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中古时代·元时期(下册)

第二节 桑哥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桑哥

  桑哥(Sengge,源于梵文的藏语名,意为狮子,?—1291),《史集》记载为畏兀儿人②,藏文《汉藏史集》称他“出身于噶玛洛(bKa-ma-log)部落”③,也就是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时代(755—797)派驻脱思麻地区(mDo-smad,今青海东部、甘肃东南部和四川西北部)、后来一直留居当地的吐蕃军队的后裔①。《元史》本传说他是胆巴国师的弟子,“能通诸国语言,故尝为西番译史”(即藏语译员);据元人虞集记载,他“本大浮图师之译者”②。《汉藏史集》的记载更详,说他通蒙古、汉、畏兀儿、藏等多种语言,在脱思麻地区汉藏交界之地拜见了帝师八思巴,愿为上师效力,八思巴将他收为译史。汉、藏文史料相印证,说明他出身于藏族噶玛洛部落的记载是可信的。

  桑哥谒见八思巴的时间可能是1253至1255年八思巴在脱思麻、朵甘思一带活动期间,但更可能是至元初(1264)从上都回萨斯迦途经脱思麻时。《汉藏史集》记载说:“以后,当他任速古儿赤之职时,因其见识广博,得上师喜爱,多次遣往皇帝驾前奏事。皇帝也因此人之学识和功德,将他从上师处取来。”速古儿赤(Sugurchi)是怯薛执事中“掌内府上供衣服者”,但从上文分析,他并非世祖的怯薛,而是八思巴的侍从。八思巴回到萨斯迦后,大概是仿照蒙古的怯薛制度建立了自己的“刺让”(bla-brang,上师私邸)机构,设置了13种侍从官,其中就有掌内室和服饰之官(gzim-dpon)。很可能八思巴把他带到了萨斯迦,成立“刺让”时让他担任了这个职务(同书又载八思巴的司茶侍从是桑哥好友,亦可作为他曾任上师侍从的佐证)。其时胆巴当也在乌思藏。至元六年(1269),八思巴偕同胆巴和13侍从官回京师,进呈所制“国字”(即八思巴字);八年,离京赴临洮居住,而“以教门之事属之于”胆巴①。桑哥大概也是随八思巴来京,并被世祖召用,更可能是由八思巴推荐而担任了总制院的官员。《汉藏史集》记载他当官后在大都帝师居处梅朵热哇(me-tog-ra-ba,意为花苑)旁建了一座向上师求法的佛堂,因此被御史台按治下狱,后世祖邀请八思巴同观歌舞,八思巴乘机奏明桑哥被下狱事,遂得释放。此事发生在八思巴最后一次来京时,即至元十一年,可见桑哥在此之前已任总制院官。汉文史料记载桑哥初受戒于胆巴②,可能是在胆巴主持京师教门事之后。八思巴于至元十三年回到萨斯迦,十七年,乌思藏发生反对帝师和朝廷的骚乱,八思巴被谋害。世祖遣“大臣”桑哥率领大军前往讨伐,此时他已被重新任命为总制院官,并升为院使。次年(1281),他率军到达乌思藏,先后攻下叛乱者所据朗卓康马土城(在今康马县境)和甲若仓之城(在今江孜县境),处死叛首、前任本钦功嘉藏卜,到了萨斯迦。他修建了东甲穷章寺,其门楼采用汉地式样建造;在乌思藏各要害之地留下精兵镇戍,并整治了驿站(令驻军负责驿站,规定由乌思藏各万户人民供应马匹、食粮、帐篷及一切需用之物),然后班师回朝③。

  此后桑哥更加受到世祖的宠信,权势显赫,以至侥幸之徒竞趋其门入贿求官。至元二十一年,卢世荣以桑哥之荐白身进用,被任命为中书右丞,主持政务。二十二年正月,桑哥奏请将杭州宋宁宗攒宫和宋郊天台折毁,建造佛寺,诏准之。不久,卢世荣被诛,而他的地位并未受到影响。中书省曾令一汉人市油(当为佛事所需用),“桑哥自请得其钱市之,司徒和礼霍孙谓非汝所宜为,桑哥不服,至与相殴,并谓之曰:‘与其使汉人侵盗,曷若与僧寺及官府营利息乎?’乃以油万斤与之。”(《元史·桑哥传》)其后桑哥交上所营息钱,表现了理财的本领。一天,他在世祖面前论和雇和买事,谈到这件事,世祖益喜,遂有意重用他,给他更大的参预中枢政务之权。至元二十三年正月,根据他的奏请,诏命江淮释教总统杨琏真加遣送南宋宗戚谢仪孙、全允坚、赵沂、赵太一至京入质;七月,命桑哥具列中书省宰执等官姓名奏进以定人选,朝廷上有所建置以及人才进退都让他参与议决。作为掌管佛教和吐蕃事务的总制院使,竟受命预议政府大臣人选,此事颇不寻常,表明世祖已决意用他主持政务了。适此时南士叶李被征召至京,问以治道,叶李也推许桑哥,使世祖益信桑哥可以任相。

