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下册)

第十八章承天太后辽圣宗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十八章 承天太后辽圣宗

  承天太后(953—1009),名萧绰,小名燕燕,辽景宗皇后,辽圣宗生母。景宗为世宗之子,遭火神淀之变,留下终生疾患①。应历十九年(969)辽穆宗被宗室娄国杀死,景宗即位。萧绰以皇后身份参与国事,她与景宗“任人不疑,信赏必罚”②,扭转了自穆宗以来辽朝治理上的混乱,调整了与宋朝的关系,为辽朝的全盛创造了条件。

  乾亨四年(982),景宗死,遗诏以长子梁王隆绪嗣位,“军国大事听皇后命”50000528_1296_2③,是为辽圣宗(971—1031)。统和元年(983),圣宗上萧绰尊号为“承天皇太后”,二十四年,加上尊号“睿德神略应运启化承天皇太后”。统和二十七年(1009)承天太后薨,享年57岁,谥“圣神宣献皇后”,重熙二十一年,更谥“睿智皇后”。

  辽圣宗以12岁冲龄即位,“母寡子弱,族属雄强,边防未靖”①,辽政权又一次面临贵族间争权斗争的考验。承天太后以其政治才干团结蕃汉臣僚,击败了试图夺位的宗室贵族,巩固了幼帝的皇位。自保宁元年景宗即位至圣宗统和二十七年,承天太后先后以皇后和太后的身份执掌朝政40年,在政治、经济、军事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增强了辽朝的国力,推进了辽朝的封建化进程。与强邻北宋签定了“澶渊之盟”,确立了兄弟之国的政治关系。继续征服周边没有归附的部落、部族,加强了对属国和属部的控制。承天太后去世后,辽圣宗亲掌朝政20年,继续执行统和以来的各项政策、制度,发展了各项改革成果,辽朝进入了全盛时期。

  太平十一年(1031,辽兴宗改为景福元年)六月,辽圣宗崩于大福河北行宫,享年61岁。谥文武大孝宣皇帝,庙号圣宗。

   第一节 选拔人才,整顿吏治

  辽景宗耶律贤、睿智皇后萧绰和圣宗耶律隆绪,承穆宗暴政之后,统治集团人心不稳,宋朝威胁南部边防。他们摒弃民族偏见,唯才是用,任人不疑,使蕃汉臣僚各尽其职,了无嫌隙,同心辅政。内安百姓,外抗强敌,为政局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兴盛繁荣创造了条件。

  他们重视人才的选拔,不但信任宗室、外戚和契丹诸部有才能的贵族,而且重视任用汉官。除任用那些早期投靠或先后被俘的汉官、汉将外,又逐渐将科举取士作为选官方式之一。景宗保宁八年(976),诏南京复礼部贡院,正式建立了主持科举考试的常设机构。统和六年,诏开贡举,科举作为选官制度之一正式确立。太平十年(1030)年,圣宗下诏以次年行贡举法,科举制度的法令、法规已经完备。虽然圣宗于这一年驾崩,但制度的完善是在他的主持下完成的。正是由于承天太后、圣宗留意选拔和任用治国之才,所以圣宗朝是个人才辈出的时期。契丹官僚中如耶律休哥、耶律斜轸、萧挞凛、耶律抹只、耶律学古、萧排押、耶律资忠等,汉臣中如韩德让、室昉、张俭、王继忠等,或忠直敢谏,或治狱公平,或安民有术,或拼死疆场,或奉节不辱,对辽政权的巩固与强大都做出了各自的贡献。这正是承天太后“明达治道,闻善必从”,圣宗“每承顺,略无怨辞”①所致。

  他们不仅重视官员的选拔,而且注意对官员的考察。圣宗与太后参考宋朝制度,确立了官员考核办法,奖励清勤自持者,惩治贪酷和阿顺迎合行为。正是由于朝廷赏罚严明,圣宗朝才有明敏干练如张俭者,抚民善断如邢抱朴者,直言敢谏如马得臣者,临民善治如耶律海里、耶律学古、萧排押、萧柳者,镇抚边陲战功卓著如萧挞凛者。而太师柘母以迎合被罚,南院大王耶律勃古哲因虐民被决以大杖,耶律阿没里好聚敛为时议所鄙。故当时朝野风气较为清正。

