捕蝗救农

  开元四年(716)山东地区发生严重的蝗虫灾害。在“天命论”和崇佛思想的影响下,老百姓对蝗虫无能为力,在路旁烧香磕头,乞求上天开恩,眼看着蝗虫食禾苗,不敢捕杀。满朝文武也都一筹莫展。唯独姚崇上疏积极主张捕杀蝗虫。他引经据典,极力说服玄宗:“《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谊也。”他又提出了灭蝗办法,“且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①他建议派遣御史,名为“捕蝗使”,分头督促各地灭蝗。

  当时朝议鼎沸,众口一词蝗虫是天灾不宜捕,唐玄宗也一时犹豫不定。姚崇力排众议批评说:“庸儒执文,不识通变。凡事有违经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适权者。昔魏时山东有蝗伤稼,缘小忍不除,致使苗稼总尽,人至相食;后秦时有蝗,禾稼及草木俱尽,牛马至相噉毛。今山东蝗虫所在流满,仍极繁息,实所稀闻。河北、河南,无多贮积,倘不收获,岂免流离,事系安危,不可胶柱。纵使除之不尽,犹胜养以成灾。”最后,姚崇还表示:“陛下好生恶杀,此事请不烦出敕,乞容臣出牒处分。若除之不得,臣在身官爵,并请削除。”②玄宗也认为,蝗虫是天灾,“诚由不德而致焉。卿请捕蝗,得无违而伤义乎?”姚崇则回答:“捕蝗之术,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古人行之,所以安农,陛下行之,所以除害。臣闻安农,非伤义也,农安则物丰,除害则人丰乐,兴农去害,有国之大事也,幸陛下熟思之。”玄宗听了才下决心,高兴地说:“吾与贤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敢议者死!”①姚崇虽然说服了唐玄宗,但是公卿百官中的许多人仍疑惧不安。卢怀慎担心他捕蝗不成,反会丢了官爵,就私下劝他说:“蝗是天灾,岂可制以人事?外议咸以为非。又杀虫太多,有伤和气。今犹可复,请公思之。”姚崇则毫不动摇地说:“楚王吞蛭,厥疾用瘳;叔敖杀蛇,其福乃降。赵宣至贤也,恨用其犬;孔丘将圣也,不爱其羊。皆志在安人,思不失礼。今蝗虫极盛,驱除可得,若其纵食,所在皆空。山东百姓,岂宜饿杀!此事崇已面经奏定讫,请公勿复为言。若救人杀虫,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②姚崇忧国忧民,他的治蝗行动受到人们钦佩,评价他说:“姚元崇为相,忧国如家,爱民如子。”③开元四年(716)四月间,山东再次发生严重蝗灾。姚崇一如既往,立即派“捕蝗使”,促令各地捕蝗救灾。汴州刺史倪若水认为:“蝗乃天灾,非人力所及,宜修德以禳之。刘聪时,尝捕埋之,为害益甚。”因此对抗御史,不肯从命。姚崇听到此事后,不胜愤慨,立即牒报倪若水说:“刘聪伪主,德不胜妖;今日圣朝,妖不胜德。”他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警告他说:“古之良守,蝗不入境。若其修德可免,彼其无德致然!”倪若水见牒以后,十分恐惧,不敢抗拒,只好乖乖地照令行事。五月,姚祟又派遣使者去各州县进一步检查捕蝗情况,并把各州县官吏捕蝗的勤惰、政绩大小上报朝廷,以促进州县捕蝗救灾①。姚崇督责捕蝗,始终如一。因此捕蝗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仅汴州一州,就捕蝗十四万石,投入汴渠顺流而下者尚不可胜数。把蝗灾减少到最低限度。虽然山东连年发生蝗灾,也没有造成很大的饥荒。

  晚年恩遇优渥

  开元四年(716)十一月,黄门监卢怀慎病卒,姚崇也患了疟疾,卧床不起。玄宗因姚崇居第僻远,咨询政事殊感不便,让他迁居罔极寺,每天派使者数十人,前去探望病情。每有军国大事,都令宰相源乾曜去征求姚崇意见。每当源乾曜奏事时,凡是符合旨意的,玄宗便说:“此必姚崇之谋也。”有时不合乎他的旨意,则说:“何不与姚崇议之?”为了咨询方便,源乾曜奏请唐玄宗,请姚崇迁往四方馆。姚崇以四方馆华丽宽大,且有不少簿书,不是病人应住的地方,坚决推辞。唐玄宗说:“设四方馆,为官吏也;使卿居之,为社稷也。恨不可使卿居禁中耳,此何足辞!”②不久,姚崇辞去了宰相职务。辞职原因一是由于他的两个儿子广交宾客,一再接受别人馈赠的财物,招致了人们的非议;二是中书省主书赵诲为姚崇所亲信,他接受了蕃人的贿赂,事情揭发后,唐玄宗亲自审讯,被捕入狱,定为死罪,姚崇又设法营救,玄宗很不满意。正赶上曲赦京城罪犯,敕令中特别标名赵诲,“杖之一百,流岭南”。于是,姚崇忧惧不安,以为自己不宜再做宰相,数次申请,要求回避相位。最后,唐玄宗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根据他的举荐,由宋璟取代了宰相职务,他以开府仪同三司的身份罢知政事。