  至元二十四年闰二月,诏立尚书省,分别任命了尚书、中书两省官,以桑哥为尚书平章政事。中书右丞相安童奏请不用桑哥,别相贤者,不听。中书六部被改为尚书六部,各行中书省也改为行尚书省,统归尚书省领导;除任命行省官要与中书省议行外,其余事务都由尚书省从便奏闻。同年十一月,进桑哥为尚书右丞相,仍兼总制院使(二十五年,桑哥奏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兼院使),于是独揽了朝廷大权。

  桑哥执政后相继采用了几项措施来解决财政问题。一项是更定钞法,于当年三月颁行至元宝钞。另一项,最重要、反响最大的,是钩考中书省和全国各地钱谷。首先检校中书省,查出亏欠钞4770锭,昏钞1345锭。桑哥志在严厉整治中书以张声威,遂审问省官,参政杨居宽自辩“实掌铨选,钱谷非所专”,桑哥令左右拳击其面,责以用人不当。参政郭佑被责“多所逋负,尸位不言,以疾为托”,也遭到殴辱。十月,杨、郭二人均被处死。以失职之罪竟诛参政大员,殊属苛重,据说桑哥当总制院使时,不少人走他的门路得内旨授官,其中必须通过中书的,有些被杨居宽裁掉,裁不掉的也被记下其得官之由,因此桑哥怀恨,乘机报复①。当时凡仓库诸司无不钩考,声势甚厉,御史台吏王良弼与人议论说:“尚书钩校中书不遗余力,他日我曹得发尚书奸利,其诛籍无难。”桑哥闻其言,捕良弼,以诽谤尚书省政事罪杀之,籍其家。二十五年九月,桑哥以钩考事重,奏置征理司,秩正三品,专治合追财谷。十月,又以各行省欺盗、亏欠钱谷必多,除湖广省已委其平章要束木自查征偿外,奏请派尚书参政忻都、户部尚书王巨济等省、院、台官12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肃、安西(陕西)六省钱谷,每省2人,特授印章,并给兵以备使令和护卫。于是钩考范围扩大到了全国(除云南、吐蕃外),各地普遍进行清查和追征积年逋欠钱粮,期限严急。钩考的目的完全是为解决国用不足问题,这在桑哥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的上奏中说得很明白:“国家经费既广,岁入恒不偿所出,以往岁计之,不足者余百万锭。自尚书省钩考天下财谷,赖陛下福,以所征补之,未尝敛及百姓。”由于旨在多征钱粮,所委任钩考官又多贪饕邀利之人,行省承风,严厉督责下属,唯求增羡,除责偿于亏、盗钱粮的官吏外,势必主要逼取于百姓。特别是江南理算,追征逋欠甚急,“胥卒追逮”相望于道,“民至嫁妻卖女,祸及亲邻”,扬州、杭州两地受害最惨,“延蔓以求,失其主者,逮及其亲;又失,代输其邻。追系收坐,牢狱充牣,掳掠百至”。被逼死者达五百余人①。钩考导致天下骚动,江南“盗贼”蜂起达数百处,可见桑哥所奏“未尝敛及百姓”实际上没有做到也不可能做到。

  通过实行钩考追征逋欠钱谷,只能暂时补足一下国用,桑哥在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上奏中就说:“臣恐自今难用此法矣”,据他解释是因为“仓库可征者少,而盗者亦鲜”,其实当时“理算”出来的逋欠数目甚大,“已征者数百万,未征者数千万”(《元史·赵孟頫传》),但由于其人多死(或逃亡),实际上无法追征,只好作罢。于是他提出又一项措施,即增加赋税:盐课每引由中统钞30贯增为50贯;茶课每引由5贯增为10贯;酒醋税课江南增额10万锭,腹里20万锭;大增商税,江南为25万锭,腹里20万锭;有协济户18万,入籍以来只输半赋,今增为全赋。此外,海运江南粮是当时京畿地区粮食的重要来源,桑哥执政后,立行泉府司专掌海运,增置上海、福州二海运万户府。二十五年十月,他又奏请将次年海运粮数由过去每年三、五十万石左右增定为百万石,同时奏请开浚安山至临清的运河(即“会通河”),将此段原陆运夫放罢为民,征其赋入以给开河之费。皆诏准施行。