  在整顿吏治的同时,承天太后与圣宗也重视审理狱讼,平反冤抑。保宁三年(971)恢复了被穆宗废弃的钟院,又置登闻鼓院以达民冤。四年,诏中外官上封事,了解政事得失。太后与圣宗锐意求治,留心听断,多次亲决滞狱和分遣诸臣决诸道滞狱,使罪犯得以及时判决,冤囚得尽快开释。统和中,南京及易、平二州以狱空闻。开泰中,诸道狱皆空。这既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反映,也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由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中原联系的加强和受宋朝思想、文化、制度的影响,圣宗时又多次更定法令,屏除不利于封建统治的旧制,增加维护封建秩序的内容。如奴婢犯罪由官府治罪,主人不得擅杀;族帐有罪,黥墨依诸部例;契丹人犯十恶者依汉律。同时还不断完善诉讼制度,健全司法和行政机构。统和元年,敕“诸刑辟已结正决遣而有冤者,听诣台诉”;开泰八年,又“诏诸道,事无巨细,已断者,每三月一次条奏”;统和十二年,大理寺置少卿及正;十六年,“罢民输官俸,给自内帑”;开泰三年,增枢密使以下月俸;南京、奉圣、平、蔚、云、应等州置转运使;太平元年(1021),立长子宗真为太子,确立长子继承制;十年,“诏来岁行贡举法”等。通过这些制度、措施的制订和执行,加强了皇权,逐步确立并巩固了封建秩序,法令也日益完善。

  自阿保机建孔子庙以孔子学说为治国的主导思想以来,儒家思想在辽朝统治集团中的影响逐渐加深。辽圣宗好读《贞观政要》和唐太宗、玄宗实录,对其行事多钦伏。他称唐太宗、后唐明宗和宋太祖、太宗为“五百年来中国之英主”①,积极学习中原的统治方式和思想文化。圣宗多次以诏旨倡导忠、孝、节、义等封建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改变游牧民族中贵壮贱老、别籍异居、收母执嫂的传统。如民间有父母在,别籍异居者,听邻里觉察,坐之;有孝于父母,三世同居者,旌其门闾,免其租赋数年;禁命妇再嫁;分别嫡庶,庶子以母论贵贱;禁皇族与卑小族帐通婚;在中京建太祖庙,制度、祭器皆从古制等。这一切说明,辽圣宗不但能积极学习和借鉴中原的治国经验,而且在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的深层次上与中原也已十分接近。

  随着各种制度和机构的健全、完善,辽朝的文治渐兴,史学也有所发展。辽圣宗任命了起居注和日历官,记载皇帝言行、群臣章奉和国家大事,修史制度也渐趋完备。统和九年(991),监修国史室昉和邢抱朴合撰《统和实录》,记载了太祖至景宗五朝史事。从此,契丹与辽朝的历史从口耳相传进入了有来自本身的文字记录阶段,为契丹民族和辽朝的发展状况保留了大量珍贵的资料。

   第二节 调整阶级关系,减轻赋税,发展生产 调整部落组织,解放奴婢

  自阿保机编部以来,辽朝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面貌已大大改观。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圣宗时期再次调整部落组织。

  这次调整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因户口蕃息,需建部管理。阿保机时,为备御奚人,曾从契丹八部中各抽调二十户置二十详稳。经数十年,户口蕃息,圣宗遂置特里特勉部,设节度使管理。这是辽朝社会稳定人口增长的结果。

  二是以横帐大族奴隶置部。阿保机伐奚,以所俘奚人为著帐子弟,编为撒里葛、窈爪、耨盌三营,籍隶宫分,设夷离堇管理。圣宗以三营置三部,脱离宫分,设节度使管理。三部各有游牧地,备畋猎之役。类似情况还有讹仆括部。

