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

第四章北宋初期的阶级关系与王小波、李顺起义 第一节宋初的阶级关系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四章 北宋初期的阶级关系与王小波、李顺起义 第一节 宋初的阶级关系 阶级关系概况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情况发生剧烈变化的时代,主要反映在阶级关系的变化上。自唐中叶以后,藩镇的割据与战乱,尤其是唐末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和清扫了世族地主阶层。土地自由买卖成了地主阶级获得土地的主要途径,宋初的“不立田制”,正是最高统治者承认这种状况的反映。租佃制成为地主剥削的主要形式,佃户通常以一半甚至更多的收获物,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佃户在户籍上主要是客户,这已不是唐代专指外来的人户,而是指没有土地或房产的“客居”之户,对于拥有土地或房产的城乡居民则称为主户,而不问其是本地户还是外来户。

  农村主户分为五等,通常一、二、三等户称为上户,二、三等户也称中户,属于地主阶级;四、五等户称为下户,属于农民阶级。其中三等户则既有小地主,也有富裕农民;而五等户则有相当一部分户的财产很少,需要租佃部分土地,其地位与客户相近。客户中极大多数为佃户,但也有很少一部分有了田产,甚至还比较富裕成了佃富农,也有的成为商贩,极少数的户还成了富商。宋代的城镇户口单列,称为坊郭户,也分为主、客户,主要依据有无常产来区分,主户依据财产多少划分为十等。

  主客户在户籍中所占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阶级关系,凡是在封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主户所占的比例通常是比较大,占近80%至90%的,如江南的苏州、杭州;而封建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常常是主户所占的比例较小,有的仅占25%左右,甚至不到17%,如川中的嘉州(今四川乐山)、昌州(今重庆大足)。虽然宋代总的来说封建租佃制占主导地位,但是,川蜀地区除川西平原以外,许多山区的住户还处于封建农奴制的阶级关系时期。

  由于五代十国时期各个统治者或想扩张、或图保境,都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需要大量的军费;而且各国统治者几乎无不称王称帝,大多穷奢极欲。于是纷纷巧立名目,加紧剥削境内人民,阶级矛盾已十分尖锐。宋朝对于新征服地区,总的来说继承了原统治者的各种剥削制度,被取消的苛捐杂税不多,有的地方还乘机掠夺,促使阶级矛盾进一步恶化。宋朝在进行统一战争期间,各地就不断发生过农民起义,大多发生在宋朝征服之后不久,新旧政权交替,封建统治相对削弱之际。开宝三年(970)南汉灭亡后,岭南地区农民起义相继发生,到开宝六年才平定。开宝八年南唐灭亡后,宣州(今属安徽)也发生过小股农民起义。太平兴国三年(978)泉漳、吴越归附后,仙游、莆田(今皆属福建),爆发了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常州(今属江苏)等地也有小股农民起义。

  但是,就宋朝整个统治区来说,阶级矛盾更为尖锐复杂的是西南的川蜀地区,中唐以来的安史之乱和唐末农民大起义,都没有触及蜀中,成为唐玄宗、僖宗避乱之所。五代时期前蜀、后蜀相继统治达60年之久,蜀中也是相对平静,封建生产关系很少受到重大冲击。和宋朝其他区域相比,川蜀地区除成都(今属四川)附近的川西平原外,封建关系比较落后,尤其是山区,封建农奴制还占有很大的比重,基本上是被称为“旁户”(客户)的佃户,在许多州的总户数中占半数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被称为豪民的地主,往往拥有几十户,乃至几百户、上千户“旁户”,而且是世代相承。旁户们不仅向地主交纳高额地租,还要代地主负担本应是地主承担的赋税和徭役。他们在地主的监督下劳动,鞭策驱役,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阶级矛盾非常尖锐。

   全师雄兵变

  宋朝在灭后蜀时,曾经要诸州报告后蜀苛捐杂税的情况,准备免除其中的一部分,但是还未及实行。而平蜀的宋军将士居功骄恣,将领们私开府库,侵吞财宝,军校掠夺子女、抢夺钱物。可以说,除个别将领外无不恣意妄为,引起原后蜀军民的怨忿。

  乾德三年(965)正月,后蜀亡。二月,梓州(今四川三台)就发生原后蜀将领上官进率领三千多的军队夜攻州城的事,后被镇压。三月,后蜀降宋的军队在被迁往首都开封(今属河南)的途中,途经绵州(今四川绵阳)时又起兵反宋,推举原后蜀文州(今甘肃文县)刺史全师雄为帅,很快发展到十余万人,进攻绵州之战虽失败,但很快即攻占彭州(今四川彭县),并一再击败宋军,两川州县纷纷起兵响应,全师雄自称兴蜀大王,署置官吏。同年七月,全师雄连败于新繁(今新都西)、郫县(今属四川),退守灌口寨(今都江堰市)。次年六月,宋军攻占灌口,全师雄退保金堂(今金堂西),同年秋,全师雄病死后,谢行本继续领导兵变部队进行抗击,退往铜山(今中江南),不久,为宋将康延泽所破,这次反宋的兵变终于失败①。乾德五年初,宋太祖虽将激起兵变的主要将领王全斌、王仁赡、崔彦进等,剥夺军权降职闲居,但川蜀的阶级矛盾并未因此而缓和。

  宋廷于平定叛乱后,不仅将后蜀府库的物资全部运往开封。又于成都、梓州、蜀州(今崇庆)设立官手工业作坊,制造锦、绮等贵重丝织物,供应皇亲国戚、高官贵妇使用。又将川蜀的田税改以布帛折充,称为“科折”;设“市买场”低价强买民间的布帛,称为“和市”;宋太宗又设“博买务”,民间织造布帛全都被以低价购入,严禁商人贩运。川蜀地区又是茶叶的重要产区,宋灭蜀后虽然废除了茶叶专卖制度,但对于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茶叶贸易,则完全由官府控制。加上贪官污吏乘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①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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