  桑哥还提出了另两项增收节支的措施。至元二十五年四月,他奏言:“扈从之臣,种地极多,宜依军、站例,除四顷之外,验亩征租。”准行之。“扈从之臣”系指怯薛,占有大量土地而不纳地税,现在令他们按军、站户体例,占地超过四顷的都要交地税。《汉藏史集》记载桑哥“对怯薛们实行限制”,引起他们的忌恨,当包括这件事。其年十二月,他又提出:“有分地之臣,例以贫乏为辞,希觊赐与。财非天坠地出,皆取于民,苟不慎其出入,恐国用不足。”世祖令:“自今不当给者,汝即划之,当给者宜覆奏,朕自处之。”(《元史·世祖纪十二》)赏赐诸王贵戚(即“有分地之臣”)是当时一项巨大的财政支出,在国用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桑哥不得不予以裁抑。按照桑哥的建议,还收缴了安西王相府印。皇子忙哥刺之子阿难答嗣封安西王,另一子封秦王,桑哥认为一藩二王不妥,遂诏罢秦王之封,收还其印;东道诸王胜纳哈儿用“皇侄贵宗之宝”,桑哥谓“宝”非人臣所宜用,奏改授“济南王印”。以上几条都触及蒙古贵族以至皇室成员的权益,桑哥也敢于提出,并被采纳,可见世祖对他的宠信程度。

  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大都人史吉等请为桑哥立“德政碑”,诏准之,命翰林学士阎复撰文,题为《王公辅政之碑》;次年闰十月,碑成,树于省前。又敕以秃鲁花(怯薛散班)及侍卫兵百人为桑哥导从,并许其乘小舆而行。其宠荣为出身“大根脚”的蒙古大臣所不及。当时桑哥已掌握了铨调中央和地方官员的人事权,但宣敕还由中书省颁给,桑哥奏言不便,世祖命“自今宣敕并付尚书省”,因此权势益盛。据《元史》本传载,他“由是以刑、爵为货而贩之”,犯法、求官之人“咸走其门,入贵价以买所欲。贵价入,当刑者脱,求爵者得,纲纪大环,人心骇愕”。但由于世祖正信任桑哥,反对他的人都畏惧而不敢言。

  至元二十八年正月,世祖在大都东南的柳林(漷州北)狩猎,随从怯薛也里审班(不忽木弟)、彻里(利用监卿)、也先帖木儿(御史中丞)等首先控告了桑哥奸贪误国害民诸罪。彻里尤为激烈,“言色俱厉”,世祖怒责他“丑诋大臣,失几谏体”,命左右批其颊,“血涌口鼻,委顿地上”,彻里仍辩不止,声明自己与桑哥无仇,只是为国家着想①。世祖召不忽木问,不忽木也揭露桑哥蒙蔽皇帝,紊乱政事,诬杀言者等罪。怯薛长(宣徽院使)月赤察儿根据时任尚书平章的怯薛也速答儿的密报,也奏劾了桑哥②。正月二十三日,桑哥被罢去相位,交付审讯。指控他的一条罪状是“沮抑台纲,杜言者之口,又尝捶挞御史”。他上台不久就以诽谤尚书省和非议时政罪杀台吏王良弼和前江宁达鲁花赤吴德,以压制群言。至元二十六年,他奏告监察御史稽照尚书省左右司文簿多有遗漏,提出应令监察御史到省部稽照,署名于卷末,若有遗漏则易于归罪。于是笞监察御史四人。此后御史到省部,司吏持文簿置于桌上而去,使御史陷于遍阅案卷,一有疏忽即获罪,纠弹之职尽废。南台侍御史程钜夫入朝,上疏指摘宰相“惟以殖货为心”,“立尚书省钩考钱谷,以割剥生民为务,所委任者率皆贪饕邀利之人。江南盗贼窃发,良以此也”(《元史·程钜夫传》)。桑哥大怒,将他羁留京师,并以御史台都事王约与程呼应,奏请并诛二人,因世祖不许而止。治书侍御史陈天祥奉命理算湖广钱粮,上疏劾平章要束木凶暴不法,要束木是桑哥的姻亲、党羽,于是桑哥摘天祥疏中语,诬以不道,奏遣使逮捕入狱,欲致之死,直到桑哥事败才获释,系狱达400天。监察御史周祚弹劾江淮行省官忙兀台等奸赃,被反诬以他罪,流放到漠北憨答孙之地,妻子财产没官。这些事实说明桑哥确曾沮抑御史台。世祖令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审辩其事,桑哥持御史已刷文卷来为自己辩解,经反复勘验辩论,终于辞屈。另一条罪状是他实行的钩考和变更钞法、盐酒课以及铨选制度。钩考本来是清查和追征各官府仓库侵盗、逋欠的钱粮,主要是针对官吏贪污、失职的,由于以多征为主旨,层层严责,实际上负担往往转嫁给到百姓身上,成为害民弊政。课税增额自然是加重人民的负担,但似乎并没有受到深究,桑哥下台后,课额也没有减少。