  辽初,从诸宫和横帐大族抽调奴隶编成稍瓦石烈与曷术石烈,为皇室捉捕鹰鹘和冶铁。圣宗时两石烈人口增加,遂各自置部,也设节度使统领。

  通过以宫分人和奴隶置部,解放了大批奴隶,调整了阶级关系。宫分人编为新部,摆脱了被奴役的处境,使辽朝奴隶占有制进一步削弱,封建因素迅速增长,契丹社会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从而最终完成了封建化进程。

  三是以新附诸部族民户置部。对于俘虏或归附的室韦、女真、达鲁虢、乌古、敌烈、唐古、鼻骨德、剖阿里、盆奴里、奥里米、越里笃、越里吉等部族人户,圣宗朝已不再配隶诸宫和诸部,而是将他们分别编组为部,设节度使统领,与原来各部一样,分隶南北二府或沿边军事机构,为辽朝守边。不改变其原来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强迫他们迁往内地。根据各自的发展水平,采取相应的方式管理,使之各得其所。这样,圣宗朝不但通过重新编部解放了大批奴隶,而且新政策也使新附者不再沦为奴隶。

  除解放大批奴隶外,圣宗时也通过各项诏旨将因各种不同原因沦为奴隶者解放出来①。

   轻徭薄赋,发展农业生产

  承天太后和辽圣宗留心民情,注意减轻人民负担,赈济灾贫,采取了一些安定社会秩序和发展生产的措施。

  统和年间,下诏诸道设置义仓,丰年纳粟储积,以备荒年赈济贫乏。又屡次下诏赈灾,故当时虽不时有水、旱、蝗灾,却没有发生灾民流亡现象,社会秩序一直比较稳定。

  平时,他们也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制定和推行了一些保护农田、奖励垦荒和减轻赋役负担的政策和措施。统和八年,检括农田,整顿农业生产秩序。十二年,定均税法;十三年,又以所定税额偏高而下诏减轻括田租赋;十四年,再蠲三京税赋。

  承天太后与圣宗留心了解民情,随时调整部民负担。如统和三年,枢密院反映契丹诸部役户多困乏,请以富户替代。圣宗亲阅诸部户籍,减免涅刺、乌隗二部的部分差役。四年,因对宋战争,州县民逃亡,禾稼不能按时收获,采纳韩德让的建议,募民收割。政事令室昉反映,山西诸州因军兴,民力凋敝,田谷多遭践踏伤害,遂免其当年税赋。六年,霜旱民饥,诏三司,旧以税钱折粟,估价不实,令增价以利民。十年,免云州租赋,安辑朔州流民,免其徭役三年。十二年,免行在50里内租,蠲宜州(今辽宁义县)赋调,免南京遭水灾民户租赋,免诸部岁输羊和关征。十四年,蠲三京及诸州税赋。审定南京所定新税法。同时罢不急之役,减少诸部岁贡,调整贡物种类以减轻部民负担。

  承天太后和辽圣宗还多次遣使诸道劝农,视禾稼,禁止诸军官非时畋猎妨农,行军中禁止士卒出营劫掠,禁部从伐民桑枣,禁刍牧伤禾稼,改变了契丹军队打草谷的旧制。

  采取徙民耕种和募民垦荒的方式,发展农业生产,成效显著。

  统和七年,徙宋鸡壁砦居民200户于檀、顺、蓟三州,择沃壤耕种,官给耕牛、种子;诏燕乐、密云二县荒地,许民耕种,免赋税十年。统和十三年,令诸道劝民种树,诏品部旷地令民耕种;募民耕滦州荒地,免租赋十年。开泰元年又诏:“百姓徭役烦重,则多给工价;年谷不登,发仓以贷;田园荒废者,则给牛种以助之。”①这些措施,安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发展。太平五年,圣宗车驾至燕,人民以年谷丰熟,争献土物。于是出现圣宗礼高年,惠孤寡,微服出行观士庶嬉游,一派安居乐业的景象。

