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

第三节 声学知识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声学知识 振动、传声和共振

  人们久已注意到振动和声的各种现象。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在战争中利用声学效应进行侦察。《墨子》“备穴”篇中记载了通过监听埋在地下的陶瓮中的响声,可以判断敌人挖洞攻城的位置和方向。

  这种利用固体传声和气腔共振的方法,在历代一直被用于战争侦探。唐代,人们使用称为“地听”的装置。李筌在兵书《太白阴经》中记载:“地听,于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头覆戴新瓮于井中坐听,则城外五百步之内有掘城道者,并闻于瓮中,辩方所远近。”①杜佑亦有记载:“地听,于城内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以新罂用薄皮裹口如鼓,使聪耳者于井中托罂而听,则去城五百步内悉知之。”②唐代,人们还懂得消除声共振即共鸣的方法。有一个关于唐开元年间太乐令曹绍夔的故事:“洛阳有僧,房中磬子,日夜辄自鸣。僧以为怪,惧而成疾,求术士百方禁之,终不能已。曹绍夔素与僧善,夔来问疾,僧具以告。俄击斋钟,磬复作声。绍夔笑曰:‘明日设盛馔,余当为除之。’僧虽不信绍夔言,冀或有效。乃力置馔以待。绍夔食讫,出怀中错,鑢磬数处而去,其声遂绝。僧问其所以,绍夔曰:‘此磬与钟律合,故击彼应此。’僧大喜,其疾便愈。”①我们知道,当振动体的固有频率与周期性变化的外力的频率很接近或相等时,振动体的振幅会急剧增大,这就产生共振或共鸣现象。僧房中磬的固有频率与斋钟的振动频率很相近,因此当敲击斋钟时,磬便发生共鸣。在磬被锉过之后,质量发生了改变,因而固有频率也发生了改变,磬就不再与钟发生共鸣了。

   音律学

  由于文化的繁荣和中外交流的密切,乐器的制作和使用方面亦愈加精良和广泛。因此,隋唐五代时期,人们继续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探讨音律学的问题,特别是关于旋宫转调的问题。隋代刘焯、五代王朴等都作出过努力。王朴的新律是在三分损益法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一个音阶内其他各律的数值,使得清黄钟和黄钟的音高比值为二。这个方法实际上并未脱出三分损益法的框架,只是其结果在数值上与明代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很接近。

  

  ①《太白阴经》卷四《战具类·守城具篇》第三十六。

  ②《通典》卷一五二《兵五·守拒法附》。

  ①韦绚:《刘宾客嘉话录》。又见于王说:《唐语林》卷五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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