  最致命的罪状是他结党营私,贪赃受贿,“以刑、爵为货”。中书平章麦术丁和右丞崔彧奏劾他“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旧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元史·崔彧传》)。其妻族湖广行省平章要束木在他的庇护下,贪暴不法,莫敢谁何;其妻弟八吉由授为燕南宣慰使,也受赂积赃;他还把巩昌总帅府改为宣慰司,以弟答麻刺答思为宣慰使;江淮行省一批长官都是他的党羽,利用钩考搜括民财,受贿肆虐尤为严重。被揭发出来的桑哥党羽还有其他一些人。这些所谓“党羽”大多是以贿赂桑哥相结纳的。河间盐运使张庸纳官婢于桑哥,成为他的亲信,得以久居其位,独盗官库钱达三千余锭。斡罗思、吕国瑞因入贿于桑哥、要束木,得授八番罗甸宣慰使。麦术丁、崔彧还指控了一条:“大都高资户多为桑哥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这些富户所以能受到他的庇护得免徭役,自然是纳贿所致。关于桑哥受贿事,也见于拉施都丁《史集》的记载。据载,由于一些回回商人拒食蒙古人宰杀的羊肉,世祖大怒,下诏禁回回人抹杀羊(以断喉法宰羊),违者处死,家产抄没以赏告者。这使回回人受到沉重的打击。其后,回回达官贵人别哈丁、沙的左丞、乌马儿、纳速刺丁、忻都左丞等以大笔金钱奉献给桑哥,桑哥遂为之奏称:回回商人都走光了,而且不再来,关税收入不足,珍奇货物也不能运来,都是由于禁抹杀羊所致,应该开禁。于是这条禁令得以废止。《史集》记载的这些向桑哥纳贿的回回达官贵人,就是汉文史料所载肆虐江淮的桑哥党羽。二月二十五日,世祖命彻里率怯薛三百余人抄籍桑哥家资,“得金宝衍溢栋宇,他物可资计者,将半内帑”①。据《史集》载,从桑哥家拿来两个箱子的珍珠和贵重物品,世祖责问他:“你有这么多珍珠,我曾向你要两三颗,你都不给。”他羞愧地说:“这些都是大食达官贵人送给我的,他们都是每个地区的长官。”世祖说:“为什么他们不把珍珠和贵重物品也献给我呢?你把一些粗毛衣带给了我,而把金钱和无比贵重物品归了自己!”②《汉藏史集》也记载说,世祖责问桑哥:“汉人织匠为我织成无缝衣服,献给我两件,你手中却有三件,甚至超过了我,这不是你的罪过吗?”③于是桑哥贪赃罪被证实,拘捕入狱;三月,仆其“辅政碑”。其亲旧党羽先后受到惩办。七月,诏诛桑哥。

  

  ②《史集》第2卷,汉译本页346。

  ③《汉藏史集》陈庆英汉译本,页179。

  ①参见毕达克(L.Petech):《元代的藏族政治家桑哥》,《匈牙利东方学报》,1980年;仁钦札西:《元代中央王朝的藏族宰相桑哥》,《西藏研究》1984年第2期。

  ②虞集:《赵思恭神道碑》,《道园类稿》卷四二。

  ①赵孟頫:《大元敕赐龙兴寺大觉普慈广照无上帝师(胆巴)之碑》;参见《红史》东嘎·恪桑赤列校注本注270(陈庆英、周润年汉译本,页214)。按胆巴随八思巴来中原后,初诏居五台山寿宁寺,至元八年留京师,“王公咸禀妙戒”,当即代替八思巴掌领宗教事务。

  ②《佛祖历代通载》卷二二胆巴传记。

  ③《汉藏史集》汉译本,页180—181。有关年代参照毕达克《中藏与蒙古》,页22—25。

  ①姚燧:《杨居简墓志铭》,《牧庵集》卷二八。

  ①《元史》卷一七三《崔彧传》;姚燧:《彻里神道碑》,《牧庵集》卷十四。有关钩考之害的记载,还见于阿鲁浑萨里、乌古孙译、程钜夫、赵孟頫等人碑传。

  ①姚燧:《彻里神道碑》;《元史·赵孟頫传》。《汉藏文集》载,世祖听了怯薛们控告丞相贪污的话,说:“对怯薛如何压制,朕知之,与桑哥何干?你们受人贿赂,跟在别人后面,仅听说桑哥有财宝,就找他的罪名,这怎么行!”拒绝了他们的控告。

  ②元明善:《太师洪阳忠武王(月赤察儿)碑》,《元文类》卷二三。《汉藏史集》也记载,怯薛们控告桑哥,得到了怯薛长的支持。

  ①姚燧:《彻里神道碑》。

  ②《史集》第2卷:汉译本页349。

  ③《汉藏史集》,汉译本页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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