  这期间,对西北地区的开发更是成绩卓著,圣宗命西北路招讨司在胪朐河、镇州屯田,以解决驻军供给,并连获丰收②。

   第三节 开疆拓土,加强对西北、东北边区的控制

  随着国势的增强,辽朝对周边各政权的影响也日益扩大。统和七年,封党项贵族李继迁为夏国王,确立了同夏的宗藩关系。为了对宋战争的需要,拆散宋与高丽可能结成的联盟,迫使高丽臣服。从而在对外关系上取得了对宋的优势。

  渤海人南迁后,原渤海国控制下的女真各部逐渐向混同江、鸭绿江两岸和长白山周围地区发展。景宗时开始袭扰辽朝东京道州县。圣宗统和元年、三年和十三年,先后三次派兵遣将征讨女真和乌惹(兀惹),使他们成为辽朝的属国和属部。其中一部分女真人被迁往辽东,成为被编入辽籍的熟女真,也称合苏馆、合苏款女真。辽朝在各部女真人中设大王、节度使和详稳,从而加强了对东北边境的控制。

  辽朝北境的海勒水(海拉尔河)、栲栳泊(呼伦湖)周围地区居住着乌古诸部。乌古之西有敌烈。他们都是与契丹关系比较密切的室韦大部。阿保机曾多次征伐乌古诸部,将俘获的乌古人迁往契丹内地,编入契丹部落。留居原地的乌古人则成为辽朝的属部,即“辽国外十部”之一。辽派详稳、都监驻守其地,镇抚和监临其部众。太宗耶律德光初年和穆宗耶律璟晚年,乌古曾两次起兵抗辽,皆被镇压。圣宗统和初,乌古承叛降之后,部族贫困,辽廷曾予以赈济。为加强对边部的控制,统和初开始对乌古派遣朝廷任命的节度使。同时征调乌古部兵镇守西北边境,由契丹将领统率,防遏阻卜诸部。

  阻卜,《辽史》又作“术不姑”、“述不姑”、“直不姑”、“直不古”、“臭泊”等,是契丹人对室韦系统蒙古语族各游牧部族的泛称。有若干互不统属的部落或部落集团,分别游牧于辽的西界和西北界。辽朝将他们分别称为阻卜、北阻卜和西阻卜。自太祖阿保机西征以来,阻卜各部逐渐臣服,相继成为辽朝的属部,与辽建立了朝贡和互市关系。景宗时,在阻卜活动区域设西北路招讨使,加强了对阻卜地区的控制。

  圣宗统和十二年(994),以皇太后姊、齐王罨撒葛妃胡辇领乌古部兵和永兴宫分斡鲁朵军驻守西北境,以萧挞凛为西北路招讨使。建镇、防、维三边防城,开境数千里。以镇州为西北路招讨司驻地,辽朝对西北地区的统治也大大地巩固了。

  在军事征伐中被俘虏而进入契丹内地的回鹘人,也被编入契丹部落,圣宗三十四部中的薛特部,就是由回鹘人组成的。留居原地没有西迁的回鹘人归附辽朝后,也成为辽朝属部。他们同辽国外十部中的乌古一样,对辽朝岁有常贡。高昌回鹘成为辽朝的属国,辽在那里派有都监。甘州回鹘以及葱岭西回鹘建立的黑汗王朝也与辽建立了朝贡和通使关系。辽在其地分别建有高昌回鹘大王府、甘州回鹘大王府和阿萨兰回鹘大王府。

   第四节 与宋的争战与和好

  辽自太祖阿保机起即有意夺取黄河以北之地,除穆宗无意进取失去瀛、莫二州外,太宗、世宗都曾为这一目标努力奋斗,但均未能如愿。景宗初年时辽朝政局不稳,宋朝实力增加,辽曾主动与宋修好,双方曾维持了短时间的和平。宋太宗即位后连续两次向辽出兵,发动了幽州之战(辽称高梁河之战、围城之役)和燕云之战。在辽朝群臣、将帅的奋力抵抗下,保住了南京、西京诸州县,但辽朝不但没有将势力推进至黄河以北,甚至也没能收回被后周夺去的瀛、莫二州。此后,宋朝虽然放弃了武力收复燕云的努力,但辽朝却始终没有改变占有黄河以北至少是收回瀛、莫二州的决心。