  姚崇与宋璟共事多年,深知其德行和才能。他的举荐,颇受史家好评。宋人洪迈说:“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①宋璟继任为辅相,建言行事,绳愆纠过,对朝政多所裨益,与姚崇并称为开元贤相。

  开元五年(717)正月,玄宗将巡幸东都,却突然发生了太庙崩坏的事件。当时的宰臣附会阴阳灾异之说,妄加解释说:“陛下三年之制未毕,诚不可行幸。凡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陛下宜增崇大道,以答天意,且停幸东都。”说得唐玄宗六神无主,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他又询问姚崇:“朕临发京邑,太庙无故崩坏,恐神灵诫以东行不便耶?”姚崇客观地分析太庙崩坏的原因,说:“太庙殿本是苻坚时所造,隋文帝创立新都,移宇文朝故殿造此庙,国家又因隋氏旧制,岁月滋深,朽蠹而毁。”他还建议说:“以臣愚见,旧庙既朽烂,不堪修理,望移神主于太极殿安置,更改造新庙,以申诚敬。车驾依前径发。”玄宗听后高兴地说:“卿言正合朕意。”②遂赐绢二百匹。

  此后,唐玄宗命姚崇五日一朝,仍然入阁参与朝议,恩遇更加优厚,遇有重大的军国之事,仍然要咨询姚崇。开元八年(720),又授官太子少保。开元九年(721)九月,姚崇病故,终年七十一岁①。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文贞②。

  姚崇临终前,曾先把家里的田园资产分成几份,让他的儿子、侄儿各守其分,以免死后儿子们发生争执。并且作了遗令,告诫子孙不要厚葬。遗令说:“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须厚葬,使伤素业。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复何用违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资。吾身亡后,可殓以常服,四季之衣,各一副而已。”姚崇生前反对佛教,在遗令中不惮其烦地列举了北齐、梁武帝、胡太后、中宗韦皇后等皆“度人造寺,竟术弥街,咸不免受戮破家,为天下所笑”的历史事实,告诫子孙不得迷信佛教,“若随斋须布施,宜以吾缘身衣物充,不得辄用余财,为无益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虚谈”③。严禁为他“追福”而挥霍大量财物。

  姚崇是唐代杰出的政治家,他与宋璟等人辅佐唐玄宗,前后三任宰相,皆兼兵部尚书。直到至德元年(756),唐玄宗因安史之乱逃到成都,当得知唐肃宗任命房琯为将时,他喟然长叹说:“此不足以灭贼也。”又说:“若姚崇在,贼不足灭也。”并盛赞他的“宏才远略”④。

  

  ①《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张说《梁国公姚崇神道碑》均言姚崇“字元之”。《旧唐书》本传言“改为元之”,当误。

  ②《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载姚懿卒于龙朔二年(662),时姚崇当十二岁。

  ③徐松:《登科记考》卷二。

  ①《梁国公姚崇神道碑》云:“天授之际,狱吏峻密,公持法无颇,全活者众。”载《文苑英华》卷八八四。

  ②《资治通鉴》卷二○五,则天后万岁通天元年。

  ③《旧唐书》卷九六《姚崇传》。

  ①《资治通鉴》卷二○七,中宗神龙元年;《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

  ②《资治通鉴》卷二○八,中宗神龙元年。

  ①《资治通鉴》卷二○九,睿宗景云元年。

  ②《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

  ①《资治通鉴》卷二一○,睿宗景云二年。

  ②《开元天宝遗事》卷上;《唐语林》卷一。两书皆云此事在荆州任职时。但考姚 崇生平,并未在荆州任职。《大唐新语》卷六载:“历牧常扬,吏并建碑纪德”, 当为扬州。

  ③《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司马光以为天下事“须因事启沃,岂可一旦可 邀”,“难以尽信”。故《资治通鉴》不取。王鸣盛等认为“此乃所谓新书滥采小 说不可信则非”。见《十七史商榷》卷八七。按姚崇前已两任宰相,明了社会 弊端,建言十事,似无不可。

  ①杜牧:《樊川文集》卷十二。

  ②《资治通鉴》卷二一○,玄宗开元元年。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①《五诫》包括《冰壶诫》、《执镜诫》、《持称诫》、《辞金诫》、《弹琴诫》。全文载《文苑英华》卷三六八或《全唐文》卷二○六。

  ②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①②《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①《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按诸王出刺外州,此处说是群臣所请,未明言姚崇。汪篯考定说:姚崇在睿宗时曾建议诸王外刺,又诸王外刺恰好在姚崇当权用事时实行,当是姚崇协助玄宗。见《汪篯隋唐史论稿》。今从其说。

  ②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①《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

  ②《旧唐书》卷九六《姚崇传》。

  ①郑棨:《开天传信记》。

  ②《旧唐书》卷九六《姚崇传》。

  ③《开元天宝遗事》卷上。

  ①②《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四年。

  ①洪迈:《容斋随笔》卷五。

  ②《旧唐书》卷九六《姚崇传》。

  ①两《唐书》本传皆说姚崇享年七十二岁,而张说《姚崇神道碑》说“七十有一”。此从碑文。

  ②两《唐书》本传皆说“谥曰文献”,碑文作“文贞”。今从碑文。

  ③《旧唐书》卷九六《姚崇传》。

  ④《大唐新语》卷八;《新唐书》卷二二三《李林甫传》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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