  燕云之战失败后,宋朝对辽取守势。辽圣宗在巩固了统治地位后,便开始了对宋朝的军事进攻。统和十七年,承天太后与圣宗亲率辽军南下,俘宋高阳关都部署康保裔(辽为避太祖讳改为康昭裔)。二十一年,俘宋副部署、殿前都虞侯、云州观察使王继忠。二十二年,兵临澶州城下,与宋军隔河对阵。战前,契丹大将南京统军使萧挞凛误触宋军伏弩,重伤致死,辽军士气受挫。王继忠居间调停,向承天太后建议南北议和,被太后采纳。又致书宋真宗,通报辽方息民止戈之意。经过反复谈判,避免了一次拼死的厮杀,双方签定了化干戈为玉帛的“澶渊之盟”①。

  澶渊之盟确定了辽、宋双方兄弟之国的政治地位,划定了双方的边界,决定开展互市贸易,宋每年向辽提供“助军银” 10万两、绢20万匹。它是承天太后、辽圣宗以军事讹诈手段在政治、经济上取得重大胜利的协议,也是他们审时度势、闻善必从的政治风范的体现。从此,辽宋双方结束了军事对峙状态,开展了和平友好交往,不但使辽宋统治者各自得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且使双方人民免受战争之苦,有了从事生产的和平安定环境,对当时中国的社会发展是有利的。

  辽圣宗十分珍惜与宋的友好关系。澶渊之盟后宋使首次入辽时,“所过州县,刺史迎谒,命幕职、县令、父老送于马前,捧卮献酒。民庶以斗焚香迎引,家置盂勺浆水于门。令接伴使察从人中途所须即供应之,所至民无得鬻衾物受钱,违者全家处斩。行从刍秣之事,皆命人掌之”,辽圣宗对“岁献方物,皆亲阅视,必使美好中意。守约甚坚,未尝稍起边衅”②。故终圣宗之世,辽宋间一直友好相处,不曾发生矛盾冲突。圣宗临终,仍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谆谆嘱之于其继承者。此后在兴宗和道宗时期,辽宋间虽有一些矛盾与摩擦,但最终也都是通过政治交涉的手段解决的,双方都尽力避免诉诸武力,这都是圣宗和承天太后身体力行和对其子孙耳提面命的结果。

  

  ①天禄五年(951),泰宁王察割(沤僧,太祖弟安端之子)、燕王牒腊(述轧)杀世宗及其后于祥古山火神淀(在河北涿鹿西),史称“火神淀之乱”。“帝(景宗)时年九岁,御厨尚食刘解里以毡束之,藏于积薪中,由是得免。及即位,婴风疾,多不视朝。”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契丹国志》卷6。

  ②《辽史》卷9《景宗纪》下。

  ③《辽史》卷9《景宗纪》下。

  ①《辽史》卷71《景宗睿智皇后萧氏传》。

  ①《辽史》卷71《景宗睿智皇后萧氏传》、《契丹国志》卷7《圣宗天辅皇帝》。

  ①《契丹国志·圣宗天辅皇帝》。

  ①统和七年,诏南征所俘有亲属分隶诸帐者,给官钱赎之;十三年,诏诸道民应历以来胁从为部曲者,仍隶州县;二十九年,诏诸道水灾饥民质男女者自来年正月起,日计值10文,价折佣尽,遣还其家。又禁止主人擅杀奴婢。开泰六年,公主赛哥以擅杀无罪婢被降为县主,驸马被削官。这在法律上为奴隶的生存权提供了起码的保障。

  ①《辽史》卷59《食货志》上。

  ②《辽史》卷59《食货志》上载:“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给西军,唐古率众田胪朐河侧,岁登上熟。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每斗不过数钱。”唯《食货志》将此事记于道宗初年,误。详见《辽史》卷59《食货志》上注六、《辽史》卷91《耶律唐古传》。

  ①关于王继忠在澶渊之盟中的作用,参见李桂芝《辽金简史》第五章第二节。

  ②《宋会要辑稿·蕃夷一》,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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